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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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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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逝的岁月中,总结是一份宝贵的财富,让我们能够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在写总结时,要注重客观客观,避免主观臆断,尽量做到客观准确地反映所总结的事实和现象。请参考下文给出的总结示例,理解如何全面评价自己的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一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新版工厂规章制度。

2.最新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3.2014最新食品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大全(最新)。

5.完整的劳动规章制度。

6.塑料厂规章制度。

7.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例)。

9.工厂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让小编为大家做一个介绍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目的。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企业、车间、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引用法规、文件。

4管理职能。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5管理原则。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

5.2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5.3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副职、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副职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

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的基本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公司实行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三级安全管理。

5.6.1公司级: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6.2部门级:各生产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在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指导。

5.6.3班组级: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所管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单位安全员的指导。

6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的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6.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其他工作时,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则。

6.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1.5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1.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6.1.7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1.8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9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6.1.10指定部门和分厂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

6.2.2负责具体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2.4组织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2.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2.7对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或安排安全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2.8布置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2.9组织实现公司的均衡生产,贯彻劳逸结合,尽量避免突击生产,控制随意加班加点。

6.2.10对较大危险作业负责审批。

6.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6.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6.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3.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6.3.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6.4.1在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安排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把改善员工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和安排。

6.4.2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安全宣传教育等项费用和资金,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4.3对影响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性重大隐患,及时调整、追加计划费用,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予以解决。

6.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带领全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做到杜绝违章指挥生产。

6.5.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状况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对新入厂的或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6.5.3组织本班(组)员工不定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守则,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许本班(组)出现违章作业。

6.5.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坚持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

6.5.5生产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5.6发生事故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向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组织本班(组)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5.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6.6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

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

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三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四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五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

对企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规程操作,不违章。

对企业干部(班组长以上)教育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方针、政策等,除少数情况外,一般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优劣、成效。安全生产是各方面长期努力的结果,发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总暴露。

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设备是重要的物质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怒、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干部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干部要把研究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劳动力的磁石。

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人员、设备及管理),时刻在最佳状态。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

(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化工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2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企业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六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七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八

为了规范__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九

(二)带班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

(三)机电副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六)综采区生产辅助班(巷修班)安全生产责任制11。

(七)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1。

(八)验收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3。

(九)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4。

(十)采煤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6。

(十一)移架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8。

(十二)清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9。

(十三)支架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

(十四)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1。

(十五)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2。

(十六)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4。

(十七)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5。

(十八)端头超前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7。

(十九)乳化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8。

(二十)无极绳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9。

(二十一)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

(二十二)回柱绞车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1。

(二十三)运料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2。

第三章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处理制度41。

第五章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50。

第六章综采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55。

第十章综采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65。

综采区负责原煤生产任务、采煤工程质量、煤炭质量、综采工作面机电设备使用维修检修、区域范围内巷道维修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

(二)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六)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九)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有效行使应急处理权。

(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十一)配合矿相关部门对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考核。

(十二)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执行。

(十三)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项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四)定期向安委会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十五)研究制定本单位“三违”、不安全行为管理机制。

(十六)检查本单位单位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十七)强化班组建设活动的开展,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夯实安全基础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十八)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使职工熟练操作综采设备,提高综采区整体素质。

(十九)运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思维,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每月组织开展本单位体系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二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相关部门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二十一)严格“一通三防”管理,加强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二十二)根据矿里分解下达的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材料消耗,节约用水、用油、用电,杜绝管路跑、冒、滴、漏;及时回收各种废弃物并做好处理。

区长是区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力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全面负责区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坚守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有效行使应急处理权。

10.负责制定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文件等培训方案及培训。

11.参加审核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方案,组织学习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方案。

12.负责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考核。

13.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14.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与执行,及时了解、掌握、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15.主持召开区队安全生产会议,负责组织对新工艺、新设备、新环境的危险源辨识和现场评估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思路。

16.负责本队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督促全体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7.区队范围内发生事故后,立即向矿安全部门报告,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和责任追究,并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

18.主持召开本区队的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9.指导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防治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

20.安排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首先安排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验收生产工作时,必须检查验收安全工作。

21.负责单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提示标志做到齐全、可靠、有效,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22.负责开展区队作业场所粉尘及化学物质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审核工作。

23.负责区队设备运行中的粉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治理。

24.负责优化劳动组织,定岗定责,抓好工资分配,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2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事故处理建议,督促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事故、未遂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26.参与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并提出与收入分配、提升晋级、评先选优相关的安全考评意见。

27.及时向生产副矿长及相关安全管理机构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为安全生产的正确决策和措施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二)带班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带班副区长是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合理的组织生产,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坚守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有效行使应急处理权。

10.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自查,及时发现和组织处理出现的隐患问题,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11.积极配合各级别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12.协助区长召开本队安全生产会议,积极参与班组班委会。

13.及时。

总结。

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接受教训,定出整改措施;对无故完不成生产任务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班组、个人,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4.做好区长的助手,及时向区长反映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5.参与本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督促全体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6.参与召开区队安全生产会议,负责组织对新工艺、新设备、新环境的危险源辨识和现场评估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思路。

17.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以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8.参与制定“三违”、不安全行为管理机制,对“三违”、不安全行为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19.监督检查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20.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21.参与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项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22.参与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地点和生产单位提出停产整顿意见。

23.必须做到现场跟班,与职工同上同下,及时指导和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

2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将本班生产、设备运行、工程质量等情况如实向区内值班人员和下一班跟班副区长进行交接。

25.组织开展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向区队汇报、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26.监督检查本班组对矿井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7.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

28.监督检查本班组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29.配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相关意见。

30.认真执行生产汇报制度,接班后、交班前以及上班分工时,必须将工作面所有情况及时汇报队值班干部,并提出下班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

31.定期向区长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三)机电副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区长是机电、运输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区队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坚守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有效行使应急处理权。

10.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自查,及时发现和组织处理出现的隐患问题,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11.积极配合各级别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12.协助区长召开本队安全生产会议,积极参与班组班委会。

13.及时总结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接受教训,定出整改措施;对无故完不成生产任务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班组、个人,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4.做好区长的助手,及时向区长反映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5.参与本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督促全体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6.参与召开区队安全生产会议,负责组织对新工艺、新设备、新环境的危险源辨识和现场评估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思路。

17.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以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8.参与制定“三违”、不安全行为管理机制。

19.监督检查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20.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21.参与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项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22.参与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地点和生产单位提出停产整顿意见。

23.必须做到现场跟班,与职工同上同下,及时指导和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

2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将本班生产、设备运行、工程质量等情况如实向区内值班人员和下一班跟班副区长进行交接。

25.组织开展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向区队汇报、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26.监督检查本班组对矿井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7.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

28.配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相关意见。

29.认真执行生产汇报制度,接班后、交班前以及上班分工时,必须将工作面所有情况及时汇报区值班干部,并提出下班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

30.负责机电设备检修、设备完好、供电、供排水等管理工作,当工作面发生机电故障或事故时,及时组织处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1.定期向区长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综采区生产班负责原煤生产任务、煤质管理等工作,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收集有关现场安全和管理水平提升的合理化建议。

3.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标准作业流程、岗位危险源等安全知识。

4.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后会,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班组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5.参与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

6.参与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措施实施,持续改进。

7.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作业流程工作,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熟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妥善处置,合理带领职工脱离危险。

8.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工程质量和生产组织全面负责,负责当班安全质量和文明生产工作。

9.自觉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措施,并督促班组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上、下班的安全交接工作,执行安全确认、班评估制度,对本班无法处理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下一班汇报。

11.组织开展本班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生产作业现场对区域范围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1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综采区机电维修班负责综采区机电设备维修、安装及非标件加工制作等工作,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收集有关现场安全和管理水平提升的合理化建议。

3.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标准作业流程、岗位危险源等安全知识。

4.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后会,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班组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5.参与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

6.参与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措施实施,持续改进。

7.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作业流程工作,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熟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妥善处置,合理带领职工脱离危险。

8.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工程质量和设备维修全面负责,负责区队所有机电设备检修及机电设备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相关工作。

9.自觉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措施,并督促班组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上、下班的安全交接工作,执行安全确认班评估制度,对本班无法处理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下一班汇报。

11.组织开展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生产作业现场对区域范围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1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六)综采区生产辅助班(巷修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采区生产辅助班(巷修班)主要负责综采区文明生产、巷道维修等工作,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收集有关现场安全和管理水平提升的合理化建议;

3.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标准作业流程、岗位危险源等安全知识。

4.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后会,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班组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5.参与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

6.参与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持续改进。

7.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作业流程工作,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熟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妥善处置,合理带领职工脱离危险。

8.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负责区队所有文明生产、巷道维修相关工作及其他辅助工作。

9.自觉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措施,并督促班组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上、下班的安全交接工作,执行安全确认、班评估制度,对本班无法处理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下一班汇报。

11.组织开展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生产作业现场对区域范围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1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七)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技术员作为区队技术管理的执行与落实人,主要负责区队接续计划、岗位标准作业流程、采煤设计方案及图纸绘制、采煤工作面开采设计、采煤工作面技术管理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部门采煤技术管理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编制、督查和落实工作。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编制矿井年度综采工作面接续计划及长远规划,以及月度生产计划。

10.编制采煤工作面开采设计,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落实工作。

11.协助综采区长做好区队技术管理工作。

12.配合其他单位做好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相关工作,负责顶板方面重大危险源的措施编制、监控、检查工作,确保顶板方面重大危险源达到有效管控。

13.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方面的事故分析,从技术管理及其它方面找出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14.协助矿井相关科室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15.对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按照公司及矿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6.严格掌握矿井正常采掘关系及开采程序。

17.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工作面动态,针对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重大技术问题上报主管领导。

18.矿班组建设推行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与考核。

19.积极掌握新设备技术参数及新工艺优缺点,对比矿井生产现场,提出有助于提高矿井智能化开采水平的可执行方案。

20.严格按图纸规范要求绘制图纸,及时完成各采煤工作面施工(方案)图纸绘制工作。

2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审签组织工作,妥善收存各回采工作面的技术数据、资料。

熟知在验收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落实本队质量验收制度和细则,对工程质量和因质量验收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安全活动、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活动,熟悉并正确使用仪器、仪表等工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与班长和跟班队长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工作面工程质量,排查工作面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5.熟悉作业规程、整个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队制定的奖罚规定,秉公办事。

6.对于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7.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作面达到“三直两平一净两畅通”的要求,并时刻保持工作面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8.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并填好记录,对重要质量问题及时向区长汇报,当好区长的参谋。

9.按照要求对工作面及上下顺槽矿压数据进行观测,记录数据认真准确。

10.工作中要加大检查的频度,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11.按时参加队组织的质量分析会、事故追查会,如实汇报情况并提出个人建议。

12.自觉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错,做好隐患工程记录。

13.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

14.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履行好导师带徒合同。

17.认真填写验收表和各种台帐。

(九)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班(组)长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现场安全管理直接负责。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方针。

2.负责执行落实区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

3.参与、督促本班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持证上岗。

4.参与矿、区队应急救援演练,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带班区长进行应急处置,了解避灾路线。

5.负责执行作业区域内重大安全风险的安全管理措施。

6.负责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本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负责本班及上级部门查处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验收。

7.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区队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为安全生产的正确决策和措施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8.负责合理劳动组织,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按时完成区队要求的生产任务指标,每月按照区队的工资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本班组人员做好打分,严禁出现随意打分现象。

9.参与区队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并做好相关措施落实。

10.学习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方案。

11.参与重大安全风险预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考核。

12.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并评估。

13.组织职工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作业流程工作,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熟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妥善处置,合理带领职工脱离危险。

14.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工程质量和生产组织全面负责,搞好本班的安全质量和文明生产工作,15.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班组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16.自觉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措施,并督促班组职工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7.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上、下班的安全交接工作,对本班无法处理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下一班汇报。

18.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以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9.组织开展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生产作业现场对区域范围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20.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21.监督检查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22.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23.定期向科区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24.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25.负责本班的班组建设管理,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文化活动,落实本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责任。

26.参加班前会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现场作业前对所有工序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管控措施并实施。

27.现场指挥本班组本职工作,并检查本班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

采煤机司机是采煤机工作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区队管理人员或班组长的监督下完成采煤机操作。采煤机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采煤机司机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岗位生产安全的直接责任者。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煤矿“三大规程”。

3.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4.参与矿、区队应急救援演练,熟知作业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带班区长进行应急处置,了解避灾路线。

5.负责本岗位范围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和汇报。

6.服从领导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参与区队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活动,并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等。

8.认真贯彻执行矿井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9.严格执行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确保本班组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10.负责生产期间的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好采煤机速度,确保支架支护顶帮到位。

11.负责落实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内相关的工艺和要求,确保顶、帮、底的安全,出现采场变化、设备故障及其他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2.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相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意见。

13.熟知作业区域发生应急情况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对作业区域出现的应急灾害合理处置。

14.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标准作业流程及危险源。

15.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排查处理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对各级管理部门提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16.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17.设备问题及时汇报反馈至班长或跟班区长。

18.拒绝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遏制事故发生。

19.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20.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21.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22.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及时了解上一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汇报班长或跟班区长,落实班长及跟班区长的相关意见。

24.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值班干部汇报,由其派人协助处理。

(十一)移架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移架工是移架工作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液压支架相关安全管理。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执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液压支架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岗位安全操作的直接责任者。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煤矿“三大规程”。

3.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4.作业期间必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相关措施,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5.学习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规范中有关本岗位相关内容,并落实至生产工作中。

6.参加队内相关会议,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落实《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工艺要求。

8.熟练掌握液压支架的结构、工作原理,保证准确无误操作,按作业顺序依次移架、推刮板运输机,保证支架支护质量。

9.遇工作面顶板条件不好时,要认真观察顶板变化情况,细心操作,及时跟机拉架,必要时超前拉架,严防冒顶事故发生。

10.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相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意见。

11.熟知作业区域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掌握本岗位危险源,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标准作业流程作业。

12.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标准作业流程及危险源。

13.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排查处理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对各级管理部门提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1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15.设备问题及时汇报反馈至班长或跟班区长。

16.主动学习《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标准作业流程》规范作业行为。

17.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18.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标准作业流程及危险源。

19.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十二)清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遵章守纪,严格执行矿、区队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指挥,熟悉工作面相应操作流程,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3.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工作。

4.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严禁酒后下井。

5.作业过程中,要对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细心观察,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隐患不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6.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

7.行走时要观察顶板和脚下,确保自身安全,进入工作地点,首先观察好顶底板状况和周围支护状况,不安全先处理,安全后再工作。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十三)支架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液压支架检修工应具备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熟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三大规程”的相关要求,熟悉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液压传动系统、动作原理,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负责支架的维修工作,保证井下支架的完好使用,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负责综采区队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的检修和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支架维修技术文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现象。

3.熟练掌握支架的结构性能原理及技术特征,及时掌握支架的运行状态,及时保养维护,做好支架的定期检修、维修及撤除支架检修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确保支架处于良好的状态。

4.对维修支架所用的工具、材料、配件做到心中有数,配件、备件要准备齐全、存放整齐、挂牌管理。

5.严格遵章守纪,在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不干私活及与工作无关的事。业余时间积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安全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6.维修支架时,必须集中精力,对支架的各部位都要按点检内容认真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能维修的部件,及时汇报单位。

7.对支架的各部位,特别是液压阀组和胶管要精心爱护,不准任意敲砸、拆卸,注意保护支柱镀铬层表面,防止各种人为损伤。正常检修、维修拆下来的液压元件、胶管等要及时封堵,防止污物进入,并妥善保存,不得乱扔、乱放和丢失,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8.井下检修时,熟悉避灾路线和措施,妥善避灾。

9.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十四)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电工是工作面电气设备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电气设备安全、检修、运行、维护期间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机电区长及机电技术员管理,在指导下按各项标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保证在进行矿井机电维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按照相关规程、措施对机电设备、设施进行安装、使用、维修等工作。

3.主动学习《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标准作业流程》规范作业行为。

4.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5.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6.作业期间必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相关措施,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7.负责落实《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内相关的工艺和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完好运行。

8.参加队内相关会议,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9.学习《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规范中有关本岗位相关内容,并落实至生产工作中。

10.熟练掌握所用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做到“三懂四会”。

11.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发现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汇报班长或跟班区长协调解决。

1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电气设备检修、操作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检修作业期间的安全。

13.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相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意见。

14.熟知作业区域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了解避灾路线,掌握本岗位危险源,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标准作业流程作业。

15.参与岗位危险源辨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标准作业流程及危险源。

16.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排查处理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对各级管理部门提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17.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18.设备问题及时汇报反馈至班长或跟班区长。

19.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非专职电气人员严禁操作电气设备,无证不准上岗。

20.熟知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对作业现场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如及时进行“顶帮安全检查、设备隐患排查等”并妥善处理。

21.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值班机电区长汇报。

22.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作好交接班工作。

23.严格履行“自保、互保、联保”职责,坚决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

24.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教育。

25.监督检查职工标准作业流程、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十五)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输送机司机是胶带输送机运行、运煤作业期间安全管理、煤质监督的责任人,配合带班区长及班组长做好生产期间运煤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熟悉所用胶带输送机设备的型号、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胶带输送机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让他人代替,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5.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保证自身安全,并随时观察周围,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他人工作或通过需停机闭锁时,要看管好闭锁。

6.保证各部位油脂油位正常,联接固定部位螺栓齐全牢固,护罩完好,各种保护、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保护开机。

7.随时注意开停机信号,在运转中要注意观察电机、减速箱及胶带输送机运行情况,监视各部分运转情况及声音、温度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8.与转载机(破碎)司机相互协调好,及时开停机电设备,努力完成当班安全生产任务。

9.胶带输送机工要做到开机开水开喷雾,停机停水停喷雾。

10.停机期间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精心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1.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跟班区长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12.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搞好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对周围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处理和汇报,保证环境安全。

13.严禁胶带输送机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头、h架内工作。

14.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履行好师徒合同。

17.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各种记录。

(十六)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是转载机(破碎机)运行,运煤作业期间安全管理、煤质监督的责任人,配合带班区长及班组长做好生产期间运煤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熟知转载机(破碎机)在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负责转载机的使用、日常保养、维护和事故抢修工作,保证安全运煤。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熟悉所用转载机(破碎机)设备的型号、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4.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让他人代替,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5.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6.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保证自身安全,并随时观察周围,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他人工作或通过需停机闭锁时,要看管好闭锁。

7.保证各部位油脂油位正常,联接固定部位螺栓齐全牢固,护罩完好,各种保护、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保护开机。

8.随时注意开停机信号,在运转中要注意观察电机、减速箱及转载机运行情况,监视各部分运转情况及声音、温度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9.与各工种相互协调好,坚持先开破碎机后开转载机的启动顺序,停机顺序反过来,及时开停机电设备,努力完成当班安全生产任务。

10.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要做到开机开水开喷雾,停机停水停喷雾。

11.停机期间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精心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2.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长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13.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搞好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对周围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处理和汇报,保证环境安全。

14.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履行好师徒合同。

17.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各种记录。

(十七)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刮板输送机司机是刮板输送机运行,运煤作业期间安全管理、煤质监督的责任人,配合带班区长及班组长做好生产期间运煤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熟知刮板输送机在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负责刮板输送机的使用、日常保养、维护和事故抢修工作,保证安全采煤。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熟悉所用刮板输送机设备的型号、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4.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让他人代替,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5.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6.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保证自身安全,并随时观察周围,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有人工作或其它原因需停机闭锁时,要看管好闭锁。

7.保证各部位油脂油位正常,联接固定部位螺栓齐全牢固,各种保护、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保护开机。

8.随时注意开停机信号,在运转中要注意观察电机、减速箱及刮板输送机运行情况,监视各部分运转情况及声音、温度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9.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先让设备空载运行,然后再带负荷运行。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精心操作。

10.刮板输送机司机要做到开机开水开喷雾,停机停水停喷雾。

11.停机期间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精心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2.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长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13.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搞好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对周围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处理和汇报,保证环境安全。

14.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履行好师徒合同。

17.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各种记录。

(十八)端头超前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熟知在维护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保证安全采煤。负责上、下出口及超前顶板维护工作,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端头超前支护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面、端头及超前支护区内的压力状况,认真检查单体支柱、梁、端头液压支架、超前液压支架完好状况和安全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处理。

5.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随时检查单体液压支柱、端头液压支架、超前液压支架、顶板、煤帮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处理。

6.人工回柱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回柱必须先支后回,支柱必须支到硬底,迎山有力达到初撑力,成一条直线,不准拖后或超前回柱,超前液压支架和端头液压支架初撑力必须满足要求,接顶严实支设成一条直线,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梁支柱时,初撑力必须满足要求,接顶严实支设成一条直线,按规定使用防倒绳、防倒钩。

7.确保上下安全出口畅通,高度宽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清理好两端头及出口卫生,确保两端头无浮煤、杂物,做到文明生产。

8.与支架工、采煤机司机、转载机司机等工种配合好,移转载机和端头液压支架、超前液压支架,保证两端头及超前安全生产。

9.认真观察好周围的工作环境,严禁在压力集中长时间逗留,坚持巡检制度,发现失效或损坏的柱梁,要及时更换,发现受侧向压力的单体支柱要及时改柱。

10.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队汇报,并协助处理人员处理。

11.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

12.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检修日志及各种记录。

14.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5.履行好师徒合同。

(十九)乳化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负责泵站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转,保证安全采煤。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安全活动、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熟悉所用设备的型号、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泵站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让他人代替,严格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5.泵站司机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保证自身安全,并随时观察周围,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做好工作范围内对他人的监护工作。

6.精心维护、精心操作,经常检查乳化液泵的运转情况,检查各部位温度、油位和供液压力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各零部件齐全、有效,使泵站始终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7.乳化液配比浓度必须符合要求,加油必须使用过滤网,检查油品质量防止变质,交接班前应将液箱储满。

8.不经批准不许随意停泵,工作当中要与其他工种搞好协作,“谁停泵,谁确认、谁送泵”制度,每次开泵前要向工作面发出信号,得到许可后方可开泵。

9.保持泵站周围清洁卫生,泵站周围不准有积水和杂物;如泵站上方有淋水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电机受潮。

10.停机期间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精心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1.当班出现问题,当班妥善处理,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准隐瞒事故,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长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12.交接班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要重点进行交接,搞好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对周围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处理和汇报,保证环境安全。

13.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5.履行好师徒合同。

16.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日志及各种记录。

(二十)无极绳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熟知无极绳绞车在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保证绞车正常运行。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矿、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考试和各种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无极绳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4.接班时,详细了解上一班无极绳绞车的工作状况,认真检查无极绳绞车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好运输前的准备工作。

5.必须熟悉无极绳绞车的结构、原理、性能,达到会操作、会排除一般故障。

6.掌握无极绞车提升运行区域内的巷道状况;操作前必须对无极绳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保险绳、信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无极绳绞车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7.必须坚守岗位,听清信号,准确联系,精心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及时处理、汇报。

8.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杜绝违章作业。

9.严格执行对手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二十一)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熟知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保证设备检修完好。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如下:

1.检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维修工操作规程》等各项规定,持证上岗。

2.负责支架、采煤机、刮板机、胶带机、乳化泵等设备、设备列车至工作面的电气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主要设备台台完好,机电事故降到1%以下。

3.移动设备列车,整挂线路,保持列车上电气设备整洁。

4.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完好规定以及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未经区队长、技术员批准,不准改变线路和已整定的设备。

5.努力钻研科学技术,熟练掌握现场各种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和各种电气仪表的指示数据。

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二十二)回柱绞车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熟知绞车在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止意外发生的预防措施,保证绞车正常运行。依。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三个等级。

一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批、颁发;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第六条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

安全培训机构具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承担相应作业类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七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一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或者经授权承担法律责任,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二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或者经授权承担法律责任,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或者经授权承担法律责任,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除符合本办法第七、八、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备相应作业类别的实际操作条件。

第十一条申请一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安全培训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初审。

(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申请二、三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安全培训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本办法第八、九条规定的材料,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申请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材料。

申请人整改问题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的时间内。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教。专职教师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不得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颁发证书的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六条对安全培训机构的考核发证,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第十八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训教材。

第十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所辖区域内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下列从业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特种作业人员;。

(四)井工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前款规定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培训,或者委托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师傅带徒弟制度。

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招录职业院校毕业生。

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可以免予参加初次培训,实际操作培训除外。

第二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第二十六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安全培训,包括远程培训。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当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步推行有远程视频监视的计算机考试。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考核;负责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考核;负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考核标准,自行组织考核。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备查。

第三十二条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其他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的式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十七条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情况,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审查、颁发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证书。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评估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对安全培训机构的年度评估检查,应当征求生产经营单位和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质量的意见。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按照资质许可范围开展培训的情况;。

(二)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教师配备的情况;。

(三)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

(四)培训收费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安全培训管理档案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二)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转岗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五)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报告或者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质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资质许可的范围开展培训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三)专职教师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

(四)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五)将安全培训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的。

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检查不合格继续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质证书。

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和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对其培训质量意见较大的,给予警告,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质证书。

第四十七条安全培训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并自发现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培训机构资质。

第四十八条安全培训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除撤销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培训机构资质。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除撤销其相关资格证外,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资格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格证。

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相关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由相应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的;。

(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

(四)相关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

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其他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3月1日起施行。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二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三

一、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二、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于100米2。并保证“五距”:垛与垛距离不应小于1米,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柱距,垛与梁距不小于0、3米。

三、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五、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普通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防火防爆标示醒目。

七、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八、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九、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十一、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十二、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十四、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十四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操作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交到公司备案。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营运货车日常检验是在驾驶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强制措施。日常维护是指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按照标准和规范对车辆进行的安全检视工作,日常检验是为保证日常维护落实到位而建立的检验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的规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同时建立货车日常检验(日趟检,下同)制度。

(二)公司营运货车实施日常检验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建立和监督落实,驾驶员负责实施。驾驶员在对货车实施日常维护的同时,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并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格式见附件)中做好日常检验记录。

(三)公司营运货车日常维护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规定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执行;日常检验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内容执行。

1.转向部分:横(直)拉杆、转向球销、转向节及臂应无损伤,球销无松旷;各部件连接齐全完好,锁止可靠,转向灵活。

2.制动部分:行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各连接销齐全、完好、牢靠;驻车制动有效;气、液压仪表工作正常。

3.传动部分:传动轴、万向节不得有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螺栓齐全、完好,紧固可靠。

4.车架、悬架部分:不得有断裂和移位现象。

5.轮胎部分:不得有严重磨损、破裂和割伤;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6.电气部分:前照灯、前位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后位灯、标志灯和危险警告灯安装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随车安全设施部分:配备三角木,灭火器等完好有效。

(四)驾驶员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的检验记录单上对检验情况做好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未经日常检验或日常检验不合格的营运货车,不得上路营运。

(五)操作主管必须落实营运货车日常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驾驶员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实施检查(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检查人员应当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中做好检查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驾驶员应当随车妥善保管《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以备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五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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