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应急预案(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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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应急预案(汇总18篇)
时间:2023-11-11 03:34:17     小编:雁落霞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有自信,更清晰地制定目标。多参考他人的经验和见解,能够丰富自己的总结内容。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电影的观后感,希望大家能够从中获得一些共鸣和启发。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一

1.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建筑施工项目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实行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24小时设岗。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

2.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3.优化施工工艺。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施工设备、试验器具等应当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处理。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二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三

1.隔离。发现员工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健康异常情况,企业应嘱其停工,并立即转移至预设的企业集中隔离点或临时单间隔离。

2.报告。同步报告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和乡镇(街道)卫生院。

3.流调。乡镇(街道)卫生院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

4.送诊。如疑似“新冠肺炎”,乡镇(街道)卫生院立即告知120急救中心,由120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5.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出现疑似病人。指定医疗机构要按规范第一时间采集疑似病人的相关临床标本送检,实行优先排查。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7.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

8.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县疾控中心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9.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汽车(通勤车等)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县疾控中心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者条件的人员。

经县疾控中心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者,交由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四

为加强拆除、爆破作业时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后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处理,使事故救援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针对拆除、爆破具体工作特点,特制定拆除、爆破作业预案。

1、工程的基本情况。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

企业名称:

安全资质等级:

经济性质:

企业法人:

总工:

安全负责人:

项目部成员组成情况: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员:

材料员:

2、拆除、爆破工程现场周围道路、水源、消防栓位置、社区环境平面图。

3、危险源的确定:

(1)拆除、爆破建筑物内电源、水源、天然气未断造成人员触电、燃气泄露引起人员中毒、爆炸。

(2)拆除建筑物时,未按方案施工造成坍塌事故。

(3)拆除建筑物时,防护不严,造成落物打击及高空坠落事故。

(4)爆破时,电雷管诱爆,引起伤亡事故。

(5)爆破时,炸药装药量过大,覆盖不严,造成飞石伤人事故。

三、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

拆除、爆破企业负责人成员:

分公司经理:

副经理:

拆除爆破企业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项目部成员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拆除、爆破企业安全员负责。

四、指挥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现场指挥: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拆除爆破许可证,全面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处理事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在事故处理中有权协调调动一切应急救援资源。

2、拆除爆破企业技术负责人:在作业前制定出作业方案,并应通过有关部门同意后负责按方案作业,并负责作业中的技术问题的处理解决。

3、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协助现场指挥作好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扩大,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协调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时负责各部门及社会力量的救援车辆、机具、器材、物资参与救援工作。并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培训、演练活动。

五、应急救援实施。

1、在拆除、爆破作业前,要勘探现场,将水、电、燃气切断,如发生触电事故后,切断电源或就近用绝缘器材将电线挑开后,将受伤者救助下来,不可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直接救助伤员,造成事故扩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携带急救箱,担架与应急救援小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将伤者抬至安全地带,进行急救,同时以最快速度通知120急救中心,送往医院抢救。如发生燃气泄露事故,应先将气源关闭,及通知燃气公司处理,现场要采取通风措施,作业人员撤离现场,严禁明火,防止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发生。事故救援指挥部应在最短时间内将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并隔离事故现场,清除事故危险源,避免事故扩大化。

2、拆除建筑物时,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作业,要遵守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拆除,严禁野蛮作业。

3、拆除作业时,要按要求搭设安全防护设施,建立隔离带、警戒线、并要有专人值守,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作业现场出现的任何坍塌、落物伤人、高空坠落等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排除,对伤员应组织紧急抢救,并急时通知120救助。对于出现的事故,应急指挥部必须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逐级向上报告,并作好记录。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整改,并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五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坚守岗位、坚守阵地、坚守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真正全面主动担起责任,深入车间、深入班组、深入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及时组织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应对,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到点到位。

(二)加强检查督导。复工后将防控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员工排查情况、重点部位防控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全体人员的精气神调动起来,群策群力、群管群防,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六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疫情;强化与区卫健局、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工作,防范企业复工生产后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各项准备,有序高效地落实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努力降低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采取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接复工企业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

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和防控协作。加强监测,科学应对。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成立月塘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两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

按照“谁用工、谁报告、谁管控、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要提前两天将落实情况报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工。

(一)落实排查责任。

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并在厂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求湖北等省外员工暂缓来莆,待疫情解除后返莆就业。

(二)落实防控责任。

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两个落实、一个不漏”:返乡人员一律要摸排、登记、报告;疑似病例一律要定点集中观察;确诊人员一律要集中救治;落实好流动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健康信息卡;落实好其所在社区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疏漏。要求每个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置单独隔离房间,指定厂医或医务人员负责每天两次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先体检、后上班,有情况要先隔离,并立即报告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落实好办公室、车间、宿舍楼、食堂的人员安排以及定时对厂区进行消杀工作,保持车间通风,员工要戴口罩、勤洗手,就餐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尽量做到人员不聚集,全力做好员工防疫工作。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三)落实错峰责任。

1.为合理错峰安排生产线,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各企业要按照“防控优先、民生优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错峰复工。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前(20xx年1月29日前)已开工企业,要按照“外控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继续稳产,减少工人流动。在疫情存续期间,原则上,应保持现有员工规模,不得新增入厂员工。如确因货期紧张等需要新增员工的,需将新增员工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提前一天报送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把关。我镇安排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员工健康信息卡、定期消毒、发热病人报告制度及零报告制度。

3.复工企业需提前两天向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员工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各企业复工前准备工作,包括防护用品的准备、设置单独隔离房间、建立疫情应对小组、制定应对预案等。若未达到复工条件,企业需待整改到位后方能复工。企业复工后,我镇安排专人每日跟踪各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落实保障责任。

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按照《带薪年休假条例》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社保、工资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待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要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责任部门:卫计办、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党政办、路长办)。

(三)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的,由省卫生厅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封锁疫区可能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路长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四)疫情控制措施:一旦发现企业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喘、乏力等疑似症状,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或近距离接触,在现场附近把守,并立即通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封闭现场,禁止疑似有被传染员工出入;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五)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籍员工动态,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密切跟踪,及时应对,推迟近期到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和已返乡的湖北籍员工的复工时间,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责任部门:卫计办、笏石卫生院、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六)新闻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责任部门:宣教办)。

(一)建立预防控制合作机制。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卫生部门的防治合作机制,建立疫情互通电话;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检验检疫、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沟通疫情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各企业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员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开设发热门诊。

秀屿区医院开设定点发热门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归口治疗发热病人,做好24小时值班轮守。对发热病人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对发热、肺部有影像改变和血象不升或下降的病人及时组织会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四)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接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疫点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与卫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进入疫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有疫情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直接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者患肺炎时,应立即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按照技术指南采集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应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电话、传真报告区疾控中心,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警病例,要按照按本预案立即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院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确诊病例,经诊断小组和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意后,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转诊。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准备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和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对企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

在各企业宿舍楼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按照防控消毒、医疗观察、信息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做好人员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时启动备用,做好隔离、观察重点防控人群及有疑似症状对象的工作,实时上报防控情况,阻断疫情蔓延。

(三)经费和医药物资保障。

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储备足够数量的抗流感病毒药物和消杀药物。

(四)督导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各企业复工前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工作等,并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五)严肃追责。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及时上报、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对缓报、瞒报、漏报的一律严肃追责。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七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预案。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预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预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员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乡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底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加员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原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

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停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扩大产能参照此预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预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八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九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车间工段长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xx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兼任办公室主任,为防控办成员,各自分工,统一协调。

总经理为xx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xx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的协调;公司防控办为疫情防控落实部门。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十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20xx〕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十一

成立xx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灵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x县人民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县柿场局长。

x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x县交通输送局局长。

x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村镇人民(街道办)主要灵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体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全部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柿场,连系电话:xxx,传真:xxx,电子邮箱:xxx.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住户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平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少许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科技询问、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转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据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培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管,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村镇(街道)要真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全部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态,自愿接受防疫检测俭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职员健康卡制度,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捅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转正嫦,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只怕避免或减少职工聚焦和集体活动,职员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芬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全部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题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职工捅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培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全部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对全部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体的检察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相关要求.

(六)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妍究制定真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职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全部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做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的有关要求合"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村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柿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x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柿场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柿场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捅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村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受理.

(四)审核捅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柿场根剧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村镇人民(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亭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亭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亭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柿场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全部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全部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xxx,连系电话:xxx.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十二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咸阳市有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二)做好入场检测登记。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三)坚持预约限流。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应当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四)加强清洁消毒。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应当对场所营业区、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六)配备防护用品。配备充足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七)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

(八)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毒用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加强自查自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整立改。

(九)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十)减少员工聚集。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鼓励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学管理工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十一)加强防疫宣传。演应当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十二)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全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综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如下:

1、组长:xxx,全面负责,电话:xx。

2、副组长:xxx,应急处理,电话:xx。

3、成员:xxx,物资保障消毒,电话:xx。

其他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本公司现将20xx年开工时间延迟到xx月xx日(农历二月初八),在此期间管理人员按值班顺序到公司进行值班,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疫情应急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开工前到厂员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劝返。

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见附件),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企业与职工所在村居做好无缝对接。

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规范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众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外来车辆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登记上报消杀部位台账。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十四

(一)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班组负责人上报防控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

(二)各车间要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行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厂防控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向开办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组织做好疑似病例员工派送定点医院治疗相关事项。

(四)由防控办公室牵头,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工业企业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一组长: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联系人:xx。

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科工局工作实际,分四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与各小组密切协调,及时将小组所反映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加强与下辖企业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工作动态。

(二)物资保障组。及时上报物资库存和企业复工需求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三)网络宣传组。做好疫情知识和防控措施宣传,使广大群众与政府保持统一战线,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四)疫情排查组。做好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职工的排查工作,对于涉鄂人员及与其接触人员做好重点排查,及时上报。

(一)落实企业防控疫情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尽快制定或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本企业,还要在全厂范围内管好协作单位、外来人员。已开工的企业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正常生产,减少工人流动,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有关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政策,同时要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防疫工作机制,开展严格的排查自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人员管控,严格做好重点区域的杀菌消毒,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完成复工复产前下述具体条件要求的自查验收。

我县范围内除以下4种类型的工业企业外,其他各类工业企业自主选择复工复产时间。

1、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等行业)。

2、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行业)。

3、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

4、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范围内拟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成立工作机构。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各企业都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一企一案”,企业法人代表要作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务必完善“县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登记表”、“企业及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复产工地复工承诺书”、“企业复产工地复工人员花名册”、“解除隔离告知书”等资料(见附件1-5),在各自主管部门实行复工复产登记,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

3、加强人员管控。凡湖北(武汉)、外省籍、密切接触、居住疫区和到过疫区的从业人员,企业要及时通知其暂缓返回工作单位,对切实需要返回工作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对复工复产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做好疫情的监测、排查、预警和防控等工作,对发现有异常情况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立即采取相关隔离治疗措施,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外地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4、严格杀菌消毒。企业复工复产之前,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类场所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企业内保持通风通气,避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5、加强物资储备。各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复产后的日常需求。

6、自查排查符合上述要求。拟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按照上述要求,逐项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报属地政府、园区管委、工信部门备核。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求。

1、测量体温。落实专人每天对企业内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询问员工有无乏力、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佩戴口罩,主动做好防护,要掌握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脱下方法和丢弃方法,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所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企业内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因特殊生产工艺必须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做好空调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报告辖区县(市、区)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进行隔离并护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7、员工管理。加强企业员工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不聚餐,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减少员工串岗游走,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企业内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9、信息报告。各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16:00前向所属主管部门“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一)强化责任落实。属地政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复工复产的企业给予指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加大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舆情指引,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广大企业须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三)加强物资保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员工的生活必须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员工的各项生活保障。

(一)联防联控。一是企业主要领导要示范带动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实行包片、包重点、包人员,确保企业联防联控到位。二是主管部门要成立专班,一企一专班由企业主管部门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企业实行督促检查。

(二)措施落实。各工业企业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重要岗位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十六

深入贯彻中央、省、宁波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举措,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企业和房产销售企业复工和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住建行业防疫网络密而不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实施范围:建筑施工领域(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

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的各项要求,做到“守牢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住建行业节后复工期间不出现疫情事件。

(一)复工时间要求。

各建筑领域企业及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各建筑工地原则上应推迟至2月17日24时后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内部管理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涉及重点工程、民生实事等项目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

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楼部一律不得复工。

(二)防控预案制定。

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各建筑领域企业复工前应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的具体防控预案,预案应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管理(包括消毒情况)、交通组织方案、隔离及居住预案、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管控清单、体温检测及健康报告制度、复工生产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

1、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内容。

2、防疫人员:复工前应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建筑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卫生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且不宜少于全部工人数量的2%。)。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工地(场所)内部管理要求。

1、加强内部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一是加强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二是加强食堂管理。工地(场所)内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地(场所)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用餐实行分餐制及错峰就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三是加强消毒监测工作。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内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2、建筑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出入口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市区主要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建筑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3、房产销售提倡网上办理。暂停各类现场的促销活动,各类业务提倡网上办、电话办,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利用网络、微信等载体为市民提供看房、选房便利。

(五)加强人员管控。

1、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对于重点疫区或途径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回姚,做好劝返工作。

2、工地返工人员及工地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返岗人员具有连续14天本地(余姚市域范围)居住史。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一是对工地(场所)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场所)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场所)一律停工(停业),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四是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五是对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4、各企业有业务需到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办理的,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手段,加强事前事中沟通,实现“少跑”、“不跑”。

5、建立工地(场所)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各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

6、复工前应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执行。

1、制定预案。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按要求在复工前提前制定疫情防控预案。

2、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要对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全封闭管理、人员管控等防疫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及复工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3、复工申请。认为符合复工条件的须经过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同意后,提前3天向市住建局上报复工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有关资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申请表详见附件1)。

4、查勘审核。市住建局成立复工检查小组,会同卫生防疫人员等,对工地(场所)进行实地查勘,对防疫各项措施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验。市住建局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工地(场所)出具审核意见。

5、审定备案。由市住建局统一向市联防联控办报送复工审核意见,经市联防联控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复工。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复工前还应先向属地备案报告。

(一)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处理。对于工地(场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疑似病例,应及时送医,并做好该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市住建局。

(二)加强人员隔离管理。对于疫情地区来姚的务工人员、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应落实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人员隔离统一纳入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并将隔离情况通知市住建局。

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及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复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住建行业复工工作。复工工作由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落实监管。各企业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疫情防控专班,各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房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房部)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应将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防疫专班建立、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企业、项目部(场所),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全面掌握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停工复工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情况、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防疫情况的日常上报工作。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要按照行业管理科室前期要求加强信息采集,及时填写《企业(项目)返工员工登记表(一人一表)(样表)》(附表5)、《企业(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样表)》(附表4)和《建筑工地出入人员登记表(样表)》(附表11),自发文后每日12:00前将《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每日动态报表》(附表9)、《疫情期间建筑工地隔离或确诊人员名单》(附表10)和《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上报至市质安站监督员处,由市质安站统一汇总后于每日15:00前报市住建局。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出入人员登记,并于每日12:00前向市住建局上报《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建筑工地由属地乡镇街道参照本办法执行。如上级政策有变化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十七

1.有序组织员工返岗。提前调度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对返岗员工能够集中运送的,鼓励采取专车或包车等方式运送并做好防护。

2.严格返岗员工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

3.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篇十八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厂区的员工均需测量体温。车辆取消门口智能放行功能,并要求入厂员工下车配合检查。对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禁止其进入厂区,并做好登记,临时隔离逐级上报。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司原则上谢绝探访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因公来访的人员及车辆,需由被访部门通知保安处,值班保安员做好登记,通过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厂区。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司原则上谢绝员工非工作日进入厂区,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厂区的,需提前一天报备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由行政部通知保安处,通过体温检测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

对xx省籍或到过xx省和其他防控重点地区的,或与xx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的员工,按照规定,需严格居家隔离14天,自行进行医学观察,在医学观察期内,禁止进入厂区;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员工,需按照规定出示证明材料(返xx时间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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