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个思考自己与书中人物和情节的共鸣与对比的过程。那么,怎样写一篇有深度且有价值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全面理解书中的内容,包括主题、人物、情节等;其次,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和感受,思考书中的观点对自己的启发和影响;此外,还可以加入一些个人评价和批判,展示出自己的独到见解和分析能力。最后,要注意语言准确、流畅,表达清晰,将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充分传递给读者。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好书的读后感资料,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一
每次我战胜内心的恐惧时,我总会想到电影《阿甘正传》里小时候的阿甘奔跑的镜头。这个智商只有七十的轻度弱智者,在电影里影响了美国的历史进程。阿甘在投资渔业赚钱后,又投资了苹果公司,说他买了个水果公司。这个笑话一直在有关苹果公司的各种文章中出现,每次看到都觉得好笑。
小时候的阿甘双腿发育不正常,需要带着护套走路。在一次次被欺负后,珍妮鼓励他跑快点跑快点,最后一次,他真正跑起来,跑掉护套,跑掉胆怯,跑掉耻辱。从此,这个镜头就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这个画面包含了太多的寓意,代表了重生和希望。这是美国版本的金蝉脱壳,褪去才能重生。
人的一生其实不过是在跟自己斗的过程,战胜自己的恐惧,挣脱自己的束缚。我在缓慢成长的过程中,遇到一个又一个的挫折,面临一次又一次的选择。在鼓足勇气劈荆斩刺后,便觉得自己如同奔跑起来的阿甘,把所有的不堪统统甩在了身后。
他人生中的`第二次奔跑是没有目的且毫无意义的,仅仅是想跑了。你觉得生活是什么?是一幕滑稽的喜剧,还是充满了欢笑和泪水的正剧?在伍迪艾伦的眼里,世界属于前者。在《等待多戈》里,人们等待的也不过是不知是否存在的多戈。或许我们做的许多事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却在追问别人做事的意义。跑步的意义仅在于想奔跑而已。
当然,电影的主要宗旨在于“反智主义”的宣扬,但这些都敌不过那两个跑步的镜头让我印象深刻。或许是因为处于这个时代想要纯粹的做一件事太难了。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
《阿甘正传》这本书,姜老师经常说起,很吸引我。所以我去新华书店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而阿甘就是那种努力追求幸福的人。阿甘的妈妈对阿甘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进不了学校,直至上学,到橄榄健将,到战斗英雄,到捕虾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起,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最后以诚实、守信、勇敢和真诚,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许会有人说阿甘的一生会有太多巧合,但那仅仅是巧合吗?阿甘用诚实、守信、认真、勇敢换来的东西让太多人羡慕和嫉妒,但他失去了多少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他唯一的好友在战斗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办起了企业。为了纪念自己的好友,他把这个企业叫做吉布?甘企业,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自己去做一份除草的工作。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阿甘就是这么诚实守信、重情轻财的人,虽然好友、亲人、女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但他仍然带着小阿甘坚强的活着,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纯洁无暇,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芒!《阿甘正传》这本书告诉我: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我们每一个人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三
三天看完这本书,感觉还可以,可惜是文笔差了点,所幸后半部比前半部写得稍好一些。
马云是个传奇,一个几度高考名落孙山的人,一个数学打1分的人,一个学生会主席,一个白手起家的人,让人感觉在现在的中国,只要努力,只要有激情,选对行业,你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人不怕有缺点,最怕没优点,有几点感受是很深的,数学考1分的人,外语却好得出奇,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第一价值观,我仍然记得马云曾在中央电视台上讲过一个亲戚借他钱不还,而他坚持向这个亲戚讨还这,不惜得罪这个亲戚的故事,身边有几个人能做到这点,看来我也得向借我钱不还的人立点小规矩了,一个人的信用是非常说明问题的。
马云的散财能力也是非同一般的,他坚持拿低于5%的股份,作个一个创业元老,一个精神领袖,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他公开讲,天下没人能挖走他的`团队,是非一般的底气,可见他个人魅力之大。
马云一定也是个自私的人,他的无私不能否定他的自私的本性,他有的只是远见和智慧,所以,我觉得陷入一个人特别是商人是不是自私的,有没有无私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没有自不自私之分,只有聪明和不聪明之分,只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考量,聪明的就是那些会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人,他们不算小帐,不计小利,因为他们懂得只有让别人好,自己才能真正好。
在现在的中国,在马云等一批商业领袖的带领下,淘宝战胜ebay,百度战胜了google,最近又听说联想向apple叫板了,真是令人兴奋,中国屹立于民族之林不远矣。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四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小说集《呐喊》中的一部中篇小说,自发表以来受尽追捧与偏爱。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获奖者莫言,曾公开直言:“我所有的作品,都比不上《阿q正传》。”甚至愿意用自己所有小说换一部《阿q正传》。
小说主人公阿q,是一个卑微到底层的小人物,鲁迅先生用荒诞的语言写尽了他荒诞的一生。连个正经名字都不配拥有的阿q是可怜可憎又可笑的,但笑着笑着就让我们看见了残酷的生活真相。
阿q何其人?一个来自社会底层彻头彻尾的人生输家。他无姓无名无籍贯,无家无经历无固定职业,这样的人,注定被人轻贱。偏他作为一个“六无”人员,不以为耻,习以为常。
有一次,阿q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对旁人说,和当地颇受尊重的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地排起来还比他的秀才儿子长三辈呢。赵太爷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嘴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阿q表面一言不发,甘愿丢掉姓名,但不一会就想通了: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这样的自我安慰逐步形成了他特有的“精神胜利法”,即“在假想中克敌制胜”,每一次现实中的挫败都要加倍的“精神胜利”弥补。
譬如当他被人揍了,毫无还击之力,只是在那人走后,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把那人视作“儿子”,平白无故地在辈分上抬高了自己,便也能心满意足。哪怕他真的尝到了失败的痛苦的那次,他好不容易赌博赢得很多钱却被抢走了,于是竟自己打自己,觉得好像打了对方一样,又满足地睡去了。
失败就失败,为何阿q不承认和面对呢?因为他曾“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沦落到底层后,却依旧自视甚高。他因好吃懒作的脾性,又丧失了改变现实的动力,他的精神胜利带着三分自傲,三分怨念,加上四分麻木不仁。只能在幻想中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自欺欺人。
现代社会,很多人盲目学着阿q,精神胜利法屡见不鲜:被领导骂了表面微笑心中狠怼几句,看见别人事业成功就腹诽他的家庭不幸,大众质疑某流量鲜肉业务能力也能遭到粉丝的打抱不平:“你知道他有多努力吗?”用精神胜利法将失败归因于外界,而放弃自觉自省,习惯性躺平。
生活很难,压力很大,心情很焦虑,身处其中之人惟有敢于正视现实,直面自我,才能抵御失败侵袭。这样的勇气和乐观,才是真正的精神胜利,也会带来现实胜利。
阿q,就像一面多棱镜,让我们看清自我,提醒着我们不要落入他笔下那个歪歪扭扭的圆圈,而且是时刻保持乐观上进、保持奋进自省、保持善良谦虚。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五
说起《阿q正传》,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吧,在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及其续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被人抓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阿q心想自己是被儿子打了。
这样一种自苦式的安慰方式显然和大众是相背离的,但阿q身上的这种特质,在面临爱情,生计的时候更为突出。
当阿q因为调戏吴妈,被赶出赵府,并受到周遭人的不待见时,阿q的反应是:
“他起来之后,仍旧在街上逛······却又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奇怪”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账了·····”
有着高度自我安慰能力的阿q,在现实世界中的反应是迟钝的,换个视角看,阿q的这种“自我胜利法”,其实是他自身的自我保护机制,以破除他认知,感知世界的障碍。
人作为群体动物,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级的,对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的追求,而这一切对于阿q来说,却是困难的。
文章第一章便介绍了阿q的大致情况,姓氏不清,名字也为音译,籍贯也并不了解,只有一个“阿”字是十分肯定的。
社会身份的缺失,造成了阿q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和矛盾。
极度不屑于世事,但又渴望得到关注与尊重,极易膨胀又极度自卑。
生命结束前,阿q回忆起的那只饿狼:
“眼睛又凶又怯,凶凶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在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和文章结束时,看客们冷漠的态度相呼应,“可笑的死囚”,“竟没唱一出戏”,“白跟一路”
比一头饿狼更可怕的,便是大众的口舌。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六
写下这条标题时,我差点以为我是在歌颂阿q。伟大革命家、著名作家鲁迅先生的著作《阿q正传》也看了好几遍,越看就越发觉得阿q这注定悲剧式的人物可怜可恨。
在鲁迅先生的所有著作中,《阿q正传》可堪称他的代表作,它因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依靠精神胜利法而赖以谋生的悲剧性小人物阿q的典型而受到国内外的广泛赞誉。《阿q正传》之所以使人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鲁迅通过对阿q形象的塑造概括了“精神胜利法”这一腐蚀整个中华民族的严重痼疾,鲁迅曾多次讲到他创作《阿q正传》是为了通过对阿q艺术形象的塑造,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的国人的魂灵来,要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暴露国民的弱点,从而引起疗救的注意来改造国民性。
《阿q正传》在表述的层面上看是在为一个地位卑微的小人物立传,其实是想通过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把他的影响和悲剧折射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暴露当时国民的弱点。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时期,从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阿q作为乡土人物的一个代表,这样一个旧人物的命运注定是悲剧的。
阿q自认为是个有过进城经历的人,但他仍“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在阿q看来,这些都是错的、可笑的。显然,在阿q的对城里人的态度和看法中也显现了当时封闭保守的乡下人对热情奔放的城市人的感觉,他代表了乡土人物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对城市生活的一种批判、否定和拒斥,也表现了城乡之间对立、隔膜的社会病态。
像这样的阿q,我想就算是在现代社会里,甚至在以后的社会里,都一直存在着。封建思想影响着我们两千多年,早已根深蒂固,哪里是现代这么短的一朝一夕能彻底消除的呢?现代的城乡经济差距、思想隔阂仍广泛存在不说;就如今科技发展如此迅猛,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下,未来的城乡隔阂就算不会随之越拉越大,也不会彻底破除。在乡下人看来,越来越开放的城市人是阿q;在城市人看来,依然那么保守的乡下人,更是阿q。
更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阿q要心安理得地活着,精神胜利法便成了他唯一能自我保护的武器,同时也是很多人的自欺欺人的武器。精神胜利法使阿q能够游刃有余地应付一切现实中的侮辱和悲哀,是他能够安心逃避现实的桥梁,鲁迅先生就是通过对阿q行状的具体描绘来表达他对这种国民劣根性的讽刺。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并由“第一个”联想到“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把自己与状元等同起来,从而蔑视对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他就想着“告一状”,使他被“抓进县里去杀头”,从而在精神上获胜,永远都能在遭受屈辱之后,千方百计把他认为最光荣或最权威的事物与自己挂上钩,从而在精神上战胜对方,获得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虚荣到只能在自我吹嘘中企图获得自尊心的满足,在幻想的王国中企图忘却现实的屈辱。
把别人的打当成是儿子的打,在自轻自贱中自欺自慰,来化解现实的侮辱和痛苦。以至于当阿q死到临头时,竟还在为画不好一个圆圈而苦恼,然后再寻求在精神胜利法中释然,仍在飘飘然地做着精神胜利的妄想,仍然执迷不悟。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七
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曾经说过:“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与其用华丽的外衣装饰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而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阿甘正传》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励志书籍,也是青少年时期值得阅读的书籍,能够让人受益匪浅,接下来分享一下我对这本书籍的阅读感受。
故事的主人公叫阿甘,美国人,从小就有生理缺陷,是个低能儿并且脚有毛病。也许上天就是如此公平,替他关了一扇门的同时也替他开了一扇窗,上帝赐予阿甘一个好母亲。阿甘虽然低能,却在母亲的教育下懂得什么是爱,并且喜欢上一个叫珍妮的女孩子。阿甘在母亲的教导下为人善良正义,虽然低能,但在我看来却是一个幸福的人,不被世俗物化,内心十分纯洁。渐渐长大的阿甘喜欢上跑步,他可以一个人跑得很久,也跑得很快,这个技能让他免于被伙伴欺负,也为长大后的阿甘带来许多好处。大学时期,他参加橄榄球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得到许多人的关注。成年后阿甘参加越战,立下很大功劳,他高尚的品质也让他收获了真挚的情感。退役后参加中美建交,为国家立下功勋。阿甘的一生并没有因为低能而平庸,而是善于发觉自己的特长,使得一生充满传奇的色彩,也成为我们诵读的经典。
阿甘从小饱受欺辱,但他依然乐观面对生活,从他身上我们可以获取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没有艰难困苦是不可以面对的。阿甘的经历也让我们看到生活处处有奇迹,不要对生活失望,阳光总在下一秒,然而,对自己要保持信心,奇迹与精彩会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乎意料。你和别人没有任何不同,不同的是每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阿甘一直在路上,选择一直不停地跑下去,对于人生而言,每个人需要像阿甘一样,拥有一种坚持的恒心与毅力,不论生活如何回报自己,都要一如既往继续下去。
阿甘的人生也可以理解为傻人有傻福,我们更要学习阿甘培养个人品性。阿甘收获的有亲情,对于母子间那种依恋,真实而感人;收获了爱情,他对珍妮说过,我不懂什么是爱,但是我爱你,阿甘总是在珍妮需要的每一刻出现;同时,他也收获了友情,在越战中冒着危险救下队友。像阿甘一样正直善良的人才是真正的人生大赢家,值得人信赖。
也许你不笨,也许你没有任何生理缺陷,那么你就绝对有理由活出比阿甘更精彩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只要肯努力拼搏,奋发图强,你就会创造下一个属于自己的奇迹!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八
提到阿q,人们自然就想到鲁迅笔下那个无名无姓、先前比别人阔多了、头上长着癞疮疤、一不小心就被人“儿子打老子”的阿q形象,可怜可悲,又可笑可叹。他高举的精神胜利法的旗帜也随着自身的不朽穿越了时空。
之所以再想到阿q,是因为近日给学生上课,讲到《阿q正传(节选)》,无意中有了些许感触,遂觉得在当今的社会中,阿q的精神依旧存在着普遍的现实意义。
在《阿q正传》的第三章里头,说到阿q的出名完全是拜未庄的赵太爷打的嘴巴所赐,才有幸声名远播,得意了好几年。请问赵太爷何许人也?未庄的地主权贵,未庄的土皇帝,换个说法就是赵太爷是未庄的名人,一言一行,自然就成为未庄看客们关注的焦点。
名人就是出了名的人,出了名就是他的名字和事迹被大众知晓了。今天赵太爷打人了,人们趋之若骛,谈论纷纷,那被打的人就自然成为关注的对象。阿q被关注,出名也就顺理成章了。好像有的人被别人臭骂了一通,不仅没声名败坏,反而声名鹊起,事业蒸蒸日上。难怪人们常说到的,脸皮厚的人容易出名。他们就像一群跳蚤,在充斥着媒体的空间里上窜下跳,来打通一条通往名人的康庄大道。
但与阿q不同的是,阿q不是跳蚤,他不会主动去骚扰赵太爷,而他们作为跳蚤,就希望在名人身上咬上一口,这样名人一疼,一巴掌拍去,人们就知道了名人在拍打他这只跳蚤,于是就出名了,和阿q殊途同归。想来在鲁迅的时代早就有人做过,否则就只能是鲁迅的先见之明,他在小说中说:“未庄通例,倘若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张三,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
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这便是他们的心理,他们走向理想的途径,从事着在鸡蛋里挑骨头的事业,乘机发动毫无意义的论争,只是为了告诉人们他们是存在的。可惜真正有涵养有学识者,比他们更懂更了解阿q,缄口不谈,一笑了之。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而不是无理取闹的指责和抨击,甚至包括有损人格的中伤。
余秋雨无疑是这几年最忙碌的人之一。从他的《借我一生》起,到他的《文化苦旅》,都出乎意料地给他带来了烦恼和困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风雨后,他依然坚定不移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依然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余秋雨最为大家所认识的,莫过于他的散文,无论是《山居笔记》还是《文化苦旅》,都可称得上是当代中国散文的瑰宝和奇葩,有的学者称其为学者散文,文化散文,大散文。但无论是瑰宝和奇葩,都难免存在或多或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文如其人之说,人无完人,何况文章乎?即便是人家有过什么过错,难道就可以老揪住人家的辫子不放么?若是这样,巴金的《随想录》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郭沫若的诗歌也没有价值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
对学术的评论要用学术的观点。潜伏的跳蚤们在有学者指出了不同看法后,或自己发现了什么他人的隐私,就纷纷的活跃起来,用心良苦,口诛笔伐,文坛似乎好不热闹,欣欣向荣,百家争鸣。其实他们并不能击中问题的要害,嚷嚷一通,见没有回应,有的像阿q一样心满意足的得胜,继续努力,有的就偃旗息鼓,遛之大吉,有的变本加厉,造谣来侮辱诽谤他人。只要有人回应,那就大大的中计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需要的是对中国的文学文化事业有积极意义的批评,需要的是人们面对面的交流,相互的理解和鼓励,而不是文人相轻的职责和鄙视或哗众取宠。余秋雨在“秋雨时分”的栏目里曾将到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缺乏酒神精神,他以自己为例,说有人批评他的散文就是缺乏酒神精神,真是一针见血,他非常的赞同。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说非要得到被批评者认同的批评才有意义有价值,我只是想说,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该先屏弃时代的浮华,静下心来潜读和思考,少一些追名逐利,多一些心平气和,少一些妒忌,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剑拔弩张,多一些心灵沟通,这样,对中国的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才是有利的。个人主义的名和利,都终将为他人嗤之以鼻。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九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
在同学的欺辱下,阿甘跑掉了脚上的助跑器,跑进了橄榄球场,跑出了越南战场,用乒乓球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三次跑进白宫接受总统接见,跑出了亿万财富,四次横穿整个美国。帮助珍妮和丹中尉从打击中恢复并实现各自的梦想。
福布斯·甘这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这不是讽刺。我想我们大家都错误的理解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晚霞,沙漠中的朝阳。单纯是一种美德,执着则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这样我们才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一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我感觉到阿q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以说是卑微到尘埃里去的小人物,但造成阿q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就是那个麻木不仁的时代。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遗忘和抛弃的人,他表面的高傲却更秃显出自己内心的卑贱。
被别人打时,他却因胆小怕事和无还手之力而只有自我安慰:“是儿子打老子。”可见阿q的精神胜利法让人感觉是那么的可悲,但更可悲的是他却又总要去欺负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如王胡、小d等。
从吴妈和阿q谈闲天:“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这些话语中可以看出当时妇女的地位是多么低下和不受重视而妇女们却浑然不知。
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脚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住,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的过程中,妇女的脚骨折断,疼痛难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把女人做人的天性和自由完完全全的剥夺了……。
悲剧人物吴妈真的一点也不喜欢阿q吗?从她偷偷赶到城里在人群中看阿q被拉着游大街的一些复杂表情中也许可以看到一些内疚吧。但阿q实在是一个卑微得很的人,在封建的礼教影响下的吴妈为了保住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所谓的名节,从而无意中成为了“将阿q送上绝路”的帮凶。
阿q想觉醒却不知道什么是觉醒,想要革命也不知道什么是革命。阿q的死是令人觉得可悲而扼腕痛心的,更可悲的是当了“替死鬼”的阿q到死只能认为“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
“至于当时的影响,最大的倒反在举人老爷,因为终于没有追赃,他全家都号啕了。其次是赵府,非特秀才因为上城去报官,被不好的革命党剪了辫子,而且又破费了二十千的赏钱,所以全家也号啕了。”
一个“钱比命重”,一个“草菅人命”的世界是多么冷酷无情,“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而城里的舆论却不佳,他们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衰落,甚至被外国侵略者随意蹂躏,是的人们的思想的严重扭曲、麻木甚至冰冷到了极点是有很大关系的。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二
《阿q正传》写于1920年,是鲁迅唯一的中篇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鲁迅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作品中的阿q是一个在辛亥革命中的.贫苦农民,这说明了鲁迅改造国民性的主张同他关心革命,关心农民对革命的态度以及革命给农民带来的利益等种种问题间的一致性。
小说通过对阿q的形象和悲惨一生的描述,鞭挞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等落后、麻木的精神状态,批判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总结了辛亥革命没有发动和依靠农民而终于失败的历史教训;从而,在实际上提出了农民问题在中国民主革命中的重要性。这就是《阿q正传》的主题思想及其意义。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三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
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
但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来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
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
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
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
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
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
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
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
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
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
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
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欺凌,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
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
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
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
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
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
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
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
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
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
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
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
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
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来自:作文大全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
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己“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己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快乐的生活去了……生活中,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面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己,这就是阿q精神所提倡的。
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
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己,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
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
每当与别人一起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四
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阴”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爱星期五),心爱的tv,俺来喽!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五
寒假中的一天,在爸爸的介绍下,我看了一部非常励志的小说——《阿甘正传》。
书的主人公阿甘出生在美国的一个小镇,是一个iq只有75的低能儿,连正常的学校都不想收的孩子。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虽然阿甘没有其他孩子聪明灵敏,但他有一位从来没有嫌弃他的妈妈,妈妈常常鼓励他要勇敢的`面对一切,对他倾注了全部的爱,妈妈常对他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没有什么不同,一点也没有”!“只有干傻事的人,没有真正傻的人”。
阿甘在妈妈的鼓励和支持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成了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乒乓球中美外交使者、亿万富翁。
看了这部电影,我感慨万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阿甘——一个小时候腿走不稳,被当地人称为“弱智”的孩子,为了摆脱那些坏孩子的欺负,他没有任人“宰割”,而是选择了奔跑,比较后他跑出了一个非常好的身体,跑出了橄榄球明星,跑入了大学。参加越战时,他利用奔跑的能力救了很多战友,他遵守诺言,说到做到,比较后成了一个成功的人。
阿甘成功的原因是在他的心中有一个目标,为了实现他心中的目标,他自强不息,刻苦努力,比较终他成功了。难道我们这些健全的人不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目标吗?不应该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吗?只要我们努力的学习和奋斗,我们就是下一个成功的阿甘!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六
我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七
翻开书本,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题记。
近来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文笔。文章至今有近九十年的历史了,但翻开书来,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首先是浑身上下散发着遗老气味的赵太爷。他仗着自己是未庄的秀才,平日里飞扬跋扈,但一听说革命,便摇身一变,成了革命党——反封建的代表人物。然后是假洋鬼子,学了东洋文,赶了时髦,剪掉了辫子,最后却得了个里通外国的罪名。革命风暴一到,他便顶着那天真的头发猖狂起来。寺庙里那个小尼姑,明明六根已净,一心向佛,却被阿q认为“凡是女人都要勾引男人”“凡是尼姑都要勾引和尚”,说她假正经。这样看来,阿q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为此,我从他身上总结了不少的东西。
一、阿q的精神。
这可是阿q最值得称道之处,再难堪的事情在他身上都可以坦然接受,一笑而过。被人打了,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安慰自己:一说自己是一个能自轻贱的人,二可以说打的是自己,被打的却是另一个自己,总之可以用无数个理由来掩饰自己的难堪。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是个事事想得开、万事不用愁的人。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说,正是他的想得开才体现出一直以来他的逆来顺受,他的怯懦。他代表着一个阶级,是当时众多农民的缩影。
为何当时的农民麻木不仁,终日受地主阶级压迫,却不知醒悟,也不知反抗呢?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可以让自己的心胸再宽阔一些。无论身上的枷锁有多么沉重,都可以换个角度去想,或被动地去和地主妥协。脑袋里一点也没有反抗的意识和呐喊的渴望,只会互相嘲笑,甚至因同胞受辱而大笑。本应同仇敌忾,到头来却互相取笑,愚蠢,空虚,无聊。于是,书中便有了阿q调戏小尼姑这一幕。
二、阿q的革命。
阿q到底支不支持革命呢?他原本对革命是深恶痛绝的,但后来看见举人老爷和秀才慌张起来,便幸灾乐祸,对革命神往起来。为什么呢?因为看见那些老爷们天生有钱有势,在村里作威作福,他心里不平衡,想革命之后,也能拥有这一切。于是,阿q便做起了革命后的美梦:可以把当日侮辱自己的人杀掉,可以拥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可以娶好几个女人……他的革命动机和目的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完全不同,他是完全出于自己的需要考虑的。所以说阿q不是真正要革命,他远没有那份推翻封建制度的迫切心情。所以鲁迅说:“中国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既然革命,就会做的,我的阿q命还能如此。”
三、阿q的结局。
一个阿q代表了一个阶层,《阿q正传》是世界的,人们永远不会忘记阿q那副忧愁的面庞。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八
阿q,鲁迅笔下一个可怜又可悲的人物,鲁迅通过对阿q的一生故事的描写,表达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愚昧,让人唏嘘,在这里请欣赏下面关于阿q正传的读后感: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
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
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
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
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
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
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
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
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
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
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
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
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
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
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
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
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
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
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
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九
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颗是什么滋味,这是写在阿甘正传扉页上的一句话,就是这句话,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好奇。《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战争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他忠诚,所以在战争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其实,阿甘终归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只是想通过这个人物的经历,教导人们一种不一样的人生态度,就像阿甘那样,不管下一步要面对什么,他总能平淡地接受,并把自己做到最棒,不是怨天尤人,也不是自暴自弃,阿甘所做的,其实是最简单,做最好的自己,别停下你的脚步。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尝到的是哪种味道。”这是《阿甘正传》里阿甘的母亲在临终时对阿甘所说的一句话。
阿甘是一个天生腿有残疾的小孩,他靠着一双特制的护具才能走路,并且他的智商只有75,从小到大都在被各种各样的人叫傻子。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朋友——珍妮,这是阿甘的第一个朋友。当阿甘被人追打、叫傻子的时候,珍妮对他说:“跑,快跑,打不过就跑!”阿甘听从了珍妮的话,他跑,跑成了橄榄球健将,跑成了越战英雄,跑成了虾船船长,跑遍了整个美国。他不再是一个残疾人,他摆脱了护具,不断地跑,跑回了属于他的荣耀!
在越战中,阿甘认识了一位战友,他和阿甘一样善良、纯洁,他们互相依靠,简单生活。在战斗中,阿甘的`队伍属于劣势的一方,他想起珍妮说的话“打不过,就跑”。这一次,他又跑了起来,只不过,这次是逃跑。他跑到安全地带,又想起还有战友没救。这时可能有人会问,到了安全地带,为什么还要回去呢,果然是一个傻子。可这正是阿甘的天性:善良、不会见死不救。他又跑了回去,把战友以及教官救了出来。可战友还是不幸去世了,教官被打中双腿,残疾了。
阿甘的母亲是阿甘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之一。“人是平等的,你和别人一样。”母亲微笑着鼓励阿甘的模样,在阿甘脑海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片尾的那片羽毛,在天空中随意飘荡着,一个翻身就可以改变飞行的轨迹。在人生中,只要努力了,就不需要多么聪明。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以前上学的时候,只读过一部分,而且还是从中间节选的,读的时候模棱,读完更怅惘的不行,心头空落落的,也没地方看去,直到今天算是完整读了一遍。
我记得以前读节选的时候,便很同情阿q,这次更甚,几乎要感同身受了,但这并不表明我跟阿q一样,而是这个人物刻画的太出神了,本来是被批判者,结果读到最后,还不禁开始同情了。我不想说这是鲁迅的高明,要不然又回到课后问答题上了。
我想说的.是,可能鲁迅本来也是要批判阿q的,结果写着写着情不自禁的流露出了同情,最后又传染给了读者,可能这也是他自己没想到的。我一直觉得一个好作家,对于弱者的同情是天然要比多数人敏感的,对于人类命运的关怀也是自然流露的,那“横眉冷对”,也许正是怒其不争的一种心理宣泄,一种意气阑珊后的激愤吧。
阿q被枪毙后,没有一个人不产生快意的,要说他真的伤害谁了,还真就没有。鲁迅最后那段,分明是在借阿q的死来暗示大众的麻木不仁,他们大多数本来都是阿q式的人,现在却把杀人当戏看,也许也算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了:看,我至少比阿q强!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二
《阿q正传》是出自鲁迅先生之手,这部书细腻的描绘了阿q的一生,从中兴到末路,最后悲惨地被执行枪决,结束了一生。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片段:阿q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吃了大亏,可是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吃亏也变成了得胜。这个片段,我看到了阿q的“乐观”精神,只不过阿q的乐观精神是“精神胜利”,他总是给自己找退路,这样永远都是逃避现实问题,自我安慰的“乐观”。但是,在我妈妈身上,我看到了另一种乐观精神,我妈妈乐观精神是值得可贵。且听我细细道来。妈妈与爸爸买了两套套房之后,又装修了我们家的老房子,正在这时,妈妈怀上了宝宝。奶奶不乐意了,提出要搬出老房子,去住妈妈的套房。这样一来,我们家不仅减少了房租的收入又少了奶奶为新生宝宝的照顾,妈妈还得另请月嫂,增加支出。妈妈不仅要照顾那么多的事,还要储备新生宝宝以后的教育和养育费用。面临着种种难题,妈妈却十分乐观。
首先,妈妈跟租房子的人谈拢,一次xing缴纳半年房租,再应用自己的财务知识和房租资金,在股票上赚出了月嫂和阿姨一年的工资,还额外奖励自己一部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样一来,钱的问题就解决了。接着,妈妈又去中介市场签下合适的月嫂和阿姨,人的问题也就解决了。然后,妈妈腾出手来“修理”我,因为新生宝宝的出世会减少对我的管教,于是暑假让我锻炼shenti(游泳),训练自理能力(军营训练),加强奥数。这样一来妈妈用自己的能力把所有的难题都解决了。但是妈妈是个未雨绸缪的人,在畅畅出世的`前两个月,妈妈坚持每天都到绶溪公园去散步,这么坚持了两个月,到了中秋佳节的时候,妈妈把我托给了外婆,这样,畅畅也就顺利出世了。妈妈一直都很乐观,每天我看到她的时候,脸总是乐呵呵的。她的这种乐观的精神,完全不同于阿q:妈妈的乐观总是有行动,而阿q的乐观,总是聊以ziwei。在这一点上,我是很佩服我妈妈的。后记:我昨晚就把文章写好了。我问爸爸,奶奶不乐意带孙子,写出来好吗?爸爸说:奶奶岁数大了,而且带孩子是父母亲的义务,不是奶奶的义务。奶奶肯带孙子,是爸爸妈妈的福份,不带孙子,是奶奶的本份。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三
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多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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