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变化,以便及时做出调整和应对。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步。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以实现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和省安委《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重点承诺内容:
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制作承诺书,并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二)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
二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是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
七是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
八是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纳入市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伤人责任事故的,纳入县(区)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上报省级相关监管部门纳入省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上报相关部门纳入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必须纳入省级记录,依次类推。
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一般为一年。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标准要求明确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内容及管理层级。
(三)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
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市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一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二是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或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指令的;
三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四是无证、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开采、超载超限超时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的;
五是经监管执法部门认定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纳入市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必须同时纳入县级管理。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内容及管理层级,但不得低于《意见》的标准要求。
根据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管理的期限分别为一年、二年、三年。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1、信息采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核查等途径,收集记录相关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2、信息告知。对拟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要提前告知,并听取申辩意见;对当事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要予以采纳。
3、信息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提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其在10个工作日内统一向社会公布。
4、信息删除。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经自查自改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删除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整改验收合格,公开发布整改合格信息。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未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在管理期限届满后提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删除,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保留“黑名单”管理。
(四)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别相应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发布主体是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授信主体,一年向社会发布一次。
加强分级分类动态管理。重点是巩固一级、促进二级、激励三级。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下调或取消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要合理调整监管力量,以“黑名单”为重点,加强重点执法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五)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
依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基础信息平台,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征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建设,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兑现安全承诺、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等安全生产行为。
(二)加快实现互联互通。
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与社会信用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财政、投资、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通过提供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服务,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及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企业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强化对安全失信企业或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在其参与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的公开竞争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将其作为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绿色信贷指引》的规定,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对已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失效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或保险机构可根据失信企业信用状况调整其保险费率。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制定失信监管措施。
(三)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各行业协(学)会要把诚信建设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完善规范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遵守。要在本行业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身建设活动,对违规的失信者实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对符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的人员实行高限奖励,并严格保密,予以保护。
(一)20xx年底前,各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
(二)20xx年底前,依托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互联互通。同步推进建立各区县市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并投入使用。
(三)20xx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全面建成。
(四)20xx年底前,所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一)充分认清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法》第75条的基本要求,是通过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内在动力的重大举措,是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反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工作的着力点聚焦到企业本身,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二)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结合各地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各级安委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步骤,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安委办和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和指导协调,定期通报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并将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三)完善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细化激励及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培育发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开展第三方评价,对相同事项要实行信息共享,防止重复执法和多头评价,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崇尚践行安全生产诚信的社会风尚。
(四)强化保障确保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履职尽责、抓预防重治本、创新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组织力量,保障经费,狠抓落实。
各区县市安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于20xx年3月底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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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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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政府安委办作用,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安全监管部门要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经同级政府批准,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严格组织实施,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职责。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和考核,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以
“少出事故,出了事故少伤亡”为核心工作标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深入研究事故的规律和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市、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督促企业落实,确保可能产生事故的风险点得到全面排查、确认和管控,实现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按照省政府要求时限,在全市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无缝隙对接工作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措施,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综合组织作用,建立安全监管、煤管、消防、交警、农业(农机)、交通运输、工信、国土资源、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和公安、监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
“照单检查”工作制度,建立“照单检查”台账,明确检查事项和检查流程,实现“照单检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行业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移送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查处。各市、县(区)、各部门要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执法措施。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顺部门之间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科学合理配置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编制,充实专业人员,保证有足够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市、县区级政府要保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正常开展工作,为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条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资金投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安全隐患中整改治理难度大以及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进行督办。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进行挂牌督办。各级政府每年要定期在媒体上公告重大安全隐患,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政府要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并纳入同级预算。
坚持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直属企业、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严格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对通过网上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信息要与负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职责的部门共享,就有关事项依法实行并联审批。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依法维护和推动落实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从业人员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充分发挥市
12350。
专线和县区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矿山企业应急救援协同机制,实现救援队伍与矿山企业
“点对点”全覆盖。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协同做好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水上搜寻救助能力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有效的协调指挥系统。各级政府要加大救援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1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权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现场。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地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预案管理,完善预案体系,组建应急队伍,配备专兼职人员。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市、县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至2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核危险性作业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用技术标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对未进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项目核准和资源配置的程序。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通过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相关部门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关闭取缔。
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在法定范围内开展评价、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确保执业行为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检测、检验、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安全生产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切实落实市(地)、县(市、区)和企业配套资金,推动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升级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民用爆破器材、冶金等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重点用于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税前列支政策。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不能提供有效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人社部门要建立工伤预防机制,各统筹地区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可以从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中提取2%左右,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参保企业职业危害岗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市教育局、安全监管局、煤管局等部门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我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现状的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适时落实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引导和支持具有采矿、机电、地质、建筑(矿建)、通风、安全、环境、煤化工等专业优势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积极探索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技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建设项目。把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装备及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及机械化改造、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和化工集中区(园区)建设等内容纳入全市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重点推进。
各县、区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建立完善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营等各方面,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城市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加强车站、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人员集聚场所等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城市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健全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市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结合实际,贯彻实施我市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重组,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必须落实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并有效使用,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及时排除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检举本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企业要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生产经营。对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企业,监管部门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术改造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管理权限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企业要建立实施班组班前会、周安全生产活动日,车间周安全生产调度会,企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实施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车间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明确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和内容。
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制定现场带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其中,矿山企业负责人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其他各类企业要明确领导带班职责,保证作业现场有领导带班。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要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排查确认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逐一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管控层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
“一企一清单”。并针对各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和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做到“一岗一清单”,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发现和治理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齐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工程技术防护,强化个体防护用品使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培训考核;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加大对企业安全培训和依法应当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广泛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现场和操作过程。加强达标企业动态监管,巩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将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技术人员配备,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安全职能。规范煤矿技术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技术人员资格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为首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规模非煤矿山企业要设立技术总负责人,配备采矿、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建立较为完善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标准体系,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逐步减少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要按规定比例安排安全投入预算。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煤矿瓦斯治理、矿山地质灾害、剧毒化学品泄漏灾害防治和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大高危行业企业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推进力度,引导高危行业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装备和工艺,减少生产一线作业人员数量。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本地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在执法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解决重点问题,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市、县(区)级政府安委会要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实行月通报、季度公告、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制度。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市政府安委会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除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实行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党政负责人一年内不能提拔重用,不能授予任何奖励或荣誉称号。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县区,两年内不得纳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出公开检讨;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在所辖区域内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县(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企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再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各级政府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一般事故由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较大事故和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由省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由省政府安委会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安委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实到位。本方案相关内容自省《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和龙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
到xx年底,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xx年底前,所有工贸、危险化学品、民爆企业实现安全达标。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标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凡是国家已经发布评定标准的,冶金、有色、水泥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10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50%;其他行业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5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30%;危险化学品企业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思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
三、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经营企业以及民爆器材销售企业。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市经济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成杰市经济局局长。
副组长:余明海市经济局副局长。
成员:郑美玉市经济局运行科科长。
崔松市经济局科技技改科科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郑美玉。
成员:许晓明崔郭熙。
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按照国家和省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和考评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全面部署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展板、板报、挂图宣传,以及各行业部门集中组织培训等各种手段、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让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及自评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考评人员都能熟悉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
(二)自查整改阶段。
生产经营单位要分别对照国家标准、省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自查整改。没有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
(三)自评申报阶段。
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向行业管理部门申报,没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向市经济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四)考评验收阶段。
我局协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冶金等工贸生产经营单位申报材料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
考评细则按照国家、省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考评细则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使安全基础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的创新举措,只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生产经营单位真正达到了标准化建设,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必将实现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整体推进。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宣传推动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增强达标信心,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建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企业,搞好分类指导和监督,扎扎实实地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上台阶。
(三)搞好服务,抓好落实。要按照国家、省及行业标准和采取抓住重点、全面推进的方法引导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照实施,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跟踪掌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二是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和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1、目的。
保证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的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组织性,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2、范围。
3、责任。
企业安全小组负责制定方案,企业安全总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
4、内容。
设立安全组织机构。
1)企业成立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
2)企业总负责人直接管辖,企业安全员负责处理该机构日常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事宜,涉及重大生产安全或环保事件须经企业总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成立成立安全小组,由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组成,协助安全环保部管理企业生产安全,共同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共同应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环保事故。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方针。
2)通过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让该安全方针深入员工思想,提高意识。
3)于企业厂区显著位置标注该方针,时刻提醒员工。
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负责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制定相应部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后按照企业管理文件要求编辑成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须贴挂于墙上,方便员工阅读,警示。
3)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各类安全制度修订后须及时公告。
1)制定各岗位人员生产安全责任制度,生产工艺安全制度,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2)通过培训学习,使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便安全责任溯源追究。
识别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
1)凡涉及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和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都应收集管理,方便法治管理。
2)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须以实物文本或电子文本保存,方便查询。
3)随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保证法律法规的时效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实行分级培训,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环保培训并通过考核方能上岗。
2)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意识和知识,掌握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掌握突发安全事故自我救护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3)定期组织相关生产安全培训学习,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1)开展生产安全文化课,通过讲解分析各类安全事故,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2)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练习。
3)制作安全文化宣传单、宣传画、标语等加强安全意识。
深化安全双基建设明确生产安全管理基层,深化基层管理力度:。
3)领导基层是指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组织领导的政府和部门以及管理人员,主要工作是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
4)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要求,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明确生产安全基础,深化生产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安全生产的基本的硬件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安全员队伍建设、预案等,涵盖责任体系、硬件建设、机构建设、设施设备、人财物投入、行政许可、建章立制、监督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基本要素。
2)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建设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才能有效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1)制定企业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明确企业风险评价范围;采取适当的方法和准则进行评价。
2)组织相关人员依照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对企业开展科学真实严格的风险评价,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
3)企业风险评价后针对需要整改的部分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基层。
4)做好风险评价记录和安全措施整改记录,注意风险信息的更新。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明确企业危害物品及分类,识别,做好为化学品登记。
2)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制定应急救援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
3)实行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应急救援物资。
4)设立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做好危害品档案,方便查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xx〕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xx〕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xx〕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标准化实施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三、工作目标。
从xx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xx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四、工作内容。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xx,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xx,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体系与原则。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xx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六、工作步骤。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xx年8-xx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xx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xx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xx年7月-xx年6月)。
xx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xx〕24号)要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切实吸取各类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摆位,全面落实全员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和全体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突出加强高危企业、重点作业、危险岗位的培训考核,确保全员安全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有效减少“三违”行为,遏制因安全培训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到20xx年5月,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十二项重点作业、化工企业八大特殊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从业人员掌握岗位风险及管控措施,风险辨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到20xx年,全员安全培训责任全面落实,培训基础建设显著加强,各项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培训质量保障和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从业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岗位风险及管控措施,风险辨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提升。
(一)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各企业围绕岗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精准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每年开展覆盖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和新员工安全培训,确保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确保每名员工考核合格。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要点、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掌握应急处置、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技能与方法。重视岗位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加强班组长培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风险管控能力。高危行业尤其是危化品行业要加强过程安全管理培训。各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安全培训责任,加强农民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农民工在上岗前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督促企业在全员安全培训实施中注重加强农民工培训。
(二)开展重点作业、特殊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有十二项重点作业活动的企业要按照《十二项重点作业活动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附件),危化品生产单位还要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重点作业、特殊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养和聘请培训教师,编写培训教材(讲义)和考试题库,组织重点作业、特殊作业活动所有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包括作业场所危险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应急处置办法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开展企业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各企业建立事故警示教育日制度,选定事故发生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特定日期作为警示教育日,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或学习同行业领域事故案例,开展一次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企业主要负责人讲一次安全生产教育课、一次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承诺宣誓、一次岗位风险管控自查、一次应急演练等活动。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
(四)实施小微企业安全培训援助工程。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选拔安全生产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讲师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辖区、行业内无自主培训条件的所有小微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推动大型企业、培训机构与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小微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鼓励集团公司建设专门的安全培训基地,对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员工统一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相关配套中小企业开展培训帮扶工作。各安全培训机构除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外,要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安全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全员安全培训服务。
(五)强化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强化“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考核,从10月份开始,理论考试按省局要求统一使用国家题库进行计算机考试;同时,着力规范和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检验和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能力,年内,建成除非煤矿山以外的全市特种作业人员仿真模拟实操考试基地,明年开始实行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实操仿真模拟统一考试。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也要严格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区分工种、类别,以本岗位“两个体系”建设相关内容为主,主要包括风险点中的危险源、易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程序等。高危企业、危险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作业、特殊作业从业人员要从严考核,一线员工要强化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企业全体从业人员都要经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岗。
(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树标达标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行业特点,在培育“两个体系”标杆企业的同时,在不同行业、领域培育和树立全员安全培训标杆企业,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组织其他企业对标达标,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推动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深入实施。
(七)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各企业明确责任部门,安排专人,全面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操作规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涉及的工艺、设备安全要求等各方面的安全生产信息,建立数据库,制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及时更新,并根据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编制安全培训教材、手册,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将各项安全要求纳入自身安全管理中。二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各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要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安全培训条件,建设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等特色的安全培训基地、教室,提高安全培训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培训效果。三是加强培训教材和师资建设。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不断规范安全培训内容,选用和编写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优秀教材。企业要加强专职安全培训师培养,并选聘一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同时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安全培训机构要保证专职教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学术交流和现场调研,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
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分析安全生产培训现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方案,在辖区、行业内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
(二)强化培训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
各企业按要求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岗位安全和实际操作培训;所有存在十二项重点作业活动的企业和危化品生产单位对有关人员按要求开展一次重点作业、特殊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小微企业,由县市区、乡镇(街道)、部门组织讲师团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各企业确定警示教育日,建立全员警示教育日制度。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6月至7月)。
各企业对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和“两个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监管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和重点作业、特殊作业安全培训情况开展督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和树立全员安全培训标杆企业。
(四)深化提高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
20xx年底前,各企业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进行督导和复查。20xx年,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全员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各企业对照标杆企业对标达标,切实提高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水平。20xx年,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深入推进,稳步提高,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分级、分行业和属地监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全员安全培训的领导和督导,成立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层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阶段性和长期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投入,完善配套办法和措施,定期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督导、调度、统计,并结合实际,实施有效的全员安全培训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安委会将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或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培训新情况新问题。要把全员安全培训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和年度执法计划,细化检查内容、方法和程序,将抽查持证情况、抽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作为日常执法的重要方式。依法从严查处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企业。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倒查培训、持证责任。
(三)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各企业要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档案管理,为每名从业人员建立“一人一卡一档”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确保安全培训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通过逐级汇总,建立辖区、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和数据库。
(四)严格许可把关。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延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延期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证。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企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委托专业第三方监督,对企业不予换发安全许可证。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国发﹝2010﹞23号和安委﹝20xx﹞4号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企业安全全丰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素质稳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各类事故明显下降。重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到20xx年,营运车辆万车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3%;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5%;城市客运百万车公里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
3.推进企业全面达标。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力争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xx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xx年前达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交通运输部负责一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二级、三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
(一)制订工作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定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二)建立相关制度和标准。
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三)确定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交通运输部确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确定的评审单位应向社会公布。评审一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交通运输部认可,评审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四)示范推广。
部确定在港口、航运、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各选择1至2家作为示范,以总结经验、深入推广。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也应结合实际,做好示范推广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xx年重点抓好政策法规、评级和评级标准的制订及宣传推广等工作;20xx年开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熟一批、评审一批,确保20xx年底以前实现既定目标。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要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专题培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要开展示范推广,发挥榜样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达标,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三)加强跟踪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跟踪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建设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做到持续改进和升级,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要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凡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直至吊扣或注销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开曝光。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以法律手段督促达标;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达标;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引导达标。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应急培训精神,贯彻执行保利集团、富利总公司及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全面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结合项目部的施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贴近实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突出“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推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形成落实稳定。
二、活动主题: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1、搞好宣传发动,积极响应省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宣传号召。传达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议精神,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宣传和发动。同时积极参加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宣传活动。
2、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宣传。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项目部悬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宣传“隐患治理”“施工现场标准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标语和条幅,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进行宣传。
3、组织管理人员、生产班组开展安全生产讲课活动。
6月中旬,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特种工、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讲课活动,有条件的情况下聘请安全专家授课。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文明施工工程安全设施到位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深基坑、脚手架、模板、“三宝”、“四口”防护。起重机械、临电设施等危险性较大部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提高安全管理,将险源消灭在萌芽之中。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岗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针对夏雨季施工特点,制定夏雨季安全监管措施和防汛抢险应急措施和防高温天气措施。作好现场大风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力量,提高应对能力以及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6、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竞赛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大力推广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在6月底对项目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进行评比和奖励。
7、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
积极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对所有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大检查,凡是非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非标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筑牢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8、在6月底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成果进行巩固,以继续推动和提高下半年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为确保项目部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项目部成立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活动开展的协调和领导,对活动进行细致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产月”不发生安全事故。凡在此期间由于工作不到位和管理混乱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予以严肃处理。
3、“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效果将作为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对行动不积极和配合效果不理想的将通报批评。
4、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员工及生产班组的安全法制意识及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以求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梁广山副组长:毛保勇。
成员:梁志勇、梁什明、梁冠林、吴利雄、李永、梁雪萍。
保利紫山国际花苑一期项目部。
20154年6月1日。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压紧压实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报告较大以上风险的主体责任。全面摸清我省工业企业的安全风险分布状况,建立健全较大以上风险档案,形成安全生产风险基础信息数据库,各地、各部门运用风险数据指导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加强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遏制事故发生。
(一)实施范围。
《江苏省工业企业具体行业目录(20xx版)》中所包含的所有企业。主要包括: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个门类06至46大类的企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中57管道运输业大类的企业,594危险品仓储中类的企业。具体定义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xx)执行。
(二)实施对象。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列入省统计部门20xx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报名录的企业,具体名录由省统计局提供。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列入各设区市统计部门20xx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报名录的企业,具体名录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提供。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重点推进、全面完成3个阶段实施,20xx年6月底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完成报告,12月底前所有工业企业完成报告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底前)。省安委办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风险报告工作。各地、各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计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各地要协调政务办、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注册信息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推送风险报告工作的相关短信;在开发区、高新区等工业企业集中区的各类展板、电子屏等醒目位置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各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监管执法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
省应急厅牵头开发建设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网上报告系统,导入相关工业企业名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江苏省工业企业目录;省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发布本行业领域的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工业企业通过江苏政务网统一登录填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请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工作推进计划报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专班。
(二)重点推进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底)。各地、各部门要先行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风险报告工作。市、县两级按照名录确定本级重点推进的企业名单,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运用好“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方法,采取书面告知等方式逐家通知、逐家确认,确保每家企业都有专人负责。采取专家技术服务团等形式,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全面辨识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成熟一家,报告一家,完成一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应报尽报。
(三)全面完成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各地、各部门要召开现场会、推进会,以点带面,分行业、分领域推动所有工业企业进行风险报告。鼓励行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和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服务力量参与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帮助和指导,提高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定期公开曝光一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进行风险报告的案例,鼓励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所有工业企业完成风险报告工作。省安委办将对全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通报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风险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统筹推进本地区风险报告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足额拨付到位,对任务重、加班多的基层工作人员及网格员,各地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确保风险报告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宣传海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园区、进企业,开展主题普法宣讲,解读《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介绍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演示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分级制定覆盖所有工业企业的安全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视频教学、制作学习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报告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强化分类指导。各级专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风险报告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内工业企业的风险报告工作。各部门要督促同行业、同类型工业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的交流学习,建立企业互帮互助机制,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从安全风险较大的化工、矿山、冶金、电力、能源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拓展到一般领域,从规模以上企业拓展到规模以下企业。
(四)强化执法推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不按时间或拒不报告安全风险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严格处罚;将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履行情况、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技术服务活动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对不如实报告安全风险的企业和在技术服务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月调度、季通报等方式,全面、实时跟踪问效风险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将落实风险报告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巡查督查重点,同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用好通报、约谈、督办、警示等手段,督促各地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及时分析风险报告实施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乡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全乡范围内的建材(水泥砖厂、石材加工、搅拌站、加气砖等)、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矿泉水厂、食品加工厂、家具厂等)、纺织、烟草、商贸(酒店、宾馆、超市等)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一)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全面达标任务。到年底前实现所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达标验收合格。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使小微企业的一般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管理人员满足安全生产基本需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各岗位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达到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要求。
(三)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轻重伤以下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更好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3月4日至3月31日)。
各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加工并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建材(水泥标砖厂、石材加工、搅拌站、加气砖厂等)、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矿泉水厂、食品加工厂、家具厂等)、纺织、烟草、商贸(宾馆、酒店、超市)等行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级分类建档管理;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规模、数量、种类等基本情况,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日至7月31日)。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督促企业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创标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活动,重点解决对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明晰标准化创建的目的、意义,提高小微企业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组织评审及验收阶段(xx年8月1日12月31日)。
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可以聘请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附件:服务机构的名单),自评结果达到相应要求的(小型企业75分,微型企业60分);企业根据自评的结果,向县安监局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评审申请,由县安监局对《申请表》和《自评报告》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组织评审。县安监局对通过评审报告的企业予以公告,并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证书和牌匾。(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进入,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为确保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时限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特成立全乡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具体负责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林担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一)加强宣贯培训,重点发挥先进企业示范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贯彻,通过座谈会、宣贯会等形式,借助专家力量,对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创标流程、评定标准、体系运行等培训,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在创标工作中培育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各相关单位要把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创标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根据企业达标水平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于未开展创标工作的企业,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强化监督管理;对于已达标的企业,督促企业对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持续改进,使标准化体系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企业安全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持续改善。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国家电监会、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政府及监狱局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控制安全生产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发电公司准备2015年度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基层基础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确保公司在2015年底前通过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验收,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御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成立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马冬鸿。
副组长:张先柱、刘文鹏、臧清、陈清伟、王洪力、
吕尊华、韩冬梅、史志永、闫涛。
成员:宋传民、许素芝、武岳、朱路军、李广新、
李涛、刘述启、刘明、马平。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业技术查评小组及内审员查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统一协调指挥日常具体工作。专业技术查评小组:
负责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中的技术监督管理,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内部查评和验收。
1、安全管理查评小组。
组长:陈清伟。
成员:徐洪涛、雷虎、宫庆民、张峰、王胜合、汪惊雷、朱印杰、赵磊、袁宝东、朱秀丽、邱继东。
2、电气、热工专业查评小组。
组长:步士喜。
成员:钱广彦、曹德思、周广喜、高明柱、胡鹏春、王建岭。
3、汽机、化学专业查评小组。
组长:郑广良。
成员:钟立振、张业礼、王建中、武伯伦、毕士文、张玉林。
4、锅炉、灰燃专业查评小组。
组长:魏计芳。
成员:黄光矩、褚衍涛、李广龙、王保强、雷虎、田华、宫庆民、张俊峰、任广东、张峰、王方勇、吴德涛、何明。
5、运行调度专业技术查评小组。
组长:李涛。
成员:调度室全体成员以及各部门涉及技术管理的相关人员。
内审员查评小组。
制定发电公司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发电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及各专业技术小组的查评报告进行审核,形成公司的内部自评报告。
组长:陈清伟副组长:徐洪涛。
成员:张业礼、周广喜、王方勇、雷虎、宫庆民、张峰、王胜合、汪惊雷、朱印杰、赵磊、袁宝东、朱秀丽、邱继东。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活动目标。
3、提供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资金等资源。
4、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6、组织发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内部自评和考核。
(四)、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分解落实。
2、负责安全标准化工作文件的编制、评审、宣贯并推进实施。
3、负责标准化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的任务下达、考评及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查评小组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内部查评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宣传培训。
3、负责组织编制本小组的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4、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内部查评,对各部门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
6、及时收集并向发电公司、山东能监办上报有关材料,提出评审申请(内审员查评小组)。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2015年3月25日开始,至2015年9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时间:3月25日至3月31日。
召开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验收标准逐条梳理,明确责任人。
(二)、自查自评阶段。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部门对照《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价标准》的内容,逐条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整治自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并结合自查结果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整改提升阶段。时间:5月1日至8月31日。
1、各专业技术查评小组本着“严格执行标准,重在落实整改”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内部查评和验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有针对性地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查评报告。内审员查评小组依据审核程序,对各专业技术小组的查评报告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编制发电公司自评报告。
2、组织相关人员到创建国家电力标准化的同类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学习其先进管理方法和制度,不断丰富我公司安全管理的内涵,全面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了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缓解职工的`紧张工作节秦,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倡导健康的文化生活习惯,培养大家对文体活动的爱好,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念,建立和谐劳动工作环境。
领导小组组长:蒋桂英。
副组长:杨军。
成员:杨和平、罗正东、兰毅、李树源(办公室成员及工会小组长)。
(一)活动第一项:由工会主席蒋桂英发表讲话。
(二)第二项:趣味活动、比赛内容及规则。
所有团体项目由各部门选派代表代表本部门参加,(其中每项活动:业务部派三人参加,其它部门派一人参加,仓储部与办公室共同组队参加)。
除灭火器演练活动在库区进行外,其它活动在“百花园”进行。
1、羽毛球——兰毅负责。
单打:各参赛单位选手分上下半区采取抽签分组淘汰方式,前三名予以奖励。
2、斗地主——李树源负责。
每个参赛单位报两名选手分成两组,分上下半区采取抽签分组淘汰方式,前三名予以奖励。
3、灭火器演习短跑——杨军负责。
提灭火器短跑50米现场灭火:公司全体人员参加现场演练,各部门选代表参加,由区粮食局安全管理员讲解消防知识,灭火器的使用,现场灭火演练。
4、摸“福”——杨和平负责。
全部选手都可以参加,以摸到“福”为准,给予奖励。
5、拔河——由罗正东负责。
各参赛单位全部队员参赛,采取抽签淘汰方式进行比赛,前两三名予以团体奖励。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标准化实施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三、工作目标。
从20xx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四、工作体系与原则。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五、工作步骤。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
20xx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10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10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10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10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10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反思要全员参与,结合近期出现的各类事故,举一反三,把别人的事故、其他单位的事故作为自己的事故对待,包括车间领导、班组长、职工个人都要静心思考,深刻自省,查找本人、本班组、本单位的问题、缺陷,写出反思问题报告,反思问题报告不讲套话大话,要将问题进行归类逐条写出,每个问题要有具体的表现或事例,并根据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强化措施以及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
(二)反思查找的内容。
反思查找分车间领导、班组长、职工个人三个层面进行。
1.车间领导反思查找包括。
(1)反思安全责任是否充分履行,查找在安全职责履行上的问题和不足;
(2)反思安全管理基础是否牢固,查找本单位基础管理上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3)反思日常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查找是否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和行为;
(5)反思安全教育是否有效到位,查找是否存在应付、忽视、浮于表面等问题;
(7)反思对相关方的管理是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查找是否存在轻视、忽视思想或疏于管理的问题。
2.班组长层面的反思查找包括。
(1)反思作为班组长安全责任是否充分履行,查找在安全职责履行上的问题和不足;
(6)反思班组在日常工作中是否重视安全,查找在作业前是否充分进行危险源辨识,在工作中是否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和监督监护手段,在工作后是否认真总结安全工作的情况。
3.岗位员工层面的反思查找包括。
(5)反思自己进行的安全检查是否细致到位,查找是否存在走过场、不认真、不细致的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三)反思查找的具体要求。
3.反思不深、查找问题不明确的,重新进行;反思查找的问题要有明确的改进和整改措施。
(一)开展全员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三大危险源知识培训。
1.由车间结合近期莱钢连续出现的三起工亡事故和我厂安全管理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编辑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课件,对全员实施事故案例教育,通过传达事故、剖析事故和事故危害的阐述,结合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涉及的危险源等,为职工上一堂安全意识教育课,使职工思想上有所触动、有所感悟、意识上有所认识、有所提高。
2.由车间进一步搜集整理煤气、行车、高温压力容器三大危险源的安全相关知识,完善原有的学习培训资料,由车间各领导根据专业职能分工,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专题知识的学习培训,使职工充分掌握危险源的基本知识、危害和防护知识、急救与逃生知识、相关的应急预案内容等,确保具有实效性。
3.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三大危险源知识培训时间:5月25日前完成。
4.培训地点:炼钢大学堂培训教室。
5.培训组织:分两个班次进行,培训时间为一天,培训课时列入职工年度培训课时汇总,具体安排车间另行通知。
6.三大危险源知识的学习培训结束后,由车间统一组织进行严格的检验考试,职工掌握不足、考试不及格的,给予200元考核并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实施脱岗学习。
7.各班组要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培训、考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开具假条并经过车间领导签字许可。
(三)组织进行一次车间重点危险源点的现场实地调研。
1.各班组要组织职工(包含长期相关方人员),对本班组、所辖区域及周边存在的煤气及其他重点危险源点的设施分布、具体位置、主要功能、可能出现的危险等,进行现场实地讲述和识别,使职工特别是较少接触和不接触的人员较清晰的了解。
2.凡涉及4#脱磷炉施工的区域,各班组要组织职工对周边区域及可能影响操作安全、维修安全、人身安全的重点危险源点进行现场实地了解。
3.煤气及其他重点危险源点现场识别和4#脱磷炉施工区域的实地了解,各班组必须在5月25日前完成,并将识别情况上报车间。
(四)进行四个标准化内容的强化学习。
1.各班组要进一步组织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操作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和检查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进行系统学习,充分掌握各项安全标准和要求,提高对标准化作业的认识,为严格执行打下基础。
2.由车间对职工标准化的学习和掌握情况,通过现场提问、考试测验的形式进行检查和检验,对检查检验效果不及格的,给予20元考核,复检不及格实施脱岗学习。
3.标准化内容的重温强化学习,要从5月15起按照车间月度安全学习培训计划持续执行,要有相应的学习记录可追查,责任人为各班组班长。
(五)全面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由车间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相邻区域煤气异常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设置各种煤气异常状况下的应急处置程序,并对原有的应急程序进行优化和补充。车间择机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2.各班组要对煤气应急逃生路线进行分析和优化确定,制定不同状况下的应急路线和人员集合地,并对逃生路线进行检查确认,确保无障碍、无隐患、安全畅通。
3.在学习和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各班组要针对本班组的.重点危险源(煤气、高温),自主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让每位员工明了和掌握应急程序、应急措施、应急逃生、现场急救、应急处理及相关要求。
4.应急演练的实施要在6月20日前全部完成,责任人为各车间领导、各班组长。
5.班组演练前要提前通知车间,车间根据安排进行现场检查。演练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演练中的问题和不足,研讨具体的改进措施,填写并及时上报演练记录表。
6.应急演练要避免走过场、徒有形式,、不能与实际充分结合等问题,确保让演练具有针对性和符合性。
(一)成立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排查时间安排。
5月15日-6月30日。
(三)车间级排查和班组岗位排查。
1.实施两级排查。
(1)车间级排查。由车间领导分工带队,通过每周二设备隐患专项检查、车间互查等形式进行全方位排查。
(2)班组级排查。班组岗位排查由班组长具体组织,参照排查内容,结合班组实际进行全方位逐一排查。
2.排查主要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方面。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检查标准化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和实施情况,相关方监督管理情况,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能力情况等。
(2)安全管理落实执行方面。包括操作标准化的执行、管理标准化的执行、量化检查的实施情况、监督考核的实施情况等。
(3)结合前期厂关于《开展煤气系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对在用的便携式煤气报警仪使用性能进行检查测试。
(4)对起重机械和吊索具进行系统的排查整改。排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附件是否完好可靠,起重机械吊钩、钢丝绳、各类吊索具等是否完好可靠,以及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是否得到执行和落实。
(5)电器设施及安全用电。排查各类电气设施接零接地保护,绝缘及漏电保护、电气线路等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6)夏季四防。排查防洪、防雷电、防倒塌、防暑降温是否存在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得力、防暑降温设施是否运行良好、应急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7)排查其他设备设施、工器具、安全检测设施、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缺陷、是否安全可靠。
3.排查要求。
(1)各班组要按照车间安排及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排查活动,排查结果填写专项排查整改确认表,每周四落实会作出汇报并上交车间。
(2)各班组长要认真对待,组织职工对班组所辖区域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确保检查及整改效果。
(3)车间、班组排查情况每周由车间汇总后,向安全生产科书面报告。
(4)对排查出的班组无法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提交车间研究整改。
(5)排查整改时间:5月15日-6月30日。
(一)由车间针对三大危险源和重点危险源,在系统分析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吸收班组长、骨干专题研究本车间的安全本质化措施,并提出具体的本质化项目。
(二)对研究提出的本质化项目,由车间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实施具体方案、完成时间。
(三)5月30日前,由车间将研究提出本本质化项目提交安全生产科备案。
(一)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考核。
1.各班组要对日常检查出的违反规章、违反作业标准的不安全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教育,做到考核到位、落实到底、教育有效果。
2.车间对监督检查出的明显违规问题,在车间严细实会议上进行通报,及时做出考核。
3.由车间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从严要求、对待违章行为和违反标准的现象,做到不简单说教、严格考核,保证制度和标准的严肃性。
4.严格落实《员工绩效(违规积分)考核制度》和《“三违”检查和处罚管理规定》,严格实施安全积分管理,对达到车间及厂积分标准的,按规定进行离岗学习。
(二)实施严格的事故责任追究和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1.根据我厂有关要求和车间实际情况,研究实施严格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事故责任追究要体现管理的责任连带追究,充分体现全员管理、齐抓共管的安全观。
3.事故责任追究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也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4.对重要危险源、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的检查和整改,进行责任追究,督促各岗位、各班组提升检查整改的有效性。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在市安监局、商贸办的支持帮助下,从整改氨系统入手,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笫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经营理念,为做好全年安全工作,特制定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1、目标责任书起草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字起草工作,12月25日前完成。
2、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12月28日召开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暨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大会。
1、基层申报。各二级核算单位根据自身设备特点,结合新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于1月15日前向企业管理部申报设备维修及添置计划。
2、部门汇总。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收集汇总,向厂部提出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1月18日前完成。
3、计划实施。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一经厂部批准,由设备科组织推进实施。
1、在企业开展五一文化周期间,组织开展氨系统操作工理论培训和技能竞赛。
2、二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3、三季度,邀请安全主管部门来厂对企业各特殊工种职工进行理论培训。
根椐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布署,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
一是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全年12次。
二是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市安监局,商贸办指示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临时组织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检查,全年共组织各种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
三是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火、防雷击、防汛、防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年共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
四是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为切实掌握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措施落突情况,要经常性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每逢节假日,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着重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保证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值班人员到点到位。
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力求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到位的,加强人防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营。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从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爱护人、关心人、尊重人的观念,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所在。把员工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自觉自愿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规程,贵在贯彻落实。要做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关键,有了制度员工上岗操作时才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各类制度都是以往的经验和教训的累积,遵守规章制度才能安全生产。
三、生产职工要做到“四勤”,安全工作就有了保障。“四勤”指“眼勤、手勤、脑勤、嘴勤”。实业公司厂点多,工种繁杂,像机修、铸造等生产品种多、工艺复杂,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技术人员请教,向有经验的老员工请教,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多动脑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就会避免一切安全隐患,使事故防患于未然,有力地保障了安全生产。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结合事故案例向职工宣传安全的危害,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让员工明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转变员工安全理念,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让员工自觉自愿地遵章守法。
单位还要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让员工熟记本岗位各种规程,熟练操作。只有抓好了员工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才有可能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只靠安全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管理是做不好的,只有通过全员的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尽心尽力,安全工作才有保障。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大纲》和上级的要求,我站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大水江水库的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会如下:
全大检查。督促指导我站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在强降雨到来之际,提前预警,在重大节假日利用电话、传真或亲临现场等方式指导我们及早做好防范工作。并对水库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抽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值班纪律。
我站始终把水库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水库安全生产教育,对干部职工灌输水库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
定期对水库大坝、副坝、输水隧洞、溢洪道等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处理与汇报。
今年4月,我站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召开了大水江水库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成立大水江水库防汛抗旱指挥部,明确了各防指成员及成员单位,并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对各防指成员及成员单位进行了分工,认真落实了责任制,职责明确,各防指成员及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到位。
水库安全生产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水库本身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属病险水库,还未做除险加固处理。目前带病运行。大坝、副坝坝基渗漏,大坝坝体散渗严重。溢洪道进口处有一小山头未做削坡处理,山垭过流能力不够。输水压力隧洞沿衬砌交界处淘蚀,管壁严重锈蚀。二是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缺乏,施工时排设的安全监测点已损坏,大坝目前已无沉陷、位移、渗流设施,,大坝安全监测全凭目测,凭经验判断,安全监测手段落后。三是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麻痹、松懈的现象。大水江水库自1976年关闸蓄水以来,仅1994、20xx年蓄满水,流域内没有发生特大洪水,部分干部群众的防汛意识有所淡化,防汛工作有所松懈,少数部门和乡镇的防汛责任制还停留在文件上、墙壁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群众在水库和渠道保护地范围内种庄稼,栽树、取石等屡禁不止。
值班人员经常对大坝进行维修和养护,加强对大坝、副坝的监测力度。每日安排专人监测水库水情、工情、雨情,如遇强降雨,则加密观测次数,重点部位的观测结果由带班领导签字。出现隐患及时处理与上报,力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值班人员经常清除了大坝、副坝内外坡杂草,对内、外坡松动风化的护坡块石进行嵌填与更换。经常对排水沟进行疏通。对启闭设备进行了除锈、打油养护,以确保启闭设备完好,大坝、副坝正常运行。
水库投入运行至今,大坝先后出现多次险情,虽经二次大维修和除险加固,但大坝、副坝、溢洪道三大主体建筑存在的问题仍很严重,目前呈带病运行状态。为根除隐患,对大坝进行彻底治理,20xx年3月,大圳管理局委托湖南省水利勘测设计总院有关专家对大水江水库进行安全检查鉴定,大坝安全类别评定为三类坝,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复核为三类坝。大圳管理局向省水利厅递交《大水江除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计划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水利部。现除险加固方案已经制定,除险加固资金已经到位。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切实做好科学防控工作,强化水库的安全管理。完善水库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库巡查制度,加强对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防汛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领导带班,有人员值班。进一步完善水库启闭设备的检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科学调度洪水。洪水调度要以水库安全为前提,以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为依据,以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作用,要正确处理防洪和蓄水的关系,科学调度,科学用水。努力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要严肃防汛纪律,兴利调度必须服从防洪调度,杜绝超汛限水位运行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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