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方案(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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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方案(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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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需求,以确保方案的可接受性。一个好的方案能够在限定的时间和资源内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项规定,着力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对全局。

2012。

年至。

2013。

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中央

“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建立公务接待内控审批制度,实行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一事一结、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是否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安排接待,是否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签;是否严格控制接待费总额,并逐年压缩;是否存在接待中安排超规格套房、上高档酒水和菜肴等高消费行为,是否存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接待为名相互吃请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接待费转移至会议和培训费中隐匿的行为,是否存在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的行为,报销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此外,其他办公经费来源和开支是否规范;其他办公用品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中央

“八项规定”颁布后,国(境)外执行任务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违反外事纪律等现象;是否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包括国内公款旅游)和挪用专款用于旅游以及向下级机关、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回国后是否按时上交了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往来通行证;是否按照外事纪律按时向外事部门和本单位提交出访报告。

中央

“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批准的车型、价格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购置车辆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执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民生性、生产建设性专项经费开支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将不属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纳入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列支的情况;是否存在将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转移至其他科目经费列支的情况。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

2014。

11。

号),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严格审核接待费支出报销凭证,严禁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公务,严禁报销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外侨台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委办发〔

2013。

18。

号)。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持“因事定人”,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安排考察性出访。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前须向纪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情况,实行经费与任务双审核。实行因公出国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注重行前教育培训,明确外事纪律;及时上交证照、提交出访报告。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实行配备审批例会制度,严格车辆编制、配备标准、购置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处置更新、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运行费用单车核算等管理制度;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

“三公”经费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加大审核监督力度,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的决算一律不予批复。

推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继续按照“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口径统一”的要求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二

今年以来,高县各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各单位主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方法和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政策,措施得当,工作扎实,真安实帮,有力的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中时,看到除了几间破旧不堪的房子外,家里一贫如洗,连简单的生活用品都没有,他开始迷茫了。正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来复镇安帮办和“情系人民谋发展”工作团来复镇分团及村干部及时地向党委政府汇报了情况。镇领导非常重视,倡导镇各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他伸出援助之手为他扶危解困。4月29日,镇政府、工作团、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村委会以及社会友人给他送去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急需品;工作团考虑到他的房屋年久失修,为他协调了2700元改建新房,并帮助他贷款3000元恢复生产;金剑水泥厂为他捐赠水泥2吨;来复镇森林所为他提供了木材;砖场捐助了砖。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帮助活动,极大的提高了白复俊生产生活的积极性,让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他主动承包了别人不愿栽种的6亩荒地,栽上了青藁苗,预计年底将收入1万余元。

白复俊的回归,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帮助,帮他重建了家园,恢复了生产,让他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他激动地说,我一定要重零开始,遵纪守法,好好重新做人,绝不辜负干部和群众们对我的关心和爱护。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高县司法局围绕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作为,四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抓法治宣传,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协助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综治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与“七五”普法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法规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目前,已开展专题法治宣传6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200余份。

二、抓监管帮教,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格落实移动手机定位监管、定期报到、书面汇报和外出请销假等社区矫正各项管控措施,及时掌握其活动轨迹和异常情况,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漏管、脱管;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近五年来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集中摸排梳理,挖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掌握其表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活动,告诫他们远离黑恶势力,积极举报涉黑涉恶人员,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群控网络,为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乡村二级人调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聚集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共排查矛盾纠纷300余件,调处213件,调处成功210件,筑牢了社会稳定的“另一道防线”。

四、抓律师引导,依法提供辩护代理。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宜春市司法局关于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广大律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同时,建立报告备案制度和集体研究制度。律师事务所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后,应于五日内向县司法局报告备案。办案过程中,如遇需作无罪辩护或改变案件定性,律师事务所要组织集体研究,依法提出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代理意见,确保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务求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摸底,及时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近期,三里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和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在约谈中,刑释解教人员及其亲属、同事以及一帮一志愿者就安置和帮教情况向工作人员进行了汇报,同时还对安置和帮教工作中遇到的就业歧视、创业困难等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该镇司法所所长在谈话中强调,近年来,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一直致力于开拓多种渠道帮助和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创业,先后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建设再就业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创业创造了有利环境,同时司法所还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争取了多项有利的政策条件,尽量减少他们初期的创业压力和困难。司法所所长最后强调,刑释解教人员一定要克服自卑心理,在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和帮助下,鼓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五

xx县司法局服务企业工作方案为切实践行县委县政府积极服务企业发展要求,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全县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县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全力提高企业经营者、员工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帮助企业规避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助推企业更加健康、快速、规范发展。

二、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律师公证管理科。

三、

工作任务(一)建立良性互动。一是邀请企业业主、职工代表走进司法行政机关,增加了解,增进感情,争取理解,赢得信任。二是在企业门口悬挂包含联企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联系方式、服务范围等内容的信息公示牌,切实做到企业提出合理要求,工作人员及时靠上服务。

指导企业开办法治宣传栏,营造企业法治文化氛围。

(三)净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公正、文明、透明执法;

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执法合法性、合理性监督。

四、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确保将服务企业工作抓细抓实,全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二)加强联络,及时宣传。每月25日前,联企工作人员要向局律师公证管理科报送服务企业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要加强与相关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三)严明纪律,树立形象。联企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维护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四)严格考评,督办到位。加强对服务企业工作的督办考核,实行“一年两考”,即半年检查督办、年终考核总评,把考核结果与评先晋优严格挂钩。

这样的好作者太棒了!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六

(1)加强组织领导,我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党政领导及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由矛盾纠纷化解协调中心副主任唐胜恩同志任主任,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2)加强人员保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具体工作,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3)加强经费保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全力提供经费保障,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社区年度开支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扫黑除恶工作顺利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常抓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组织学习、传达中、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进一步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街道以上率下,自觉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人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让全体干部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三)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摸底排查。

全面结合工作要点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色,进一步诠释“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重要意义。一是与******“枫桥经验”相结合,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从基层矛盾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上报,全力巩固基层政权。二是社区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检举揭发大会,并通过设置举报奖励、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民警专项谈话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使黑恶势力难以生存和渗透。三是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中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发放传单,及时悬挂横幅、标语,有电子宣传屏的社区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法治文化阵地宣传目录和学法用法考试范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国家扫除黑恶的坚定决心,做到主动参与,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2019年,我街道悬挂横幅80余幅,展板14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四是及时搜集、反馈、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以网格为单位,认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每月深入社区开展1次对黑恶势力的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违法犯罪领域的摸底排查工作。设立举报箱1个,以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19年,我街道共摸底排查20余次,暂未发现黑恶势力线索。

(四)加强全面督查,严格落实考核追责。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将街道纪工委纳入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整顿提升,严格落实“”、述职谈心制度,纪检室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的社区“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背景联合审查,进一步确保社区干部的纯洁性,通过清理,最终开除党籍1名,严重警告1名,劝退两委委员2名,劝退社区干部1名,批评建议2名。每月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例行督查一次,对工作不落实,执行力度弱的社区干部,由纪工委进行诫勉谈话,以促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增派驻村干部,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2019年对各社区例行督查14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三、2020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观念深入人心,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形成浓厚氛围,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员、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为辖区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对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基层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力度、坚决打击。

4、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20xx年,街道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初入正轨,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任重道远,必须以坚持不懈的工作态度才能将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继续扎实开展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努力促进全街道的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七

“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司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斗争,为提升我县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局继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去。加强对党章以及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的学习,正确引导司法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树立公仆意识;向克已奉公、清正廉洁的先进楷模事迹进行示范教育,提高认识,完善自我。学习教育要有针对性、典型性和重点性,要利用多种学习方式和多角度的教育方式,提高司法干警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公款吃喝,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为他人提供方便,假公济私;通过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领导干部收售有关实物、个人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违法行为。坚决克服司法各部门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乱收费、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要通过政务公开等透明方式,深入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的存在。

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突出重点,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不虚不空,有成效。对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顶风乱纪,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防腐倡廉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八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xx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xx-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代理诉讼事务9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泽民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尚有4个所未落实国债建设办公用房,司法所在编人员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平均每所3人标准;“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基础台帐资料不完整;信息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大多缺乏操作技能,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跟不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和“平安天长”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下半年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下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并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制定我市20xx-20xx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今年内完成所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整改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区和村级组织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案件跟踪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办案数量取得新的突破。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环境建设年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整改我局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权利运行,提高服务效能,转变机关作风,确保环境建设工作常抓常新,为推动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强大动力。针对在环境建设中存在或者可能产生的问题和不足,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环境建设反馈问题,自查出来的问题,以及征求的意见和问题,按照《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展现崭新风貌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变行政职能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以更高的标准达到“服务意识最强、办事效率最高、维权力度最大、企业干扰最小”的要求,为正安的经济发展排阻清障,努力营造宽松和谐、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要求

发展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的良好氛围,全社会自觉维护发展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行政效率、服务质量明显转变;公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环境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前段时间查摆出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

1、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有力,工作做的不够深不够细;与干警谈心交流不够,对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掌握得不全面、不透彻,个别干警工作积极性不高。

2、政治学习抓的不够紧,虽然建立了机关学习制度,但坚持的不够严格,存在工作忙就不学习的情况。

3、对干部的教育失之于宽,对个别不遵守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同志批评教育不够、处分不力。

(二)业务工作方面

1、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多出成绩。

2、对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不够,少数律师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不能严格要求自己。

3、对司法行政自身的工作和业务宣传不够,社会对司法行政了解不深,知名度不很高。

(三)工作作风方面

1、深入基层不多,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中蹲在机关处理日常事务的时间多,沉下心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间少。

2、有些工作满足于发了文、开了会,抓落实不到位,效果不突出。

四、整改措施

(一)切实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1、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思想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弘扬干事光荣、不干事耻辱的风气,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政治上有地位;使不想干事、不会干事甚至不干事闹-事的人思想上有压力。

2、建立定期谈心制度。以随时了解党员职工的所恩、所想、所需,以增进理解和信任为目标,在局机关建立定期谈心制度。局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与班子成员谈心不少于1次,每年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的干部职工每季度谈心不少于1次;各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干部职工每月谈心不少于1次;机关党支部负责人每半年与全体党员职工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3、坚持机关每周一上午政治学习制度。每季度初制定一次学习安排表,既学政治理论也学业务知识,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重要内容随时进行调整充实,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集体学习实行点名制度,缺席者要进行补课。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重点抓好“三个一”:

(1)采取外出参观学习、举办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一次主

题教育活动。(2)采取组织歌咏、篮球比赛等形式,开展一次文体活动。(3)开好一次学习交流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广泛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活跃机关气氛,陶冶干部职工情操,增强机关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努力从多方面关心干部职工。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历教育,凡上级有明文规定应当报销学费的,一律按规定予以报销。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在下半年办好三件事情:一是新增部分微机;二是带领干部职工外出考察一次;三是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做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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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环境建设年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整改我局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权利运行,提高服务效能,转变机关作风,确保环境建设工作常抓常新,为推动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强大动力。针对在环境建设中存在或者可能产生的问题和不足,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环境建设反馈问题,自查出来的问题,以及征求的意见和问题,按照《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展现崭新风貌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变行政职能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以更高的标准达到“服务意识最强、办事效率最高、维权力度最大、企业干扰最小”的要求,为正安的经济发展排阻清障,努力营造宽松和谐、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要求

发展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的良好氛围,全社会自觉维护发展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行政效率、服务质量明显转变;公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环境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前段时间查摆出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

1、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有力,工作做的不够深不够细;与干警谈心交流不够,对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掌握得不全面、不透彻,个别干警工作积极性不高。

2、政治学习抓的不够紧,虽然建立了机关学习制度,但坚持的不够严格,存在工作忙就不学习的情况。

3、对干部的教育失之于宽,对个别不遵守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同志批评教育不够、处分不力。

(二)业务工作方面

1、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多出成绩。

2、对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不够,少数律师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不能严格要求自己。

3、对司法行政自身的工作和业务宣传不够,社会对司法行政了解不深,知名度不很高。

(三)工作作风方面

1、深入基层不多,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中蹲在机关处理日常事务的时间多,沉下心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间少。

2、有些工作满足于发了文、开了会,抓落实不到位,效果不突出。

四、整改措施

(一)切实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1、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思想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弘扬干事光荣、不干事耻辱的风气,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政治上有地位;使不想干事、不会干事甚至不干事闹-事的人思想上有压力。

2、建立定期谈心制度。以随时了解党员职工的所恩、所想、所需,以增进理解和信任为目标,在局机关建立定期谈心制度。局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与班子成员谈心不少于1次,每年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的干部职工每季度谈心不少于1次;各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干部职工每月谈心不少于1次;机关党支部负责人每半年与全体党员职工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3、坚持机关每周一上午政治学习制度。每季度初制定一次学习安排表,既学政治理论也学业务知识,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重要内容随时进行调整充实,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集体学习实行点名制度,缺席者要进行补课。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重点抓好“三个一”:

(1)采取外出参观学习、举办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一次主

题教育活动。(2)采取组织歌咏、篮球比赛等形式,开展一次文体活动。(3)开好一次学习交流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广泛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活跃机关气氛,陶冶干部职工情操,增强机关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努力从多方面关心干部职工。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历教育,凡上级有明文规定应当报销学费的,一律按规定予以报销。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在下半年办好三件事情:一是新增部分微机;二是带领干部职工外出考察一次;三是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做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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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方案篇十一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了贯彻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社区制定了20xx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指导全年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心理矫正基地,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和有关人士讲课,使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免费得到心理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到监狱、劳教所参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使他们的心灵受到洗礼与震撼,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端正劳动态度、树立劳动意识、增强劳动观念,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做好技能培训工作。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

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结成帮教对子,充分发挥党员、劳模、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对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组织有特长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排练节目,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影响力。

及时与被接收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签订帮教合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到“三落实、四必访、五清楚”。

积极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监护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遇到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十三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十四

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医患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旅游纠纷调解工作,确保调解成功率96%以上。进一步抓好毗邻地区矛盾纠纷治调联动工作,解决跨界地区矛盾纠纷、治安管理真空问题。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创新载体,更新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效果。作好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培训的新方法,建立考核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实施办法。

出台《遂昌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防止矫正对象漏管、脱管为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将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力度,切实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审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监督办理过程,接待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的工作能力和质量。

组织律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社会责任,抓好服务民生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开展法律服务队伍行风建设,确保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监管力度和投诉查处力度,坚持投诉必查,查处结果必反馈,违法违纪必处理的原则。

坚持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严格审核,提升公证办案质量。坚持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公证服务职能。继续为县重点工程、为“三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发挥预防优势,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宣传公证业务,开拓一些公证新领域,扩大公证影响力。

目前,办公大楼的改造工程正紧凑、平稳有序地推进,大楼5月开始动工改建,整改面积约3000平方米,扩建重点为大楼的基础加固、内外墙粉刷翻新以及对老化的给排水系统、电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更新。临街的6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已完成改建,配套的硬件设施也已齐备,并作为遂昌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率先于9月开始投入使用,其他改建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以争取大楼的整体改建可在20xx年初完工并投入使用。

司法局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表大会、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县社会管理创新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决战“三区”战略及建设“四个”新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力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司法行政20xx年度重点工作责任落实计划。

一、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去年“十个怎么办,一个如何算”的基础上,今年要把《法在身边30问》及有关热点难点和保障民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确保全县13万户每户1册《法在身边30问》。及时更新县、乡法治长廊内容,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有一个明显提高,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重点抓好、、三个法制宣传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二、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信访件、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着重抓好信访件、医患、交通事故、移民搬迁安置纠纷调解工作,尽快落实好县医调中心管理人员、调解员、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制定好工作流程、制度,完善好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三调联动”、“三级联调”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确保社会稳定。重点抓好盘谷、阜田、丁江三个人民调解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三、切实抓好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挂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完成镇固洲、窑背、东源三个点移民搬迁后靠和黄桥新居新农村建设挂点村工作任务。

四、切实抓好企业招工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评办法要求,加强与招工企业和县人劳部门的联系沟通,全面完成我局企业招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年终考评时少扣分,直至不扣分。

五、切实抓好全县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和谐平安村(居)组(社区)户(家庭)”创建活动,今年是活动第二个阶段,也是关键之年,重点是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经常性开展督查指导活动,认真做好全县30%以上的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申报、考核、命名等工作。

六、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监所接送一个不漏;做到社区矫正人账齐全,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重点抓好、乌江、八都三个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标杆司法所建设。

七、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打造便民利民窗口形象。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努力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的跟踪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切实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员监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监管,引导他们主动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县领导接访和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做到“不惹事、不坏事、不出事”。

九、切实抓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力争在五月底完成图纸设计,六月底完成住建、国土、招投标等有关证件手续,七月中旬开工新建。

十、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求每个司法所一月一篇信息、一季一篇调研文章,全年各级媒体上稿不得少于4篇,努力使各级媒体经常登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重点抓好尚贤、黄桥、水南三个信息调研示范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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