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补贴申报工作计划(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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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补贴申报工作计划(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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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可以让我们更加有条不紊地完成任务,避免临时抱佛脚的后悔。第五步,设定明确的行动步骤。将每个任务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行动步骤,清楚地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时间管理的要点,以下是一些技巧可以帮助我们制定有效的计划。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一

按照市直部门社会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政府办公室20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年来,政府办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着眼全局当参谋,统筹兼顾抓协调,突出重点抓落实,确保了市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转。

注重抓指导、抓督查,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压实机关干部职工的责任,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服务好全市社会经济社会发展。

保证办公室各项工作协调、高效、有序运转。二是抓督查促落实。政府办紧紧围绕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的分解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跟踪督查,使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政府办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督办。全面核实办结上级综合督查交办线索x件。开展专项督查x次、联合督查x次,向有关工作责任主体(责任人)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建议x条,向市政府提出督查整改决策参考意见x条。通过强力有效的督查,推动了决策落细、政策落实、问题解决、工作见效,坚决地维护了市委、市政府干事创业、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抓调研强辅政。紧盯各级领导关心关注重点,把准人民群众期待的热点、难点,采取主动约稿、定向组稿等方式,搜集、遴选、编报政务信息,适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服务。202*年xx市政务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和xx市政府办公室累计采用xxx条,完成年度考核积分xxxx分,超额完成xx市下达的xx分年度考核指标,排xx市前列。为各级领导了解xx、帮助xx、辅助决策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年来政府办不断增强抓工作的全局性、主动性、预见性,“三办”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办文办会提质增效。牢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注重统筹谋划,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最大规模的精简发文、办会数量。截至201x年x月中旬,全年研究起草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x件,其他各类文字材料x件,收办来文来电来信x件,编报《xx信息》x期,筹办市政府各类会议x余场,办文办会零差错、零失误,高效保障了市政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二是综合协调高效有力。在综合协调中始终秉承讲政治、顾大局、抓统筹、重实效的原则,遇事区分轻重、缓急,注重搞好上下联动,始终做到公务出行保障有力、公务接待节俭高效、后勤服务保障到位,保证了领导谋全局、议要事、抓大事的时间和精力,保障了政府各项工作系统、协调、高效运转。三是服务群众水平明显提高。“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一年来总值班室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截至11月中旬,共接报全市突发情况报告x起,转办上级紧急文电x件,编报、上报《xx市值班信息》共x期,在保障全市应对突发事件上始终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同时,不断创新优化群众来信来访机制,强化管理,提高初次接访质量,降低回流及重复上访,使来信来访明显减少,处置群体性上访果断高效。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严密防范,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v^、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以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把好关口,主动冲向一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不传播“红线”,守住生命安全“底线”。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安排。

市民政局党组织坚持用实际行动对标对表^v^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1月22日,市民政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春任组长的“阜阳市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27、28、29日,连续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1月29日,又调整充实了市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工作组从7个增加到9个。疫情防控以来,共6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印发17份文件指导规范全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在民政福利服务领域成立市县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微信群,形成上下贯通、扁平高效的战时指挥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信息汇总、督查通报等上传下达畅通无阻、快速响应、落实到位。

严格制度规定,压实责任任务。

为有效应对疫情,从正月初三开始,市局机关坚持做到全员上班上岗,全时在岗在位。强化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及二级机构有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局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规范推动局机关事业单位及民政福利机构领域疫情防控工作。2月2日,由市民政局起草、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了第10号通告。2月6日,市民政局迅速起草并以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福利)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阜疫办传〔202*〕20号),明确市民政局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保负责全市9个县市区(含阜阳经开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县市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保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做到一个不漏,责任到人。

守牢民政阵地,构筑严密防线。

严肃纪律要求,实施严督实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市民政局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政治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禁作风漂浮、严肃责任追究。成立6个督导组,由副处级领导干部带队,自1月29日以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20余次对全市9个县市区(含阜阳经开区)的170余个民政福利机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向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点对点发出通知,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同时要求各地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举措落实到位。从2月6日起,市民政局每天派出深入民政福利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帮助查漏补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不向民政福利机构蔓延,确保我市民政福利机构中的老年人、儿童以及被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坚持党员带头,强化宣传引导。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三

要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主任初审认定、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校内、镇内公示,确定贫困的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学生资助的审核、认定、发放工作。

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学生资助管理。

办公室逐班进行复审后,张榜公示。严格按照县资助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到不少报、多报、错报一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要举行隆重的发放仪式,借此进一步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同时要倾听家长呼声,进一步改进工作。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四

首先,学校成立以校长梁常青为组长的资助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余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还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资助评定小组。其次,学习文件,掌握政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加深政策理解,准确把握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的问题。再次,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资料库,健全学生资助档案,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二)、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学生期待已久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做好这项民生工程,不仅能起到稳定学生情绪,调动困难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的关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识提高了,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就增强了。在宣传上,我校会根据县教育局的要求,在资助宣传月制定宣传方案。

(三)、严格程序,完善制度。

加强对资助学生对象的评定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各项手续。经过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学校审核、上报审批等程序,保证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

对这项民生工程,我们制定了严明的纪律,对符合助学金、免学费的学生严格把关,做到了不截留、挪用或虚报冒领,实行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制作了了举报了举报投诉箱,设立了公示栏,公布学校举报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由于健全了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保证了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校将积极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部署和安排,努力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与服务社会、服务家乡经济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五

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拓展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力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提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各界对资助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抓住重要时点,标语、黑板报。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按标准及时准确发放到学生和家长手中。

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班级、投诉率,并将咨询、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对各班主任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组织并指导3—4年级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组织召开资助工作座谈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开拓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装入档案。以备检查备查。

张畈中心小学。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六

(一)积极组织发动。开展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是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功能板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及时组织申报,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二)加强联系服务。在注册和审核过程中遇到问题,市直单位及人才请联系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区属单位请联系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三类重点企业(主导产业规上工业企业、人才企业、科技型企业)申请认定问题请联系对应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认真履职尽责。各有关单位要对申请人的材料认真初审把关,在规定时限内将补贴发放给人才,并依据相关法律代扣代缴税费。对于各类特殊情况,及时与辖区人社部门沟通,提供证明材料。各区(板块)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及时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对人才社保状态异常或所在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在线复核,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申请人是第一责任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1.补贴对象及标准。

2.联系方式。

3.三类重点企业申请流程。

4.连云港市市区人才生活补贴申报书。

5.连云港市市区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流程。

_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1日。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七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建设、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为抓手,重精准、补短板,团结协作、勠力同心,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搞建设,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自我加压、负重爬坡、砥砺奋进,解决了一个又一个发展难题,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突出“核心引领”,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延伸组织触角。各支部由挂点领导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并配置一名信息员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信息化要求,按时完成党建信息化平台的录入、管理,督促党员下载使用江西党建云app、宜春党建app。

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猜灯谜,贺新春”灯谜竞猜、“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感恩母亲,尽孝扬善”“庆六一、迎端午”民俗手工文明实践等“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和身边好人、文明家庭、传家风、立家训等树立典型活动,通过树立文明标杆,强化榜样示范,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增强干部的执行力和创新活力,提升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上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次,受理查办案件*起,立案审查办结案件*起,其中*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人作出诫勉谈话,对*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坚持党管武装。我镇今年共整合*支基干民兵队伍,共计*人。辖下*个村级民兵连共整合普通民兵*人,所有民兵队伍中的^v^党员都成立了预建党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春季征兵工作,完成兵役登记*人,共有*名应征青年上站体检,通过体检、政考双合格共*人,正式参军入伍*人,且全部都是大学毕业生。

(二)强化“六治融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半年来,我镇社会稳定工作一路向好,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进京赴省越级上访事件,综治信访工作总分全区排名第一。

处,严格按照限期整改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处罚打击发下手工*起。加大对企业安全监管力度,深入细致地排查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和全镇范围内存在的非法生产行为*余次,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执法文书*份。

(三)。

投资就是抓项目的思想,积极主动出击,狠抓跟踪落实。截至*月底,我镇引进宜春中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晨蓝实业有限公司两个投资额亿元以上的项目,还有多个项目在对接中,在袁州区乡镇开展“三拼三促”活动招商引资工作位列前茅。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八

1、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继续对系资助辅导员、班主任、班级生活资助委员进行校本培训和交流,进一步巩固和充实工作队伍,明确工作职能,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根据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对已有的制度进行修订,形成比较科学、规范、运转顺畅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的咨询投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会议制度,规范全院的学生资助工作。

(二)做好学生资助各项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切实的帮助。

4、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坚持民主评议,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搞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进行等级认定,建立档案库,作为今后对学生进行资助的重要依据。不定期对所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核查,确保档案库真实可信,认定等级准确合理。

5、指导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准确发放。学院优胜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量较大,要加强对各系评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让各系能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审。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将优胜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审委员会的作用,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奖助对象准确。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学生受助的金额如实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截留、挪用和延迟发放。

7、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岗位论证,积极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开展好公开招聘工作,改革招聘程序,择优录用,人尽其才;加强对勤工助学用工部门的管理,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开展评先进创优秀活动。

8、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发事件资助程序,针对家庭突遇天灾人祸致贫、返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及时救助。制订实施细则,使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帮助受灾、受变故的学生渡过经济难关,确保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

9、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新学年申请办理工作。6-7月份做好毕业确认的通知、统计等工作,同时对他们进行诚信教育。积极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办理有关证明材料,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获得贷款,完成学业。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九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政府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组织人员上户调查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政府。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县政府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审计、监督。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十

根据《_xxx纪委xxx监察局关于xxx农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7月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为组长,副书记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要求,于xx年7月1日至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xx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xx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xx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xx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xx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20xx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xx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十二

根据伊宁县^v^会2016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12日由我带领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和教科文卫委、农牧委以及几名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新特药业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设项目、伊宁县服装家纺产业园,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县人民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人民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74个,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41个。1-9月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1-9月受理投诉案件60起,结案59起,其中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032人,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978万元。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调研中发现,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和行为不规范。调研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或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合同,相当一部分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致使权益受到损害。

(二)员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三金、五金,亏待员工工资现象任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通过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拖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十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xxxx园区建设规划按期完成。核心园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主要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园区内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园区内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注重阳光操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园区产业稳定增产、企业和农户持续增收。进一步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巩固提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科学、规范实施,特拟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在我xxx园区建设范围内。主要以旋耕机、果蔬修剪机、喷雾器、产地保鲜冷库。2015年计划完成农机配套旋耕机160台、果蔬修剪机100台,喷雾器200台,总投资94万元。2018年前建成产地保鲜冷库容量为一万吨气调5个,总投资3000万,其中农机具补贴30%。

三、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经销商资质条件。

(一)补贴范围。2015年园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旋耕机、果蔬修剪机、喷雾器;及保鲜冷库建设。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镇园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补贴对象。纳入园区监管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及种植户、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享受过农机补贴的组织和个人,在次购买农机申请补助的,由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四)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补贴操作程序。

(一)申领指标购机。凡户口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园区内的到县农机局购机补贴受理点、农机部门授权的乡镇农机站受理点申请购机补贴指标。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一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洒坪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镇人民政府审核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报相关部门。

(三)补贴公示。洒坪镇镇农机管理部门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报洒坪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每月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镇政府和县农机、财政、纪委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

(四)机具核实。镇人民政府受理购机者申请后,15日内组织农机专干、包村干部或村委会负责人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后报县农机部门。

(五)发放补贴。县农机部门根据复核结果,确认资料齐全无误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补贴金发放到卡。

五、管理措施。

1、组织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洒坪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园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部门责指导包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协助包村农户办理申请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让镇党委,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重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优越性。

2、技术措施。

切实抓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围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规定,积极引进示范推广适宜本地作业的农机具,对现有机具的统一调配、检修和其他多种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在现代化农业中的生产的作用,抓好旋耕机、果树修剪机等在果树方面的示范和推广,保证补贴工作全面完成。

3、抓好农机具检修。

为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提高购机户的积极性,一定要搞好后续跟踪服务,要积极组织厂商下到农户家中进行技术检修服务,解决购机户的实际困难,提高农机的完好率和出勤率,还要组织积极性高、热爱农机的青年进行短期的农机修理技术培训,把技术传给他们,让他们更好的为农民群众服务。

六、认真做好电子档案工作。

我镇农机购置补贴电子档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按购机者姓名、身份证编号、住址联系方式、机具型号、机具数量、补贴金额及机具编号等一并录入电子管理档案。

2、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化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天台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为目标,以“优结构、提质量、助转型、促增收”为主线,大力发展粮油及七大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及设施装备,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坚持重点导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重点发展粮食、畜牧、茶叶、渔业、菌果蔬、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坚持生态导向,优先发展节地节水、节药节肥、低耗高效、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友好型农机装备,促进畜牧等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水环境优化改善。坚持绩效导向,强化政策落实绩效管理与考核,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公正导向,大力推进阳光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政策执行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竞争,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二、补贴对象和机具范围。

(一)补贴对象的确定。购机补贴对象为本县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保证粮油生产、农业“两区”,旧机报废后更新,以及禁养、限养区养殖户退养转产从事种植业的购机补贴需求。对近年来已享受购机补贴政策且在用机具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补贴申请可以进行适当控制。在购机补贴资金申请超过计划指标和补贴对象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按申请时间顺序、公开摇号等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二)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机具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设施农业设备为重点,主要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5小类95品目,补贴机具原则上应到省、县公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购买,其中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畜牧饲养机械、废弃物处理设备等关键薄弱环节的机械设备要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购机者的补贴需求。设施大棚(含玻璃温室,下同)原则上在农业“两区”范围内建设,按标配整体进行补贴。禁养、限养区养殖户转产从事种植业,需要设施大棚的允许在“两区”外建设。

设施大棚设起补面积,其中单体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5000平方米起补,连栋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2000平方米起补,玻璃温室,水稻育秧中心起补面积150平方米。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的各类绿化练苗大棚起补面积不受限制。

各地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和范围。

三、补贴标准。

(一)中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种类、同一档次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详见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公布)。各地要加强市场价格的调查摸底,动态跟踪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对于同一档次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较大的,上报省级,由省里适时对补贴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二)省、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的累加定额补贴。省级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省与县补贴资金仍按以下比例承担:由省财政承担70%,县财政承担30%。

(三)补贴对象年度内可享受中央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其中:个人不超过1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80万元,其中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对象确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补贴资金总额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但设施大棚不再增加补贴资金总额。

四、操作程序。

按照“全价购机、带机申请、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设施大棚实行项目化管理需先申请立项,其它机械设备实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资金的操作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程序。

1。购机。补贴对象到我省公布的经销商处自主选择购机,允许省域内跨县购机。

2。申请。补贴对象带机申请,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由补贴对象自愿到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购置须登记注册、现场安装和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应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需现场安装的补贴产品,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才能申请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补贴时应办理注册登记。

3。审核和公示。按照“谁受理、谁审核”的原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补贴对象申请资料,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补贴清单报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

4。结算和拨付。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将结算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

5。归档。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受理的资料由其整理并归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的由其整理归档,并定期将档案资料移交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归档。

(二)设施大棚操作程序。

1。申报。补贴对象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浙江省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

2。立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和当年设施大棚补贴资金计划,实地勘察建设地点,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后,将设施大棚年度建设计划及《浙江省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于5月10日前报县农机总站,经省厅确认反馈后列入当前年度补贴计划。

3。实施。经审核同意的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列入支持推广目录内的生产企业与产品,与生产企业签订安装合同后实施安装。

4。确认。设施大棚建成后,补贴对象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单个主体建有不同规格项目的一并确认。确认工作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申请补贴资金额度组织实施并出具确认报告(附件3)。确认时要审查项目财务资料、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内容。

5。申请补贴及其它程序。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时除提供“机械设备操作程序”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资料。审核和公示、结算和拨付、归档等程序按机械设备操作程序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照天台县农业局、天台县财政局、天台县商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管理与监督。

(一)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县里成立由县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部门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_门全程参与。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农机补贴政策的监管。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强化考核,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确保购机者及购机情况真实有效和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加强与林业、渔业等部门协调沟通,强化政策绩效宣传和管理服务,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政策宣传、公示、信息档案、核查等方面支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专人办理购机补贴手续,按分工承担相应职责,不得拒办。

(057683737701),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省厅。由省厅对有关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补贴对象,5年内取消其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经销商和补贴对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14年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分两批下达,第一批补贴资金已经下达(浙财农〔2013〕546号、561号)。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购机补贴资金结算和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要在优先满足其他农业机械补贴需要的前提下,制定年度实施大棚补贴资金计划并报省农业厅。要切实做好购机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加强对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审计、检查、稽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十四

一、加强就业所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二、推进按比例就业工作,做好20xx年度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

四、以实名制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促进就业创业,重点推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加强岗位开发,采取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等形式促进就业创业,完成市就业中心分配的就业任务。

五、组织参加参加市级举办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并结合本区残疾需求举办残疾人培训。

六、实名制培训就业统计管理工作,完成实名制录入工作全覆盖,持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基本信息、培训信息、就业信息全部录入。

八、做好一级重残和失业困难残疾人的社保审核、支付工作。

九、落实《深圳市就业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做好对购买社区盲按服务、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灵活就业补贴、残疾人自主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和场地租金补贴、残疾人参加培训和考取职业技能证书等一系列扶持补贴的给付工作。

十、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帮助残疾人做好评残、评估,对各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分类给予补贴。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十五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45周岁以上工作人员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政综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1、申报对象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同时工作期间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的。配偶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且达到标准的人员,不能申请住房货币补贴;配偶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人员,仍可提出申请。凡将福利分配的.住房转卖、出售或赠与亲属子女的,一律视为已享受分配公有住房。

2、申报对象为工勤人员或者科员,享受住房标准为70㎡;申报对象为乡科级干部或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85㎡;申报对象为县处级干部、具备高级职称或于年8月前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00㎡;于年8月前具备高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30㎡。职务皆以年12月31日前最高职务为准,需有正式任职文件,不以现今职务或者享受待遇为准,职称需由省人事厅颁发认证。

3、符合条件人员工作年限未达到的,须与单位签订《住房补贴借支合同》。

4、申报人员户口簿上所在地址必须是本市。

二、申报对象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簿上家庭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有注明何时由某地迁往现住址,还需提供此地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此类材料的,需由当地房管局或相关单位提供材料做出说明。

3、参加工作之日起,所有任职单位开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4、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或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到局办领取并填写《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填至“应发住房补贴额”栏前即可)、《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个人申请书》以及《市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配偶住房情况证明表》(此表由配偶单位负责填写,无单位的由居委会填写)。

三、其他事项。

我局不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配偶的住房货币补贴申报。

申报住房货币补贴没有具体时间限制,我局年12月31日前工作且年满45岁人员可随时向局办提出申请。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十六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是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现就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及资金分配。

2011年购机补贴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分级扶持、包干使用”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农业“两区”建设、耕地面积、农业产业结构、农机化综合水平、在用农机存量和农民需求情况,确定中央资金专项实施县(市、区)及补贴资金额度(见浙农计发〔2011〕1号文件)。省级补贴资金根据各地农业机械购置的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另行拨付。

二、补贴对象。

本省籍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具有法人资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场)。粮食收储企业购置粮食烘干机械,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为加大对农业“两区”建设的支持,购机补贴资金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两区”内购机需求,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种粮)大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对持有《报废拖拉机回收证明》的报废拖拉机所有人、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先后次序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三、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设施农业装备为重点,主要用于补贴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37个小类116个品目的机具。具体补贴机型详见《浙江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四、补贴标准。

1.中央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按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2.省、县(市、区)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种子催芽设备、水稻机插秧盘、粮食烘干机和本省籍拖拉机报废更新购买《目录》内12马力以上拖拉机的累加定额补贴。其中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种子催芽设备、水稻机插秧盘、粮食烘干机等的累加补贴不超过购机额的30%,本省籍拖拉机报废更新购买《目录》内12马力以上拖拉机的追加10%补贴(单机追加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省、县(市、区)补贴资金省与县(市、区)财政继续按以下比例承担:欠发达地区,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承担70%,县(市、区)财政承担30%;其他地区由省财政承担40%,县(市、区)财政承担60%。

3.一个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享受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农业“两区”内的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享受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80万元。同一个农牧渔民或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购买不同品目的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3台套(同品目机具只能享受1台套),若只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潜水泵的,总数不超过20台,微灌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水帘降温设备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分别不超过5万元。

五、操作程序。

1.申请。购机者通过所在地乡镇政府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购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对象优先次序进行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和机型、数量。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上的机具,经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补贴对象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下的机具,补贴对象直接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2.购机。补贴对象凭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到农机生产企业推荐的经销商处购机,按扣除中央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交款提货,经销商出具购机发票。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3.结算。

(1)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结算。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上的机具、实行省县累加补贴的机具,以及微灌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水帘降温设备等继续与省级财政部门结算,其他机具直接与县级财政部门结算,并实行“预拨资金、年中调剂、年终结算”的办法。与省级财政部门结算的,要求由各经销商提供中央资金申请结算资料,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定期向省农业厅提出中央补贴资金的结算申请,经省农业厅审核和省财政厅复核无误后,拨付各经销商;与县级财政部门结算的,经销商定期向补贴对象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供中央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中央补贴资金的结算申请,经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拨付各经销商。

(2)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结算。由各县财政、农机主管部门分别在7月底和10月底前将相关结算资料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并抄送省农机局。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审核确定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后,由省财政拨付有关市、县(市、区)。

4.报送。实行进度半月报和信息周报制度,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每半月将中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和结算进度报省农业厅。同时,各地要对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总结,分别在6月10日和10月底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六、管理与监督。

1.各地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强化考核,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确保购机者及购机情况真实有效。要严格按下达的补贴资金计划数组织实施,切实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于6月10日前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根据各地实际使用情况,调剂中央补贴资金计划。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事先向社会公开审批程序和时间,引导购机户集中申报,实行定期审批。

2.各地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协调监管,及时掌握补贴机具的实际销售价格,严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同时,要督促经销商按扣除中央补贴资金后的金额收取机具价款,确保农民受益。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永久取消其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

3.各级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制定督查方案,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补贴机具在用情况,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做好资金项目的审计、检查、稽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应。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让或出租的,须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于抽查发现弄虚作假、套用财政资金等问题的将开展全面检查,相应核减或停止安排该县补贴资金,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调查监督方案,建立质量投诉体系,落实质量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补贴机具质量承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到位、投诉处理到位。

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农业“两区”建设需要和农机存量结构,制订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方案,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宣传、公示、信息档案、机具喷漆、核查等方面的支出。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林业、渔业等部门协商沟通,强化政策绩效宣传,搞好咨询服务,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补贴申报工作计划篇十七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2016〕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2016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2016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2016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察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2014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察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2016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次,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项目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期间共散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横幅4幅,张贴宣传标语40条,现场接受咨询60次,接受咨询人数1400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

四、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州、县住房和城乡^v^门通过发放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州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海北做出应有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建筑企业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相当数量的项目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六、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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