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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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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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适时的监控和调整是必不可少的。方案的制定需要经过多方协商和讨论,确保所有人的认可和支持。这些方案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制定和实施方案都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xx〕xxx号)要求,进一步加强20xx年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问题整治力度,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坚持从严治教、疏堵结合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查处力度。

1、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小学、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借家长委员会之名强制摊派或统一收取空调安装费、饮水装置费等。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超标准收取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等;坚决制止强制学生购买各类商业保险以及违规收取保险公司保险费返还款等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整治以学校、教师、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等问题;学校、教师向学生及家长推荐、推销或授意到指定书店、摊位购买“一教一辅”以外的'教辅用书、各种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图书及各种学习用品等问题。

2、严禁中小学、幼儿园补课乱收费。学校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确因设置高考、自考、成考、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或寒暑假按实补足,但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学校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3、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学校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意见》(xx政办发〔19xx〕xx号)和《xx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政策,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4、加大中小学有害app进校园、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整治力度。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xx号)文件要求,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整治的长效机制,严禁违规指定选用、征订教材版本,违规订购和使用盗版、盗印教材;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及其他学习用品;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要重点整治违反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的问题,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5、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民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x发改价调联[20xx]xx号)要求,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监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坚决查处民办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资源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其他费用的行为。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教育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无论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落实部署(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区教育局公开发布《xx区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中小学、幼儿园“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责任单位:xx区教育局法规安全科、党政办)。

2、在xx月xx日前组织召开全体教师教育动员大会,宣讲教育收费政策,做到师生和家长尽知。(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3、各学校、幼儿园在xx月xx日前落实随新生录取通知书、开学通知书一并印发相关收费政策,送到家长手中。(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2、要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短信、邮件、公示墙、公示栏等途径公开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标准,公开学校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受理投诉工作领导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3、要确保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及时接听和办理,同时要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4、切实履行主体和监管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组建“乱收费”问题监督检查组,联合各方力量,根据群众举报对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开展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20xx年xx月xx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将本单位纸质版治理“乱收费”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报告(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教育局法规安全科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处理问责(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起,区教育局治理“乱收费”工作督导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要求,通过明察暗访、深入社区等方式对“乱收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学校和教师,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深化成果(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对“乱收费”问题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重点围绕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政策宣传情况、治理情况、机制完善情况,以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正式报告,加盖公章,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法规安全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2、注重工作实效。在注重教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时,将监督检查作为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敢于碰硬,狠抓严查。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举一反三,以纠促建,确保整治工作见成效。

3、注重成果运用。把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最终结果作为检验、考核各单位治理工作完成度的重要依据,对于治理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纵容包庇、存在“乱收费”问题突出的学校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教治办[20xx]x号)要求,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治理时间范围为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根据情况往前追溯),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

1、未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信息,或公示内容无政策依据。

提示: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需自查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收费项目是否已向财务处报备;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有政策依据。

2、未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跨学期(或学年)预收学费、住宿费;调整收费标准后,未落实“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要求。

3、学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过程中,未按规定落实学生自愿原则,未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学校或教职工违规获取经济利益或收取回扣。

4、学校收费后,未提供合法合规的收费票据。

5、退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拒不退费或故意拖延。

提示:财务处自查各类收费项目退费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教务处自查教材费退费流程是否合理;学生处自查住宿费退费流程是否合理;各二级学院自查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类收费项目(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退费流程是否合理。

1、以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或分班教学为名,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的前置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向学校或第三方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及相关设备、软件、资源等。

2、由学校或第三方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学校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作为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软件、app等费用;以校园安全为名,由学校或第三方向学生、家长收取电子学生证、门禁app或监控等费用。

3、强制、变相强制或暗示学生、家长购买或在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资源或电子书包(电子表)等。

1、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或变相收取无政策依据、擅自设立的项目费用,如论文评审费、答辩费、补课费、试题试卷费、讲义资料费、复印费、电子阅览费、图书馆查询费、教具使用费、体能训练费、课间管理费、取暖费、降温费、饮水费、宿舍管理费、自行车管理费、保洁费、校园安全保卫费等。

2、违规捆绑收费,如将普通话等级考试费用与培训费捆绑收取,将公寓用品费用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取等。

3、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费用,包括借读费、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或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上述费用。

1、学校或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或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实习费、实训费、就业委托费等。

2、将学费与合作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取,强制组织学生向合作企业缴纳额外费用。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非政策要求范围内的培训、考试并收费;与校内或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将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取。

1、违规收取论文报名费、网络教学平台使用费等。

2、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代收继续教育学费,高校继续教育设点单位、校外招生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私设项目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搭车收费等,如管理费、信息费等。

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全面排查与实地核实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xx月xx日)。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梳理各类项目的收费情况,对照专项整顿内容全面、深入、系统地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附件1),梳理存在问题、总结工作成效,提出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于xx月xx日前将表格及资料报送至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104室)。没有情况的`也要进行零申报。

二重点检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根据自查情况,由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督查组,采取直接抽查或联合检查等方式,对照治理重点,集中开展督查工作。

三巩固成效阶段(xx月xx日至本学期末)。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学院将不断总结分析新形势下教育收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整治;宣传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汇总,并于每月xx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报送至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从加强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院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通过官网、官微以及开展教育收费培训的方式,把收费政策宣传到位。

(三)畅通举报渠道。学院设立监督咨询电话,畅通www.投诉咨询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xxxx-xxxxxxx。

(四)组建专项督查组。由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督查检查、汇总分析治理问题,研究出台规范管理意见、起草文件制度等工作。

(五)严肃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师生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构建教育乱收费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学院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有序。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三

20xx年,根据市教育局及县纠风办的工作要求及部署,我县认真开展学校收费自查自纠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活动,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现将我县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县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乱收费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和纠正教育乱收费行为。

1、加强领导。为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落实和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推动我县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今年秋季开学初,由教育局牵头主持召开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对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开学后,又专题召开全县校长、总务主任工作会议,强调和部署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黑板报。

等多种途径,采用张贴校长公告书、致家长一封信、标语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学前,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宣传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内容、实施步骤、操作程序等,特别是公开各年级教材目录、单价,以及减免补助结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让学生明明白白缴费,营造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良好氛围。

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今年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落实到位,我县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县工作的指导。从县到乡均成立教育、财政、监察等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实施工作;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定时反映新机制的实施情况、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2、强化教育资金管理。按照城乡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城乡中小学预算制度,是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城乡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加强了经费使用的管理,对城乡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实行了全县报帐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保证学校的每项资金都能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

3、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我们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和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今年春季开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收作业本费。除此之外,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在收费时,张榜公布各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下达的收费文件,公开收费项目、标准、金额,实施统一专用票据和统一资金管理。

4、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我县把抓好高中招生收费工作做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根据省厅规定和全市普高招生计划,,把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

5、加强对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做好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工作,严格控制教材价格。对教材费严格据实收取。禁止将教辅材料纳入《教辅用书征订目录》和强行征订、搭售教辅材料,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状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出版发行教辅材料行为。对在教辅材料采购中发生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工作重点,结合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大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认真做好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工作。一是坚持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以县教育局和纠风办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二是重视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到举报必查、来信必查,有错必纠、惩处从严。三是加强开学收费的检查,落实收费的规范化工作,坚决制止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今年春、秋季,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分别派出12名检查人员,分4组对全县26所学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给予纠正,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通过自查及专项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工作已趋于规范,未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规范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增强教育收费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强化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调查研究,找出治本之策。加大督查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切实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为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努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并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至各年级、各部门,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20xx年以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xx任组长,学校党总支副书记xx、学校副校长xx任副组长,全体行政成员、各年级、部门负责人为活动组成员。

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先后完善了《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年级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20xx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行政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先后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学校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北碚田家炳中学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为切实推进增长率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我校依据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招生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没有收取相关费用,没有没有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没有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没有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2.收费方面:学校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进行了收费公示,按规定收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将学生餐费与开学报名捆绑,学生餐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制度,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规定的资料,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学习生活用品、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等现象。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不存在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5.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提供收费票据,按时进行结算。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招收学区外的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各年级、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五)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有禁不止的年级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按照市、县委统一部署,经教育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开展中小学违规补课及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全县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学校及教师通过社会培训机构或自行租借场地变相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问题;、以早自习、中自习、晚自习、兴趣特长班等名义收取作业辅导费;、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资料,收取油印费、试卷费、自编教辅资料费等;、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自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有偿服务,如:强制订购学生营养奶、购买商业保险等;、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体罚、侮辱学生等行为。

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中小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专项治理精神,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xx市教育系统十条禁令》等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县教育系统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赢得广大家长学生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宣传国家、省、市、县相关教育收费政策,尤其将《20xx年x季学期教育收费对照检查表》中列举的常见违规现象作为禁止僭越的红线,使教育收费政策入脑入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中小学要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形成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在当地媒体和学校公布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努力营造学校严格管理、教师自觉遵守、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氛围。各中小学要成立检查组,采取教师个人自查,发放问卷调查,聘请家长代表和行风监督员监督,调查核实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特别是20xx年xx月以来,参与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要立即纠正有偿家教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能及时纠正错误、停止有偿家教的教师将从宽处理,对于顶风违纪,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查实后将从严处理。要坚决制止学校及教师乱收费行为,学校要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作为检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取得成果的重要环节,作为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逐条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各学校要在xx月xx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监察室。

(三)集中查处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教育局将集中调查处理后及时通报,形成专项治理的震慑态势。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情况、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对群众举报线索、上级交办转办事项要认真组织调查,对受理的'有偿家教投诉查处率达到100%。对于查实后确有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集中研究处理,强力纠风治乱。要坚持查则必严的工作作风,真查真纠,实查实改,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情节恶劣的乱收费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一经查实一律清退,一律问责。对各校在此次自查自纠中该发现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的,或明知有问题却故意推诿庇护的,将严肃问责。

1、对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情节较轻的,由教育局对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其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情节较重的,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xx〕xx号)进行严肃处理,获得特级教师、名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直至予以解聘。

2、对于学校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自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有偿服务,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资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体罚、侮辱学生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

3、教育工委、纪工委安排监察室和六个监察审计工作室,对各中小学进行巡回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宣传发动不力,自查自纠不实、调查处理不严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监察室要会同人事科、基教科等科室,迅速提交违规补课、教育乱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各学校要完善教育、监督、惩治等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五

为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南湖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将清理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清理整治,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项目,禁止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积极推进学校各部门依法依规办事。

清理整治的对象为学校各二级单位。

清理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取各种费用;继续或变相使用废止或修改的收费项目,向商户收取或重复收取各种费用;违反行政许可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各种形式收取或强制收取协(学)会会费、管理费、检查费等各种不合理费用;借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其他侵害学生、教职工和商户利益的违规行为。

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5日之前)。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表格。对马上能改正的问题,立即纠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财务处。

(二)检查阶段(10月15日-10月22日)。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整改验收阶段(10月22日-10月30日)。各单位要根据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防治“三乱”的长效机制,根除“三乱”问题。联合检查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组织不力、整改不彻底、验收不合格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个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清理整治要突出重点,与学生、商户有经济往来的单位是清理整治工作的重点。

(三)自查为主,加强教育。此次清理整治坚持自查为主的原则,各单位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全面提高素质、严格依法办事的一次教育活动。

本项清理整治工作由财务处牵头负责,监察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配合,为便于收集有关信息,学校在财务处二楼设立举报箱,另设举报电话:xxxxxxxx。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按照《xx市有关纠正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园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xxxx春季学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20xx年我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全面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教育公平摆在首要位置。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坚决纠正在招生和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力争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促进教育行风进一步好转。

(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收费文件。

(二)坚决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按规定使用票据。通过收费公示牌、园务公开栏、园园网站等途径,向家长、群众公开收费文件、项目、标准,保证公示内容看得见、信得过、留得住。收费前向家长通知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严格禁止并认真查处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组织学生在园内办班收费。

(四)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幼儿园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幼儿园只能宣传,不能强制更不准插手代收费。幼儿园除自身不乱收费外,还要自觉抵制社会乱摊派行为。

(五)加强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存教育专户。严禁截留、挪用、私分、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幼儿园各项收费收入必须由幼儿园财务部门集中统一收取,幼儿园各班级一律不得向幼儿收费。

(六)切实加强对幼儿园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保证幼儿园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随时,迎接收费工作专项检查。

(七)巩固示范园创建成果,保持教育收费零投诉。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把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大收费宣传。一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特别是园长的法制观念,切实增强依法治园、依法收费意识。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收费的`政策规定,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要通过公示栏、短信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总支、教工会齐抓共管作用,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幼儿园自查认真深入。每年学期末为收费集中检查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园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部门,逐一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幼儿园将切实抓好监督工作。

(四)加大查处力度。查处教育乱收费的案件是治乱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园将认真受理群众有关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从严查处乱收费案件,做到凡有实质内容的件件有着落,凡是实名举报的件件有回音。对违反规定的违纪收费,要及时清还,无法清退的收缴财政;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件查处结案后,处理结果将受到全区通报。

组长:

成员: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幼儿园收费工作的部署、指导、审计,由幼儿园财务室负责。

2、制止乱办班、乱收费由园长负责。

3、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工会、各班负责。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xx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积极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通化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问题整治力度,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通过开展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xx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继续完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并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收费政策,加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杜绝因贫辍学。

2、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以任何名义举行入学招生考试、分班考试和收取相关费用。

3、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教师个人巧立名目乱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教师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严禁教师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强制更不准插手代收费等。

5、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学校教育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防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1、宣传认识阶段(20xx年7月19日—20xx年8月10日)。

学校成立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我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全体教师教育动员大会,由xxx校长带领大家学习《xx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宣讲教育收费政策;学习《关于在教育收费工作中的“七个严禁”》并形成学习笔记。本阶段广泛宣传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提高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2、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11日—20xx年8月31日)。

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对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

3、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17日)。

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机构将加大督查力度,发放、宣传治理乱收费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保证宣传到全体学生和家长,宣传覆盖率百分之百;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实行民主监督;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乱收费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岗位责任制、评优选先、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

4、总结阶段(20xx年9月18日—20xx年9月26日)。

对“乱收费”问题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重点围绕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政策宣传情况、治理情况、机制完善情况、以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大宣传力度。

3、强化监督检查。

4、加大查处力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全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精神,落实省纪委《xx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纪办发〔20xx〕xx号)和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20xx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x纪发〔20xx〕xx号),制定本方案。

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市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梳理各类信访投诉、巡察、审计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销号清零。针对治理中发现的制度空白、管理短板,及时制定和修订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根据市教育局部署的工作方案和市纪委的工作要求,本次专项治理,聚焦问题比较突出的三大领域:

(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问题。

治理重点:未与开户银行签订预收费托管协议,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不唯一,预收费未全部缴入专用存款账户;收费项目与标准公示不充分,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向学员摊派费用或者集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未严格执行按培训周期或课时收费政策(按培训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不得超过60课时);收费时间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诱导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费用;未严格执行退费政策(开课前提出退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开课后提出退费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未完成课时比例一次性退还费用)。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

学校范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

责任科室:中教科。

一是平板电脑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移动学习终端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落实;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的前置条件;移动学习终端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采购程序违反规定;学校强制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推移动学习终端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移动学习终端供应商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对家长的投诉反映,受理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产生负面舆情。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学校范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责任科室: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

二是商业保险乱收费治理重点: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主动或由学校及家委会协助进校设点推销,违背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校代收或以家委会名义收取商业保险保费等违规推销问题;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假借佣金、捐赠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向教师个人、学校、教育部门、教育基金会或其他指定的有关单位、个人支付财物等利益输送问题。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学段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责任科室: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问题。

治理重点:违反“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少于2年;存在跨学期预收学费问题;未在收费场所以公示栏、公告牌等形式和在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收费标准调整不公示调价理由及依据,不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问题,不公布对贫困学生有关学费减免政策或其他补助办法的问题。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责任科室:建财科、义教科。

(一)准备阶段(xx月中下旬)。市教育局及各学区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研,结合近年投诉举报和查处情况细化完善治理方案;印发专项治理文件,制作自查表格,建立挂帐销号制度;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阶段(xx月下旬至xx月上旬)。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上报自查反馈表。

(三)重点检查阶段(xx月中旬至xx月)。一是xx月上旬至xx月下旬各学区根据全市学校自查情况,结合近年来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确定调研检查单位,对辖区内教育收费单位开展抽查。二是xx月上旬至xx月下旬xx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监、发改等部门,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照治理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xx月至xx月)。梳理分析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尤其要总结分析新形势下教育收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现行教育收费政策;通过本次治理对现行教育收费政策进行效果评估,推动收费政策更趋完善合理,切实铲除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灰色地带。通过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公开治理进展和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组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教育局局长xxx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xxx、xxx、xxx任副组长,专班成员由教育局建财科、中教科、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义教科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督查检查、汇总分析治理问题,研究出台规范管理意见、起草文件制度等。

(二)狠抓落实。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先原则,强化行政指导和宣传引导。通过xx教育发布、报纸、学校宣传栏等宣传好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总结和宣扬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市教育局设立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根据治理工作进程,督促全市学校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自查自纠、整改清零等工作。

(三)严肃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要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要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将教育乱收费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清廉学校认定等评价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有序。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九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代办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十

闵集中学坐落在南湖办事处邹家牌楼村,麻白公路旁,占地面积53亩,现开设15个教学班,学生650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现对我校治理乱收费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在校委会、教师会上多次学习上级相关文件,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落实收费管理责任制。

二、措施到位

学校层层签订了《收费管理工作责任书》,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保证各部门把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向学生了解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三、成效显著

经核查,我校没有发现教育乱收费现象。

1、 我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政策,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2、 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进行摸底排查,受助名单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认真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不挤占、挪用、截留资金,

保证食品和资金安全。

4、 严格控制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严格落实“一课一辅”政策,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5、 认真做好了“学生奶”、“学平险”征订工作,严格遵循家长自愿原则。

6、 没有其他乱收费行为,教师也没有举办培训班、补习班。 总之,我们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杜绝了乱收费行为。

闵集中学

2012年10月17日

治理学校乱收费,它事关教育形象和学校稳定,一直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近几年来,我校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政府关于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总体布署,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重塑教育形象,满足群众要求”为标准,转变作风,从严治教,有力推进了我校教育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树立了良好的学校形象。在此,就我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向上级领导作如下汇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关注民生,机制创新,巩固已取得的治理工作成果。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坚持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不懈地治理我校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促进教育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组建专项工作班子,强化专项领导职能。新时期学校各项收费关涉千家万户的利益,它是全校师生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敏感点。为了确保学校收费行为的规范性、严肃性,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我们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前提下,校长与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班主任及后勤职工分层建立明晰的收费管理网络,实行专项责任追究制,同时成立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

组 长:樊 华(校长)

副组长:郭建礼(校)

王斌雄(副校长)

冯磊 (副校长)

李对林(副校长)

高根应(校党支部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冯 磊(兼)

主要职责: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指导督查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受理举报电话,信件的处理,组织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案件督办,情况汇总等。

举报电话:15698629266

举报信箱:http://

三、建章立制,细化管理

为了切实规范学校的收费工作,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近年来,我们通过班子会、教职工会、学生大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学校收费的重要指示精神,讲形势,讲意义,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校教职员工中牢固树立规范的收费意识。同时为了确保全校教职工不闯收费红线,杜绝乱收费现象,我们又重新细化管理,建章立制,诸如《永和县第一高级中学治理乱收费制度》、《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及教辅资料的'若干规定》等,同时永和县教育局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师德“十不准”》等各项职责、制度上墙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在学校管理工作上明确提出三个“一票否决”制:即乱收费一票否决制,师德师风不正一票否决制,安全卫生工作不到位一票否决制。对违规收费、加码收费、搭车收费的相关负责人从重从快查处。

四、规范收费程序,实施阳光收费

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对上级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每学期做到实行多退少补,及时公布清查结果。3、对住宿、就餐、保险、防疫等收费项目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并签订好相关合同书。我校是一所封闭式学校,学校既设铺位近1400个,而本期实际住宿学生有1100多人。4、对家庭特困学生一律实行减、免、缓、助的倾斜政策。十分注重“扶贫助学四落实”,即政策落实、对象落实、公示落实、扶助落实,我校每年都有100名贫困学生享受到兴大资助的每人2000元助学金。还有部分贫困生可享受到国家助学金。没有出现一个学生因缴费困难而辍学。5、学校大会小会三令五申,严禁教职工私自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及教辅资料,出现一例查处一例。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乱收费而引发的家长上告、上访事件。

五、优化行业作风,多渠道反馈收费信息

学校食堂的饭菜质量及生活费标准历来是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我校为了进一步加强“三满意”建设力度,以学校食堂为切入口,转变“办食堂即为赢利”的错误观念,站在提高下一代身体素质的高度进行了认真反思,率先在后勤队伍中提出“服务育人、物美价廉”的口号,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就餐费的收取标准及收取途径,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1、严把食品采买关。实行“四层”签字制度,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买价格,从而降低生活费的收取标准,让家长满意。2、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食堂饭菜花样增多,质量提高,价位合理。3、学生生活费收取标准由学校后勤处根据食堂的营运状况统一制定,力争做到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来,我校全体教职工尤其是我们学校的管理者将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学校治乱工作的管理之中,切实做好这件利国、利民、利校的神圣工作。

永和县第一高级中学

2012年3月1日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清理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精神以及教科局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不准在县教育局颁发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

3、学校及教师不准向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或以其它名义变相购买实物赞助,教职工严禁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

4、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有文件规定的代收费,严格按公示收费通知收取。

6、统一使用中心学校下发的 “中小学收费专用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开学后的收费内容,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经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8、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经查实,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服从上级处理,并取消当月的绩效考核,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高度

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沙湾镇混子小学 责任教师签字:

2015年3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与班主任及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目标

1、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不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多收费,不擅自立项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收取住宿费和借读费。

2、严格执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方法,不得截留、挪用、套取、克扣国家“两免一补”、助学金和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管理好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3、老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准入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教材和其它学习用品,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它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

4、老师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等,杜绝公办教师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5、老师不准借上级有关收费项目,向学生违规摊派和搭车收费。

6、老师一律不准违背家长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征订报刊读物。

7、老师一律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等。

二、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

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对教育收费违规违纪问题未有效制止,责任范围内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发生重大教育乱收费案件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2015—2015学年度治理教育乱收费

目 标 管 理

袁老乡 小学

学校的收费问题事关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加强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

3、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5、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制度。

6、严禁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

7、严禁教师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8、严禁向学生收取各类单元测验、考试试卷、资料等费用。

9、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10、严禁代收保险费、体检费。

11、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第6、7、8、9、10、11条,若有违反的情况,情节轻者,做检查,相关人员做处理;情节严重者,相关人员解聘。

校长: 责任人: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七)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八)其他应不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

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年级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

2012年9月17日

为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15]5号)精神,根据市、县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等三部委《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2012]1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4号),认真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招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办“奥数”等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收费。

格监管,认真落实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72号)的规定。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其他任何教辅材料;除中标发行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3.禁止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问题。建立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分级负责,落实目标责任制。要组织教师培训,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公开向学校和学生作出承诺,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要充分发挥校内优质教育资源作用,正确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和答疑等本职工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抵制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要将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严禁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动员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处的,将严格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校 长:

任课教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四、教职工不得私自收取收费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可强制学生征订资料,购买物品、文具、劳动工具、校服等,不得为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代收任何费用。

凡是查实本年度中有乱收费、有偿补课或乱征订资料的教职工责任人,本年度将不得评优、评先。行为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人事处分或法律处分,绝不姑息迁就。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存一份。

沾化县下洼镇凤凰小学

校长: 教师:

2015年4月12日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对象、项目、标准、批准单位公示制度,坚持每学期开学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制度。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不得违反规定向在本地投资兴业的企业主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

2、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学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应收项目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6、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教师(签字):

***********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治理我县教体系统教育乱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湄潭县教体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计划财务基建股,由王大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富国、王航、钟寿星、石开洋、冯顺波、王昌黎、高鹏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一)治理范围。

2021年9月以来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经举报或检查发现未处理到位的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治理重点。

1.违规补课收费。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收费,包括在职教师在校或校外其他场所、培训机构、教师家或学生家有偿家教收费行为。

2.超出标准或范围的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3.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试卷资料、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商业保险费等行为。

4.向进城务工子女收取寄读费、赞助费,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设施设备费;正常招生之外的自费、旁听等学生的高收费;以“重点班"或类似情况收取规定之外的费用。

5.超出标准的课后延时服务收费。

6.以家委会名义进行的各种教育乱收费。

7.超出国家收费项目标准或范围的其他乱收费。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30日)。

一是抓好专项学习提高认识。各学校校长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追责问责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与教职工签订承诺书。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三是建立整治台账,逐项整改。对上级已反馈到我县的举报投诉、我局和各校收到的举报投诉件、各校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乱收费等问题,均要建立台账并逐项加以整治,确保真做真改,整改到位。四是对已查实的乱收费要坚决清退。五是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各县直学校和各镇街中心学校于5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交教体局计划财务基建股。

(二)重点督查阶段(2022年5月1日至5月15日)。

湄潭县教体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股室人员,对学校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对涉嫌违纪人员交由有处理权限的部门处理。

(三)总结完善阶段(5月16日至5月30日)。

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全面梳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整治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为近期重点工作,统筹整合力量,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实效。

(二)敢于动真碰硬。要坚决防止治理过程中的宽、松、软问题,做到令行禁止,凡是2022年4月30日后出现的乱收费行为,一律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是校长责任的,对校长就地免职,并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责任的,依法给予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校长的管理责任;以家委会名义乱收费的,一律对班主任和参与教师依法处分。在职教师有在校或校外其他场所、培训机构、教师家或学生家有偿家教收费行为的,依法予以处分。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学校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定期公示制度,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实现常抓长治。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工作,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年”活动,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顺利进行,根据局党组的统一部署,20xx年在全市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治理,使教育收费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营造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重点治理2014年秋季开学以来,全市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是:

1、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

2、中小学教辅材料乱收费问题;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问题;

4、幼儿园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收费问题;

5、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违规举办“国际班”“实验班”高收费问题;

6、普通高中违规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收费问题;

7、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违规高收费问题;

8、收费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9、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的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4月10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各自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强化监督检查和重点督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0日-4月20日、9月10日-9月30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对照治理重点,在春、秋季开学后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对自查自纠工作做出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教育收费政策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迅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能够退还的要全额退还,确实无法退还的,要书面报告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后如数上缴本级财政。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侧重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于4月18日、9月3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春、秋季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监察室,自查报告要重点体现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查处乱收费案件情况。

(二)重点督查阶段(4月21日-5月20日、10月8日-10月31日)。

在各单位春、秋季自查的基础上,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省市督查组将组织开展重点督查。重点督查的对象是群众举报乱收费数量多、自查自纠违规问题“零报告”的县(市)区和学校。通过座谈、问卷调查、走访学生及其家长、核查有关账目、查看相关资料等方法,达到发现一批案件线索,纠正一批违规问题,退还一批违规资金,查处一批违规案件,问责一批责任人员的督查目标。

(三)整改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一)在自查自纠阶段,凡是主动申报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规违纪资金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责任追究。

(二)在重点督查阶段,凡是被检查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对拒不纠正问题、阻挠检查、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对主管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任务组织好、落实好,作为推进“依法治教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层层落实治理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市教育局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黄晓玲负总责,纪检组组长张建伟主抓,局机关各科室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专项治理具体工作。

(二)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树立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发现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避免“走过场,一阵风”。严禁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妥协通融、蒙混过关,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久拖不改、情节恶劣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并及时公开查办结果。

(三)强化追究,严肃问责。对教育乱收费案件,一经查实,要依据《教育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对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凡在自查中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不解决、不处理和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渎职责任。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深入整治学校内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教育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市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特制本工作方案。

教育是民族复兴的基石,走好“教育共富”路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教育乱收费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加重群众负担的行为,是教育系统的不正之风,损害了教育的声誉和政府的形象。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事关每一个家庭实际经济支出,事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各地各校要从政治的高度、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抓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梳理各类信访投诉、分析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销号清零。针对治理中发现的制度空白、管理短板,及时制定和修订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继续教育乱收费问题。

重新梳理20xx年xx月xx日以来学校的继续教育收费行为,是否存在继续教育收费、退费等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落实;擅自增设或拆解学费住宿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问题;通过混淆学历教育方式与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培训服务并组织收费问题;与中介机构合作办学时,存在利益输送问题;招生宣传故意混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尤其是高级资格证书培训)界限、隐瞒办学主体等,误导或诱导学生报名并缴纳高额费用;收费时未规范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未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要求;跨学年预收学费和住宿费问题;退费难以及退费政策不合理的问题。

牵头单位:校地合作处。

责任单位:xxx。

(二)商业保险乱收费治理。

重新梳理20xx年xx月xx日以来全校的商业保险收费行为,是否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主动或由学校协助进校设点推销,违背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校代收或以家委会名义收取商业保险保费等违规推销问题;是否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假借佣金、捐赠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向教师个人、学校、教育基金会或其他指定的有关单位、个人支付财物等利益输送问题。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三)其他乱收费情况。

对于省市有关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文件中未提及的教育乱收费情况,请各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学校部署,分为前期准备及宣传、自查自纠、整改查处、总结提升等四个阶段,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一)前期准备及宣传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

在全校范围做好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工作,印发专项治理文件,建立挂帐销号制度,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在学校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推广学习。设立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校地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

全面梳理全校的收费情况,包括收费相关制度文件,收费标准,收退费流程等。结合收集到的投诉咨询信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要求上报自查反馈表。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校地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各学院。

(三)整改查处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

建立问题管理清单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对自查自纠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问题限期“出清”。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校地合作处、计划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x月)。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我校教育收费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现行收费制度文件,切实铲除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灰色地带。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校地合作处、学生工作部。

(一)组织保障。

为有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责任到岗到人,成立xx理工学院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组,组长由主管财务校领导的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部、校地合作处、计划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材料报送。

采取“零报告制度”,每月xx日前报告有关自查自纠情况,由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汇总上报。

(三)做好治理宣传。

要结合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通过多渠道宣传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让广大师生有所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查处力度。

对于查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通过专项治理、全面规范,明显提升广大师生对我校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五)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要注重案例剖析、教育警示、完善制度,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落实教育收费公示、校务公开等制度,把教育收费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管。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十五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市《2005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

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检查站(卡)和上路执法。

2、有权上路的单位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上路的频率,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避免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多家上路问题的发生。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之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规范本行业、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政治素质低,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县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对各执法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全面考核,采取达标挂牌、反弹摘牌的方式,坚决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对问题较多的路段要组织重点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进行彻底整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执法单位在加大对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各部门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公路“三乱”滋生漫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产生公路“三乱”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机制和防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公路“三乱”的惩防体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成立2005年木兰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篇十六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打造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认真履行教育执法检查职责,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现将我局上半年的治乱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依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教育局到各级各类学校层层建立责任制,签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实行局领导包校包片机制,并制定了“治理乱收费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任务明细分解到各相关股室。

我们于3月份制定并下发了《稷山县教育局治理乱收费的实施方案》及规范教育收费的公开承诺,和教师行为规范十条禁令,印发传单1.5万余份,从3月初至5月底由局10个股室对口10个联校的重点工作检查中,深入到各校,对教师及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9月1日—10日由教育局10个股室对口10个联区(中心校)和11所初中,县直幼儿园,对20xx年春季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此次检查的教育收费情况如下:

1、我县于20xx年已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杜绝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均已取消择校费。通过此次检查,20xx年秋季和20xx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未收取择校费。

2、所有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均采取自愿的原则和非营利原则,杜绝强行摊派和从中牟利。

3、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除各校采取学生自愿原则购买的新华书店发行的练习册及高中通过公开竞标购买的复习资料外,再无任何教辅资料。

4、我县在20xx年已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费,同时全部免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杂费和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作业本费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高中阶段收费标准均维持20xx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

5、全县4所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人数、择校生分数、择校费的收取标准均在规定范围之内。

6、教育局制定相关政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不同形式向学校摊派课外读物或搭车收费。

7、20xx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135.4万元,受助学生1094名,全部通过国库支付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20xx年和20xx年春中职学校共免学费11.36万元,免学费人数达284人;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共补助资金120万元,受助学生20xx名,全部通过银行支付到学生账户。学校通过严格的申请、审查、公示,确定受助学生,杜绝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现象,真正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救助。

8、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设立公示栏,对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定期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9、围绕解决教育收费热点、难点问题,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都建立了公示制度、受理举报制度、违规违纪处理制度,对举报学校乱收费、向学校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严肃处理,20xx年共受理举报案件2起,退还不合理收费17.03万元。

以上是我们上半年治理乱收费所做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级各类学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分析,及时整改,对违规违纪的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退还不合理收费。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与纠风、物价、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学校,加强回访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和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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