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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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实用15篇)
时间:2023-11-10 18:09:15     小编:BW笔侠

9.方案的实施需要各个层面的合作和协调。方案的沟通应该充分考虑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方案范文的质量和实用性不同,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参考。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结合xx市、xx县安监局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杜绝职业病例。

(一)生产性粉尘治理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2、密闭·抽风·除尘。对本企业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的场所和工艺环节,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加设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设备。

3、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

(二)生产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过“密闭化、自动化”解决供气车间荒煤气、煤焦油、氨水的泄露。

2、对于粗镁精炼过程产生的有毒性气体,采用局部排气并对有毒气体进行沉降、降温、凝聚、洗涤、中和、吸收和脱水处理,以实现安全排放。

3、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2、缩短接触噪音、高温等物理因素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护。

二、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不懈搞好“三级培训教育”。

三、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搞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岗位,以免引发职业病。

五、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1、依据。

1.1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及卫生监督部门要求;

1.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1.3技改、技引要求;

1.4职工的合理要求。

2、防治计划与方案。

2.1作业场所的改善计划。

我单位人员接触职业危害的工种是麝香-t解聚操作,危害及防范措施如下:

2.1.1麝香-t解聚:因解聚车间属高温车间,在高温和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人的机体体温调节会出现障碍,会出现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的症状,即发生中暑。

为解决中暑危害,公司计划增加通风设施,发放防暑补贴,预算经费为3万元。

2.2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由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于11月统一组织到永红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本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将体检结果纳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档案。

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由单位统一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做到早预防、早治疗。已有患病者,及时诊断,及时治疗。严重的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治疗。

体检经费:3万元。

2.3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2.3.1培训对象:工厂内所有员工。

2.3.2培训时间:2010年8月1日。

2.3.3培训内容:

(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病的危害。

(3):职业病的防范。

2.3.4培训目的:让员工在享受工作乐趣的同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给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加以防范,更有力的保护自身的健康及安全。

2.3.5培训经费:5000元。

2.4资金保障。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病防护计划,公司在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全部落实,以确保计划的实施。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5号)和《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民生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6〕3号)要求,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供给方便快捷的服务。

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当年参(续)保人数达2910万(其中当年缴费人数万),贴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二、实施资料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84号),进取引导贴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对贴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能够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资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团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团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团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

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供给资助。

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

(1)政府对贴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

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

(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

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

(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三)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各地能够根据实际情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工作。

各地要继续广泛宣传国发〔2014〕8号和皖政〔2014〕84号文件和本地区配套政策,充分展示“十二五”以来城乡居保工作取得的成效,着力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以推动参续保缴费、提高参保质量等为重点,以低档次缴费人员、断保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异常是乡村兼职人员宣传政策的本事水平,不断增强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落实财政补贴资金。

各地在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相关补贴资金的同时,及时落实本级补贴配套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所有政府补贴资金用在城乡参保居民身上,绝不允许截留或延期拨付,更不允许挤占挪用。

同时,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进取发挥有条件的村团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鼓励这些组织经过各种渠道补助城乡居民缴费参保。

(三)全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经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全面实施《城乡居保经办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强力推进业务档案达标,不断扩大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试点范围。

完善城乡居保业务、财务信息系统,推进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和统计工作信息化。

加快业务系统向村(居)联通和村(居)金融网点建设,扩大“四不出村”服务范围,方便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

(四)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专款专户、专款专用。

进一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内控、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严格实行保费预存代扣制度,加大个人账户检查力度,对基金使用管理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严格基金收支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提高基金收支的执行力。

强化生存资格认证工作,健全数据比对体制机制,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职责,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景和新问题。

(二)合理分解任务。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科学测算相关数据,合理分解任务,不得层层加码。

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相关数据及时、准确、真实。

(三)协调配合推进。

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建立切实可行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构成工作合力。

公安、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人口信息比对、资源共享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坚持定期报告和指导检查等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狠抓任务落实。

要加强平时督查,重点督查任务完成情景和资金落实情景,对发生违规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定期披露相关信息。

要深入调查研究,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一)建设探访服务圈。

实施方式: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再由承接主体就近发展留守人员、物管员、网格员、村组干部、家庭医生等老人身边的人员,为老人展开定期探访服务,提供包含关心关怀、信息咨询、精神慰藉、助洁、助行、助急等就近的基础养老服务。探访人员每月入户探访次数不低于3次,每次探访服务费4元。

服务对象:提出申请的独居、高龄、留守及其他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2)80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

(4)仅与重度残疾的子女或配偶共同居住的老年人;

(5)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独居是指不与子女及其他家属共同居住,且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

实施方式:由政府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圈,有意愿并具备营业资质。

的服务单位(如家政公司、物管、理发店、卫生站等)经审核后加入。

签订服务协议,老人持服务卷自主选择服务方式(定点或上门)接受服务,满意后付卷。服务分两个档次,一档享受标准为500元/年。

二档享受标准为300元/年。

服务对象:试点区域内提出申请的居家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1)散居特困供养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听力言语出外)、独居、80周岁以上老年人;

(3)居家养老困难的8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

(4)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

(5)四类人员中一、二级残疾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一档标准享受服务,其他的按二档享受服务。

资金预算25万元,由市级财政拨款。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展开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5月)。全面展开试点工作,定期召开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会。建立督办机制,制订任务清单,增大督办、检查和年终考评力度。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展开总结提炼,形成书面总结,接受验收评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6月—长期)。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巩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果。

(一)提升理解,增强领导。成立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事办主任为副组长,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协调推动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动情况和出现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相关事项,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动。领导小组要增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资金,保障运行。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资金管理,保障改革试点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对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招标采购程序,坚持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增强宣传,营造气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增强对展开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环境气氛。广泛宣传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敬老孝星”和“敬老文明号”等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气氛。重点宣传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关爱老年弱势群体,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原则,进取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鼓楼区金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开展工作,我们社区今年主要做以下几项: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资料,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供给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网络,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老人能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爱和慰藉。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老模范等五类服务对象,视不一样情景给予更为进取和加倍的照顾和服务。

(四)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根据不一样对象、不一样需求的老年人,进取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为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突出生活照料网络的覆盖和完善,为有需要的老年人供给托老、购物、配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上的服务。

(六)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老人健康体检活动。定期上门走访,为老人测血压,测血糖,免费按摩,免费保健,进取开展老年人保健宣传。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带去精神上的享受,进一步丰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在上级各部门的支持下,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必须在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居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立足实际,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站平台,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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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

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

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

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

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七

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下面带来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为加快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宝安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深宝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街道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

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

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五保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

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

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

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

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

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

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

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

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

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彭奕文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文凤英、财政办主任文伟雄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20xx年4月,委托花果山老年人协会在全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

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精神以及省委、省的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发〔20xx〕22号)和市委市区政府有关指示,加强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深入、健康发展,探索政府资助老年人,特别是困境老年人养老的途径和办法,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坚持先重点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老人和高龄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积极组织、引导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的原则;严格管理、服务、申报程序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xx户籍的城市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对象为具有xx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xx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低保老人、重点孤老优抚老人、市级以上老年劳动模范,下同);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通过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培育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机构服务,为老年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四、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一)年满60周岁、未入社会福利院、敬老院供养的城镇“三无”老人,通过中介组织评估,分为自理、介助、介护类别,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小时、15小时、20小时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二)年满65周岁、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享受低保待遇或处于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65周岁,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重点孤老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按照每人每月10小时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三)年满80周岁,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空巢”老年人,通过中介组织评估,按照每人每月10小时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但已入住公办福利机构的老人,不享受以上补助。

所需资金纳入区县财政预算。

市级财政视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奖补。

五、严格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常住社区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条件

(1)“城镇社区”,以老年人本人户口为准。

(2)“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是指老年人本人或夫妻独立生活,未与子女居住生活在一起(指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认定。

(3)“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重点孤老优抚对象”须有有效证明。

2.申报登记手续

凡符合条件规定的老年人,可由老年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到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申报登记。

人户分离(老年人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只要老年人本人符合享受居家养老的政策规定,可在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报登记。

年满65周岁、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或享受低保待遇的、处于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子女残疾证(带原件备查),(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年满65周岁,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点孤老优抚对象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社区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年满65周岁,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社区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年满80周岁,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空巢”老年人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社区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

社区居委会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

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

社区居委会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县民政局。

3.区县民政局核准。

区县民政局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由各区县民政部门委托社会评估组织进行身体状况评估,确定申请人自理、介助、介护级别。

对同意政府购买服务的,发给《市社区居家养政府购买服务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发给《市社区居家养政府购买服务不予补助通知书》,说明不予补助理由。

(三)资金拨付方式

1.资金筹集。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所需资金,通过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捐助、个人负担等多种方式解决。

2.补助资金拔付。

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根据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金额等),给予一定补助。

由各区县负责本区补助资金的结算、兑换工作。

3.服务券形式及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的形式发放给补助对象。

市民政局统一印制服务券,每年初按各区县上报的数量发给各县区民政局。

由各区负责本区服务券的下发和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服务券的兑换、结算和回收工作。

4.服务券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各区县民政局发放《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通知书》、《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及与补助同等面值的服务券。

服务券由各区县民政局按季度发放,补助对象需当季用完服务券,本季度内没有用完服务券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使用额度给予补助。

5.服务券使用。

补助对象凭服务券向区县民政局确认的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券不能跨季度使用,超出服务券票面金额的由补助对象个人用现金支付。

6.服务券回收。

服务券使用完毕或因故终止,应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回收保存,进行造册登记履行有关签名手续,并与所支付资金凭证一并入帐备查。

(四)管理监督

1.社区服务中心每季度统计本辖区服务券的实际使用额。

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 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区县民政局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服务券的依据。

2.为了保证服务的真实性和了解服务的质量,社区工作站每季度要派人员电话或上门回访补助对象,并抽查补助对象的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本、雇佣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查看服务券是否当季用完、是否有弄虚作假情况,每季度的回访或抽查补助对象人数不少于本辖区补助总人数的50%以上。

3.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申请、管理使用情况、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4.法律责任。

服务券只能由补助对象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或其它人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服务券或将服务券挪作他用的,应返还已被骗取或已挪用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被终身取消享受居家养老补助的资格。

服务机构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结算的,应返还已骗取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

服务券印制单位违规印制、使用服务券的,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赔偿责任,同时取消其印制的资格。

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伪造、变造或出售服务券的,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上述行为,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单位。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

1.区县民政局与经确认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项目。

接受委托的服务机构应与接受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按照与区县民政局协议约定的项目进行服务,接受服务对象在补助的金额范围内使用服务券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并定期向服务对象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兑换服务券。

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委托服务协议、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由各区县自行制定,并报市民政局、财政局备案。

2.各区县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及服务内容、价格,由社区服务中心将名册予以公布,供补助对象选择。

3.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补助对象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补助对象在区县民政局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切实抓好落实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依托区县社会福利中心或专业养老机构,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协调管理职能,社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要及时收集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并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协调服务实体提供多种服务。

各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制度。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区县要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

申报登记工作每年集中组织一次,一般于每年10月份由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区县民政部门和街道(乡镇)负责,社区协助,11月份报市民政局备案,次年组织实施。

20xx年申报登记工作于11月30日前全面结束,12月份开始实施。

因特殊情况漏掉登记的,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自行安排基层接受申报登记的时间,原则上每季度集中一次报市民政局备案。

各区县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天后宫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如下:

一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

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 、 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

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

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类牌类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三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

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

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

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

生活照料服务。

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

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

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

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

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

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

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

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

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

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

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八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如何解决我国庞大的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难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取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业”。《规划纲要》更是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几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十二五"期间是应对老龄化制度建设的重要窗口期,要抓住机遇,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加大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支持力度,加快在养老保障、医疗、就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快发展智能化养老,进取应对人口老龄化。

以家庭和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网络为纽带的服务形式,进取发挥政府社区作为社会和家庭之间的中介纽带的作用,加强社区老年人的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对于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以企事业服务机构为网点,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构建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切实做到:“让老年人生活得舒适、安心、放心、省心”,从而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和谐,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方案体系的核心资料。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组成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模式依靠政府主导、街道主导、社区依托、网络服务平台扣扣等手段,构成了“系统+服务+老人+终端”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在“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呼叫服务和支援中心”的基础上,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供给紧急救助、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关怀、健康服务等基本服务资料,以有效地“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服务主体,实现老人、子女、服务中心、政府等多方互动、主动监控;经过平台支持智能化居家养老,实现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无缝对接,为老年人供给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一、建立档案:将老年人的个人档案信息输入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对老年人的个人、家庭、健康、兴趣爱好等信息实行动态统一管理。

二、sos精确定位:为老年人购买腕表等硬件设备,配有gps定位功能,老年人能够经过仅用通信终端一键拨打服务热线寻求帮忙,平台地图能够快速定位老年人位置。

三、呼叫中心:软式电话技术,免安装即插即用,耳麦,手机转接均可,自动识别来电,显示忙,显示闲,录音功能,通话报告。

四、居家安全:接通各种防盗装置,如烟感、红外线、照相机等,发生意外事故时,可先报警的是社区及老人的亲属。

五、.远程监测:经过智能健康监测仪器(如血压仪)自助监测健康参数,使数据自动上传到平台,经过分析,对异常数据自动报警。

六、自动关怀:修改群发信息,向老人发送天气状况、健康照顾、疾病预防、政府养老政策、吃药提醒等信息。

七、企业服务:服务商信息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工单接收,发单处理,都能够经过手机app来完成。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城乡居民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基本原则。

区城乡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以街道为主体,社区参与,由专业服务组织为贴合条件的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服务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由街道办事处核定,区民政部门核准。

服务对象。

具有区常住户籍,60周岁以上的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独居老人。

独居老年人是指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或虽与子女在同一社区居住,但子女因病、残等原因,不具备照料老人潜力。

服务资料、方式。

(一)服务主要资料。

为老年人带给日间生活照料服务;为半失能、失能的独居老年人带给做(买)饭、代购物品、扶助户外活动服务;为老年人带给送水、换煤气、洗涤衣被、缝纫修补、整理卫生等家政服务,并为老年人整理卫生、心理咨询及心理疏导,了解记录老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

(二)服务形式。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由街道统一招聘具有法人资格,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职责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分片包干,按照规定的服务资料每一天定时上门,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对个别服务组织无法覆盖的社区,服务方式由街道根据实际状况研究确定,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各街道居家养老服中心在搞好上述服务的同时,根据本街道其他老年人的需求,指导各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活动。

服务时间及类别。

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一天享受1.5小时服务,失能老年人每人每一天享受2小时服务。

贴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年人,本人要求增加服务项目的,超出指定服务范围部分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人员类别认定。

各街道成立人员类别认定评估小组,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街道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参与,负责对社区提报的辖区内老年人进行核定并报区民政局核准。

办理程序。

(一)申请。贴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自愿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由街道委托社区受理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低保家庭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的证明。

2.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城乡居民低保边缘家庭资格认定审批档案》;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的证明。

3.城市“三无”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出具的“三无”人员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核准。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按季度办理,批准后次季度享受服务。

1.社区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根据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逐户进行审核。经街道核定,贴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3.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抽查,对贴合条件的人员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三)服务。各街道招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服务从业人员,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持证上岗,并佩带《居家养老服务资格证》,按规定的项目为老年人分别带给服务。

(四)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小时15元标准拨付,由区民政局将经费明细报区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实际审批人数和标准会同区财政局按季度向街道拨付。由街道配套资金后透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公司。对个别服务组织无法覆盖的社区,由街道另行确定服务方式的,其服务经费支付由街道根据实际状况支付。

贴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且入住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由所在养老机构每季度向其户籍所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交确认名单,经审核后,将补助金直接拨付养老机构。

(五)变更。服务对象项目提出变更要求的,按照申请程序重新办理。

(六)撤销。老人去世或出现其他不贴合服务条件的状况后,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变更和停止带给服务,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金标准与资金来源。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小时15元,所需经费由区与街道两级按6:4比例分担。

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落实。街道、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服务人员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合同化管理,各街道要与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义务及服务项目标准。街道、社区要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将相关状况通报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在一个月内有3次被服务对象投诉,或一周内连续两次服务对象不满意的,由街道协调服务组织予以查实后更换服务人员。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立即停发并按规定追回骗取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每季度对居家养老服务状况进行抽查;各街道、社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各街道每月应走访一次服务对象,社区居委会每周应走访一次服务对象,检查服务质量,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6月30日。2月10日公布的《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十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复护理、应急救助、娱乐学习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指整个公司里面没有住一个来人,是区别于传统养老院的新型服务模式,仅是一个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

具体是以一套虚拟的网络管理系统为载体,整合社会上的优秀服务资源,并设置电话预约接听作为服务平台,顾客可以随时拨打服务电话预约服务,机构会派服务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上门服务的一种家居养老服务模式。

(1)是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在社区利用闲置的房屋略加改造或在自己的家庭设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节约政府大量投资。据有关部门测算,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养老机构,每增加一个床位就要多投资10万到15万元。

同时,可以提供就业岗位,使下岗待业者能够找到服务的机会,调动了社区的闲置资源。目前,在城市社区中,有不少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低龄老人和下岗工人,他们是开展社区老年工作的重要资源。

(2)是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住在养老机构中的老人由于远离自己生活过的街区,平时难以与亲人见面,心理易产生一种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和忧伤感。居家养老则使老人不离开自己熟悉的社区,家庭熟悉的环境能帮助他们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亲朋好友、熟人也能使老年人精神愉悦。

(3)是有利于解决困难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

相对来说,居家养老所需费用较低。这样,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4)是有利于推动社区建设。

居家养老的基础是社区建设。

加强社区老人照顾,有针对性开展老人服务,真正使社区资源和设施得到充分利用,在满足老人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社区文化的建设。

(5)是改善了生活质量。

虚拟养老院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机构养老院同等的人性化关爱与社会化服务,较好地解决了高龄、空巢、特困老人生活困难和缺乏精神慰藉等难题,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6)是推动了产业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很大,具有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虚拟养老院作为养老服务产业的孵化器,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将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分散的养老服务资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企业化员工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培训、制度化管理考核等工作机制,有效克服了目前社会上的家政企业小型化、零散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规模和品牌效应,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二)市场现状与分析。

1.人口老龄化呈加速之势。

我国老龄人口具有数量大、增长快的特点。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0.46%和7.10%,2005年这两个比例分别达到了13.01%和9.07%。

从2009年开始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将年均增加800万至900万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老年人口将达4.37亿人。约占总人口30%。老年人口的剧增,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增多,使养老问题越来越重。

2.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规模呈现出小型化、结构核心化的趋势。要不了多久,我国将普遍出现“四二一”家庭成员构成,即一对年轻夫妇抚育一个孩子而赡养四位或六位老人(父母、岳父母)。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每lo个年轻人赡养1个老年人,如今这一比例已经达到3比1。

与此同时,人口高龄化、失能趋势也愈益明显,目前我国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快速增加。

另外,由于工作流动性的增强(特别是大量的农民进城),致使很多子女家庭无法与父母在一起。空巢家庭增多,子女难以照顾年老的父母,家庭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资源越来越少。

3.老年人生活改善,市场购买力增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在老年人福利和养老问题方面的关注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消费水平也随着有了很大的提高,购买力增强,需求空间也增大,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老年人越来越希望自己的晚年生活得更加舒适和丰富多彩,但是又不愿意离开家庭住到养老院,这就给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很大的市场,比起自己手脚不灵活的做各种家务,打个电话叫专门的服务机构更让他们觉得省心省力还安心。

既然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不允许社会养老全面替代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功能又逐步弱化,那么必须开拓创新,探索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模式。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实践中逐步为人们所认可的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以养老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社会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把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势功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实现了互补结合。

具体来说,居家养老相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养老院养老而言,可谓兼有两者的长处又避免了两者的短处,是一种扬长避短的养老模式。

(一)市场细分。

针对老年群体的特点和不同的经济水平导致的购买能力的差异,将机构的服务市场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类:年满60周岁的政府重点援助的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家庭。

即如果没有外界社会和政府的帮助,无力自主生存,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老人。

市场细分与策略该类老人家庭一般有三种不同的特殊情况:

1、“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和无子女老人家庭。

2、子女无力赡养的特困家庭老人。

3、空巢贫困老人。

b类:年满60周岁的政府一般援助的老人家庭。

即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其收入低于最低消费水平的难以维持现状生活的老人,或者收入不稳定,生活没有保障的老人。

c类:年满60周岁的不享受政府特殊援助的老人家庭。

即有高于一般人均水平的收入来源,且收入状况比较稳定,不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援助的老人。

(二)细分策略。

1.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所服务的社区或地域范围内,获得政府援助的老人的名单以及所受援助的程度和其他详细情况,确定目标服务群体的一些基本情况。

2.将年满60周岁的老人分为a、b、c三个层面分别提供无偿,低偿或者是有偿的服务。

3.可以将政府提供的现金补贴的一定百分比转化成等值甚至可以设当超值的养老服务,让老人得到更加实实在在的优惠。

4.对机构曾经服务过的每一位老人建立档案,不仅方便实行全程满意度跟踪调查,还可以根据老人之前常需要的服务预测其需求特征,建立并维持好关系。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在创建过程中,政府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和管理监督作用。首先是支持信息技术平台建设。

其次是提供优惠扶持政策,通过《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

对符合政府援助的对象,分别按每人每周4次、3次、2次和每人每月2次、1次(a1、a2、a3和b1、b2)每次3小时的标准,为老人进行购买服务。让经济收入不同的老人共享“老有所养”。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一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复护理、应急救助、娱乐学习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1.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在社区利用闲置的房屋略加改造或在自己的家庭设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节约政府大量投资。据有关部门测算,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养老机构,每增加一个床位就要多投资10万到15万元。

同时,可以提供就业岗位,使下岗待业者能够找到服务的机会,调动了社区的闲置资源。目前,在城市社区中,有不少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低龄老人和下岗工人,他们是开展社区老年工作的重要资源。

2.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住在养老机构中的老人由于远离自己生活过的街区,平时难以与亲人见面,心理易产生一种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和忧伤感。居家养老则使老人不离开自己熟悉的社区,家庭熟悉的环境能帮助他们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亲朋好友、熟人也能使老年人精神愉悦。

3.有利于解决困难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

相对来说,居家养老所需费用较低。这样,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4.是有利于推动社区建设。居家养老的基础是社区建设。

加强社区老人照顾,有针对性开展老人服务,真正使社区资源和设施得到充分利用,在满足老人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社区文化的建设。

5.是改善了生活质量。

虚拟养老院(虚拟养老院,就是政府建立一个信息服务平台,当老年人有服务需要时,拨一个电话给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就会按照老年人的要求,派服务企业员工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虚拟养老院实现了居家专业化养老。)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机构养老院同等的人性化关爱与社会化服务,较好地解决了高龄、空巢、特困老人生活困难和缺乏精神慰藉等难题,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6.是推动了产业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很大,具有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虚拟养老院作为养老服务产业的孵化器,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将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分散的养老服务资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企业化员工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培训、制度化管理考核等工作机制,有效克服了目前社会上的家政企业小型化、零散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规模和品牌效应,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1.人口老龄化呈加速之势。

我国老龄人口具有数量大、增长快的特点。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60周岁及以上人口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

从2009年开始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将年均增加800万至900万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4.37亿人。约占总人口30%。老年人口的剧增,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增多,使养老问题越来越重。

2.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规模呈现出小型化、结构核心化的趋势。要不了多久,我国将普遍出现“四二一”家庭成员构成,即一对年轻夫妇抚育一个孩子而赡养四位或六位老人(父母、岳父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每10个年轻人赡养1个老年人,如今这一比例已经达到3比1。

与此同时,人口高龄化、失能趋势也愈益明显,目前我国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快速增加。另外,由于工作流动性的增强(特别是大量的农民进城),致使很多子女家庭无法与父母在一起。空巢家庭增多,子女难以照顾年老的父母,家庭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资源越来越少。

3.老年人生活改善,市场购买力增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在老年人福利和养老问题方面的关注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消费水平也随着有了很大的提高,购买力增强,需求空间也增大,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老年人越来越希望自己的晚年生活得更加舒适和丰富多彩,但是又不愿意离开家庭住到养老院,这就给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很大的市场,比起自己手脚不灵活的做各种家务,打个电话叫专门的服务机构更让他们觉得省心省力还安心。

4.居家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既然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不允许社会养老全面替代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功能又逐步弱化,那么必须开拓创新,探索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模式。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实践中逐步为人们所认可的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以养老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社会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把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势功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实现了互补结合。

具体来说,居家养老相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养老院养老而言,可谓兼有两者的长处又避免了两者的短处,是一种扬长避短的养老模式。

1.市场细分。

针对老年群体的特点和不同的经济水平导致的购买能力的差异,将机构的服务市场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类:年满60周岁的政府重点援助的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家庭。即如果没有外界社会和政府的帮助,无力自主生存,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老人。

该类老人家庭一般有三种不同的特殊情况:

(1)“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和无子女老人家庭。

(2)子女无力赡养的特困家庭老人。

(3)空巢贫困老人。

b类:年满60周岁的政府一般援助的老人家庭。即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其收入低于最低消费水平的难以维持现状生活的老人,或者收入不稳定,生活没有保障的老人。

c类:年满60周岁的不享受政府特殊援助的老人家庭。即有高于一般人均水平的收入来源,且收入状况比较稳定,不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援助的老人。

2.细分策略。

(1)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所服务的社区或地域范围内,获得政府援助的老人的名单以及所受援助的程度和其他详细情况,确定目标服务群体的一些基本情况。

(2)将年满60周岁的老人分为a、b、c三个层面分别提供无偿,低偿或者是有偿的服务。

(3)可以将政府提供的现金补贴的一定百分比转化成等值甚至可以设当超值的养老服务,让老人得到更加实实在在的优惠。

(4)对机构曾经服务过的每一位老人建立档案,不仅方便实行全程满意度跟踪调查,还可以根据老人之前常需要的服务预测其需求特征,建立并维持好关系。

3.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实现运作市场化。

“xx”虚拟养老院在创建过程中,政府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和管理监督作用。首先是支持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其次是提供优惠扶持政策,通过《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

对符合政府援助的对象,分别按每人每周4次、3次、2次和每人每月2次、1次(a1、a2、a3和b1、b2)每次3小时的标准,为老人进行购买服务。让经济收入不同的老人共享“老有所养”大平台。同时,我们学校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我校设立家政服务部作为运营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通过企业职业化的员工队伍,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市场化的发展项目,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为虚拟养老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一流服务。

4.分类施养、个性选择,实现服务标准化。

“xx”虚拟养老院带给社区老人服务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生活配送6大类53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在服务对象选择上,凡年满60周岁的社区老人都将纳入服务范围,并分a、b、c三个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援助、体验、自费服务。这种分类服务方式,丰富了养老服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与此同时,“xx”虚拟养老院还引入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对所有服务项目实施标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养老服务专业化品质。

根据细分市场策略制定价格策略,同时还要参考地区的其他类似行业的收费水平。一般的,可以根据两种不同的定价方式差异化的制定服务价格:

1.按照服务的项目收取费用,即按照提供的服务的不同的类型收费。机构提供的服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每项目收费标准:

2.按照服务时间收取费用。

(1)0~2小时之内的一般性家政服务,收费为60元。

(2)超过两小时,每小时加收20元。

(3)预约每星期周一到周五固定上门服务,时间在0~2小时之内的收费方式如下:

每星期5次:收费每次50元。

每星期4次:收费每次45元。

每星期3次:收费每次65元。

每星期2次:收费每次80元。

注:超过时间的部分按照每小时加收20元累计计算。

(4)预约每月上门服务的,收费按月结算,每月1800—2000元。

1.强调关系营销策略。

根据养老服务产业的特殊性,重点实施关系营销策略,对顾客进行科学的细分与管理,方法比较灵活多样。建立和谐有利的商业关系,需要企业与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强调不仅要争取顾客和创造市场,更重要的是维护和巩固已有的关系。

(1)建立消费者数据库,使企业能够准确掌握消费者的有关信息,使商品能够准确定位,同时,使企业的促销工作更具针对性,从而提高营销效率。

(2)对重要顾客设立专门的关系经理,对顾客进行主动管理。

(3)实行会员卡制度,对享受机构服务超过一定次数或时数的忠实顾客发放会员卡,可以享受打折或减价等等其他的优惠条件。

2.广告推广策略。

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和价值观念,开展必要的推广。

(1)有针对性的选择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时间。做电视广告要注意选择比较能博得老年人亲睐的时间段要注意符合老年人的习惯,比如他们通常都不会在晚上11点之后守在电视机旁而是多半都极影睡觉了,此时广告播的再频繁再感人也无济于事。

(2)注重口碑宣传。

在上门服务过程中,员工可以下意识的强调本机构的名称、服务,给顾客留下良好印象。

(3)联合有关社会资源,如康复中心,或者各大医院,组织“免费健康普查”活动,专门就老年人患病率比较搞的一些常见疾病给予免费的咨询和检查,树立形象,增强信任感。

3.多样化的组织。

建立一套以机构正式雇佣的长期稳定的员工为主体,加之以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为辅的组织形式,达到降低经营成本而不保持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1)机构的正式雇员:由机构组织人力部招募,结合养老服务社会化与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相结合,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后的人员提供就业渠道。另外,“40.50”由于年龄以及经历等方面的特点也比年青一代更容易被老年人接受与认可,他们往往更有耐心,也更懂得老人的喜好和需求。

(2)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只要由“尊老”“爱老”的有爱心的家庭主妇、在校大学生和健康的退休老年人组成,不定期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3)兼职队伍:只要是由在校大学生或社会福利单位等组成的服务群体,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二

根据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独生子女奖扶金、残疾人等级评定”三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管理,认真防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严肃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养老科、财计科、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一)全面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切实防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

对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查纠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象认定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合理、动态管理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备、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制订扎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链条。

(二)深入核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全过程进行深入核查,看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资金使用、养老服务组织履行合同、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列套取、私分贪污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情节和性质,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对核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督促各镇(街道)及时调整岗位。

(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精准化。

充分发挥“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会救助综合平台”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督促各镇(街道)、村(居)依托“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录入、核销和督查工作;督促养老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上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区老龄协会以信息化督查、人工抽查核实相结合,加强对养老服务单位督查评估,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并通过广播、网络、村(居)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行动。

(二)自查摸排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对照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一查工作制度执行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和要求;二查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主动上报的,根据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自查自纠情况x月底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督查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相关人员组成核查组,会同区老龄协会将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各镇(街道)、村(居)、养老服务单位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情况分组进行核查督查。

(四)成果运用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全面梳理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完善居家养老规范管理工作流程。对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长效化机制。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民政局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底对镇(街道)的民政工作考核,也纳入对养老服务单位费用结算和合同续签的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构建协调发展的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和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石景山区制定居家养老办法。

一是建立石景山区“孝星”评选表彰制度。为弘扬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的传统美德,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在全区开展“孝星”评选表彰活动,推选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孝星”,对既能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又能体现关爱老人、共建和谐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推广,用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是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为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向贴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经费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16至79周岁残疾人补贴经费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三是建立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百岁老人的医疗福利待遇,由区民政局向具有石景山户籍的10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市老龄办统一印制的《北京市百岁老人津贴和医疗补助领取证》,老年人凭证享受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待遇。

四是建立社区养老(助残)餐桌。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的用餐困难,利用社区公益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带给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带给家庭送餐服务。

五是建立社区托老(残)所。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日间生活照料困难,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中心等服务场所和社会空闲房屋及家庭空间建立社区托老(残)所,带给老年人、残疾人的日间托管服务。

六是招聘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为推进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街道聘用5至7名养老(助残)员,社区至少聘用1名,宣传居家养老(助残)政策;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巡视探访,了解服务需求,收集、汇总、整理、反馈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需求信息及对服务质量的评价信息;组织、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养老(助残)券的发放、回收、结算;负责老年人优待卡、高龄津贴的发放。

七是配备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为方便组织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社会活动,统一为街道配发一辆具有无障碍功能、带有全市统一标识的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主要用于社区托老(残)所、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机构和扶贫助残基地开展活动。

八是开展养老(助残)关怀服务。为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精神慰藉需求,开展精神关怀服务,整合和开发辖区心理咨询服务资源,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发挥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和社区市民校园、老年校园的作用,组织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带给心理咨询服务和相关知识培训。

九是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为给居家生活的老年残疾人带给在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方面的便利,逐步对有需求的老年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该项工作纳入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工程,所需经费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为使老年人和残疾人享受生活、就医、交通、购物、社交等电子信息服务,在个人自愿申请、购买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前端价格适度补贴方式,有计划地向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有使用需求并具备使用潜力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6至64周岁重度残疾人带给便携式“小帮手”电子服务器。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十四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大大延长。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表现出明显的高龄化趋势,解决养老问题迫在眉睫,备受政府关注。

但我国做为发展中国家,各项养老设施不健全,传统养老以国家政府福利为主,以经济为导向的养老机制目前在我国非常少且盈利能力通产不高。因此在我国发展养老服务时机成熟,市场巨大,前景广阔。

(一)项目概念。

本项目以提高老年群体生活质量,注重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追求,让老年人享受一个温馨、健康、快乐的老年生活,同时,帮助成人家庭减轻照料老人的负担,让他们“放心”工作,创造社会财富。本项目采取传统养老翻新,配以现代化信息网路技术,换句话说就是实体与网络虚拟相结合的模式。

1.首先我们会重点创建满足各层级老年消费群体需求的老年公寓,该地位于城郊,交通便捷地段,周边风景秀丽,水质清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休闲、养老的好地方。

定位为“夕阳之家”,公司内部各种硬件设施齐全,包括聊天室,书画间、健身室、老年餐厅、接待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中心等,实施开放型养老,方便老人与子女常联系。

2.虚拟网络模式是指与上述养老公寓型相区别的形式,这只是个居家养老的信息交流中心,也就是我们公司会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如家政公司、物业公司、医疗服务中心、餐厅等,从而达到上门服务的效果。

顾客可以通过我们建立网络和呼叫服务中心平台,预约服务,机构将会在预约的时间和地点派专员上门服务。

(二)项目优点。

1.这里的老年公寓不同于国家集体办的社会福利设施,它是一个服务产品,宗旨必须是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入住的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现有的经济条件和他们本身的身体健康状况选择住房的等级和服务项目。

2.老年公寓设施齐全,兼顾老人各方面需求,方便、舒适、安全。

3.虚拟平台方便快捷,适合现代社会发展方式,也给养老赋予了新形势。

4.老年公寓配以网路服务平台,灵活度高,服务面广。

5.本项目两种模式相结合很好的迎合了中国的养老观,给了消费者很好的选择余地。

中国自1999年以来就已进入了老年型国家,新世纪“银发的浪潮”也滚滚而来,并且中国的老年人口基数大、发展速度快、来势劲头足。因此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摆在我们眼前得重大社会问题。

(一)中国人口的老龄化成加速之势。

据调查我国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0.46%和7.10%,2005年这两个比例分别达到了13.01%和9.07%。

从2009年开始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将年均增加800万至900万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

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4.37亿人,约占总人口30%。老年人口的剧增,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增多,使养老问题越来越重。

(二)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规模呈现出小型化、结构核心化的趋势。我国将普遍出现“四二一”家庭成员构成,即一对年轻夫妇抚育一个孩子而赡养四位或六位老人(父母、岳父母)。

另外,由于工作流动性的增强(特别是大量的农民进城),致使很多子女家庭无法与父母在一起,空巢家庭增多,子女难以照顾年老的父母,家庭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资源越来越少。相对农村而言城市家庭由于子女异地工作甚至出国等原因也导致“空巢”明显。

目前北京市60岁以上180多万的老龄人口中“空巢家庭”已近30%,未来10年,“空巢家庭”将成为老人家庭的主要形式,目前天津市内六区的空巢老年人家庭,占总老年户的62.4%,可见,随着经济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空巢家庭将不断增长。

(三)养老需求家加大化。

由上面的家庭结构、空巢现象和我国人口老年化趋势我们可以推测养老需求会日益加大。而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服务行业还出在新生期,因此发展养老服务既能满足社会需求,也能抓住商机获取经济效益。

(一)市场细分。

1.老年公寓这块应该根据老年消费群体的特点和经济状况划分不同类型,分不同的档次以满足不同收入人的需求。

(1)独立式老年住宅:主要针对生活可以自理,身体健康的老人,有独门独栋,子女可以过来看望同住。

(2)集合式老年住宅:针对生活可以自理,身体健康的老人,一室一厅一厨卫,子女可以来看望。

(3)护理型老年人住宅:主要专为体力和智力衰退并患有疾病、受伤等的老人入住,有专业的服务人员和护理人员。

2.网路平台服务可根据消费家庭经济状况和消费需求分星级服务建立会员制度。

(1)五星级服务:客户可以享受本机构条件下各项最优服务,使用频率达到一定数量将享受会员优惠,同时机构会为老人办庆生会。

(2)三星级服务:客户可以享受本机构条件下的一般性服务,同时也配以相应的会员制度优惠。

(3)一星级服务:为经济条件欠佳的客户联系提供普通的养老服务,包括低保人群。

(二)市场定位。

本公司主要进驻高端养老市场,即独立式老年住宅,高级老年护理,五星级或三级级养老服务。同时兼顾社会大众养老需求,为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不够需要帮助的特殊人群提供养老帮助。

(三)市场发展战略。

1.生活照料服务。

主要包括起居服务、助餐服务、代办服务等。

2.医疗保健服务。

主要包括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协助服务、康复护理和康复咨询服务、老年人健康档管理服务等。

3.家政服务。

主要有安装维修家具和家电、清洗服务、疏通服务等其他家政类服务。

4.精神慰藉服务。

主要是通过陪着聊形式对老人进行精神疏导从而提供精神支持;老年人心里疏导服务;老年人隐私保护服务。

5.紧急救助服务。

如呼叫器、求助门铃、安全防护器材、特殊呼叫号码等。

6.其他。

如提供文化体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其他老年人需求的服务。

(一)对在老年公寓居住的老人,公司统一发放各种网络的手机卡,每人一张,网络类型由老人或其家人选择。

同时公司配备轻巧型可悬挂式的老人专用机,原则上每人配用一台,但不实施强制措施,采取自愿领用原则。

这张电话卡将成为老人在本机构所有场所消费、娱乐休闲的凭证(如医疗保健、健身室、餐厅等等),同时老人也可以享受集团优惠,本机构将会对这种老年用户的手机卡并入集团网,在集团网内打其他老人的电话将免费。

当然为老年人陪手机还有一个方面很重要,方便工作人员联系老人,也方便老年人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双方的联系,相互帮助,增进感情,避免老年生活的孤苦感。当然对于不喜欢使用手机的老年朋友我们将发放信息类型的白卡。

(二)对于选择居家型的养老服务的对象,由于其动态性,我们也将灵活的建立其信息档。

首先是发放会员卡,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情况;同时建立专业化的呼叫中心,这个中心既可以是预约服务的热线,也可以是回馈会员的服务中心,换句话说是这个专业中心会派专业从业人员定期给会员打电话,调查其对服务的满意度,同时挖掘其新的需求,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

我们将根据市场细分、定位、发展战略以及参考我们机构所在地的物价水平,乃至行业水平来设计和制定价格策略。

我们主要按养老公寓养老服务和居家型养老服务实施差异化定价:

(一)在本机构养老机构养老型服务定价。

在机构长住型养老主要根据住房类型、居住时间和入住者健康状况弹性的设计价位:

1.独立式老年住宅:起住缴费5000元,以后每月2500元,可享免费享受机构内市场发展战略中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其它娱乐设施,但突发事件,突发危机机构视情况给予帮助。

2.集合式老年住宅:起住费3000元,以后每月1000元,同样可免费享受机构内的各项娱乐设施。

3.护理型老年人住宅:起住费用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而定,不低于5000元,以后每月费用可分以下几种:

(1)智力痴呆,身患老年重病:每月居住费用加专人护理费用5000元,包含普通医疗费用。

(2)智力一般,体力一般者:每月居住费用加看护费用2000元,提供普通医疗。

(3)智力体力正常,但患有一般老年疾病者:每月居住费用加普通医疗费用1500元。

(二)享受上门服务养老型服务定价。

上门服务型定价本质上不在本机构完成,我们机构只是提供一个中介平台。但我们通过整合各项资源,调查各项行情,我们会根据顾客需要推荐合理星级价位的服务。

一般来说对于居家型养老服务我们主要根据顾客的消费层级、项目和时间来计价,价格公开,公正,以客户满意度为核心,努力做好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根据居家养老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状况,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谐、社会和谐为宗旨,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困难老人生活条件为目的,以老有所有、老有所为、老有所为为目标,构筑以市场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社区服务为纽带的居家养老为基础的为老服务体系,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高社区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居家养老院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模式。

依据社区现有的工作实际状况,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依托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对老年人实行助餐、助洁、助医、助困、助急、助乐“六助”服务,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目标。

三、基本状况。

截止底,园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达1385人,占总人口比例12.8%,并且每年都在不同程度的增长。根据这一数据显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扩大服务项目,已成为必然的趋势。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社区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老人自愿申请的原则。

五、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有劳动潜力的辖区内的广大居民。

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阶段。

由社区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居民活动状况进行登记,透过调查,对服务需求进行分类、汇总。

(二)启动阶段。

在“六室一堂”的基础上,社区增添了新的医疗器材、健身设施和活动场所,对原有的设备进行调换,及时更新娱乐环境及食堂的饮食计划,切实加强居家老年人的各项工作。

(三)收费标准。

依照居家养老的管理模式,带给养老院式的服务。

1、60岁以上的老年人,凡在社区享受“六助”服务的,均按低偿收费标准执行,实行会员制标准为1元/人/天,按天计费。

2、凡属社区内的居民,凡在社区享受娱乐活动项目的,服务标准为5元/人/天,按天计费。

3、在社区内享受助餐的老年人,按低偿服务标准收取费用,3-5元/人/天。

4、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社区内均可享受到免费义诊等医疗服务。

5、日间照料室则按照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收取费用,元/人/天。

全面启动虚拟养老院的各类服务项目,为有服务需求意向的老年人带给优质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要用心配合,发挥职能。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用心配合、共同努力,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继续挖掘社区潜能,发挥自身优势,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精心组织实施,按要求建立健全老年人档案和服务网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相关信息。要加强宣传推广,大胆尝试,借助社会力量发展居家养老工作;要加强管理,确保居家养老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三)要定期总结,定期汇报。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居家养老院的工作进展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社区要定期向上级居家养老部门汇报工作状况,以便把握好工作方向,为今后的养老工作总结经验。

八、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居家养老院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社区居家养老院的建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特成立园艺社区居家养老院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xxx。

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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