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大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7:00:07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大全(15篇)
时间:2023-11-11 07:00:07     小编:ZS文王

拥有一个明确的计划能够让我们看到目标,并逐步执行计划以实现这些目标。一个好的计划应该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分工,以及实现目标的具体步骤和措施。计划制定的过程其实并不复杂,以下是一些简明扼要的步骤和方法。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一

一是在深学细悟中坚定正确方向。始终把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v^^v^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全体纪检干部深刻领会^v^^v^的重要论述,特别是^v^^v^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庆祝中国^v^成立100周年大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和保障作用,结合职责使命谋划工作,以更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践行初心使命。认真贯彻^v^决策部署和xxx上级纪委、xxx党委要求,紧密联系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史学习教育情况日常监督,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通过紧盯关键少数、加强督导、重点督查等方式,督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扛起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纪检干部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刻体会在推进自我革命,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的重要而独特作用,不断增强履职担当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是在推动贯彻落实中强化政治监督。紧盯疫情形势,聚焦薄弱环节,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确保防疫措施落实落地。紧盯xxx重点工程项目,全程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立足监督服务保障定位,督促参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作战,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项目按期按质完成。紧盯巡视整改,持续推动整改成效进行再巩固,确保巡视“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贯彻意见要求,研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二、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聚焦监督首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专项监督。贯彻落实xxx上级纪委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监督,防范和降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坚决遏制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发生。对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及典型案例,综合运用教育约谈、管理约束、警示谈话等,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促进管理提升,持续释放从严管理信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深耕细作开展日常监督。持续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延伸“触角”,有效规范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运行。实事求是对xxx余名拟提拔干部、先优评选和支部换届相关人员进行廉洁回复意见。切实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三是推动各类监督发挥监督合力。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高效联动,统筹好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职能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联动配合,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聚焦“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作风新成效。

一是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坚持节前提醒和节后常态化专项检查相结合,让廉洁过节成为习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节点坚守,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纪律观念,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为基层减负要求贯彻到监督执纪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是严字当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久久为功,围绕履职业务支出等开展常态化专项监督检查,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消灭,推动问题持续整改,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对《xxx》《xxx》《xxx》进行重新修订,让制度更加严密、有效,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x落地生根。

三是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用好线上线下等资源,通过多种载体平台,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深入学习贯彻^v^^v^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奋进新时代、建功新征程。

四、坚持深化“标本兼治”,聚焦“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是持续强化不敢腐。2021年全年受理信访举报xxx件次。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因信访举报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批评处理xxx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xxx人次,进一步发挥惩治震慑作用,着力营造不敢腐氛围,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既“精准拆弹”又不留隐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抓实抓细不能腐。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注重发挥“以案促改”功效,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紧紧抓住典型问题不放松,突出重点、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查找管理环节存在的风险和不足,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

五、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聚焦“忠诚履职”,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铁军。

一是提高政治能力。强化内部集体学习交流机制,深入学习贯彻^v^^v^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学史增信中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推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把握大势、把握大局、把握方向的能力,转化为践行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建立案件交流机制,在实践中成长、在总结中提高。坚持在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制度流程等方面与时俱进,及时补齐短板。加强纪检人员的横向交流,努力激活“一池活水”。

三是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严格秉公用权,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让组织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的纪检干部队伍。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二

监督检查以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工作的管理,规范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保障财政监督检查职责的履行,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依法依纪移送其他机关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财政部门依法依纪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部门移送财政监督检查案件(以下简称案件移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不得移送其他机关。

第五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需要由税务、银行、证券、保险、海关、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其他有关主管或者监管机关处理的案件,应当依法办理案件移送。

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公务员,财政部门无权处理的,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监察机关或者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处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认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办理案件移送。

同一案件既涉嫌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犯罪,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分别具有管辖权的,向案件所涉嫌主罪的管辖机关移送。

第八条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认为应当移送的案件,凡涉嫌犯罪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责任人员涉及副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以及其他性质、情节恶劣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报送财政部决定移送机关。

省级财政部门派出机构的移送案件,性质、情节恶劣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其具体情形及移送机关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财政部门向其他机关移送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移送案件时,应当将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等案件材料一并移送其他机关。

不得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方式代替案件移送。

第十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承办机构或者承办人员认为需要案件移送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移送建议。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指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或者内部有关机构对案件是否移送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或者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议移送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形进行复核,并提出移送处理意见,报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移送处理意见之日起7日内,作出案件移送或者不予移送的决定。

决定移送的,财政部门应当明确具体的受移送机关,办理移送手续,并将案件的.有关材料及时、完整地移送受移送机关。

决定不予移送的,财政部门应当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记录在案,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办理案件移送时,应当向受移送机关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通知书》,并附下列材料: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案件的检查报告或者调查报告;。

(三)已作出处理处罚的情况以及处理处罚建议;。

(四)有关证据;。

(五)涉案款物清单;。

(六)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向受移送机关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通知书》时,应当附送案件移送通知书送达回证,并要求被移送机关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移送案件的进展情况。案件移送后超过30日尚未收到送达回证的,或者受理后超过90日尚未收到书面处理结果的,财政部门应当制发《财政监督检查移送案件询问函》,向受移送机关询问移送案件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对受移送机关不接收或者不予受理的案件,财政部门仍有异议的,应当与受移送机关进行协商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对其他机关移送财政部门处理的案件,财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财政部门应当在30日内书面向移送机关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移送的案件材料;对予以受理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在90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移送机关。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送登记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及时对案件移送情况、处理结果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有关汇总分析报告报送上一级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上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受移送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受移送机关在查处移送案件过程中,需要财政部门配合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案件移送工作中,应当移送而不移送或者违反规定移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四

为加强对我区食品生产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有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生产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全年实现:对金城江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和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意见》(桂食药监食生〔20xx〕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金城江区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检查辖区内获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

根据食品生产单位被检查频次、风险等级及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现场监督检查通用规程》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检查人员对应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评价,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检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监督检查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日常检查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年现场检查分别不得少于1、2、3、4次。要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企业的监管。对本辖区消费量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和单位,应适当提高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力度。

食品小作坊检查频次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监管实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管理措施。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录入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系统,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好监管档案,确保每户检查完毕,档案整理完毕。

(二)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实施责任约谈或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整改复查率要达100%。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告诫提醒,落实主体责任。要对肉制品、白酒等高风险行业、抽检屡次不合格企业、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约谈;对抽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地域或行业为单位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实行集中约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告诫提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优化结果运用,消除风险隐患。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风险等级调整的依据,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同步确定该企业静态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级评定。同时,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五

固定资产预算制度...3。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3。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4。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5。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7。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7。

第八章。

附则...8。

第一章。

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

第一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

第二条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接合xx饭店(以下简称“饭店”)的具体情况,本制度将由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饭店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1、饭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3、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等。

第三条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饭店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等;

地毯、灯饰、灯具、饰品挂件等;

擦鞋机器、货架、行李车及其他搬运工具等;

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饭店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洗衣房中除洗涤设备、成型机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0、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条饭店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擅自处置、变卖、毁损、报废饭店资产,无权以饭店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第五条饭店管理委员会受饭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饭店所有者的权利;根据《xx饭店管理合同》的规定,饭店管理人员行使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第六条每个会计年度初期,饭店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利用情况、资产维修计划、资产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建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报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七条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第八条财务部门会同上级公司财务部根据饭店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第九条饭店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饭店管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饭店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饭店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第十一条饭店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第十二条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建任务。

第十三条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饭店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第十四条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饭店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六条根据饭店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饭店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饭店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1、饭店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2、上级公司财务部负责饭店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3、上级公司财务部应会同饭店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4、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第十八条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1、饭店总经理对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饭店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2、饭店财务部虽不对饭店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4、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饭店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

7、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形成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上级公司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单项资产计提,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类。

1、房屋。

a)营业用房20年。

b)非营业用房20年。

c)简易房5年。

2、建筑物15年。

(二)机器设备类。

1、供电系统设备15年。

2、供热系统设备12年。

3、中央空调设备10年。

4、通讯设备8年。

5、洗涤设备5年。

6、维修设备10年。

7、厨房用具设备5年。

8、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6年。

9、电梯10年。

10、相片冲印设备8年。

11、复印设备5年。

12、其他机器设备10年。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1、客车。

a)大型客车(33座以上)30万公里8年。

b)中型客车(32座以下)30万公里8年。

c)小轿车20万公里6年。

2、行李车30万公里7年。

3、货车50万公里10年。

4、摩托车15万公里5年。

(四)电器及影视设备类。

1、闭路电视播放设备10年。

2、音响设备5年。

3、电冰箱(柜)5年。

4、空调器柜式5年窗式3年。

5、电影放映机5年。

6、其他电器设备5年。

(五)文体娱乐设备类。

1、高级乐器10年。

2、游乐场设备5年。

3、健身房设备5年。

(六)消防设备6年。

第二十一条饭店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第二十三条饭店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第二十四条各责任部门应时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作出报告经饭店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饭店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第二十六条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饭店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饭店当期损益(第二十七条情况除外)。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第二十七条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0%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饭店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上级公司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取得联系。

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饭店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饭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三十条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1、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2、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3、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5、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6、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7、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8、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第三十二条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论证后,由饭店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饭店管理委员会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第三十五条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预算内外收支相关、接受财政管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财政监督检查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财税监督检查局,具体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税监督检查局的指导。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监督工作情况。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举报。财政部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财政部门对下列事项依法实施监督:

(一)本级各部门及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

(二)本级财政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

(三)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四)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偿还及管理;。

(六)国有资本金管理;。

(七)本级预算外资金的征收、解缴、使用;。

(八)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活动;。

(九)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执业质量;。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财税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接受财政监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改变税种和税收入库级次;。

(二)违反法律、法规办理退库;。

(三)擅自扩大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征收范围;。

(四)违反规定提取征管手续费;。

(五)截留、侵占、挪用财政收入或擅自将预算收入存入国库之外其他账户;。

(六)帐外设帐、多头开户、设立“小金库”;。

(七)虚报资金使用计划或违反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

(八)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九)违反罚缴分离、票款分离规定,坐收坐支;。

(十)违反财政收支、财务会计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对财政监督检查对象已作出检查结论,并能够满足财政部门履行财政监督职能需要的,财政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检查。

第九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关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检查的需要,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

(二)帐户开设和税收分成、退库、减免、代征、代扣、代缴的有关资料;。

(三)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拨付款项的资料;。

(四)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和决算;。

(五)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管理;。

(六)资产评估、股权管理、产权登记情况及相关资料;。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和情况。

第十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一般应于实施检查3日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财政部门认为事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对检查成效有明显不利影响的,经负责人批准,也可于进点检查时送达检查通知书。

第十一条检查组通过检查有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核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取得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检查中如有特殊需要,检查组可聘请专门机构对检查事项中某些具体问题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有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应当详细说明违法的事实和认定依据,并提出处理意见。

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提交本级财政部门前,应当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意见。被监督单位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被监督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有异议的,检查组应当进一步核实、取证。

第十四条对检查组提交的财政监督检查报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对办结的财政监督检查的全部资料应当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六条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办理检查事项,应当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依法行政,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监督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被监督检查单位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财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对违反财政管理、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违法收入的,责令其退还或收缴,并追回违法支出。对有财政拨款的,应当暂停拨付与该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拨付的款项,责令其暂停使用或予以收回。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对被监督检查单位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七

2021年,x公司党委深入学习^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的目标,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现有中层干部x人,其中,正科级x人,副科级x人,二线x人。2021年,公司新提拔任用干部x人,其中正科x人、副科x人,退二线x人,年末中层管理人员人数同比下降x人。

(一)加强党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在选人用人方面“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切实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坚决、作风优良、业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作为基本原则,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廉洁上不过关的坚决排除、群众口碑较差的甄别使用,切实打造听党指挥、忠诚担当的干部队伍。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和国企领导人员“20字”要求,切实把政治可靠、能力突出、作风过硬、职工信任的优秀人员选拔到干部岗位。

(二)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管理,认真执行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制度。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会议审议前,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酝酿,过程中收到党风廉政否决意见的不安排上会。标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党委审议前按规定传签议案、征求意见,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落实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了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充分发挥纪检^v^门作用,对选人用人全程监督,严肃任职前廉政谈话,切实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三)建设高素质年轻化干部队伍。对x个基层班子进行调整,不断优化各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在完成重大任务中考察和识别干部,在生产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发展中检验干部,实现干部管理监督“日常化”“常态化”,促进日常表现与年底考核挂钩,与薪酬挂钩。大力发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健全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机制,启动年轻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工作,x名机关干部兼任基层党支部书记,x名年轻干部到x工程、x车间等一线岗位培养锻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培训,举办党史培训班、读书班、支部书记培训班x期,培训中层干部x人次,不断提升干部理论素养。组织党建、监审、人资、方案、财务、档案等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共x次,开展规章制度大学习活动,着力完善中层干部知识结构,提升依法依规治企能力。

(四)不断夯实干部管理根底。修编《x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规定》《x公司竞争性选拔实施方法》等规章制度7项,从制度上标准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层层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标准开展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靠企吃企问题进行排查,催促中层干部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持续标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着重对新提拔干部及近三年内即将退二线、退休领导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加强“三龄两历”审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思路。

回忆2021年,公司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缺乏,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和公司的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到位,应急处突、防范风险、狠抓落实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此,方案以开展作风和执行力建设为抓手,引导广阔干部不断提升政治能力、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健全竞争上岗、“能上能下”和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干部担当作为。二是“80后”“90后”干部占比偏少,年轻干部和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需要加大力度。对此,将实施年轻干部培养专项工程,进一步运用交流、挂职、轮岗等手段,选调优秀干部参加上级“青干班”学习,着力推动事业后继有人。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注册平安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才储藏缺乏,制约未来公司工程建设和改革发展。对此,将大力推进持证上岗和取证等工作,催促人力资源、财务审计、平安管理等业务管理人员及时考取技术资格,不断满足事业所需、发展所需。2022年,公司党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v^^v^关于选人用人和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干部人才队伍政治建设,在公司x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着力打造与x目标相匹配的一流人才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v^胜利召开。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八

(一)深入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迎接xx大召开,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重点,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交流会和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机关实际工作中去,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的重大责任。必须认清我们的事业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自觉地把卫生监督工作目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统一起来,把卫生监督部门的自身利益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统一起来。

(二)以落实中央和局党委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总体要求,全面巩固和扩大党的先进性教育成果。把党员的职业构成、思想状况和行业作风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和岗位要求,使广大党员真正在岗位上成为业务素质一流的“先导者”,进而展示我所^v^员的先进性。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措施,固定下来,逐步形成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平常时刻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时刻豁得出。就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党员讲党性修养,一是要解决为社会服务意识问题,二是要解决执法公平公正问题,三是解决对待个人利益问题。目前,治理商业贿赂正在向深入发展,这对我所的党员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要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把个人利益看得淡一些,把责任看得重一些,以克己奉公的形象赢得人们的尊敬。

(一)建立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管理办法,探索新形式下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党员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员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完成我所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建强支部领导班子,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创新支部工作方式,在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大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学识丰富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党员发展对象复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审查工作,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注重在一线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中发展^v^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特别是思想进步、钻研业务、具有发展潜质、能培养成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优秀青年要重点培养。我所今年计划发展党员1-2名。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

(六)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确保^v^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建立推动党员坚持月学习的促学机制、激发党员奋发向上的鼓励机制、解决党员群众实际困难的帮扶机制、保障党员权利的维权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预警机制、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的退出机制等,从而不断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一系列长效机制。

(七)把服务理念引入党建工作。逐步形成支部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为中心服务的工作链条,使我所党建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我们今年将继续抓好三项活动。一是深化^v^员志愿者活动。要求支委带头把此项活动开展的更扎实、更实在,真正把每个^v^员都调动起来,送技术、送讲座、送知识、送服务到基层等等。二是大力开展创新竞赛活动。今年的创新竞赛活动要按照各个工作岗位要求来立项,通过创新小组,共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开展“三争当三服务”活动。要督促每名党员认真填写《记实手册》和“服务卡片”,以此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1、进一步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把《卫生监督简报》打造成精品栏目,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各科室要不断改进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将《卫生监督简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利用各种纪念日、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日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提升卫生监督所的社会知名度。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九

为了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净化医疗市场环境,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现将**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持打击和规范并重,坚决取缔“黑诊所”,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专业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药店坐堂行医行为、非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教育,做好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二)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严肃查处采供血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采供血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放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治疗卫生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及个人防护和剂量检测等情况,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四)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把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作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打击和规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围绕工作重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全县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实现监督重心下移,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各项整改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努力实现医疗卫生监督的总体目标。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印刷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要充分发挥一级哨点单位(镇卫生院)和二级哨点单位(村卫生室)打击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的作用,带动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把打击非法行医的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依法就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十

一是市场准入更加便利。

围绕破解企业开办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对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等开办事项继续实施流程再造,实现各环节有效衔接、无缝对接,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资源。二是信用监管更具效力。继续实施市场信用管理工程,推进信用元素在企业全生命周期应用,为市场注入激励约束内生机制。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三是支持扶持更有温度。强力推进各项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多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强信心、稳预期。四是市场监管更加智慧。持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对接服务,抓好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日常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应用衔接,推动优化各类数据信息横向联通和资源共享。

一是食品监管要再巩固。

全面开展食品“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集中提升整治活动,持续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提升。加强监督抽检,确保抽检量达到千人四份,确保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快速检测覆盖率100%,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二是药品监管要再提升。

严格疫苗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流弊以及运输配送过程中脱离冷链问题。严把防疫药械质量关,加强治疗药物、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产品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中药饮片、网络销售“两品一械”、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整治,严惩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规定,确保药械妆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三是特种设备监管要再加强。

加快xx市智慧电梯云平台推广应用。建立“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机制,大力推动“保险+科技+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模式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大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

四是工业品质量监管要再聚焦。

组织钢铁、水泥、电线电缆、危化品、化肥等重点工业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聚焦服装鞋帽、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用品、洗涤用品等重点消费品,开展消费品专项监督行动。严格监督抽查过程管理,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在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防范发生“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

五是劣质散煤管控要再发力。

全力以赴推进劣质散煤管控、成品油质量监管各项措施有效落实,严格市场准入,严防劣质散煤流入;严把运输关口,进一步加大煤质检测和后处理力度;严防死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聚焦关键环节,严格复燃监督检查,严防散煤复燃。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快检设备作用,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缩短检测周期,对不合格油品依法严查重处。

一是全面加强质量主题宣传,提升全民质量意识,优化凝聚各方力量。

二是深化质量提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工作水平。三是夯实质量基础。强化民生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认证认可监管,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一是深化公平竞争审查。

落实审查责任,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推行第三方专家论证,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集中、行政性垄断多发的行业和地区开展政策实施评估。

二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加强直销监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三是优化反垄断执法互动。

以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热等公用事业和平台经济为重点,充分发挥在反垄断治理上具有的地缘优势,强化执法互动,争取良好执法效果。

四是硬化价格检查执法。

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科学编制“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推进质效提升。

启动知识产权跃升行动,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保持商标注册持续稳步增长。积极推进商标、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升。

三是构建大保护格局。

正确处理监管与执法的关系,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手段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稽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标准等业务条线,要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加强协调,增强统筹协作体系的运转效能,共建大保护格局。

(六)加强消费维权,加大办案力度。

一是在拓展维权路径上下功夫。

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二是在净化市场环境上做文章。

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生产、产品质量问题分类施治。持续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质量治理提升。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严查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严厉打击借重大政治活动进行商业炒作的违法行为。

三是在提升办案水平上求突破。

要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主责、主业,作为市场监管的“拳头”和“抓手”,增强执法办案的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要主动作为、敢打硬仗,结合市场监管的实际和痛点,集中精力查办一批在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轰动、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影响力。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切实加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力度,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序推进xx年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也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训,有序推进。xx年工作会上,公司工会主席明确提出把加强办班培训做为群众安全员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同时工会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办班培训计划,将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车站、深圳污水处理厂等新成立单位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拾遗补缺。针对xx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会及时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评比表彰,对不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调整和清理,同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单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增补,确保人员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文秘范文]:。

三是加强考核,注重培养。公司工会要求各项目部要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考核由项目书记或工会主席召集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主持召开考评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文件精神执行,不走过场,切实让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发挥实效。同时要求所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备和考核情况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安质部将从优秀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中选拔网一批作为项目部安全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严格抽查通报,确保制度落实。公司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三列入、三统一”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督员八本台帐记录情况认真检查,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人大监督调研报告。

试论中国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理论思考。

浅谈关于中国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理论思考。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xx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xx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xx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已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建立通报机制,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部门,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部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等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安排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本抽检计划动态调整事宜,确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监测。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我院卫生协管监督科全力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监管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村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健我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报告卫生监督信息。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开展餐饮场所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澡堂、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系统掌握我县饮用水卫生状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依据《省卫生厅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20xx年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及饮用水监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基本建立覆盖县城区及主要乡镇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做到县城区全覆盖,乡镇覆盖40%以上,有效实施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一)监督监测范围

县城区及主要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乡镇均为20xx年重点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监测区域。县城区主要开展城市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各乡镇主要开展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卫生监督管理及内容

对纳入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水源及二次供水单位,至少开展2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水质检测资料、水质消毒情况、用于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储水设备清洗情况等内容并记录监督信息。

(三)水质监测

1、监测点设置

(1)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县兴源水务公司设出厂水1个、末梢水10个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2个)。

(2)二次供水监测点:选取县城区内忆德国际酒店、具备二次供水的所有居民小区纳入监测网络,于水箱出水口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

(3)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及水质状况、水质处理方式、取水方式、供水人口及群众反响等因素,将方舟自来水公司、德泽自来水公司、恒康水务公司、土门供水站、二道供水站等35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设出厂水1个点、末梢水1个点(含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1个)。

(4)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水质处理方式、用水人群、数量及用途等因素,选取永乐中学在内的5所学校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学校自建设施供水设置末梢水监测点1个。

2、检测方式、监测指标和监测频率

按照省市要求各监测点采取现场快速检测,监测指标为6个(即: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余量),部分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氨氮等指标的监测。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测点每年各监测1次,学校自备设施供水监测点每年监测2次。所有监测点的水质监测均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xx)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水样采集应位于水箱出水口处。

本年度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12月底完成。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计划,确定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点,开展监督员饮水卫生日常监督业务学习和快速检测技术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中旬):开展饮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监督意见,水质快检后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将监督监测情况结果汇总,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

加强与县疾控中心衔接,取得技术支持,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准。承担监测任务的监督员,应加强学习,掌握监督检测技能,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对于在检测过程中存在疑问的数据应多次重复检查,分析原因。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科学组织实施,创新监管模式

在开展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时,要科学、充分利用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及时对监督、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掌握本地饮用水状况,查找本地饮用水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措施,积极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管新模式。

(三)跟进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现水质超标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控制措施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

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篇十五

各位领导:

大家好!

天香桥村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本届村监委选出孙银炎、胡明尧、胡国平三位主要工作人员。为切实提高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水平,确保正确行使权利义务,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我们将紧紧围绕认真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狠抓工作落实,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组织成员对工作职责、权利及义务,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村务公开的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农村财务管理的知识以及开展监督工作的办法、步骤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素质,保证成员能够正确履行职责。

二、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制度、监督报告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作。并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管理考核制度,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考核机制。

三、强化监督职能。定期组织人员对村务公开、财务情况、工程项目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通过严格把关,加强监督,特别是对三产用地建设中涉及的决议、工程项目等的监督,使各项政策、决议都能落实到位,工程项目都能保质保量完成。

四、完善软硬件建设。通过广播、座谈会以及制作宣传标语、横幅等在村显眼位置张贴、悬挂,广拓渠道,抓好宣传,让村民更深入的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性及工作流程,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硬件方面,按照标准,完善硬件设施。

天香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20xx年4月10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0606892.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