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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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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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目标来制定个性化的方案。为了保证方案的成功执行,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以促进各方的合作和配合。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团队的培训和发展,以提高团队成员的能力和素质。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一

各行政村、乡直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总书记2019年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内容和内涵要求,认真贯彻落实xxx县委1月31日召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会议精神,紧密结合xxx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xxx乡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实施方案》,现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落实与执行。

中共xxx乡委员会2019年2月1日。

防范与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省、市、县委强调要始终做好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关乎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在对全乡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对照习总书记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工作部署与要求,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备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乡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三、

重点领域。

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公共安全方面。重点对涉恐涉暴、邪教组织等重点群体及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等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控设备进行检查,研究制定我乡重点部位公共安全防范行业标准。(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

(二)烟花爆竹方面。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责任单位:安监办、派出所)。

(三)工贸行业方面。进一步核查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严格标准、真查实改,彻底整治和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经委、安监站、派出所)。

(四)交通安全方面。加强乡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桥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深入开展我乡车辆安全专项动态管理;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打击非法营运和营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城建办)。

(五)建筑施工方面。积极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强化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安监办、城建办)。

(六)食品安全方面。对全乡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和落实报备、监管等工作责任制,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卫生院、安监办)。

(八)消防安全方面。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严格消防设施管理、开展消防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责任单位:安监办、派出所)。

(九)教育领域方面。组织开展针对校内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校舍安全、特种设备设施、校车安全、校园安防、校园周边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化解。(责任单位:安监办、中心校)。

(十)公共卫生安全方面。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及时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安监办、卫生院)。

(十一)社会综合治理方面。通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雪亮工程”建设、视频会议终端建设以及网格化信息绑定工作,构建“空中有监控、路面有巡逻、村内有联防”的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新模式,提升我乡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能力。积极完善接待群众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转办交办案件办理、预警信息报送等工作,多举措实现全乡的和谐稳定。(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十二)网络舆情应对方面。加大对敏感节点、敏感问题舆情问题的处置力度,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公共安全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以正视听,有效引导涉及我乡的舆情信息,防止负面炒作。(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

(十三)生态环保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活垃圾焚烧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责任单位:安监办)。

(十四)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合作社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责任部门:派出所、经委)。

(十五)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风险。(责任部门:人社所、派出所)。

(十六)其他领域或突发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责任部门予以解决。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的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建立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隐患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月1日——3月1日)。对上述所列的重点领域风险,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对策。

(二)汇总报告阶段(3月2日——3月31日)。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其他乡镇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形成xxx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报告,为以后的相关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不同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

(三)抓好督导检查。xxx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到村、到企业对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处置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

(四)严格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都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共xxx乡委员会xxx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二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维稳工作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措施,保障我校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我校的和谐稳定。

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件;防止发生涉及师生和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组织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教、罢工、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的事件;防止发生各种非法传教活动;防止发生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有线电视插播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防止发生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防止发生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以及暴力恐怖重大事件,保障我校的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

(一)政治安全方面风险。

炒作及负面舆情。师生被蛊惑,发表不正当言论及游行事件。

防范目标:不发生师生聚集、不发生发表不正当言论。

防范措施:加强敏感时段的巡查及张贴广告处的检查,发动信息员、协防员、安全员、辅导员发现苗头及时上报。网上检查由信息技术中心和宣传部联合负责。

(二)意识形态方面风险。

1、思想政治工作“失灵”

防范目标:不发生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情况。

防范措施: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师教育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学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抽样检查并用,确保教学内容和形式规范;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机制,对各类涉及意识形态违规违纪情况做到认定有依据、处理有对策;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坚持学院领导人员、全体中层干部听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班级、联系师生制度。完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审查机制,活动主办机构负初审和管理责任、党委宣传部负审查审批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人员负具体把关和领导责任,坚持“事先审批”、“一会一报”、“一事一报”;下设各机构主办的'思想文化类活动,由宣传部具体负责审查。

2、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失控”情况。

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我院规章制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的暂行规定》。

(三)社会稳定方面风险。

1、境内外宗教传播渗透校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讲经、传教事件。

防范措施:严格把关组织培训、学术交流、资助等活动,防止借此掩护,拉拢师生信教。严格管理审查外籍教师,聘任后进行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日常及教学的管理和监督。

2、少数民族学生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纠纷。

防范目标:不发生因民族习俗问题引发的学生群体矛盾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尊重其习俗,加强学生思想工作。

(四)经济方面风险。

建设工程欠款可能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防范目标:及时化解债务,严防出现施工队群体上访事件,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防范措施:学院开源节流,勤俭办学,并积极向主管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妥当安排及协调工作。

(五)公共安全方面风险。

1、学校重大传染疾病蔓延。

防范目标:及时处置,严格控制。

防范措施:加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了解学生因病请假情况。一旦发生疫情需采取停课、隔离等措施。

2、学校学生食物中毒。

防范目标:不发生重大群体食物中毒事故。

防范措施: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员工健康体检、食品留样等制度。

3、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活动期间的拥挤踩踏、火灾、房屋倒塌等事件。

防范措施:落实活动备案审批,加强安保防范,一旦有突发事件,保证疏散通道顺畅,采取应急措施。

4、校内交通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学院内部重大交通事故。

防范措施:加强学院车辆的安全管理,门卫严格登记来访车辆,学院师生员工车辆备案。增加交通设施如减速带、反光镜等等。

5、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失去自由。

防范目标:不发生大学生参与传销事件。

防范措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关注贫困生为其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加强学生的请假、休学的审批制度。

6、大学生网贷,陷入“套路贷”风险。

防范目标:减少甚至杜绝网贷及“套路贷”。

防范措施:加强校园贷危害的安全教育,摸排学生网贷情况,一旦出现暴力催款及时报警。

7、大学生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防范目标:保障学生安全。

防范措施:落实校外住宿审批制度,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学校审批程序。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不失控。

8、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不当。

防范目标:确保实验安全。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购买、使用、回收、操作、贮存等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培训。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二)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到人,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确保落实。

(三)定期研究、研判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三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四

 为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x〕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金融工作开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控增去存,多方联动,守住底线,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尽快处置化解我县金融系统存量不良资产,严控新增不良资产,促进主要监管指标逐步提升,有效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全面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多方协同作用,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筑牢市场准入、早期干预、行为监管和化解处置四道防线,把好风险防控的每道关口,努力提高我县金融系统自身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健全金融风险责任担当机制,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积极稳妥推进去杠杆,深化企业改革,把降低重点企业和行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有效处置金融风险点,防范道德风险,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强化源头治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一般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严格遵守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及业务持牌经营,开展金融业务必须持有金融牌照,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经营活动。规范全县投资公司注册登记,强化监管,促其合法合规经营。(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人行x支行负责)。

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内控体系,严守审慎合规经营理念,优化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员工在内控管理中的定位和职责,强化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债权人的自我救助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人行x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加强地方监管的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推进公共信用数据采集工作,健全公共信用采集机制,将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非银机构的信贷数据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引导企业、居民等社会成员将信用信息应用于日常经济社会中,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县信息中心牵头,县发改局、人行x支行配合)。

(二)加强风险研判和化解。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以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体系,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金融风险事件的牵头处置或协调配合工作,及时处置和稳妥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各镇(办),人行x支行负责)。

着力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加强对全县重点行业及企业信贷风险排查防控,支持银行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呆账核销和债务重组,及时主动消化稀释风险。要建立信贷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防范道德风险和逃废债行为。(人行x支行、各镇(办)负责)。

把国有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去杠杆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扩大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规模,支持引导暂时遇到困难的高负债优质企业开展债转股。引导企业主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加大股权融资力度,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负债水平,提高债务偿付能力。(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

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坚决制止变相举债。要将政府债务防范纳入政绩考核。加强政府性融资平台管理,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分类处置存量债务、严控增量债务,倒查责任、终身问责。(县财政局牵头,各镇(办)负责)。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禁止非法金融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积极稳妥做好案件处置工作。(各镇(办),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金融诈骗、地下保单、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严肃查处以财富管理、投资咨询、理财顾问、私募股权、融资担保、虚拟货币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民间借贷,坚决打击高利贷。(县公安局牵头,人行x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办)配合)。

加强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监管,强化预警监测,及时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各类交易场所交易行为,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人行x支行、各镇(办)负责)。

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征信系统的互联共享,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县信息中心、县发改局、人行x支行负责)。

建立健全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和金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深入开展金融法治宣传,加强金融风险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推动形成普遍自觉守法局面,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人行x支行、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各镇(办)负责)。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打好风险防范工作是“三大攻坚战”首要战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严防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县上建立了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乾政办机字〔x〕15号),主要职责是对全县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协调,研判金融风险情况,指导各镇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长要由各镇长(主任)担任,并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报县金融办。

(二)明确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要切实承担起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属地职责,不等不靠,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人行x支行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金融执法检查,监督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三)明确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各镇(办)、金融监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沟通衔接,凝聚工作合力,强力推进x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杭安委〔202x〕2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x年12月31日在全县教育系统各领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结合前期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检查校舍、消防、校车、食品、危险化学品、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决不遗漏一个死角,决不放过一个隐患。

(一)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即日起至6月30日,集中力量开展房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通过100天的努力,消除校内房屋安全隐患。行动期间,要对学校校舍、教师公寓、食堂、教室、礼堂、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校园在建工程、学校老旧房屋、老旧水塔等场所建筑设施开展拉网式检查,从房屋的地质安全、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逐栋过关,确保万无一失。要突出攻坚重点,对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尽快采取加固等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年代老旧、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对“四无”(无审批手续、无正规设计、无正规施工、无竣工验收)以及违规加层搭盖、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柱改梁改承重墙,存在建筑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对学校在建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牵头领导:xxx校长、xxx主任。

牵头股室:发展规划建设股、行政审批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已审批社会培训机构。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学生宿舍(公寓)、实验室、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要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完善预防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避险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春季开学后,各校要开展对学生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xxx主任。

牵头股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已审批社会培训机构。

开展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道路交通三年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强化校车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校车100%接入当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严防发生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新学期要再次开展校园周边“黑校车”摸排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法运营学生车辆的打击,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和设施的治理,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严禁不满16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自行车。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牵头股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三)开展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实验用品仓库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排查,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各环节全过程管控,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

牵头领导:xxx校长。

牵头股室:教仪站。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

(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配餐制度,严格执行食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工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清洁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牵头股室:体卫艺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主动对接公安、住建、城市执法、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学生出租屋、娱乐场所、交通车辆、培训机构等进行全面整治,建设完善一键报警、防冲撞装置等技防、物防设施,加强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坚决防范涉生安全事故和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牵头股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立即行动,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切实做好自查自改,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确保学校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扛起防范化解学校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防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县教育局成立xx县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职尽职,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开学前,学校主要行政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排查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科学有效整改。各校要聘请安全专家入校检查,排查重点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按照“三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进行管理(见附件),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档案健全齐备。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严格督查问责。县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请各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于3月31日前将方案报送至县教育局安监股,并于每季度首月2日前报送xx县教育系统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表(附件2)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今后仅报送本文件要求的表格,此前杭教安〔202x〕7号要求报送的表格不需再报。

各校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宣传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氛围。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打好20xx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关键战役,根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聚焦20xx年度重点工作,确定任务单、路线图、优先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着力开展以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稳妥处置涉众型经济案件;有序压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防控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为全面完成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1.开展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用,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加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实施力度,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扩大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县处非办、县公安局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3.深入开展陈案攻坚,持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以陈案化解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按照“公安在侦”“检察院在诉”“法院在审”“资金清退”四个阶段,分阶段加快推进案件处置。(县处非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全年持续推进)。

4.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配合主办地做好“e租宝”案金寨县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等后续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力、平稳有序。(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5.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及时防范和处置重大风险隐患。引导试点机构合理控制业务规模,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转型规范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二)完成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6.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全面完成行政核查,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退、以查促打”。持续推进行业风险清理,坚决遏制新增机构,对历史遗留停业机构进行清理退出,确保全县机构数量、业务规模、投资人数持续下降。(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7.监督地方法人银行严格落实p2p网络借贷机构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妥善化解机构资金集中存管风险,防范风险向银行传导。(县银保监组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8.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实施监管,主动承担地方负责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p2p网贷监管长效机制。(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三)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9.贯彻中央、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要求,严禁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类交易场所在我县违规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清理整顿本地企业违规开展省外各类交易场所业务和违规开展类交易场所业务。(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0.贯彻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行动方案》,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倡理性投资,提升诉讼便利度,强化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四)集中整治各类金融乱象。

11.持续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涉恶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线索摸排、移送及查处力度,督促移送线索依法处置。加强金融行业乱象治理,健全长效机制,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2.综合各执法部门力量,对“放贷类”“投资理财类”等从事金融活动的非金融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清理,依法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金融业务行为,打击假借“创新”“普惠”等名义乱办金融行为。(县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负责性质认定、依法取缔,县公安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3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以外的实业、创业等投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前开展联合评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联合评估意见进行登记注册。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4.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持续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坚决打击违法虚假金融广告。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监管协调机制,推进我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处理金融消费咨询投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行金寨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县金融监管局、县教育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五)妥善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

15.开展农商行系统流动性、不良贷款尤其是隐性不良贷款等风险点全面排查,实施机构风险分类,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预案。(县银保监组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6.高度关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对高风险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精准施策、确保稳定。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确保到20xx年底,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县银保监组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17.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开辟金融债权诉讼案件绿色通道,提高案件执结效率,有序压降地方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健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体系,坚决遏制、精准打击各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探索设立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流转平台,加快金融抵债资产处置。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营造良好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县处非办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财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地方金融行业监管。

18.强化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拨备指标监管,支持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资金追偿工作,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不良资产化解力度。(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各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9.督促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现场检查与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履行约谈、警告、责令整改、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手段,规范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县财政局)牵头、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0.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存量优化整合和补充资本,对停止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依规实施市场退出。严防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1.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专项清理排查行动。集中清理“空壳”“失联”“僵尸”企业,整治打击高利贷、“套路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七)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22.加强监测防控,对扶贫小额信贷尤其是“户贷企用”模式贷款逐笔建立台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及时予以提示,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扶贫开发局共同牵头,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3.引导各乡镇、各经办银行严格把控风险,根据“户贷企用”企业实际,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回收扶贫小额信贷,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各类风险。(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县扶贫开发局共同牵头,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xx年一季度对20xx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落实工作责任,互相支持、协同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介和载体,以法律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金融风险相关舆情监测和管控,加强正面宣传,防止负面信息炒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三)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各领域监管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四)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规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和方案,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止矛盾激化。落地属地维稳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原则,规范推进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萌芽状态,全面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促进全校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底。

(一)风险管控。

1.风险: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2.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在分析造成伤亡、影响健康、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3.风险点:指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进行的伴随风险的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4.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5.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研判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6.风险控制措施:学校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7.风险信息: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系列信息。

8.风险清单:学校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二)隐患治理。

1.安全隐患:简称隐患,又称事故隐患,是指学校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场所现场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问题或缺陷:资质证照(如民办学校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学校食堂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档案;安全投入;应急管理;卫生基础管理;其他安全管理。

场所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问题或缺陷: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卫生防护设施;现场其他方面。

3.隐患排查:教育部门、学校组织安全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教职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学校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学校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4.隐患治理:即隐患整改,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5.隐患信息:即隐患基本情况,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

(三)分级。

1.分级范围:安全管理的分级包括对风险进行分级,对风险的管控分级负责,对隐患进行分级,对隐患的治理分级负责,对事故的分级,对突发事件的分级等。

2.风险分级:通过科学合理方法,对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一般分为1-4级,分别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风险分级是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

3.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管控层级进行管控。层级是指学校的组织管理架构。

4.隐患分级:根据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事故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课、搬离,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根据隐患分级情况确定整改的负责层级、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5.事故分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6.事件分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应急预案中有具体分级标准,学校的应急预案应对应上级预案及其分级标准。

(四)其他。

1.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范,防控学校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师生行为,使学校各项制度和活动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并持续改进,建设平安校园。

2.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等。为防范学校安全事故,要将学校整体作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风险防控。

(一)风险与隐患的关联。即使防控到位,事物也存在风险;防控不到位,加大事物的风险;防控不到位既是风险也是隐患。

(二)风险与隐患的动态性。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不能一劳永逸,需要持续关注,定期进行。

2.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变化或更新,上级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因而工作标准、设施设备标准等发生变化。

4.事故事件的发生,包括外地外校和本地本校发生事故事件。对照事故事件研判本地本校是否有导致发生的同类因素,同类因素即是风险和隐患。

(三)隐患治理的资源。学校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包括隐患排查责任。此外,可借助有效资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1.学校自行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2.上级检查或上级安全的交叉检查;

3.公安、住建、卫生、消防、供电等部门到校检查指导;

4.消防维保、房屋建筑质量检测机构对学校安全评估;

5.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对学校的安全评估;

6.其他热心教育具有安全专业能力和个人的参与。

(四)重大隐患的确定。包括以下主要情形:

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2.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3.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场所;

6.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

7.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五)隐患治理。各类隐患治理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时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防止隐患再次出现的机制完善措施。

(六)隐患排查周期的确定。学校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场所、部位、设施、设备、流程的特点特性,确定综合、专业、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的周期和节点。

(七)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学校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教职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八)安全文档管理。

1.学校要建立自己的风险辩识、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形成“一校一册”台账。

2.学校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随时归类留存工作资料,形式包括纸质与电子资料,内容包括上级来文、本校来文、工作制度、工作图片、会议记录、隐患拓朴记录、整改通知、转办与整改记录、汇报材料、培训记录等。

3.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汇报材料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九)信息沟通。学校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隐患等信息,提高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效率。

(一)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保障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管理干部专职从事或主要精力用于安全工作。

(二)分级负责。从学校负责人到教职工都应当参与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各个岗位要从防范事故风险角度,审视、评估和改进自己所负责的工作。

(三)系统规范。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在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推进,贯穿于学校日常活动全过程,与学校总体制度和文化融合衔接。

(四)评价激励。要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纳入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客观评价引导责任落实。学校的风险辨识和制度建设要符合学校自身情况,以有效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生命安全为根本。

各单位应选树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典型,通过示范带动,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进展。工作中的典型做法、意见建议及工作总结,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学校保卫处综合治理科。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八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会议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支部纪检小组。

2.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根据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完善《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并细化工作,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晰责任,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学校将通过周工作安排和集中检查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落实。

1.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宣教总体安排,使学习有序推进。将党风廉政教育及时安排进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开展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负责人的教育活动,使教育落到实处。

2.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作风教育,通过书记上党课,校长从教从政报告,组织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学习交流会、办好宣教平台,扎实开展依法依规从政从教教育活动。

3.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在教师队伍中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专题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班级黑板报评比、“廉洁文化”道德讲堂,积极培育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品牌。

4.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条规宣传学习活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党纪条规意识。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与学校正思想、正能量保持统一。强化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努力解决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效率上的问题。

5.完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细化师德行为规范,加强师德师风监督和考核,树立师德楷模,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良好氛围。

2.完善纪检小组、工会经审小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项目公开进行招投标、基建维修项目、大宗物品和设备仪器实行政府采购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强化工作研判,继续排摸学校廉政防控风险点,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廉政防控长效机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党、政、工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通气、多商量、要体现集体领导的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学校的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重大决策交教代会审议,并且做好备案报告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设立信访信箱,每周收集整理一次信访意见,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1.加强党风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局党组规定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述职述廉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

2.加强行风建设。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力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学观念。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学校“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将学校的资金切实落实到学校发展上。围绕办学行为、招生工作、学校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开展行风建设民主测评。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提高服务教师、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以终身学习与敬业奉献为价值取向,以求真务实和创新发展为工作方法,深入第一线,密切联系群众,打造和谐共事和务实、清廉、高效的班子团队形象。

4.积极深化专项治理。严格遵守关于节假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杜绝奢侈浪费、违规外出考察学习、收受贿赂等现象;严肃纪律,对党员干部个人廉洁自律、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有偿家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九

1.专家队伍。充分发挥讲师团职能部门和业务骨干的作用,传播党的理论和政策。

2.专业队伍。用好民间文艺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农村致富能手以及优秀法律从业者、科技人才、高级医务工作者等各类专家人才,做好传文化、传技能、传知识的工作。

3.“五老”队伍。鼓励引导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广泛参与、亲身实践。

4.百姓宣讲队伍。组织宣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及文明家庭、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让广大群众接受文明洗礼,体会“身边的感动”。

5.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整合组织、宣传、文化、卫健、科技、司法、体育及涉农部门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建立涵盖志愿者数量、专长等情况的动态数据库,每年列出不少于20项内容的“菜单式”专业志愿服务项目,供基层进行“点单式”选择。此外,各县(市)区和各村(社区)也要完善各自的志愿服务队伍,充实到志愿服务项目库中,满足群众需求。

(二)阵地建设。

1.加强规范引导。以中心为依托,发挥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体育健身服务等“五个平台”和县级融媒体中心作用,提高公共设施使用效益,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的牌匾、标识、指示等,刊载宣传党的理论政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文明知识,公开公示文明实践的规章制度和活动计划,吸引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

2.加强资源整合。在原有阵地的机构、人员、设施等权属不变的情况下,统筹运用现有各类公共服务阵地和设施,充分利用党员教育、理论宣讲、法律服务、体育服务及科教文卫服务等阵地,根据文明实践活动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实现资源共享。

3.灵活多样设置。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等为民服务窗口和观影购物、旅行餐饮、休闲健身等生活网点,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岗,使文明实践全方位融入日常生活。运用“互联网+”方式,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打造集策划、采集、生成、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融媒体中心,建设互通共享平台。依托网络媒体,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课堂,扩大覆盖面、增强互动性。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十

为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守好底线,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全力全方位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奋力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公路管理局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重要性,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预防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 。

3.御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监管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要达到100%。

4.实现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和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三个下降”。    。

1.道路交通。加大国省道路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2.施工工地。重点查处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3.特种设备。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督查,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4.移动污染源。加强工程机械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抑尘降尘措施,规范车辆通行时间和路线,切实减少重污染机械、车辆。

5.面污染源。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污染防治检查,严格落实“7个百分百”要求。

6.社会稳定。做好社会稳定排查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从源头防范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长效机制,减少到省赴市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7.网络舆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网络舆情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唱响主旋律、筑牢主阵地、打好主动仗,切实维护好全县网络舆情环境。强化新闻舆情风险评估,排查施工点风险,对易被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作台账并明确专职舆情责任人。

督导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工程、养护、路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靳民军任组长,总支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和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部门也要成立以责任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二)加强组织实施。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局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局属各部门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实施意见》(***发〔20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合字〔2020〕79号)文件安排部署,***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决定从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看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关于解决重大风险决策的安排,重新研究解决重大风险的工作,进一步提高风险预防管理能力,有效解决重大风险。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指示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三个焦点和三基的责任,加强忧患意识,加强担当精神,围绕民政社会服务机构、特殊群体、重点领域,不断补充短板、强弱项、建设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持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重点领域风险危险妥善解决,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有效执行,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显着提高的风险防范长期机制健全,监督制度短板全面补充,民政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能力显着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

(一)经济领域的风险。

1.社会组织。

风险点:一是审查和监督的联系不好。我县成立行政审查局后,社会组织审查登记功能由民政进入审查部门,审查与民政事件后的监督无法联系。二是基金会、慈善组织监管措施不够完善,可能会以慈善组织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三是对非法社会组织、山寨。

会组织缺乏直接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手段,存在打着国家战略旗号进行敛财或诈骗的风险。

防控措施:一是会同县审批局研究加强审批与监管的有关文件,对我单位、审批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二是通过年检、年报的形式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组织开展活动的监管,加大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重点抽查力度,严防社会组织开展违法违规活动。三是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全县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取缔。四是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素质。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知法守法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社会稳定领域风险。

2.农村低保领域风险。

风险点:农村低保业务经办中出现“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防控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将《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民〔2019〕19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重点清理纠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农村低保政策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对“漏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进行纠正,防范政策执行风险。二是化解社会救助领域的风险。开展化解民政有关矛盾减存控增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社会救助方面重信重访和积案,实行领导包联、挂牌督办、通报考核等措施,切实做到群众密切关注和反映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三是开展无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排工作。对无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进行比对,认真组织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范围,不符合条件的逐人说明原因,防止出现“漏保”风险。

3.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风险。

风险点: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作为弱势群体,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一旦出现极端事件易产生舆论事件。

防控措施:一是指导各乡镇民政助理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认证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活动。三是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关爱服务水平。

4.违法公墓。

风险点:经营性公墓建设及运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风险。

防控措施: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公墓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指导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依据各乡镇排查情况,研究制定公墓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处置办法。三是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开展专项整治,分类处置违法违规问题。

(三)公共安全领域风险。

5.养老机构。

风险点:一些养老机构存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隐患。

防控措施:一是落实养老机构领导包联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养老机构,压实责任。二是县和各养老机构应急救援预案。三是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发《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遗留问题。四是落实《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故拖延、逾期不改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养老机构,实施联合惩戒。五是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年度重点任务情况,对2019年成立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专班进行了相应调整。各科室和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层层压实责任。县民政局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强化责任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局长王云霄同志全面抓、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主管副职具体抓、专门盯,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将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细化,使各项工作有人具体抓、具体管,确保各项保障措施有效落实。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风险信息的排查、梳理、汇总和分析,分类分级制定化解措施。重大风险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做好工作,严防迟报、漏报、瞒报。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动态上报,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

(四)严肃考评问责。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重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全局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强化执行,确保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十三

深入探讨金融改革开放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研究如何有效进行甄别防范与应对,有助于使金融改革路径更加稳健。本文梳理了金融业改革创新进程中面临的一些已经发生和潜在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关制度性安排的建议。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各类新业务、新产品不断涌现,已对我国金融监管带来了实质性挑战。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上升以及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升级,预计在未来若干年我国的金融开放程度会继续显著提高,但金融开放与创新通常伴随着金融风险的积累和加剧,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在金融市场开放进程中遭遇了不同程度的金融风险的冲击,使经济快速增长进程因为各类金融风险冲击而遭受经济和金融震荡。因此,深入探讨在金融改革开放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研究如何有效进行甄别防范与应对,有助于使金融改革路径更加稳健。

对当前各类金融风险的初步估计。

从近期看,我国金融领域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地方政府性债务、产能过剩等领域形成的银行信用风险和影子银行风险;从中长期看,我国的金融风险点主要集中在各类金融创新和新业务替代,潜藏着多重风险,企业债务率过高、流动性结构失衡等问题。

各类金融创新引发的信用风险。金融创新的实质决定了银行的产品创新总是在业务实践中逐步成熟和规范。由于产品设计、交易制度、人员培训、交易对手、法律环境等方面的缺陷,如市场利率、汇率、股票、债券的行情变动,银行新产品上市后对客户的利益设定有可能无法全部兑现,从而客户不可避免地承受风险损失甚至引发流动性风险。近年来各类金融衍生产品、理财产品的迅猛发展在为客户带来收益的同时,也由于其业务复杂性和高杠杆性,或信息披露及市场流动性不足,而重创投资者信心,有可能放大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导致银行的经营风险呈点状发生。

金融产品操作流程不规范导致的操作风险。所谓金融创新是要创造出新的金融要素,或对金融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和组合以提供新的金融服务功能。由于创新,产品设计难免存在漏洞,操作人员对产品和流程还不熟悉,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应用,金融创新越来越复杂,而目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对金融创新的科技支撑还力不能及,系统开发不规范或科技人员流动频繁也加剧了操作风险的可能。近年来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案件时有发生,已经造成了重大损失。

由于缺乏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而引发的道德风险。任何金融创新都会有主观因素的影响,从风险的角度来看:一是主观故意带来高风险,即有些金融创新并不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而是为了摆脱对其利润最大化的各种约束,追求高风险、高收益。二是主观过失带来的风险。即在创新过程中过失或运用、使用创新不当,不但没有减轻风险,反而放大了风险,特别是风险的内控者和监管者缺乏对金融创新中的风险进行恰当评估和预测,使风险防范和控制失去了最后的防线。这种由创新主体的主观因素而引致的道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与其他风险交织在一起,加剧了风险的危害性。

监管政策与法律风险。由于金融新产品的开发和投入使用本身就意味着要打破原有的业务经营格局,所以有可能受到来自监管部门的管理约束,新业务或产品一时不能被批准使用,不能及时投入市场,使之失去了抢占市场先机的机会而影响到预期收益;或者是监管部门在批准时限制新产品的某些功能,使之达不到预期应有的市场规模和市场效益;或者是根本不予批准而把许可使用权给了其他竞争对手,造成不必要的开发损失。法律方面的风险是指金融新产品的开发、投入使用甚至是产品的设计形式、推广宣传方式等都有可能涉及违反某些法律、法规,包括民商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和商标、技术许可法等方面的风险。特别是在我国法律不健全、法制意识不强的当下,金融产品创新中基于成本考虑,模仿导入金融产品居多,侵权行为等法律与合规风险开始凸显。事实上法律风险造成的危机后果远远超出了其他金融风险,不仅会造成大量资金的损失,还会使金融机构信誉降低,甚至使金融机构倒闭。

由房地产市场引发的金融风险。房地产行业是最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产业链条众多,具有极强的金融关联属性,其风险不容忽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一项研究指出,近来50例系统性金融风险案例中,逾三分之二与房地产市场房价盛极而衰的波动相关。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化严重,总供给已大于总需求,面临拐点的部分城市和地区的房地产不良贷款正在加速暴露,可能引致的银行贷款风险不可小觑。

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当前我国宏观经济面临整体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而财政支出刚性较强,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2015年有3个省级、99个市级、195个县级、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地方政府性债务使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相互交织,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则各种风险交叉传递,极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严重影响我国金融和财政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产能过剩领域引发的风险。正规银行及影子银行体系大量资金流向产能过剩领域,国家“去过剩产能”调整过程,已经和继续形成银行不良贷款并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全国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船舶、光伏、工程机械等行业产能利用率最高仅为75%,这些领域的贷款已经成为银行业不良贷款的“重灾区”。一些向银行融资困难的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开始转向从影子银行体系获取资金,从而加大了金融系统面临的潜在风险。而各类影子银行由于不受监管或运作不规范、缺乏透明度等问题,给金融体系平稳运行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指出,中国影子银行规模已经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此外影子银行的资金链涉及银行,其风险有可能辐射到正规金融系统。

流动性错配的结构性风险。当前金融运行的突出问题是流动性总量富余但存在经济结构上的失衡,货币信贷存量推动经济增长的边际效率不断走低。2008—2012年,中国货币供应量激增50万亿元,几乎翻番。但由于金融资源严重错配,大量的超额货币在金融体系内“空转”,还没有完全形成有效的金融资本助推实体经济的制度框架。

建立金融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需要未雨绸缪。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加快,银行借贷利差大大缩小,各类金融机构利润会不断收缩,经营成本和风险会显著上升,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概率也会大为增加。与此同时,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深度调整期,经济增速下行的压力依然很大,长期高速增长中积累的金融风险已开始暴露,需要有关监管部门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制度和规则准备。同时随着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推开,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将更为激烈,在增强金融体系活力与效率的同时,也要为可能出现的优胜劣汰做好准备,通过处置与退出机制建设以实现高风险金融机构在没有政府救助前提下的平稳、有序退出。我国持续的金融改革深化和金融资产规模的增长,使得过去完全靠政府和中央银行救助来应对金融风险的做法已难以为继。2015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70万亿元,是当年我国gdp总额的3倍左右。庞大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必须依靠自身的资本、拨备储备以及成熟可靠的处置与退出机制,方能使金融风险得到及时的隔离与化解。

现阶段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与退出机制建设已经不仅是纯学术问题,而是一个紧迫的实践问题。建立金融风险的处置机制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传染与外溢,使单个有问题的金融机构的经营失败不致蔓延为全面的系统性危机。在隔离风险的基础上允许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避免金融体系陷入“一限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实现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的平衡。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精神,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依法监管与化解金融风险就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市场化、法制化的市场退出机制。政府负有维护金融安全的职责,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在处置金融风险中的作用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市场纪律,防范道德风险,提高金融活力,意味着金融安全应由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处置与退出机制替代。而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与退出,政府救助只能是最后的防线,只有在严重影响金融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实施。

金融机构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使其更富弹性和抵御风险冲击能力的重要前提。因为任何金融监管都不能保证金融机构只生不死,也不能避免部分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所以应该把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平稳有序退出机制作为金融体系优胜劣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自我清理、自我修复的机能建设,保持金融体系的生机与活力,这是成熟的大型经济体必须具备的重要金融制度安排。

2002年巴塞尔委员会在总结过去历次危机及各国应对实践的基础上,发布了《高风险金融机构识别与处置指引》,总结了有效处置与退出机制的一些关键特征,其中包括:一是要及时识别和发现高风险金融机构。各监管当局在日常监管中动态监测金融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积累程度,分析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作为分类处置的依据。二是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处置手段。广义的处置包括早期纠正措施,如限制金融机构业务开展、要求股东注资、限制股东权利、整改内控制度、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般适用于风险等级不太高、问题不太严重的情形。对高风险金融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促其重组和撤销清算。两者的区别在于,促其重组需要获得金融机构股东尤其是主要股东的积极配合,愿意接受新股东或出售所持有的股权;撤销清算则无须股东同意,监管当局认为该金融机构已基本没有继续经营可能,而直接撤销其牌照,进入清算程序。最终的清算模式多会选择“购买与承接”方式,不同的是有的政府会在此之前安排由监管当局接管有关的金融机构,有的会成立过桥银行承接被撤销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其目的都是防止金融机构风险进一步恶化。三是运用存款保护机制。实践证明“购买与承接”方式是一种效率最高的清算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变现与兑付存款的缺口。但很多情况下还会出现缺口,因此需要额外的保护机制抵补缺口以维护存款人信心。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了类似的存款保险基金来抵补兑付存款的缺口,也有部分国家使用中央银行或财政资金来抵补缺口。这个“三位一体”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与退出机制安排还是较为成功地遏制了金融风险的传染与外溢的,在单体金融机构风险与系统性危机之间竖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发生储贷机构危机期间,监管当局和存款保险公司共同处置退出了2000多家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较为成功地将这场中型危机控制在局部范围之内。

要认真总结和吸取国内外处置金融风险的经验和教训。当拥有的风险处置手段越多、机制越健全时,金融风险演变为金融危机的概率就越低,因此加快完善金融机构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需要未雨绸缪,越早推出越有利于金融安全,越有利于激发金融活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从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两方面入手,既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监管转型,又要巩固实体经济的坚实基础,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及时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实体经济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一般会沿两条路径扩散与积累,一条是通过银行体系快速传导,另外一条是通过影子银行领域的刚性兑付积累。化解当前面临的金融风险,首先应对各类金融机构面临的各项潜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建立规范的金融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披露并制止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高风险行为。其次要将影子银行纳入规范的监管框架,明确金融机构不同产品业务的法律关系和监管规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同类的金融产品归属于同一监管主体,执行相同的监管标准。

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管和处置与退出。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将亚洲金融危机后处置金融风险过程中较为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2003年颁布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正式赋予了监管当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接管、促其重组和撤销的权力,两部法律法规与《商业银行法》共同奠定了我国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和退出的法律基石。但是现有法律法规与建立清晰、规范、市场化的处置退出机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首先我国现有法律体系还没有清晰地界定出高风险金融机构从早期发现、制订分类处置方案到清算退出、损失分担机制的完整架构,还缺乏整体性规划和顶层设计。其次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更高的监管标准和处置机制安排,包括资本和流动性要求、股东自救、债权人自救以及恢复与处置计划等要素缺乏法律支持。最后,关于金融机构处置与退出法律法规与上位法和相关法律的衔接配套不够,如《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监管当局的接管权力,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没有相应的条文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处置效率,甚至带来诉讼风险,需要尽快在立法环节补充完善。

在已发现风险的早期实施相关金融风险的必要隔离。我国金融监管已经建立了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级体系,并探索建立了金融风险的预警体系,应在完善风险评级和预警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不同风险等级的早期干预措施。对于风险迅速恶化、接近资不抵债边缘的金融机构要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必要时进入退出程序。金融风险随时都有迅速恶化的可能,对监管机构的问责应集中在已发现高风险金融机构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更高的处置代价上,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风险的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不至于酿成系统性风险与危机。

最大限度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经验表明,对高风险的问题机构采取“购买与承接”是处置成本、道德风险和市场冲击最小的处置手段之一,应积极借鉴使其成为常态化的高风险金融机构退出方式。一般来说,只有被撤销或解散进入清算环节的金融机构才能使用“购买与承接”处置方式,清算机构才获得处置资产与负债的权力。为减少对市场的冲击,监管方往往选择在周五营业期结束后宣布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撤销关闭,指定清算机构启动清算程序,清算机构利用周末与购买方签订“购买与承接”的相关合约,以确保新买家接手后的各网点可以在周一重新营业。而在此之前的几个月的工作期里,监管当局需要与清算机构密切会商制订处置方案、进行尽职调查、确定潜在买家,确保迅速、平稳地退出。同时“购买与承接”处置方式还需要获得法律授权,明晰清算机构和监管当局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必要的处置流程和审核程序。

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广大小额存款人权益的保护。2015年5月国务院已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建立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这对于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填补了我国金融安全网的重要制度空白。从国际经验来看,存款保险基金在处置小型金融机构过程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而大中型金融机构的退出需要更为复杂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处置安排。同时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为推行利率市场化和银行业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提供重要制度基础,不仅能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增强存款人对金融安全的信心,还能避免银行风险扩散和转嫁到政府财政领域。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股东和债权人的自我救助作用,增强资本与债权的损失吸收能力。一旦危机发生后,对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资本和可处置要求,主要是建立股东和债权人自救机制:首先是股东自救,包括股东注资、主动的资产出售和分拆安排,即恢复机制;其次是减记和转债机制,即要求大中型金融机构发行清偿能力不足时能够吸收损失的债务工具,或者通过立法规定一般债权人在危机时刻承担损失的机制安排,建立大中型金融机构特有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在我国五家大型商业银行都是国家作为主要股东,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中也多有地方政府的股权,因此有必要界定政府作为股东的救助责任与防止动用公共资金救助的具体边界。

推进金融监管的转型,形成有效的市场风险约束机制。当前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是部分金融活动游离于体制外而监管不到位。体制外金融过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体制的过度管制,必须通过改革实现监管转型,防止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对跨市场、交叉性的产品要加强协调和改革,逐步建立“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监管转型重在构建市场化的风险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等一系列市场化风险约束机制。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则需要通过有序打破“刚性兑付”的手段给予投资人警示,使投资人逐步建立正确的风险观,正确应对投资风险。

规范地方政府举债机制,防止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和蔓延。短期看我国部分地区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有关地方政府应主动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止风险继续积累,积极化解现存的风险隐患。要通过设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订应急预案等手段为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准备,将风险控制在有限的、可控的范围内,避免风险跨区域跨领域蔓延。从长期看要构建起以债券为主的地方政府负债融资机制。一要制定严格规则,构建行政控制与规则管理相结合的地方债务管理体制;二要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的地方政府债务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三要防范因企业融资贵引发的实体经济空心化的潜在风险,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改变金融背离实体经济的局面,使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构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及早发现、及早干预,在威胁到金融体系安全稳定时中央银行才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二是设计和建设金融体系自主的风险处置与隔离机制,即没有政府救助前提下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与退出机制安排,实现金融体系正常的新陈代谢,求得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的平衡。

学校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篇十四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凝聚力量,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激励全市xx服务企业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推动红色物业建设,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本着热烈、庄重、简朴、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弘扬党的丰功伟绩,激励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行业党的建设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队伍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xxx名,优秀党务工作者xx名,先进基层党组织xx个。

经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党委研究:xx人以下的党组织推荐x名优秀共产党员,xx人至xx人的党组织推荐x名优秀共产党员,xx人以上的党组织按党员总人数的xx%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组织推荐x名;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单位申报。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从严把握原则。评选推荐对象注重向一线群体倾斜,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曾获得各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

四、评选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先进理论,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品德高尚,光明磊落,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疫情防控中,带头挺身而出,积极投身一线。近3年来至少1个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为优秀。

2、优秀党务工作者: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较好推动党建工作在物业管理行业的落实。

3、先进基层党组织: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各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党组织书记有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能力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红色物业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中成效显著。

五、评选表彰程序。

1、启动(x月xx日前)。由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党委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表彰项目、范围、名额、评选条件、奖励办法、工作程序等。

2、推荐(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单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并撰写集体和个人简要事迹材料。

3、初评x月x1日至x月x4日)。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委员会牵头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所在街道、社区、党员、群众等意见。

4、审核(6月7日至6月11日)。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委员会召开党委会议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研究,符合条件的作为拟表彰对象。

5、公示(6月12日至6月18日)。通过xx市xx管理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拟表彰对象进行5天公示。

6、决定(6月21日至6月30日)。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六、评选要求。

1、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遴选,认真考察,党组织审定的办法。具体程序是: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选,对初步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考察,推荐先进集体的,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天。

2、实行考核审查责任制。坚持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公论和工作实绩,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保证评选质量。所在党组织在推荐表上盖章,党组织主要领导签名。

3、评选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倾斜基层一线,注意结构合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当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不推荐。

4、报送评选材料要求。按照要求填写报送评分表和推荐表,推荐对象名册要做好排序。评选材料第一部分为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简要事迹。材料形成后,于2021年x月xx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行业党委,电子版发送至xx物业邮箱xxxxx@,联系电话:xxxxxx,联系人:xxx。

七、表彰形式。

采取通报的形式表彰,向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向获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

八、工作要求。

1、严格组织把关。各级党组织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照推荐评选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坚持优中选优,确定推荐对象。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

2、严肃工作纪律。按照推选程序方法步骤,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把表现优异的先进个人真正地推选出来,确保推荐评选活动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3、做好学习宣传。要把推选活动与学党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和宣传典型先进事迹,广泛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4、注重典型培树。各单位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为典型的成长进步创造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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