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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对生活区住房管理有效实行市场化运作,明确生活区住房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活区住房的性质:生活区住房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员工过渡性住房。
第三条生活区住房目前有三种类型,包括100m2公寓房、60m2公寓房和集体宿舍。
第四条100m2公寓房入住条件及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员工;
2、具有高级职称的员工;
3、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学术带头人或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
4、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企业提出要求并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同意的员工。
第五条60m2公寓房入住条件及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
2、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员工;
3、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企业提出要求并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同意的员工。
第六条集体宿舍入住条件及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员工;
2、企业有特殊约定或要求入住的员工;
3、集体宿舍规定居住人数最多为4人,不安排家庭入住。
第七条住房申请程序:员工根据不同的入住条件向所在单位申请相应的住房(在申请表后附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后,由物业公司根据安排原则及实际情况安排住房。
第八条住房安排的原则:安排入住的员工要符合入住条件,先批复先安排,后批复后安排;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运作时考虑一定的空房率,确保需安排住房的新进员工随时入住。
第九条住宿费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物管费等。
房租费由房屋折旧、外围附属配套设施折旧、维修基金、投资回报等组成。
水电费是指所用水电的实际成本价格,由市场价、生活区使用公摊费等组成。
物管费由管理人员工资及附加、维修材料、管道疏通、垃圾清运费用等组成。
第十条房租费由物业公司结合业主对于房租费的相关要求及
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根据集团'随着入住员工工作年限的增长,个人承担房租费逐渐提高'的原则,具体在补贴标准中体现,由各企业拟订制度明确。
第十二条除房租费外,生活区住房的其它费用原则上由物业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和收取。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于每月10日前将各单位住户上月房租费列出清单,按补贴制度等规定结算相关费用,连同其他费用也可商请由各单位代收代付。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按房租费收入总额的5%单独建立房产维修基金,房租费盈余部分每月按比例交业主。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实行专款专用,独立建帐,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生活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
2、住户入住时,公司有权要求住户签订入住协议,明确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与义务、管理办法、约定条款等内容。
3、有权制止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其方式有:批评教育、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责令恢复原状、要求赔偿、取消住宿资格、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罚等。
4、依照本条例和有关规定向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能耗费、有偿服务费及其它各项必须缴纳的费用。
5、有权清除占用或堵塞公共场所的堆积物及张贴的广告告示等。
6、因安全和维修等方面的原因,必要时有权关闭或暂停使用某一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待问题或故障消除后再给予重新开放和运行。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的义务和职责
1、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租费协议等,依法经营。
2、努力做好生活区房屋维修、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交通秩序、清洁卫生、公共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引导、规范住户的观念和行为,创建生活区良好的文明形象和秩序规范。
3、文明工作、规范服务,应体现万向文化,接受全体业主、住户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4、负责生活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常住人口管理工作,接受该项工作主管部门经警中队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住户的权利
1、享有对生活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的合理使用权。
2、享有按规定手续办好的前提下的居住权,但无权进行转让、转租等。
3、享有对房屋内部进行适当装修的权利,但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实施,同时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住房装修规定》。
4、享有对生活区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5、享有对物业公司及其员工工作的监督权和投诉权。
6、享有与所交物业管理费相符合的物业服务之权利。
第十九条住户的义务
1、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房租费、水电费等。
2、遵守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协助物业公司开展各项工作。
3、有维护生活区消防、治安安全的义务,严禁在生活区通道上停放车辆,不得利用生活区进行赌博、非法同居以及其它非法活动。
4、有维护生活区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的义务,车辆停放在车棚等指定位置,请务必锁好车辆,关好门窗,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
5、有维护生活区清洁卫生的义务,生活垃圾用袋装好,投放到垃圾箱,不得往楼下抛弃垃圾和杂物;生活区任何地方均不能乱涂、乱画和擅自张贴广告告示;如属未成年人所为,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教育并承担责任;生活区内不得乱丢纸屑、果壳、烟头等杂物。
6、有维护小区公共绿化的义务,住户应爱护生活区的公共绿化,不得损坏绿化设施和攀折绿化植物。
附则
第二十条本条例可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修订或补充,具体的管理规定、细则等作为本条例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原《集团生活区住房管理办法》终止执行。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二
为维护本区工人利益,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钟以后要关灯,用完水以后要关闭水龙头。
4.工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部领导签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5.工人进场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
6.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
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宝华人的文明形象,特订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员工住宿规定
1、员工住宿必须凭人力资源部填写的住宿申请单及押金收据办理住宿手续,并服从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赌具,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200元罚款。严禁传阅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10--20元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二、日常卫生管理规定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5元。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20元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奖惩条例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升职、升级的参考依据之一,文明宿舍赠予流动红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除通报之外另记入个人档案,宿舍长罚款30元,舍员罚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关人员住宿资格。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4、严禁带小孩在工地、生活区逗留、居住;如因特殊原因确需 在生活区逗留、居住的,须经工程部现场调度批准,但时间最长不超 过 5 天;对于未经批准或超长居住的小孩,按每个小孩每天罚款 100 元标准扣施工队工程款。
请各施工班组及务工人员严格按以上要求做好生活区的生活设 施保护工作, 创造舒适生活环境; 公司将责成专人对生活区进行督促、 检查并请长丰派出所予以协助。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四
1.施工现场生活区的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生活区与施工区严格划分。生活宿舍建筑采用彩钢板房,双层板房。单间宿舍面积3.6×5.4m。
3.宿舍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现场生活区严禁煤炉取暖,防止煤气中毒。
4.生活区设置传达室、淋浴间、厕所、开水房、密闭垃圾箱,生活区专人负责打扫卫生,清理垃圾,生活区环境卫生由专人负责管理,劳务队组建生活区管理领导小组。
5.伙房设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建筑材料符合环保、消防要求,设置库房、制作间、售饭厅和燃气罐存放间,配备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地面、墙面、灶台、洗池贴瓷砖,pvc条板吊顶。伙房排水口设置隔油池,排水管线与现场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6.伙房内部设施按相关规定设置齐全、生熟分开。主副食及调料的采购必须选择正式商家供应,并开据发票备查。
7.生活区厕所设置冲水式,日常专人保洁,设隔板墙,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厕所的大小符合生活区居住人员数量要求。
8.生活区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立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和急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有灭鼠、蚊、蝇等措施,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定期消毒。生活区配备卫生监督员,对生活区及个人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9.伙房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要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并配备两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炊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定期消毒。严禁出售变质食物,剩饭菜应及时清除处理。库房要通风、防潮、防虫、防鼠,库房不得兼做它用。
10.生活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出入大门口设专职门卫,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配备保安人员,负责生活区保卫消防工作的实施。生活区内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消防责任人。
11.生活区内的用电设施实行统一管理。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
12.生活区明显处及各宿舍内张贴“生活区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包括:消防、治安、环保、卫生,遵纪守法等内容。严格控制生活区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礼貌、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职责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景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景。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景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xx、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景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所以造成的后果由职责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坚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职责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坚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坚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坚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职责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职责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景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六
为保证全体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生活,特制定本规范,望全体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1、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各办公室、宿舍、食堂设专人负责。
2、办公室、宿舍所有床罩不得随意移动改变位置,必须保证1米宽的安全通道。
3、办公室、宿舍不得存放气瓶等危险品,宿舍、办公室通道不得随意占用或封堵。
4、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不准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及易挥发有毒气体材料,防止燃烧、爆炸或有害气体的伤害。
5、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及大灯泡或碘钨灯、禁止把36v转换220v变压方法用电等,危险电气,防止触电和火灾。
6、宿舍、办公室、食堂严禁明火采暖,照明等或点蜡烛等。
7、严禁食堂、仓库内住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食堂液化气罐不得存放屋内,应存放室外使用防止泄气造成爆炸或火灾。
9、宿舍职工禁止坐在床上或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宿舍、办公室做饭。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七
1、各工种班(组)长负责本工种职工宿舍内文明卫生管理,按项目部统一床铺搭设摆放,确保宿舍整洁有序。
2、每个宿舍居住人员每天轮流值日,负责打扫清洁卫生,垃圾统一集中到垃圾箱(桶);床铺上保持铺盖整洁,摆放整齐。
3、不得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乱掷垃圾;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搞好室内及门前三包。
4、宿舍内严禁赌博,每发现一次罚款每人100―200元。
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00~5000元。
6、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流水、白天长明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发现一次罚款当事人或该宿舍100―200元。
7、严禁在宿舍内私自安装使用电炉或其他高功率用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饭;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8、严禁随地大小便,大小便必须上厕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200元,厕所各班组每天派人打扫,保持干净整洁;否则发现未冲洗打扫,处罚当日值日班(组)100元。
10、项目部每星期一组织对各职工宿舍、生活区文明区卫生检查评比一次,好则奖劣则罚。
11、宿舍内的床位,不得任意移动,或用板进行乱顶,一经发现使用每块多层板以200元以上不等进行罚款。
12、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走廊地面无痰迹纸屑,不乱抛纸屑杂物,违者罚50―200元。
13、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八
各种机械交叉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使各种机械密切配合。转弯半径和坡度要合理设计,树立安全标识,车辆进入场地要严格限速,高温作业时,要预防中暑。
2临时水施工
工作前应认真对电焊机、发电机、水泵等器械及现场施工条件进行安全检查,谨防因焊机把线破损、焊接作业时劳保用品潮湿、焊接作业时环境潮湿、发电机绝缘损坏、焊机漏保失灵、水泵漏电造成触电事故;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劳保穿戴要整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焊件未冷却不准触摸。
运输装卸不当严禁出入场地,土方机械由专人指挥,管线试压小心丝堵崩出伤人;电焊操作,要按要求穿戴劳保;起重机作业时由专人指挥操作,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各种索具绑扎要合理、吊点选择要恰当;沟内作业时,作好管沟安全检查,小心坍塌伤人;高温作业时,要预防中暑。
3临时电施工
为防止高空坠落,架线时系紧安全带,安全带使用要得当,安全带质量要合格;检查上下杆脚扣是否损坏;施工用具是否合格;起重机作业时由专人指挥操作,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各种索具绑扎要合理、吊点选择要恰当;送电与施工配合要得当,调试、搭火操作程序要合理,禁止过载、短路,检查绝缘瓷瓶有无损坏,使用电缆对地绝缘是否摇测,开关箱安装高度要符合要,;小心施工设备撞断电杆,电杆拉线要合格,安全标识要清晰,严格按设计施工。
4场地平整施工
正确指挥各种机械交叉配合作业,安全标识要清晰,严禁未限速车辆进入场地。
5办公区与生活区施工
在建设厂区时高处作业要做防护措施,施工用具使用要得当,按规范铺设线路,合理设计线路,禁止私接乱搭,施工前检查线路有无破损,电器线路及用电设备使用要得当,谨防引起火灾;饮食注意卫生,正确使用液化气,小心化粪池沼气中毒;院内禁止乱停车。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九
1、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各办公室、宿舍、食堂设专人负责。
2、办公室、宿舍所有床罩不得随意移动改变位置,必须保证1米宽的安全通道
3、办公室、宿舍不得存放气瓶等危险品,宿舍、办公室通道不得随意占用或封堵。
4、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不准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及易挥发有毒气体材料,防止燃烧、爆炸或有害气体的伤害。
5、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及大灯泡或碘钨灯、禁止把36v转换220v变压方法用电等,危险电气,防止触电和火灾。
6、宿舍、办公室、食堂严禁明火采暖,照明等或点蜡烛等。
7、严禁食堂、仓库内住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食堂液化气罐不得存放屋内,应存放室外使用防止泄气造成爆炸或火灾。
9、宿舍职工禁止坐在床上或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宿舍、办公室做饭。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
1、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2、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6、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7、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8、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9、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0、宿舍内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11、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12、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手机充电器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
13、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14、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15、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一
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环境。
3.加强食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7.在生活区入住者必须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办理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8.实行室长负责制,负责室内卫生,严禁室内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9.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10.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1.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电褥子、小太阳等)
1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施工工具入室。
14.住宿区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
以上规定望住宿人员认真执行,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二
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环境。
3、加强食堂,厨房,宿舍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
7、在生活区入住者必须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凭身份证登记到册,由项目办理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8、严禁室内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9、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10、外来人员应登记,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1、严禁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电褥子、小太阳等)
1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施工工具入室。
14、住宿区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保障住户身体健康,维护生活区公共秩序,营造安静、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绵阳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绵府通告[2004]7号)、绵阳市涪城公安分局《规范犬只准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zz生活辖区的环境管理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公司住宅小区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内实施养犬许可证制度,住户确需养犬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每户只能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住户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1、犬只饲养责任人条件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地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地暂住证的住户;有独立的、具备养犬的环境、条件、设施,能保持饲养活动场所卫生,不侵扰邻居正常生活。
2、犬只准养品种
北京犬、西施犬、西藏猎犬、西藏小猎犬、拉萨犬、搏美犬、马哥犬、日本仲、丝毛黄、日本黄犬、吉娃娃、卷毛比熊犬、马尔吉期犬、约克夏黄犬、贵妇犬(玩具型)、蝴蝶犬、中国冠毛犬、叭儿犬、骑士查理王犬、布鲁塞尔犬、腊肠犬、西高地白更犬、丹丁.丁蒙特更犬、狮子犬除以上犬只准养品种外,其余均为本辖区禁养品种。
3、犬只体高标准
成年犬体高不得超过35厘米。
1、办证:生活区住户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必须到所辖住所地的畜牧局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办理《动物免疫证》,向所辖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犬只准养证》。
2、年审:《犬只准养证》由所辖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每年年审一次,逾期不年审的视为无证养犬。
3、防疫:犬主必须定期到辖区动物防疫部门规定地点为所养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进行检测,取得犬只免疫证明(标志)和检测证明。
4、变更:养犬人将准养犬只转让、赠与他人的,应当自转让、赠与之日起5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准养犬随单位或个人迁移或死亡、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将非限养区登记注册的犬只迁移到限养区内饲养的,公安机关将按无证处理。
5、备案:生活区住户在办理完准养手续后的5日内到所住生活区物管办登记备案,同时提供《犬只准养证》及复印件、犬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犬主联系方式等资料和信息,以备相关部门不定期检查和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提供及跟踪。对未在生活区物管办登记备案的犬只,视为无证犬只。
6、饲养方式: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必须进行拴养、圈养,严禁敞养,携犬出户生活区内须抱犬而行。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由携犬人负责立即清除。严禁任何个人将犬只带入生活区公共区域,严禁持证养犬户以盈利为目的的繁殖饲养犬只,禁止外来人员携犬进入生活区。
1、成立公司生活区犬只限养联合检查组
由物业管理公司、公司精神文明办、保卫部、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zz医院、法务部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不定期地对生活区饲养犬只进行检查,开展犬只饲养的防控宣传,配合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违规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及无证犬只的捕杀等工作。
2、罚则
(1)严禁犬只吵邻扰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第一次发现将对养犬户予以教育,第二次发现对养犬户罚款两百元,仍不改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2)未按规定登记、备案、免疫和不做定期检测的准养犬只,对责任人处罚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罚款。
(3)未按规定拴养、圈养的犬只或在生活区公共区域范围(如公共楼道、道路、绿化地带、文化活动聚集区等)内进行遛狗活动的,第一次发现,对犬主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发现,报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相应处理直至捕杀。
(4)犬主在其犬伤害(咬、舔、抓伤)他人时,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费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支持受害方依法向责任人提出相关赔偿和诉讼请求。
(5)未办理《犬只准养证》或不进行免疫注射并未拴养的犬只一律视为野犬,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捕杀。
(6)对于拒绝、阻碍检查或捕杀工作的责任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司员工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罚款方式:
在岗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所在单位代扣。
离退休员工从公司补贴中代扣。
其他非公司责任人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对于扣罚金额较大的责任人,当月一次性扣罚较难执行的,在保证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可分月采取多次扣罚,直至扣罚金额执行完毕。
4、考核:
公司将犬只限养检查组、承担小区服务管理职责的物业管理公司纳入公司精神文明考核。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犬只管理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了维护项目部正常运作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现对项目部生活区管理作如下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办公室内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
6、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有需要必须有专业电工牵拉。
7、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8、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施工工具入室。
9、严禁在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10、生活区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11、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外,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
12、必须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13、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生活区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14、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5、工人进场必须到项目质量安全部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部办理平安卡、工作证。
16、住宿区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违者必重罚)。
(一)、食品卫生
(1)采购
1)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2)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卫生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事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2)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三)、安全工作
(1)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3)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4)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确保项目部工人职业安全健康,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海南省、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现制定生活区宿舍管理规定,望各分包单位严格认真遵照执行。
1、工人进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施工队后勤负责人申请,经项目部签字同意后,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房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抢占房间,否则每个房间每天按200元进行处罚。
2、工人入住生活区,施工队必须按项目部所批准的房间统一进行安排,每个房间不少于11人(留出一个空床位存放包裹用),入住人员必须登记房号、床号就位,由项目部统一办理床头卡,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项目部后勤部门登记注销床号。
3、生活区床铺、被单必须统一,被子必须叠放整齐,洗漱用具(毛巾、牙具)必须统一进行摆放,鞋袜存放在床铺下,衣物不得乱挂。
4、注意生活区环境卫生,宿舍内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地面不得有垃圾、烟头,并不得有异味,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垃圾桶,严禁乱扔垃圾。
5、入住人员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和从事其它违法乱纪活动。
6、生活区照明用电由项目部统一接电,严禁在生活区私接乱拉电线,插座只能用于手机充电,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或使用电热器具(包括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热得快、电褥等)、严禁在宿舍内电热器具烘烤衣物,生活区不得有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7、节约用水,严禁在宿舍内清洗衣物,严禁乱倒污水,生活区不得有长流水现象,用水完毕随手关闭阀门。
8、禁止把宿舍当库房使用,工人必须对自己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电脑、现金等),手机须随身携带,否则造成丢失项目部概不负责。
9、生活区内不准留宿非本工地人员,项目部不提供夫妻房,施工队不得私自设置夫妻房,否则每天按200元进行处罚。
10、生活区住房待工程结束后厂家将进行回收,若有破坏现象,根据破坏面积、破坏程度给予处罚。造成厂家不回收的,由架子队自己承担该部分费用。
11、爱护公共财产(灯具,床铺,插座等)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外,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
12、严禁随意丢弃垃圾,严禁随地泼水,严禁随地吐痰,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需丢在水桶内(每个房间配备消防水桶一个)。
13、项目部划分卫生责任区,每天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各施工队必须派专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洗漱池、厕所、洗澡室根据各施工队人数多少由项目部安排轮流打扫,具体打扫时间另行通知。
14、对工人宿舍、食堂、厕所、洗澡室,由各施工队队定期进行消毒,同时对盛菜盆严禁使用铝制品或再生塑料品,应使用不锈钢盆活搪瓷菜盆。
15、工地和生活区禁止养家畜、家禽。
16、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生活区卫生、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综合大检查(详见生活区管理检查表),月底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奖励500―1000元,最后一名罚款500―1000元。
以上制度,请各施工队队自觉遵守,违反2―8条、款1000―20xx元。
xxx部
20xx年xx月xx日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加强职业道德,增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深入扎实地做好工地门前环境整洁,特规定如下:
一、工地生活区应有卫生包干平面图,落实卫生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并配备勤杂人员,负责公共场所、厕所、宿舍卫生打扫,茶水供应等生活服务工作。
二、生活区大门外道路由门卫每天3次定时清扫,保护门前卫生整洁。大门外由专门清洁工生天3次清扫,确保工地外马路整洁卫生。
三、工地生产垃圾的设施,做到勤打扫、勤清运,保持场地文明整洁。
四、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清扫工作,每天不少于三次,确保食堂清洁卫生。
五、办公室清扫由专门清洁工上班前清扫一次。
六、宿舍卫生实行室长负责制,由室长每天安排宿舍人员一天清扫二次。
七、生活区、宿舍道路由专人包干,并不间断清理,保证场区及道路清洁。
八、食堂及生活垃圾集中倒入'环卫'垃圾箱内,每天清运一次。
九、工地门头、围墙须按公司规定统一标识。
十、工地内排出的污水、废水须按地区要求排放。
十一、工地内须设沉淀池及冲洗设施,对轮胎有污泥的车辆须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
十二、防止灰尘污染居民及行人,须用绿网全封闭沿马路靠近居民一侧区域。
十三、夜间施工须经区环保部门批准。对居民投诉问题应及时给予解决。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 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 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生财产的安全。
三、 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 住宿层内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 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 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 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
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八
1、为确保人身安全,劳务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烧水壶、小太阳取暖器、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一经发现必须予以没收。各单位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为务工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好夏季防暑、冬季取暖各项措施。建议配置热水房,为劳务队人员进行集中提供热水,有效杜绝了因私自烧水带来的安全隐患。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空调)时,应单独安装符合规定的线路。
3、建议在劳务队生活区设置专门用于手机充电室及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并指派专人看管;。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篇十九
1、建立卫生岗位制度,食堂宿舍办公室厕所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打扫,明确卫生标准,使责任落实到人。
2、各办公室宿舍的卫生负责人要随时检查卫生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食堂卫生由炊事员负责,按市建委环境卫生标准和食堂卫生标准落实。
4、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不准随意乱泼乱倒,要倒在指定垃圾堆放点。
5、食堂污水要排入污水池中,做饭产生的垃圾要随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6、不准买卖变质食品,各种食品蔬菜必须加热做熟,防止食物中毒。
7、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清扫,日常生活用的餐具如刀盆案板灶台应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窗明地净,无蝇无鼠无蛛网无灰尘。
8、用完餐的剩余饭菜,不准乱倒,要倒入指定容器内。
9、卫生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每天或随时进行打扫和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10、办公室桌面清洁,办公用具摆放平整,不准乱扔。
11、被子必须叠放整齐,衣物用品按规定摆放整齐上,项目部人员定期检查和抽查。
12、厕所卫生负责人必须每天打扫,冲洗厕所,定期打药或撒石灰粉,消灭蝇咀,保持厕所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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