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实用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9:13:10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实用13篇)
时间:2023-11-11 09:13:10     小编:笔砚

合同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设计和修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好争议解决的方式和流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合同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一

从起,李某开始在a单位从事木工零星修理工作,双方未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李某每操作一项维修工作,均需填写《维修清单》,写明科室、请修日期、修理内容、实耗材料、实时工时、操作人、完成日期等内容,完成后由a单位签名确认。a单位每月制作《工程队劳务费一览表》,劳务费按照李某每月所做工作量按月结算。李某除每月劳务费之外有时有点工工资,均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李某持有a单位的胸卡、就餐卡。

6月之前,a单位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206月之后,李某工作内容、工作形式和工资结算方式无变化。5月,a单位口头通知李某,由于相关业务需要对外承包给其他公司,无法继续聘用李某,解除了与李某的用工关系。3月,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补缴2008年6月以后的社会保险。

此案后又经过一市法院、二市法院市理。仲裁期间,a单位主张其与李某之间为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为仲裁所否定;法院市理期间,a单位主张其为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关系,得到一市判决支持,但二市时,法院改判,认定a单位与李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此案中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常见问题。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首要的问题是要判断:争议的主体双方之间是民法上的民事雇佣关系,还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因为两类争议的解决途径和适用法律有很大区别。然而,由于劳动关系的雇佣系从民事关系的雇佣演变而来,两者具有天然的联系,自然难以区分,又由于我国立法对劳动关系的本质未做明确的规定,所以加大了认定劳动关系时的难度。此案中一、二市法院的不同结论,正说明了这点。本文拟从历史发展的视角出发,深入分析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并结合本案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期为类似案件提供分析的理论视角。

二、从民事雇佣向劳动关系雇佣的转变。

在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雇佣劳动早已存在了数千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私有制起源和阶级分化学说,在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获得足够的增长后,氏族公有制的基础被动摇,私有财产开始出现,“随着财产不均现象的产生,亦即早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与奴隶劳动并存就零散地出现了雇佣劳动。”贫富逐渐悬殊,有的自由人失去了全部的生产资料,只有受雇于他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得以生存。这种分化产生了雇主和雇工,于是出现了受雇佣的阶层。

另一方面,对雇用影响较大的是分工的出现。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分极大地提高了久类的生产力。”分产生了各行各业,促进了商品的交换,商业交易因此而发达。分工使各种手艺得以发展,使一个久要利用他人的劳动成果,接受他人的劳务服务。因此,传统的社会里有很多的匠人,木匠、铁匠、缝纫匠、泥瓦匠……。传统社会中,匠人在人口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举个常见的例子,假如社会中每人每年做一件衣服,每个裁缝一天只能做一件衣服,那么,每300多久就需要一个裁缝。

总之,在传统的社会中,无论是农业、畜牧业以及社会各行各业,均有劳动雇佣的现象。雇佣劳动历史悠久,是最常见的劳动形式。

在谈论传统的社会时,笔者这里还要谈一下传统社会的特殊劳动形式―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无论是以耕种为生的农业文明,还是逐草而居的游牧文明,均是以家庭作为生产单位劳动的,很多匠人的手艺也是家传的。家庭既是劳动单位,也是协同保障单位,是风险互担的单位。一个久的生老病死,从婴幼儿抚育,到老年人的照顾,均是由家庭群体互助完成的。从法律对劳动雇佣的调整来看,传统的雇佣一直是由民法调整的。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重刑轻民”的法制传统的社会里,传统的雇佣主要是由民间习惯调整。在工业化时代,上述的农业社会和游牧社会的雇佣模式发生了以下几点变化:

第一,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模式解体了。由于新动力的发明,如蒸汽机和电的发明,极大地促进了久类的生产力,导致了工业文明的迅速进步。工业化的雇佣劳动改变了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模式,改变为以工厂为劳动单位的模式,在工厂劳动中,劳动者要进入雇主的单位,与陌生人起协作劳动。这种工业化的劳动模式导致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模式的解体。

第二,传统的以家庭为保障单位的模式解体了。工业化时代,劳动是迁徙式的,因为工厂是在城里,特别是海边的城市工厂更多,雇主选择设立工厂地址是考虑到方便贸易的需要。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必须迁徙,远离家乡,脱离家庭。这样的变化之,原来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生老病死”保障体制,已经不能满足新的工业化社会的需求,必须以新的社会保障来代替。

第三,雇佣劳动成了社会的主流。在工业化的社会里,―主要的阶层是雇主和受雇者,受雇劳动者是最大的群体。这种变化是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上述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解体,被迫化为个体劳动者进入雇主的单位工作;二是个体工匠因工业化的压迫而逐渐消失,被迫沦为生产线上的工人。仍以裁缝业为例,在现代化的社会里,工厂的高效率,成衣的巨大价格优势,导致个体裁缝消失。即使像我国这样一个处在工业化中期的社会里,与30年前相比,裁缝也至少已经消失了90%。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传统的社会里,大部分久都有自己的一些生产资料,用自己生产资料从事独立的劳动而谋生,在农业社会和游牧社会中均如此。少量的无生产资料的人,即使是受雇亦很少脱离家庭。然而,在工业化时代,受雇的人已经成了社会的主体,美国有人曾经描述说:“我们成了一个受雇佣人的国家,大多数人要依赖工资生活,生活资料是掌握在他人手中的”。

以上这些改变,是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然而,面对如此巨大的对数千年劳动模式改变的挑战,法律的应对是滞后的。在18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制定前,这种新的工厂化下的雇佣劳动仍被看作是和传统社会一样的雇佣劳动。法律上将雇主和雇工视为平等的,由此给劳动者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之后,各国对工业化下的劳动雇用开始重新定位,逐渐将之视为‘劳动关系下的雇用”从而将其与传统社会“民事劳务关系的雇用”相区别。对‘劳动关系下的雇用”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称之为“劳动关系”;对‘民事劳务关系的雇用”,称之为“劳务关系”。在法律上,将“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的关――雇主和雇员的关系,视为不平等的关系,采取劳动基准法和集体劳动关系法两种调整手段来调整劳动关系。在劳动法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后,全世界的劳动法学界对劳动关系的本质特点有着统一的认识,下面简要分析一下劳动关系的特点。

第一,从属性。劳动关系是从属性的,劳务关系是平等性的。从属性的含义是指,劳动者进入雇主单位工作以后,成为雇主所雇用的众多雇员的一份子。为了方便雇主组织好雇员群体进行集体协作的劳动,劳动者必须服从于雇主的命令,听从于雇主的指评。只有如此,现代化的大生产才能顺利进行。

英美对这种从属性的关系是否存在,是按照其确立的”controllingtest“(控制标准)来判断的,如果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受到雇主的控制和指评,就是劳动关系;反之,则是民事劳务关系。大陆法系将从属性更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进一步分为经济的从属性和人格的从属性。经济的从属性是指,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不能独立谋生,需要依附于雇主才能生存,经济上依赖雇主提供的工作。人格的从属性是指,上述的雇员要听雇主的命令,服从雇主的指评抨,需要与他人协同劳动。

为了更加清楚地解释“从属性”这一概念,这里举例加以说明。还以裁缝为例,在传统的社会里,制作一套衣服的整个过程,从量体裁衣到缝制完成,一般是由缝纫师傅全部完成,偶尔可能会有徒弟的协助。但在现代化的工厂中,做一件衣服可能要经过十儿道或少叶道工序,每个缝纫工仅做其中的一道工序。衣服的各个部件,被分解为“零件”,由不同的标准化工序完成。为了保障各个工序之间的顺利接续,需要统一开工,统一收工,因此需要对劳动者的行为进行纪律控制。

另外,工业化的、高效率的生产线,已经逼得传统的匠人失去了工作。看看我们身上穿的全部是工业化生产的衣服,看看所剩无几的裁缝,就能够明白传统匠人消失,社会环境变化的道理。在现代化的世界里,能够独立生存,在世上独立谋生的人越来越少了。在社会化大生产下,只有进入雇主的单位,靠出卖劳动力才能维持生存,此即所谓的经济的从属性。第二,其他辅助标准。除了“从属性”这一本质标准外,司法实践中,还常考虑一些其他因素,作为辅助的标准。这些常见的辅助标准有:

(1)工作的继续性。所谓的继续性是指,劳动者对雇主的依附关系不是短暂的,而是长期的,劳动者是口复一口、年复一年地为雇主工作。比较而言,民事的劳务关系往往是短暂的。例如,去订做一件衣服,是客户和裁缝的一次性交易。而工厂中的缝纫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长期的,不是一次性的。

(2)工作的有偿性。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劳动者以劳动力换取收入,以维持自己及其家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工作必须是有偿的。这个特点使得劳动关系下的劳动与志愿者的劳动相区别。

(3)工具的使用。一般来说,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不再用自己的工具进行劳动,要进入用人单位使用雇主的生产资料,此一特点使得劳动关系的劳动与加工承揽相区别。实质上,辅助标准是“从属性”标准的延伸,在司法实践中,延伸考察的事项可能会超过以上三个方面,例如,英国在普通法的司法实践中,甚至总结出了多达20项的辅助标准。

总之,对劳动关系的判断,考察的核心是:劳动者是独立的还是从属的?因为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劳动者失去传统的独立劳作的过程而导致的,如果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中,劳动者相当独立,可以在工作过程中自作主张,不必听从雇主的指抨和命令,不需要遵守雇主单位的劳动纪律,则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反之,则是劳动关系。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是否独立的标准,应综合各种因素来定,而不是孤立地以此判断。实践中,我国的一些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家庭加工某一道工序,例如,制衣厂让劳动者将缝扣子的工作带回家去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为劳动者与工厂之间是民事雇用关系。因为缝扣子的工作只是整个工厂制衣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一道工序,缝纫者也已经失去了传统工匠的独立性,因此,即使是在家工作,貌似没有雇主对劳动过程的干预,仍为劳动关系。

(1)李某的工作是否有从属性。

李某从事的是建筑和房屋的修补工作,俗称“泥瓦匠”,这是个传统的行业。为了分清李某的身份性质,这里先分析一下传统的泥瓦匠是如何工作的。泥瓦匠是手艺人,干的是技术活,是靠自己手艺为他人(可以称为“雇主几”或“客户”)提供劳务服务,赚钱养家的工匠。

(2)泥瓦匠作为工匠是为不同的雇主:(客户)服务的,其身份和工作过程均具有独立性,其劳动过程不受干涉,不需要遵守雇主几制定的纪律。

(3)泥瓦匠和雇主几之间的交易行为一般是一次性的,不存在长期的依附关系,一般来说,活干完了,交易也就结束了。(钓泥瓦匠和雇主之间,一般来说是每次交易都单独议价,活干完验收合格受给工钱,不是按月领取工资。

再看看本案中李某的情况:

(1)李某进了a单位工作后,是到a单位上班,自此不再服务于不同的客户,而是依附于a单位谋生,已经失去了作为手艺人的独立性,此为其身份上的从属性。

(2)李某在a单位的收入由两块构成,一是有点底薪(点工工资),二是每月按工作量计算的工钱,最为关键的是,李某依赖其在a单位的收入为生,此为其经济上的从属性。

(3)李某拥有员工才有的胸卡、就餐卡,显然,a单位也是将其作为员工对待。这些足以说明,李某享有单位员工的身份,此为其组织上的从属性。

综上,李某在a单位的工作中没有独立性,他是a单位众多雇员中的一份子,是在单位的指抨命令下从事有偿劳动,故其劳动性质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的性质。

(二)关于a单位观点的评析。

本案中,a单位先主张双方为非全口制劳动关系,后主张双方为松散型劳务关系。这里对a单位的观点作进一步的分析。

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a单位主张存在非全口制劳动关系,应提出以下证明:

(1)证明李某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吐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对于非全口制劳动关系,这是最为关键的证据。

(2)证明李某的工资标准,最主要是说明,李某的工资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是如何与其非全口制工作时间挂钩的。

(3)证明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每半个月发一次工资。然而,a单位未能提出这些关键证据。

在法院市理阶段,在一市和二市的过程中,a单位主张2008年之前双方为松散型劳务关系,之后为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关系。对此主张的判断,一市和二市法院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本文认为,二市法院的结论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1)2008年之间,a单位为李某办理了社会保险,因在我国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购买社会保险,故此,首先应推定a单位与李某在2008年以前存在劳动关系。

(2)a单位给李某发了门卡和饭卡,享受员工待遇,这显然是将其作为内部人员看待的,而不是将李某按照松散劳务关系看待的,a单位的说法与其做法互相矛盾,应当按其实际做法来定性。

(3)李某从2002年起即在被申请人单位工作,长达10多年的时间,双方已经不是松散的劳务关系了,而是成了紧密的劳动关系。

本案中,a单位在法院市理阶段的主张,非常有代表性,也有非常深的道理,其任何一个主张成立,则其与李某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这里进一步说一下,要构成松散型的劳务关系和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关系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

如果a单位和李某构成松散型的劳务关系,则双方的关系应当是这样的:

(1)李某是独立的工匠身份,其可以为任何雇主劳动,为了维持生存,其必须有诸多的雇主,a单位是其众多客户的一员。

(2)李某不是固定为a单位工作,也不按月领工资,而是一单一算,按事议价,事毕结账。

(3)因李某为众多客户劳动,故a单位不给李某工具,其工具是自备的,其劳动风险也是自担的。但实际的证据反映的却不是这样,李某已经纳入a单位的组织体,成了a单位的一员,所以李某与a单位不是劳务关系。

那么,李某与a单位之间为何不构成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关系呢?对此问题必须加以回答,因为实践中存在着这样的认识误区:单位将工作发包后,即逃脱了劳动关系的束缚,可以轻松地将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许多单位在想这个办法,并坚信这样做是正确的。例如,饭店和酒店的老板将后厨的工作包给一个厨师,由其再雇用几个帮手,老板认为,其与该厨师及其雇员不存在劳动关系。某单位将整个食堂承包给内部职工,由该职工再去雇用食堂工人,该单位也认为,自己与该职工雇用的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然而,这样的想法在法律上均是错误的。

我们首先可以反向推理一下,按照以上对承包的理解的后果:如果将这种承包视为民事劳务关系,则工厂中和工地上将不再有具有劳动关系的工人了,都会成为业务的承包者。因为工厂可以将车间承包给车间主任,让其去招工;工程承包者可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由包工头去组织施工。如果这样的承包纳入民事法律关系,视为传统的承包劳务,则等于让用人单位轻易地将劳动法废除了。这种结果与劳动立法所追求的结果是相反的。

某项工作是纳入了用人单位的整体运作,成了用人单位整体工作的一个部分,还是游离于用人单位的整体运作,属于偶尔发生的零星劳务,这一问题是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重要方面。如果属于偶发性劳务,则用人单位不需要长期雇用某个专门的劳动者,在有劳务需求时,则临时从市场上找人完成某项工作即可。如果这样,则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然而,如果某项工作属于单位的常务性劳务,属于单位整体运作的一个部分或者环节,则单位会长期雇用某人处理此项工作。如果是这样,则属于劳动关系。因为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不是独立的劳动者,是用人单位雇员,双方的关系是继续性的。

我们必须记住,劳动关系是从属性的,在这种从属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已经失去了传统匠人的独立性,靠自己的劳动力在单位打工谋生,至于这种谋生合同的名称,是叫“劳动合同”,还是叫“劳务合同”或“承包协议”,或者如本案例单位所称的“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劳动者也不知道这些名词法律上的确切含义,他们只是需要工作和收入,有了这两点,他们就会签字,就会去干活。单位给合同起怎样的名字,这不是劳动者能左右得了的。但作为仲裁员和法官,却必须深究其关系的本质,不能为表面的字眼所迷惑。

在劳动关系认定上,不因为这种承包关系的存在,就否定了劳动关系。承包是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手段之一,不是否定劳动关系的依据所在。将这种劳动者失去独立身份的、纳入了用人单位管理的承包视为劳动关系,在理论上有两个方面的深意:一是在工业社会下,劳动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因此,需要将工业化或产业化生产过程和劳动过程纳入法律的管辖,以维持生产安全,避免对劳动者造成伤害。二是风险承担模式因家庭结构的模式变化而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将从事社会化大生产的劳动者纳入到社会保险之中,将劳动者置于社会保险的庇护网,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五、结语。

目前在我国,要消除劳动关系认定的混乱,重要的是建立劳动关系认定的理论标准。尽管目前存在理论标准,但是受到了忽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发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在该通知中确立了劳动关系认定的理论标准,提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项标准,对劳动者的经济的从属性、人格的从属性作了清楚的阐释。然而,这些判断标准以《通知》的形式出现,效力过低,在司法实践中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另外,我们也需注意目前的规定存在的不足:规定只有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适用这些判断标准,会导致对判断标准适用的不当限制。本文认为,即使签订了其他名称的合同,但只要符合述几项,仍视为劳动关系。本文建议,应尽快在目前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定标准。只有如此,才能使劳动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不至于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随意地将劳动者踢出劳动法保护的范畴之外。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二

职务。

企业性质。

编码。

单位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________年龄。

学历。

民族。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省。

乡(镇)。

村(街道)邮编。

联系电话。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2、春节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员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资发放。

3、丧假三天,婚假5天,如无故请假每月超过3天者,为自动辞职。

3、如有意犯错,甲方有权开除并扣出当月工资及服装押金。

4、辞职者,需提前15天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三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阳能组件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____。

第三条:太阳能板数量:

乙方安装________%,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________%款项。乙方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日内将工程款余额全部付清。

第五条: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以甲乙双方共同看过的样品为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甲方负责将所有材料设备运至施工地点,指定房顶,乙方负责房顶的二次搬运。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1份。

2、按协议分工,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负责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用。指定食堂。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保管。

2、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形象。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负责安装太阳能板的支架,太阳能板,太阳能板连接电缆至回流箱。并有义务协助电工进行电线连接工作。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负责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工,每日罚款人民币3000元,如提前完工,甲方奖励乙方3000元。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执行,防止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2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四

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由甲方劳务乙方担任            岗位工作,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调整工作岗位。

标准。

甲方安排乙方每天_____小时工作制度。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在照顾乙方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工作时间可作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服从甲方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实绩状况实行劳务报酬支付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相应的劳务报酬。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及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甲方可以调整劳务报酬标准。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劳务报酬为_______元/月,转正后劳务报酬为_______元/月。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个月的薪酬。

甲方根据公司发展及乙方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担任的职务及对公司的贡献,从乙方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考虑,适当予以奖励乙方。

乙方承诺自己系离退人员,社会保险等已经缴纳完毕,或不需要甲方交纳。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双倍赔偿甲方支出的相关费用。

乙方非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自己发生的疾病及离开工作场所受到的任何损害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自己损害的,应自负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工作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守甲方工作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料、公司文件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应当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五)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合同终止:

(一)劳务合同期满,或者劳务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甲方歇业、解散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责令关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二)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工作交接;

(三)在完成上述两项条件的情况下,甲方结算乙方劳务报酬,否则有权拒绝。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劳务合同。

甲乙双方都同意续订劳务合同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或者签订新的劳务合同。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

乙方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务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等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_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揽条例》及《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经协商,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安装工作,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合同文件组成。

2、工程量细目表。

3、施工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

三、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

四、劳务费。

劳务费总价一次包死,按甲乙方约定总价。

五、劳务费增减。

如若工程项目增加,按乙方承诺增加项目的单价计取,并核算出单项劳务费,计入劳务费总额。如若工程项目减少,则从劳务费总额中扣除。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项目经理在工程现场管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宜。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用图纸、定额细目一套。

3、甲方对乙方承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全部工程用材料。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工人住宿等问题。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达到甲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业主、总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3、实际投入的设备、仪器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到现场的材料,乙方负责卸车、保管并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在材料保管过程中出现破损、丢失按甲方制定的超定额制度进行赔偿。

5、设置队长和专职“四大员”,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经理要求随时增加施工人员以保证施工进度。

7、乙方负责与现场土建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8、乙方负责交付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施工人员交纳的有关费用。

9、乙方必须按投标时的承诺书承担相应的义务。

10、乙方应按投标时向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派遣施工人员,不经允许不准替换,否则甲方按每人1000元标准处罚乙方。

1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用品及设施,负责按甲方要求管理施工人员,现场施工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处罚。

12、乙方应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火灾,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接受甲方处罚。

1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法律,不得苛扣、拖欠施工人员工资,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发放,直至终止合同。

14、乙方应对现场材料及已安装完的成品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避免破损、丢失。

15、乙方应对材料实施定量管理,并建立领用材料制度。

16、保证工期按时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换队伍。

17、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并服从项目部考核与奖罚。

八、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管理,对乙方承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如达不到公司及工程业主的要求,甲方有权按招标书中的规定及乙方承诺对乙方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地政府的要求为施工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情况全方位考核,在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完全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监理部的监督、考核、奖罚。

4、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人员不足无法满足进度的情况下要求乙方增加人员,乙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增派人员,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增加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九、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用的图纸,技术文件及安装材料。

2、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要求的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令。

3、乙方有权对甲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不良行为向工程经理申诉。

1、安装劳务费驳接幕墙90元/2,以支票形式支付。

2、施工过程中,每月按工作量、进度的80%支付劳务费,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安装费95%。

3.工程保修款为劳务费总额的5%,工程合同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未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2、违约按投标承诺书的相关处罚条款处罚。

十二、保修。

1、工程验收后乙方按业主工程合同要求的保修期无偿保修。

2、保修所发生的材料费、工具设备费、人工费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即: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三、其它条款。

1、投标书、承诺书、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十四、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有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六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设计室(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阳能组件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第三条:太阳能板数量:

第四条:安装费用及付款方法:安装费为10元/块,共计:元。

乙方安装50%,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40%款项。乙方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日内将工程款余额全部付清。

第五条:工程期限年8月日______年月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以甲乙双方共同看过的样品为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甲方负责将所有材料设备运至施工地点,指定房顶,乙方负责房顶的二次搬运.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1份.

2.按协议分工,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负责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用。指定食堂。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保管。

2.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形象。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负责安装太阳能板的支架,太阳能板,太阳能板连接电缆至回流箱。并有义务协助电工进行电线连接工作。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负责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工,每日罚款人民币3000元,如提前完工,甲方奖励乙方3000元。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执行,防止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2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七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对两种纠纷处理有不同的程序,权利义务规定也相差甚远。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用工关系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的用工关系中,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双方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用工性质,在审判实践中,概以雇佣关系对待,不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公正审理两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审判指导意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则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对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的相对方,主要类型有(1)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乡镇企业等。(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也有权使用劳动者。(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二个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二个用人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至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灵活就业者,比如作家、自由撰稿人、小时工等,他们可以和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笔者认为灵活就业者在本质上并没有违背劳动关系排他性,因为灵活就业者在工作时间上是相互错开的,依然符合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规范,只不过这“同一时间”更为灵活、更为具体而已。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组织指挥下,为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保障,并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强制干预性质,同时当事人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具体事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约定,体现了契约自由的本质属性。

二、雇佣关系概述。

雇佣关系是指经约定在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当前我国雇佣关系的主要形式:家庭帮工、农民帮工、承包人用工等以完成特定劳动事项为限的雇佣形式、合作型雇工形式、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等。另外,在建筑工地和家庭装修用工,装卸搬运工,企业帮工等临时用工中,雇佣关系也大量存在。

从历史上来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并无太大区别。在罗马法中,雇佣契约被包括在租赁契约中,当时租赁的含义远比现代法上的租赁范围要广,包括物的租赁、雇佣租赁和承揽租赁。《德国民法典》将雇佣契约真正从租赁关系中解放出来,认为雇佣契约是一种广义上给予服务的合同,并将其称为“雇佣合同”。在19世纪,雇佣合同被视为“全然自由的对等的人格者之契约关系”1受民法的调整,严格遵照契约自由、平等协商及等价有偿原则。但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大工业的兴起,资本家占据了绝对的经济强势地位,而劳动者处于经济弱者地位,资本家便以此压迫工人,导致雇用合同的附合化。为了修正传统民法只保护形式平等,忽视实质平等的不足,19世纪初期,在西方国家陆续产生了一些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具有公法性质的劳动法规。从雇佣契约中逐渐分化出劳动契约这一独特的类型,雇佣契约的大部分以劳动契约的形式出现。2由劳动法调整的这部分雇用关系,就被称为劳动关系。因此,从历史的角度看,劳动关系和雇用关系的规范对象基本是一样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工运动的兴起以及社会利益的提出,具有社会化色彩的劳动法对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雇佣关系进行调整,才使得作为劳动法调整之后的劳动法关系与受传统民法调整的雇佣关系拥有了不同的品性,相互区别开来。3现代意义上的雇佣关系具有如下自身的特征: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八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建筑面积:

2、分包工作限期:年月年日。

3、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建筑单位要求的施工标准必须达到中级装饰等级。

4、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单价。

a)承包方式:清包人工费。

b)承包范围:所有室内外墙抹灰、外墙保温、闷顶和天沟立面保温及抹灰、楼梯抹灰及大理石铺粘、室内地面、屋面瓦、防水上保护层、烟囱抹灰及女儿墙抹灰(不包括天棚抹灰)。

c)本工程单价为/m2(按工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5、标准范围。

除工程合同外另有约定:

a)如本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b)如因甲方材料供给及工费不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乙方人工浪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c)如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承担。

6、文明施工及安全责任。

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总承包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7、工具使用与材料管理。

劳务分包人自带小型工具,其它大型工具及铝合金靠尺和消耗品由工程总承包方提供,现场使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应作到工完场清,如乙方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8、工期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由开工到每栋楼内外墙抹灰完毕,甲方应付给以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苯板粘完及屋面瓦施工完毕,在付以完工程量的80%,其它项目完工及工人退场后应付剩余工程款的95%,余款等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9、其他。

施工期间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相应顺延。

10、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委托招收厨师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招收厨师人员;

二、乙方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提供甲方业务的相关证明;

2、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

2、甲方应提供所需人员的工作岗位;甲方同时负责员工的安全保障。

3、甲方应按月付给厨师人员的劳动报酬,具体报酬按照商议结果支付。工资按季度付给乙方,并为员工提供免费吃住。

4、甲方在乙方工作满一年后,原则上报销乙方的车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需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男性公民。

2、乙方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就业规则,服从工作安排。

3、乙方应享有甲方应支付报酬的权利。

4、乙方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履行岗位责任书,甲方可将其退回。

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责成其赔偿损失。

5、协议期内输出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负责。

办理伤待遇享受。

6、乙方确定本协议无误需要支付甲方保证金两万元。

五、其它约定:

1、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终止或者变更协议的,均应提前15个工作日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态度,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甲方表示本单位优先对下岗再就业人员进行招聘,并在招聘前要求乙方对存在疑问的事宜,充分提问,并予以解惑答疑,在乙方明确表示明白后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提供路号所在的客运窗口的一切合法经营的证照、手续,制定健全的行业行规统一的规章制度,负责提供予乙方学习、培训、考核后聘用乙方独立担负客运售票窗口的售票及相关工作,以满足该窗口的客户需求,并在工作中要以满足顾客满意为宗旨。

2、乙方表示负责认真学习,并满足甲方要求。

3、甲方负责提供能确保客运售票门市正常运转,并经过上级部门认可的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以及使用操作设备的说明资料,必要时予以示范、培训,以保障乙方能方便、正常、安全的工作。

乙方表示负责认真学习,正确使用设备、设施、爱护设备、设施和并在班前班后负责售票窗口门市的日常清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发现运转异常时及时报告甲方处置维护。

3、工作时间。

甲方要求乙方除在窗户服务培训、学习新业务、熟悉过程及节假日期间需有2个售票员共同上岗外,其余淡季时间,可由售票人员在确保售票门市窗口每日正常运转顺畅,满足客户售票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安排提出,报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单、双日轮岗轮休的进行工作。

乙方表示明确,并遵守上述要求。

门市正常营业时间:8:00~20:00(节假日、高峰期除外)。

4、工资及提成。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实行月薪工资,每月工资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另按每张售票进行提成,其中每张火车票提成元;每张客运汽车票元;每张航空票提成元。每月按实际售票数累计计算,上不封顶。

甲方负责当月工资予以乙方结清。

乙方负责窗口票据、款、帐一致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5、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即年月日起止年。

月日。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提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发生特殊情况,有一力需提前终止合同,由提出的一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作违约,违约金元。有一方无故终止协议,需付另一方违约金元。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处理。

本协议共贰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十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从事_________工作。

1、劳务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劳务人员应服从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调整工作岗位,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劳务人员应接受用人单位的技术、安全培训和法制法规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4、用人单位应发给劳务人员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乙方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生产。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的有关条款。

2、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人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1)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在按法律法规支付一定补偿金后解除劳务协议,但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3)用人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裁减劳务人员的;

乙方系甲方或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的,违约后还应向甲方或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_________元。

2、如员工因工伤残,由“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给予赔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额不足部分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因乙方岗位为保安,每天工作时间为18。00—次日9:00。因夜间乙方虽履行一定的工作职责却无需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故本合同现约定22:00—次日8:00为睡班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将睡班的10小时折算为5小时的有效工作时间,甲方依法按照5小时的有效工作时间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保安岗位适用此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十二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进行了全面的体检,对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有清楚的认识。且乙方承诺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完全可以胜任目甲方安排的工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

劳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乙方提供劳务的内容为:。

乙方愿以甲方正式员工的标准提供劳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甲方安排的劳务任务等。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考核或考评,以及对考核或考评结果的处理。

乙方的劳务报酬为元/月;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时间为每月第个工作日。停产、停工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本合同期届满的即自行终止。甲乙双方都同意续签的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向甲方隐瞒身体健康状况,或因疾病等原因无法提供劳务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如不履行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义务,则需向对方赔偿一个月劳务费作为违约金。

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正常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补偿金。

甲方不为乙方缴纳社保,乙方同意在工作中如出现由于乙方身体原因导致的不利后果,相关责任、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同意除因甲方存在过错外,乙方在工作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住所地及联系方式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方式。若其中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捺印):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篇十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工期:根据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确定。乙方进场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进场。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甲方确定。

四、承包范围工程范围:在业主规定甲方范围内的。

工程的模板工程。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承包方式,其具体目标如下:

1、包工: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量中所有定额内外用工。

私自烧水做饭给予乙方元的处罚。

3、包工期目标:乙方必须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的工期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业主要求,应承担相应违约损失。

4、包质量目标:确保一次交验合格。

六、承包费用(一)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达到甲方要求,劳务承包费用按建筑面积包干。

1、建筑面积按图纸及现行国家规定的预算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元。

2、此包干价包括模板工程中的钉子、铁丝等施工用所需的辅材及全部木工机械所发生的费用。

3、本合同中由于设计图纸变更、合同外工作导致无法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工作量按实签证并双方现场协商计价。

4、本包干价中包括乙方用于现场管理的全部费用(不含税)。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本工程劳务费用按六层一结算,结算完成工程量的。

%,主体完工付工程量的%,剩余部分主体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全部付清。

2、付款方式:每次结算完成后的____日内以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乙方需开具收据。

八、施工质量。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返工的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2、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3、项目质检员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要求所有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九、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十、甲乙双方职责甲方职责:甲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和生产临建。包括管理人员住房两间,办公室一间,工人住房若干,工人食堂一栋;生产临建包括钢筋棚及木工棚等。

2、乙方员工上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及大型施工机械,如搅拌机、塔吊等。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其中水接至各用水点;电接至钢筋棚及木工棚总闸,楼层用电接至各楼层总配电箱。

6、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及支付劳务费用。

7、负责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乙方职责:

1、负责组织思想品质及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施工管理及劳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负责编制承包范围内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3、负责编制实际使用的工程材料及周转材料计划,并在使用前一周书面报甲方。按甲方的材料管理办法领用、保管、归还材料及机具。

4、配合其它工种的工作,不得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工种的返工。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则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结清全部劳务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0652202.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