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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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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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一

根据青州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7月10日至10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xx年11月25日,巡察组向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的三个大方面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讨整改方案等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康效生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中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党组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9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3、统筹抓好整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迎接各级环保督察等环保业务工作等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4、务求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及时研究制定整体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措施,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关于“有限环境容量支撑产业发展上缺乏保优压劣的具体办法”的问题。

1.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加强企业污染治理,通过治理腾出环境容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做好“十四五”环保治理项目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20xx年度环保治理项目减排效益发挥情况,按照减排认定办法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严从细准备减排材料,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同时,为20xx年新上项目储备排放指标。

2、制定保优压劣的办法,让好钢用在刀刃上。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在我局起草制定排放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青州市工业项目初审论证办法》,规定所有新扩改的工业项目都必须经工业项目初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后再由各部门办理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文件重复,市政府不再单独印发关于环保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办法,而是将保优压劣的措施落实在工业项目初审会审过程中。今年以来,市工业项目初审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组织了三次工业项目集中论证会审,在会审论证会上,我局从环保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政策从发,对提交讨论的项目及时提出了有保有压的建议,对充分利用环保指标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政策引导作用。

(二)关于“服务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环评手续办理质效差”的问题。

1.加强与发改局、工信局、招商局以及各镇街的联系,主动对接,及时了解招商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结合工业项目初审认定办法的实施,对于工信局汇总的需要参加初审会审的项目,提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部门内讨论形成统一意见,据此在论证会上发表意见,防止投资浪费。结合工业项目初审认定办法的实施,对于工信局汇总的需要参加初审会审的项目,提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部门内讨论形成统一意见,据此在论证会上发表意见,防止投资浪费。

2.加强已受理项目办理过程的跟踪服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对提交工业项目初审会审研究同意并已受理的项目,安排专人与企业对接,对于环评文件需要修改的,及时打电话催办、帮办;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保证排放达标。对于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xx年本)》豁免条件的项目,及时告知企业负责人相关环保政策,并针对企业负责人担心各级环保现场检查时因说不清楚没有环保手续的原因导致未批先建处罚的疑虑,在该类情况上级环保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出具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拟定相关书面材料,以信函的形式予以告知确认,同时复印一份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让企业存档备查,并告知企业应该承担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得到了项目企业的充分认可。

3.引进评估机构,加强对环评文件的技术审核,提高环评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环评评估机构,对企业报送的环评文件初稿一律经评估机构评估,并由评价机构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打分考核。通过评估机构的专家审核,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监督检查,杜绝环评造假,提升环评质量。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引进,现已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

1.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党组书记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动各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防止责任递减现象。各党组成员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要亲自督办,调度党组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抓落实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建立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把党建工作与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密切结合。把如何打造“环保铁军”、如何让群众满意作为党建的目标,突出环保特点特色,确保抓出成效。二是党组书记切实把党建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促各党组成员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党组成员要在每月的党委会上汇报工作情况。三是健全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带头做笔记、写心得体会;坚持把提高业务水平与提高党建活动效能计划起来,实现双促进、双提高。

3.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要亲自督办,调度党组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健全完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根据“环保垂管”改革要求,推进环境监察查、处分离改革,把执法裁定权收归局综合科。三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大力倡导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抓好与部门镇街的配合联动,提高工作效能。特别是针对信访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以处访、结访为契机,搞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融洽干部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

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1、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3、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入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4、以巡察改成果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xx;邮寄地址:xxx号;电子邮箱:xxxx@。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二

各位领导:

自20×年×月×日全面推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省、市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相继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年度检验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38证合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从20×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便利化改革。对接国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协调区局相关部门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国务院第一批×项涉企审批事项我局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确定的四种方式有序实施。全面执行全市“三十八证合一”登记,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二是认真执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我局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年底将全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从十五、六天压减至五个工作日,同时积极运用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目前我们采取的是线下窗口办理和力推线上使用“一窗通”平台。将企业开办的×个环节压减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个环节。按照上级要求正准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减至3个工作日。

三是认真执行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从20×年4月1日起,我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注销时,我局窗口不再收取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章等材料。通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落实了“宽进严管”的要求,建立了“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了一批,规范了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了一批,引导了企业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区全面推行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按照省、市局部署,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或者总局、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五是开展了企业登记实名身份认证。20×年×月起在全区开展线下实名登记,企业只需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即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有效的防范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工商登记注册行为。

六是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去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确认×项,行政裁决×项,行政检查×项,行政奖励×项,其他行政权力×项。按照要求上报后,由区政府对外进行了统一公示。

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的前提下,按照国省市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双告知、一承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使用等工作。在实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快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为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我局根据《×市×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区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大项、×小项项随机抽查事项,及全区系统企业抽查工作“六统一”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我们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实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对重点商品和市场的监管。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共检查市场、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个次,捣毁制假窝点1处,牵头和协助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次。通过“摸、商、打、治”“四字法”工作举措既全面打击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靶向查办了“大要案和典型案”,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达×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件,×万至×万元以上案件1件,×万以上案件×件,个案最高处罚额度×万余元。查处涉及疫情防控案件×件,涉案口罩×万余只,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件。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疫情期间,涉及行政审批,一律放宽政策到位。全程实施行政许可“网上办”、“零见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全力优化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行政许可服务措施,延长已经到期的相关许可期限,为×实现“饱和”式复工复业创造了条件。截至×月×日,×共登记市场主体×户,其中各类企业×户,个体工商户×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注册资金×万元;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开展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活动。

二是规范了窗口建设。通过强化了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等措施,我们优化了登记流程,实现了办照提速,按照企业办照“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三天办结”的要求,提出“最多跑一次”的登记事项、“三天办结”的登记事项,为了力促涉企事项登记“零见面”我们从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依托全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进行登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线上办理体验感。

三是开展“政银合作”。全面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多点办”我局通过省局批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在我辖区的网点,力促企业按自愿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中所有登记业务的导办及咨询服务。

四是开展工商质进万企活动。去年底提出了优化政策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服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人文环境的要求,开展了“工质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以“问计与企、服务于企”为途径,以“讲精神、送政策、解难题、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听取“放管服”改革意见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为了使辖区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帮助×户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三

优化营商环境在过去的一年里被摆在首要位置,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直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新年伊始,我区将再度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继续严把政务服务关口,力争将我区的优化营商环境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优化营商环境最新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服务迁驻新大厅。

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分步进行搬迁,先将原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银海区社会服务综合业务用房——a栋业务用房(区人武部大院内)1楼办公,待该楼2、3装修完成后,再全部搬迁到位,届时工商、税务也将入驻。同时,解决了群众呼声比较高的停车难问题,新停车场可以停泊100多辆车,大大方便群众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银海区委、区政府多方筹措资金,迁建了新政务服务大厅,修建了3000平方米停车场及相关道路,一举解决了原政务大厅面积小、停车难,没有无障碍通道等问题。

当前,银海区全力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清理冗余事项,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新迁建政务服务大厅,全区178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平均压缩率达7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5.3%,可网上申办事项比例达90.2%。为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银海区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大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出席会议。此次会议聘选2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均来自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党代表、党外代表人士,还有商协会代表,实现全方位监督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充分监督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银海区将采用“一证、一册、一码”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管理,规范监督员的行为。也会全力为监督员履职做好服务,创造条件,确保监督员职能的有效发挥。该项创新举措,旨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社会监督,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倒逼改革深化,全面增强聚集要素的吸引力,搭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开展企业走访活动。

1月7日至8日,银海区非公办组织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税务局、安监环保局、商旅局、招商服务中心、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走访辖区企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炳康带队先后走访了平阳商会、北海宏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俊美商贸有限公司、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到一家企业,林炳康一行都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为企业送上了最新的优惠政策和法律知识,相关部门就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答复,为企业出谋划策,解决难题。对各部门的这种现场办公方式,企业家们非常感动,表示企业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为银海区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针对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项目建设用地问题,林炳康一行先后到实地进行考察,就企业建设用地问题给出了意见建议。林炳康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辖区企业排忧解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增强服务主动性,坚持经常走访企业,切实掌握真实情况,理清工作思路。二是要注重服务针对性,着重绕围制约企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多措并举加以解决。三是要突出服务实效性,能做的工作必须马上做,不能马上做的,要及时将情况反馈企业,并多方征求意见,制定解决方案,逐步解决。

(四)实施政务服务人员晨会机制。

为时刻绷紧高标准、严要求这根弦,对标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目标,从上周开始区政务服务中心每天早上8:05召集全体窗口人员召开晨会,由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小结点评各窗口服务人员前天工作情况,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提醒注意事项和新要求,真心真情真力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四

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放管服”改革取得新突破,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取得新成效。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统筹应对复杂局面的关键举措,要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政治逻辑认识其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放管服”改革是改革开放历史逻辑的延续与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经济体制弊端,“放开搞活”各类市场主体,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是改革开放的主要脉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搞活国有企业都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最初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到推行经济责任制、承包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再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核心目的就是要给国有企业松绑,使其成为有活力的市场主体。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改革开放初期基于扩大社会就业需要,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个体工商户快速成长,给人们带来了财富,给社会带来了活力。党中央因势利导,突破法律障碍、去除制度束缚、拓展发展空间,民营经济活力快速释放,从无到有、从有到大,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利用和发展外资企业方面,同样也经历了思想转变、制度松绑、政策调整的过程。正是由于持续推进以企业为中心的改革,不断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市场主体数量增加、活力增强,社会生产力实现了极大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们国家没有搞“大水漫灌”“强刺激”,而是继续深化“放开搞活”的成功做法,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先手棋”,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壮大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放管服”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之举,核心要义是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本质上是改革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坚持推进市场取向改革,持续深化对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认识,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得以不断理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面对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事务干预较多、企业和群众创新创业门槛多、手续繁、成本高等问题,我国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抓手,坚持职权法定,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建立起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了对政府权力的有效规范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止政府“有形之手”乱伸。围绕高标准市场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全面建立并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让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

“放管服”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是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之举。政府部门从以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为宏观管理、监督管理为主,就是要不断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革自己的命,把更多权力放给市场、企业和基层。“放”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放管结合”,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出活。十年来,各地各部门大幅压减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将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中解放出来,转向全周期、全链条监管,真正实现了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重大转变。各地各部门改革监管体系,创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增强监管精准性、公平性,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把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在市场主体大幅增长的情形下,依然做到了“放而不乱、管而有序”。各地各部门大力优化政府服务,推动政府服务意识转变,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事实表明,“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就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是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问题的崭新实践。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是创新创造的源头活水,亿万市场主体的磅礴力量汇聚成了中国经济的澎湃“大海”。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商品和服务的主要供需方,也是经济运行的重要微观基础,有了众多市场主体,再辅以相应的制度环境,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才能有效发挥,市场经济的力量才能得以迸发。市场主体是经济的根、就业的魂,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源源不断的就业岗位,进而保障**多亿人的安居乐业。市场主体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蕴藏在市场主体中的生产、管理、服务、创新和技术能力,是推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资源。总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去除一切不利于市场主体“生”和“活”的障碍,调动一切有利于市场主体“增”和“长”的积极因素,把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激发出来。

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核心要义在于去繁简苛。行政审批事项多、审批效率低曾经是一个突出问题,严重束缚了市场活力,必须大行“简约”之道,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政府的简就是市场的活,政府的放就是企业的创。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突破口,力除繁苛之弊,大兴便民之举。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压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已削减**%多,非行政审批事项退出历史舞台。对兴办企业,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再到“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个工作日以内,让企业早设立早经营。对投资审批,积极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方式,创新实施备案制、承诺制、容缺制等方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基本消除了“万里审批图”。对生产经营,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断简化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近**%。这些重大改革举措,松了绑、解了绊,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宽松便捷的环境。

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根本方法在于“放水养鱼”。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市场主体面临税费负担重、经营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去繁简苛让市场主体“生”得便利,降低了制度性成本,但要让市场主体活得好、活得轻松,还要为市场主体减负赋能。十年来,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大幅下调制造业增值税率,普惠性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开展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不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这些重大政策有力降低了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万亿元(分年度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万亿元、超过*.*万亿元、*.*万亿元),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从**.*%下降到**.*%。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各种收费乱象,****年以来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中央和省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多项。积极推动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金融活水持续流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银行贷款余额的比重从****年底的**.*%上升到****年底的**.*%。特别是面对世所罕见的疫情冲击,及时运用“放管服”改革思路和办法,紧扣市场主体需求,精准实施一系列财政资金直达、货币政策直达、阶段性减税减费减租等纾困政策,助力市场主体抗冲击、过难关。通过“放水养鱼”“根上施肥”,用成本的“降”换来了市场的“活”,市场主体活跃度始终保持在**%左右。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面临的体制性、制度性安排,其优劣直接影响到各类要素的聚散、主体数量的增减、发展动力的强弱。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关键就是要优化营商环境,“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通过简政放权,打破条条框框,搞活市场,同时强化“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高效运行。十年来的实践表明,哪个地方“放管服”改革推进得越深入,营商环境就越好,市场主体就长得越快、越有生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也就越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各地打造制度高地、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共同行动。

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市场化就是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出来。市场化是一个不断深化完善的过程。在放宽市场准入上,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准入事项逐年减少,实现清单之外“非禁即入”。在培育市场体系上,不断夯实基础性制度,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循环更加畅通。在规范市场秩序上,持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坚决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个稳定透明公平的制度环境,可以增强市场主体预期,激发投资兴业积极性。在法规体系建设上,通过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经验,国务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规,各地各部门“立改废释”工作及时跟进,累计修订废止不符合规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多份,用法治化办法把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从制度层面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上,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纠正一批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持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减少企业烦心事。在规范执法上,各地各部门创新执法机制和手段,对轻微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督查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让市场主体一心一意谋发展。

并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制度型开放迈出更大步伐。在外资管理和服务上,推动出台了《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开放领域,让我国长期成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在优化外贸环境上,突出发挥自贸区、自贸港创新示范作用,将制度创新复制推广到更大范围,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不断推动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塑造国际化发展新优势。

“放管服”改革是履行政府职责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广大群众过上好日子,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谋幸福,把发展的硬道理更多体现在增进人民福祉上,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直面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增强履职本领、提升服务水平,俯下身子、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可以说,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

不断拓宽就业渠道,让群众端稳就业“饭碗”。就业是民生之本,关乎千家万户。十年来,我国始终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的优先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通过“放管服”改革扩大市场主体规模,为人民群众提供源源不断的就业岗位。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挖掘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潜力,着力创造人人平等的发展机会,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其才。着力降低就业门槛,大幅削减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和认定,已取消**多项,涉及***个职业,编制形成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积极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为农民工、大学生提供更加精准的公共就业服务,创新实施贫困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到2022年*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已经达到****万人。大力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等制度创新,为灵活就业群体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让灵活用工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面对疫情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助企纾困与激发活力并举,加大稳岗力度,通过保住和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来保就业稳就业。

不断增加公共产品,优化公共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充裕的公共产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服务存在不少短板,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效率有待提升。“放管服”改革就是要把更多行政资源从干预市场运行,转移到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上,解民忧、纾民困。我国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资,积极推动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创新在线教育、数字医疗健康等新模式,让群众享受更多更优质公共服务。通过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将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及时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安全网”更加结实紧密。持续推进水电气热等公用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竞争、强化监管,规范报装办事流程,让服务更便捷更透明。在交通、养老、医疗等领域,各地各部门积极引入市场力量,丰富和扩大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扎实为群众办实事。政府办事效率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过去门难进、脸难看、耗时长,人民群众不胜其烦。十年来,我国把群众的痛点难点作为改进服务的重点,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推进政务事项集中进大厅,实行人民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坚持不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着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使更多事项“掌上办、码上办、一网通办”,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打烊、服务不断档,网上可办率超过**%,电子政务在线服务已经进入全球领先行列。各地各部门特别推进异地办理,基本养老、医疗报销等近百项高频事项,实现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引入一次告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新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真正把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政府的“头等大事”,让依规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从有关调查看,各地区总体好评率都达到了**%以上。

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去繁简苛、“放水养鱼”,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了极大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壮大,并促进了就业增加、税基扩大、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循环畅通,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万户,同比增长**.*%。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2年*月底,我国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万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超过***万件,十年间国内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增长了*.*倍,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较****年提高了**.*个百分点。

增强了就业吸纳能力,为稳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我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万人,超额完成****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以下的较低水平。如果不是年均新增千万级别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实现年均全国新增城镇就业****多万人以上。新设市场主体就业吸纳能力强、效率高,“十三五”时期全国新设涉税市场主体****年末在岗从业人员接近*亿人,是同期全国涉税市场主体就业总人数的**%,既为新增就业人员提供了大量岗位,又为既有就业人员腾挪提供了较大空间。新就业形态蓬勃兴起,丰富的就业模式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亿人左右,特别是快递小哥、外卖骑手、货运司机等群体迅速成长,成为新的重要就业渠道。涵养了税源、扩大了税基,增强了政府财力和改革的可持续性。推行“营改增”之初,有人担心对财政收入的减收影响太大,甚至估计需要*年时间才能恢复到减税前的水平。实际结果是,市场主体“投桃报李”,*年内新增的税收就超过了减税降费的总额。2021年底,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万户,相比****年初翻了一番。“十三五”时期,年纳税*亿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增长了**%,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缴纳税收*.*万亿元,超过同期减税降费总额(*.*万亿元),相当于总税收增量的**%。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由****年的**.*%上升到****年的**.*%,财力增长后劲更加充足。简政放权以简促效,培育和壮大了市场主体,为减税让利提供了支撑,反过来,减税让利培本固基,涵养了税源、扩大了税基,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供了动力,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优化了产业结构、畅通了经济循环,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是优化产业结构、畅通经济循环的微观基础。从行业结构看,制造业当年新设企业数量占全部行业的比例,从****年的*.*%提高到****年的*.*%,特别是医药、机械设备等先进制造业增长更快。从创新发展看,****年“三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gdp比重接近两成,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万家,是****年的*倍多。不断发展壮大的市场主体,极大地丰富了产业链“毛细血管”和市场“神经末梢”,提供了海量、优质的新产品新服务,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促进了经济循环畅通,提高了国民经济整体效能。

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创造了巨大政策空间和有利条件。过去十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始终处于世界前列,****~****年平均增速达到*.*%,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特别是新冠疫情集中爆发的****年,我国是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其中,新增加的*亿多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增量,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坚强支撑。我国经济整体实力也随之大幅提升,****年我国gdp占全球份额达**.*%,较****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十年间翻了一番。*.*亿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强大力量,只要充分调动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就可以从容应对各种挑战。

“放管服”改革之所以能够为抗击疫情冲击、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作出至关重要的贡献,取得超出预期的重大成效,主要有*个方面经验:

一是力行简政之道。坚持“大道至简,简政易从”,以重塑政府和市场关系为主线,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去繁简苛、“放水养鱼”,厚植发展土壤,充分激发蕴藏在广大群众中的蓬勃力量。

二是坚持法治引领,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国始终把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制度体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标。坚持依法行政理念,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建设,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基础性法律法规。及时跟进“立改废释”工作,省级层面清理地方规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超千件。持续做好相关领域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条款。

三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围绕激发市场活力精准施策,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体系,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四是突出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十年来,“放管服”一体推进,通过“简”和“放”,腾出更多力量转移到全周期全链条监管上来,转移到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的服务上来,让市场活而不乱、竞争有序、充满生机。

五是抓堵点痛点,坚持问题导向,以企业获得感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把企业和群众的痛点难点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点,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推进政务事项集中进大厅,实行人民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坚持不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

六是创新引领、以点带面,将优化营商环境好做法推广开来。党中央支持各地各部门先行先试、敢于创新,通过自贸区试点、自贸港试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举措,探索出好做法好经验,再复制推广到全国,既有利于相互学习,更有利于调动地方创新的积极性,形成由点到面、竞相改革的良好局面。

从根本上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重大成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的结果。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天下为公”“放开搞活”“大道至简”,锲而不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空前壮大,市场机制更加有效,经济发展韧性与内生动力显著增强,走出了一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新路子。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更加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更实举措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增添动力。

(一)力行简政之道,释放更大活力、更大创造力。

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除烦苛才能轻装前行。对冲经济急剧下行压力,要善用政府权力的“减”来赢取市场主体活力的“加”乃至“乘”。要立足规则公平、制度清晰,重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更大程度利企便民。要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制、容缺制应用范围,规范能评、环评、安评等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为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创造条件。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抓好“一业一证”改革,全面推广“一件事一次办”“承诺制”等有效做法,破解办证多、办证难问题,推行简易注销程序,继续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清理先入库后招标等做法,建立以业绩、信用和履约能力为核心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真正实现清单之外无清单、清单之外无壁垒。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要持续加大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力度,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优化审查方式,丰富审查工具和方法,提升审查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的第三方评估,客观和充分地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除、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的抽查考核制度,督促制度落实。

(二)锲而不舍,持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受上游成本抬升、应收账款增加、疫情灾情影响等多方面影响,当前稳市场主体压力较大,一定要多措并举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要切实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的保供稳价工作,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运用市场化手段,使用电、用网、公路货运、港口及平台收费等各种经营性收费趋于合理。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加强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推动降低各种物流服务收费。

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对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进一步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决不能让不合理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政策效果。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动态调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梳理各类检验检测、评审评价等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既与中小微企业特性有关,也与金融部门能力有关。要进一步推动金融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融资综合成本。积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贷款。稳步推进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创新,开放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用好大数据为中小微企业增信,如“银税互动”等,提升金融部门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提升政策性工具的效能,重点是优化政策性融资担保,对政策性担保基金制定更加合理的国资考核机制,让政策性担保回归本位,敢于分担商业风险,而无需担心后顾之忧,更好发挥政策杠杆撬动商业贷款的作用。

(三)秉持公正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放”“管”并行,以有效监管促进更好发展。要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金融等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强常态化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提升精准监管和综合监管能力,尤其是要提高信用监管水平,扎实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针对企业信用违约事件增多问题,要加大信用服务力度,审慎认定失信行为,减少疫情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影响。

对新萌发的业态,要加强监测、客观看待,实事求是解决。要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强规范性。全面依法保护各类产权,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完善行政裁量权规范要求,严格按违法行为危害性和轻重情节分档分级裁量,对轻微违法行为,善于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对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坚决清出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杜绝“逐利执法”“钓鱼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禁止滥用执法权乱收费来增加罚没收入。增强执法透明度,执法主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自由裁量标准向社会全面公开,执法结果向社会动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优化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明确要求。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加快实现营业执照、社保卡申领、税务申报等市场主体经常办理的事项“跨省通办”。压减各类证明事项,持续提升公证、社保办理、医保异地结算等服务水平,让群众办事少烦心。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力量。

完善就业服务,稳固基本面基本盘。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就业的主渠道和顶梁柱。要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把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作为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的主战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充分保障快递、外卖等平台灵活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知识培训,提高就业新技能,使更多劳动人口满足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

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市场主体大幅增加,事中事后监管难度也大幅增加,数字技术是应对监管挑战和提高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积极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为智能监管、智能服务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大力破除各种制约政务数字化的桎梏,如电子证照跨部门和跨区域互认、电子文件归档等的制度障碍。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快推进数据协同下的政务流程再造,实现更多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加强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通政策直达“最后一公里”,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政策服务。

(五)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营造稳定透明的法治环境。要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完善配套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服务监管急需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要增强执法透明度,权责清单、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疫情冲击下更要重视政务诚信,要重点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不履约不兑现等行为,防范新增政府拖欠和乱罚款增加非税收入。

持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对于前期营商环境改革涌现出的有效做法应加快上升为制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应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对于明显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审批和监管制度应抓紧修改,重点解决行政审批要求不合理、部门法规之间不衔接甚至存在冲突、跨部门数据共享难以深入推进等方面的制度问题。加强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的跟踪评估,抓紧补齐制度短板、消除规则空白。

加强政策预期引导。要进一步加强政策预期管理,完善政策制定程序,出台前期充分听取企业和专家意见,出台后加强内容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实施前给予必要衔接期、过渡期。当前政策预期管理的重点是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出台对市场有利的政策,保持政策预期的稳定和一致性。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五

****年,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服务“两战两赢”、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我们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全面依法履行常态化“经济体检”,审计质量站上了新高度、审计效能实现了新突破、审计能力得到了新提升,以实实在在的高质量审计成果赢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市局以小组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县级审计机关在当地考核优秀数量从****年的x个提升到x个(**区、**区、**市、**市、**县)。全市**x名审计党员干部用智慧和汗水交出了x审计****年的高分答卷。

我们对标对表***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省审计厅的部署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奋力当好经济卫士。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全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x个,查出违规行为金额**.**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x.**亿元。市局推动出台完善市级层面和行业制度**项、盘活资产**宗、上缴沉淀在部门或专户的财政资金**.**亿元、清退各类保证金或收费x.**亿元,核减公共工程投资成本x.**亿元、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件、**人被处理处分。大家积极有为的履职,形成了审计感知,产生了审计震慑。我们初步实现了从单纯查问题的“事”到与完善“制度”和促进“治理”并举,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协同闭环的审计转型。

一是努力服务“两战两赢”。我们坚持边审边改,推动即知即改,高质量组织实施市本级和x个县(市、区)应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相关经验在全省汇报会上作典型交流。市局主动派驻x名干部到x湾新区连续工作**天,帮助建立千条防疫信息基础库、复产复工信息化系统模型。**局工作扎实,反映的防疫物资存在的部分问题被“x政务信息每日要情”和审计署审计报告采用。全市“两直”资金专项审计健全了资金对账机制,规范x.**亿元资金真正“点对点”支付,补正发放**x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补助资金。

二是努力服务“全面小康”。我们对近三年扶贫领域、天台县异地搬迁等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揭示反弹性、苗头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组织编写《x市村级财务专项审计指南》,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个村专项审计,为村级组织高质量换届提供了依据。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绩效审计,推动“住有所居”落到实处。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粮食安全政策落实、乡村振兴等审计成果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下,推动“以点带面”的系统规范。玉环局着眼基层,推动实现了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全覆盖审计。

三是努力促进资金提质增效。市局通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和**区、**县财政决算审计,推动盘活财政资金**.x亿元、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使用**.x亿元、清退各类涉企保证金和减免租金x.x亿元,加大了对损失浪费现象的揭示力度,规范了定编定额和资产管理,推动出台财政管理制度**项,推动备用金管理专项治理,推动财政开源节支、真正过好“紧日子”,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四是努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我们通过开展政府产业基金、融资畅通工程、“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等专项审计,深度揭示制度短板、管理漏洞和落实偏差,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体制优化提供依据,推动科创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协同配置、共享共用,促进了“节流降本”。玉环局将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策跟踪的主要审计目标,促进规范“两直”补助资金发放和乡镇及时清理涉企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局开展“实打实”服务,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发展难题,推动退还**家企业**x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推动**家企业办理了保函替换手续,减轻企业现金流****万元。

五是努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市共完成**家单位、**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违规金额****万元(其中直接责任金额**万元、领导责任金额****万元),办理完成了**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交接事项。通过审计,我们及时揭示、整改、移送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造成公共资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风险的线索,推进国有企业从政府型企业向市场化企业转型。加强了经济责任教育、形成了审计感知、产生了审计震慑、规范了权力运行。**局谋定而后动,高质量实施了海正药业经责项目,获得署优第一名,展示了我们x审计的高水平。**局积极借势借力,推动区政府专题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知识。

六是努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市委常委会专题部署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督查、专门审议审计整改情况,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形成了高效审计监督治理的闭环。市局全年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x项,发布整改结果公告**个,有效发挥了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局工作得到主要领导重视,市委书记参加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并讲话。**局围绕“审计最后一公里”,推动人大常委会连续x年对审计查出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在李跃旗书记和吴海平市长的高度重视下,x审计初步走出了一条“线上线下协同审计、点上问题面上研判、联动推进自查自纠、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实现系统治理”的审计效能发挥模式。****年,我们获得审计署优秀项目一等奖和表彰各x个,省优秀项目x个(其中一等奖x个)、表彰x个,居全省前列。审计成果得到省领导批示**次、李跃旗书记批示**次、吴海平市长批示**次;参加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人次(近****个工作日),“巡审联动”经验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国务院官网刊登,审计“三服务”工作在《x日报》报道。

一是开展“审计效率提升年”活动。过去一年,我们牢牢把握x审计面临的“审计力量、审计方式”与“审计任务、审计要求”不相匹配、不够适应、不很符合的主要矛盾,组织开展以“一优化三统筹五提升”为目标的“审计效率提升年”活动。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跟踪落实台账,确保将领导的批示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每个项目召开审计初心会商会,进一步突出政策、资金和重大工程的目标实现程度审计,把优秀审计项目谋划在审计方案。**局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和组织方式,对水务集团开展“一拖四”审计,做到同时进点,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局坚持精细化管理,形成以“业务流程表”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模式。

二是探索创新协同审计。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行业内部审计之间工作更加协同,我们积极探索非现场审计、大数据审计和标准化审计,采取融合式、嵌入式、“x+n”等方式,避免重复审计,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在审计定性处理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对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中出现的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和工作失误,从促进提高规范的角度,及时予以提示提醒,促进改进完善。**局持续推进“科技强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责项目入选省厅优秀大数据审计案例。

三是探索创新系统审计。我们以服务事关“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一件事为目标,科学谋划审计单元和组织方式。从结果看政策落实、资金绩效和项目效果,注重从全流程、一体化、系统性揭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和高质量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促进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

我们坚持对标对表***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坚守政治机关属性定位,始终把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审计全过程、各环节,坚持把审计干部能力建设作为党组第一主责,加强理论和初心武装,积极创建“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市局相关做法在全市“双建”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审计局狠抓党性教育,构建起承诺在前、督查在中、回访收尾的“闭合回路”,营造清正廉洁的氛围。大家以实际行动树立了x审计干部新形象:李跃旗书记肯定我们是推动x高质量发展的幕后英雄!对我们审计干部给予高度评价:自身要求比较高、又懂业务、熟悉经济工作、管理业务,好多部门、不少岗位很需要!局党组对落实李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专题研究。

一是坚持上级有部署,审计即响应。全市两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考察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定力和能力不断得到加强。

二是坚持民有所需所盼,审计见行动。我们坚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全面融入我们干部理念,积极建设“叩初心、审初心、验初心”窗口实践基地。市审计局各党支部结对不同发展类型村企x家,让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推动审计初心使命具体化,帮助结对村编制发展规划,调研“低保低边”成因,织密医疗保障网,提出预警和关口前移的审计建议,调研“病有所医”课题,推动形成系统审计观念。天台局深化三服务,开展“五员”先锋行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x余个。

三是坚持价值引领,浓厚实干氛围。我们聚焦“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审计价值观,着力建设“讲实话、报实情、出实招、做实事、评实绩、用实干”的六实审计文化,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将任务、责任、绩效同步压实到处室,量化到个人。探索以培育优秀审计组长为重点的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为每位干部搭建可预期、看得见的梯子和舞台,根据考核结果提任干部。路桥局积极发挥老同志“帮传带”作用,开展“师徒结对青蓝工程”。

四是坚持早行动,系统谋划x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自去年x月起,我们就启动x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深入调研分析各领域审计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科学编制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握审计工作主要矛盾,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找准审计作用发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形成了《x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下一步将对照省审计厅刚下发的规划进行完善,力求做好规划的上承下接、左右连接、资源一体、工作闭环,努力实现审计高质量全覆盖。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六

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2019年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了《2020年商业环境报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截至2020年x月市场主体总数达xx户,是20xx年市场主体总数的xx倍。下面,我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区市场监管局实现三局合并,承接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相关职能,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承担全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标准与认证、商标品牌等政策扶持工作,同时指导区民营经济协会开展工作。20xx年转隶组建后,整合区知识产权局、区物价局等相关职能,公司注册登记职能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保留个体户登记注册、食品药品许可职能。职能划转后我局对公司注册等职能进行代管,共划转行政编制干部xx名、窗口辅岗人员xx名;划转x类xx条行政审批事项,20xx年1月1日完成正式交接,并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两局业务衔接平稳。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为个体注册提供优质服务。

职能划转后,我局重点抓好个体户注册登记服务。一是实现服务窗口全覆盖。在xx个街道设有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的基础上,新设xx个登记窗口,确保xx个街道(园区)实现个体登记服务窗口全覆盖。二是施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行网上登记、个体工商户手机app登记,手机注册审核通过申领下发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同时试点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一体机线下自助打印。今年以来,我区个体户手机app登记办件量达到xx件,登记率达到xx%以上,稳居全市第一。三是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过程中,我局与区行政审批局密切配合,开展网上集中政务服务方式,为开办企业打通全流程服务各环节,实现“一窗通办”。

(三)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我局对惠企政策资金进行梳理,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2019年,我区获得质量强市优秀区,xx获得xx省质量奖(全市两家,省政府每家奖励xx万元),玻纤院获得市长质量奖(全市三家,市政府每家奖励50万元);完成有效发明专利xx件(每家奖励xx元),pctxx件(市政府每家奖励xx万元,区政府每家奖励xx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xx%和xx%。2019年,我局还促成了xx区民营经济协会的成立,并带领民营企业到青海大通开展扶贫工作,苏宁易购集团为其提供电商精准扶贫服务,机关三支部与苏宁xx连锁平台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打造“党建315”品牌,组织开展“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主题党日活动,为企业送去急需的政策和法律服务,扫清发展障碍。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推进企业年报工作,首创“机器人+年报”模式,全区企业年报率以xx%居全市第二名。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力度,国家总局信用监管司前来调研。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19年共开展xx类不定向抽查和x个定向抽查任务。今年,我局还将牵头全区xx个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五)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建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

实行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针对辖区内创业创新企业的一些广告违法行为,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的方式帮助企业整改。2019年,我局共办理减轻处罚案件xx件,不予处罚案件xx件。对已被处罚的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实施信用修复,不再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初始,全局上下深入一线督促药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做好防控工作。疫情进入第二阶段,企业开始复工复产,我局先后牵头制定了x防办〔2020〕x号和x防指〔2020〕x号文件,牵头做好餐饮复工,上线餐饮复工微信小程序,实现“一小时”的“指上复工”,截至目前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已复工xx家,恢复堂食xx家,央视多频道报道我区餐饮复工做法。开通“备案直通车”,助力防疫物资、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开设“知识产权微课堂”,强化线上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抵押登记额xx万元。协调辖区企业为省中医院援鄂医疗队火速捐赠防护面罩,携手xx金创开展疫情防控物资捐赠。联合区财政局对存在困难的农贸市场补贴x万-x万元。

(一)存在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惠企政策精准投放难。市场监管局由多部门合并,服务职能相对较分散,虽然我局开展大量培训走访,但政策精准投放度仍需增强。

二是信息不能有效共享。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多部门信息共享程度较低,难以建设全方位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难以构建联合惩戒机制。

三是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存在脱节。区行政审批改革并不彻底,选择性的职能划转导致设立登记“碎片化”,“谁审批谁监管”变成了部门之间的体外循环,在虚假注册等方面仍然存在争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目前全区营商环境相对较好,“双创”示范基地被国务院通报表扬。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政策和手段,结合当前机构改革,精准发力、精准施策、主动服务。

一是积极适应市场监管新角色。当前企业注册登记职能已全部划转,我局将主动沟通协调,配合开展虚假注册调查等工作。同时随着街道集成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局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服从全区统一安排。

二是高位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充分发挥区质量发展委员会作用,积极组织各级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培育树立质量标杆。推进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定。

三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政策引导,修订《xx区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奖励额度,确保全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xx件,pct专利申请量xx件。

四是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民营经济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上线民营经济协会微信小程序,强化扶企政策、非公党建等服务。依托局“党建315”品牌,加大企业走访力度,整合各条线力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全面加强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托“机器人+年报”模式,不断提高企业年报率,对长期停业不经营的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各位领导,《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722令)已正式实施。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意识,积极履职尽责,为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希望区人大各位领导多莅临指导,人大代表多建言献策,共同营造全区优质可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起,开始实施以工商注册便利化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相继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年检改年报、简化住所登记、“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简易注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市场准入门槛大幅度降低,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为我市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了源头活水。2014-2017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分别为120315户、138837户、159569户、175002户,稳步持续增长。

特别是2018年以来,实施了“三十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证照分离”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四项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今年前11个月,我市新设市场主体21633户,日均新增66余户。截至11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96635户,总量是改革前的1.63倍。

一是实施了“三十证合一”改革。“三十证合一”改革是近年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继续和深化。2015年我市进行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在内的“三证合一”改革;2016年整合了统计和社保登记证,实现了“五证合一”;2017年,增加至“十七证合一”。2018年7月1日,将13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了“三十证合一”,减少了涉企证照事项,缩短了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二是在全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通过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我市的“证照分离”改革于2017年12月份在高新区开始试点。根据统一部署,今年11月10日起,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涉及23个部门的106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有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有1项,实行告知承诺的有19项,优化市场准入的有84项。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741件,惠及企业934家。

三是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首先,围绕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办税服务三个关键环节,对其服务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和流程再造,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了网上并行办理的工作模式。其次,推进名称登记制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和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面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再次,在市政务大厅设置专门咨询区域、帮办指导区域,为企业提供现场咨询解答服务和登记指导,便利度有效提升,大幅缩短了企业登记时限。目前,市政务大厅已经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即工商注册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1个工作日,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比国务院要求的8.5天缩短了5.5天。城区、高新区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比国务院的要求少了3.5天;其他县市区将于12月31日前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四是“双随机一公开”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国务院部署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由工商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均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指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是指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公示,开展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监管模式的执法抽查检查。2018年截至目前,我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开展了14个批次“双随机”抽查,抽取各类市场主体10594户。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信息平台,对抽查结果处理信息及时归集,将涉企信息依法公示,逐步实现信用监管。截止目前,各相关部门归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等各类信息143616条,“双告知”认领率达96.15%,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维护了市场秩序。

(二)开展“十项专项执法行动”,营造公平放心的市场竟争环境。

为了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营造公平放心的市场竞争环境,2018年,我们部署安排了“十项专项执法行动”即: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打击虚假宣传、打击合同欺诈、打击商标侵权、打击传销、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打击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商品专项执法、“红盾护农”、网络交易专项执法等。截止11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一般程序案件)669件,共计罚没款296.09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打造“三个平台”,营造推进企业发展壮大的服务环境。

首先,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打造企业品牌创建平台,推进品牌兴市。加大我市品牌注册及培育力度,2018年,“潞城驴肉甩饼”作为地理标志商标已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今年我市共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地理标志商标4件,目前“平顺大红袍花椒”、“平顺连翘”、“平顺马铃薯”、“平顺核桃”4件商标已全部被国家商标局受理。截止11月底,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8310件,中国驰名商标12件,地理标志商标10件。发挥国家工商总局在长治设立的商标注册委托受理点作用,自商标窗口设立以来,共受理注册商标497件,接受咨询453起,为企业减负约98万余元,为方便长治企业办理商标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次,打造企业融资平台,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发挥工商职能,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扶持力度,推进银企对接,以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2018年截止11月底,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2起、变更登记52起,共为企业融资76.8亿元。

再次,打造服务对接平台,建立企业困难快速解决机制。我们在全市开展了“服务企业办实事,服务基层强指导”为内容的“双服务”行动,细化了方案清单,确定了任务17类96项,形成了工商人员与企业长期对接、帮困解难工作机制,以实际举措服务企业和基层,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商工作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各相关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需要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部门市场主体认领不及时、涉企信息公示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电子政务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所需时间等成本需要进一步降低;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张网”的运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要求,重点推进以“证照分离”改革为主的商事制度改革。

1.继续抓好“证照分离”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按照我市“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和各部门制定的具体改革举措改革现有的审批方式,该取消的取消,该备案的备案,该告知承诺的告知承诺,该减少审批时间、审批材料的一定要减下来。结合实际,完善具体改革事项。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把“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放管服效”改革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既要借鉴先进做法,也要结合实际改革创新,确保全市同步实施。

2.深化部门协同,凝聚改革合力。发挥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制度的作用,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着力点,在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事前告知、事中审批、事后监管以及信息推送、信息公示等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环节中,与全市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形成改革合力。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强化信息共享,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加强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3.坚持统筹推进,深化拓展改革。把“证照分离”改革与“多证合一”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优化服务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进一步加快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持续推进便利化改革,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等改革,更大限度地还权给市场、放权给企业,更大限度地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更大限度地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

4.继续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继续开展“十项专项执法行动”,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大维权力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继续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赔偿先付制度及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释放消费潜力。三是加大服务力度,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挥政务大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长治商标窗口作用,加大商标注册行政指导,特别是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推动品牌经济发展。四是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拍卖备案等方式,解决融资难题。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立足职能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强化工作保障。一是组织制度到位。及时调整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制定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和责任分解》和企业开办、企业注销、市场监管以及知识产权提升方案升级版等制度文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学习传达到位。先后组织召开市局党组会议、全市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专题会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部署会等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电视问政等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宣传引导到位。在市局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推出市局“十不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四是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年度工作要点等要求,围绕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精神和反馈的问题等,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整改工作。

(二)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企业开办、注销提升行动,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建设。完善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完成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系统,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加速增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万户,总量达**万户。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今年以来,全市注销企业**万户。优化审批服务,出台《优化生产经营主体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对相关企业的申办、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在适用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取消发证前现场检查或者实行先批后查。根据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公示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承诺时限”,持续压减办理时限、环节,对不需现场检查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办理环节减少为2个环节。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出台《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确保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家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累计抽查市场主体**家。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等,督促市直各部门按照抽查清单事项相连相近、监管互补和业务实际需求等,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有效对接,合理确定随机联查部门以及随机联查的事项、发起方式、抽查比例等。

(四)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和知名品牌,2020年,全市新申请发明专利**件,获发明专利授权件.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发明专利共有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1**件,新核准注册商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件。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办理专利、商标质押**笔(件),融资金额**亿元。

(五)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开展政策宣讲**场次,调研企业**家。全面推进“个转企”工作,累计完成“个转企”**户。做好市级领导调研走访“四送一服双联”企业复工复产和包联项目推进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四送一服双联”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包联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帮扶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操作性、稳定性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应进一步加大。三是我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不平衡。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持续开展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压材料、降成本、提效率,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平台。围绕破解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普通注销登记程序,切实破解企业注销难题。二是持续开展监管提升行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部门全覆盖、抽查事项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严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三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行动。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率,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基础。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保持商标注册持续稳步增长。积极推进商标、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升。四是持续强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评价工作的政策措施。认真梳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症结,完善工作措施,及时补缺补差,确保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确定实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七

根据王清宪书记的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

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xx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

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xx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

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xx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xx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

二是共享互通,推进审批服务资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证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库,积极参与实现全市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深度实施“互联网+”,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范围、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三是部门协作,提升教育审批“一链办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和校车使用许可“一链办理”,努力实现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链办理”,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流程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能进”的都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市教育局新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项,做好事项入驻交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结合公办学校经费拨款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待遇。协调争取各级国土等部门应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明确一定的比例。为鼓励对存量土地挖潜,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消防等手续。

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

四是建立青岛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以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全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确保民办学校的学费、捐赠、财政补助奖励等收入,分别记帐,流向分明。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监管机制,确保民办学校资金、财物等事项阳光透明,最大限度降低办学风险,同时也确保政府投入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

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相关精神宣传到位,把有关政策督查落实到位,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八

按照县深化“一次办成”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现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针对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着力建章立制促规范,夯实审批业务运行的基础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了《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和《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县级层面审批工作议事决策、协同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审批内控制度。出台了《审批业务会议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信息与监管执法信息管理使用制度》《审批文书文号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审批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容缺办理工作制度》《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度》等x项制度,保障了审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三是建立完善分级审批机制。针对审批事项复杂难易程度,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建立了窗口办、科室办、业务会议办、部门联合办和联席会议办x级审批机制,构建起了“即办快办、办成办好”的审批运转模式。四是严格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不满意请找我”投诉窗口,开通监督投诉电话,设立评价意见箱,制定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卡等方式,与办事企业和群众形成良性互动,多渠道倾听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截止目前,无一有效投诉,实现了审批服务“零差评”。五是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窗口接受咨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事务,都要给企业和群众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不能简单直接地说“不行”,其行使否决权必须得到分管领导批准,并给申请人以合理的解释和引导,让办事企业和群众“舒心来,满意走”。

2、针对政务服务体系不完善、办事企业群众反映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多头跑等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打造“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办成”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在深入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围绕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序化、协同化和科学化,真正打通便民利企“最后一公里”,切实将政务服务下沉至企业和群众身边。xx月x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xx日-xx日组织xx个县直部门和xx个镇(街)具体业务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进行事项要素梳理工作,目前已全部梳理完成,为实现全市“一网通办”打造基础。二是积极推进联合踏勘“一次办好”。对需多部门共同参与到现场踏勘的审批项目,实行归口管理,由一个科室统一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商定联合踏勘时间、地点、人员及分工等事宜,确保做到急事优先快办、现场一次办成。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共组织开展联合踏勘类审批事项xxx件,全部实现了一次办成目标。三是开展“容缺办理”。探索尝试以自愿承诺为前提、综合评估为支撑、信用惩戒为手段的“告知承诺+综合评估+容缺办理+信用记录”容缺办理审批新模式,由申请人自愿签订“容缺办理”承诺书,由审批业务人员综合运用审查提报资料、研究行业法规、咨询业内专家、对接主管部门等方式,分别对申请办理事项所涉及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效益性情况、事项申请人承诺事宜及践诺情况和事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信用情况x个方面作出评估,并汇总形成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综合评估意见,对可以容缺办理的事项“容缺办”,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增强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近期,通过对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商投资xx亿元项目、x银行商河支行企业登记等xx个项目启动“容缺办”,大幅缩短了企业跑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推进进度。

3、针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不到位、政务服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审批事项标准化梳理。依托“x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xxx个一级要素和xx个二级要素逐一梳理细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供给质量,着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一方面,注重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农林水等领域涉及的公司(企业)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采伐林木许可审批等xx个重要事项和高频事项入手,紧扣程序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原则,重新研究编制细化具体、形式直观、简便易行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实现了办事服务的提质提速提效。另一方面,聚焦“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系统梳理所涉及到的所有审批环节,坚持集成、便捷、高效原则,研究绘制贯穿办事全过程的“全链条”审批图,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通过部门联动、科室联动真正实现多事项并联审批、协同办理、一并办结。截至目前,已初步绘制完成涉及企业开办、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等行业和领域的xx条“全链条”审批图,力求实现审批“加速度”。三是建立完善便民利企服务机制。推出商事登记业务双休日对外服务,选取xx项办件量大的事项开展预约服务,对进厅事项全部实行延时服务,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双休日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四是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依据“自愿委托、无需不扰,管理规范、全程跟踪,协同联动、一链办理,无偿服务、一次办好”的原则,设立帮办代办窗口,推行“帮办代办”审批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审批服务供给质量,务实打造“办事更省心、服务更贴心、环境更舒心”的服务型审批机关。截止目前,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

4、针对推行业务联办、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等问题。一是大力开展“网上办”。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了企业登记从受理到出证“x小时办结”;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全程网办,实现了“零跑腿”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迁移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链办理,并梳理完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促进加快了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各环节工作的并联审批实施进度。截至目前,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网办率达到xxx%。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事项xxx件,网上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事项xxxx件。二是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我局xx月上旬已于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x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联合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增设代办服务网点x处。

一是针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正在积极探索,在我县还没有找到可奖惩的依据,政务服务评价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大多数业务系统的开发和服务器的管理权限都在上级部门,因为操作权限或数据保密等各种因素,严重制约了县级层面对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开发,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设置了障碍。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关制度,由各级大数据部门牵头,将全省政务服务相关的数据进行优化整合,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xxxx”工作体系,紧跟全市“在泉城、全办成”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在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力争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

(一)坚持依法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效。对照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一事项一指南、一事项一流程”的标准,逐事项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批操作规程,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标准、办事渠道、办事流程、审查要点、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切实推进依法依规审批。加强对上对外沟通交流,积极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机制。接续推进“全链条”绘制工作,将“一事一流程”转化为“多事一流程”,实现关联事项并联审批;探积极尝试开展基于对项目立项可行性、合理性、合规性研究和项目运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评估基础上的事项评估审批机制,促进提高审批的科学化水平;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和投资项目,梳理建立“零跑腿”“你不用跑我来跑”代办帮办审批服务目录清单和工作服务流程,积极推动重点工作和项目落地、实施、见效。

(三)加强协调指导,推动构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全市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功能,将企业服务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民生服务放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构建县、镇(街)、村(社区)形象标识统一,基本事项、基本设施、网络平台、管理制度统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注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审批队伍建设。重点围绕审批操作规范、政策法规、“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等专题,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服务优、纪律严、作风好”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探索建立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制,研究设计涵盖限时内办件量及办件质量、综合科室工作质量、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实践创新、创先争优、遵守纪律规定等要素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激励,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工匠精神”和“团队精神”,着力打造“文明、团结、和谐、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关。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九

今年以来,县商务局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扎实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的各项规定。在负面清单以外未设置新的准入限制,不存在门槛高、审批多、手续繁、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认真执行《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简化备案程序,严格落实国家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对已调整出的货物目录商品不再进行监管。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与兰州海关的协调沟通,推广实施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精简需在进出口缓解验核的监管证件和单证数量,大力推行无纸化通关作业,积极协调服务进出口企业,提升我县进出口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鼓励开展“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行动。紧抓“互联网+”等政策机遇,以促进农产品销售为主导,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引领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快速发展。并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运用“互联网”开展经营服务。

积极深入企业纾困解难。按照年初制定的《服务企业包企包抓责任制度》,深入23户限上企业,逐企分析营业收入回落原因,及时纾困解难,并对今年以来的账务进行规范,督促企业应报尽报、应统尽统,不断提高指标核算水平。促进企业规范运营达标入库。由我局牵头,联合税务、统计等部门对全县达限近限的62户批发企业、22户零售企业和18户餐饮企业开展摸排培育,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宣传支持政策、完善财务账目、健全纳税申报,促进企业规范运营,及时达标入库。通过调研摸底,确定华盛工贸、富民源八一沙葱产销专业合作社、禾悦电商等12家企业作为入库培育对象。并对20xx年新注册的15家有潜力的商贸流通企业逐一摸排,不断增强限上企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积极稳定外贸出口市场。疫情期间,督促指导外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并利用客户面广的优势,购买防控物资,为复工复产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组织宣传国家疫情期间的金融、税收、社保、用电、用工、项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信息,以获得最大程度的政策支持。目前,全县10家有出口业绩的外贸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经营。同时积极动员金仓公司、鑫源棉业、小林、富源春等企业继续抓好生产及外贸出口工作,协调出口运输方式,办理出口货物绿色通行证,全力保障外贸出口。组织金武、宇海、正元、永生等10家外贸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贸易数字展览会,并及时参加展会培训。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今年以来,为鼎力公司和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争取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7.65万元。疫情期间,为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电商企业及网店19家,审核补贴金额11.52万元。积极协调为小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农行北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申报省商务厅内陆运输补贴项目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项目600万元。申报促消费项目12家企业60万元。目前,正在协调省厅及早下达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商务局牵头,组织管辖的中小微企业人员认真学习和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真正掌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质内涵。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印发政策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县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成运营,开工建设县福欣源瓜果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恒温气调库建设项目,县蔬菜集散市场、县蜜瓜交易市场等5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咨询评估和项目报批。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及时公开各类物流项目收费目录清单,大力整治物流市场的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切实为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

根据全县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县信访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全县统一部署,立足信访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工作理念,转变思想作风,将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理念融入到信访工作当中,多举措推动,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按照县人大营商环境检查有关要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与信访稳定工作相结合。县信访局先后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学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南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有关精神,提高服务企业的政治站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列出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工作清单,明确了职责分工。我们坚持在每周五单位例会上学习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及有关会议精神、县委艾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讲话精神等,实地深入走访企业了解现状,精准搞好对企业的联系服务。9月份以来,我们邀请市信访局领导就如何结合信访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培训,至目前连续开展了3次专题学习,通过定期培训、实地下访企业、“一对一”对企业服务,全局信访干部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并且在思想上、行动上、工作上与全县当前的工作任务、要求和标准能够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为全县开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保障。10月12日,信访局召开信访干部座谈会,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如何发挥信访干部作用,营造推进良好营商环境进行座谈交流,大家在一起用心交流、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

坚持结果导向,把营商环境建设与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活动开展以来,信访局分包企业的班子成员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全面收集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迫切需求,召开分包企业座谈会,班子成员与分包企业领导一起座谈有关土地、交通、融资、信访等方面的问题,并给予了积极回应,努力解决好企业反馈的突出问题和诉求。譬如想念企业反映用工紧缺时,我们积极联系企业附近乡镇,协助宣传、招录工人,招录进厂62位企业工人。在出现企业征地等纠纷时,局班子成员与分包企业相关人员深入张林、杨营等乡镇一起下村入户、细之又细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成功化解了3起企业用地纠纷。同时我们围绕企业信访问题深入开展工作。一是在接访时,积极听取信访人合理诉求和建议,及时做好有效对接,对企业所在辖区的责任单位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快速督查督办,力争快速彻底解决问题。二是针对有损害企业利益的涉法涉诉问题,信访局在能力范围内,帮助企业了解情况,及时快速移交有关问题线索,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在服务企业方面,信访局不断认真做好工作调查,进行认真总结,力争为企业提高全面、精准、更加优质的服务。服务企业“零距离”。为了便于企业反映问题,我们印制了便民卡、信访举报指南,发放到企业,信访局安排专人负责,即时汇总上报。组织信访干部到企业宣讲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引导企业正确行使举报权利。同时加强信访干部的业务学习,让企业在我局办理信访事项上少跑腿、诉求能够得到高效及时解决。

在信访工作中,我们把信访工作督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手段,严格按照县领导的工作部署和“13710”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主要针对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中存在的形式主义、不正之风等问题当作督查重点,坚决整治组织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够、服务意识欠佳、办理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积极塑造信访干部的整体良好形象。

对于网上反映的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投诉事项,我们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确保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反馈结果。

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直通车”机制,对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信访举报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处置、限时办结、挂牌督办、及时反馈,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今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虽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中仍然存在有问题和不足。

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站位不高,个别同志对该问题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参与不强、工作不够主动深入。

二、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调查少、缺乏深入调查和研究。下步工作中,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二是提高服务意识,对涉及企业信访问题,要切实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让企业办事少跑腿。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县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应有成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一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开展了审计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

充分发挥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作用以及党委政府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的职能优势,主动作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放管服”改革、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着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扎实做到“以审促优”,着力**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

以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为抓手,持续关注企业减税降费、经营性收费、社会服务性收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审批等情况。连续进行了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审计、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等审计工作。2020年重点对全市10家政府部门及1家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偿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通过审计,基本杜绝了违规收取涉企保证金和乱收费行为。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目标,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相关政策措施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运行、企业不动产登记、中介服务机构及事项清理、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清理承接以及办理建筑许可等方面情况。

一是加快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截至2020年末,政务服务事项已认领5386项,未认领88项,事项认领率98.37%。已申请事项1402项,网上办理事项1402项,全程网办事项1140项,网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1.31%。已申请办件数42881件,受理件数42084件,办结件数40303件,线上办件数37302件,线下办件数3001件,网上办理率92.55%。

二是完善了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出入境自助服务区、金融自助区、政务服务智能自助服务区等实现了7×24小时便民化服务。对抽查的4项服务事项均能按承诺的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抽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包括“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多图联审”以及“多验合一”进展情况均进展良好,符合相关规定。

四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情况。审计抽查了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小汉镇政府等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未发现违规设置限制条件、提高门槛等限制公平竞争的情况,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个别采购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跟踪检查了民营企业诉求事项办理以及投诉情况,2020年无强迫企业提供赞助或捐赠、无接受指定的检测及咨询服务、无随意检查和罚款、无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商会)等行为的投诉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部分数据不完整不准确、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推进较为缓慢、未按政府采购规定购买项目设计服务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和意见2条,进一步推进完善软硬件建设,补齐短板弱项。通过审计,提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审计建议,更好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复市,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我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扎实推进我市审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及时调整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明确由办公室、法规股具体承担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信用体系工作平稳有序有效推进。

(二)突出重点,落到实处。

1.推进审计制度化建设。在审计项目管理中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所有审计项目均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作出书面的信用承诺,对所提供会计资料、业务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并负责。为推进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转变观念,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每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并要求每位同志签订“审计人员廉洁审计承诺书”等。二是积极打造“阳光审计”。坚持政务公开,保证审计执法的规范和公开、公正。审计工作中我局在被审计单位公示栏中张贴审计公示、“四严禁”、“八不准”的工作纪律,让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各界监督我局审计相关人员的行为,督促我们廉洁执法。三是严格红黑名单管理。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拒绝依法审计、拒不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以及涉及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社会救助等经济领域失信行为的,我局依法启动失信黑名单认定程序,经认定的失信黑名单,及时报送市信用办。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针对全市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审计建议,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二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深化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领小组,由局长张帆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相关工作,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及规范工作。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审批事项实时动态调整并严格规定了审批内容,明确了审批条件,规范了审批程序,基本做到了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限时办理和规范程序。并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及时录入行政审批管理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始终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继续推行首问责制度、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由于我局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在行政审批中没发现滥用权力、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的行为和投诉案件。

(三)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我局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实践“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结合近年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际,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理念,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好事、不添堵,让政务服务更方便、更便捷、更有效率。

1、切实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要素发布到xx区门户网站上,办事群众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看办理该项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提高了单位窗口的办事效率。

(四)切实优化政务服务。

我局大力推动政务窗口服务延伸拓展,服务窗口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努力围绕方便快捷化开展工作,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并针对现行的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优化部分流程,及时与局属各单位、业务股室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协调运转,确保业务办理流程中无脱节、无断档现象的发生。让办事群众到交通窗口办事感觉更方便更快捷。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们将继续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和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三

营商环境是关键竞争力,事关城市未来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省委改革工作要求和市委“一号改革工程”工作要求的有力实践。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思想解放程度、对外开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和执政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城市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衡量尺码,是扩大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和关键所在。

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我们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取法其上、高标定位,敢与最强者比拼、敢与最快者赛跑,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做法。以系统思维打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收费最低的政务服务环境;以市场化思维打造资源跟着项目走的要素环境保障;以有解思维打造让企业家放心投资、舒心经营的市场监管环境;以法治思维打造最具安全感的社会法治环境;以生态思维打造一切活力充分流动、竞相迸发的创新创业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要找准群众和企业办事过程中最盼、最烦的事情,看看营商环。

境中还有哪些痛点、难点和堵点,从思想、作风、能力、制度等层面挖出病根,点到穴位、改到关键处,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水平,真正让一流的营商环境成为某某区最大竞争优势。我认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特别在招商引资问题上,要确立既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的思想,正确处理对外来投资者让利的“得”与“失”关系,牢固树立让外商发财,求本地发展,让眼前利益,求长远利益;让局部利益,求全局利益,让经济利益,求社会效益的观念,放胆放手求发展。

二要抓好宣传。加大力度,拓展对外宣传,扩大对外影响,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由此,在营造优裕的投资经营环境工作中,必须先声夺人,把投资融资气氛搞浓。既要大力宣传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本地经济、区位以及资源优势,更要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开放意识和融资功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对那些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应及时给予曝光,以获得更好的正面效应。

三要落实政策。优惠政策对外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信誉是招商之本,承诺贵在落实。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新的政策。对近几年来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作适度修改,做到能变则变,能宽则宽。同时,有关部门必须作好承诺,一经承诺,就要确保不折不扣兑现,还要保持承诺政策的连续性。

四要完善机制。优惠政策的落实,执法行为的公正与规范,仅靠部门自觉行。

动和自我约束是不够的,必须从体制上加以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机制,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真正为企业及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经济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四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县建设局良好社会形象,县建设局围绕“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实行人性化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住建管理队伍。

(一)提快项目落地难。结合县情,依法依规,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程度地并联办理,减少环节,缩短时限,“一站式”服务,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双向催办制度。住建局审批大厅指导催促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督导催促内部股室加快审批。并为之开通专门审批通道,即绿色通道。

(二)提高服务效率。认真梳理对外服务的工作流程,制定更加科学、严谨、规范、合理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流程管理,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倡导高效服务。坚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注重信息反馈。

(三)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在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填写征求意见卡以及开展社会评议等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做好依申请的信息公开工作,敏感问题和无把握问题,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避免了过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关注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几率。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干净做事,维护群众利益,不得从事违反廉洁纪律的活动。收费严格按照法律依据来收费,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素质,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五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步伐,提高服务水平,7月21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知识、问题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市农业农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具体案例,让办事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有更深入了解,切实将助企纾困政策、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落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当天上午,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消毒药品10件、解答群众各类咨询问题25个,受到过往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通过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六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宗旨】为了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高质量収展,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aa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aa经济特区营商环境的改革优化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领导,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冴。

収展改革、市场监督、商务贸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营商环境的优化改革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驻深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各自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四条【政策公开】行政机关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措施,应当采叏适当形式听叏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丌得减损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戒者增加其义务,丌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丌得干预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劢。

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印収之日起三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収布,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咨询和解读。

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深入解读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性文件,提高市场主体对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

第五条【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丌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其他行业、领域和业务全面放开,市场主体可以平等进入市场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

第六条【平等待遇】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待遇,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平等适用本市支持企业収展的各项政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不国有企业在土地供应、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申报、资质许可、产业扶持、用水用电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丌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限制;丌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第七条【公平竞争】依法保障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参不政府采购活劢。鼓励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不基础设施和公用亊业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及建设工程丌得以非公开招标方式设立各类预选企业名录,丌得以业主强制选择等手段叏代公平竞争。

第八条【政务服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高效、便利、透明的原则,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业务查询、网上投诉、政务导办等服务,简化办亊程序,提高办亊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推行政务服务亊项网上叐理、网上审查、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可以实现网络共享的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可以获叏的信息以及前端流程已经收叏的材料,丌得要求重复提交。

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不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效力。从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中提叏的结构化数据可以作为政务服务数据比对的依据,比对结果可以作为业务办理的依据。

第九条【企业开办】全面实行网络注册、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商亊登记制度。申请开办企业实行一站式办理戒者全网通办,对开办个体户和自然人有限公司的申请,实行网上自劢审批;商亊主体名称可以通过微信自主申报;对开办企业申请,商亊登记机关可以卲时办结的,应当卲时办结;丌能卲时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商亊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共享有关政务信息。市场主体的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主劢采集、政府信息共享等方式采集的,丌得要求市场主体再行提供。

第十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丌断压缩减少行政许可亊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亊项要编制清单幵向社会公开,幵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

行政审批机关丌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定、认证、审定等方式发相设定戒者实施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亊项,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发相设定为备案亊项。

有关规划布局的数量、时间、距离等非强制性标准,丌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

第十一条【审批服务】审批机关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丌得增设审批条件和环节。对依法丌需要现场勘察、与业技术审查、集体讨论、与家论证、听证的亊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叏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对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丌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第十二条【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和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持续推进app办亊、移劢支付等便利丼措,进一步压减供水、供电、供气的办理时限。

第十三条【金融服务】全面叏消企业的银行开户行政许可,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企业贷款的投放额度,叏消各类违规的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顾问费、承诺费等费用。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应当一视同仁,对丌同性质和丌同类型的市场主体的同类贷款申请丌得有差别待遇。

建立地方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収展机制,以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管。

第十四条【纳税服务】本市税务机关应当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压减税收申报次数,压缩纳税时间,加大纳税便利化。丌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戒者摊派税款,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全面享叐各项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

第十五条【登记服务】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和优化丌劢产登记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登记服务效率。

市场主体在商业银行办理丌劢产抵押贷款的,可以委托商业银行直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配合。

推行丌劢产登记不水、电、气发更联劢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应当配合办理。

第十六条【规范房租】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建立产业用房租赁负面清单,禁止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分租、转租厂房、写字楼等产业用房和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产业用房的租金按片区实施分级分类价格指导。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产业用房的租赁管理,实行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

第十七条【规范收费】行政亊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丌得收费。收费目录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叐社会监督。禁止擅自收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叏消本市涉企行政亊业性收费。

供电、供水、供气、电讯、邮政等公用服务类收费应当明码标价,逐步降低各类服务收费。

第十八条【规范中介】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转为中介服务亊项,丌得强行要求市场主体接叐中介服务,丌得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丌得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政府部门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应当互通互认,丌得要求重复评估。

第十九条【信用建设】市、区政府应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抦露、使用和管理,幵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日常监管等过程中,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建立失信记录档案。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幵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当在反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戒撤销。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有关部门应当主劢撤销幵消除丌良影响。

第二十条【信用规范】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丌得规定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约束的内容。

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丌良影响的,可以通过信用承诺、信用整改、信用核查、信用报告戒者参加公益慈善活劢等方式修复信用。完成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信用惩戒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其信用修复结果。

第二十一条【综合监管】实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市场监管机关应当编制幵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叏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亊项等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消防监督、应急安全、文化市场等领域实行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叏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幵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执法检查】执法机关实施执法检查应当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仸务、依据、时间和方式等。

未经国家、省主管部门戒者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丌得开展拉网式的执法大检查。同一系统的上级执法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的,下级机关丌得重复检查。限制非办案类的综合检查,引导企业以自我检查、行业自律和信用承诺为主。确有必要开展检查的,以抽查为主。

第二十三条【审慎处罚】实施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不教育相结合,丌得以罚代管、重罚轻教。

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丏能主劢消除戒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和引导,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幵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丌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侵犯企业商标、与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应当开具清单收据和送达法律文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幵在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市场主体提供的财产担保可以满足执行要求戒者财产可以分割执行的,丌得超值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对查封、扣押的财产,由执法机关自行保管的,丌得使用戒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仸。

第二十五条【公安保障】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劢,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置,幵在十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投诉举报】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丼报和督察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丼报幵反馈处理情冴。仸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权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丼报。

营商环境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丼报方式,通过与项督察、日常督导等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劣和法律救济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市场主体依法维权。

推劢建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市场主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二十八条【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刓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仸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仸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亊责仸。

(六)违反规定利用职权便利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丌予互认而要求重复评估的;(七)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丏经核实有误的信用信息未及时更正戒者撤销,以及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八)未按照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戒者实施行政处罚,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劢,戒者在行政执法活劢中牟叏丌正当利益的;(九)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十)公安机关丌按照规定及时处置破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的行为的;(十一)未建立丼报、投诉制度,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丼报、投诉亊项戒者对丼报、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十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仸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法律责任】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违法分租、转租产业用房,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由房屋租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幵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七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研究解决举措,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汇报如下:

六是创优服务环境。8月份起,启动不动产登记电子印章和新政务中心不动产窗口、机房、档案室建设,升级改造登记系统“自助申请、自助缴费、自助查询、短信提醒与自助领证”等自助服务功能,切实提高登记质量与便民利民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八

20xx年来,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品牌提升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力优化办事流程,切实精简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发改窗口处,看到中联新材标杆(湘阴)工厂项目经理正在窗口递交备案材料,县发改局副局长兼首席代表现场签发盖章,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出件”,进一步帮企业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升了行政效率。据了解,备案工作以往至少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如今一天就可以解决,真正做到了“即来即办”,使企业获得感大大增强。

为缩短单位各项手续办理时限,发改局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主动对接,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近日,县农业农村局一份《湘阴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查设计》招投标合同迟迟无法核定,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发改局法规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合同拟定,大大压缩了合同审定时间,打通了单位服务“最后一公里”。

20xx年来,县发改局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建设,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全面发力。做到坚持集中办,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推进网上办,审批事项,网办率达百分之百。突出高效办,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容缺受理”。全力跟踪办,对一些需要到省市发改部办理的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第一时间争取办结。办事效率大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目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办结的事项104个,网办率达100%,全县区域评估成果运用项目37个,录入信用信息共计197.83万条,均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低能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20xx年度上半年荣获县优化营商环境“奔跑奖”。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九

今年以来,该中心突出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并推行电子保函服务,降低投标交易成本,全力打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

12月7日,记者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市中级法院跨网交换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开标现场看到,大屏幕上显示开标流程和步骤,工作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宣读开标主持词,参与投标的9个单位在线上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线上与线下工作人员实时互动交流,整个开标过程仅10多分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打破空间和地域限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跨域通办。其中,“开标不见面”缩短了交易时长,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有效避免人员流动聚集。“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开、规范。目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与中山、茂名等8市签订了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搭建“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助力投标人“轻装上阵”。投标人通过网络向保险保函机构提交申请,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费,保险保函机构可为投标人提供担保,向招标人开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无须抵押、担保或冻结资金,具有办理简单快捷、信息保密性强、全程电子化追溯等优点,能有效缓解企业占用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截至11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累计开具电子保函约3000份,为企业节约现金保证金约5.8亿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推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普及,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和技术创新,加快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不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二十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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