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领域,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签署合同之前,应当对其中的条款和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讨论,确保不存在瑕疵。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撰写合同有所帮助。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一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___%,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___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__________份,副本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二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
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三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公章)贷款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四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至 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五
民法典》的下列规定,可以适用于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1、《民法典》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民法典》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民法典》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民法典》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民法典》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6、《民法典》第208条规定:借款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7、《民法典》第211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六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至 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七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个月的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期。
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在________号和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八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九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十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 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期限为
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 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 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 本合同项下 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十一
借款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 (币种) 佰 拾 万 仟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 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 ,按 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账户或(开发商)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的还款日为 日。
甲方还款采用如下第 种方法:
8.1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 元。
8.2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应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担保:
9.1 由 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
9.2 由 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 。
9.3 由 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 。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条 提前还款
10.1 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必须在还款日前 天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10.3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11.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11.3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有关其经济收入的证明;
11.4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11.5 乙方有权在约定的还款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存款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 计收违约金; 13.2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 计(加)收利息; 13.3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收回:
13.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13.3.2 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 天;
13.3.3 甲方逾期未付款项总额达 元人民币;
13.3.4 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3.3.5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3.6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13.3.7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13.3.10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
15.2 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十二
法定地址:______。
贷款方:xx银行行。
法定地址: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大写:__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___)。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______。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________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___.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对第9.1、9.1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贷款方:xx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签字人:______。
职务:______职务: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签署。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十三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方________(盖章)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十四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 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期限为
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 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 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 本合同项下 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十五
鉴于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资金项目合作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及三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声明:甲、乙、丙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或公民,三方因本协议涉及的融资服务所提供的项目、材料、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如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融资服务内容:甲方因公司(或项目)急需找资金合作,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甲方所需资金总额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乙方因自有资金闲置,特委托丙方提供项目融资居间服务。丙方根据甲乙的委托,并结合甲乙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三、融资合作协议:
1、甲、乙双方根据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融资协议的具体谈判、协商,具体融资合作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议定,丙方做为见证方参与该融资项目的全过程。
2、甲、乙双方达成的具体融资协议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甲、乙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与丙方无任何关系。
四、佣金支付:在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或合同,签订该协议或合同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需资金在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当日内,将第一季度利息扣除后的余款全部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当并且乙方支付了第一季度首付款后(首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的____日内各自向丙方支付甲方所需资金总额____%佣金,即____元。
五、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丙方提供居间服务期间,不得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____元。
2、甲乙双方不得私下以其它公司、自然人身份进行谈判接触,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____元。
3、如甲乙双方私下以任何名义达成协议,甲乙不仅各自向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更要各自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4、如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后,乙方拒绝付款,甲方应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一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三方达成补充协议;
2、如因居间服务发生争议,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联系电话:____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联系人电话:____
住所:____
代表:____
联系人电话:____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十六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信银行行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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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和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21.1 本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
21.2 本合同贷款年利率为 %,月利率(年利率/12)为 %。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利率的调整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浮动利率。
本合同利率以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为基础,按照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或 bps,即月利率为 ‰执行。执行浮动利率期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利率调整日所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浮动后所确定的利率,利率调整不再另行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
a.自借款合同签订日起,首次利率调整日确定为 年月日,并从首次利率调整日后每 (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调整一次利率,利率调整日为首次利率调整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调整当月没有首次利率调整日对应日的,则调整当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利率调整日所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浮动后所确定的利率。
b.自合同签订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日为本贷款利率的调整日。
(2)阶段性固定利率。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本合同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依据,即月利率为 ‰执行,期间内利率保持不变。
执行固定利率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未主动提前提出继续执行固定利率的申请并获得乙方同意,乙方将以期限届满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依据,并根据届时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及乙方公布的对应产品利率政策,确定该笔贷款的利率水平。
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首次利率调整日确定为 年 月 日,并从首次利率调整日后每 (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调整一次利率,利率调整日为首次利率调整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调整当月没有首次利率调整日对应日的,则调整当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利率调整日所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浮动后所确定的利率。
(3)固定利率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依据,即月利率为 ‰执行,期间内利率保持不变。
21.3 本合同贷示期限 月,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1.4 丙方的账户名称和账号为:
账户一名称: ;账号: ; 开户行: 。
账户二名称: ;账号: ; 开户行: 。
21.5 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2)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日,还款总期数为期,每期还款本息为 。
(3)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日,还款总期数为期,每期还款本金为 。
(4)按单周或双周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日为星期 ,还款周期为日,还款总期数为期,每期还款本息为 。
(5) 按单周或双周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日为星期 ,还款周期为日,还款总期数为期,每期还款本息为 。
(6)等比递增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还款周期数为 期,递进周期为 月,递增比例为%。如果进行利率调整或部分提前还款后导致递增比例不满足计算公式条件要求,还款方式将自动改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7)等比递减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还款周期数为 期,递进周期为 月,递减比例为%。如果进行利率调整或部分提前还款后导致递减比例不满足计算公式条件要求,还款方式将自动改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8)等额递增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还款周期数为 期,递进周期为 月,递增金额为 。如果进行利率调整或部分提前还款后导致递增比例不满足计算公式条件要求,还款方式将自动改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9)等额递减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还款周期数为 期,递进周期为 月,递减金额为 。如果进行利率调整或部分提前还款后导致递增比例不满足计算公式条件要求,还款方式将自动改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10)宽限期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自贷款发放日至年 月 日前每月支付利息,自该日期起至贷款到期日止按月支付贷款本息 元,还款期数为 期。
(11)宽限期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日,自贷款发放日至年月日前每月支
付利息,自该日期起至贷款到期日止按月支付贷款本金 元及当月利息,还款期数为 期。
无论甲方选择上述第几种还款方式,利息均按照本合同约定计算。
甲方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账户一名称: ,账号: ;账户二名称: ,账号: 。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合同利率的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合同利率的 %。
21.6 执行浮动利率提前还款违约金为。
执行固定利率期间转换为浮动利率的违约金为 。 执行固定利率期间内,如果借示人申请提前还款,须支付违约金。已执行阶段性固定利率不满一年的,违约金比例为提前还款金额的 %;已执行阶段性固定利率一年到三年的,违约金比例为提前还款金额的 %;已执行阶段性固定利率三年到五年的,违约金比例为提前还款金额的 %。
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 次,每次提前还款时归还本金金额不得小于 元,从贷款生效日起 月之内不得提前还款。
甲方可以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自助提前还款,并遵守相关规定:
(1)网上银行
(2)电话银行
(3)其他自助渠道:
甲方申请自动提前还款并获乙方同意的,按以下约定执行:
自动提前还款扣款账户名称: ,账号: 。该账户最小保留余额为 元,还款频次为。
自动部分提前还款后按种方式重新计算还款计划:
(1)到期日不变
(2)每期还款本息或本金不变
甲方通过自助设备自助提前还款或约定自动提前还款的,以乙方计算机系统记录作为双方认可的还款依据及还款证据。
21.7 甲方贷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房屋具体内容如下:
(1)房地产坐落:
(2)房屋类别: (3)建筑面积
(4)单价:(5)总价或评估价:
银行借款合同拿篇十七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_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_______________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 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提供期限为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
金 额年季月 3.3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 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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