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报告(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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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报告(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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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应该按照逻辑顺序展开论述,确保思路清晰。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份优秀的报告呢?首先,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确保内容针对性强;其次,充分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资料和数据,保证报告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此外,合理安排报告结构和标题,使之逻辑清晰,层次分明;最后,注意报告的语言风格和文笔,力求简明扼要、术语准确、表达流畅。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商业项目,报告都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帮助我们总结和分享所获得的成果。

律师执业报告篇一

时间最公平,最宽容,2014年不管是什么人、不管你经历了什么,时间都让每个人迈过2014年,跨入了2015年。逝去的2014年,对我来说,是悲喜交集的一年。

掐指一算,我从事法律工作已进入了15春秋,随着律师职业执业时间和自己年龄的增长,并没有感觉到从事律师这项职业的轻松,从执业过程中体会到的疑点与难点,更让我感觉所学知识尚浅,包括但不限于理论知识。于我而言,过去的一年,无论是沮丧、忧郁还是快乐,毕竟已经过去,留下的惟有沉思、改过、奋斗。现对我一年的执业情况回顾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国精神,在执业过程中深入贯彻并落实会议精神,严于律己,依法依章办事。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还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随着依法治国的序幕拉开,律师的地位也有望提高,律师将与公、检、法司法机关成为法律的执业共同体,律师也将会交流到司法机关。因此,身为律师,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克服以往自由散漫的坏习惯,克服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执业理念。2014年度律师执业期间,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认真遵守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任何执业违法违规行为。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规范自己的言行,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今后,在执业过程中,更要以《公务员法》和《律师法》、《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2014年,总共办理诉讼案件60件,其中民事案件50件,刑事案件6件,劳动争议案件2件,非诉讼法律业务30件,医疗事故案件2件,法律援助案件2件,代写法律文书150份。在过去的执业过程中,总是力求简单,每受理一桩案件,只是简单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就开始着手办理,没有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在具体分析给委托人后通过笔录的方式让委托人签字确认,以至于后期有个别不讲诚信的委托人翻过来“秋后算帐”,给自己职业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2014年,在总结过去工作失误的情况下,对所接受的每起案件基本上都做了接待笔录,主要记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反映的事实、当事人请求解决的问题以及当事人的期望值,更重要的是明确告知当事人律师对案件的分析,案件可能遇到或面临的问题,以及案件的诉讼风险,都非常清楚地告知当事人,不对案件做任何承诺。这样在受案之前就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到律师虽不承诺任何结果,但会尽心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接待笔录的初衷是让自己的工作细致起来,把接待的每一位当事人的情况记录下来,一方面是为了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也作为接待当事人经验的积累。这样细致认真的作法,不仅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而且接案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口碑越来越好。今后我还会继续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使自己的工作更加细致有序。这一年所承接的案件,数量、难度、金额及当事人人数都较以前大为增加,是自己执业以来最感觉最为疲惫又收获最多、最为欣慰的一年。挑战高难度的案件,敢于尝试,努力攻坚,在更大的压力和考验下,学到了很多,总结并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三、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2014年度,在办理完律师事务所受理的案件同时,兼顾做好法律援助事务,2014年,我踏踏实实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公益活动,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多次为十堰市妇联接访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省中小企业协会举办的“座谈会”、撰写理论研讨文章情况。

根据律师协会的通知,我认认真真完成了“楚天律师培训系统”律师业务培训任务,也利用其它培训学习机会来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另外我还根据省、市律协要求撰写“法律论文要求”,根据执业过程中发现的亮点,我先后撰写了四篇论文都分别获得了省一等将、两个市二等奖两篇文章,主要目的是锻炼自己,也希望能将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今后,还会加大自己知识而拓展力度,力争取得更多的成果。2014年11份,应湖北省中小企业律师顾问团的邀请,作为十堰唯一一位律师,参加了省中小企事业协会组织的“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有幸聆听了各位专家领导及资深律师有深度地讲话,这次座谈会,不仅拓展了自己视野,还为自己今后服务指明了方向。

五、仲裁工作的现状。

2013年度,经十堰仲裁委员会的考核,有幸被聘为“仲裁员”,被聘为仲裁员以来,2014年度,自己参与审理了三件仲裁案件,独任审理了一件,担任首席仲裁员审理案件一件,担任边裁仲裁员参与合议审理的案件一案。三件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仲裁事务于我而言是刚刚涉足,为争取做一名合格的仲裁员,还需要努力学习,不断总结。

六、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考虑欠缺,诉前工作做得不够细心。在律师这个行业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广泛,每天都面临着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案件,因此每天必须要坚持学习,执业经验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提高自身执业能力的基础,执业经验在于自己通过执业而不断的积累所得。在执业过程中,还是无法克服不细致的习惯,如:今年受理的二十多人的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自己对地方政策把握的不精准,一味地从法律的角度去处理此案,导致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自己初始所预定的结果大相径庭。加大了诉讼难度,诉讼之路一波三折。今后,涉及到重大案件,较大在受理前要和当地司法机关先期有个初步的沟通,了解到法院对某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做到知己知彼!

七、新的一年工作打算。

在思想上,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领域里,首先要不断地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其次要认真办理好受托的每一起案件。再者就是要尽力帮扶需受援助的对象;在公益事业方面,积极参与普发宣传,在需要法律帮助的岗位上尽心竭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在理论知识方面,完成各种论文撰写活动,尽量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之上,认真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中国的法律服务行业并不缺少提供服务的律所和律师,但服务质量提高的程度远赶不上数量增多的程度,专业化、精细化以及业务范围的扩大化是行业发展大势。法律服务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大。随着执业年限的增长,自己的执业规划与职业目标越来越清晰,在对各个专业代理事务充分掌握的情况下,有侧重点、有倾向性地对某一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做好法律援助事务,力争成为一名为百姓维权的、让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今年的总结既是对自己执业经历的阶段性总结,也是对自己以后律师执业的一种激励和鞭策!感谢市司法局、市律协、所主任对我工作的引导和支持,感谢全所人员对我的帮助!(湖北献真律师事务所曹贞)。

律师执业报告篇二

一直以来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实习。实习期间,x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等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总结报告。

x律师事务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海纳百川、群星闪耀”理念,广纳各地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精英团队,并在各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往绩。x以满足客户广泛、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x服务遍及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国际贸易、建筑和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信用管理等诸多法律领域,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也是x着力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运作形式包括:为客户设计全套创新独到的法律计划、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参与商务谈判、拟定严谨的法律文件、提供客户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等,并据此为客户争取的商业利益和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x与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司法职能部门以及大学法律系、经济系、其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全国司法界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x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和辅助工作人员队伍,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文字处理设备,以及浓厚的法律人文氛围。x建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收集和更新系统能及时收集和处理海内外各方面的法律和经济资料和数据,定期对中国经济、社会以及司法状况作实证调查研究,并及时处理形成报告,为企业或各类机构提供包括经济和法律在内的决策依据,同时将研究结果不断充实本所律师的知识体系,为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做出坚实保证。

我之所以选择x,是因为x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x的上述成就令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三个月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律师执业报告篇三

建立建全律师民事责任制度,律师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对律师行业的信任度,也有利于律师职业的健康发展。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执业律师职位。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xx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场次,完成法律援助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xx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时光荏苒,光阴如梭,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总结这一年的执业工作,感慨万千。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xx年在市司法局的领导及市律协的指导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业务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一、思想方面:保持航向,勇往直前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求真务实、浩气凛然。在律师执业工作中,贯彻党的新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利益至上、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从社会和-谐角度出发,通过自己的介入,促成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带领本所律师精诚团结、守法自律、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不断推进本所的业务开展、文化建设、战略推进,在实现本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道路上,将本所的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20xx年执业期间,办理了多宗各类案件,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努力承担起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社会责任,严格自律。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隐私。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案件、新情况层出不穷。做为一名职业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

三、奖惩情况:不忘荣誉,激励前行20xx年不仅是我个人取得极大进步的一年,也是*律师事务所极不平凡的一年,开始创造辉煌的一年。我带领本所律师积极开展业务,秉承本所一贯的团队合作精神,取得了累累硕果。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xx年,我所被评为*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三家律所中,我所名列第一。我作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代表进行了发言。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总结过去,展望未来。通过对20xx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我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我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协同本所优秀的律师团队,为泉城乃至本省经济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根据省厅党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共保定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我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水平。

xx年6月27日,在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下,河北亚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集中全所7名律师党员及全体律师,组织“庆七一,人民律师忠于党”的党建活动,并于xx年9月2日、xx年9月19日等多次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社区普通百姓带去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真正做到惠及于民、为民排忧。

二、服务大局、强化责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本着“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立足“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所积极发挥律师队伍作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解决关乎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发展的问题出谋划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7.7”和省政法委“7.20”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所对所辖律师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了严格的报告制度,先由涉案律师向律所领导汇报,再由律师事务所统一上报保定市司法局律管处。另切实坚持集体讨论制定,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的律师辩护代理意见,我所会组织经验丰富、业务精深的律师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律师服务的质量。

国庆期间,由翟向工主任带头并组织亚华律师事务所的在职律师轮流值班,立足于自己的本职工作,耐心解答前来本所咨询群众的疑难法律问题,使群众能够相对舒心的度过“双节”,为保证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社会公信度、诚信度、美誉度也不断提高。

三、关乎民生、心系发展,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我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服务,优质服务,自觉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xx年全年我所律师共办理经济类案件30余起,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数量达13余家,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四、珍视荣誉、恪守本职,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本所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依法办案。我所要求每位执业律师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工作中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要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了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要求执业律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此我所开展了以“诚信为本,取信于民”的活动。通过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我所及全体执业律师自xx年建所以来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享有较高的信誉,工作受到社会有关人士、单位及委托人的好评,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律师执业报告篇四

我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将有幸成为一名光荣的安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的公务员心里十分高兴。现将我这几年的学习、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在学习经历方面,从9月至207月,就读于安阳市实验中学高中部;年9至2014年6月,就读于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法律专业,同时参加北京大学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证书;2014年取得律师资格;2014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在工作经历方面,从2014年10月至2014年2月,在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实习,担任书记员;2014年2月至今,在大沧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律师。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积极要求上进,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拥护党的领导,并于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案件、安阳鑫盛机床公司诉讼案件、安阳超越实业公司境外上市项目等,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在今后的职业规划方面,我立志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一个新人,要多多向老同志学习,和同事搞好关系,同时,也要根据新岗位的需要,不断补充自己的专业知识,在法律方面为局领导出谋划策,当好助手。

当然,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少缺点和不足,如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法律知识理解的不全面等。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高度的自觉性,正确的认识自己,严于剖析自己,从一点一滴做起,努力学习、积极探索,在前进中充实和提高自己,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自己不断的进步,为安监系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将自己所学的理论转化为律师实务,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和所有新律师一样,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在律师事务所接受诉讼和非诉讼业务锻炼,学习办案经验,以及如何拓展市场,规划律师职业,从而展开另一种职场人生。

刚开始,主要的工作是协助老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虽然工作辛苦,但也学会不少实践真知。

一、在受理案件后,协助老师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请老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整理卷宗过程中,从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学到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逐步熟悉。

二、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学校模拟审判一般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实践中的民事审判,在通过程序在化解、调和双方矛盾的同时,也有灵活的一面。

三、在跟随老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比如,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一年的实践,也从中领悟了诸多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职业风险。

四、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常有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实务的转化。

告5。

律师执业报告篇五

岁月流转,不知不觉间,进入团队已经是第4个年头了。4年前,当我第一天坐在办公室里的时候,我的内心是一片忐忑,对未来是比较迷茫的。相信很多律师同仁跟我一样,都曾有过彷徨。今天,尽管我仍然是一个不断需要律师前辈提携与指点的青年律师,但应所里领导的要求,我就自己在这一年里的得与失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事做个总结汇报。

之所以说工作成绩,倒不是因为我取得了什么了不起的成绩,而是一般的工作总结的惯例结构。在我拿到执业证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我所有的业务创收是万元左右,这当中主要包括领导所划拨的创收,剩余小部分是自己单独承办的案子。今年是拿到执业证的第三年,也是第三个完整年度,经初步统计我今年的创收应该是14万多一点。可以说,在创收上自己有了较大程度的进步,也使得我刚出生的儿子不至于落得没有奶粉钱的地步。

首先,这一年里我所办理案件的数量上明显增多了,案件类型上也有所丰富,在闻律师的指导下,我经手办理几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我的实践经验也渐渐丰富起来;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方面,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打交道的技巧。张队长一直教导我们,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每个律师至少需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足不前的。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所里四位合伙人律师对我这样年轻律师的无私帮助,没有他们的无私帮助,像我这样直接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学生,在社会上无疑要经历更多的挫折,走更多的弯路。记得在南京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面试的时候,面试的老师问了我三个问题,你有关系吗?我回答没有。他问我你有背景吗?我还是回答没有。然后他又问,那你有什么?我回答他我有的是热忱,对律师事业的执着。是的,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像我们这些出身农村家庭身上还背着数万元助学贷款没有还清的学子,我们所拥有的似乎只有一片热忱。人们都说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用在我们身上同样如此,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这个平台等于成功的一半。正是因为在震宇震这个平台上,我正一步步实现自己的理想与价值。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如果你今天不认真工作,那么明天你将会努力找工作。”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认真对待,它给了我们尊严,给了我们脸面,更何况我们所从事的每一件事都会关乎到当事人经济利益、人身权益甚至是生命的得与失、增与减。我常会自问,我是否做到了。所以我会经常反思自己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发现过去一年中,我的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1、工作细致程度有待提高。尽管案件办理相对多了,但是有时候也会发现在证据审查及文书书写方面还是存在不够细致的地方,没有做到精益求精。另外,在接待当事人方面,有时候不能很好地拿捏到位。

2、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对于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熟悉程度还是不够,不能做到有问必答,烂熟于心的程度。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要求我们律师也必须及时更新我们的知识,这样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需要。

3、业务结构不合理。虽然今年我的业务创收达到了十几万元,但是仔细分析下来,我自己独立承接办理的案件部分并不多,尚没有占到创收总额的一半。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我所有创收均来自诉讼案件,没有一个非诉方面的。因为业务结构不合理,我们会随时面临断炊的可能,而银行不会可怜你,每月会定期到你的工资卡上搜括一遍。这一点我的感触特别深,当到每个月十日左右的时候,看到账上还没有一个案子的时候,我就会心里特别发慌,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特别想钱。另外,我也不希望放假,特别假期较长,我似乎没有资格享受特别长假期的权利。前一阵子,我感觉头脑特别疼,我以为自己是想钱想的,后来发现不是,原来是感冒了。

提到律师,人们的第一印象除了律师特别能说之外,另外一个就是律师有钱。但我想律师职业所赐予我们的不仅是物质上丰厚的回报,更多的恐怕是律师职业给予了我们独立思考问题的方式、自尊、自强以及社会责任感。每一个律师走出来的时候都是光彩照人的,男律师通常都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女律师通常都是闪亮动人、靓丽睿智。为什么会是这样子,我想大概是我们自信,心中有爱吧。

律师工作虽然艰辛,但也正是因为这一行充满挑战,才有了它独特的魅力。在这里我们感知了人间冷暖,见证了爱恨情仇,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我们既见到了当事人的愁眉苦脸,也看到了他们的喜笑颜开。所有这些历练了我们的人生,也使得我们格外珍惜生活的美好。

20xx年6月20日是我于上海富石律师事务所正式实习的第一天,翻阅已经写满日常记录的两个厚厚的记事本,浏览着自己分类汇总的案卷材料,这些点点滴滴积累的文字镌刻着我实习成长的经历。在拥有一些小小成就感的同时,更觉今后执业生涯中责任的重大。实习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在此做一份简要的个人总结。

自从xx年9月至20xx年1月,六年半的法学专业学习以及其间在法院实习的经历让我爱上了自己所学的专业。20xx年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敲开了法律职业的大门。20xx年3月经过几次面试后,我最终选择在一位有着十几年执业经历的.律师身边做助理。最初几天我主要通过电话营销方式联系并预约潜在客户,随后接受指导律师交代的写书任务。我以平均每天两个专题的形式做着写书的工作,直至20xx年8月22日该书基本定稿,我与指导律师合作撰写的这本书最终于20xx年3月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书名为《银行借款合同风险管理》。虽然拿到正式图书时意外的发现没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这份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

担任律师助理3个半月后,我取得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在这之前我辅助指导律师办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师助理的身份,此后与指导律师一起担任委托代理人则采用实习律师的身份。实习期间,我参与办理的案件主要有:赵卫与上海爱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案、王丽佳与高智博其他所有权纠纷(婚前房产纠纷)案、xxx华律师诉80家政府信息公开案、上海三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上海苑园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富跃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张帆与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上海天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姜艳芳劳动争议纠纷案、朱跃明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上海明鸿中小银行培训中心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案等等。

通过办理各方面案件的经历,我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技能,积累了参加庭审的实战经验,锻炼了与各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与办案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执业的无形财富。

能够从事律师行业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虽然这份行业对于年轻执业律师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同行间竞争压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奋斗目标,将自己的所学所知逐步运用于实践,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想我今后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律师执业报告篇六

本人作为副主任律师,在20__年度执业过程中,我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一名律师应当做的工作。

一、本人作为一名党员律师。

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指示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贯穿到律师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与律师工作的一致性。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方向和内容。

二、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

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学习,认真履行会员义务。20__上半年参加了滕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司法干警及五所一处,法律援助中心,赴枣庄监狱参观,实地地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参加了枣庄律师协会、枣庄司法局组织的全体律师管理干部、党员律师参加的“井冈山红色教育”以弘扬革命先烈精神,不忘革命前辈促进党员律师在新的形势下,让全体党员律师和干部永远保持党的先锋队作用,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和促进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和谐、稳定和有序的发展。

三、在参加公益活动方面。

在20__年在司法局会议室,由李福宪局长主持,王局长讲话召开的《律师法律援助会议》,会议内容:根据省政法委、综合办公室要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济困扶贫,律师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按规定完成了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市局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要求每位律师捐款100元,本人捐款200元,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无偿为当事人拟写法律文书上百份,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化解了多起社会矛盾的发生。对有些认识问题偏激,情绪激动的社会人员,发现有上访苗头的人,听取他们的陈述后,为他们宣传法律,告诉他们所涉事务属于法律解决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法律解决的途径。不要动辄上访,这样既不利于自己问题的解决月也不利于社会。为此既解决了他们提出的问题,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都是一个律师日常应该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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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报告篇七

过去的一年里,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躬身践行科学发展观。尤其是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自觉性。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我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规定义务,自觉强化自身的党性原则、理想信念、道德修养、法纪观念。

在执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公平正义,执法为民,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及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作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及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所里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事,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索要财物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违纪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总之,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所以取得了连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好成绩。总结过去,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律师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和要求,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社会和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实现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xx事务所。

律师:xxx。

xxxx年xx月xx日。

律师执业报告篇八

主任、各位合伙人:

我以“促进担保体系建设,完善金融外部环境,促进资金融通和中小企业发展”为目标,将自己的律师执业定位在“民间金融与担保”体系的研究与开发上面,争取在熟悉的基础上,对这一领域有一定的发言权。

逻辑学上对“概念”有这样的看法,叫做外延越小内涵越大,外延大了内涵反而就小。所以说在这个看似小的领域其实工作起来并不轻松,要想达到一定的效果当然也非要下一番功夫不可。“法律的价值在于经验”,律师在这一领域的作用并不是简单的有影响、有见解就够了,更特别的还在于律师能够发现你没发现的问题、解决你解决不了的问题——这才是律师的价值所在。

题的能力,提升了律师执业的价值。

执业价值核心

从仲裁诉讼的传统业务到非诉讼的某一专业领域,一般的律师执业经历是这样的。而我不是这样,我是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精力投到了非诉讼的某一专业领域,即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领域。

当对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有了相当的把握之后,我又进一步将风险管理给予细化,分为风险控制与和合规管理。后来我将风险管理业务延伸担保机构所服务的金融内部环境之一的小额贷款公司。至于对中小企业的尽职调查,可以说是投入的比例要高一些。后来我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民间金融,担保体系建设”这三个方面结合研究,就形成了自己对民间金融与担保的体系认识与把握,最终使其变为自己的执业价值核心。

执业的重新认识和定位

2011年担保公司处于全面整顿,并预计将持续至2012年5月。在整顿前后就暴露出担保公司的很多经营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合规经营问题。比如,一部分担保公司的担保授信不谨慎或非法集资行为使得民间放债人的债权出现逾期和得不到担保代偿的后果。这个时候出现一些财产保全、诉讼、清算破产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我们怎么解决更为合适?这让我重新思考我的律师专业服务之路:非诉业务固然独立存在,但是诉讼业务也会让我们重新审视非诉业务的预防效果,对诉讼业务的关注和把握会反过来促进我们的非诉业务。

结合上段的分析,我认识到,“民间融资与担保”——这一专业

服务领域,已经不再是独立的非诉讼业务了,而是应该赋予它新的涵义:诉讼、非诉讼、经验等综合体的法律专业服务领域。由次,我在自己的律师执业经历中,创立了自己的这一独立法律服务领域。

当然,这一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要想真正的让人们看带它的价值,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我的不足

不足有三。一是我“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的业务还不够扎实,二是我“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的业务怎样有效的`开拓的问题有待解决;三是我“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的业务跟同事们还没有足够的分享。

单兵作战和英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实实在在的团队时代了。“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不是我个人的业务,也不是我一个人能作好的,需要我们同事们的合作,需要与同仁们的合作。

感恩

感谢主任和各位合伙人的关怀,感谢同事们的帮助与精诚合作,感谢同仁们、民间金融与担保业参与者的支持。

请予以批评!

河南未来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李大贺

2012年3月31日

过去的一年里,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躬身践行科学发展观。尤其是通过深入学习党的精神,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自觉性。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我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规定义务,自觉强化自身的党性原则、理想信念、道德修养、法纪观念。

在执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公平正义,执法为民,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及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作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及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所里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事,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索要财物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违纪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总之,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所以取得了连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好成绩。总结过去,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律师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和要求,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社会和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实现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xx事务所

律师:xx-x

xx-xx年xx月xx日

至2012年8月份,是本人执业满一年的时间,回顾过去8个月的执业经历,感触颇深。作为一名律师行业的新兵,本人始终将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作为自身的执业准则,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现本人就过去8个月的执业情况向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作如下总结: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贵州民族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本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较少,但本人所承办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化的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作过程中,不仅得到了当事人,同时也得到了承办单位的认可。

另外,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其职业责任的应有之义,且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一位律师都应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该责任。为了能够对律师行业和社会尽到一份绵薄之力,本人今年即报名参加了主管部分和律师协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活。我想,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活动不仅能够为本人今后的执业,积累更多的法律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能够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我们律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三、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方面

过去的8个月,在前辈的指导下,通过独立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其中,通过为某大型国企办理的一件“履约担保”非诉案件,不仅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委托人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减少、杜绝纠纷的发生,同时也促进了双方的良性合作。回顾本人所承办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法律咨询,每一件法律服务都尽心尽力、勤勉尽责,争取做到当事人满意,承办单位认可。

总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 2

平和正义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本人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一定认真不断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时刻严以律己,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力求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工作目标和检验工作质量的标准。

通过对2011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本人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本人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在现有的执业基础与理念上锐意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的一年,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贵州民族律师事务所

彭幼强律师

2012年4月12日

3

xx年年,作为律师事务所所长,工作职责是主持全面工作,领导和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的法律、法规,保证完成基本任务和上级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

xx年年辽宁洪泽律师事务所严格贯彻执行了《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为建立和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事务所进一步强调和规了律师收费制度的履行,采取深入学习、贯彻执行、落实行动的方式,将该办法和标准融入律师执业行为,在网络上广而告之,办公场所公示上墙,随案附委托须知,形成了程序化操作的标准制度体系。对收结案的登记和审批,是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树立本所信誉及对外活动的必经程序,全部案件实行法定代表人审批,以事务所名义接受委托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执行“收案登记簿”制。在明确代理权限围,或予特别约定授权事项的基础上,事务所根据各律师的量、能情况,对所受理的案件在律师间进行调配。全年没有出现一例以律师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发生。

提供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顾以其他非诉讼代理工作,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按照“办法”规定,均严格按计件或按比例收费的原则,由财务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出票。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收费或是“打白条”,以及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题。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因委托人过错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合理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事务所基本是根据承办法律事务的实际情况按阶段进行收费处理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

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财会人员,在法定代表人与合伙人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财务票据的管理与使用,年度终了时向合伙人会议提交财务会计报告。事务所财务票据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所有出票均须报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审核,律师的报酬按律师大会讨论规定和合伙人会议决议提取;法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按10%比例提取;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市平均工资水平、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本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带头作用。

xx年年年初沈阳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开展全市律师队伍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我们洪泽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我们所做到了以下几项:(一)严格执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把律师服务围、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投诉电话等事项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规委托代理制度,全面实施统一收案、统一收费以及疑难敏感案件讨论和请示报告制度。(三)强化质量跟踪反馈,规律师代理案件的程序。(四)充分发挥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作用。(五)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明律师执行纪律。(六)建立服务质量评定制度。制定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教育、内部制度建设、业务拓展和服务质量评定标准。(七)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全所人员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无当事人有理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

各位理事: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2004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2004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8.5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2000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2004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2004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计划联络深圳国资委联合举办一次关于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方面的研讨会,加强双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我们通过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专业委员会联系各行业协会举办研讨会、律师所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等方式,扩大交流,为开拓律师业务创造条件。我们推荐律师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专家团,扩大深圳律师影响面,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四、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性立法及政策制定活动。

五、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去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出现了重组整合的趋势,不少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面进行了的尝试。为了积极引导,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2004年12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此次论坛共有深港两地十三名律师进行了发言,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此后,在徐建会长的倡导和直接领导下,律协先后组织多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化发展的交流会,前不久还召开了晟典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律出版社出版。现文稿已送至法律出版社,不久就可以与大家见面。

七、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了大力推动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同时积极树立深圳师正面形象,我们于2004年11月19日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其主要的工作在于推动和指导全市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律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进行专门的研究与实践,组织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立法、宣传和咨询活动,研究和推动深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深圳律师志愿者网络,关注公益事业,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

八、建立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

2004年12月份,深圳律协成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在全市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首批挂牌成立的15家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之一,深圳律协wto事务工作站的工作重点包括:一是业务培训,包括举办大型讲座、专业研讨会,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组织有执业经验的律师对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培训;二是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信息传递;三是相关情报收集,由律师收集客户即相关行业、企业的在贸易过程中的不公正待遇等信息,由律协传递到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采取应对措施、收集相关数据提供依据。我们积极依托wto事务工作站,加强与政府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的交流与沟通,扩大深圳律师的影响,以更好的为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提供服务。

九、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港台地区的先进经验

我们积极落实深港两地律师协会合作协议,与香港律师

回顾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我要感谢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特别要感谢发展委员会郭星亚、张改梅两位主任、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们和秘书处的同志,是他们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我们的工作才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同时,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一、业务培训工作方面有:其一:业务培训专业化、系统性不够,非法律专业知识的讲座也鲜有涉及;其二,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的监督不够,有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流于形式;其三,建立由深圳律师组成的自己的业务培训师资队伍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二、业务研究、制定业务规范及业务拓展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大力加强。

三、由于业务部人员紧张,业务培训、业务拓展的调研工作只能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不够深入。另外,工作人员也缺乏接受培训、学习的机会,制约了有关工作的开展。

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进程,探索适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管理模式。

以上报告,请各位理事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谢谢。

律师执业报告篇九

本人,年月从毕业,于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年月份开始,即在辅助指导律师办理了大量刑民事案件,积累了基本的法律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已经具备独立办理律师业务的能力,现实习期已经满一年,已经符合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恪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心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律师所的领导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技能,按照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律师。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律师执业报告篇十

20____年__月份我拿到律师证并开始独立执业,因为之前一直跟着前辈律师帮忙,基本上都在做律师助理方面的工作,而拿到律师证就意味着开始独立办案,身上的责任变大了,然而这才刚刚开始,往后需要学习积累的知识还有很多,以下是本人在本职业年度内的总结和反思: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在职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章程和司法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承担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社会责任,严以律己,始终做到忠于、服从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廉洁自律,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持良好的律师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等,尊重同行,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高水平的执业活动促进法律的实施与完善。

2、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过程中,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诉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谐,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本人无论是代理诉讼案件,还是办理非诉讼案件,都能恪尽职守。

回顾本人所接收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本人都是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也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本人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新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因为刚执业,办理的案件不多,处理民事案件4件,都已经结案。在职业活动中从来没有出现以下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利用媒体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不实宣传或不适当的宣传;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违反律师服务管理收费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财物;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合,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我没有任何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和严重损害律师执业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未因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过处罚。

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理论结合具体案件,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之间打交道的技巧。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执业,每个律师至少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不足,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步不前的。我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与时俱进,跟上法律不断更新发展的步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4、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在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组织下在玉林东路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对于社区居民在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方面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全面、详细的解答,解决了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使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总结在20____年度律师执业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依照《律师法》和律师事业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展新案源,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做一名优秀律师。

律师执业报告篇十一

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8年1月18日湖北省律师协会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为规范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实习活动的秩序和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湖北省境内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第四条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省司法厅批准登记之日算起设立满1年;

(二)内部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

(三)有2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县域律师事务所可不受此条限制);

(四)办公场所和条件能够满足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需要;

(五)没有《实习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的情形。

第五条具备本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须经过备案后方可接收实习人员实习。需要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向申请备案的律师事务所作出答复。

第六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件的实习人员申请实习的,应当向经过核准备案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由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批准,并经实习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方可参加实习。向省直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的(以下简称省直所),由省律师协会审核登记。

第七条实习分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两个阶段进行。实习期限为一年。

第八条申请实习登记,由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实习人员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八)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符合《实习管理规则》和本细则规定条件的说明。

第九条拟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时,除提交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从事高等法学教育工作的教师资格证或法学研究单位工作证复印件,以及高等法学院校或法学研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兼职实习的证明文件原件。

第十条实习人员和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实习人员姓名;

(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所址;

(三)指导律师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执业年数;

(四)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

(五)实习人员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

(六)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约定。

实习协议自有权进行审核登记的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受理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对实习人员、指导律师、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条件的审核工作。对于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向申请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下简称《实习证》);对于不符合实习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及申请实习人员,并告知理由。

第十二条申请实习人员或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协会不准予实习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律师协会或其上一级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第十三条《实习证》由省律师协会统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领,省律师协会按需求向各市(州)律师协会发放。各市(州)律师协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颁发《实习证》,并于每年年终向省律师协会作出专门报告。

第十四条实习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实习证》,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故意毁损。《实习证》损坏的,由接收该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提出换领申请,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申请换领。换领《实习证》的,应当交回原证。《实习证》遗失的,实习人员应当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在遗失声明刊登10个工作日后,向颁证的律师协会申请办理补发手续。第十五条集中培训由省律师协会负责组织进行,采用集中教学、训练的方式。集中培训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十六条省律师协会每年年初制定集中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方案及其实施情况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省律师协会应当遵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定教材落实教学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部分选修课程。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

第十八条集中培训师资力量主要由本省执业律师构成。同时,可根据培训内容选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专家,高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省律师协会有关人员担任授课教师。

省律师协会按照《实习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授课教师的条件,组建“湖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讲师团”。培训时,根据授课内容,结合律师业务特长,从“湖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讲师团”中确定授课教师名单。

第十九条集中培训采取半封闭式管理,实习人员应严格遵守省律师协会制定的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集中培训结束时,省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对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和遵守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的情况。笔试、面试的内容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和培训期间的教学内容确定。

第二十一条集中培训考核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一)没有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又不按要求参加补考的;

(二)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活动的;

(三)笔试经补考后仍有不及格的;

(四)集中培训期间无故缺课超过二天的;

(五)集中培训期间请假累计超过五天时间的;

(七)有严重违反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二条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发给《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安排其再次参加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第二十三条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安排。

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以下简称《实务训练指南》),指派指导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并为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四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三)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具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二年以上。

第二十五条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第二十六条实习人员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律师业务,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非诉事务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以及代书法律文书等技能训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了解律师事务所的战略计划、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等内部管理机制。基本完成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至少参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

(二)至少参加3次签定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

(三)至少跟随指导律师参与2次出庭活动;

(四)比较熟练地掌握案卷整理归档的实际操作;

(五)阅读案卷材料10件以上;

(六)撰写100天以上工作日志;

第二十七条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实务训练指南》和本细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安排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协会有权取消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人员的资格。

(一)不认真安排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放松管理的;

(二)给实习人员分派收费任务或允许实习人员单独受理、承担法律事务的;

(三)失去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该具备的条件的;

(四)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或屡被投诉的;

(五)出具内容虚假的《实习鉴定书》的;

(六)律师事务所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受律师协会行业惩戒的;

(七)律师协会认为其它不具备继续接受实习人员资格的。

第二十八条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导、监督实习指导律师严格按照《实习管理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认真履行实习指导律师的任务和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其指导实习的工作。

(一)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指导律师职责,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二)指派实习人员单独办案的;

(三)违纪违规执业被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受律师协会行业惩戒的;

(四)多次被当事人投诉的;

(五)律师协会认定其它理由不具备继续担任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资格的。

第二十九条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二)以律师身份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三)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

(四)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

(六)不服从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的监督管理;

(七)擅自中断实习活动;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或者故意损毁《实习证》;

(九)其他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三十条建立实习人员违反纪律报告制度。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应当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发现实习人员有违反《实习管理规则》和本细则行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实习关系,并及时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报告。第三十一条实习人员无正当理由解除实习协议,或者因违反实习协议被律师事务所解除实习关系的,由接受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报告,并收缴其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第三十二条实习人员因律师事务所的原因被中断实习的,有权自中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实习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转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继续实习,已进行的实习有效,可合并计算实习时间。转入省直所实习的,直接向省律师协会提出申请。

第三十三条实习人员因不可抗力中断实习超过一个月的,应当依中断的时间顺延实习截止的期限,并自该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十日内,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经认可后其实习期可以顺延。在省直所实习的人员,向省律师协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书面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期满考核申请,并由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提交材料):

(一)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报告;

(二)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的品行表现及业务技能能力出具的考评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四)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五)实习人员的《实习证》。

第三十五条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按照《实务训练指南》的内容和要求,遵循以下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专班;

(三)认真征询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实习表现的意见和评价;

(五)组织面试,让实习人员进行实习总结汇报和律师业务基本知识的答辩,看实习人员是否比较熟练地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做到律师业务基本知识应知应会,并按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作出客观评价。

(六)根据考评情况,考核专班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在《实习鉴定书》上签署意见。

第三十六条受理实习人员期满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事务所依据本细则第三十四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掌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基本技能、执业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实习人员的品行表现进行考核。

第三十七条律师协会、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在对实习人员的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可确定为不合格。

(一)没有按本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圆满完成实习期间具体工作任务的;

(二)存在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

(三)面试考核不合格的;

(四)实习人员提供虚假实习记录材料的;

(六)没有领取《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

第三十八条实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律师协会应当在《实习人员登记表》中签署考核合格意见,并作为实习人员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有效证明文件,报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在考核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将考核结果公示七日。公示无异议的,发给《考核合格通知书》。有证据表明通过考核的实习人员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撤销对其签署的考核合格意见,并向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报告。第四十条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有权对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及其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复核。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对实习人员将撤销对该实习人员的考核合格意见并在两年之内禁止其再次申请实习;对于违规的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由省律师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或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对于违规的市(州)律师协会,由省律师协会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的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在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三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超过三年申请的,应当由省律师协会或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依照本细则的规定重新进行考核。

第四十二条律师协会必须建立健全实习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市(州)律师协会自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将实习人员、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的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报省律师协会备案,省直所实习人员的档案由省律师协会建立。

第四十三条省律师协会应对实习人员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于未建立档案或档案不齐全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省律师协会在检查档案的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形,将依据本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省律师协会应当分期分批将实习人员的全部名单及有关证件编号在“楚天律师”网站和《律师世界》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五条根据本细则规定应当由市(州)律师协会承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在暂未建立律师协会的市,由省律师协会委托市司法行政部门承担。

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实习鉴定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实习人员登记表》,由省律师协会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样式统一印制,各市(州)律师协会根据实习人员的数量统一到省律师协会领取相关表格。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律师执业报告篇十二

本人从事律师职业的时间并算长,但内心的感受颇多,很想把自己内心的不成熟感受表达出来,一则希望能够与和我一样的年轻律师共勉,二则希冀能够得到资深同行和前辈的不吝赐教。

我认为律师职业是一个实践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它本身对理论和实践结合度的要求非常之高,作为一名律师,如果没有法律实践,无论其理论水平有多高都无法得以发挥,同时依托法学理论形成的法律规定与现实的法律实践也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些差异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充分感受到。我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在理论学习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特别是对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学理论和规定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学习和探讨,但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以后发现,自己所学的还远远不够,最大的感受是法律规定与实践中的差别太大。举个简单的例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但在实践中,能够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几乎没有,如果不经过实践检验了解司法机关在执行律师会见方面的实际操作与法律规定的不同,往往会在什么时间能够见到犯罪嫌疑人的问题上判断错误,从而在委托人面前形成被动。因此,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到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存在的差距,在法学理论学习和法律规定掌握过程中,多打几个问号,多想想理论与实践、规定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差距,切不可想当然的认为人人都会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通过实践获得的现实技能与经验可能有违法律规定,有悖法学理论,但往往对律师最大程度为当事人提供高效服务是最有利的。

二、做律师你应不断学习。

按理说,一个人想在某个行业立足和发展都需要学习,因此,对于律师职业而言,要求从业者不断学习似乎没有什么特殊性,但我个人认为,做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其他行业还是有所不同的,最直接的感受是,有些行业不学习,靠吃老本也能够生存,但做律师如果不学习,肯定是死路一条。改革开放三十年是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三十年,同时也是我们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成就的三十年,虽然我国的法治进程还没有某些法律人士所期待的那样理想,但三十年来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国家现在每个月都由数以百计的新规定出台,其中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等,在这些新出台的法律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指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占据重要地位,这些看似位阶较低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应用最广,规定最细。而这些不断出台的新规定都需要律师去学习和了解,并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的重点掌握。律师如果不掌握这些细致的法律规定,则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直接影响服务质量,最终的结果是没有当事人愿意聘请你提供法律服务,你在律师行业将无法立足。

三、做律师你应不断开拓。

律师行业归根结底还是属于服务行业,只不过是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行业而已,因此,律师也需要象其他行业那样去进行业务的经营与开拓,初入此行的年轻律师都有着同样的困惑,那就是案源的问题,没有案件,你水平再高也无济于事。那么如何开拓案源就成为每一位年轻律师乃至资深律师都必须考虑的问题。在开拓案源方面,我个人的感受是从小事着眼,从细微处入手,用心做好每一件事,逐步积累,耐住寂寞,厚积而薄发。每个律师在从事律师职业时,都是从实习律师做起,这个阶段一般情况下都是协助执业律师或主办律师做一些辅助性工作,实习律师在做辅助性工作时往往忽略自身业务资源的积累,认为客户是执业律师的,自己仅仅是辅助,因此在做事的方式上、态度上、与客户的沟通协调上都有所懈怠或缺乏主动性。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作为年轻律师,我们应该抓住每一个能够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机会,抓住没有个展示个人能力和魅力的机会,在协助执业律师工作时,应该全身心投入,把执业律师的业务完全当成自己的业务去做,把执业律师的客户完全当成自己的客户,只要你努力付出,全心投入,你就会得到回报,得到客户的认可,可能下一次你协助提供服务的客户就会因为认可你而成为你的客户。这样通过工作机会进行的积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而在这个积累的过程中,需要年轻律师能够耐得住寂寞,受得了清贫。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不断的积累,就会使你个人的业务资源有所发展,同时结合你个人的业务发展方向,你自身的客户络就能够逐步形成。

我个人认为,做律师还需要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种持之以恒的精神。这不仅仅指在执业初期需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还指对待工作的态度上,对待客户的态度上,对待业务学习的态度上,对待专业方向选择的态度上。在当今的现实社会,不可否认的是,踏踏实实做事的人少了,投机取巧的人多了,刚直公正的人少了,趋炎附势的人多了,卓而不群的人少了,哗众取宠的人多了,追求公平的人少了,欺世盗名的人多了。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的影响到律师行业,不在少数的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往往受到社会现实的影响,变得浮躁,变得变得目光短浅,变得过分追名逐利,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将法律完全作为赚钱的工具,为了经济利益放弃做人的原则,做事的原则,直接的结果是损害客户的利益。因此,做律师就应对自己提出较高的要求,在对人对事方面少受社会风气影响,坚持自己的行为做事风格,长期行为做事风格的坚持就会成为你业务发展的一面招牌。在专业方向的选择上,律师也不应该得陇望蜀、朝秦暮楚,应在某一领域细心深入的持续钻研,相信天道酬勤,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钻研,就会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

律师执业报告篇十三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实习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

(此表除第6页可以手填外,其他页请用计算机填写,请勿手填)。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党派。

身份证编号。

实习律。

所名称手机号码。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时间年月法律职业资格。

实习证书编号。

实习人员简历。

(从大学起)。

时间从年月至今手机号码。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件案由。

(注明当事双方及案件性质)案号。

(法院结案号)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件不得少于3件,律师执业能力鉴定。

参加接待当事人活动情况说明。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不得少于10次。

案卷整理及归档的实际操作说明。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

师指导下必须进行案卷整理及归档的实际操作并进行记录。

参与诉讼、非诉讼或仲裁活动说明。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

师指导下必须参与诉讼、非诉讼或仲裁活动并进行记录。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个人总结(不少于500字)。

实习人员本人签字:

指导律师综合意见:

主任本人签字:

山西省司法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将成为山西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今后,山西全省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对拟接收执业人员的品行考察制度,注意收集公安、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做出品行鉴定,从源头上确保进入律师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山西司法厅严格律师职业准入门槛,将政治表现和个人品行作为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未必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

在当下的语境中,政治表现的内涵已与过去有很大差异,各方在具体的认识上有时并不统一。现实中,政治表现往往被利害化一味地将服从、维护领导个人权威和利益等不正常现象与政治表现等同起来。这实际上是对政治表现的严重曲解。律师是特殊行业,他们以法律为职业,法律是其赖以谋生的唯一合法工具。如果律师以服从领导为先决条件,当领导意志和法律冲突,譬如当一些官员以曲解的政治表现为借口逼迫律师维护其私利而无视法律时,律师应该何去何从?如果以此为律师执业的先决条件,不仅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且会造成律师队伍的严重奴化。

律师是一份依法执业的工作,《律师法》规定,律师职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忠于事实和法律的律师就是一名好律师,这也是其最好的政治表现。从更广的角度看,政治和法律并不冲突,它们是一致的。一个法治国家,尊重和遵守法律的行为,就等同于政治表现良好。因此,在对律师的职业准入考核中,除业务能力外,考查其是否忠于法律,是否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就已足够。再外加一个政治表现,不仅多余,而且有被人曲解滥用的风险。

此外,《律师法》明确规定了申请律师执业的四个要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这里面没有提及政治表现作为先决条件。但法律明确要求品行良好。所以,山西建立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和考察制度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过,个人品行很难量化,《律师法》虽做了原则要求,但在广义上要精确落实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品行是一种主观判断。因此要将品行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先决刚性条件,就必须对其做狭义的客观理解。在《律师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比如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被开除公职的申请人不颁发律师执业证;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可以注销其执业证书。这些规定实际上包含了品行不端的推论。从立法本意来讲,《律师法》中的品行是否良好的依据是申请人有没有违法违规犯罪记录,而不是周围人或单位的主观评价。

可见,无论是政治表现,还是个人品行的考察,在律师的执业条件中,均可以由法律规定所替代,而且法律规定的内涵更精确,操作更便利,所以实在没有必要再增加一些“先决条件”。

律师执业报告篇十四

(四)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实习鉴定书》原件,正反打印;

(八)《实习人员登记表》原件,贴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

(九)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无业和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个人承诺原件;

(十四)律师事务所接收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1、简历中无业的,填无业,不要填写其它。

2、有过工作的,简历中不填写,按承诺不真实处理。

3、个人简历具有特殊情况的,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有其他证明(原来有工作单位的要有辞职证明;原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出红头文件证明其已辞职;在律师所办理实习证前时间较长的,所里应开证明,证明做什么和表现;无业期间(含培训、不在校学习、在家待业、务农等),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另开具无业期间的政治表现和无违法违纪证明;有失业的,加失业证;原来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或法律服务所工作的,出具工作表现和辞职证明;曾在部队服役,加退伍证或自主择业证;退休的要加退休证和单位证明其退休现无业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明放在人才发票后(至少一份原件)。

4、所有表用原件,正反面打印。

5、实习鉴定书意见用手写,并且日期填写到考核前,所参与办理案件在五个以上的,必须有指导律师的指导案件三个以上,三份原件。

6、简历从高中填起,日期填到月,要连续,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7、提供的三份办证材料其中一份的证明需全部为原件,律师所出证明全用原件。

8、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留一张。

9、以上一式三份(一份原件,申请表、实习鉴定书和实习人员登记表三份全用原件)。

10、未连续执业律师,在《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后加未连续执业表原件,贴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停止执业超过二年的,要参加实习律师培训和考核,材料中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鉴定书》;停止执业不超过二年的,参加当年网上律师培训,将成绩单打印,加盖所印章,材料中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听课证》《实习鉴定书》,将成绩单粘贴在材料最后。不在原所执业的,原所出三清证明原件。

11、专职律师改兼职律师、兼职律师改专职律师、公职律师改专兼职律师,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听课证》《实习鉴定书》,其他材料相同。

12、外省转入的律师,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听课证》《实习鉴定书》,需要原所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三清(档案交清、案件移交完毕、财务结清)、无投诉、无处罚、执业经历、执业证已注销以及律师不具有本规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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