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助学方案(优秀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5:56:05
奖学助学方案(优秀17篇)
时间:2023-11-11 15:56:05     小编:碧墨

方案的效果评估是对方案实施后结果的评价和总结,以便对未来的决策和改进提供依据。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和市场需求。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以下的方案案例,以便更好地掌握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方法。

奖学助学方案篇一

为了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中职学生关怀,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长财教(20xx)162号《关于安排发放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和学生食堂补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评审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另外加每班2—3人学生代表。

补贴对象为在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比例为在校学生的30%;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4月,共5个月(2月份放假除外)。

1、爱祖国,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责任心,有爱心;

2、家庭经济贫困,平时生活节俭,学习认真,进步较快,有上进心;

3、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按时上课、做早操、做课间操等;

4、遵纪守法,不抽烟,不酗酒,不打架,不私自外出;

5、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2、组织评选。组织学生,根据补贴条件进行评选;

5、健全档案。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享受伙食补贴的学生的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领导组评审组成员名单、学生花名表等。

6、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补贴学生花名单、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及相关资料报送教育局。

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补贴名单汇总表、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发放补贴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备查。

奖学助学方案篇二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安六一中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各发一次。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xx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奖学助学方案篇三

奖学金是指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学校或个人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或贫困家庭而发放的奖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奖励对象。

第三条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第四条曾获得该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第三章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每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

第七条各教育处(组)初审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将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留学基金委。

第八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

第九条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第十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数额为每人5000美元。

第十一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安六一中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各发一次。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xx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

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

•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

1、基本条件。

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

2、评奖方法。

(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

(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

3、奖项分配。

(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

(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

(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二)学习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各奖项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

(三)学科竞赛奖。

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

三、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二)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

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

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

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

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

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

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

一、中考奖学金。

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根据全市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成绩,其他高一新生根据中考成绩,可以获得与名次对应的以下奖学金:

1.全市中考前1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4.全市中考第51—12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5、全市中考第121—20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800元。

二、高中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中学业奖学金,根据每个学期年级期末统考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每个学期发一次。

1、一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3%,每人奖励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5%,每人奖励15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8%,每人奖励1000元;

4、四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1%,每人奖励500元;

三、助学金。

第一,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每人750元,共1020个名额。

第二,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助学金每学期每人350元,共50个名额。

第三,深圳胜义环保助学金每学期每人平均300元,共197个名额。

第四,瓮福集团总公司助学金12万元。

以上助学金优先考虑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和其他班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特别资助金。

学校对品学兼优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资助。

奖学助学方案篇四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

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

•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

1、基本条件。

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

2、评奖方法。

(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

(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

3、奖项分配。

(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

(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

(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二)学习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各奖项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

(三)学科竞赛奖。

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

三、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二)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

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

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

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

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

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

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

奖学助学方案篇五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

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

•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

1、基本条件。

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

2、评奖方法。

(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

(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

3、奖项分配。

(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

(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

(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二)学习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各奖项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

(三)学科竞赛奖。

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

三、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二)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

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

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

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

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

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

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全体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奖学金发放方案。

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

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

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

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

3)专业生奖:

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

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

每班评选2人。

评选条件:

1、1名确定办法:

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

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

2、另1名确定办法:

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

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奖励对象。

第三条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第四条曾获得该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第三章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每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

第七条各教育处(组)初审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将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留学基金委。

第八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

第九条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第十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数额为每人5000美元。

第十一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一、中考奖学金。

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根据全市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成绩,其他高一新生根据中考成绩,可以获得与名次对应的以下奖学金:

1.全市中考前1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4.全市中考第51—12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5、全市中考第121—20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800元。

二、高中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中学业奖学金,根据每个学期年级期末统考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每个学期发一次。

1、一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3%,每人奖励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5%,每人奖励15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8%,每人奖励1000元;

4、四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1%,每人奖励500元;

三、助学金。

第一,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每人750元,共1020个名额。

第二,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助学金每学期每人350元,共50个名额。

第三,深圳胜义环保助学金每学期每人平均300元,共197个名额。

第四,瓮福集团总公司助学金12万元。

以上助学金优先考虑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和其他班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特别资助金。

学校对品学兼优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资助。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安六一中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各发一次。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xx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奖学助学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奖学助学方案篇七

2。品行良好的贫困生。

3。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七年级:3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八年级:2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1。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300元助学金。其他年级的贫困生、综合素质优异生每人每年300元扶贫助学金,连续资助3年。

2。受资助的学生在收到助学金后应当向资助爱心人士写封感谢信表示感谢,并反馈必要的学习情况和每学期期末考成绩,进行适当的交流,但不要直接向他们再要扶贫金,如有较大困难可与本人直接联系。

3。七、八年级受资助贫困生每人需办一张存折(或银行卡),交由学校保存管理(自设密码,学校只是代理),后两年的助学金将在每年的`秋季发放。本人将委托学校进行必要的管理,如有出现下列情况的:辍学、转学、重大违规违纪、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学校有权将助学金转发给其他贫困生或扣发助学金。八年级贫困生毕业后有再就读的,可向学校领回存折(或银行卡),但没再就读的,学校将转发给其他贫困生。如有争议的可与本人联系。(联系电话:18960309933,洪永健)。

4。一些资助爱心人士表示,如果受资助贫困生能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考上好大学,他们将继续资助到大学,所以希望受资助贫困生不要放弃学习机会,好好学习。世界充满爱,会有许多爱心人士帮助你们的。

奖学助学方案篇八

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

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

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

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

3)专业生奖:

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

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

每班评选2人。

评选条件:

1、1名确定办法:

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

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

2、另1名确定办法:

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

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

奖学助学方案篇九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全体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奖学金发放方案。

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

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

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

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

3)专业生奖:

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

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

每班评选2人。

评选条件:

1、1名确定办法:

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

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

2、另1名确定办法:

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

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

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根据全市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成绩,其他高一新生根据中考成绩,可以获得与名次对应的以下奖学金:

1.全市中考前1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4.全市中考第51—12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5、全市中考第121—20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800元。

二、高中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中学业奖学金,根据每个学期年级期末统考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每个学期发一次。

1、一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3%,每人奖励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5%,每人奖励15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8%,每人奖励1000元;

4、四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1%,每人奖励500元;

三、助学金。

第一,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每人750元,共1020个名额。

第二,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助学金每学期每人350元,共50个名额。

第三,深圳胜义环保助学金每学期每人平均300元,共197个名额。

第四,瓮福集团总公司助学金12万元。

以上助学金优先考虑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和其他班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特别资助金。

学校对品学兼优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资助。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一

奖学金是指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学校或个人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或贫困家庭而发放的奖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1。品学兼优的贫困生。

2。品行良好的贫困生。

3。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七年级:3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八年级:2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1。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300元助学金。其他年级的贫困生、综合素质优异生每人每年300元扶贫助学金,连续资助3年。

2。受资助的学生在收到助学金后应当向资助爱心人士写封感谢信表示感谢,并反馈必要的学习情况和每学期期末考成绩,进行适当的交流,但不要直接向他们再要扶贫金,如有较大困难可与本人直接联系。

3。七、八年级受资助贫困生每人需办一张存折(或银行卡),交由学校保存管理(自设密码,学校只是代理),后两年的助学金将在每年的`秋季发放。本人将委托学校进行必要的管理,如有出现下列情况的:辍学、转学、重大违规违纪、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学校有权将助学金转发给其他贫困生或扣发助学金。八年级贫困生毕业后有再就读的,可向学校领回存折(或银行卡),但没再就读的,学校将转发给其他贫困生。如有争议的可与本人联系。(联系电话:18960309933,洪永健)。

4。一些资助爱心人士表示,如果受资助贫困生能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考上好大学,他们将继续资助到大学,所以希望受资助贫困生不要放弃学习机会,好好学习。世界充满爱,会有许多爱心人士帮助你们的。

一、中考奖学金。

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根据全市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成绩,其他高一新生根据中考成绩,可以获得与名次对应的以下奖学金:

1.全市中考前1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4.全市中考第51—12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5、全市中考第121—20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800元。

二、高中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中学业奖学金,根据每个学期年级期末统考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每个学期发一次。

1、一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3%,每人奖励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5%,每人奖励15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8%,每人奖励1000元;

4、四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1%,每人奖励500元;

三、助学金。

第一,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每人750元,共1020个名额。

第二,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助学金每学期每人350元,共50个名额。

第三,深圳胜义环保助学金每学期每人平均300元,共197个名额。

第四,瓮福集团总公司助学金12万元。

以上助学金优先考虑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和其他班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特别资助金。

学校对品学兼优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资助。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xx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

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

•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

1、基本条件。

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

2、评奖方法。

(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

(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

3、奖项分配。

(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

(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

(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二)学习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各奖项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

(三)学科竞赛奖。

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

三、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二)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

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

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

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

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

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

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

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

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

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

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

3)专业生奖:

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

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

每班评选2人。

评选条件:

1、1名确定办法:

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

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

2、另1名确定办法:

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

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二

为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进一步把“金秋爱心助学”这项品牌工作扎实开展好,县帮扶援助困难职工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按照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整合内外资源,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资助范围和原则。

(一)资助范围:

已经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书(不含研究生、军事类院校军校生、专升本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在此次资助范围:

1、在汤困难企业中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的困难职工子女;。

2、本人或配偶身患残疾的困难职工子女;。

3、机关、事业单位中因本人或直系亲属大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职工子女;。

4、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原则:

1、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对今年已受其他机构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避免重复救助;。

3、优先资助特困劳模和单亲特困家庭的原则。按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优先资助特别困难者。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子女和单亲困难职工子女,同等条件优先资助。

三、资金筹措和资助方式。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助学资金,努力形成社会化助学的大格局。一是要充分利用政策,积极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落实相关的教育政策;二是要广泛联合社会力量,积极与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联合,共同开展好“金秋爱心助学”活动;三是继续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建立助学基金,单位资助款在5万元以上、个人资助款在2万元以上的可以建立冠名助学基金;四是基层工会可以从专项帮扶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进行资助;五是可协调银行贷款、贴息贷款或以无息信用借款等形式予以资助;六是利用帮扶体系,发动党员干部采取对口资助、团体包干等办法资助。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内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自行资助;效益好的单位除资助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以外,还要主动资助其他单位的困难职工子女;有助学意愿的单位和个人无资助对象的,由县帮扶领导小组提供资助对象并协调资助。筹资和资助标准参照往年情况,原则上一个单位筹措3000元资助一个困难学生。也可根据今年本单位实际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四、资助程序。

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学校证明和录取通知书,以及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享受低保的同时附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单位对拟资助对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填写《20“金秋爱心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报县帮扶办核实、审查,由县帮扶办审核确定后发放助学资金。

凡有以下3种情况不予资助:

(一)申报内容填写不实或与证明材料内容不符合者;。

(二)涂改证明材料和伪造证明者;。

(一)申请表及规定的证明缺项者。

五、时间安排。

7月初为组织动员、协调、制定方案阶段,同时开始宣传发动、募集资金、了解特困职工子女就学情况;7月28日前由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上报资金筹集情况和计划资助人数;8月3日开始为调查核实、确定资助对象阶段。按照高招录取进度,同步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于8月15日前上报县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下旬全县举行“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同时全面开展资助活动;8月31日活动结束。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由县帮扶援助职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助学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推动这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团委、妇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加强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避免重复资助,扩大资助范围。要按照“五清”的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同时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今年的助学活动重点照顾政府救助覆盖不到和政府政策已经覆盖但生活仍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各单位要把助学与就业相结合,党政主导与动员社会助学相结合,资金助学与落实助学政策相结合,做到拾遗补缺。同时要建立健全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档案管理系统,跟踪帮扶,真正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三)认真排查,严格管理。要通过扎实细致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档案管理系统。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逐步走访,选出确实需要求助的对象。并在醒目位置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的发生。县帮扶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资助全程接受举报。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新闻媒体,全方位报道今年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对于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及时报到县帮扶办。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和培育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学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务于9月1日前将助学活动情况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一并报县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三

近年来,按照的工作要求和党委的工作安排,局工会持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爱心助学”活动,为特困员工子女就学解决了燃眉之急,得到了广大员工的广泛认可和赞誉。今年,为了进一步将此项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为困难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局工会决定在全局各工会小组深入开展送温暖工程“春风行动”,开展献资金、“金秋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活动的开展,更加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每位困难员工的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子女都能够享受到救助,为促进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教育公平以及实现邮政企业和谐发展,积极发挥工会组织职能和作用。

资助对象为20xx年经全国大中专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困难员工和困难劳务工子女。具体指:

1.列入困难员工档案的家庭子女。

2.因大病、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员工子女。

3.因大病、工伤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劳务工家庭子女。

4.20xx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纪念品)。

三、摸底调查。

各部门工会要对困难员工子女(包括困难劳务工子女)的就学情况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摸清本部门员工子女今年参加高考的情况,建立待助贫困大学生档案。

四、资助方式。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采用多渠道、重实际、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一是局工会将积极争取新疆邮政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政策,力争有更多的困难员工子女享受到帮扶。二是局工会将选出特困员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

按照统一部署、分头摸底、集中上报、分别发放的办法进行。

具体步骤是:

1.各部门工会根据特困员工档案,组织力量,搞好调查,摸清底数。

2.各部门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报《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已于7月份下发),一式二份,连同子女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报送局工会统一审批。

3.局工会通过召开“金秋助学”座谈会的形式,将资助款集中发放到员工子女手中。

4.各部门工会也可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困难员工家庭子女就学实际情况,自筹资金,自行组织助学活动,并将助学情况上报局工会。

六、相关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提高对深入实施“金秋助学”献爱心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动真情、办实事,以对困难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2.要以此为切入点,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即要宣传真情实意开展助学活动的先进典型,又要宣传自强不息完成学业的优秀学生,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广泛开展,营造企业内部互帮互助献爱心的良好风气和团结和谐谋发展的工作氛围。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成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局倡导对贫困学生开展“一对一捐资助学献爱心”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建立长效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培养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奉献精神,牢固为民意识,增强团结、友爱、互助观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品质,树立××队伍崇高形象。

为切实加强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得到有条不紊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政治部,由×××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的各项事宜。

1、助学活动以本单位统一组织,以个人对口资助进行开展。

3、助学费用的固定标准:承担所扶持小学生每学期报名所用部分学杂费„元;中学生每学期报名所用部分学杂费„元。参加助学活动的人员,在每学期开学前将资助学杂费交到政治部,由政治部统一送达被扶持学生所在学校或以其它方式送达。

4、其它资助活动:局机关每学期对的扶持学生时适开展1~2次集体慰问活动,由参加助学活动的人员共同承担活动费,每次活动人均承担费用不应超过××元。其它时间,由个人根据实际需要自由发展。

5、资助时限:扶持资助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个人外调或其它原因确实产生困难的,由组织安排后来人继续扶持。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五

尊敬的白桥外出务工人员、有识之士、广大白桥校友、朋友们:

你们好!也许你已经离开家乡很多年了,也许你是刚刚离开白桥出去飘泊.或许依靠你们勤劳的双手在外头已经稍有成就,或许还是一无所有,只要尽力而为了.只要是从白桥这山村里走出去的,白桥人民都会记得你的名字.你的每一点进步每一点成就都是我们白桥人民的骄傲.你会常回家看看,白桥泥泞小路旁的一草一木都见证着你每次离家,归家的身影.这足以证明你是多么热爱自己的家乡,关心家乡的变化.白桥人民也爱你们!

为了解决这些贫困生的生活困难,我们地方政府克服重重困难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减免学杂费、发放困难补助以及组织青年志愿者进行“实地采访”“爱心捐助”等,我们地方政府每年都拿出几百上千元资金用于资助特困户的学生,而且有其他地方的青年志愿者主动的直接资助我村贫困学生,但这一切相对众多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我们村里尚有众多贫困生节衣缩食,经济拮据,生活困难,其学业、生理和心理健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贫困不是罪过,我相信做为我们每一个白桥人都不会视而不见的.

为了使这些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受到相对比较好一点教育,我们倡议建立“白桥外出人员助、奖学基金”,呼吁白桥在外头的各界有识之士、团体、广大白桥校友、务工人员人人献出一点爱,让这些理应受到良好教育却黯然神伤的学生去享受我们温暖的阳光,去体验我们白桥外出人员人性芬芳的馨香。同乡们! 伸出您的手,拉他们一把,也许您就此改变了他们的.命运;献一份爱心,送他们一程,也许您就此为白桥人民造就了一位优秀的人才。

同时还热烈欢迎籍属白桥留在本地地区发展有能力,有条件的以及社会各届爱心人士涌跃伸出你的援助之手.白桥人民将铭记你的美德.

设立原则: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以50元起,数额不限.可连续,可间断地捐赠援助.

基金管理:由捐赠方与我白桥村委商定成立“基金监管委员会”,制定章程,登记建档,进行管理,各项支出均需捐赠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核定实施。

资助程序:每年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附相关证明资料),经白桥村委筛选审定,并征求捐赠人意见后,公示受助对象及标准。

凡参加奖学、助学基金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将载入我村“奖学、助学基金会” 行动名册,并向全村人民和社会公布。

有关事项:

一、设立冠名奖学、助学金:如个人或单位资助资金 5千元以上、个人资助资金 2千元以上,即可尊重单位或个人捐赠者的意愿设立由企业或者个人冠名的专项奖学、助学金。

二、单位资助或个人资助也可量力而行,多少不限。次数不限.

三、企业或者个人也可自主选择资助对象,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资助,基金监管委员会将照办。

四、企业或者个人如书面同意用指向区域捐赠,基金监管委员会将照办。

五、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中途可以随时停止资助,但捐出不做退回.如有必要其子女也可申请接受捐赠.

联系地址:江西省武宁县石门镇白桥村村委“奖学、助学基金会”办公室。

助学奖学基金帐号:                     倡导人:熊华

倡导人电话: 13543752109                 白桥人民奖、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亲爱的同学们: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一年的寒窗苦读又到了收获的季节,纷至沓来的各种奖学金是对我们一年辛勤努力最好 的回报。那不同名目,不同数量的奖助学金,都饱含着国家、企业对我们深切的关怀。份份奖学金,浓浓社会情。奖助学金是社会给我们的一份奖励,一份光荣,同时也是一份责任,一份嘱托。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正确对待这些国家对我们的奖励。

当我们拿到奖助学金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去使用它们呢?我们应该想到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养成良好的习惯,不铺张浪费,才是当代大学生高素质的一种体现。责任、荣誉、国家永远是紧密相连的,国家给与了我们荣誉,我们也自然肩负起了国家赋予我们神圣的责任。 奖学金是社会国家对我们的努力,我们的付出的一种肯定和回报,我们更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正确使用。我们可以购买书籍,我们的精神食粮;我们也可以暂时储存起来,毕竟是我们的劳动成果;我们还可以拿出一部分捐赠给需要帮助的人,这是我们的心意。

当我们用奖学金酒宴聚会,购买名牌服饰时,我们想想西部山区的孩子,那一双双求知的眼睛,那一颗颗渴望上学的心。虽然我们只是大学生,我们的力量微不足道,可是我们始终坚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

因此,我们在这里向广大同学发出倡议:希望大家合理的使用我们的奖学金,把奖学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只要我们人人献出一片爱心,心存一片感恩,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春天,将爱心之树的种子播撒在自己的心灵田野,将它带到今后到达的每一个地方,传播给自己身边的人,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这爱的诺言。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您好!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惠安郑氏宗亲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今天的教育,是明天发展的基石。为了惠安的明天更辉煌,为了惠安人才辈出、群星璀璨,为了尊师重教成为每个惠安郑氏宗亲的自觉行动,我们倡议成立“惠安郑氏奖学助学基金会”,为掀起政府重教、社会助教、老师乐教、学生勤学的新风尚,创造惠安教育事业的新辉煌。

基金会的宗旨是以发展公益事业为目的,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奉献爱心,共同促进惠安郑氏宗亲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惠安郑氏学子勤奋学习,成为祖国栋梁之材。基金会执行《惠安郑氏奖学助学基金会章程》的要求,选举成立“惠安郑氏奖学助学基金会理事会”。理事会管理基金会,制定、修改、核审奖学助学金发放标准。基金会的资金严格实行理事会专管专用,独立账户,全部用于奖励高考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和扶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中以上的在校学生。

积善成德功垂千秋,助人成才惠及万代。授人玫瑰,手有余香。谨此,我们向在全国各地的惠安籍成功人士,向热心于教育事业的爱心人士、社会贤达、企事业单位的朋友们发出真诚的呼唤,伸出您的援手,献出您的爱心,踊跃捐款,为惠安郑氏宗亲谋福利,为惠安郑氏学子的成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我们的惠安郑氏奖学助学基金会注入您的真挚情怀!

伸出您的手,伸出我的手,让我们手挽手铸成爱的长城;您捐一分钱,我捐一分钱,让涓涓细流汇成爱的暧流;您尽一份心,我出一份力,让我们共同托起惠安明天的太阳!

您的慷慨解囊,将被社会铭记;您的乐善好施,将永远被他人尊重;您的义举善行,将激发教与学的进步;您的援助之手,将为他们的生活增添一份感动,也为您的生活增添一份温馨。您撒下的是点滴温情,成就的却是高尚人生!

也许您并不富裕,但广厦万千,众匠所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惠安郑氏的历史上,将镌刻有您奖学助学的芳名。悠悠万事、助人为善;茫茫人生,慈悲为怀。爱心温暖他人,慈善泽被桑梓。

我们真诚期待,关心、支持惠安教育事业的您,将倾情奉献、热心捐赠。我们坚信:有您的鼎力襄助,有您的诚挚关心,惠安郑氏奖学助学基金会一定会蓬勃发展,惠安教育事业的明天将会更加绚丽多彩!

在此,我们谨向您再次倡议:捐资兴学,德厚功高!慷慨解囊,奉献爱心!让我们共同携手,为惠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惠安郑氏奖学助学基金会筹委会

关于正确使用奖助学金的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2.营造良好风气,不使用奖助学金相互请客,不相互攀比;

3.再接再厉,将奖助学金用于购买学习工具或资料,服务于学习;

4.心怀感恩,利用奖助学金励志成才,回报父母、学校,感恩社会,积极为公益事业做贡献。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合理地使用奖助学金,以今天为起点,向着更高的目标不断迈进。让我们的奖助学金用得更有意义!让我们的明天变得更加辉煌!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生处

2011年4月1日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六

尊敬的领导:

过去一年以来,我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平易近人。积极参与学校及社会的各项活动,努力培养自身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除此之外,我对自己的专业充满热情,学习勤奋,虚心求教,最终成绩取得非常大的进步。成绩绩点从第一学期的3.1到第二学期的3.86,再加上平常参加各种比赛获得的荣誉,最终获得三等奖学金。从我的进步中,我获得更大的信心。

一年走过来,我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遇到过不少困难,受过不少挫折,尽管如此,我们一直都乐观向上,不为眼前的困难所吓倒,因为相信我一定会创造美好的未来!在同学、老师的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成长了许多。感谢老师以及我的同学一直以来对我在生活上的关心与照顾.我一直以一个积极乐观、坚强自立、自强奋进、热心奉献的精神状态生活着,一直以一个关心社会、参与公益、服务同学的大学生的标准要求自己,一直以一个严于律己、高度负责、勤俭朴素、艰苦奋斗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在我努力刻苦学习的时候,我对各门功课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充实了自己的大脑,得到了丰富的锻炼,使自己能更快的适应社会打下了坚定的基础。我除了上课认真学习课本知识外,课余时间我还积极参加各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加社会经验,为将来步入社会做好准备。除此之外,如果放假有时间,我还会做各种兼职,赚取生活费用,以便保证我的正常生活。

在思想修养上,本人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本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与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主义活动。做事认真踏实,遵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世界观。

在生活上,我追求简单平凡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对时间观念性十分重视。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随我迎接未来新挑战。一致受到大家的好评。

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自我的全面发展为努力方向。今后我一定发扬成绩,克服不足,逐步提高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强与他人的合作精神,培养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争取取得更大进步,顺利迎接新的挑战,成为适应社会的新时代高素质人才。

生活在处处充满竞争的社会,我时刻提醒我自己:不能放松自己,要让自己的生活充实充实再充实。我相信只要我努力付出,最终我一定会赢得自己的一片蓝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七

尊敬的老师:

你们好!

我是新闻系19级学生___,甘肃酒泉人,

因地处西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干燥寒冷,降水奇缺,云山渺远,大漠苍苍,沙砾侵天涯,蜃屋映孤峰,故经济萧条,发展落后。地处高原,信息闭塞,民风纯朴,信仰崇高。民多勤劳,品行温顺。我家有薄田几亩,主营粮食作物,因近年来农作物物美价廉,故收益欠佳。今年久旱,收成更是大减。

家人四口,父亲年事已高,耳背眼花,体力渐衰,诸事行动多有不便。本应享天伦之乐,却仍为余奔波,操劳农活。母亲患疾多年,常年疼痛难忍,近来颈椎疼痛,手臂发麻,且胃口不佳,进餐日少,亦不辞辛苦,勤俭持家。余每次回家,多见手脸粗糙,裂口如松皮,额头亦平添许多皱纹,眼眶深陷,青丝脱落。常感母亲持家,实为不易。

余读大学,学费皆为贷款。平时生活费,亦多有亲友帮衬。入学三年,从事多种勤工俭学活动,力求通过一己之力,减轻家庭负担。做人处事,端正态度,勤奋刻苦,锐意进取,学习成绩也逐年上涨。闲时博览群书,经史子集,亦有涉猎。先后发表论文多篇,学术略有成果。此外,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成果丰硕。起初赴春华搞农村调研,参与新农村建设;后由团市委介绍加入长沙市勤工俭学志愿者协会,从事宣传、策划等多项活动;大二暑假,通过自身努力,进入联合利华带薪实习;寒假,为提升专业技能,进酒泉电视台实习;大三暑假,有幸进入《人民日报》实习,与党报亲密接触,聆听党的教导,在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均有较大幅度提高;通过撰写重点稿件,进一步加强了新闻人员的使命感和相关专业技能。

在校期间,注重思想修养,信仰崇高,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及时学习党的新理论,新思想,顺利完成党校学习毕业。关心时政,关注国内外重大新闻事件。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自身综合素质。兴趣广泛,琴棋书画,略有研究;体育运动,积极参加。注重人际关系发展,多交往良师益友。

现已大四,毕业在即。在关注就业同时,亦不曾放松读书习文。有意读研,却苦于经济压力,吾非无志,但求脚踏实地。想如今就业形式何等严峻,只待自食其力,方能安心读书。今日得益于国家恩惠,明日定当饮水思源,报效祖国。奋发图强,不求闻达于诸侯,竭尽全力,只愿救民于困窘。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0785174.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