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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一
为了进一步深化工作改革,促进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我院就干部体制分4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革措施和建议。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关键举措,是实现法官精英化的有效途径,但在现实中存在以下问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9条“试行法官助理制度。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由于法官助理的工作非常笼统,不好量化,最终又回到以前的审判模式:法官审理案件和拟写法律文书,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和装订卷宗等,法官助理无所适从;如果让法官助理拟写法律文书,又因法官助理没有参加庭审,必然要通读卷宗,将会出现重复劳动;即使法官助理在法官授意下拟写法律文书,还存在一个责任心问题,因为案件质量的好坏和法律文书的优劣都由法官来承担后果,调动不了法官助理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对法官助理进行考核。又由于法官助理的心理调适有个过程,相当长时间内不能投入工作,以往与法官一样开庭审理案件,如今被剥夺了审判权,仅从事一些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工作,心理不平衡,工作带有情绪,不愿配合法官工作;而法官碍于情面,许多本应由法官助理做的工作现在都落在法官和书记员身上,法官助理形同虚设,法官压力大。
4、由于法院参照公务员管理,使法官管理也带有行政化色彩,从法官等级就可以看出,行政级别一定程度影响着法官等级的高低,这造成法官的晋升与其法律水平不挂钩,是由其年限、职务、职级决定的。
我们认为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国长期落后的法制现状造成的。任何一项改革无不受到本土法治资源的制约和影响,无不带有经济、历史、文化、意识的印记。而一项改革必定要以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使分类管理可能造成当不上法官的人很难有工作积极性。
对于分类管理,我们建议:
2、核定法官员额应允许司法行政处、办公室、政治部(政工科)、研究室等部及门具有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职称的干警参与竞争。因为这些部门的干警思想人品、法学功底、审判业务俱佳者并不罕见,由于轮岗交流、组织安排等诸多原因而未在审判业务庭工作。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吸引社会的精英从事法官职业,那么让这些法院的精英有机会从事审判工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4、法官取消行政职级,以法官等级为晋升的方向,彻底摆脱法官的行政化管理,使人员分类管理落到实处,具有实际意义。
二、法官职业保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革措施和建议。
由于我国长期的法治落后现状,使得我国的法官职业保障没有得到充分落实。首先是政治地位的不高。法官职业虽然在社会上比较让人崇敬,但事实上并未能深入人心,许多当事人对法官裁判不满意,随意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法官依法独立办案不能得到保护,常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和干预;其次法官经济收入偏低,使法官职业不能吸纳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影响法官队伍建设。
法官职业化就要求法官作为职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由于法院人、财、物都受地方党委政府管理,使得法官职业的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系。
为了建立有效的法官职业化保障机制,我们建议:
1、建立更为有效的法院进人审核和出人通气制度,使得不经过审核的进人地方财政拨不了款。现在法院系统已经建立了补充法院工作人员审核制度和出人通气制度,但问题是这两项制度都是形同虚设,即无论上级法院是否同意,进人和出人都已定局,因为法院人员的工资是地方财政供养的。
2、尽早落实法官等级的津贴。法官等级制度已经施行近8年时间,至今没有落实法官等级津贴,让广大法官感到失望。由于我国的国情,不可能大幅度提高法官待遇的情况下,应尽快落实法官津贴。
三、改革完善初任法官选拔、任用的改革措施和建议。
初任法官的选拔是严把法官进口的有效手段,我们建议:
1、严格初任法官的资格条件,确保法官制度改革在新人上从严把握,加快改革步伐。我们认为,由于我国大学教育不太注重实践,即使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的人,也不能直接担任法官审判案件,可以在担任法官助理若干年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任命为法官。从审判实践看,具有5年审判一线的经验,任命为法官较妥。从年龄来看,《法官法》中规定的23周岁偏小。23周岁的法官很难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应适当提高担任法官的年龄。
2、适当改变现有法官选任方式来提高法官的素质。上级法院的法官应尽量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能,客观上要求上级法院法官的素质高于下级法院,故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法官能有效保证上级法院的法官素质。初任法官则一般应从基层法院干起,不宜直接在上级法院担任法官。同时广开渠道,在选任对象的确定上采取开放式制度,改变目前法官任命基本上都是从法院现有干部中选用的做法。法官法第51条规定,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使法律人才选拔考试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也为法律人才今后的互动创造了条件。基层法官的选任应完全面向社会,法官编制一旦出现空缺,应当允许一定地域的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参加竞职,不论现在是律师、检察官、法学教师,以直接改变法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3、将法官招录制度从公务员制度中剥离出来,单独实行招考,由最高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必须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现在法院招录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公务员招考,使得当法官必须经过两次考试,这样做造成的后果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未必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而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又未必一定能通过司法考试,使得选任法官举步为艰。
四、上级法院选拔任用法官的方法和相应实现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8条规定:“逐步推行法官逐级选任制度。在确定法官员额的前提下,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职位出现缺额,逐步做到主要从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我市中院在3月和月分两次从下级法院公开选拔了审判员1名,助审员3名,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从实践来看,上级法院选拔任用法官应通过以下途径:
1、公开选拔条件。对选拔条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对固定的条件,使下面的基层法官明确努力方向,不能一年一个变化,一个领导人一个变化。
2、科学组织考试。为了确保选出真正优秀的人才,必须采用科学的考试方式。选拔法官的考试应单独组织实施,不再纳入公务员考试范围。
3、全面考察。为了保证公开选拔的效果,要对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全面的考察,从德、能、勤、绩几方面了解情况,重点是政治表现和法律业务素质。
4、公示人选。每凡选拔,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确保选拔经得起监督和考验。
综上,由于法院并无完全的人事权和财权,所以,在很多问题的解决上更多地要依靠法院领导与地方组织部门协调,所以,要真正解决法院干部体制问题,还应该寄希望于完善法律规定,从立法层次上解决问题。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二
法院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其中法院的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农十师两级法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多年来始终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努力建设“公正、严谨、拼搏、关怀”的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推动十师两级法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业群体的素质为目标。因此,具有鲜明的审判色彩,其以法官群体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的道德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模式、行为规范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载体,富有全体干警个人色彩的印记,是法与文化的和谐共舞。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观层面,它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中的组织架构层面,发挥着稳定和规范作用,它是法院文化本质外张的具体表现,也是人们评判的重点;而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面,是法院文化的精髓,蕴含着法官和其他全体干警的职业使命和核心价值观,它不仅体现着现代司法理念,而且主导法院现代司法理念的实质与方向,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法院文化建设的作用不言而喻:对内,有利于提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法院管理;对外,它对于实现社会公正、促进和谐建设、建立公众的法律信仰也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物质文化建设,也就是以实物形态显露于外,能被人们直观感受,并能反映审判活动特点的物质实体,包括审判建筑的特征风格、审判法庭的设置装备、工作人员的服饰仪表以及法院内部的办公设备、文体设施等等。近年来,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农十师两级法院均建设了综合审判办公楼,并于xx年和xx年分别投入使用,成为农十师和阿勒泰地区具有法制权威的地标性建筑。农十师中级人民法院与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在整体设计上突出建筑功能、风格与法律文化历史、审判人文理念的融合,在细节上通过法院文化长廊、永久法官誓词、办公场所的各类书画牌匾和法官名册等系列设计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为法院形象注入深厚文化底蕴。两级法院还设置了荣誉室,通过开辟专门场所设立荣誉室,以图片、文字、实物陈列等多种形式,集中介绍法院的发展历史、工作成果、先进模范人物等。对外,有效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对内,有效激发干警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二)行为文化建设。法院的行为文化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基于共同意识,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包括审判行为、思维模式、内部管理行为以及职业行为规范等等。为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农十师法院创建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标准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为提升法院公信力,制定了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能力为的突破口的《农十师法院“三项评查”规定》,规范裁判文书,禁止“无理裁判”;制定当事人满意度测评等制度,为公众提供信息平台、互联网邮箱的数字化信访渠道;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制定了预约办案、电话立案、远程立案、远程接访、巡回审判、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抓好节假日值班、指导群众诉讼、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一切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落脚点,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通过联席会议、法制讲座、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与共建单位沟通交流情况,分析审判形势,商讨对策措施。积极依靠共建单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把便民利民的“特色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延伸到群众炕头、延伸到群众的心头。
(三)精神文化建设。法院文化的精神文化建设是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包括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意识形态,是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农十师法院系统注重弘扬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追求公平正义、勤勉敬业、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组织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的活动,寓教于审、寓教于趣、寓教于行、寓教于乐的活动。把文化渗透到法院的一切活动中,潜移默化地熏陶法官。
(四)制度文化建设,建立一种长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的理念。农十师两级法院首先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坚持制度创新,践行司法为民,为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适用于审判工作实际,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编撰了《农十师两级人民法院。
规章制度。
汇编》。汇编按照党政事务和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事务收集了三大类60项规章制度,分发给每位干警,做到人手一册。同时成立政务督查小组,负责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定期公布各部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王胜俊院长在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的报告中批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充分体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及法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以及行为准则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内涵,又具有丰富的物质内涵;既表现为外在形象,又表现为内在素质;既有政治标准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标准的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关键在于培育有先进的法院文化展示平台。
十师两级法院坚持精英带动主流、全员参与、开拓创新的原则。以创办好“法制在线”栏目为依托、以创办好法院局域网站为核心、以创办好法官论坛为重点、以创办好各类文体活动为目标。开展以干警为运作中心的评比表彰、岗位练兵、学术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娱晚会、体育锻炼等各种活动,主要分为教育型、学习型、竞赛型、表彰型、高雅型等几种最为大家熟悉并广泛运用的法院文化活动方式,有利于活跃干警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多年来,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以“天平颂”、“和谐之春”等为主题的文艺汇演,其中,xx年两级法院干警编排的音诗画情景剧《党旗颂》在师政法系统获得二等奖,较好地展现了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精神风貌和法院文化建设成效。两级法院每年组队定期开展训练参加师举办乒乓球赛,增进法院群体成员之间的团队精神,加深彼此之间的情感与理解,从而培养全体干警心系法院的职业感情。
法院精神文化是先进法院文化的精髓,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它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两级法院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
1、抓好“维稳”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定政治立场。通过“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活动中,不断强化两级法院法官和干警的政治立场,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维稳意识。使两级法院干警进一步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守土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础。
2、抓好各类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着重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三个至上”,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并通过设立爱岗敬业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演讲、推选。
名言警句。
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三个至上”逐步深入人心,进而有效地指导自身的司法行为。
物质建设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夯实法院物质基础,对树立法院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开通了三级法院局域网,安装了法院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审判、办公的现代化。两级法院始终把提升法院创办专栏和网站质量做为重要抓手,办好两级法院网站,提高品位。我们主要在解决目前法院网站信息更新滞后、缺乏层次性等问题上下功夫,设立网页的信息主管,加强对下级法院相关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与信息交流;通过管理和评比,增强网站的学术性和实用性。通过现代化的资讯手段,传播独特的法院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关注法院、聚焦法院。办好《法制在线》专栏。两级法院吸收文字功底较强、具有学术专长的审判业务骨干参与编辑,在版式设计上更加富具有地域和法院文化特色,在栏目设置上加大法律适用研究的力度,在稿件来源上不断扩大撰稿人的队伍,使《法制在线》专栏成为法院干警进行学术交流、审判研讨的阵地,通过刊发优秀的文章关注法律的人性基础、价值构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广大干警产生“司法共同体”的归属感。
软文化建设,硬制度先行。近年来,十师两级法院对人事制度、管理机制、审判方式进行了的改革,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人,用机制激活人,用责任约束人,用绩效评价人,用奖惩回报人,符合法院职业特点的科学司法管理机制。
推行了中层干部竞岗制度、主审法官选任制度等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选任中层干部、主审法官,探索了法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政治和生活上关心了同志的成长与进步,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展示才华的宽松环境和广阔舞台,激活了内力,凝聚了人心,增强了战斗力。
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修订了关于领导决策、审判流程、质量考评、廉政建设等八大管理规范体系,实现了决策规范化、办案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和监督规范化,使两级法院的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对法院群体各类行为的规范要求。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文明的细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标准,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规范着装,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坚持做到“态度和蔼、办事认真、公正司法、人民满意”十六字方针,真正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开展“三项评查”活动,提高案件质量。我们把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作为规范庭审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装订,提高庭审能力和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通过组织两级法院其他干警观摩、评查法律文书和案卷,让审判员在真实案例中掌握质证认证、查明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控制庭审秩序等能力,杜绝了“无理裁判”和“无序装订”现象。
丰富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厚实的文化底蕴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培养“复合型人才、精英型法官”为目标,以教育、培训和实践历炼为手段,着力加强法院审判文化建设,花大力气着力培养专业化、复合型的法官队伍。
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坚持日常学习制度,采取法官讲课和领导领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克服经费紧张、审判任务重的困难,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推行“外出培训人员讲课制”,使“一人受培训、全员有提高”。
定期举办法官论坛,提高法官素质。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一期“法官论坛”、“法官会议”等活动,旨在增强法官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丰富审判经验,届时邀请政法委及公、检、司有关领导、专家、社会人士参与讨论点评。活动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司法实践性较强的论坛专题,由法官收集资料,准备讲稿,轮流主持、发言,这种关于法律适用沟通交流的形式为法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有效激发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其更深次的意义在于通过共同探讨法律法规适用,交流办案技巧,促使法官们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产生最大限度的趋同,最终形成法官职业共同体,提升论坛的品味和层次。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提升干警修养。在司法宣传上要严格落实《农十师法院新闻宣传与调研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每个干警必须完成网络新闻稿件12篇,报刊宣传稿件2篇、调研文章1篇的宣传与调研任务,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每月通报完成情况,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格局。对于完成任务多、质量好的给予重奖,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干警当年评优评先以及晋升职务职级的资格。领导干部带头撰写宣传与调研文章,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与资源优势,以其活跃的法律思维、丰富的审判经验、文明的道德修养影响和感染和带动其他法官,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能力培训,提高司法技能。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下大力气抓好审判业务理论学习,形成“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机制,用身边的人教育培养身边人;强化岗位锻炼,通过开展庭审观摩、以案析理等形式,切实提高法官“四种能力”。
黑板报。
展板学习园地等载体,分不同阶段介绍法院的。
工作计划。
和目标措施,展示法院开展的教育活动成效;既宣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法院精神文化,也宣传了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图文并茂,每天出现在法院干警周围,反映法院文化不同层次的内容,寓教于潜移默化中,对营造法院文化氛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宣传栏或学习园地中由每个干警亲笔写下自己的警句或。
座右铭。
连同个人工作生活照、获得的最高荣誉一起进行展示时刻警醒干警公正司法、奋发进取。
在竞赛型文化活动中,开展“优秀法官”、“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通讯员”等高定位的审判技能竞赛,探索融岗位练兵和法学研究为一体的文化活动新模式。在表彰型文化活动中,树立真正能代表法院精神的知名法官和其他典型人物,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并通过法官文学的创作形式加以升华,使其他法院干警有学习的具体典范,社会各界对法院精神与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在高雅型文化活动中,定期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培养干警高雅的业余爱好,提升干警的生活品味,使干警的业外行为也成为法院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十师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还积极参与兵团法院和农十师举办的摄影书画展,有十余幅书画和摄影作品获一、二等奖,并被收录进刊印成的画册、文集,对两级法院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两级法院还在电视台、电台、报社开办《以案说法》和《法制在线》专栏,干警们积极撰写各类文章,成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品牌。两级法院摄制了《活跃在阿勒泰草原上的巡回法庭》、《困境中崛起,艰苦中创优》、《追求》、《天平下的蒲公英》等电视专题片,在十师专题片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热情讴歌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法官精神,通过拍摄专题片,提升法院文化的内涵,真实地刻画了十师两级法院法官的内心世界和职业追求。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通过推行以上措施,十师两级法院的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保障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自xx年以来,中院在农十师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第二名,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xx年兵团法院绩效考核中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xx年再上新台阶,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全体干警争先创优,有十余名干警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兵团分院表彰,先后涌现出“自治区十佳女法官”、“自治区办案能手”、“自治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政工个人”等先进典型。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三
近年来,辖区内重钢搬迁,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城市建设日益加快,各类劳动争议纠纷逐年上升,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并就化解这一社会矛盾提出对策建议。
大渡口法院xx年劳动争议案件结案103件,其中调解结案25件,调解率24.27%;xx年结案110件,调解44件,调解率40%;xx年结案239件,调解64件,调解率26.78%;xx年结案456件,调解201件,调解率44.08%。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1.案件类型多样化。从类型上看,劳动争议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等传统类型居多,约占劳动争议案件数的76.6%,其中尤以社会保险待遇最多,占到了案件总数的61.7%。
2.诉讼主体群体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及涉案人数均显著增加,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处理结果带有示范效应,稍有不慎,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3.利益诉求复杂化。由以往的单一诉求转变为现在的多个诉求。诉求的复杂化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加大,调解率低,审判周期延长。
4.诚信危机普遍化。由于对自身利益的片面追求,导致恶意诉讼频现,不讲信用。如用人单位利用自身掌握全部管理性因素的优势,在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现金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5.利益平衡两难化。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一对矛盾体。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面临两难境地,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企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6.法律关系复杂化。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等一系列规定,适用起来难度相当大。
7.救济缺失化。劳动者诉请单位补交社保,法院予以支持,但现实中社保机构内部规定不予补办,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冲突,导致劳动者救济权缺失。
1.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十分普遍。而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资报酬等相关规定含糊其辞,故意回避应承担的义务;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签订“霸王合同”、“生死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2.“打包转让”劳动者。用人单位为规避两倍经济补偿金等条款规定,将劳动者“打包转让”,统一划给其他公司,不同意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3.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转移用工。用人单位要求职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被侵犯后,两单位互相推诿责任。
4.以虚设单位名义发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虚设一个单位,以该虚设单位的名义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5.企事业单位改制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事业单位裁员、待岗等,引起劳动合同变更、解除,但未按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关系。这些问题带有较强的政策性,很难通过现有法律来有效化解。
6.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与季节性、临时性的劳动者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资报酬、劳动保障条件等都是口头承诺,为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埋下了隐患。
7.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具有建设施工资质的承包人将工程(或部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个人承建,由于分包人没有建设资质、安全生产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分包人作为用工者未依法给工人缴纳保险,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工伤待遇,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包人互相推诿,受害者的`相关赔偿得不到解决。
8.通过恶意诉讼获取利益。一些劳动者有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双倍经济补偿的目的。在工伤和职业病诉讼中,有的用人单位采取疲劳战术,穷尽所有司法程序拖延时间,恶意诉讼。
9.诉讼成本降低。xx年之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降至0至10元,劳动仲裁也免收费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还可以不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从而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这也是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的一大原因。
1.加大对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司法机关、劳动行政部门与工业园区的交流机制,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依法用工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使双方都做到理性维权。
2.完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引导双方采取协商办法解决纠纷,避免劳动争议大量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与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共同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及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3.法院应依法慎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涉及当事人多、矛盾尖锐,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人民法院要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职能作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劳动标准,督促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对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使企业不敢触碰违法高压线。在补交社保问题上,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避免法院作出裁判后劳动者权利仍无法得到有效救济。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四
法院党组、院支部在县委、县人大、机关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本站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监督和指导下,学习上身先士率、带头提高;工作上以身作则,带头苦干;廉政上率先垂范、带头秉公执法;待遇上不搞特殊,带头艰苦奋斗;作风上不主观臆断、带头发扬民主。事事紧紧围绕法院的各项工作大局、求实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和探索支部生活的新路子、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干警队伍立下了汗马功劳,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一、机构名称及党员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共__县人民法院党组。
中共__县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
县人民法院党组现由三人组成,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2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大49岁,最小的41岁,三人均为法律大专学历。
茂县法院支部现有党员33人,其中退休人员11人。在职干警33人,党员干警22人,占干警总数的67。其中本科3人,专科17人,中专(高中)2人;26至30岁3人,31至35岁1人,36至45岁12人,46至50岁4人,50岁以上2人。
二、抓教育、不忘宗旨、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
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在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今天,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上的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也有所抬头,不断冲击和侵蚀法官队伍。因此,当前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党组、支部一班人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审判工(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作的前提和保障,不能有丝毫削弱,应当加强。只有搞好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担负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稳定”的使命。没有过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很好地完成审判任务,肩负起神圣的使命;没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不正之风冲击和侵蚀下一些干警就可能丧失职业道德,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党建工作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根“生命线”不放。近几年,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院里在年初安排全年工作的一号文件中,对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作出规定,并制定与之配套的文件,使这项工作全年有安排、阶段有部署,做到常抓不懈。其次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挂帅抓此项工作,其他院领导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政治部设人专门抓。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那种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了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法院党组、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和和江重要思想和精神,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制度,规定学习时间概不安排其他工作。努力实践重要思想,经常开展“百题党的知识问答”竞赛活动,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将干警带出去过组织生活的作法,把学习教育活动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既丰富了干警的精神生活又提高了大家的思想情操,更达到了相互沟通、加深了解、促进工作的目的。结合年轻人的特点,开展谈心活动把政治学习教育与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党组成员、支委们不但根据干警的思想实际,与一般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个别交心谈心,而且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相互间关系。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为此,向党组织递交申请的人不断增多,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支部工作的作法效果良好。院支部坚持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为内容的“三职”教育,制定了“三职”教育的具体内容。职业道德要求做到六个一样,即接待要热心不冷漠,地位高低一个样;听诉要专心、不烦燥,对生人熟人一个样;教育疏导要耐心、不厌烦,来谈次数多少一个样;调查要细心、不草率,案件影响大小一个样;调解要诚心、不敷衍,当事人态度好坏一个样;处理要公正、不徇私情、对远近新疏一个样。职业纪律要坚持贯彻《人民法院干警十不准》和公安部五条禁令。职业责任着重强调办案要及时、调查要全面、案情要真实、方法要灵活、处理要正确。“三职”教育有效地规范了广大干警的职业行为,改进了审判作风。本站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四、抓廉政、拒腐防变、提高司法机关的崇高声誉。
茂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首先,抓拒腐防变、教育干警过好“金钱关”。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抬头,加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良倾向的侵蚀,曾使个别干警思想产生波动。为此,党建工作始终把干警的廉洁执法教育作为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教育干警在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上金钱意识很浓的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在执法中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拒腐不沾、决不拿法律当商品作交易。利用全省、全国政治系统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廉洁执法这根弦。其次抓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过好“权力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传统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来抓、教育干警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杜绝权钱交易。引导干警摆正两个关系:一是摆正审判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对法官的信任。人民法官只有忠于职守,为人民用好审判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没有以权谋私,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的特权。二是摆正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教育干警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秉公执法,通过审判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三抓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过好“人情关”。教育干警讲法律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人情,要求干警处理案件公正第一、绝不准拿法律与人情作交易、顶住说情风、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由于工作细致、措施得力、方法适当、全院干警秉公执法、廉洁办案蔚然成风。
五、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县法院党建工作十分注意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党内民主、建立和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支部工作目标、党内外监督机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等活动。全院现有的22名在职党员都能长年保持旺盛的革命干劲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支委们更是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一边抓本职工作,一边抓支部工作,真正做到了两不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院党组、院支委和其他党员同志的带动下,全院上下你追我赶、讲团结、比奉献,加班加点拼命干,节假日、星期天加班工作是常事,超负荷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县法院党建工作由于工作对路,全院干警思想稳定、情绪高昂,全院上下呈现出风气正、干劲足、蒸蒸日上的局面。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五
为使县域经济较快地摆脱困境,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针对我县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几点建议:
(一)完善扶持政策,发挥导向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一要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工业是地方经济的骨架,是解决就业的重要途径,也是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和农业发展的后盾。要进一步突出工业重点,认真研究解决工业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抓紧完善扶持工业政策,积极推进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二要进一步注重商贸企业和现代服务业、物流业等产业的发展,制订相应激励政策,帮助解决企业用地、资质升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三要在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扶持政策的同时,高度重视本地现有企业的发展,研究出台相应的用地、资金、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减少企业外流。
(二)解决要素制约问题,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经常深入企业,加强调研、沟通,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金融机构简化信贷审批环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采取动产、应收账款、股权、商标等抵质押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制定中小企业授信标准和管理政策,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及信用贷款的规模。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尽快解决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发挥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二要缓解企业用地难。进一步完善城南园区、中小企业产业园、农民工创业园平台,积极打造头铺产业集群工业区,推进铜陵工业园建设,加大土地资源整合力度,大力盘活存量土地,依法处置闲置土地,探索建立正常的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现有土地存量,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三要协调解决用工难问题。通过加强企业用工监测、用工服务、用工信息发布等举措帮助企业协调用工。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等职业培训,满足企业和劳动者需求。要认真落实特殊岗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有关待遇,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要规范用工管理,改善工作环境,逐步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环境留人和待遇留人。
(三)以工贸为依托,促进产城一体化,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要认真研究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大型商贸综合体,加大对新型商贸流通行业的扶持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基础设施供给,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大力促进商业流通服务业发展,切实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六
法律工作不仅要求司法工作者熟练运用法理处理纠纷,更强调实务人员对于社会关系的把握,用情理化解矛盾。但对于长期处在象牙塔的大学生而言,书本的基本知识和老师的言传身授虽然能够夯实理论功底,但是对人情世故的准确把握却稍显不足。而专业实习却能够完美地嫁接法理与情理,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起平衡的桥梁。
每一次实务实践都是对理论知识的检验和巩固。虽然我在本科期间已经进行过一次专业实习,大体熟悉了整个法院审判流程,但是此次实习真正培养了我的法律逻辑思维。特别是这次我在专门处理交通纠纷的法庭实习,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有了更为详致的认识,尤其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认定这方面更加熟练。
每一个案件审判都启发我对冷暖人生的思考。不少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引发财产损失,更关涉到人的生命与健康。在短短的三个月实习期内,我见过为了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的儿子而嚎哭的母亲,见过拿不出赔偿款而愁眉苦脸的肇事者,也见过为了争夺赔偿款而反目成仇的婆媳。一个交通事故的背后往往引发一个个悲剧,可能是破碎一个圆满的家庭,可能是加剧一个人的困苦,也可能是一个生命无声地消逝。法官老师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教会我一个社会效果良好的判决不仅应当要有公正严密的法理支撑,更要有体贴抚慰的情理关怀,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微妙,感受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不同。
一、实习纪律遵守情况。
理情况。对于学校老师和实习指导老师的教诲,我谨记在心。参加专业实习的这三个月里,工作上我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实习期间从未请假缺席;生活中我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法官和书记员老师,虚心向各位法院骨干学习,以自己的行动维护学校声誉,获得实习单位的认可和好评。我深知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严格遵守纪律,制定计划、实施行动,才能提高自己执行力、行动力,真正在实习中学到知识。
二、实习主要内容。
我在交通庭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审判法官及书记员处理案件。庭审前期,辅助法官整理汇总相关案件资料;庭审过程中,如实记录庭审情况,协助书记员做好庭审笔录,间或参与调解工作;庭审结束后,参与案件的讨论,并在审判法官的指导下草拟裁判法律文书;结案之后,辅助书记员整理卷宗、扫描卷宗、归档结案。同时,在处理部分案件时,还会跟随法官调查案件材料,并进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及案件回访工作。
期间,我还在交通庭工作较为清闲的时候,去旁听其他法庭案件的审理,观摩其他案件的审理过程,并回来与法官、书记员进行探讨,交流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学习法官审理案件的思路及技巧。
(二)案件处理工作。
以下我就庭审前期的资料整理、庭审中的笔录制作、庭审后的文书写作、卷宗归纳整理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前进行整理归纳。但是我的实习指导老师刘华法官要求我,不管案件材料是否由专业法律人士递交,都要在开庭之前进行整理汇总。起初我并不了解刘老师的意图,认为对已经有序整理好的材料再次汇总是在做无用功,浪费宝贵的时间,但后面通过对于资料的整合,我慢慢体会到刘老师这个要求背后隐藏的深意。原来简单对案件资料排序汇总的过程,会无形促进对案件情况的了解,在案件材料的梳理中潜移默化地熟悉整个案情,有助于更加准确地把握案件争议焦点。
2.庭审笔录的制作。记录庭审对我而言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其中最大的难题在于语言交流的不便。考虑到许多当事人习惯使用当地方言,审判法官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往往也使用方言进行审判,这对于我这个外地人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考验。如果因为无法听懂当事人的话而放弃记录庭审,那么本次的法院实习肯定是有缺憾的,为了获得完整的法院实习体验,我必须克服语言上的障碍。为了帮助我强化对于当地方言的理解,整个交通庭的法官、书记员在工作中都坚持用本地方言与我对话,教我用方言讲法律术语及日常事物。此外,我在征得院领导及法官老师的同意后对庭审进行录音,在工作之余对于当事人的表述反复消化,在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后,已经能够基本上理解庭审中当事人及法官老师的话语。到了自己独立记录庭审时,审判法官顾及到我的特殊情况,特意放慢语速,加上在庭审前我已经消化了基本案情并且充分掌握了笔录的书写格式,整个庭审记录特别流畅,已经能够大体还原庭审实况,得到了审判法官的认可。
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辩称,其内容为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接下来是审理查明部分,应当逐一写清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证据的采纳与不采纳的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之后便是本院认为,写明裁判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此部分是对法理与情理的阐述,最后写判决结果。我草拟的第一个判决书被法官进行了大面积的修改,成型之后的判决书基本上没有我本人攥写的内容,为此我颇为沮丧。但法官却鼓励我说写得还不错,作为一个新手,第一次写判决书能够做到结构完整、逻辑较为清晰已经很不错了。之后他对我草拟的判决书进行了逐一点评,他认为我在原告诉称、被告辩称部分写得过于冗长,对于当事人阐述的事实应当进行精简而不是直接照搬他们的说辞;在证据采纳和事实认定部分,写得过于简单,用语不够规范,说服力不够,法院的判决必须是基于证据和事实,为此这部分必须要写得能够令人信服;在本院认为这部分对于争议焦点的归纳必须准确,使用的法律依据必须要站得住脚,逻辑一定要严密。在刘法官的悉心提点下,我仔细对照了自己写的草拟判决书和刘法官修改之后的判决书,确实发现了自己文书写作的欠缺。为了弥补在文书写作上的不足,我在工作之余时常翻阅交通庭以往的判决文书,斟酌审判法官的用词,梳理法官的文书写作逻辑。在之后的几份判决书写作中,类似的问题大大减少,也在无形之中培养了法律条文推导适用的能力。但目前而言,我在文书写作中仍然存在用语啰嗦、表述拖沓的情况,在日后的学习工作中仍然需要继续改进。
4.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诉讼案件卷宗,是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规范整洁的诉讼卷宗也是展示审判人员良好职业素养的一扇窗口,为此卷宗的整理归档是整个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看似简单实则不易,遇到证据繁多的案件,不仅需要细致,更需要有技巧。其实卷宗整理归档的顺序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进行的,因此这个是熟悉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好办法,而掌握了有关民事诉讼程序再反过来整理卷宗,也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一般而言,民事一审诉讼文书材料按如下顺序整理:
(8)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9)调解材料和调解笔录;(10)准备庭笔录;。
(11)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鉴定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上级法院退卷函;(24)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5)证物处理手续材料;(26)执行手续材料;(27)备考表;(28)卷底。
5.法律文书的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是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基本联系方式和法院传递诉讼信息的手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五种方式。在实习所在的交通庭,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当地律师,书记员会电话通知律师前来领取相关文书材料并签署送达回证;如果当事人未委托当地律师且经常居住地离法院较远,一般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未委托律师并且居住地离法院较近,经书记员电话通知拒绝前来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的,审判法官为了能够及时解决案件纠纷,会和书记员亲自前去一同送达文书材料。在我亲身参与的一次送达中,一位当事人并不理解接收文书材料能够便于自身了解案情、主张权利,误以为法官送达文书是伙同另一方当事人侵犯其利益而对法官破口大骂,主审法官只好耐心讲解,好不容易劝服其接收法律文书材。事后,法官对我说,在送达过程中经常碰到此类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但是法官的职责在于案结事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此无论遇到何种无理蛮横的当事人,必须耐心对当事人普及法治知识,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法院审判工作,实在没有办法劝服他们再采用留置送达的办法。
(三)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实习期间,我在院机关旁听了许多案件,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郑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情大致是:原告郑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商品房住房一套,并规定了交房时间,同时约定交房条件须包括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逾期交房的,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但在约定交房时间过后的一段时间里,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原告在订立合同当天即向被告支付了首付款,此后亦履行了付清房款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自交房时间起至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止期间的违约金,被告辩称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并非其所能控制的,且法律并未对该条件进行强制性规定。在庭审中,原被告举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等证据。
由于本案并非当庭宣判,故在庭审结束后,我向本案的独任法官老师请教案件审判思路。老师认为,本案的基础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出自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因而该份合同的效力应当认定为有效。既然双方对于交房条件的规定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被告房地产公司完全能够预见该规定的法律后果,因此被告关于交房条件其无法控制且不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抗辩,不应当支持。本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现原告已经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被告违约迟延履行交房义务,理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通过与法官的交流,我深刻感受到审判工作的严谨与庄重。法官判案必须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对本案证据进行认证,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再通过所认定的案情,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从而作出裁判,达到定份止争的效果。同时,本案被告因为在订立合同上的一个瑕疵导致败诉的教训,也警醒我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必须要细致、认真。
三、实习感受。
(一)实习收获。
虽然之前有过在法院实习的经历,很多审判工作流程驾轻就熟,但是因为本次是在专业化类型更强的交通庭里实习,并且同一个庭里不同法官的审判风格也不一样,还是学到到很多全新的知识、感悟:
第一,要学会从简单重复的工作中得到不同的灵感和启发。交通庭,顾名思义,其处理的案件类型主要是交通事故案件,虽然案件类型较为单一,但是基于各个案件当事人情况、责任承担及事故发生背景等情况的差异,每个案件在证据认证以及事实认定上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正如我的实习指导法官老师所言,基于交通事故案情的复杂性及个案差异性,我们在处理每一个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像第一次审理案件一样对待,要深入案情,落脚细节,不受既有经验的禁锢局限。法官的话启发我日后无论面对什么工作,不要因为习惯了工作流程、熟悉了工作方式,就对工作掉以轻心,要像第一次从事这份工作一样,保持新鲜感,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待工作,使自己永远对工作保有热情。
第二,要夯实巩固基础理论,不断学习掌握新理论。在交通庭的三个月里,我时常看到法庭里的法官和书记员老师订购法学理论书籍,午休之余,时常看到法官认真阅读《人民法院报》、《法律适用》等期刊报纸。法官经常说,要提高审判技巧,必须紧跟学术动态,时刻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但是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坚实的理论功底。法庭里法官、书记员老师对于知识孜孜以求的态度,十分鼓舞我,也提醒尚未步入社会的我,要趁在学校的这最后几个月,赶紧巩固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为日后走上法律工作岗位打下稳固的基奠。
第三,要注重情理与法理的统一,注重审判案件的社会效果。曾强调要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份好的判决,不仅是要在法律层面上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裁量确定,更要在情理上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真正达到定份止争的效果。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具备得当的审判技巧。要注意在审判过程中运用情理,要倾听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的阐述,要在严守法律规范的同时兼顾当事人的情感情绪,实现案结事了。
(二)建议与意见。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遇到的大部分问题,都是老师在上课时有所提及的内容,但是由于彼时并不熟悉实务工作,因此对老师提到的内容并未十分关注。为此,建议日后的课程设置上,可以增设模拟实践环节,老师在讲基础理论内容之后,利用部分课时设置模拟庭审辩论、出具法律专家意见书等形式,强化同学们对于理论知识点的理解。
结语。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工作,我发现时间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交通庭几位法官老师、书记员老师的帮助下,我兢兢业业地参与审判工作,努力提升自我,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其中,同时根据工作实践的要求及时弥补理论上的缺漏,汲取了许多司法审判实践的经验技巧,切实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在为人处世、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感谢交通庭各位老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关怀和指导,让我的实习充满收获!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七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目前我国采用的是立案审查制度。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让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上述规定,法院主要从x个方面进行审查:诉状形式审查、原被告主体资格审查、起诉事实证据材料审查、案件管辖的审查、案由的确定、诉讼费的缴纳。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及时发现和防止滥用诉权,从而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保障案件质量。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规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据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后,所有的“诉”都无需审查,全部进入审理程序;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符合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才能进入审理程序,是否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则必须经过严格审查才能确定。多数人同意第二种观点。“诉”不是纠纷走向案件的自然转换器,立案必然审查。众所周知,社会纠纷错综复杂,有些具备法律意义及审理价值,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有些则与法律毫无相干,与审判根本无法对接。虽然当事人因纠纷而“诉”,但这些纠纷是否具有可“诉”性,是否能转变为法律上的案件,则非“诉”所能确定,需要法律上的独立评价,“诉”不是纠纷走向法律案件的自然转换器。另外,受社会条件和自身能力的限制,审判权有其固有的界限,不可能处理社会的所有问题。因此,法院在立案中必须对“诉”及其背后的纠纷进行审查,将当事人的“诉案”与法院的“可审案”区别开来,将那些达不到法律条件的纠纷排除在法院之外,立“应立之案”,理“应理之诉”,对有悖法律规定的诉求,法院完全可以“案不立、诉不理”。如果放弃审查,什么案都立,什么案都审,那么法院就不再是司掌审判权的“法”
院,而是一个包揽解决纠纷的社会纠纷机构。从这个意义上讲,法院的立案审查功能,是与案件的法律性与法院的司法性相伴而生的天然性功能,是保障法院顺利行使职权的必备功能,与立案审查制与立案登记制并不具有实质性的关系。
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转变,虽然意味着立案程序由职权模式向诉权保障模式的转变,但并非也不可能否定法院的审查功能,也不是降低法院可审理案件的条件,更不是将立案工作粗浅地简化为单一的登记手续,而是要求在立案程序中实现诉权与职权、诉案与可审案之间的平衡。
看受诉法院有无审理资格,比如管辖等;二是当事人的审理要件,即当事人的能力、诉讼能力等;三是诉讼标的的审理要件,即权利的可诉性、重复诉讼等。是否具备审理要件,是社会纠纷与法律案件、案件与可审理案件的区别所在。如果不具备审理要件,实际上就意味着这个案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案件,或是属于不适宜审理的案件。因此,对审理要件的审查,不同于要件登记的审查,其需要对相关条件进行实质化的审查,在这一点上,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并无根本区别。所以,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并未降低和否定立案审查,法院只登记可审理案件,对不可审理案件不予登记。
篇二: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从2月下旬开始,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吴吉春副主任带领下,就区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走访了区法院、区司法局、部分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召开了部分律师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相继出台,各级法院于201x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近一年以来,区法院坚决贯彻中央改革精神,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举措,提升司法为民能力,立案工作取得多项省级荣誉。
(一)坚持依法立案、保障公民诉权区法院积极应对立案制度改革,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有关规定,及时出台立案登记制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立案登记工作流程,强化法官业务能力培训,稳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依法开展登记立案,有效保障了公民诉权。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除去部分不符合立案条件或需要补充起诉材料的案件,绝大部分案件都能当场登记立案,当场立案率达98.3%,基本解决了立案难问题,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
(二)坚持司法为民、优化立案服务为满足当事人诉讼服务需求,区法院不断优化立案服务,将立案大厅改造升级为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增设了叫号机、庭审直播屏、银行pos机等硬件设备,配置了笔墨、印泥、老花镜、轮椅等便民用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材料收转、案件查询等12项服务。同时,区法院构建了"法官+律师+志愿者"的导诉模式,提供诉讼流程指导、法律问题咨询、书写诉状等服务。在具体导诉过程中,根据部分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安排资深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诉前心理疏导,让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有力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
(三)坚持创新理念、适应形势发展。
区法院依托网络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创新立案和诉讼服务的网络模式。至201x年底,网上法庭共计收到申请立案材料60件,其中登记立案52件,逐步形成了一条崭新的立案通道,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打造的线上法律咨询服务,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与援助律师的视频连线,开展实时的法律援助咨询。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当事人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评价。
(四)坚持调处矛盾、积极化解纠纷区法院始终坚持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针对立案登记制以来当事人自愿接受诉前调节数量下降的现状,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引导力度,通过悬挂诉前调解知识宣传海报、增加叫号系统提示等方式,积极引导诉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在此基础上,区法院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与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组建各类专业调解队伍,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设。与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达成诉调衔接协议,共同探索律师调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二、存在问题立案制度改革是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后司法体制内的一项重要改革,在保障公民诉权、提升社会法治水平方面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区法院在立案工作中取得了很多新成绩,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困难和不足,需要区法院进一步加以改进:
域。三是民商事案件中常态类案件出现非常态增长。立案登记制实施前,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常态类案件很大部分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化解分流,立案门槛降低后,当事人自愿接受诉前调解的数量大大降低,导致立案数呈现出非常态增加趋势。四是部分当事人利用立案登记制滥用诉权。特别是在行政案件领域,有的申请人超过必要合理限度,提出与自己生产生活无关的信息公开申请。有的当事人出于拖延时间、抗拒拆迁等目的,利用立案登记制进行缠诉或恶意诉讼,立案数量大幅增加。
(二)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仍需提升主要表现在司法公开工作的宣传面还不够广泛,"告知书"、"公开信"发放范围仅局限在案件双方当事人,网上公开信息只可能让能够上网且会使用互联网的人了解,群众对区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包括不少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立案登记工作事实上也都属于肤浅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社会效果。一是当事人对立案流程认知不足。部分当事人对立案流程、立案材料事先准备不足,往往需要立案窗口进行现场指导,或进行补正诉状和补充起诉材料,大量增加了法官工作量,少数当事人长时间占据立案窗口也使立案等待时间较长,法院立案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受到较大影响。二是部分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认识片面。部分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度了解不全面,以为只要起诉,不管起诉材料是否齐备、合适,是否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法院都必须无条件受理,导致一些明显不适合由法院解决的"琐碎之事"诉诸法院,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释明的工作量明显增加。三是信访工作压力增大。近年来,复杂的社会矛盾引发了较多的信访案件,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一些信访当事人希望通过诉讼途径实现诉求。但由于许多诉求并不属于法院管辖,法院裁定或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当事人往往会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对法院的信访工作人员造成较大的精神压力。
迁安置的诉讼等,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二是诉前调解难度增加。由于部门、镇街、社区权责不够明晰,一些社会矛盾没有及时化解在基层,在进入诉讼渠道后造成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增加了矛盾化解难度。同时,由于立案登记制的特点及部分律师的不配合态度,当事人接受诉前调解的意愿明显降低,调解率明显下降。三是部分环节仍需转变理念。在推进立案登记制实施的过程中,立案工作的部分环节仍存在一些工作惯性,如部分案件立案登记标准不完全统一、个别案件不自觉超出形式审查范畴、一次性告知没有完全实现等问题,是调研中反映较多的问题,需要法官进一步转变理念,在后续工作中加以改进。
相同的当事人、起诉案由及相应的裁判文书的功能,防止当事人无理"缠诉"、"滥诉"。建立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欺诈等手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而取得立案登记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的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理性表达诉求,诚信维护权益。
(二)进一步提升立案工作业务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要针对现实困难,尽可能合理配置法官资源,优化立案庭人员结构。同时,针对新案、难案、敏感性案件多发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使审判部门办案人员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意义、范围、具体操作流程,确保立审畅通。二是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功能的设置,规范和提高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流程。针对部分案件立案登记标准不完全统一、个别案件不自觉超出形式审查范畴、一次性告知没有完全实现等问题,要按照立案登记制要求,进一步加强贯彻实施力度。同时,不断优化立案流程和诉讼,真正实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三是延伸诉讼服务,进一步健全司法救助体系。针对司法实践中,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两项制度未能很好衔接,适格主体要想获得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必须分别向法院和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不仅程序烦琐,当事人还难以得到全面高效的救助的问题,建议区法院加强与区司法局等相关主体的沟通配合,做好相关制度的衔接协调,使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简化当事人申请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使当事人能够更快捷地获得法律上的帮助。
消费者权益受害案件、家庭纠纷引起的矛盾,可以积极引导当事人向劳动仲裁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进行调解。逐步构建和完善层级明晰、覆盖全面的调解网络,避免大量矛盾纠纷直接进入司法途径和诉讼程序。三是积极培育社会化调解组织。在与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合作建设专业调解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开展律师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等创新性的调解方式,充分利用优势资源,通过开展试点、购买服务等手段,加大对社会化调解组织的培育力度,逐步向先进地区多元化、社会化的调解模式靠拢。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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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一、引言201x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x年4月15日相继发布了该《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x年5月1日起实施。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2018年1月-9月本院受理各类案件总数为xx件,较去年同期增加xx%。
(见图一)(图一)从案件分类来看2018年1-9月,民事案件占受案总数的xx%。
2018年1-9月本院受理刑事案件xx件,较去年同期减少xx%;
民事案件xx件,较去年同期增加xx%;行政案件xx件,较去年同期增加xx%;执行案件xx件,较去年同期增加xx%;申诉复查案件3件,较去年同期减少xx%;其他案件xx件。
(见图二)(图二)三、工作开展情况(一)、以保障诉权为核心,依法规范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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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和《规定》的要求,我院迅速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动员培训会,组织全院干警传达学习,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和实质,全面部署推进改革工作。
1、主动作为,提前研判。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我院全力争取xx县委、政府的支持,提前研判分析,注重内外良性互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及实施方案,同时深入到xx县各个乡镇、相关部门,分析可能带来的问题和影响,并就xx县存在的敏感问题特别是涉移民案件向上级法院呈报了《关于移民纠纷等疑难案件调查报告》,专题汇报因立案登记制实施可能给法院带来的影响和冲击。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我院再次就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在民事、行政案件登记中存在疑难问题,向中院立案庭呈报《xx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涉及的相关问题》。
2、狠抓改革落实,全面实现登记立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和《规定》以及省高院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制作并公开登记立案流程和法律文书式样,明确登记立案范围、程序和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群众举报箱,坚决杜绝对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案件拒不登记立案、在法律规定的登记立案条件之外附加立案登记条件等现象。变实质审查为形式审查,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院每年当场立案率均为94%以上。
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待补充材料后即立案,有诉必理,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
3、加强队伍建设,保障立案质量。一是配齐配强立案窗口队伍。
选派业务精、作风好、素质高的法官值守立案窗口,实行窗口“ab”岗工作制,明确岗位分工,并根据需要可互换顶岗,避免出现空岗缺位现象。二是加强立案窗口轮岗交流制度,以老带新发挥好“传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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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有效提升立案窗口人员整体素质,防止人员流动影响登记立案工作。三是内部设立类型化案件立案窗口。在立案窗口,选派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精通业务的书记员优先办理商事和行政案件登记立案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立案服务。
(二)、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探索服务创新改革实施后,纠纷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法院立案工作压力加增,当事人也反映存在立案慢、立案不方便等问题。
为有效缓解这些问题,xx法院切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立案服务,完善立案便民利民举措,提高立案效率。
1、创新服务载体,推行网上立案和大厅自助立案。一是畅通网上立案渠道。201x年起当事人可通过省高院门户网站、雅安法院门户网站等途径,在网上申请立案,后台系统及时将网上立案信息摆渡至立案人员立案系统,方便立案人员快速审查、依法处理。二是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当事人自助服务区配备了电脑、高速扫描仪及手写板,方便当事人和律师自助立案。并随时保持与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多方进行网上立案宣传沟通,及时解决他们在网上立案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加大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有效促进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行。2018年1-9月共收到网上立案材料900件,立案663件,其余或已审查通过待当事人前来立案,或待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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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审判流程公开服务,确保落实立案公开、程序适用等制度,建立案件流转网上查询系统、案件进度短信提示系统,同时开通12368电话语音(短信)系统,接通了pos机,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充分体现“一站式”服务。
3、引进法律援助站进驻,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01x年,我院与xx县司法局挂牌成立了xx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xx县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参与诉前调解、委托调解、执行和解、信访接待等法律服务,该援助站主要的工作职能包括:一是接受日常法律咨询,针对来访群众的法律问题、诉讼问题等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二是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值班律师对群众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开展初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报送法律援助中心审查;三是承担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通知书》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的相关工作;四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法定时限内将检察院的起诉书送达值班律师的,及时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协助人民法院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2018年我院与xx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xx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工作室,该举措进一步拓宽了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将诉调对接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面,同时达到了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省审判资源的目的。
(三)、以多元解纷为重点,深入开展诉源治理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以来案件迅速增长态势,我院在严格依法登记立案的同时,全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引导和推动矛盾纠纷在登记立案前分流化解,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1、加大巡回立案、现场调解力度。我院在皇木镇、永利乡等偏远。
篇四:
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一、引言年月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相继发布了该《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年月日起实施。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
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
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二、登记立案的总体情况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收案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从受理案件数看,年本院受理各类案件总数为件;年本院受理各类案件总数为件;年月-月本院受理各类案件总数为件,较去年同期增加%。
(见图一)(图一)从案件分类来看年-月,民事案件占受案总数的%。
年-月本院受理刑事案件件,较去年同期减少%;民事案件件,较去年同期增加%;行政案件件,较去年同期增加%;执行案件件,较去年同期增加%;申诉复查案件件,较去年同期减少%;其他案件件。
(见图二)(图二)三、工作开展情况(一)、以保障诉权为核心,依法规范登记立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和《规定》的要求,我院迅速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动员培训会,组织全院干警传达学习,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和实质,全面部署推进改革工作。
主动作为,提前研判。
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我院全力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提前研判分析,注重内外良性互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及实施方案,同时深入到县各个乡镇、相关部门,分析可能带来的问题和影响,并就县存在的敏感问题特别是涉移民案件向上级法院呈报了《关于移民纠纷等疑难案件调查报告》,专题汇报因立案登记制实施可能给法院带来的影响和冲击。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我院再次就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在民事、行政案件登记中存在疑难问题,向中院立案庭呈报《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涉及的相关问题》。
狠抓改革落实,全面实现登记立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和《规定》以及省高院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制作并公开登记立案流程和法律文书式样,明确登记立案范围、程序和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群众举报箱,坚决杜绝对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案件拒不登记立案、在法律规定的登记立案条件之外附加立案登记条件等现象。
变实质审查为形式审查,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院每年当场立案率均为%以上。
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待补充材料后即立案,有诉必理,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保障立案质量。
一是配齐配强立案窗口队伍。
选派业务精、作风好、素质高的法官值守立案窗口,实行窗口岗工作制,明确岗位分工,并根据需要可互换顶岗,避免出现空岗缺位现象。
二是加强立案窗口轮岗交流制度,以老带新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有效提升立案窗口人员整体素质,防止人员流动影响登记立案工作。
三是内部设立类型化案件立案窗口。
在立案窗口,选派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精通业务的书记员优先办理商事和行政案件登记。
立案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立案服务。
(二)、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探索服务创新改革实施后,纠纷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法院立案工作压力加增,当事人也反映存在立案慢、立案不方便等问题。
为有效缓解这些问题,法院切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立案服务,完善立案便民利民举措,提高立案效率。
创新服务载体,推行网上立案和大厅自助立案。
一是畅通网上立案渠道。
年起当事人可通过省高院门户网站、雅安法院门户网站等途径,在网上申请立案,后台系统及时将网上立案信息摆渡至立案人员立案系统,方便立案人员快速审查、依法处理。
二是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当事人自助服务区配备了电脑、高速扫描仪及手写板,方便当事人和律师自助立案。
并随时保持与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多方进行网上立案宣传沟通,及时解决他们在网上立案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加大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有效促进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行。
年-月共收到网上立案材料件,立案件,其余或已审查通过待当事人前来立案,或待补充材料。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化阳光司法,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便民措施。
年月根据市中院、省高院为全面落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工作,成立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建设应用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年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的科技化和规范化建设,利用政务网站、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诉讼便民措施,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审判流程公开服务,确保落实立案公开、程序适用等制度,建立案件流转网上查询系统、案件进度短信提示系统,同时开通电话语音(短信)系统,接通了机,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充分体现一站式服务。
引进法律援助站进驻,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三是承担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通知书》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的相关工作;四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法定时限内将检察院的起诉书送达值班律师的,及时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协助人民法院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年我院与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工作室,该举措进一步拓宽了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将诉调对接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面,同时达到了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省审判资源的目的。
(三)、以多元解纷为重点,深入开展诉源治理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以来案件迅速增长态势,我院在严格依法登记立案的同时,全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引导和推动矛盾纠纷在登记立案前分流化解,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加大巡回立案现场调解力度。
我院在皇木镇、永利乡等偏远山区和民商事案件较为集中的九襄镇片区设立十个立案联系点,不定期抽调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到偏远山区立案。
同时加大与乡(镇)领导和司法助理员的沟通,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大量案件。
为完善立案联系点工作,与县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立案联系点实施意见》,对诉前。
调解、立案、送达等问题进行联动衔接。
针对部分山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赡养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时常发生的情况,加大上门调解力度,以案说法,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能大大降低此类案件在山区的发案率。
加大诉前调解指导工作力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一是发挥司法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诉前调解工作,进一步快捷、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工作成效。
对重大、疑难、敏感以及涉法律适用难题的案件,利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庭所共建平台,加强委托调解力度,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通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同协调,努力化解矛盾。
年-月邀请调解案件数为件,其中通过庭所共建平台委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件。
三是加强和完善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衔接配合,拓宽调解渠道。
加大对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门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力度,进一步推动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注意相互协调,特别是涉及土地、林权、房屋拆迁等疑难、敏感复杂案件时,及时与基层党委、政府及大调解组织衔接,确保将纠纷依法有序进入诉讼程序。
强化立案环节分流作用,进一步快捷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工作成效,缓解审判压力。
我庭对诉讼标的小,争议不大,当事人又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及时纳入速裁或者简易程序处理。
对那些重大、疑难、敏感以及涉法律适用难题和执行不能案件,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诉讼之前。
同时,加大对重大、敏感、疑难案件向相关部门沟通与衔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从登记立案制以来,在登记立案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敏感,可能引起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积极向县委委报送。
比如坭美乡户村民到我院起诉土地流转纠纷案,考虑该系列案涉众、涉稳、敏感,我院积极向委报送了《关于县坭美乡户村民土地流转纠纷案的报告》,该报告引起了相关部门及委重视,由县上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联合协调此类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立案庭法律释明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部分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度了解不全面,以为只要起诉,不管起诉材料是否完善、合适,是否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是否属登记立案范围,都必须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立案庭工作人员需要进行解答的人次、数量大幅增多,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释明的工作量明显增加,部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急于解决问题,对法官的释明很难听进去,只是一味的强调登记制,不登记就必须要书面法律文书,使得法院工作量加大。
自年以来我院立案庭裁定不予受理(立案)案件件。
恶意诉讼问题有所加重。
部分当事人对其他途径可以轻易化解的问题,均选择诉讼解决,有些则纯粹为了拖延时间,利用登记立案制进行缠诉或恶意诉讼,浪费司法资源。
行政立案审查压力不断增加。
年月日雅安地区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我院作为全市范围内两个第一审行政。
案件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之一,集中管辖除工伤行政确认一审行政案件以外的雨城区、石棉县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一审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对于异地、复杂、多样化的行政案件,行政立案审查工作也面临很大压力。
委托调解邀请调解人员积极性不高。
有的部门对构建大调解体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调解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性;有的委托单位怕麻烦,不进行实质调解,将矛盾回交,走过场,让委托调解形同虚设。
对接机制不完善。
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大调解机制的衔接配合不够流畅,相互配合的保障制度不到位,至多数矛盾纠纷纷纷涌向法院,而法院面临是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工作,不少干警的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建议、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对立案登记制工作的认识。
立案登记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措举和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
县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导向,强化保护诉权的理念,坚定不移的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决不能因难审难执、信访压力大,而将案件拒之门外,更不能因案多人少而控制立案。
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和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的内容和精神,清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前提条件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
对于干扰立案秩序、虚假甚至恶意起诉、缠诉的,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案件持续增长并呈复杂多样化的实际,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完善诉讼咨询,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尽快形成权属清晰、分工明确、职能突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司法服务场所。
要通过完善一站式服务,加强引导,实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现场排号立案等一系列举措,缓解立案大厅拥堵的状况。
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案工作质效。
对本院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加强对立案法官和书记员的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提高说理释明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异地立案平台,加强管理,减少环节,方便操作。
全面推行立案公开,规范立案行为,切实杜绝人为设置条件,拖延立案、年底不立案等现象发生。
繁简分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业务指导,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探索立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衔接方式,实现三大调解衔接方式的新突破。
紧紧依靠县委、政府,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定期召开培训会、总结会方式,不断提升调解水平,积极化解越级访等突出信访问题和社会问题。
通过召开联席会、培训会等方式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特别是医患纠纷、劳动纠纷常规业务进行指导。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八
目前国内有机蔬菜市场的现状及特点:
1、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组成。
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中教师、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私企职员占了86%,证明文化水平的高低与对有机食品的认同呈正比关系。
2、对“有机”、“绿色”、“无公害”三种安全食品的区别的了解很了解和不太了解的各占五分之一左右,而比较了解和基本了解的各占约三分之一。说明盲目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很少,这与一年前报道的在北京和上海的有机蔬菜市场调研中大部分购买者都不太了解,甚至根本不了解的结果相比,已经有了极为明显的进步。当然,必须强调的是,即使在这些认为自己很了解和比较了解三种安全食品区别的消费者中,实际上有很大一部分并不能真正说出三者的区别来。他们最通常的回答是:有机食品不使用农药和化肥,对于有机食品关于转基因、转换期、缓冲带、轮作、跟踪体系、加工、储存、运输、认证、销售证等等方面的知识几乎还是空白。
3、购买有机蔬菜的频率。
只要消费者有需求,价格能接受,产品信得过,有机蔬菜是很容易形成一个固定的消费人群的。
4、对品种的选择和对品种多样性的需求。
虽然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只关心价格和需要,并没有对某些品种提出特别的要求,但对品种的多样性方面则要求比较高。他们的心理是,凡是普通菜场上供应的蔬菜品种,有机蔬菜也应该有,这样的反应应该说是有机蔬菜市场发展初期的特定情况。
根据调查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1、在国内有机食品市场发展的初期,采取专卖店的形式销售有机食品是一种正确的选择。这样做可以减少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有机食品的成本,提高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兴趣和购买力。
2、有机食品的专卖店应当首先开设在知识层次和消费层次相对较高的居民区,这样做有利于对有机食品的宣传,也有利于吸引消费者。但有机食品不是“贵族食品”,收入水平比较低的消费者也对有机食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只要有机食品发展到一定程度,价格渐趋合理,有机食品专卖店就可以逐渐向其他居民区扩展,吸引和服务更多的消费者。
3、目前对有机食品的宣传力度相当弱,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是在看到专卖店或看到货架上的有机产品后才知道有这样安全的食品。而且多数人并不了解有机食品与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区别。因此有机食品的从业者应当努力做好广告和宣传工作,各级政府也应当投入更多的注意力,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机食品的发展,为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和贸易者提供各种优惠政策。
4、从消费者对有机蔬菜品种的需求上看,消费者普遍反映品种不够,因此,有机食品的生产者和贸易者应当尽量扩大他们的生产和贸易品种,以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要求的消费者的需求。
5、各类有机食品专卖店(包括有机食品的其他类型的销售单位)都应当配备具有一定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知识,可以向顾客解释和宣传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营业员和经理。有机食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很多消费者需要在了解了产品的特点和功能后才会购买。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九
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最高法院提出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使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区共有x个法院,分别是x个高级人民法院、x个中级人民法院和x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区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共x个。xxxx法院共有干警x人(含事业编),其中党员为x人,占全区法院干警的x%;共有x个党总支,x个党支部,x名党务工作者,是以党员为主要群体的国家审判机关。全区法院在各级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使一部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化解在了诉讼之外,进入法院的诉讼纠纷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xxxx年,全区法院通过创新矛盾化解机制,通过“四位一体”无缝化便民诉讼调解、“人民特邀调解员”制度等化解诉讼外矛盾纠纷x余件。受理各类诉讼案件x件,同比下降x%,审结x件,结案率为x%,同比上升x%。全区法院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党的组织机构,党建工作有了新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格局,推动了xxxx法院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近两年,在最高法院开展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中,xxxx法院xx项指标有x项位居前列,综合指数在全国法院排名第x位,在西北法院排名第x位。
(二)建立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充分发挥“两个作用”。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这既是思想认识上的定位,也是整体工作布局的定位。全区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做好党建工作就是确保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就是确保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在完善现有的党建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区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实行“一个中心两条线”模式,即以各级法院党组领导为中心,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政治部(处)指导下级法院党建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明确自治区高级法院政治部组宣处负责指导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各中级法院政治处指导辖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要求法院党建指导要妥善处理好法院系统抓党建与地方党委抓党建的关系,坚持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将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有机地与地方党委的要求结合起来,促进基层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公开党务活动、推行党员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公开承诺、开展党员领导结合法院实际普遍点评,全面提高了全区法院党建工作水平。xxxx年,全区法院共有x名党员干警、x名党务工作者、x个基层法院党组织受到区、市、县党委的表彰奖励,充分发挥了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法院党建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发挥了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和影响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问题和必须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当前,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一些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表现在一些法院党组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不到位,推动法院科学发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够;一些法院的党组班子成员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还有些法院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了党组班子在法院干警中的威信。
(二)一些法院基层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表现在一些法院不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没有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不按时开展组织生活,不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单一、缺乏创新,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职能弱化;有的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狭窄,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差,从而影响了法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三)部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表现在一些党员干警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有的党员干警受西方“三权分立”思潮的影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不够深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识不到位;部分党员干警党员意识淡化,平时热衷于讲名利、讲待遇、讲收入,缺乏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不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表现在有的法院党建工作就党建讲党建,不能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抛开了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党建工作,失去了对法院工作指导,也使法院党建工作丧失了生命力和吸引力。
三、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是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王胜俊院长强调“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法院队伍的主体是党员,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既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葆司法工作的人民性和先进性的政治需要,也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当前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应当紧抓“三个主体”,紧扣“五个突出”。
(一)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应紧抓“三个主体”,确保党建工作有的放矢。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必须由相应的主体负责实施,笔者根据党建工作的层次,将承担党建工作的主体划分为三类,即具有领导核心作用的法院党组班子、具有战斗堡垒作用的法院基层党组织、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干警。抓住了主体,明确了责任,党建工作就能有的放矢。
第一,紧抓各级法院党组班子建设,确保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各级法院的党组班子是本级法院的领导核心,加强各级法院党组班子建设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关键。各级法院党组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已、率先垂范,班子成员之间既要以诚相待、团结协作,又要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一团和气、不讲原则、影响工作;上级法院党组班子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党组班子的协管、监管力度,通过向当地党委推荐党组班子成员、对下级法院审判绩效考核、司法巡查、检查下级法院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级法院党组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能力,确保党组班子成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等各方面成为法院干警的标杆,确保党组班子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第二,紧抓各级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加强各级法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新时期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各级法院要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主动将法院聘用人员中的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范围。要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建设功能性党小组,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发展。
第三,紧抓党员干警素质建设,确保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警的素质是保证人民法院队伍素质的关键。各级法院要以提高党员干警素质为重点,抓紧抓好党员干警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党员“评星定格”制度,激发党员干警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内在动力。要注重培养、发展青年干警、聘用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法院退休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要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拓宽党员教育渠道,丰富党员教育内容,提高党员党性修养。要切实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度,以公开促先进,确保党员干警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应紧扣“五个突出”,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必须与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才能发挥党建工作在人民法院的重要作用,才能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具有生机和活力,才能确保在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第一,紧扣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主要力量是党员干警,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法院必须将党的领导置于首位,服从、巩固和加强党的集中领导,时刻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经律,自觉接受当地党委对法院工作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领导,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与人民利益保持一致。要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对贫困地区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为xxxx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三,紧扣突出为大局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人民法院担负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光荣职责,为大局服务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也是新时期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根本要求。各级法院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发展。人民司法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服从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有生命力,才能不断取得发展。xxxx属于我国民族贫困地区,经济欠发达,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的任务艰巨。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贯彻落实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全区十三五规划部署的工作大局,努力化解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辖区的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践行公正廉洁司法,为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第四,紧扣突出为人民司法,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根本宗旨是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法院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为人民司法是党的根本宗旨和司法人民性的统一要求。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始终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人民法院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要努力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求必有所为,民有所忧必有所谋,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要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丰富司法便民措施,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公开司法审理程序,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阐释法理,用老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成效。
第五,紧扣突出司法廉洁,树立司法公信力。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司法不廉,势必难以有效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难以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各级法院要加强对党员干警的廉洁执法教育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法院干警教育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以先进文化引导广大干警廉洁司法。要继续健全对法院审判权、执行权、行政管理权等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大廉政风险防范点的管控力度,推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切实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十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法院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旁听了刑事庭审,查阅了有关案卷资料,并召开了由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职能庭室负责人和部分代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法院认真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0月份,全院共受理改革范围内的15类案件288件,审结237件,分别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收结案总数的84.7%和85.3%,其中上诉7件,一审服判率97.1%,上诉案件二审全部维持原判。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工作措施,保障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精心组织,激发动力。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同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研究,开展讨论交流,充分认识量刑规范化的.意义、作用和内容,进一步激发了审判人员积极参与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积极性,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对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和省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进行学习,使法官尽快熟悉并掌握新的量刑方法和量刑幅度。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交流学习,全体审判人员逐渐适应了量刑规范化的庭审程序,较好地理解和掌握了量刑步骤和量刑方法。
三是加大投入,增强实力。市法院将量刑规范化改革列入法院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保障。根据改革工作的需要,抽调一名具有一定调研能力的刑法研究生充实到刑庭工作。专门为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配备一台服务器,明确具体的系统维护人员,为刑事审判人员配齐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扎实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四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公安、检察、法院、律师在量刑规范化工作中的定位和分工进行了明确,就量刑建议的提起、对庭审中量刑事实的调查与辩论等问题与检察机关作了进一步沟通,确保了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围绕三个并重,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定罪与量刑并重,切实保障量刑公开透明。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一并送达被告人,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注重突出量刑程序,注重查明量刑方面的事实和证据,注重听取控辩双方对量刑的意见,充分保障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就量刑问题发表意见,保证了量刑的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提出量刑建议180余份,法院均在建议幅度内予以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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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十一
市规划建设局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局纪检组成员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惩防体系-xx年工作规划》,抓紧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开创规划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了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使规划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已有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成效,促进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健康发展。xx年,对规划建设局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努力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局纪检组积极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局里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建设局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纪政纪条规,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局纪检组继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从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今年,局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7次。局纪检组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读报促廉”活动,在全系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用生命铸就忠诚》、《一切为了群众》等警示教育片180场次,党组织生活开展反腐__专题教育66次,先后4次邀请专家、教授为我局全体中心组成员及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形势报告、财务内控制度专题讲座和保密知识讲座。并组织机关、事业单位6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市看守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局纪检组还及时转发了市纪委《关于违规私驾公车的情况通报》,通过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纪,要求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同时,局系统各单位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反腐__教育,如市质监站、市建管中心等单位也分别到市看守所开展了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领导讲廉政党课,分析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
8月28日,郭庆局长向局系统40余名领导干部讲了一堂题为《强化党员意识,着力加强反腐__建设,做新时期勤廉兼优的表率》的廉政党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对新任、续聘干部实行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局纪检组认真执行《新任、续聘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今年对局系统4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领导岗位实际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并在任前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案例实务等相关内容的书面考试。通过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力度。
二、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在过去的2020年里,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_大精神,努力提高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请各位评议:
一、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在工作中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及时学习掌握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社科领会上级党委的战略部署和要求。通过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此外,一年来,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努力学习相关工作理论知识,通过自己所学的知识,细致、高效、准时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注重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树立廉洁奉公的领导形象。
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进营业性酒店、歌舞厅,从不接受任何吃请或请吃,上级来客都是安排在县委招待所就餐。下乡检查工作或出外开会都是轻车简从,从不刻求排场,不接受烟酒招待,坚持吃便饭。同时,严格遵守县委班子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坦诚接受组织监督。在纪检监察机关内,我更是以身作则,凡要求同志们做到的,我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同志们做的,我坚决不做。
三、认真负责,干好本职,为单位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认真落实信访件的调查。
加大对信访案件重视,并积极规范信访案件调查工作,完善信访办理机制,切实提高信访办理质量,专门组织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和查帐等三种方法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的如实情况和结果如实的向外公告。
(二)积极探索城郊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创新模式。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城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模式,开展“五个一”为载体的廉政教育活动,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城郊新风尚。
组织一次正面典型教育活动:组织城郊干部深入廉政基地参观学习,让干部大力弘扬顽强拼搏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和一心为民造福的富民精神。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选择近年来发证在本市城郊干部违纪典型事件,组织干部分析其中问题,积极查找自身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观看一次党风廉政电教片:集中干部观看相关电影,并积极交流,引导党员干部思廉政事。
赠送一批廉政周历:在春节前赠送廉政周历,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远离腐败。
设立一次廉政专项:在电视台开设廉政栏目,并定期播出,营造勤政廉政的社会氛围。
(三)认真完成县委招录干部的笔试、面试的全程监督。
组织领导同志们认真负责完成县委招录干部的笔试工作,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决杜绝任何违纪违法现象,切实保证了招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四)积极参与为人民服务的活动。
积极响应全市“项目推进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深化“三解三促”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县18大精神宣讲团、全县小康知识宣讲及“三解三促”扶贫帮困活动,深入基层,领会社情民意,树立执政为民的机关工作形象,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务环境。
(五)加强对辖区内党风廉政教育、重大工程的监督。
对辖区里党风廉政教育、重大工程的开展都亲力亲为,采取突击检查、常规检查、考试考核等方法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教育及重大工程的工作。
(六)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十三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当今时代,是要求人们必须终身学习的时代,创建学习型法院,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了推动学习型法院的'创建,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实效和成功,按照两级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推进计划,明确学习方向、学习内容,从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在干警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院党组在物资投入上,在时间保证上,在开发利用现代学习手段上,积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参加司法统一考试和在职高学历教育培训,对已通过司法考试的3名同志给予了物质奖励。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全院人员学历情况分析。
1、各类学历人员总数:
硕士研究生:xx名;研究生:xx名;本科:xx名;大专:xx名;中专以下:xx名。
2、大专以上法律专科毕业xx人,占全院人数比例xx%。
3、全院干警当前学历教育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人数:xx人。
(2)培训内容:法律本科学历教育。
(3)培训效果:有17人学历得到提高。其中:xx人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xx人获得研究生学历结业证书;xx人获得本科证书;xx人获得最高院本科学历教育证书。
二、采取有效学习形式,搭建学习的平台。
各庭室结合工作特点和人员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自学为主,集中为辅,学以致用。
一是以评促学。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析制度,业务庭根据审判实际,对新型、疑难案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讨分析会,剖析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效力,研究法律适用,促进了审判人员相互间的学习交流。
二是以考促学。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政治处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和技能考试。
三是以赛促学,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调动全院干警的学习积极性。
四是以训促学。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本院业务骨干进行审判实务专题讲座,切实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是以研促学。把调研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审判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通过召开调研成果发布会,评选优秀调研成果。上半年,向中院《**审判研究》推荐了14篇高质量案例评析和理论研讨文章。提升了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六是选树典型,推广学习经验。我们注重培养、发现和选拔学习典型,积累、总结和推广典型学习经验,以先进标杆的示范作用,带动大家争学、抢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切实推动全院干警执法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提高。上半年,我们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选拔出3名个人、2个群体学习典型,并编发了事迹材料,号召全院干警以学习典型为榜样,开展学身边人,做先进事活动。切实提高法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十四
根据市总的有关要求,区总工会于近期通过问卷调研、随机访谈等形式对全区职工工资收入情况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根据抽样的方式,共发放调研问卷600份,收回有效问卷270份,涉及餐饮、纺织、电子通讯等8个行业,其中餐饮业60人,占调研人数的22.2%;纺织业10人,占调研人数的3.7%;服务业52人,占调研人数的19.3%;建材行业20人,占调研人数的7.4%;批发零售业46人,占调研人数的17.0%;铁路电气化40人,占调研人数的14.8%;电子通讯业8人,占调研人数的6.7%;其他行业24人,占调研人数的8.9%。
一、基本情况。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其中,签订的92人,占调研人数的68.1%;未签订的43,占调研人数的31.9%。
2、工作岗位情况。其中,一线工人88人,占调研人数的65.2%;辅助生产工人8人,占调研人数的5.9%;技术工人16人,占调研人数的11.9%;一般管理干部7人,占调研人数的5.2%;其他岗位16人,占调研人数的11.9%。
3、月工资收入1500元以下的35人,占调研人数的25.9%;1500~2300元的81人,占调研人数的60.0%;2300~3200元的19人,占调研人数的14.1%。
4、在调研中,132人的月工资发放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占调研人数的97.8%。
5、在所调研的人中有131人了解自己的月工资额度,占调研人数的97.0%;不了解的4人,占调研人数的3.0%。
6、在调研中有123人对自己目前的工资收入水平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占调研人数的91.1%。不满意的12人,占调研人数的8.9%。
7、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的有38人,占调研人数的28.1%;部分缴纳的54人,占调研人数的40.0%;没有缴纳的43人占调研人数的31.9%。
8、关于《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了解度调研种,非常了解的4人,占调研人数的3.0%;知道与知道一点的为44人和79人,分别占调研人数的32.6%和58.5%。
9、认为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于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有很大作用与有一些作用的分别为47人、46人,分别占调研人数的34.8%、34.1%。
二、调研结果分析。
从调研结果来看。
1、在调研者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占68.1%,说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有一定成效的。但从比例可以看出,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是很高,还需我们加大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力度。
2、调研中,月工资发放有97.8%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说明我们的监管力度不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3、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情况,全部缴纳的占28.1%,说明社会统筹有关要求还没有达到全覆盖,这方面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
4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了解度的调研中,非常了解的占3.0%、知道的占32.6%、知道一点的占58.5%。说明我们的宣传还不到位,法律法规还需要继续普及。
以上是我区对职工工资状况调研的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宣传的力度。为全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不懈的努力。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全面提升我市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确保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落地见效,3月底至4月中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6个调研组对全市91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深入细致调研。调研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观摩、召开座谈会方式,对各单位的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基本保障六个方面进行了调研督导检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通过调研总体感到,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递和巡视巡察问题的整改提高,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各单位党组(党委)对党建工作都非常重视,能够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有针对性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机关党组织能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注重措施创新,狠抓制度落实,较好地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中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特点和成效。
(一)政治建设统领意识有新强化。各单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到党的建设的首要位置,在学深悟透践行^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委办公室成立了^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小组,定期开展读书交流,举办“学习讲堂”,创编《学习参阅》;市农业农村局在局图书室设立了^v^^v^图书专柜,开展了“我最喜欢的^v^金句”分享,举办了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市人社局开展了“学党章、学十九大、学^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学活动等。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上舍得花精力,强读强记,常学常新,做到了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
(二)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力有新提高。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党组织班子配备齐全,组织设置规范,党建制度落实,党的活动开展经常,党建阵地建设水平提高,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影响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大幅提升。今年3月份,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召开后,各机关党组织能够及时向党组(党委)和所属党务工作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的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计划。市直各单位机关党支部书记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主职主责意识不断增强,市委老干部局、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市水利局党组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三)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新跃升。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建设,较好地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制度。市委领导李公乐、徐家平、李向前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市公安局狠抓党员主题活动日,确定每月20日为党员主题活动日;市人社局出台了《机关党组织工作台账》,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党员主题活动日,确保了任务明确,细化到人,责任清晰;市人大、市商务局、市地震局、市烟草公司等机关党组织,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台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星级党组织创建等激励、考评机制发挥出巨大作用,有效调动了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良性发展。
(五)党建工作阵地建设有新成效。各单位加大投入加强党建阵地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党建环境。市公安局建设了集党建、廉政、警史三合一的局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市税务局系统全部建有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市人大、市委老干部局、市检察院、市委党校、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都立足单位实际建设了较为规范的党建活动阵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个别单位没有把“三会一课”等制度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有的党组织活动和工作疲于应付、流于形式,照本宣科多,自主创新少,按部就班多,精品打造少。部分单位缺少党建活动阵地。
(二)党建活动、组织生活不够严。部分单位党建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党员需求、工作需要有脱节现象,仅满足于政治说教、催交党费,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强,模范作用不明显,宗旨意识淡化,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组织生活落实不够好,缺乏庄重氛围和仪式感。
(三)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不过硬。有的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有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摆位不正,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简单,不用要求很高,对党建工作缺乏原动力,进取意识不强,党务知识缺乏,工作方法单一。有的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认识有偏差,认为支部书记与自己进步没关系,还加重了工作量,政治觉悟有待得升。
(四)党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党员发挥作用载体设计不够丰富,党员参与党务活动渠道狭窄,缺乏参与热情。部分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淡化,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高,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强,走在前、做表率的意识淡化。个别党员纪律性不强,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没有发挥出党员的表率作用。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十六
针对上述调查及原因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做起,逐步增强红河学院高校学生的公益观念意识,使大学生投身于公益事业中来:
1.学生自身角度;
大学生需要增强自身的公益意识,积极主动关心公益事业的发展。
在校大学生的经济实力有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多余的经济物资收入来援助他人,但是大学生需要提升公益意识,积极主动的发掘身边可以进行的较为实际的参与公益方式,并投身其中帮助他人。
2.学校角度:
学校应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参与公益的平台,做好宣传,给予当代大学生充分的参与公益事业的渠道,调动大学生参与公益的积极性。
目前大学生公益现状并不乐观的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平台给其发展,学校及校内的社团组织应在全校倡导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党员及学生干部带头参加红十字会、公益总会等组织开展的公益公益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的公益氛围,促进公益事业在校园中的发展。
同时,在校内形成公益光荣的氛围也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可以采用标语,海报等鼓励形式,在校内传媒大力宣传,营造公益公益氛围;或定期邀请一些公益或公益组织的创始人来校做演讲,宣传公益的本质意义,塑造大学生对公益的正确理解。使同学们形成一种多多参与公益的心理,形成互帮互助的氛围。
3.社会角度:
社会上的公益机构应该努力吸收大学生这一阶层,为中国的公益事业发展做贡献。
当今社会诚信度缺失是一大问题,公益结构应首先提高自身质量和诚信度,让民众特别是大学生对其安全性、有效性有信心,如做到捐款使用、流向情况公开透明化等。
同时,政府应该提高对公益机构的重视程度,在监管上加大力度,并积极开展各类社区、大学公益活动,以求让更多人参与到中国公益活动中来。
大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对社会和其个人都具有重大意义,推动着现代文明和人道主义的发展。社会和学校应该为此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与氛围,让当代大学生继续发扬公益公益事业,向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借公益的火把温暖世界。
法院调研报告最佳篇十七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在本辖区内为便利人民群众进行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而设立的派出机构,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身处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承担着化解纷争、衡平利益、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人民法庭的建设已成为人民法院基础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便成为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本文通过对我院人民法庭基本情况的调研,提出法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加强法庭建设有所裨益。
一、我院人民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
晋源区人民法院现有人民法庭3个,即晋阳法庭、义井法庭、晋祠法庭。共有审判人员7人,书记员5人。法庭年平均审理案件440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69%。
(一)晋阳法庭。
晋阳法庭办公面积600多平方米,是我院唯一达到《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中关于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标准,实现与基层法院联网、开展视频会议、案件信息管理、科技法庭、电子等应用的人民法庭。管辖董茹、西寨、罗城等20多个乡村。现有审判人员2名,书记员2人,法警一名。年平均审理案件170件,人均85件。
(二)义井法庭。
义井法庭现无自己的办公楼,租用义井村房屋,办公面积100多平方米,管辖义井、吴家堡、南堰、北堰等乡村。现有审判人员3人,书记员1人,法警一名。年平均审理案件126件,人均42件。
(三)晋祠法庭。
晋祠法庭现无自己的办公楼,在法院内部办公,管辖晋祠村、小站营等28个乡村。现有审判人员3人,书记员2人。年平均审理案件148件,人均50件。
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年的《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根据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原则,按照规范化、规模化的要求合理设置人民法庭。人民法庭至少配备3名法官、1名书记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法警。但大多数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达不到这种配置,普遍存在着人员配备不合理,案多人少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的拆迁改造案件越来越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提起诉讼的人员越来越多,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显得更加的薄弱。再遇到需要下乡巡回办案开庭调解,法庭则会出现无人值班、“人去楼空”的情况,导致来访的当事人无人接待。与此同时,人民法庭还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和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在新时期下又担负着指导乡镇社会法庭的重任,法官在处理诸多问题时往往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人民法庭基础设施配置较为薄弱。
基层人民法庭虽然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但由于往往设置在离城市较远的乡镇,基础设施和办公环境相对较差,绝大多数法庭没有或审判设施达不到规范化要求,如我院只有晋阳法庭符合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标准,义井法庭至今在外租房办公,晋祠法庭则在外没有办公场地,搬迁至法院内部办公,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民法庭发挥其方便群众诉讼、就近办案的职能。
(三)法庭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人民法庭是最贴近群众的法院窗口,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司法水平、司法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权威。在审判工作中,个别法官群众观念、现代司法理念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庭审活动缺乏规范,影响了人民法庭的形象,进而影响到整个法院的形象。另外,由于人民法庭大多设置在偏远乡村,案件数量较多,法官工作繁忙,法庭人员不足,给法官的培训带来一定的难度从而造成部分法官依靠经验办案,遇到新型复杂、疑难案件感到无所适从。
(四)法官风险系数及压力增大。
近年来,面对社会转型期大量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地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有些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因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属于受理范围不被立案,为了给办案法官施压,这些当事人便找各级领导,或者干脆在法院吵闹,对办案法官进行谩骂等;有的案件一经闹访、缠访和人数众多的群访,往往就被有关领导指示督办,使这些当事人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了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无疑助长了歪风邪气,人为地增大了办案的风险。还有些当事人将对法院和法官的不满情绪,通过媒体发泄到社会上,以不客观、不真实的舆论给法院和法官施加压力,在媒体对审判结果的猜测和引导下,公众在案件判决前就对案件形成了共同的期待。即使是有良好职业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的法官,也难保不受干扰,这种巨大的压力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
三、改进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对策和建议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一)深化审判机制改革。
在现有人员难以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改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确定各人民法庭人员的配备比例,实现人尽其能、人尽其用。结合人民法庭岗位的特点,将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协助法官做好审判案件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使法官能够专心致力于“审理”与“判决”。按照辖区人口数量、受理案件数量、法院人员编制等数据,重新核定人民法庭的人员编制,向案件多、人均结案数量较高的人民法庭倾斜,以满足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合理“分流”部分案件。
现阶段的社会矛盾,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多领域的利益冲突以及体制、机制、政策、法律、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决不是法院一个部门、一种手段就能解决的,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和衔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在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间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整合调解资源,综合调解手段,实行社会联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分流案件,减轻法院压力,压低案件增长势头。
(三)加强法庭设施建设,提升物质装备水平。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战线的最前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只有充分的保障其办案经费与物质装备,才能充分发挥其第一线战斗堡垒作用。要大力加强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综合考虑区域面积、人口、案件数量、交通条件以及财力保障等因素,科学规划交界地区的人民法庭设置;要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好、设计好、建设好人民法庭审判场所;要尽可能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投入,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如期完成。
(四)加强法官职业化培训,建设高素的法官队伍。
积极选派人民法庭的干警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并结合审判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邀请专家教授上门讲课,强化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上级法院及民庭对人民法庭的管理和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庭审观摩、案件评查,提升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素质。开展司法交流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干警与先进发达地区法院进行司法交流,开拓创新思路,增强创新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涉诉信访制度。
针对少数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盲目从众的情况,要大力开展经常性的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送法进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栏、举办法律讲座,引导群众既要正确行使权利,又要依法履行义务,努力纠正群众中存在的权大于法和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让群众了解正当的信访渠道,逐步走上合法、理性的信访道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法伤。与此同时,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对于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长期进行无理上访或缠访闹访的,要及时进行信访终结,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加强法庭文化建设,完善考评激励机制。
精心组织开展些各种不同形式并具有不同特色的法庭文体活动,通过各类文体活动加深法庭干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提高品位,改变干警不良的心理、转移不良的情绪,减轻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完善绩效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以动态化、全面性的日常考核和准确的考核记录,科学、真实的反映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使法官的奖惩、任用、晋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激励机制,使法官能够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对待日趋沉重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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