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法律法规(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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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法律法规(专业14篇)
时间:2023-11-10 23:50:05     小编:书香墨

合同是一种以约定为基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工具。合同的签订能够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法律层面来看,合同具有约束力,一旦违约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合同的签订对于各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编写完美的合同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和合作目标。以下是一些行业内常见的合同篇章,希望能够为您的合同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一

建筑法律法规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保障建筑安全及建筑师、施工方、业主等相关利益方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筑法律法规的存在及其合理执行对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建筑从业者,我们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建筑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升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

建筑法律法规对于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建筑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设计的要求和标准,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其次,建筑法律法规明确了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此外,建筑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建筑材料的选用标准和使用要求,维护了建筑材料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建筑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管理。首先,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具备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和资质。其次,在施工过程中要严守施工规范,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确保工程质量。同时,我们还需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此外,我们要遵循建筑法律法规关于环保的要求,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的理念。总而言之,只有严格按照建筑法律法规执行,我们才能提高工程质量,保护建筑行业的声誉。

建筑法律法规中存在一些规定和条文可能存在争议。当出现争议时,我们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我们要根据具体的争议情况,准确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法条进行理性分析和讨论。其次,如果争议双方无法自行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解决争议过程中,我们要坚持法律原则,强调公正、公平和公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对方合法权益。通过和谐解决争议,我们可以加强对建筑法律法规的理解与理论,在实践中不断提高。

建筑法律法规应不断完善其内容和执行机制。一方面,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建筑行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不断对建筑法律法规进行更新和修订,保持其与时俱进。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参与建筑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过程,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推动建筑法律法规更加完善。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建筑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建筑从业者对建筑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共同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秩序和发展。

总结:建筑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建筑从业者,我们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建筑法律法规,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法律意识,提升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以推动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同时,我们要不断完善建筑法律法规,提高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和适应性,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建筑环境。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二

建筑法律法规是指关于建筑行业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建筑从业者,学习建筑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学习和研究建筑法律法规,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提高法律意识。

学习建筑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够准确地把握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避免违法行为。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会时刻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并将其应用到实际操作中。例如,在工程招标阶段,我会仔细研读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合规。通过提高法律意识,我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注重防范风险。

学习建筑法律法规还让我认识到了防范风险的重要性。建筑行业有着复杂的环境和利益格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注意法律风险,很容易陷入纠纷和虚构行为的泥潭。因此,学习建筑法律法规不仅是为了了解法律要求和规定,更是为了识别和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通过掌握法律法规,我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法律问题,避免损失的发生,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第四段:培养合规意识。

学习建筑法律法规帮助我培养了合规意识。建筑行业是一个需要严格遵守法规的行业,任何不合规的行为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通过学习建筑法律法规,我了解到了建筑行业中各个环节的法律要求和规定,从而明确了我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中,我始终以合规为出发点,确保我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我会坚守法律底线,遵守道德规范,以保证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五段:提升职业素养。

学习建筑法律法规对我的职业素养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作为一名建筑从业者,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掌握建筑法律法规是提升职业素养的重要方面之一。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建筑行业的法律背景和法律要求,从而更加全面地把握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同时,学习法律法规也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使我能够更好地与各方沟通和协调,在与相关人员的交流中更具有底气和权威性。

结尾段:总结感悟。

通过学习建筑法律法规,我不仅增加了对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了解,更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素养。学习建筑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提高法律意识、防范风险、培养合规意识以及提升职业素养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建筑从业者,只有不断学习和深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才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为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附上述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14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复。

xxxx年xx月xx日

答复意见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理由如下:

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国务院xxxx年xx月xx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

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附上述复函:。

民一他字第14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复。

xxxx年xx月xx日。

答复意见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理由如下:

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国务院xxxx年xx月xx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

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五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作为建筑从业者,学习和遵守建筑法律法规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学习建筑法律法规,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法规对建筑行业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建筑法律法规有助于提高建筑从业者的法律素养。作为建筑从业者,我们在工作中常常涉及到合同、承包、劳动关系等法律事务。只有深入了解建筑法律法规,才能够正确理解法律文本,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在工作中不违法法律的红线。通过学习建筑法律法规,我对建筑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等方面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从而更好地为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学习建筑法律法规有助于规范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行业是一个涉及众多参与主体的复杂系统,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难免会出现乱象和纠纷。学习建筑法律法规可以让我们清楚地了解建筑行业的各种规范和标准,明确事前需要做什么、事中应该怎么做、事后需要如何处理。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在建筑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才能够确保工程按照规范进行,最大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学习建筑法律法规让我明白了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依靠有序和规范的环境,只有建筑从业者都能遵守法律法规,才能够使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此外,学习建筑法律法规还有助于增强建筑从业者的风险意识。在建筑工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学习建筑法律法规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各种风险的存在以及应对方法,从而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减少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发生。没有风险意识的建筑从业者容易掉入法律陷阱,受到损失甚至会面临法律风险。学习建筑法律法规让我明白了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也激发了我提高自己风险意识的决心。

最后,学习建筑法律法规还有助于培养建筑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建筑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之一。学习建筑法律法规可以让我们了解建筑行业的伦理道德规范,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遵守诚实、公正、公平、信用的职业道德,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学习建筑法律法规让我更加清楚了建筑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提醒我在从事建筑工作时要时刻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为行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总之,学习建筑法律法规对于建筑从业者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规范建筑行业的发展,增强风险意识,还可以培养我们良好的职业道德。希望未来建筑行业的从业者都能够重视学习建筑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为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六

土建工程师岗位职责1、对副经理(生产)、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部长负责,全面负责主管工程的土建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

2、按照《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要求,定期检查用于主管工程的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鉴定和标识情况,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保存设备检定证书。

3、按照《物资采购与能源资源控制程序》要求,编制主管工程的能源消耗指标和节约措施并组织实施。

4、参加副经理(生产)组织的基础设施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工作。根据副经理(生产)的安排,组织临时设施建造;参加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组织主管工程基础设施的保护和维修工作。

5、对主管工程的程序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自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6、参加总工程师组织的质量策划,参加质量计划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负责编写主管工程的单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书。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7、按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要求,组织对主管工程的半成品、成品、配套设备及施工工序进行标识;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负责准备主管工程的检查验收资料。8、按照《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要求,组织并检查对主管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工程配套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对主管工程产品和工序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对涉及结构的试块、试件按规定取样检测。

9、按照《过程控制程序》,在主管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实施该程序要求的各项活动。

11、按照《主要污染源管理控制程序》要求,编制主管工程扬尘、废气、施工污水以及雨水排放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主管工程噪声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及监测。

12、负责编制主管工程测量方案,主持工程测量复测。编制主管工程试验计划,下达试验任务书,调整砼和水泥砂浆施工配合比。

13、负责收集整理主管工程的各种内业资料,以分部工程为单位,分阶段向资料员进行资料移交。负责主管工程变更签证资料的收集与移交工作。

14、参加对分承包方施工资质审查和施工技术能力,安全、质量控制能力的评估。

15、参加项目月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联查”,参加协助当地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针对主管工程安全、质量整改项目,编制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填报整改记录。

16、参加安全、质量事故分析会;参加制定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案并在主管工程组织实施。

17、参加生产调度会,根据生产进度计划在主管工程组织施工。

18、参加科技创新和“四新”推广活动;参加qc小组活动,及时进行成果总结。

19、参加或接受“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内部和外部审核。20、变更签证材料的收集与移交。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七

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各项技术措施。

2严格按规范、图纸以及方案的质量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

3严格执行“三检制”,组织施工班组进行工序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合格的工序不得移交下道工序。

4负责编制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工、料、机械设备的平衡使用、科学布局穿插作业。

5负责向分包班组下达任务,进行书面的技术、工序、质量、安全交底。

6负责解决施工难点、关键部位、工程细部做法等技术问题。7负责督促分包、班组及时整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8负责填写施工日志和施工记录,做到及时、准确、齐全。9负责编制栋号工、料、机计划,及时上报、合理组织、布局。

10负责协调各班组间交叉作业及资源分配工作。11负责栋号的工序,向监理的报验工作。12参与测量复核及质检工作。

13参与图纸会审与图纸设计交底工作。

14参与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程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5配合实测实量员、试验员、资料员及贯标员的现场工作需求及各种资料提供、移交。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八

今年以来,金融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和数量均双升,涉案手段更具有多样性、隐蔽性、分散性,银行从业人员牵涉民间借贷、企业骗贷、中小银行票据大案、外资银行员工违规买卖外汇、银行人员私下收取佣金、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等案件层出不穷。归根结底只有两点,那就是由于有章不循和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学法、懂法、守法,时刻绷紧风险这根弦,是走好人生每一步棋的最基本保证,否则在大是大非面前终究会迷失自我。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个人来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人人必备的必修课。通过对职业道德相关内部制度的学习,我们深知自身必须具备的素养:

一是诚信,人无信不立。不仅对客户、对经手的每一笔业务,对同事,对监管部门,诚信是最基本的准则,恪守诚信也是每一位国行人的工作信条。

二是合规守法,合规操作,防范风险,对客户资金安全负责,对银行合规经营负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

三是专业精神。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扎实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从而高效准确的为客户服务,提升综合业务素质。

在柜面工作中,每天最直接的和大量资金的往来打交道,更需要过硬的思想素质和更严格的职业准则。时刻谨记诚实守信、守法合规、勤勉尽职、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等准则。对客户,除了利用自身业务技能为其准确高效的办理业务外,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同时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遇到利益冲突时,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把操守指引落实到日常工作每一个细节。

每一个银行员工都应树立感恩的理念:感谢客户给银行带来的.利润、效益和业务发展机会,感谢客户与我结缘,让我获得为他服务的机会,使我获得建功立业创收的机会;同时,也应感谢银行为员工提供展示自我的服务平台。只有树立感恩理念常存感激客户心态,才能真正从内心深处做好规范化文明服务,才能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才能真正做到用心为客户服务,才能真正地服好务。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九

在建筑行业中,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不亚于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保障建筑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总结个人在学习和实践中的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一、法律法规是建筑项目的“底线”

法律法规对于建筑项目来说,相当于一条底线。任何企业或个人违反法律法规,都将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和社会的谴责。因此,在建筑项目中,我们必须时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避任何潜在的风险。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在建筑技术创新、功能设计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开展创新和探索时,一定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建筑法律法规存在着不断的变化和更新,因此,我们必须持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比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当地施工许可管理的要求,提交施工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相关法规发生变化或施工不符合规定,就有可能被责令停工并罚款。因此,我们需要关注政策法规变更,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以确保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法律法规应该贯穿整个建筑项目的全过程。

在建筑行业中,法律法规不仅涉及建筑项目的初期规划设计和建设审批,还包括建筑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在整个建筑项目的全过程中始终贯彻法律法规,确保每个阶段都合法合规。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建筑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施工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法律法规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在建筑项目中,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公众利益,合理规划建筑用地、建筑结构和设计布局,确保建筑项目从设计到施工和使用全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

五、遵守建筑法律法规是建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建筑行业重要的发展目标。遵守建筑法律法规是建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筑企业应该加强环保和节能意识,优化设计和施工方式,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推动建筑行业向着绿色、低碳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以满足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中的法律法规对于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至关重要。我们应该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相关规定,确保建筑项目的健康发展。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十

建筑法律法规是指针对建筑行业所制定的各种法律和法规,以确保建筑从规划到建设、维护、使用过程中的法律合规性和建筑品质保障。在建设领域中,建筑法律法规是必须要遵从的要素。因此,对建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是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下面我将就学习建筑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第二段:学习心得。

我们的建筑工作中需要遵从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其中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承包法》等等。每个法规都重要,我们要具体、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在学习过程中,我认为应该注重以下几点:首先,要认识到建筑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其次,要把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学习;最后,要关注法律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学习资料。

第三段: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

理论知识只有应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价值。学习建筑法律法规后,需要了解和掌握建筑法律法规的使用和应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要遵循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管,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性。在工作中,我们要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制意识。

第四段:加强法律意识。

加强法律意识是建筑从业者的基本素质之一。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工作。同时,我们还应该自觉遵纪守法,落实法律责任,以法律的方式来规范我们的行为。

第五段:总结。

作为一个建筑行业从业者,我们必须要了解和掌握建筑法律法规,学会正确运用它们。理解并执行建筑法律法规,不仅能够保证建筑品质,提升建筑行业的规范化水平,而且能够保障工作安全和个人合法权益。最后,我想说,建筑法律法规是保障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研究,更加理性、精准地进行运用。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一

1、负责所分管范围工程,按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并对所分管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质量、安全负责。

2、做到熟悉施工图及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3、熟悉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各重点部位及关健工序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指导书,对班组进行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4、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安全技术方案,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及现场布置提出要求、或指导意见,确保工序衔接正常进行。

5、检查班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班组工人是否按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并真正掌握施工方法和操作要求。

6、协调好与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的矛盾,监督在规定时间内,力求节约、安全、文明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7、加强关键部位质量安全巡回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创造安全操作的氛围环境,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预防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8、有权拒绝使用无证人员上岗,有权拒绝使用伪劣材料、假冒产品。随时纠正现场施工中各种违章违纪、违反操作规程及现场规定的问题。

9、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办理隐蔽工程的验收手续。严格自检、互检、交接检查的“三检”制度,及时进行工程隐检、预检,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10、负责监督班组按规程规范施工,坚持做好技术资料、验收资料等原始资料的积累收集,并及时交与资料员收集归档。

11、做好每天负责范围内的安全施工牌危险源提示,做好每周生产、安全、质量例会的汇报总结,以及下周的工作计划。

12、负责检查监督班组按“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规定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13、按施工日志要求内容祥细记录当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想办法处理。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和上报。

14、服从项目部总体工作安排,加强同项目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团结协作搞好本职工作。

一、认真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施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二、规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禁止违章作业。

三、

坚持开好生产例会,搞好新老职工和实习培训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做好会议记录。

四、督促,检查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搞好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的管理及日常保养。

五、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广西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册》,全面组织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及单位工程的施工任务。

六、参与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搞好施工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等平面布置工作。

七、认真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工程定位、定标的抄平以及各项交底和施工记录。

八、负责月、旬的工程用量统计,作业计划和劳动力机具的需用计划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九、组织好工序交接,保证按图施工,并及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督促班组自检、互检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十、负责指挥工人操作,提高工人操作水平。负责按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工程形象进度。

十一、做好劳动力、机械调配,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十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对楼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十三、做好楼层标高的放测工作和复查工作。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查。

十五、检查钢筋工程安装质量,特别注意对负筋的保护,要求随扎随放护筋保,间距不超过一步,同时绑扎好,待混凝土振捣完成方可拆除,同时抹平。

十六、打板面标高时必须保证每个板面至少四个以上控制点,并将板面标高情况标注下发,并做好签收记录以备核查。

十七、核查并及时上报变更所发生工程量到预算。(做到不清楚及时和预算或上级沟通)。

十八、做好方便检查的技术交底。

十九、三组互检,8#、9#组检11#、12#,11#、12#组检14#,14#组检8#、9#。

十九、完成上级交与的其它任务。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二

一、建筑施工管理系统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加大了工程预算的难度,但是科学合理地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整个工程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之前对整个建筑工程进行建筑施工预前核算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工程造价的管理有着相当大的影响。

在建筑工作实施之前,将各种工程费用计入归纳到工程预算之中,保证每一个项目的预算支出,这样就有利于在合理地控制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的基础上,将整个工程的成本逐渐降低,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提高企业的效益,进而增加企业的利润。

另一方面,科学合理的建筑施工管理系统也能够为企业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料。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之间也在不断的竞争,面对好的建筑工程项目企业需要通过竞标才能得到的。

所以在企业参加竞标的过程中,研究建筑工程的时间消耗和整体成本显得尤为重要。

科学的建筑施工管理系统会使得建筑企业在竞标过程中拥有更大的把握,进而在竞标中脱颖而出。

由此看出,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进行合理的管理与控制能够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水平。

二、建筑施工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一)施工人员管理。

传统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向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过渡是一项漫长的、艰巨的企业任务。

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管理问题中,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选择仍是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者探讨的话题,而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依旧亟待解决。

本文中主要通过以下几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现状进行了体现:

第一,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具有流动性,容易打破固有的管理模式;。

第四,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缺乏系统、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能从企业自身对人力资源进行调控。

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几方面人力资源管理设计与实现的方法。

1.确立并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人力资源的管理要对员工的数量加以控制,消除“以多取胜”的错误观点;采集企业员工的信息情况,使人力资源管理形成科学的保障系统;控制人力资源的大规模流动,减少优秀资源在流动中的缺失;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教育,加强企业文化理念。

不仅如此,任何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确立都要将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联系在一起,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确立要顺应社会和时代发展要求。

为充分发挥建筑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必须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策略形成集法律性、科学性、可实施性于一身的书面条文,在企业日常工作安排、人员管理、制度确立等实施的过程中做到有理可循、有据可依。

再者,根据企业所具备的文化理念、经营目标、经济实力和人力资源的构成,建立具有企业特色和风格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企业发展做出优化处理。

2.加强员工管理,优化企业环境。

建筑施工企业中,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困难主要局限于企业员工自身较低的素质水平。

为方便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管理,加强企业员工的专业知识教育和文化素养水平是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的录用问题,人事部门需要设立较高的聘用门槛,从根本上保证企业员工素质的平衡性和可控性。

建筑施工企业在优化企业环境的问题上,可以开办以下企业活动,如建筑施工专业知识测评、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技术等级晋升、好人好事评比活动、选举思想道德教育标兵、评选年度优秀员工和年度新人等。

(二)工程预算管理。

1.认真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系统规划。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应该有相应的系统规划,使得工程造价控制手段和方法能够有机地结合到一起,进而令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系统的规划可以分为五个方面:其一,对于项目施工阶段控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合理的编制,构建一个脉络清晰的预算平台,使得工程进度款拨付更加利于控制。

其二,对于工程进度款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算。

保证图纸化计量工作满足合约内容的要求,也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其三,施工过程中,必须对于所有事项都要在满足合法性以及有效性的情况下进行,防止出现签证造假的现象发生。

其四,根据有关规定,对索赔事件制定相应的索赔方案,严格规范索赔的行为。

其五,对于合同中价款等相应事件的发生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工程费用的额外支出。

2.提高工程预算造价管理控制人员的专业性。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决定性、合理性以及准确性,因此提高工程预算造价管理控制人员的专业性非常重要。

有关企业可以设立相应的考核制度以及奖惩制度,调动起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大其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视;除此之外,还可以对优秀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作为储备干部,这样就为将来的工程造价知识培养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在招收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人员时,要进行严格的'筛选,并在这些入围人员正式入职前进行专业培训,不仅要培训相应的工程预算知识,也要灌输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其对工程造价管理有一个更深的认识。

3.大幅度提高工程预算定额使用的科学合理性。

根据现有的工程建筑资源以及相关法律政策,对所需要消耗的单位部分进行整理,将工程取费的合理性大大提高,使得定额使用更加科学可靠,进而将资金滥用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三、结论。

总之,建筑施工管理系统在整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对控制工程造价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建筑施工管理系统的高效性、精准性以及科学性,不单单使得工程的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也使得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造价,提高了建筑企业内部的工程造价水平,使得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得以提升,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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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作为一个高能耗的行业,势必要走在节能的最前沿.而我国寒冷地区采暖能耗占全国年总能耗的比例相当大,降低寒冷地区的建筑物能耗成为了寒冷地区节能的重要途径.本文介绍了我国寒冷地区建筑物的能耗现状,指出寒冷地区建筑物的能耗主要是围护结构的散热量,并提出了从建筑规划的节能设计、外墙、窗体、和屋面的节能设计方面来进行寒冷地区建筑的节能设计.

关键词:寒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途径,能源。

一、我国寒冷地区建筑能耗现状。

寒冷地区采暖能耗占到当时全国年总能耗的11.5%,占采暖地区全社会能耗的20%以上,在一些严寒地区城镇建筑能耗则高达当地社会总能耗的50%以上.因此,我国建筑节能中心工作首先是围绕着降低北方寒冷地区城镇的采暖能耗展开的.寒冷地区的建筑能耗主要是以供热为主,所以,建筑节能绝大部分是供热节能.

二、建筑物能耗消耗的途径。

寒冷地区建筑物的能耗主要取决于围护结构的热传导和冷风渗透,建筑围护结构的散热量,往往要占采暖热耗的1/3以上,如果建筑围护结构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便可减少冬季室内传出室外的热量和夏季室外传入室内的热量,从而减少为维持室内舒适热环境提供的采暖和制冷能量.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三

网友的疑问:

法律顾问的解答:

其实你所说的已经不单单是一个辞职提前通知期的问题了,而是什么是脱密期的问题。

脱密期,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脱离商业秘密的期间。在劳动法上,脱密期是用人单位让密切接触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离开单位之前脱离涉密岗位的一段期间。通俗地说,由于单位怕一些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公司后泄露商业秘密,所以让员工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呆一段时间再离开,这段时间就叫做脱密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对脱密期作了详细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在该条中,提前通知期就是脱密期。

单位要通过脱密期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必须注意以下几个要件,同样员工看单位的脱密期决定是不是合法就是看是不是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一、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

这是单位运用脱密期来约束员工的前提,

从脱密期的设立本意来看,就是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如果员工的工作岗位根本不涉及商业秘密,单位不应该设立脱密期。这也是从单位合理运用员工及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因为一个员工在脱密的岗位上通常是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而且公司还必须给予工资等待遇。

那什么是商业秘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这一条可以判断是否为商业秘密。

二、脱密期必须是双方约定的。

脱密期规定必须以合同的形式书面表达出来,而且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这就意味着脱密期不能是单位单方面提出,员工就必须遵守的。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履行脱密义务。

三、脱密期长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脱密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如果员工与单位约定的脱密期超过了六个月,员工只履行六个月的脱密期即可。

四、脱密期间员工仍与单位有劳动关系,享有员工待遇。

脱密期间单位不得让员工回家待岗,以此为借口不发工资或者克扣工资。脱密期间的员工仍然是单位的有劳动关系的员工。

综上所述,你的公司让你履行当时合同中签订的2个月提前通知期,是合理合法的,你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建筑合同法律法规篇十四

问:我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我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我已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书面报告。前几天,我去人事部办理调离手续遭到拒绝。理由是,根据《员工守则》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所以我必须与公司再续签两年合同,否则就要交元违约金才能调离。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答: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所以,公司强迫你续订两年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公司认为,根据《员工守则》的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因而你必须与其续签两年合同,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员工守则》只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即使该守则在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颁布实施,但鉴于该守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约定,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只针对特定的当事人。当初你和公司签订的是三年期劳动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爱才也罢,总之你们是以特别约定的方式排除了《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对服务期限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因此,用人单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劳动者的做法将难以立足,同样,劳动者想“从一而终”,强迫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防止人才流失,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职工服务期限,不到服务期限要跳槽或合同期满希望离职的人员必须赔偿。其实这种规定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双方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因此必须严格按合同处理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不能靠单方的规章制度。职工在合同履行到期、但未满公司规定的服务期限时,如果职工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完全合理合法。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延续劳动合同的效力。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无异议,经过平等、自愿的协商,延长合同期限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意愿,或附带不合理的条件迫使对方续签合同。

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还有劳动合同与培训协议期限上不一致。对这类问题的处理目前也有较大分歧。比如劳动合同的期限是2年,在一年后,职工接受了公司出资的培训,而且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必须再服务3年,违反要赔偿,但是并没有更改劳动合同。根据原来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可以终止劳动关系,而且根据有关规定,合同到期是不用赔偿培训费用的。但是在实践也有处理部门认为培训协议是有效的。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后,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替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应当以上述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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