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工作报告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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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工作报告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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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报告应该能够回答问题、解决问题,并给出对应的建议或措施。在撰写报告中,要注重使用图表、数据和实例等形式来支持和丰富观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优秀报告的写作技巧和结构安排。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一

2018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04906件,审(执)结455545件,同比分别上升17.9%、17.94%,创历年新高。省法院受理案件6302件,审(执)结5990件,同比分别上升12.94%、14.42%。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5件,判处罪犯233人,依法审结了马克英等29人、王佐良等15人、孙发明等34人涉黑及常进元“村霸”、马某某恶势力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9万余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47个。

助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95件,判处罪犯345人。依法审理了马光明、栾克军、雷志强等有重大影响的13名原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彰显了中央、省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379件,审结7157件。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在安南坝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甘肃模式”。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省法院为结对帮扶的临夏县8个贫困村832户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筹措扶贫资金270万元,为131名贫困学生发放“天平助学金”,免费培训贫困群众350人,组织“送法进村”26场次。审结涉农惠农领域的“微腐败”案件67件,编印、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宣传手册上万份,集中办理了一批精准扶贫贷款案件。

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举办首期中亚国家法官研修班,成功承办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主办的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首创性地在甘肃成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建成首座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

二、聚焦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支持以破产方式清理“僵尸企业”,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甘肃成为全国在省级层面建立此项机制的第一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80件。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20条实施细则,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62件。主动参与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设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意见,发布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审结所有权确认、股权转让、执行异议之诉等典型产权案件955件。

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出台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审结商事纠纷案件160321件。

三、全面依法履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政治安全,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571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犯抢劫、故意杀人罪的高承勇执行了刑罚。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91件。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案件1925件。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意见,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735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被指控犯罪的刘生贵、张爱琴等5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切实加大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拆迁安置补偿、医疗损害责任、社会保险等民生纠纷案件7400件。审结涉农纠纷案件1189件。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主动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593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04份;向全国人大提出的“登记离婚增设1个月离婚缓冲期”的议案被民法典草案吸纳。庆阳、平凉等地法院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遏制“天价”彩礼。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与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相结合,审结行政案件6072件。依法审慎处理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案件,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宝兰客专”东川货运中心和兰州国际陆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1%,同比提高6.16个百分点。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建议的采纳和回复率达到100%。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主要做法,被新华社《内参选编》等刊发。

加强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为民。发挥再审程序的纠错功能,审结再审案件559件,改判146件,发回重审125件。坚持保障人权、救济损害、恢复正义,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29件,决定赔偿79.92万元。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1.89万份,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4.87万场次,省法院庭审直播在全国高院排名第10位。建成诉讼服务中心105个,“温馨服务”“一站办理”成为当事人对诉讼服务的新体验。发放救助金263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032.91万元。

四、兑现胜诉权益,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执结以来执行实施案件328863件,到位金额904亿余元。

举全省之力部署开展“百日会战”。全国首家在全省法院整体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全省法院抽调三分之一以上的干警,采取全天候执行措施,累计开展集中执行3307场次,拘留4939人,拘传8609人,搜查716件次,移送公安机关临控17362人,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379人。

综合施策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在主流媒体开辟执行专栏、专题访谈、网络直播,在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鼎立信”曝光平台、诚信红黑榜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9281例。采取11类37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从事特定行业、享受政府补贴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作出限制,其中限制购买机票18.86万人次、乘坐高铁27.1万人次。

恪尽职守彰显责任担当。抽调到执行一线的广大干警坚决服从工作需要,全天候战斗在攻坚现场。省法院派出的12个督查组、100余名干警在基层连续奋战100多天。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

深入开展严打暴恐活动、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加强对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指导。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起诉毒品犯罪164760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办理陈建辉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24219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制定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与中国残联共同制定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部署检察机关保障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积极参与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1381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与卫生计生委等共同发布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突出打击暴力伤医犯罪,依法办理广西医科大学“6·16”伤医案等案件。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88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作出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部署履行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东、中、西、东北地区“四大板块”协调发展,主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更加重视在司法办案中对内资与外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更加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促进规范金融秩序。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实刑并收监执行。

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完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23人。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天津市交委原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深圳滑坡事故发生后,查办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10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组成联合督察组,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内蒙古、甘肃、宁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6家化工企业和10名责任人提起公诉,查办渎职犯罪4人。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肃追究犯罪,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5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40件。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创新。坚决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8664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提示风险防范重点。慎重处理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及收益。

三、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查办受贿犯罪13210人,查办行贿犯罪8217人。依法办理南充拉票贿选案,对涉嫌犯罪的33人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

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重问题,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8699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合作,拓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腐败资产的渠道。自20xx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重大职务犯罪嫌犯落入法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努力切断向境外转移违法所得通道。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标本兼治。在办案中认真分析腐败犯罪发生原因,提出检察建议12621件。普遍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着力推动制度建设。结合办案创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甘肃检察机关在省委统一领导下,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携手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教育。江苏检察机关与邮政部门共同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四、努力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我们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509件,追加逮捕18196人、追加起诉237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548件、再审检察建议3874件。

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我们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认真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发现有冤错可能的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900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078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92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持续监督各政法机关清理久押不决案件,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下降到6人。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有关机关纠正1093件。

加大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病情鉴定等环节的监督,逐案审查提出意见。对原县处级和厅局级以上罪犯“减假暂”案件,分别层报省级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与监狱、人民法院共建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推动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同步监督。对提请“减假暂”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2人;对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2727人。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全面核查执行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纠正脱管7164人、漏管3614人;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1063人。

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针对民间借贷、破产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和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对1401件虚假诉讼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查办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司法人员63人。

加强对特赦工作的全程同步监督。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加强对特赦案件报请、审理、裁定活动的监督,纠正报请不当331件、裁定不当23件。

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的行为,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424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涉嫌受贿案时发现,马勇违法指令“协调”一起命案,有关司法人员权钱交易,帮助开脱罪责,导致重罪轻判。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9名司法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修订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出台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文件23件,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文件8件,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试点12项。

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会同中央政法委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分类指导。全国已有670个检察院纳入四项改革试点,上海、吉林、湖北、海南、青海5省市已全面推开。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建立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择优遴选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在一线办案。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开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会同中央编办制定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试点意见。

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案件作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检察业务分别规定不同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湖北、吉林、贵州等地检察机关配套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根据党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会授权,自去年7月起,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6件。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贵州省锦屏县7家石材公司长期违法排污,县环保局两次收到检察建议仍未履行监管职责,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县环保局行为违法。该县认真整改,责令相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整治。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与司法部共同在浙江、安徽、福建、重庆等10个省区市推进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市、县两级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督事项由7项增至11项,涵盖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关键环节。

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会决定,在沈阳、杭州、郑州、西安等18个城市212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3万余件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6天以内。

稳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办理了一批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跨地区案件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共接收、办理群众信访114.8万件次,其中涉检信访6.5万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1109件案件予以赔偿。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8897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予以救助。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重视解疑释惑,有效化解矛盾。

深化司法公开。制定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和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1万余条、生效法律文书67万余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9万余条。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全面加强新媒体建设,辽宁、黑龙江、河南、陕西等14个省区市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

六、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基层,强化自身建设。

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由人民群众推荐、评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表彰宣传彭少勇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先进事迹。研究制定各业务岗位检察官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建设,建立检察业务教育培训特色基地,建设中国检察网络学院,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培训1.4万余人次。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检察官培养,在乌鲁木齐和林芝分别建成维汉、藏汉双语检察人才培养基地。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落实全国人大会审议意见,用一年时间,集中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近两年办理的案件逐案排查,让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分阶段连续三次组织对各省区市检察院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148起司法不规范案件挂牌督办,对32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颁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规定,以及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针对律师反映的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在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的基础上,又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相关文件,各地检察机关出台具体落实措施,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拓宽律师联系渠道;建设电子卷宗系统,将纸质案卷材料转换成电子文档,方便律师查阅复制,目前已在29个省区市检察机关上线运行。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防止“灯下黑”。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纪律作风禁令,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公开通报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对10个省市部分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65人,同比上升15.1%,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4人。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把增强执行力作为基层建设重点,确保政令畅通。健全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制度,抽取河北、山西、云南、宁夏等10个省区市部分基层院,总结新鲜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推动全面发展。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信息平台。制定实施做好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20条意见、加强检察援疆工作34条措施。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夯实基层基础。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我们反复强调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原汁原味逐条梳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印发各级检察院对照整改。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作出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上专题汇报司法改革和检察监督情况。制定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重视经常性联络。邀请325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邀请631名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座谈交流,当面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29件议案、建议均按时办结并及时答复。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和双周协商座谈会,配合开展司法改革专题调研。定期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联合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制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18条意见。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47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主动与媒体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视发挥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作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探索建立检察公信力测评制度,委托专业机构调查了解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对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分析原因,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更换承办人认真审查,改变原决定455人。

一年来,我们强化军地检察协作,起诉破坏军用设施、伪造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买卖军用标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270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深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在联手打击犯罪、加强个案协查等方面取得新成果。海峡两岸检方主要负责人以适当名义实现互访,进一步开放两岸司法互助联络窗口,推进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司法互助。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外交大局,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充分运用双边和多边检察合作机制,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发起建立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举办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推动打击恐怖犯罪、跨境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等领域务实合作。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113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们自身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检察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研究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二是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程序违法、处理不公;三是对法律赋予的非法证据排除、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履行还不到位;四是一些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不适应,尤其是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知识欠缺;五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对改革政策正面解读和改革成效宣传不够;六是有的不严格执行或规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法律规定;七是有的检察人员理想信念动摇,权力寻租、以案谋私、知法犯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党中央决策部署统领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切实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突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司法协助和合作,依法惩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涉外经济贸易合作、贸易园区建设等领域的犯罪,有针对性开展犯罪预防。

第二,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完善检调对接制度,对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当事人有和解意愿且具备和解条件的民事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稳步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

高度重视依法办理涉军案件,支持和保障军队及武警部队改革发展。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依法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落实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重点查办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妨碍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坚持追逃与防逃、追逃与追赃并重,深化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以全国人大会听取专项报告为契机,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探索建立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第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研究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完善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范围和程序。抓好各项改革落实,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凝聚改革正能量,巩固改革成果。

第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基层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加强对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政策扶持和对口帮扶。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网络安全、涉外法律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纪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的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三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主动服务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143件[1],结案3738件,同比分别增长25.3%、27.8%。法院工作公众评价88.5分,分别高于省、市平均分2.73分、1.56分。司法绩效全市排名第一,法院工作连续第五年全市排名第一。

一、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82件,同比增长21.1%,判处罪犯32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17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46件,判处罪犯71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件,判处罪犯139人。积极参与“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60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占46.7%。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判处罪犯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18人,适用非监禁刑[3]6人,回访20人次,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推荐为20xx-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66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建议,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3名罪犯决定收监执行。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2158件,同比增长14.7%,解决诉讼标的额3.01亿元。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676件,保障民本民生。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581件,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积极稳妥审理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346件,促进社会稳定。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涉县信用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6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918.36万元,收回贷款本息1157.63万元,助力县信用联社体制改革。

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4件,其中驳回起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件,经协调和解撤诉40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1件(已全部执结)。院长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介绍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人民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对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改革立案信访机制。20xx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4]后,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接待立案群众2605人次,受理案件2069件,同比增长46.8%,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825件,当事人补充材料后立案244件,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改进接访形式,推行法官约见制度,发放法官约见告知书558份,约见512人次;执行院领导和庭室轮值接待制度,院领导接待257人次,庭室接待896人次。

着力推进便民诉讼。建成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官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案件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写字台、法律书吧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切实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5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温暖。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巡回办案576件,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严格审限管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5]审结案件1954件,平均办案周期51.7天,比全市平均值少35.6天。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050件,执结案件数915件,同比分别上升59.6%、64.2%;实际执行数556件,兑现标的额9402.9万元;平均执行时间60.8天,比全市平均值少65.7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6]建设,充分利用覆盖银行、工商、住建等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股权9825次。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组织执行人员赴省外执行62件次,兑现标的额605.7万元。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将454名“老赖”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7人慑于信用惩戒自动履行了义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司法拘留71人,其中县公安局协助司法拘留4人。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等犯罪案件10案11人,依法判处4案5人。李某某拒不执行案,曹某安、曹某雄拒不执行案,代某某拒不执行案,四名被告人归案后,积极兑现执行款,被依法从轻判处刑罚;曹某群拒不执行案,其归案后仍拒不履行法定偿还义务,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专项行动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首建中批示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借鉴,省高院《执行工作动态》、市委政法委《政法综治简报》予以典型推介。

三、强化普法宣传,让司法公开更有力量。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规范、引导的职能作用。

专项活动普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爱民服务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法制宣传21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刊登稿件336篇,在永兴电视台、法院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打击拒执、禁毒等普法专题片。

以案释法。精心筛选本院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成《百案说法》、《银都审判》普法读本,向基层群众发放。积极借助电视媒体,讲好法治永兴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选取2件典型案件录制法治节目,在湖南经视《钟山说法》、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依托司法公开平台普法。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800份,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将504份生效裁判文书送达村组社区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4次。推动庭审公开,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等旁听案件6件。20xx年8月28日,院长开庭审理了湘永煤业集团原财务部长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县纪委组织近200名科级干部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法庭办公生活条件,建设“居家式”法庭,法庭干警做到了工作日全员驻庭、节假日专人驻庭。人民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台账、人民陪审台账、文书上网台账、文书送达台账,并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由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受理案件1101件,审结1049件,其中巡回办案445件,调解结案43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件,参与调解231件,协助执行153件。鲤鱼塘法庭负责人李晓良同志的先进事迹被《法制周报》长篇报道。我院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7]建设,建成警务指挥中心、数字法院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立案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3个科技法庭、1个户外led显示屏,配齐档案电子化设备,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配备执法记录仪。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诉讼安全建设。落实最高法院相关要求,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区隔离,配齐安检、监控等设施。新增12名辅警,除院机关配强安保力量外,人民法庭也派驻1名以上法警。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加强审判区的安全管理,通过安检收缴违禁物品8件,法警全天候定时巡查、动态监测,有效管控了突发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院,不断优化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县委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性,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在县委的领导下独立公正司法。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院长带头讲党课,组织干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目;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5次、学习研讨会13次,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每月举行1次升旗仪式,激发干警使命感;举办“道德讲堂”3期,深入学习邹碧华、钟江武、曾宪国及身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凝聚道德正能量。

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银都司法讲堂”9次、“读书沙龙”1次、书记员培训1次、远程视频培训25次,选送43人培训学习。继续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观摩指导62次。开展“庭审、文书大比武”、“书记员技能竞赛”、“办案之星”评比活动,张臣晖、罗丽桃、李琳等法官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调研和学术征文活动,2篇论文获国家级奖励,3篇获省级奖励,连续第4年承担省级重点调研课题,课题《从孤立到协同:系统理论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挑战与回应》获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xx年年会第一届“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一等奖。

改进司法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在全院明察暗访54次,13名干警因迟到早退、未挂工作牌等被通报批评。强化人民监督工作,办理投诉28件,发放廉政监督卡2820份,回访当事人621人次。推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对27名干警进行廉政谈话,院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进行1次日常廉政、勤政谈话。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事项11件,及时进行调查、督办和回复。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退出等工作。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反映的相关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邀请代表旁听庭审55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次,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短信10条,召开代表座谈会2次,收集意见建议56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听取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协商意见。全力支持县政协派驻县人民法院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配合开展视察调研,邀请参加庭审旁听。落实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联系日制度。

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召开恳谈会6次,回复群众网上留言7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20xx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09.4件,有5名法官结案超200件,最多的结案283件,尽管如此,仍有405件案件未结,广大法官“5+2”、“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二是审判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办案任务加重的情况下,有的案件办理时间过长,有的法官办案质量有所下降。三是司法环境有待优化。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增多,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诉讼秩序。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采取闹访、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法院或法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四是诉讼服务工作有待改进。诉讼引导、法官约见、律师阅卷、诉调对接等工作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五是法官流失、断层等问题突出。部分资深法官或不愿在一线办案,或选择提前退休,20xx年有2名庭长和1名副庭长申请提前退休。青年法官“招不来、留不住”,20xx年只招录到4人,在职的又有3人通过考试调离。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证法律实施为第一责任,以推进司法改革为第一动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努力做到“六新”:

一是公正司法要有新建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8],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扩大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和民商事案件类型化审判适用范围,加强类案指导,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促进审判效率提升。深化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主动对接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与严格依法审判、公正裁判的法律规定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永兴”建设。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等民商事案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化解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共享发展。继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打造金融安全区。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助力“诚信永兴”建设。

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发挥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诉讼的重要作用。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9]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好巡回办案,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工作。

四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放权与管理的关系。按照党委及上级法院部署,有序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实现轻刑快判。推动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化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继续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

五是队伍素质要有新提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审务督察,坚决惩治司法不公、不廉行为。完善司法业绩评价机制,激励司法权高效行使。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法官司法能力。

六是接受监督要有新成效。进一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贯彻人大有关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实现永兴“十三五”规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院长委托,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主线,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坚持科技强院、公信立院,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改革创新,实干争先,为促进郧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20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53件,审结2862件,结案率94%,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不断提高。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4件194人。其中判处以上有期徒刑1件1人,3年以上10年以下9件9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25件26人。准予公诉机关撤诉的1件5人,准予自诉人撤诉的1件1人。充分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县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严重刑事犯罪及盗窃、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17件,判处罪犯137人。依法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5件6人。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过失、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判后回访工作,对判处缓刑后,不接受社区矫正的3件3人依法撤销了缓刑,并予以收监。

——加强民商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83件。继续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途径解决纠纷。民商事案件结案中,判决489件,调解633件,撤诉341件,以其他方式结案220件,调撤率为71%,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坚持建设性执法,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婚姻家庭纠纷、侵权纠纷、相邻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注重做好调解稳控工作。审理好各类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为维护郧西大局平稳发挥了职能作用。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件,其中经协调原告撤诉12件、判决驳回起诉4件,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6件,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2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4件。在审判中,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陈某诉某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责令某局六十日内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反响很好;积极开展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共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9件,裁定准予执行109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7件,为国土、城管、计生等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共执结各类案件870件,执结总标的为3500余万元。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重点提升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积极运用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隐匿财产、长期逃避债务等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执行信息网上公开曝光428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司法拘留86人。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我院在全国20家银行对被执行人900余万元存款进行了查控,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确保权利人的权益能及时兑现。如刘某等13名申请执行人与鑫成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中,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对其财产进行了查控、划拨,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00余万元。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运用信息化手段,从立案、开庭到结案、归档,对案件的每个节点实行跟踪监管,共发出审判管理专项通报34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信息化应用大比武活动,有效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应用科技水平;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共评查各类案件1178件,发出案件评查通报37期,开展了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对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及涉企案件开展了专项评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受理案件10件,审结8件。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上升。

——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畅通信访入口,疏通信访出口,实行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从源头上控制增量,减少存量。运用科技化手段,实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让信访人就地表达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644人次,其中院长接待来访63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24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6件次,协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处理重大信访47件,信访立案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同时办结了省委第四巡视组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86件,没有因涉诉信访工作处理不当导致其他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司法能力。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坚持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开设“夜学班”、“周末班”,保证学习全覆盖,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全年共集中组织学习25场次,选送37人次参加了国家、省、市、县党校、法官进修学院的理论和专业培训。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先后开展了“五四”登山比赛、“七.一”建党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双十星”争创、“党员服务日”、“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演讲比赛及20xx年度“最美法官”评选等活动,传递了正能量。

——强化两个责任,推进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强化“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继续坚持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末位淘汰制度。出台了《郧西县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十个严禁》和《郧西县人民法院十个一律停职审查》规定,进一步强化车辆、财物管理,坚持“三公”经费一季度一公开。进一步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全年共廉政约谈14次34人。加大监察督查工作力度,全年实行明查暗访21次,给予诫勉谈话10次10人,给予停职检查2人,通报批评2人。

——推进体制改革,优化职权配置。根据上级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自20xx年开始,目前人、财、物已上挂省法院管理,法院40名符合条件的法官参加了全省入额法官资格考试、考核。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正在稳妥推进。做到了队伍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

三、加强基础建设,推进司法公开。

——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司法保障。先后建成了5个标准化科技法庭、1个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1个远程信访接待室和驻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建成了上联省法院、下至基层法庭的专线视频应用和数据交换的专网,逐步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法院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

——建设三大平台,推进阳光司法。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新受理案件全部同步录入案件信息,扩大了公开的效果。推进裁判文书公开,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932件,公开率达98%。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可随时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陪率达90%以上。

四、强化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

——完善服务平台,践行司法为民。对诉讼服务中心和科技法庭进行提档升级,实现诉讼咨询、信访接待、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快捷高效服务。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5余万元。对57名家庭确有困难,被执行人被判刑、下落不明和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申请人,报省、市、县给予司法救助56万余元。继槐树巡回法庭成立之后,又增设了六郎巡回法庭,方便了偏远山区群众诉讼,减少了当地政府工作压力。

——参与综合治理,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六城联创”、计划生育、法治郧西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进万家访民情保平安促发展”暨“春季严打”活动,通过对柯某等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一案的14名被告人在法院审判,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建设性执法活动,法院组成专班到10家企业调研,为他们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帮助。刘某在红庙村与王家坪村交界处非法占地4000余平方米用于制造和堆放水泥预制品、陈某兄弟二人在下北隅村占地近6000平方米建鱼塘和种植树木,严重影响了工业园区企业的建设和生产,法院及时裁决,快速执行,支持了企业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及法治郧西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雷锋精神宣传月、党员服务日、12.4宪法宣传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在国家、省、市、县各类媒体共发表有价值文章308篇,举办法制宣传节目并在市电视台《夜读案卷》和县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中播放。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未出现因网络舆情给法院和地方工作造成被动的负面影响。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县委和县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把监督视为支持和动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结率100%。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执行。高度重视政协和社会的民主监督,调整了和充实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开展活动,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去年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在六郎乡设巡回法庭,我院高度重视,将此建议列入20xx年法院工作议程,于5月上旬在六郎乡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巡回法庭。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先后有10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绩和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法官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经济下行,社会矛盾突出,群体性案件增多,办理难度不断加大;三是司法为民的举措创新、落实不够,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处在过渡期,问题和矛盾不断凸现;五是个别干警违纪行为偶有发生,有损整体形象。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六、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好司法职责,进一步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公平正义,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化司法为民,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化解矛盾、调节关系、弘扬法治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升级便民服务新体系,强化巡回审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真正让群众诉讼更方便、快捷、更舒心、顺心。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保障公正司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改革、学习、工作三不误。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司法,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从严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高标准,构建有效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做到“三个从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惩处)和“三个及时”(对社会或当事人反映干警不勤不廉等问题要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服务工作大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向县委报告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工作大局,为辖区的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认真落实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依靠监督和支持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有位次。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面对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会和“两会”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郧西的美好明天添砖加瓦,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五

1999。

年以来,连续。

10。

年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发生,开创了法院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标杆作用。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上林县法院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法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强化院庭领导的管理职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三到位”。

该院党组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为全院干警做出了好的榜样。与此同时,全面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年初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与全院队伍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措施,注重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地位,增强监督的效果,在全院形成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责任到位。

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分解到每一位分管领导,落实到庭、科、室、队的每一位法官。强调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审判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党组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单独部署,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中层干部就个人工作述廉、就部门工作述职。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纪律作风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全面履行职责。配备了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给予纪检监察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工作支持。

三、加强教育筑牢反腐拒变的坚实防线。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是基础。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加强以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为重点的“三抓”教育。

1

抓好思想教育。

认真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区高院、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干警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公正执法意识,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同时,用“五个严禁”严格要求干警,并要求全体干警要妥善安排好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另外坚持每周一次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筑牢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

抓纪律教育。

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严禁”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讨论活动,进行党纪条规知识的书面测试,积极开展坚决禁止“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3

抓示范教育。

四、完善机制加大党风廉政管理力度。

该院按照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的要求,近年来,构建起一套较为科学、系统、严密、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并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创新,党风廉政管理力度也得到了不断地加强,保证了审判队伍的纯洁。

1

完善党组民主生活制度。

深入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民生集中制原则。凡遇法院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树立了领导的率先垂范形象。

2

在审判管理上,继续推行审务公开制度。

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继续深化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和裁判文书改革,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案件质量考评、法官业绩考评、审执限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和案件报结规定等审判管理制度,增强审务活动的公正性,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三是在行政管理上,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完善制度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全年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评价法官、法官助理及其他各类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作为干部晋升晋级的依据。每年对履行“一岗双责”成绩显著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增强部门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五、强化监督打造防范司法腐败的透明环境。

我院着力在创新内外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增强了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在内部监督中,做到审监庭案件质量评查与纪检监察部门来信来访线索访查相结合。

一方面,审监庭每月对全院所有审结、执结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评查,逐卷打分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件评查总结会,对问题案件进行讲评,有效提升审判人员对案件质量的重视,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水平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注意从纪律作风检查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诉必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纪检部门还负责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评查工作对查办工作中发现的轻微违纪或工作作风等问题,及时开展诫免谈话,防微杜渐

2

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置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及时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对党委的监督事项,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依法办理,按时反馈办理结果注重与人大、政协、纪委、检察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转办投诉信件的调查结果,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一些被诬告、错告的法官,及时予以澄清,保护法官合法权益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主动争取来自外部的监督和支持

2009。

年,我院继续开展“百案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10。

多人次来旁听庭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合法规范有序的庭审规程,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3

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并向每位家属发放廉政公开信。

要求家属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当好廉内助,常吹“廉洁风”,常打“预防针”,常敲“警世钟”,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配合党组做好廉洁勤政工作,及时与领导互通情况,共同监督,切实把好勤政廉政关。

六、创新形式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培育崇廉尚廉司法环境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的拓展和延伸,是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为了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该院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该院将一些廉政格言警句和规定张贴在法院醒目处;召开廉政文化进家庭座谈会,发放致干警家属一封信,邀请法院干警家属共同参与法院廉政建设;开展“贤内助”、“廉内助”和“文明家庭”创建评比活动;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优秀裁判文书制作者予以表彰,并配上点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批判,对有差错的法律文书予以通报;设立了传统教育室、图书室等设施,以法院老前辈的优秀事迹来教育广大干警应该珍惜当前的机会,为大家提供优越的学习工作环境,激励大家努力工作,争创一流成绩。同时,通过定作警句格言台历、利用局域网宣传廉政教育片,建造立体的廉政文化环境,对干警进行潜移默化的廉政文化教育,使干警每天受到廉政提醒和教育。此外,经常开展勤政廉政为主题的文体活动,陶冶了干警的情操,展现了机关良好精神风貌,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增强了法院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多年来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今年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院干警综合素质得较大提升的同时,个个奋勇争先,形成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队伍。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六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建瓯市人民法院向会汇报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会的依法监督下,在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建瓯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不断加大执行案件工作力度。特别是年以来,法院顺应时代潮流,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中心五系统”,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问题,执行工作的方式和理念都产生了巨大变化。

一、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院现有执行干警12人,占全院总人数的12%,考虑到执行工作的特殊性,20以来先后充实5名年轻干警进入执行队伍,使平均年龄由40岁下降到36岁,提高了执行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2012年至今,受理民事执行案件4335件,结案3865件,执结率89.15%,执行标的7.11亿元,其中执行和解63件,占1.6%,自动履行1268件,占32.8%,强制措施结案的1058件,占27.4%,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1471件,占38%。累计查封、冻结、划拨1321件次,拘留59人次,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6件6人,各项审判指标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加大执行力度,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自觉把执行工作融入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强化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三年来,陆续开展以“执行宣传月、执行规范化”等为主题的执行专项行动6次,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共执结案件649件,执结标的3271.6万元。二是加强民生案件执行。在执行工作中始终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理念,依法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共执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152件,为事故当事人追回赔偿款696.2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工资369.2万元。三是稳妥执行涉及敏感性和群体性案件。妥善处置近期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执行系列案件,对存在发展潜力的企业,灵活采取保全措施,放水养鱼;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不良企业,依法查封、拍卖资产,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妥善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将党委、人大、上级法院批转、督办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三年来共办理上级法院、人大、信访局转来的涉执信访案件督办函47件。如,刘华钦申请执行的刑附民赔偿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忠华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本人长期服刑,使在车祸中造成二级伤残的申请人生活陷入困境。我院收到人大信访转办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林权等财产线索再次进行调查,仍未发现可执行财产,考虑到申请人实际情况,我院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帮助其渡过难关。五是强化司法救助。如前所述,不少申请人生活困窘,而执行又陷入僵局,我院从人文主义出发,累计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3.2万元。

(二)推进执行信息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执行模式变革的力量源泉。我院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协调,攻坚克难,建成了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以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短信互动、集约执行、案件管理五大系统为主体的执行信息化体系。

构建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一体化整体运作。2013年9月,执行指挥中心成立,并与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同时指挥中心通过五大系统将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系统、协助执行单位连接起来,形成内部与外部联动,纵向与横向协同,终端与终端交互的执行工作体系。

健全网络查控系统,做到点对点无缝直通。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法院与3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国土、工商等联动单位实现了网络对接,实现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个人信息的查询、预警和控制。一是启动快。设置立案即查功能,新收执行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部门,无须人工发起,系统即自动提起一次网络查询。二是时间短,查控银行存款反应时间在30分钟内,少则1分钟,查控工商股权在30分钟之内。三是费用低,借助人民银行的金融城域网与金融机构实现网络链接,依托政务内网与联动单位实现网络对接,即方便快捷又降低费用。目前,我院已通过点对点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万余次,涉及被执行人1820人,冻结、划拨银行存款1552.6万元,查询房产788处,土地1629宗,车辆3340辆。去年5月起,我院还与淘宝网合作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累计拍出资产14件,成交金额1679.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3.9万元。

健全失信惩戒系统,敞开曝光台联动威慑。信用体系建设是执行问题的根本,针对被执行人失信赖账问题,主动对接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惩戒网络,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一是全领域公开,不仅在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和户外媒体等,全领域、全方位、立体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是全范围纳入,坚持“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对应纳入名单库的被执行人一律予以公布,对不纳入的严格审批,确保公开公正。三是全方位惩戒。汇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收到重重限制。截至目前,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12人,198名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履行判决。

健全短信互动系统,依托12368公开透明。针对过去执行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构建12368执行短信互动服务系统,设置节点自动告知、开放公开查询、层级督促交办、分步预警提示五大功能,将信息公开、财产举报、咨询传递合而为一。一是全程留痕,对执行立案到结案各节点信息进行自动收集、记载,形成执行日志,做到有迹可查。二是全程公开,自动向当事人发送执行动态信息,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短信查询、咨询案件进展,举报财产线索、进行投诉建议等。三是全程互动。实时将当事人咨询、举报转发给办案法官,并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目前,已向当事人发送短信1.41万条,接到咨询和财产线索129条,回复沟通率100%。

健全集约执行系统,借助千里眼高效运转。跨区域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也是执行信息化建设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通过远程视频调度系统和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跨区域协作实现了网络化和即时化。一是实时跟踪。借助执行外勤单兵系统,对执行全过程和现场取证、听证、送达等进行同步录像,实时传回实现远程指挥。二是快速反应。执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可以启动随身报警按钮,指挥中心指挥就近法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跨域协作。将全案委托改为事项委托,实现网上办理边控手续和跨域执行审批等。12月,接到远程视频调度系统指令,明溪法院一被执行人邱某在建瓯出现,我院立即出动干警对入住建瓯市某招待所的被执行人邱某实施控制、拘留,并于随后完成与明溪法院交接工作,避免了因异地执行周期长,造成被执行人再次隐匿。

健全案件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指导审判。针对执行案件信息不完备、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对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进行优化。一是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保证执行结案信息录入的真实性。二是新案、旧案分离,20后的新收案件纳入司法管理系统,加强流程和节点控制,年未执结案件纳入旧案管理系统,由专门人员持续跟踪、滚动查询,确保有财产案件及时结案。三是加强数据分析,发挥大数据在动态研判、决策参考、服务群众、保障权益方面的作用。

通过执行信息化建设,破解执行难工作从“治标”转向“治本”,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一是提高了办案质效,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执行人员从来回奔波中解放出来,实现了智能、精细、高效执行。二是节约司法资源,由人力为主变为一键到位,通过网络查控、集约执行等措施,让数据多跑腿、让法官少跑腿。三是规范执行行为,将被动公开变为自动发送,有效防止消极执行、随意执行、选择性执行。四是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失信被执行人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是提升司法公信,涉执信访和进京访的比例逐步下降。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执行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执行难”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案件执行工作无法开展,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比较突出。二是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群体性执行案件仍然较多,融资对象往往是一般群众的生活积蓄,影响社会稳定。三是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造成被执行人查找难,增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四是强制执行立法滞后,法律规定分散不统一,不易操作,强制力度不够,在追究拒执罪方面效果不明显。五是少数群众在经济活动中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强,把经营交易风险带来的“执行不能”归咎于“执行不力”,到处“反映情况”,对执行人员正常履职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

从法院内部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法院执行人员占总人数12%,距离省法院要求的15%还有差距,执行一线办案干警仅8人,其中审判人员4人,法警4人,办案力量比较薄弱。近三年,人均每年办案127件,出差36次,最多的干警年办案261件。二是思想负担重,执行工作既要尽快实现债权,又要依法维护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执行行为风险较大,加之不少当事人随意信访,给执行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三是司法改革顾虑较多。当前司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推行法官员额制,不少执行干警担心执行岗位进不了法官序列,思想上有顾虑,队伍中存在不稳定情绪,或多或少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尽管当前执行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但我院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此次会议审议执行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立足自身挖潜力,努力使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用足、用活扣押、查封、冻结、划拨、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不让逃债得逞。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要实行财产申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不断加大执行的威慑力。对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协调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与房产、林业、劳动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年内升级与房产、国土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查控自动反馈功能,并将林权、社保纳入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率和威慑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整合社会各界协助执行的力量,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三是依靠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对于复杂疑难的重点、难点执行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以取得支持。通过定期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法院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履行本次会主任会议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七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扫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八

开学初,市教委就义务教育阶段提出了十项规定和召开了视频会议,紧接着县教委召开了减负提质的推进会,结合县教委的《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我校结合“实施方案”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校接到减负提质文件后,及时召开学校行政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以校长潘体华为组长的“忠县三汇中学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安排了学校“减负提质”工作。

我校“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减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导处,由欧云文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减负工作。

通过会议和学习,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了“减负提质”的具体要求,认识“减负提质”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从而统一了思想。

1.把握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教务处严格按照市教委的课时计划,做到了“四有四没有”:有按标准课时开课,没有随意增减课时;有按课标设置开课,没有随意增减科目;有按课标要求教学,没有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有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没有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二是严格控制补课。严禁教师利用寒暑假、公休日和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补课,不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但要求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能进行个别辅导,有具体的帮教措施,不歧视,不排斥。

三是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难度。年级不得组织月考,初中各年级每学期有两次考试及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可以组织每单元的知识性检测考试;每次考试的难度不得超过课程标准,主要以基础题为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是严格学生的休息时间和锻炼时间。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教师不得提前或延后上下课,午休时间不得让学生做作业或看书,保证每天的.睡眠时间超过9小时。积极开展每天的早操、课间操和每周4节的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2.突出一个重点:严格控制学生课后作业量。七八年级每天的课后作业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九年级每天的课后作业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每次放假期间给学生布置适当的作业。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提高作业批改质量。

3、加强三个管理:一是对教辅资料的管理,初中各年级的教辅资料由教委和新华书店核定的教辅资料中选择一套,任何教师和年级不得在向学生推荐、购买、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从本质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二是对竞赛的管理。科技竞赛是县科协组织,一直是我校的特色,为此有专人负责,有专人培训,不收任何培训费用。其余学科的竞赛和奥林匹克竞赛学校和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参加,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同时不能把科技竞赛的成绩作为评定三好学生的标准。

三是对考试评价管理。任何考试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更不得以学生成绩安排学生座位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列名次。每次考试的成绩以等级+素质评价进行反馈。

二是均衡对待每位学生。我校一直注重每位学生的发展,对学生以批评教育、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对学生使用不文明语言。严禁对差生进行歧视、冷漠。严禁对差生的作业不认真批改。

1、少数教师思想意识不到位。

2、少数教师教学思想落后,方法老化。

1、加强教师的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教师思想认识。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发展全体学生。

即:“准”——抓准学情、抓准定位。

“精”——精选、精讲、精练、精批。

“活”——教学策略活、教学活动形式活、学习方法活、练习作业活、用活学情、用活班班通辅助教学。

教师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是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前提,更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通过这种“准、精、活”方式,让老师们明确了方向,找准了着力点,把劲使在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上。实现“轻负但照样高质量”目标。

3、狠抓教师基本功,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4、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促进学生和谐发展。

课业负担的减少,给学生腾出了大片大片的发展时空。在属于学生自己的时空里,学生自由地,无拘无束地在玩中学,在游戏中求知,在伙伴的交流中完善自我。

总之,减负不是形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才是真真目的,还教育的本质,让学生能够健康成长。我们将进一步打造高效课堂,把“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一定要让学生充满唯一希望的校园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乐园!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九

改革开放的,农村大批的男劳纷纷外出务工,妇女在家庭生活、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农村发展中的地位日趋。,乡镇妇联工作就显得尤为。

农村产业结构的和农村劳的转移,妇女已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劳已占农村劳的60%,她们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稳定、建设现代新农村的力量。基层妇联组织党和妇女的桥梁纽带,承担着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责,在长期的农村妇女工作中了独特的优势。

帮助农村妇女素质,农村经济的发展。发展要务,妇女素质,以“学文化、学技术、比、比”为主题的“双学双比”活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注重“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建设,现场示范、基地培训、科技接力,为农村妇女的生产发展、科技致富了服务。

扶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贫困地区农村富余女劳的就业。

创建“朝天椒示范基地”产业结构。20xx年妇联在陈村村了以妇女为骨干的朝天椒种植示范基地。八年来基地培训30期,培训妇女5000多人次。仅陈村种植朝天椒由开始的50亩发展到共500多亩。村里80%的妇女朝天椒的种植管理工作。向周边村辐射种植,现已有3个村发展到朝天椒示范种植基地,总面积达5000多亩。的支柱产业,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

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和谐家庭创评机制,农村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构建和谐家庭、营造生态庭院”、“美德在农家”、争当“五好文明家庭”农村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推广普及现代教育理念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让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走进千家万户,农村妇家庭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从情况来看,年基层妇女工作了不少的,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不容的问题。

工作难。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分管工作中的一项,而妇女工作没有量化的指标和要求,不纳入考核管理,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党政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边缘化”状态;情况级妇代会中。基层妇联组织虽已健全,但主要任务是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的中心工作,性地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搞文体活动,或是乡村妇女几次学习和培训,调解家庭邻里纠纷,活动的规模小,内容也较为单一,难以调动妇女的性。

兼职过多,职能难。乡镇妇联主席兼两职的几乎80%。不同程度地了妇女工作的。乡镇妇联归党政办公室,而党政办公室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重,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妇联机构形同虚设。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两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多项繁琐的工作,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乡镇干部各自包点,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在中心工作之余干,又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工作有机起来,妇女工作不。,村级妇代会主任主要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

工作经费无保障。乡镇妇联要在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服务,条件,都需要有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更没有保障此项开支的硬性措施和规定,活动时向专题申请活动经费,这就对基层妇联工作的约束和被动,自主地工作。缺少专项工作经费,活动和培训的,使妇女工作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无培训的。妇联干部在工作中,经费无保障,产生畏难、抵触情绪,阻碍了妇联工作的发展。

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在“建”,关键在“带”。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一起,要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议事日程,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自然会思考、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下的“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的服务。要多渠道、多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工资待遇,或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要营造男女平国策的宣传。要各级党政对男女平国策的认识,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内容,使各级党政干部是高层干部培训,从和行动上,以便在工作中对妇女工作的和支持。

要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与党校、组织,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的培训计划,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干所占的比例或举办的乡镇妇干培训班,并条件,组织妇干参加妇统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干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兼职的优势,工作。

对妇联工作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历来是工作的主要方法,工作的手段。要对基层妇联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工作考核,规定硬指标,严措施,“软”工作“硬”考核。

要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妇女工作放到建设新农村中去把握,把工作定位到发展城乡经济,引导城乡妇女增收致富,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着眼于农村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上想办法、做文章,将城乡妇女工作对接和有机地融合,构建“城乡互动、统筹发展、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基层妇联工作迈上新的。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十

今年以来,我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减负办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减负办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企业、优化环境,全面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今年以来,企业减负各方面工作顺利开展,逐步推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工作责任制。

县委、县政府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为我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员单位增加到23个。增加三名人大、政协委员作为企业减负监督员,企业减负监测点增加到15个,并制定下发了企业负担监测点的工作制度要求。同时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与县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对接联系,明确分管领导、健全减负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联络人员。通过召开县减负办成员会议,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服务企业效力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

县委县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工作效力和效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1.打造透明开放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坚决抵制铺张浪费问题。二是加大阳光政务建设力度。一是加大阳光政务建设力度。整合全县部门和有关单位设立的服务、投诉、监督类热线电话,统一整合纳入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一号受理,一网服务,提高效率。三是加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坚持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涉企负担、公路“三乱”、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全面规范涉企收费。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向社会公开收费单位、项目、标准、依据和范围(对象)。五是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建立“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对县级(含县级)以下各部门的常规检查实行总量控制,鼓励多部门实行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实现共享。

2.营造公开公平的商务环境。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按照管办分离、依法监督、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委两办一中心”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决策、监督、管理、操作”职能,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配置的效率和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发改、工商、税务、银行、司法、人社、卫生、住建、安监、质监、药监等部门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公共信用数据库,推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快培育和规范中介市场。大力引进一批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有利于我县发展的行业中介机构,加强市场竞争,培育品牌中介。同时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完善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和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中介机构行业守法经营、行业自律,营造规范有序的中介市场环境。

3.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推行重大事项领导帮办制。投资额在亿元以上或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分别由县、部门(乡镇)领导全程联系,并组建相应的服务团队,把推进、服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帮助协调解决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二是全面加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县、乡镇、村三级联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现有网络系统为桥梁的便民服务网络,推行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和网上预审机制,逐步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乡)”目标。运用网络技术从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数据共享、效能监督等方面对乡镇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规范,提高办事效率。

(三)多措并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的同时,多措并举,狠抓企业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完善检查机制,重点监管涉企收费。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在“三年活动”中,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把完善价格监督网络作为服务企业、规范涉企收费的主要抓手,认真抓好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召开了企业价格监督工作会议,调整了义务监督员队伍,落实了涉企收费登记卡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安排布置了涉企收费调研课题,并在此基础上,以涉企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组织监督员开展检查。此外,为了提高自身监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我局还强化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值守和查办,采取“化钱买意见”的方式,公开征集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价格举报投诉启动了办结机制。强化了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一是对县办证中心和各乡镇、村的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了跟踪检查,共检查21个部门和12个乡镇(开发区)。二是对县政府出台的“开发区零规费、中介服务减半收费政策”开展了重点检查。三是突出重点,对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涉企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外商投资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四是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检查,特别是和行政审批关联度高的服务收费加大了监管力度。

2.以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优化行政审批制度。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制定了《德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要求,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前置条件、审批层级的“四减少”为核心内容,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等工作。二是完善“七联审批”服务模式。年初在全县各乡镇发放了《计划于20xx年实施专项验收、图审、测绘企业统计表》,由各乡镇进行统计,根据统计情况逐个对接,拓展服务涉及面,化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大了“七联审批”服务企业的受惠面。不定期召开了联合预评会议25次;为多家企业施工图进行了联合图审服务;为县内重大项目办理了提前介入,联合验收提前服务,为企业早落地、早开工、早产出奠定了基础。

3.进一步落实社保惠企政策。

一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我县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20xx]15号)文件,将支出项目从十三项调整为七项,做好了资金测算,明确了一些培训补贴及社保补贴标准,并加以引导,力促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应享尽享。二是落实“三补贴”政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20xx年度“三补贴”政策。三是落实福利企业残疾人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德民[20xx]7号文件精神,规范申报、核定流程。

4.抓好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收费减免。

今年继续加大减免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收费减免,如县行政中心部门窗口继续降低行政收费标准,其中气象窗口涉及三个服务事项;人保窗口降低两项收费标准;统计窗口降低一项收费标准。据行政中心办证服务系统收费减免统计,20xx年度共有四个窗口降低行政收费标准,其中气象窗口涉及三个服务事项: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收费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40%、30%、30%;人保窗口涉及二个服务事项:50cc-250cc摩托车、代收代缴车船税,收费标准从120降至60元;50cc以下摩托车、代收代缴车船税,收费标准从80元降至60元;统计窗口涉及一个服务事项:代收书费款从局本部收取纳入到“中心”窗口收取。据“中心”办证服务系统收费减免统计,20xx年年度共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7669.6万元,在德清县各开发区实施零规费的政策,共减免相关费用140.13万元。

5.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服务经济水平。我县税务部门坚持“服务从心开始,满意从我做起”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一是完善纳税服务机制。推行对纳税人新出台税收政策公示、宣传辅导、跟踪调研“三同步”做法。深入开展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跟踪式税收服务专项活动,深入企业收集服务需求,召开政策宣讲会。二是拓展纳税服务平台。加大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为主体内容的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步伐,积极争创“标准示范办税服务厅”。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抄报税、网络开票。

6.加大金融让利,优化金融服务。

在我县整体银行信贷资金市场价格低于长兴、安吉等地的基础上,近年来,我县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用工程”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让利措施,加大让利幅度。一是实行低利率定价,确保企业承受能力。我县金融机构充分考虑企业承受能力从严掌握利率上浮。据了解,以抵押类银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为例,今年来该类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30%左右,同比少上浮15个百分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和信用状况较好但暂时有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尽量少上浮或不上浮。二是严格规范吸存及各项收费,杜绝变相提高利率。为避免通过产品搭售,要求企业留存存款资金或向其转移吸存成本等方式增加企业实际综合贷款费率,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严格执行“不搭售理财、基金、保险等产品,不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不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强迫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服务及收费”的“四不”要求,对合约中明确免费的服务项目,规定不得在变更合约前直接收费或单方面变更合约收费。

(四)继续开展特色主题活动。

1.深化“阳光工程”建设。

县纪委、监查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开展“阳光工程”行动,落实减负政策。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涉企收费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和“阳光工程网”平台建设等方式,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在上级统一领导下,以建设“阳光德清”为引领,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强化监督制约为重点,以电子政务为平台,以电子监察为手段,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做到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工作机制,为加快实现德清新崛起提供保障。

2.深入开展护企行动,巩固治理“三乱”成果。

公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上级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公安机关反电话、短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侦办各类涉企经济案件11起,抓获5人;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追回赃款21万元;同时继续深化打黑除恶工作,已打掉恶势力团伙4个,抓获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58人,破获涉恶类案件32起。县交通运输局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强管理、强规范、强素质、强基础”为主题,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办案程序的规范化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对客运市场、货运市场、出租车市场和非机动车市场的监管力度。健全联合执法工作,通过联合公安部门执法,集中治理等举措,开展打击“黑车”和超限超载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管理。配合县矿山整治办公室加强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以超限矿车整治,港区码头的管理为主要抓手,强化矿山综合治理。开展了深入隐患排查、深化“打非治违”等活动,共组织检查企业(船舶)35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178人次,查处非法违法行为150处,确保交通运输企业及个私业主生产安全平稳。

3.开展“三项评议”活动。

即千人评议机关(单位)、千人评议乡镇部门正职领导、为民涉企重点中层岗位评议三项活动。印发《20xx年度“三项评议”活动方案》,从大局意识和社会影响、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等各方面接受群众、社会、企业监督。同时开展服务承诺进企业活动,要求各涉企单位根据涉企工作的紧密度,将涉企服务承诺、优惠政策、帮扶措施等印发到企业,并通过走访、座谈等活动,征询企业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管理工作中,个别工作人员身上出现的态度推诿消极的现象,严肃查处。

20xx年,我县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抓企业减负工作开展。

一是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机构改革。以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为契机,对全县涉及审批环节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改革,出台关于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培育中介组织,打破垄断、鼓励中介机构公平竞争发展。

二是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流程,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核准类、政府性投资)的类别分备案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等相关阶段制订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三是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县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严防搭车收费,积极探索“一窗式”收费的服务新模式,创新审批服务新方式,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是完善涉企收费监测点功能,及时关注企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在服务企业的工作方法上有所创新,在工作实效上有所突破,在理论思考上有所提高。

五是加强涉企收费审计、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收费管理。密切与企业的联系沟通,提高政府办事效能,加强中介机构收费管理。

六、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从融资、交易、创新、培训等方面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实现政府、企业和中介机构之间良性互动,达到多方共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好为企业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德清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一

油建公司于20xx年重组改制后,作为三级单位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发生了一些变化,劳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也随之有所改变,现将近年来在基层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以及加强基层建设的对策与措施汇报如下:

1、目前实行的局、公司、分公司三级管理模式,从运行中存在着重复管理的现象,大工程(国家级重点工程)大项目(公司项目部)适合集中管理模式,小工程(川渝地区分散项目)小项目(各分公司项目部)适合分散管理,介于二者之间的中型工程管理中,出现了两级项目部管理模式。施工单位分摊管理费较高,管理人员与作业队工人数不成比例,导致工程成本费用增大,建议实行一级项目部管理,减少工程直接成本。

2、在管理体制方面,可以从三级管理模式减少为二级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集中使用,除生产经营,工程管理、技术技安部门外,采用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由劳动人事部门动态管理,外揽工程任务由公司级管理单位对外联系,签订工程合同,负责劳动人事管理,资金集中使用管理等,各基层单位负责基地生活管理,作业队施工前的物资装备工作,以利于管理和作业层操作。

3、在运行机制方面,仍然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职责不到位,奖惩不分明现象。20xx年机构调整以后,机关人员减少,后辅人员仍然没有减少。作为基层领导要考虑企业效益的同时,又要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工作。在安排上线人员的同时,兼顾不能上线人员的工作安排,导致人员过剩,工作效率低。而工程施工中又紧缺管理人才和技术工人。建议在后辅单位人员中进行转岗培训,对外培训短期合同制技术工人,实行劳动资源动态管理,以适应当前油气田建设发展需要。

4、在产权结构方面,加大对局处二级结构管理。以局级为法人代表,处级为模拟法人代表,对外承揽工程项目。现行的各三级单位在川渝地区各自承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建设项目,给管理上和操作上带来不协调。公司应根据各三级单位的综合施工能力安排工程招投标走向和施工项目定位,统一协调全公司的工程任务和施工力量。加大对施工设备的更新,多购置油建主打施工设备,少购置非生产用设备,保证固定资产逐年上升。

1、当前运行的劳动工资制度在20xx年“五定”基础上,将传统的劳动工资制度改为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后,更趋于合理,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管理人员中有职称的年轻同志高于无职称的老同志,作业队一级基层干部转岗到后辅单位后与原岗位工资差别很大,一线工人从工地返回基地后,岗位工资减少幅度较大等,或多或少都影响了部分职工的工作情绪。建议建立效益工资制度,给予工作成绩突出者一定的补偿。

2、当前运行的组织人事制度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变化。在干部的聘用、任免上打破了工人与干部的身份。其待遇也随其身份的改变而改变。这些都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但近几年局内一直没有解决工人岗转到管理岗后的人员招聘问题,致使部分人员的职称得不到解决,工资待遇受到影响。建议凡是在地方人事部门取得国家认可的职称证件的职工,企业又聘任其到相应的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应享受同类职称的工资待遇。

3、当前运行的分配制度对基层建设产生了很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核心管理层高于作业层。二是基层单位一线队种高于后辅单位。从企业深化改革和企业发展的前景看,这些都有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但也存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建议实行核心管理层(单位主要领导)年薪制,后辅单位实行工作效率奖励基金(挂钩奖),增强分配制度的透明度,提高全员的主人翁责任感。

1、新形势下企业主要任务就是生产建设。目的就是实现价值的最大化,盈利才是硬道理。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生产经营活动,理顺干群关系,协调好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对外宣传企业形象,树立企业的品牌效应,提高职工的政治地位,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因此,新形势下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从人的素质抓起。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有一股强有力的精神力量鼓舞士气。当前开展的各项劳动竞赛活动,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等,体现了企业的人性化管理。但仍然存在思想政治与生产经营管理脱节,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一线作业队不够的现象。企业缺乏一种凝聚力,也可以说是职工对企业现状不够了解,企业对形势教育宣传不够。

2、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关键是要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管理中去。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通过党群工作来体现,其中最重要是加强基层作业队的支部建设。目前作业队领导职数少,多数指导员由队长兼任。因此,必须发挥班子成员,支委委员的作用,在安排工作的同时讲形势教育,结合工程施工开展支部工作。加强党群干部的培养、培训工作尤为重要。目前,党群干部较为缺乏,多数基层的专职干部都已人到中年,年轻干部的培养十分重要。政工干部既要会写文章,又要懂生产经营,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岗位。要提倡政工干部到一线调研,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才能把思想政治工作同企业的生产经营融合在一起,确保企业的效益目标的实现。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二

按照《关于报送基层减负工作自查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并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涉及我局20xx年我局整治形式主义减负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1、精简文件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文件印发流程,文件传送以政务协同平台报送为主,控制纸质文件印发,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果断精简,20xx年共计精简类文件25个,实现了精简文件10%的目标。

2、精简会议方面。结合会议提前计划,会前做好充分调查,对参会人员相同、内容相仿的会议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合并召开,统筹安排会议时间和内容,对需要研究的议题集中安排,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杜绝止议而不决,反复开会现象。部分信息或简单的事项,均通过微信群或qq群发布,达到工作传达目的,尽量不召集开会。今年共召开局党组会20次,局务会15次,会议次数较去年减少15%。

1、纸质公文文件的印发还比较多,需进一步精简,特别是还存在各类业务工作函来函往的问题。

2、会议议事的统筹性和计划性还不够,还存在随时、随行、随意开会的现象。

1、严格控制纸质文件,文件传送以电子公文为主;对能通过传真、函件等文字形式解决问题的,不予发文;能单独发文的不联合发文;能以部门联合发文或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文的,严格控制升格发文,引导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2、加强会议的统筹整合,减少或合并召开部署单项工作任务的会议,能以开小会、开短会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大会,解决实际问题;能以电话、传真、函件、网络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或能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建议的,原则上不召开会议。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护学生健康、和谐地发展,认真贯彻《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实行科学减负,做到“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不减质量”以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我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校对“减负”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我校位于霍州市区中心,占地面积约906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316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33个,学生2190人,教职工101人,教师96人。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86人,本科学历53人,小学高级教师33人。

二、“减负”措施经验(一)组织宣传。

1、我校成立“减负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生课业负担的监控,确保“减负”工作的实效性。

2、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强化教学工作管理,落实“减负增效”措施,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做到减负,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师的评优评先考核中。

3、利用校园广播站、家长会、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搞好减负的宣传工作,取得社会、家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减负工作。

4、各个学科组,利用教研活动时间,精心设计课堂练习、精心批改作业、精心辅导困难学生,为减负做好保障。

(二)组织实施。

1、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教学,不准搞突击教学、擅自提前结束新课,不准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内容、拔高或降低教学要求。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科学、音乐、美术等课程,严禁占用这些课时。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和发展纲要》、《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法规、文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搞好校本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搞课外延伸,确保“减负”不减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实行教师集体备课制,实行资源共享,发挥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强大优势,优化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的形象性、直观性、生动性、趣味性。

3、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我校每周上课5天,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不超过4小时20分钟,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科学制定了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和课外活动安排表,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4、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30分钟以内,五、六年级语文、数学学科书面作业控制在一小时以内,其他学科不留书面作业。

教师自主设计作业、合理布臵作业,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倡布臵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

5、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检测。

不公布学生的检测成绩,不以检测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不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

6、严格控制教辅资料。学校或教师不向学生发放未经上级审定和批准的任何书籍、教辅。学校不定期组织检查学生书包,找个别学生谈话,并组织问卷调查,向家长了解相关情况。

7、规范招生办班行为。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不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严格控制班额人数。教师配臵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没有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8、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促进学生和谐发展课业负担的减少,给学生腾出了发展空间。在深化“生本理念”的基础上,学校结合教育发展的实际,通过各种活动及兴趣小组,充分展示学生个性,同时,我们以活动为载体,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机器人大赛、经典诵读比赛、庆“六一”系列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艺术展演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更广泛地关注身边的人和事、关注国家大事,关注世界的发展变化,从而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给他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和更大的展示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建特色学校。

经过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在“减负”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20xx年以来,在科技创新大赛中,先后有266件作品获临汾市表彰,21件作品获省级表彰,教师有80人次荣获临汾市优秀指导奖,连续四年我校均被评为临汾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获科技创新大赛先进集体奖;20xx年荣获临汾市第四届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20xx年至今,我校学生先后有19个代表队参加了第十一届至第十四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山西赛区)联赛,荣获一等奖6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7个的优异成绩。其中,有2个代表队在香港参加了第七届、第八届“创协杯”创意科技机械人大赛,均荣获一等奖,得到社会、家长的一致好评。

三、经验与教训通过开展“减负万里行”自查活动,学校加强了师德建设,树立新型教师行业形象,通过理论学习,技能训练使全体教师掌握现代教育理念与技术,加强了教师的知识积累,开阔教师的视野,提升教师的素养。学校充分发挥了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开展了教师之间的教学观摩、评课交流活动,促进教师间的合作交流,达到资源共享。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活动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有差距。我校在课改、科研等方面还很欠缺,仍需要加大步伐,全面推进课程改革。

四、工作设想通过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我们认识到,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要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总之,减负不仅是一种梦想,更应当是一种真实的现实;减负不仅是一种呼吁,更应当是一种风气。我们一定要让我们的校园成为学生想学、乐学并能在这里健康成长的乐土。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篇十四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加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使学校党组织真正成为富有影响力和凝聚力的坚强战斗堡垒,对于在新时期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实现学校适度超前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由此可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适应新形势,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通过构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无疑是一个重大而又紧迫的课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目前,我乡教育系统设有x个党支部,现有党员x人。

通过召集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调查和走访调研,我乡教育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在近两年来的建设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对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但是也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如有的党务工作者对党务不够熟悉,经费保障、积极性的调动、党员发展等等一些问题也相继暴露。现将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党务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抓深抓实。

我校基层党组织,在理论学习方面重视不够,学习也不够深入,对上级的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往往片面强调教学任务重、业务繁忙、工作量大等客观原因,没有深入探讨主观因素、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上学校领导的调动、教师的经常变动,有部分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来自新任履职,对党务工作业务生疏,不知道从何处下手开展工作;虽然教育总支组织了培训,但是学到的东西毕竟有限,而个人又未能自觉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从而导致在开展党务工作方面缺乏方式方法、缺乏工作创新,往往流于应付上级交给的任务。个别党员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够深入,存在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

2、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组织工作开展和教职工积极性的调动。

在本次调研走访过程中,一些党员谈到基层党组织没有经费保障,无法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这些年来,学校党委开展活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党组织返回的部分党费,支部更没有任何经费。如果行政不能下拨一定的经费,可想而知,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便无法进行。

支部党员人数的不均衡,给支部开展文体、业务竞赛等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支部组织生活的效果也难以保证。此外,在党的基层干部选配方面,则存在着教师党员不愿在支部任职,尤其不愿担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因为能胜任支部书记和委员职务的教师党员,往往也是教学科研骨干,工作忙、压力大,而且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特别是发展党员的任务比较重,加上目前我校在人事政策上未能体现对这一工作量的肯定,致使个别教师不愿担任这些职务。

4、党组织活动内容单调,活动形式缺乏创新。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通过严格的学习制度,保证党员长期受教育;通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减少极少数只交党费不过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的出现;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提高思想,改进不足;通过争先创优,形成争先进、学先进的赶超氛围;通过密切联系师生,反映师生呼声,解决师生困难,进一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保证我乡教育各项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2、积极推进工作创新。

党建工作必须要有新起点,新思考,新站位,必须要体现出党建工作成效的最大化、工作效果的最佳化、工作机制的最优化。

(1)工作要有新突破。

(2)思想要有新境界。

(3)行动要有新思考。

3、加强发展新党员工作。

我校教师和学生思想较为活跃,在党员的教育培养和发展中,对培养对象要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要看教职工和学生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看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看道德品质修养如何,把是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作为吸收入党的主要标准,努力把我校中的优秀人员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

4、做好基层党委目标考核。

新的形势和挑战,不断加强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学校党组织要紧密联系教职工在思想认识和教学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紧密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改革的新发展,紧密结合教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不大壮大党组织的队伍,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才能为创建和谐校园,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永不枯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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