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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一
根据巍山县政务服务局下发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考评细则的通知》县政务局通知不编号〔2021〕4号文件要求,我镇认真对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问题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始终把这项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以“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为基础,对现有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规范,以“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为目标,努力实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
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含互联网+政务服务)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开展不够平衡。少数部门、办公室、个人对政务服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办事不够规范,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检查工作还不够有力,监督工作还存在被动、滞后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点,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质量,充分发挥部门、办公室、窗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二
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放管服”改革取得新突破,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取得新成效。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统筹应对复杂局面的关键举措,要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政治逻辑认识其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放管服”改革是改革开放历史逻辑的延续与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经济体制弊端,“放开搞活”各类市场主体,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是改革开放的主要脉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搞活国有企业都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最初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到推行经济责任制、承包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再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核心目的就是要给国有企业松绑,使其成为有活力的市场主体。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改革开放初期基于扩大社会就业需要,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个体工商户快速成长,给人们带来了财富,给社会带来了活力。党中央因势利导,突破法律障碍、去除制度束缚、拓展发展空间,民营经济活力快速释放,从无到有、从有到大,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利用和发展外资企业方面,同样也经历了思想转变、制度松绑、政策调整的过程。正是由于持续推进以企业为中心的改革,不断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市场主体数量增加、活力增强,社会生产力实现了极大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们国家没有搞“大水漫灌”“强刺激”,而是继续深化“放开搞活”的成功做法,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先手棋”,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壮大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放管服”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之举,核心要义是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本质上是改革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坚持推进市场取向改革,持续深化对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认识,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得以不断理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面对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事务干预较多、企业和群众创新创业门槛多、手续繁、成本高等问题,我国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抓手,坚持职权法定,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建立起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了对政府权力的有效规范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止政府“有形之手”乱伸。围绕高标准市场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全面建立并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让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
“放管服”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是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之举。政府部门从以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为宏观管理、监督管理为主,就是要不断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革自己的命,把更多权力放给市场、企业和基层。“放”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放管结合”,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出活。十年来,各地各部门大幅压减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将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中解放出来,转向全周期、全链条监管,真正实现了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重大转变。各地各部门改革监管体系,创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增强监管精准性、公平性,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把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在市场主体大幅增长的情形下,依然做到了“放而不乱、管而有序”。各地各部门大力优化政府服务,推动政府服务意识转变,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事实表明,“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就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是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问题的崭新实践。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是创新创造的源头活水,亿万市场主体的磅礴力量汇聚成了中国经济的澎湃“大海”。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商品和服务的主要供需方,也是经济运行的重要微观基础,有了众多市场主体,再辅以相应的制度环境,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才能有效发挥,市场经济的力量才能得以迸发。市场主体是经济的根、就业的魂,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源源不断的就业岗位,进而保障**多亿人的安居乐业。市场主体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蕴藏在市场主体中的生产、管理、服务、创新和技术能力,是推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资源。总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去除一切不利于市场主体“生”和“活”的障碍,调动一切有利于市场主体“增”和“长”的积极因素,把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激发出来。
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核心要义在于去繁简苛。行政审批事项多、审批效率低曾经是一个突出问题,严重束缚了市场活力,必须大行“简约”之道,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政府的简就是市场的活,政府的放就是企业的创。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突破口,力除繁苛之弊,大兴便民之举。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压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已削减**%多,非行政审批事项退出历史舞台。对兴办企业,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再到“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个工作日以内,让企业早设立早经营。对投资审批,积极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方式,创新实施备案制、承诺制、容缺制等方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基本消除了“万里审批图”。对生产经营,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断简化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近**%。这些重大改革举措,松了绑、解了绊,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宽松便捷的环境。
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根本方法在于“放水养鱼”。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市场主体面临税费负担重、经营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去繁简苛让市场主体“生”得便利,降低了制度性成本,但要让市场主体活得好、活得轻松,还要为市场主体减负赋能。十年来,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大幅下调制造业增值税率,普惠性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开展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不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这些重大政策有力降低了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万亿元(分年度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万亿元、超过*.*万亿元、*.*万亿元),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从**.*%下降到**.*%。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各种收费乱象,****年以来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中央和省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多项。积极推动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金融活水持续流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银行贷款余额的比重从****年底的**.*%上升到****年底的**.*%。特别是面对世所罕见的疫情冲击,及时运用“放管服”改革思路和办法,紧扣市场主体需求,精准实施一系列财政资金直达、货币政策直达、阶段性减税减费减租等纾困政策,助力市场主体抗冲击、过难关。通过“放水养鱼”“根上施肥”,用成本的“降”换来了市场的“活”,市场主体活跃度始终保持在**%左右。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面临的体制性、制度性安排,其优劣直接影响到各类要素的聚散、主体数量的增减、发展动力的强弱。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关键就是要优化营商环境,“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通过简政放权,打破条条框框,搞活市场,同时强化“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高效运行。十年来的实践表明,哪个地方“放管服”改革推进得越深入,营商环境就越好,市场主体就长得越快、越有生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也就越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各地打造制度高地、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共同行动。
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市场化就是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出来。市场化是一个不断深化完善的过程。在放宽市场准入上,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准入事项逐年减少,实现清单之外“非禁即入”。在培育市场体系上,不断夯实基础性制度,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循环更加畅通。在规范市场秩序上,持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坚决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个稳定透明公平的制度环境,可以增强市场主体预期,激发投资兴业积极性。在法规体系建设上,通过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经验,国务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规,各地各部门“立改废释”工作及时跟进,累计修订废止不符合规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多份,用法治化办法把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从制度层面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上,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纠正一批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持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减少企业烦心事。在规范执法上,各地各部门创新执法机制和手段,对轻微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督查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让市场主体一心一意谋发展。
并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制度型开放迈出更大步伐。在外资管理和服务上,推动出台了《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开放领域,让我国长期成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在优化外贸环境上,突出发挥自贸区、自贸港创新示范作用,将制度创新复制推广到更大范围,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不断推动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塑造国际化发展新优势。
“放管服”改革是履行政府职责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广大群众过上好日子,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谋幸福,把发展的硬道理更多体现在增进人民福祉上,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直面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增强履职本领、提升服务水平,俯下身子、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可以说,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
不断拓宽就业渠道,让群众端稳就业“饭碗”。就业是民生之本,关乎千家万户。十年来,我国始终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的优先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通过“放管服”改革扩大市场主体规模,为人民群众提供源源不断的就业岗位。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挖掘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潜力,着力创造人人平等的发展机会,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其才。着力降低就业门槛,大幅削减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和认定,已取消**多项,涉及***个职业,编制形成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积极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为农民工、大学生提供更加精准的公共就业服务,创新实施贫困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到2022年*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已经达到****万人。大力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等制度创新,为灵活就业群体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让灵活用工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面对疫情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助企纾困与激发活力并举,加大稳岗力度,通过保住和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来保就业稳就业。
不断增加公共产品,优化公共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充裕的公共产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服务存在不少短板,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效率有待提升。“放管服”改革就是要把更多行政资源从干预市场运行,转移到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上,解民忧、纾民困。我国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资,积极推动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创新在线教育、数字医疗健康等新模式,让群众享受更多更优质公共服务。通过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将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及时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安全网”更加结实紧密。持续推进水电气热等公用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竞争、强化监管,规范报装办事流程,让服务更便捷更透明。在交通、养老、医疗等领域,各地各部门积极引入市场力量,丰富和扩大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扎实为群众办实事。政府办事效率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过去门难进、脸难看、耗时长,人民群众不胜其烦。十年来,我国把群众的痛点难点作为改进服务的重点,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推进政务事项集中进大厅,实行人民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坚持不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着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使更多事项“掌上办、码上办、一网通办”,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打烊、服务不断档,网上可办率超过**%,电子政务在线服务已经进入全球领先行列。各地各部门特别推进异地办理,基本养老、医疗报销等近百项高频事项,实现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引入一次告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新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真正把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政府的“头等大事”,让依规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从有关调查看,各地区总体好评率都达到了**%以上。
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去繁简苛、“放水养鱼”,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了极大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壮大,并促进了就业增加、税基扩大、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循环畅通,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万户,同比增长**.*%。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2年*月底,我国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万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超过***万件,十年间国内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增长了*.*倍,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较****年提高了**.*个百分点。
增强了就业吸纳能力,为稳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我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万人,超额完成****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以下的较低水平。如果不是年均新增千万级别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实现年均全国新增城镇就业****多万人以上。新设市场主体就业吸纳能力强、效率高,“十三五”时期全国新设涉税市场主体****年末在岗从业人员接近*亿人,是同期全国涉税市场主体就业总人数的**%,既为新增就业人员提供了大量岗位,又为既有就业人员腾挪提供了较大空间。新就业形态蓬勃兴起,丰富的就业模式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亿人左右,特别是快递小哥、外卖骑手、货运司机等群体迅速成长,成为新的重要就业渠道。涵养了税源、扩大了税基,增强了政府财力和改革的可持续性。推行“营改增”之初,有人担心对财政收入的减收影响太大,甚至估计需要*年时间才能恢复到减税前的水平。实际结果是,市场主体“投桃报李”,*年内新增的税收就超过了减税降费的总额。2021年底,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万户,相比****年初翻了一番。“十三五”时期,年纳税*亿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增长了**%,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缴纳税收*.*万亿元,超过同期减税降费总额(*.*万亿元),相当于总税收增量的**%。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由****年的**.*%上升到****年的**.*%,财力增长后劲更加充足。简政放权以简促效,培育和壮大了市场主体,为减税让利提供了支撑,反过来,减税让利培本固基,涵养了税源、扩大了税基,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供了动力,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优化了产业结构、畅通了经济循环,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是优化产业结构、畅通经济循环的微观基础。从行业结构看,制造业当年新设企业数量占全部行业的比例,从****年的*.*%提高到****年的*.*%,特别是医药、机械设备等先进制造业增长更快。从创新发展看,****年“三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gdp比重接近两成,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万家,是****年的*倍多。不断发展壮大的市场主体,极大地丰富了产业链“毛细血管”和市场“神经末梢”,提供了海量、优质的新产品新服务,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促进了经济循环畅通,提高了国民经济整体效能。
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创造了巨大政策空间和有利条件。过去十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始终处于世界前列,****~****年平均增速达到*.*%,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特别是新冠疫情集中爆发的****年,我国是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其中,新增加的*亿多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增量,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坚强支撑。我国经济整体实力也随之大幅提升,****年我国gdp占全球份额达**.*%,较****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十年间翻了一番。*.*亿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强大力量,只要充分调动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就可以从容应对各种挑战。
“放管服”改革之所以能够为抗击疫情冲击、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作出至关重要的贡献,取得超出预期的重大成效,主要有*个方面经验:
一是力行简政之道。坚持“大道至简,简政易从”,以重塑政府和市场关系为主线,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去繁简苛、“放水养鱼”,厚植发展土壤,充分激发蕴藏在广大群众中的蓬勃力量。
二是坚持法治引领,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国始终把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制度体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标。坚持依法行政理念,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建设,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基础性法律法规。及时跟进“立改废释”工作,省级层面清理地方规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超千件。持续做好相关领域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条款。
三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围绕激发市场活力精准施策,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体系,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四是突出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十年来,“放管服”一体推进,通过“简”和“放”,腾出更多力量转移到全周期全链条监管上来,转移到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的服务上来,让市场活而不乱、竞争有序、充满生机。
五是抓堵点痛点,坚持问题导向,以企业获得感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把企业和群众的痛点难点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点,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推进政务事项集中进大厅,实行人民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坚持不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
六是创新引领、以点带面,将优化营商环境好做法推广开来。党中央支持各地各部门先行先试、敢于创新,通过自贸区试点、自贸港试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举措,探索出好做法好经验,再复制推广到全国,既有利于相互学习,更有利于调动地方创新的积极性,形成由点到面、竞相改革的良好局面。
从根本上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重大成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的结果。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天下为公”“放开搞活”“大道至简”,锲而不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空前壮大,市场机制更加有效,经济发展韧性与内生动力显著增强,走出了一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新路子。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更加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更实举措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增添动力。
(一)力行简政之道,释放更大活力、更大创造力。
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除烦苛才能轻装前行。对冲经济急剧下行压力,要善用政府权力的“减”来赢取市场主体活力的“加”乃至“乘”。要立足规则公平、制度清晰,重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更大程度利企便民。要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制、容缺制应用范围,规范能评、环评、安评等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为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创造条件。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抓好“一业一证”改革,全面推广“一件事一次办”“承诺制”等有效做法,破解办证多、办证难问题,推行简易注销程序,继续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清理先入库后招标等做法,建立以业绩、信用和履约能力为核心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真正实现清单之外无清单、清单之外无壁垒。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要持续加大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力度,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优化审查方式,丰富审查工具和方法,提升审查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的第三方评估,客观和充分地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除、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的抽查考核制度,督促制度落实。
(二)锲而不舍,持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受上游成本抬升、应收账款增加、疫情灾情影响等多方面影响,当前稳市场主体压力较大,一定要多措并举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要切实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的保供稳价工作,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运用市场化手段,使用电、用网、公路货运、港口及平台收费等各种经营性收费趋于合理。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加强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推动降低各种物流服务收费。
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对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进一步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决不能让不合理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政策效果。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动态调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梳理各类检验检测、评审评价等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既与中小微企业特性有关,也与金融部门能力有关。要进一步推动金融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融资综合成本。积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贷款。稳步推进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创新,开放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用好大数据为中小微企业增信,如“银税互动”等,提升金融部门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提升政策性工具的效能,重点是优化政策性融资担保,对政策性担保基金制定更加合理的国资考核机制,让政策性担保回归本位,敢于分担商业风险,而无需担心后顾之忧,更好发挥政策杠杆撬动商业贷款的作用。
(三)秉持公正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放”“管”并行,以有效监管促进更好发展。要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金融等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强常态化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提升精准监管和综合监管能力,尤其是要提高信用监管水平,扎实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针对企业信用违约事件增多问题,要加大信用服务力度,审慎认定失信行为,减少疫情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影响。
对新萌发的业态,要加强监测、客观看待,实事求是解决。要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强规范性。全面依法保护各类产权,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完善行政裁量权规范要求,严格按违法行为危害性和轻重情节分档分级裁量,对轻微违法行为,善于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对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坚决清出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杜绝“逐利执法”“钓鱼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禁止滥用执法权乱收费来增加罚没收入。增强执法透明度,执法主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自由裁量标准向社会全面公开,执法结果向社会动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优化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明确要求。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加快实现营业执照、社保卡申领、税务申报等市场主体经常办理的事项“跨省通办”。压减各类证明事项,持续提升公证、社保办理、医保异地结算等服务水平,让群众办事少烦心。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力量。
完善就业服务,稳固基本面基本盘。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就业的主渠道和顶梁柱。要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把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作为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的主战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充分保障快递、外卖等平台灵活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知识培训,提高就业新技能,使更多劳动人口满足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
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市场主体大幅增加,事中事后监管难度也大幅增加,数字技术是应对监管挑战和提高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积极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为智能监管、智能服务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大力破除各种制约政务数字化的桎梏,如电子证照跨部门和跨区域互认、电子文件归档等的制度障碍。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快推进数据协同下的政务流程再造,实现更多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加强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通政策直达“最后一公里”,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政策服务。
(五)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营造稳定透明的法治环境。要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完善配套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服务监管急需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要增强执法透明度,权责清单、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疫情冲击下更要重视政务诚信,要重点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不履约不兑现等行为,防范新增政府拖欠和乱罚款增加非税收入。
持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对于前期营商环境改革涌现出的有效做法应加快上升为制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应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对于明显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审批和监管制度应抓紧修改,重点解决行政审批要求不合理、部门法规之间不衔接甚至存在冲突、跨部门数据共享难以深入推进等方面的制度问题。加强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的跟踪评估,抓紧补齐制度短板、消除规则空白。
加强政策预期引导。要进一步加强政策预期管理,完善政策制定程序,出台前期充分听取企业和专家意见,出台后加强内容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实施前给予必要衔接期、过渡期。当前政策预期管理的重点是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出台对市场有利的政策,保持政策预期的稳定和一致性。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三
如下:
为了更好地搞好“机关效能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活动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自查一是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是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工作纪律情况。包括审计期间,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存在敷衍了事、作风漂浮、态度恶劣等现象;三是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效率高不高。
进入自查自纠阶段起,我局在“机关效能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活动中,认真清理和完善与效能提升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运行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了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制、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等四项制度,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公务行为、办事程序和操作流程,真正做到服务人民、方便办事群众。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科学合理的季度考核、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三是按照区效能办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围绕“机关效能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活动展开了大讨论,大家积极发言,讨论热烈,氛围浓厚,通过讨论进一步形成共识,增强了机关效能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加强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学习,增强了团队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使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
在机关效能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活动中,我们坚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原则,局党组要求以股室为单位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对照检查。通过整改机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青州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7月10日至10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xx年11月25日,巡察组向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的三个大方面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讨整改方案等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康效生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中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党组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9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3、统筹抓好整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迎接各级环保督察等环保业务工作等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4、务求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及时研究制定整体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措施,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关于“有限环境容量支撑产业发展上缺乏保优压劣的具体办法”的问题。
1.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加强企业污染治理,通过治理腾出环境容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做好“十四五”环保治理项目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20xx年度环保治理项目减排效益发挥情况,按照减排认定办法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严从细准备减排材料,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同时,为20xx年新上项目储备排放指标。
2、制定保优压劣的办法,让好钢用在刀刃上。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在我局起草制定排放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青州市工业项目初审论证办法》,规定所有新扩改的工业项目都必须经工业项目初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后再由各部门办理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文件重复,市政府不再单独印发关于环保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办法,而是将保优压劣的措施落实在工业项目初审会审过程中。今年以来,市工业项目初审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组织了三次工业项目集中论证会审,在会审论证会上,我局从环保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政策从发,对提交讨论的项目及时提出了有保有压的建议,对充分利用环保指标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政策引导作用。
(二)关于“服务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环评手续办理质效差”的问题。
1.加强与发改局、工信局、招商局以及各镇街的联系,主动对接,及时了解招商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结合工业项目初审认定办法的实施,对于工信局汇总的需要参加初审会审的项目,提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部门内讨论形成统一意见,据此在论证会上发表意见,防止投资浪费。结合工业项目初审认定办法的实施,对于工信局汇总的需要参加初审会审的项目,提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部门内讨论形成统一意见,据此在论证会上发表意见,防止投资浪费。
2.加强已受理项目办理过程的跟踪服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对提交工业项目初审会审研究同意并已受理的项目,安排专人与企业对接,对于环评文件需要修改的,及时打电话催办、帮办;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保证排放达标。对于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xx年本)》豁免条件的项目,及时告知企业负责人相关环保政策,并针对企业负责人担心各级环保现场检查时因说不清楚没有环保手续的原因导致未批先建处罚的疑虑,在该类情况上级环保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出具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拟定相关书面材料,以信函的形式予以告知确认,同时复印一份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让企业存档备查,并告知企业应该承担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得到了项目企业的充分认可。
3.引进评估机构,加强对环评文件的技术审核,提高环评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环评评估机构,对企业报送的环评文件初稿一律经评估机构评估,并由评价机构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打分考核。通过评估机构的专家审核,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监督检查,杜绝环评造假,提升环评质量。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引进,现已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
1.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党组书记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动各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防止责任递减现象。各党组成员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要亲自督办,调度党组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抓落实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建立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把党建工作与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密切结合。把如何打造“环保铁军”、如何让群众满意作为党建的目标,突出环保特点特色,确保抓出成效。二是党组书记切实把党建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促各党组成员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党组成员要在每月的党委会上汇报工作情况。三是健全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带头做笔记、写心得体会;坚持把提高业务水平与提高党建活动效能计划起来,实现双促进、双提高。
3.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要亲自督办,调度党组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健全完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根据“环保垂管”改革要求,推进环境监察查、处分离改革,把执法裁定权收归局综合科。三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大力倡导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抓好与部门镇街的配合联动,提高工作效能。特别是针对信访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以处访、结访为契机,搞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融洽干部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
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1、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3、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入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4、以巡察改成果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xx;邮寄地址:xxx号;电子邮箱:xxxx@。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五
****年,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服务“两战两赢”、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我们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全面依法履行常态化“经济体检”,审计质量站上了新高度、审计效能实现了新突破、审计能力得到了新提升,以实实在在的高质量审计成果赢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市局以小组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县级审计机关在当地考核优秀数量从****年的x个提升到x个(**区、**区、**市、**市、**县)。全市**x名审计党员干部用智慧和汗水交出了x审计****年的高分答卷。
我们对标对表***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省审计厅的部署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奋力当好经济卫士。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全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x个,查出违规行为金额**.**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x.**亿元。市局推动出台完善市级层面和行业制度**项、盘活资产**宗、上缴沉淀在部门或专户的财政资金**.**亿元、清退各类保证金或收费x.**亿元,核减公共工程投资成本x.**亿元、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件、**人被处理处分。大家积极有为的履职,形成了审计感知,产生了审计震慑。我们初步实现了从单纯查问题的“事”到与完善“制度”和促进“治理”并举,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协同闭环的审计转型。
一是努力服务“两战两赢”。我们坚持边审边改,推动即知即改,高质量组织实施市本级和x个县(市、区)应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相关经验在全省汇报会上作典型交流。市局主动派驻x名干部到x湾新区连续工作**天,帮助建立千条防疫信息基础库、复产复工信息化系统模型。**局工作扎实,反映的防疫物资存在的部分问题被“x政务信息每日要情”和审计署审计报告采用。全市“两直”资金专项审计健全了资金对账机制,规范x.**亿元资金真正“点对点”支付,补正发放**x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补助资金。
二是努力服务“全面小康”。我们对近三年扶贫领域、天台县异地搬迁等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揭示反弹性、苗头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组织编写《x市村级财务专项审计指南》,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个村专项审计,为村级组织高质量换届提供了依据。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绩效审计,推动“住有所居”落到实处。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粮食安全政策落实、乡村振兴等审计成果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下,推动“以点带面”的系统规范。玉环局着眼基层,推动实现了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全覆盖审计。
三是努力促进资金提质增效。市局通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和**区、**县财政决算审计,推动盘活财政资金**.x亿元、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使用**.x亿元、清退各类涉企保证金和减免租金x.x亿元,加大了对损失浪费现象的揭示力度,规范了定编定额和资产管理,推动出台财政管理制度**项,推动备用金管理专项治理,推动财政开源节支、真正过好“紧日子”,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四是努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我们通过开展政府产业基金、融资畅通工程、“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等专项审计,深度揭示制度短板、管理漏洞和落实偏差,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体制优化提供依据,推动科创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协同配置、共享共用,促进了“节流降本”。玉环局将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策跟踪的主要审计目标,促进规范“两直”补助资金发放和乡镇及时清理涉企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局开展“实打实”服务,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发展难题,推动退还**家企业**x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推动**家企业办理了保函替换手续,减轻企业现金流****万元。
五是努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市共完成**家单位、**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违规金额****万元(其中直接责任金额**万元、领导责任金额****万元),办理完成了**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交接事项。通过审计,我们及时揭示、整改、移送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造成公共资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风险的线索,推进国有企业从政府型企业向市场化企业转型。加强了经济责任教育、形成了审计感知、产生了审计震慑、规范了权力运行。**局谋定而后动,高质量实施了海正药业经责项目,获得署优第一名,展示了我们x审计的高水平。**局积极借势借力,推动区政府专题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知识。
六是努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市委常委会专题部署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督查、专门审议审计整改情况,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形成了高效审计监督治理的闭环。市局全年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x项,发布整改结果公告**个,有效发挥了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局工作得到主要领导重视,市委书记参加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并讲话。**局围绕“审计最后一公里”,推动人大常委会连续x年对审计查出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在李跃旗书记和吴海平市长的高度重视下,x审计初步走出了一条“线上线下协同审计、点上问题面上研判、联动推进自查自纠、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实现系统治理”的审计效能发挥模式。****年,我们获得审计署优秀项目一等奖和表彰各x个,省优秀项目x个(其中一等奖x个)、表彰x个,居全省前列。审计成果得到省领导批示**次、李跃旗书记批示**次、吴海平市长批示**次;参加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人次(近****个工作日),“巡审联动”经验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国务院官网刊登,审计“三服务”工作在《x日报》报道。
一是开展“审计效率提升年”活动。过去一年,我们牢牢把握x审计面临的“审计力量、审计方式”与“审计任务、审计要求”不相匹配、不够适应、不很符合的主要矛盾,组织开展以“一优化三统筹五提升”为目标的“审计效率提升年”活动。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跟踪落实台账,确保将领导的批示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每个项目召开审计初心会商会,进一步突出政策、资金和重大工程的目标实现程度审计,把优秀审计项目谋划在审计方案。**局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和组织方式,对水务集团开展“一拖四”审计,做到同时进点,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局坚持精细化管理,形成以“业务流程表”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模式。
二是探索创新协同审计。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行业内部审计之间工作更加协同,我们积极探索非现场审计、大数据审计和标准化审计,采取融合式、嵌入式、“x+n”等方式,避免重复审计,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在审计定性处理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对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中出现的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和工作失误,从促进提高规范的角度,及时予以提示提醒,促进改进完善。**局持续推进“科技强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责项目入选省厅优秀大数据审计案例。
三是探索创新系统审计。我们以服务事关“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一件事为目标,科学谋划审计单元和组织方式。从结果看政策落实、资金绩效和项目效果,注重从全流程、一体化、系统性揭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和高质量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促进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
我们坚持对标对表***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坚守政治机关属性定位,始终把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审计全过程、各环节,坚持把审计干部能力建设作为党组第一主责,加强理论和初心武装,积极创建“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市局相关做法在全市“双建”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审计局狠抓党性教育,构建起承诺在前、督查在中、回访收尾的“闭合回路”,营造清正廉洁的氛围。大家以实际行动树立了x审计干部新形象:李跃旗书记肯定我们是推动x高质量发展的幕后英雄!对我们审计干部给予高度评价:自身要求比较高、又懂业务、熟悉经济工作、管理业务,好多部门、不少岗位很需要!局党组对落实李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专题研究。
一是坚持上级有部署,审计即响应。全市两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考察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定力和能力不断得到加强。
二是坚持民有所需所盼,审计见行动。我们坚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全面融入我们干部理念,积极建设“叩初心、审初心、验初心”窗口实践基地。市审计局各党支部结对不同发展类型村企x家,让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推动审计初心使命具体化,帮助结对村编制发展规划,调研“低保低边”成因,织密医疗保障网,提出预警和关口前移的审计建议,调研“病有所医”课题,推动形成系统审计观念。天台局深化三服务,开展“五员”先锋行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x余个。
三是坚持价值引领,浓厚实干氛围。我们聚焦“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审计价值观,着力建设“讲实话、报实情、出实招、做实事、评实绩、用实干”的六实审计文化,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将任务、责任、绩效同步压实到处室,量化到个人。探索以培育优秀审计组长为重点的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为每位干部搭建可预期、看得见的梯子和舞台,根据考核结果提任干部。路桥局积极发挥老同志“帮传带”作用,开展“师徒结对青蓝工程”。
四是坚持早行动,系统谋划x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自去年x月起,我们就启动x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深入调研分析各领域审计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科学编制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握审计工作主要矛盾,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找准审计作用发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形成了《x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下一步将对照省审计厅刚下发的规划进行完善,力求做好规划的上承下接、左右连接、资源一体、工作闭环,努力实现审计高质量全覆盖。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六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深化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领小组,由局长张帆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相关工作,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及规范工作。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审批事项实时动态调整并严格规定了审批内容,明确了审批条件,规范了审批程序,基本做到了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限时办理和规范程序。并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及时录入行政审批管理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始终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继续推行首问责制度、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由于我局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在行政审批中没发现滥用权力、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的行为和投诉案件。
(三)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我局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实践“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结合近年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际,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理念,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好事、不添堵,让政务服务更方便、更便捷、更有效率。
1、切实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要素发布到xx区门户网站上,办事群众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看办理该项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提高了单位窗口的办事效率。
(四)切实优化政务服务。
我局大力推动政务窗口服务延伸拓展,服务窗口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努力围绕方便快捷化开展工作,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并针对现行的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优化部分流程,及时与局属各单位、业务股室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协调运转,确保业务办理流程中无脱节、无断档现象的发生。让办事群众到交通窗口办事感觉更方便更快捷。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们将继续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和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七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5月27日至7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就巡察情况向我们进行了反馈,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全部认领、扎实整改”的政治态度和整改目标,深入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截至10月10日,反馈的5大类12个问题,以及回头看6个问题,共计18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部署,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启动整改工作。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究措施,形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整改合力。二是专班全力推进。成立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机关党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形成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三是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示范带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二)严格实施,确保问题整改成效。局党组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深挖问题根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落实整改责任。根据县委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制定了《教育局党组整改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实施方案》(拜教呈〔20xx〕19号),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加速推进工作。按照2个月的整改时限,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实行按图作战、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三是加强督办跟进。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以坚决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对问题整改不搞“一刀切”,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保证整改质量。对问题具体、具备整改条件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求在限定期内整改到位,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对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二是坚持建章立制。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坚持个性问题彻底整改、共性问题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的办法,扎好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三是坚持结合业务。坚持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在推动工作中体现整改成效。
局党组坚持集中研究,分类指导,逐项整改,销号管理,明确落实人员和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上轮巡查整改“回头看”情况。
(1)教育教学质量仍然需要提升。巡察了解,教育部门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还是沿用老办法抓教学质量,教师培训少。
整改成效:一是片区教研扩大了教师的参与面,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参与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各学校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监管,做好课前、课中、课后监控,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三是20xx年高考创历史新高。第一中学650分以上6人、600分以上22人,17人分别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高考理科最高分682分,排全市第二名。第四中学42名同学考入中国美术学院等一表院校。四是中考成绩稳步提升,一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比去年提高8.1%,增幅居全市首列。五是圆满完成369名专任教师培训任务。
(2)营养餐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经深入学校调查,教育局虽然改善营养餐的品种,将面包调整为饼干,但是学生食用时间长了,吃厌喝腻,不愿继续食用,普遍存在整袋丢弃、或者只是食用了一点点就丢弃的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过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群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召开勤俭节约班会、团会,创建勤俭节约从我做起活动,营造学校勤俭节约氛围。班主任监督学生食用营养餐,督促学生养成节约品质。二是与供应商协调,学生奶供应的3种口味一个月更换一次,保证营养需求。
(3)补课现象禁而不绝。经巡察谈话了解,20xx年文化小学教师赵琳琳在校外机构补课被省纪委通报,在巡察期间仍然接到了两个关于教师补课的举报。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县各学校开展“大排查”行动,学校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排查、本校周边文化机构逐个筛查等形式,对有可能存在问题的区域、机构、人员进行逐一核查。
二是全县各学校均传达学习《拜泉县教育局预防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九严禁》,做到全体教师了解行为规范,遵规守纪。三是加大违规补课查处力度,截止20xx年10月10日,共处理违规补课8起。
(4)校车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经巡察了解,校车运营全部列入到学校监管,但学校只能监管校车运营安全,学校整天为安全问题担忧,校车运营影响教学秩序的事,没有得到解决。
整改成效:通过校车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对校车进行检修;秋季开学前联合县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校车运行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5)一线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仍然不高。在上次巡察后,教育局仍然没有出台激励奖惩机制,导致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仍然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教师节表彰329名先进教育工作者。二是依据《拜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作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拜泉县教育局关于评选乡镇以下农村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工作方案》,结合教育督导结果对乡镇优秀教师给予44万元奖励。三是对2244名教师给予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明确了“干多干少有差别,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导向,激励了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6)校外办学机构责令停止办学的仍然在办学。巡察了解,有的校外补课机构被责令停止办学,但实际上仍在继续办学。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拜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构建了综合联动监管机制。建立了黑白名单制度。二是教育局牵头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7月下旬对县城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登记建立台账,8月上旬,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分类治理,自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以来,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4所,责令关停并录入黑名单26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录入黑名单18所,责令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录入黑名单3所。共有47所无证办学校外培训机构记入《黑名单》,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了公布。呼吁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如确有需要,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
(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有小学党支部20xx年3月14日、20xx年9月18日支部会议只是记录了题目。有的党支部20xx年3月5日支委会议谈心谈话、查摆问题不彻底、记录简单。有的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有的党小组在5月24日党小组会议的记录简单,只有题目,无内容记载,存在应付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主管副局长为首的党建制度组,将35个党支部划分为5个片区,在片区自查、互查、互评、互比基础上。检查工作通过听汇报、看阵地、查资料、找亮点,重点检查"三会一课"制度、年度组织生活会、固定党日、红色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当场进行指导、参会支部党建负责人现场记录,及时整改。二是基层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做到活动有序、组织严谨、记录详实规范。三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教育工作上来。
(8)主题党日活动存在走过场。教育党委某支部有4名党员,分别在20xx年8月7日、20xx年3月2日、20xx年6月13日、7月1日笔记不详实,只有题目,没有具体内容,存在应付记录问题。
整改成效:教育局党组机关党支部增强主题党日“仪式感”,精心设计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建书院参观,既加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又服务党员、满足党员需求、提升党员素质能力。
(9)与基层沟通不够,有关事项征求意见不到位。教育局在采购这些物品时虽然经过集体研究并请示,采购也进行了招标,但向基层调查征求意见不到位。
整改成效:由基层学校根据情况上报建设及采购申请,20xx年以来采购项目全部由学校申报后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实施。
2.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存在问题。
(10)工作效率不高,统一采购设备验收慢。在抓工作落实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缺少钉钉子精神,愿意干短期内能取得效果的事,对一些难事,见效慢的事抓的积极性还不高,还缺乏大胆负责的担当精神。
整改成效:一是由于此次采购物品,涉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30多所,项目标段多,采购教学办公等设备多、仪器物品品种繁杂,通过与专家共商共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专家验收组加班加点工作,累计30天左右完成工作。大部分学校设备验收工作于7月份完成,由于部分设备涉及厂家整改,所以整体验收工作于10月份完成。
(11)对教师和校外补课机构监督不力。有教师在校外机构补课,有教师通过家长微信群向家长推荐教辅资料。巡察组接到信访举报,初步了解后,已经将此线索移交给教育党委处理。被责令停止办学的校外补课机构仍在营业。
整改成效:一是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严肃查处后,加强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作用,扭转社会对教育和老师的不良印象,重振师道尊严。二是自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以来,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10所,关停并录入黑名单26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录入黑名单18所,责令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录入黑名单3所。
(12)对新购置设备使用、教师业务培训费少。在20xx年均衡发展中,教育局采购多媒体显示屏,负责安装的人员只是做了一个简短的培训,之后就没有再次举行培训,导致很多教师不会使用新设备。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供货商现场培训,各学校多媒体班班通都能正常教学使用。二是经过整改20xx年各学校将培训经费发生部分全部拨付,各学校按计划达到标准。三是已全部完成369名专任教师岗位培训。
3.群众办事难方面存在问题。
(13)校车运行给学校、学生带来不便。学校上课安排围绕校车运行时间进行安排,导致有的学校被迫早放学,甚至达到周五上午上两节课就放学。有的被迫将法定的周六、周日串休。有的学校校车过小、运力不足,需要往返多趟,导致有的学生早晨5点多就得起床,晚上到家时间也很晚,学生在学校停留时间过长,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发育并带来安全隐患,教师、学生和家长对此意见极大。
整改成效:目前正在积极入校摸底调研,形成解决方案。待各学校开学复课后都能够正常作息。
(14)校车运营企业存在垄断行为。
整改成效:20xx年相关补贴暂停发放,此问题县纪委正在调查中。
4.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15)对意识形态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流于形式。20xx年教育局虽然举行了两次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问题,但是会议记录上体现研究的过于简单。20xx年5月31日和20xx年8月7日会议记录每次只有两行,只是点题内容不详细。而且会议记录上只有教育局长发言记录,没有其他成员的发言记录。
整改成效:对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落到实处,特别是党组会议记录要严格按照研究内容去记载,题目内容详细,做到了会议记录详细地写明会议的组织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发言议题,发言内容记载详细。
(16)强化领域内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舆情信息归档不及时,在对教育局意识形态档案进行检查时,发现20xx年档案中只有1到8月的舆情信息,意识形态的管理人员没有将20xx年9月份后的舆情信息归档。没有与各界人才开展联谊会、座谈会、研讨会,从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15日,教育局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同志没有按照要求与各界人才举行联谊会、座谈会、研讨会。
整改成效:一是舆情信息按月归档,按上级要求,每周要上报一篇舆情信息,要求主管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并打印出来,每月都要按时归档。二是召开了教育局主管副局长、4名市级党员名师、2位高中校长参加的党员名师暨名校优生培训座谈会一次。帮助24位名校优生新同志迅速进入工作角色,熟悉业务知识,解决实际困难。
5.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
(17)黑恶势力线索排查不力。20xx年至20xx年,彭磊“恶势力”团伙的校园涉恶案件,导致学生人身权利被侵害,财物损失较大,教学秩序遭到扰乱,校园安全受到威胁,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未能及时排查上报此线索。
整改成效:在细致摸排上下功夫,从坐着“等线索”变为主动出击“找线索”,一是各校上报排查校园欺凌及涉恶线索每月至少1次,发现问题马上上报派出所和县教育局。二是悬挂扫黑专项斗争举报公告牌50余块,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和基层群众作用,广泛收集校园欺凌及涉恶线索,未发现教育系统各学校及周边黑恶势力线索,净化了周边环境。
(18)法治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学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在面对“恶势力”长期侵害时,大部分学生选择了隐忍,法治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全县各学校结合德育教育及道德法治教材等,开展法制教育班会课全覆盖,由教师引导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二是全县共聘任副校长33名,各学校至少开展一次全校的法治教育讲座学习,全面提高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法治意识。三是通过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在各学校开展“关爱青少年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热线”揭牌仪式,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局党组以本次专项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政治站位再提升,工作力度再加强。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提升常管长严管理水平。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我们积极通过谈心会、交流会、警示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思想政治教育抓起,从关键领域预防着手,从严肃监督问题着力,形成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干部职工适应在严的环境中激情干事。对标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局创新发展和我县教育新跨越的不竭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八
今年以来,党委、政府紧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乡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乡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乡成立以为组长的七人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4、意见处理及时有效.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对企业进行问题征询,对发现、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落实人员及时处理.对有意愿落户的企业项目进行专人包联跟踪,协调解决落户过程中的政策问题、手续问题、土地问题等.
5、打击各类影响营商的违法违规活动.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宣传,以群众反映、乡村严查、企业举报为主要方式对各类影响营商工作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2、业务不精.便民中心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造成业务不精,不能达到对企业办事业务一口清,甚至造成多跑现象.
2、打造营商服务新模式.对入驻便民服务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达到政策、衔接“一口清”.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实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对企业手续办理简捷化,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督促协调检查进驻业务口在中心大厅开展工作,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找准关键问题、关键环节,进行回访.
3、加强业务学习,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切实解决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归属感;。
另一方面,对照学习先进示范,让企业办理事项在我镇程序简单、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最终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干部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风气.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九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步伐,提高服务水平,7月21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知识、问题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市农业农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具体案例,让办事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有更深入了解,切实将助企纾困政策、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落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当天上午,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消毒药品10件、解答群众各类咨询问题25个,受到过往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通过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
根据8月19日xx市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迎查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要承担优化xx港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工作。
(一)高度重视,高站位周密谋划部署。自通知下发以来,我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结合国家移民管理局、山东边检总站的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有效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驻地经济发展大局。
(二)靠前服务,高质量落实上级要求。自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航运企业十六项措施与山东边检总站“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措施实施以来,我站高标准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实做好贯彻落实与宣传工作。一是全力维护船员换班权益,开设24小时审批流转服务,对因伤病需人道主义救助的开设“紧急通道”快速的办理入境手续。二是靠前服务载运特定货物船舶快速通关。积极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简化和统一单证格式与数据标准,推行边检行政许可证件网上办理,简化边检登记手续与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为运输大宗商品、鲜活、抗疫与民生物资的船舶设立专门服务岗,提供优先放行通关服务。三是推行“枫桥式”海港警务模式。面向港航、代理企业建立“警企联络群”,定期公布当值民警联系方式,集中推介边检红利政策,积极听取服务对象建议与群众需求。
(三)主动作为,高标准护航经济发展。我站结合xx港经营实际与勤务特点,主动受领任务,逐项研究对策,着力从简化办事程序、服务窗口靠前、协调口岸查验单位等方面积极研究探索符合xx港经营实际与航运企业需求的绿色通关模式,缩短代理申报在途时间、船舶货物在港时间,提升航运企业效率。
一是执勤警力不足。根据总站部署,目前我站抽调部分民警参与外地援勤工作,且警务辅助人员较少,造成单位内留守民警承担各项工作较为繁复,在面临xx港多艘国际航行船舶接连入出境时有较大的勤务压力。二是基础设施短缺。xx港码头建设较为落后,缺少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相应的信息化设备。三是对外协作不够。与海事、海关的信息交流、业务协作不强,一套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体制机制。
下一步,xx站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克服困难短板,继续忠诚履职守好海上国门,积极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二
20xx上半年,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我局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通过制度创新、改革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办、一网办、一次办、就近办”,着力营造公平、透明、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稳步推进。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和“智慧xx”app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3个政策兑现窗口,将20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兑现事项全面纳入专窗实行“一件事一次办”。截止6月底,共办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业务193件,惠及企业110家,减免税费392万余元。配合市局,在全县各级政务大厅、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大力推广“智慧xx”app,将公布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逐步纳入“智慧xx”app推行“掌上办事”。二是“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逐步规范。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两个,安排专人在窗口负责多部门联办事项的办件受理、派件流转、办结汇总、资料归档、改革难点堵点问题情况收集等工作,搭建线下综合受理服务平台。在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窗一个,推行跨部门联办事项多点可办改革试点。截止目前,综合窗口受理数已达216件,居全市第六位,其中6月份受理数达147件,较以前大幅增加。三是已公布事项全面落实。出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督促各相关单位围绕“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要求,对2019年度公布的287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和“一次办”的要求,逐项再造办事流程。对93项多部门联办事项,流程再造后,固化到“智慧xx”系统,通过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进行办理;对单部门承办的194项事项,逐月收集办件情况,通过调查问卷、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抓好改革落实。四是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出台《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按照便民、精简、规范、高效的原则,调整优化实行“1+7+2”的大厅窗口布局(即一个综合服务区、7个专业服务区、2个辅助服务区),在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从“传统设点摆摊式”向“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程电子监察”的模式转变,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同时降低行政成本。
(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综合窗口设置,按阶段设置了立项规划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窗口,配置设置了水电气通讯报装一体化窗口,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管理方式。建立受理通知单制度,对各部门审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联合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政府督查室、工改办对各部门推进工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完成了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以及审批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同步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全程跟踪督办,后台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多测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压缩审批时限一半以上。
(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开办时间最短。坚持对标先进地区,按照便利化、可预期的目标要求,聚焦企业开办,推进流程再造。5月,首次试点“线上即来即办和线下即来即办”双通道办理模式,企业从递交材料到通过审批,拿证和公章刻制用时不到3小时,成为企业开办速度最快、环节最少、费用最低的县。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商事主体约2、6万户,其中1―6月新增企业主体56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9%。二是服务企业最优。疫情期间,为确保群众、企业仍能顺畅办事、办得成事,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网上办、预约办、立即办的“三办”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工伤保险征缴窗口开通线上办理人员异动的渠道,每次只要通过网络发送电子模板到窗口工作人员,便可网通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做好群众的“服务员”,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营商成本最低。新开办企业实行政府买单、费用全免,统一对新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3枚印章;实行园区企业建设减租降费政策,实现“一票制”收费,即所有园区企业报建费用由80元/平方,降为25元/平方,厂房建设由50元/平方降为10元/平方。每年预计为企业减免费用100万元。
(四)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按照“统一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等“五个统一”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实行分片指导。分成三个工作组,对7个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同时确定3个乡镇(街道)作为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试点乡镇,各明确一组人员负责一对一指导对接。三是接通服务网络。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和维护工作打包给专业公司承接,督促第三方维护公司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并配备专用设备,实现了县、乡(镇)、村三级电子政务外网的全覆盖。四是精心梳理确定事项。组织相关人员,以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精心梳理确定乡镇(街道)高频服务事项共122项,村(社区)“一门式”便民服务事项52项,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的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印成合订本免费配发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事项清单已在各村便民服务站上墙公示。五是组织了业务培训。召开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全覆盖工作培训会,组织人社、医保、卫健、自然资源等部门专业人员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事项下放后能有序运行,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五)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全面实行窗口情况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制度。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入驻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各单位派驻人员实行一月一考核,考核情况向各入驻单位通报,有效加强了政务大厅的管理。二是调整了窗口考核奖的发放方式。将过去由政务服务中心出考核结果并发放窗口考核奖的方式,改为政务服务中心出考核结果,各入驻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窗口考核奖,此举既分散了财政供养的压力,又提高了各单位对窗口人员日常表现情况的知晓度,有效约束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三是探索推行了窗口情况简报制。将各单位每月办件情况、服务评价情况、工作动态等形成《窗口情况简报》,发至所有相关领导、各入驻单位主要领导、各单位首席代表,有效提高了窗口工作情况的关注度,进而推动了窗口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总体而言,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进度较慢;三是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四是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个别部门工作相对延迟等等。
(一)继续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场地、标牌等硬件建设工作,完善窗口设置和人员、设备配备,完善窗口工作制度的制定;督促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编制、流程优化等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确保业务能尽快正常办理。大力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事项网上填报工作,推进线上办理。
(二)持续抓好“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启动人员选聘及后续培训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窗口优化调整工作;组织人员参考周边先进地区做法,建立健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相关配套机制,并启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试运行工作。
(三)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工改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度,不断调整和完善窗口运行机制;继续推行行政审批服务结果邮政快递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继续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三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县建设局良好社会形象,县建设局围绕“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实行人性化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住建管理队伍。
(一)提快项目落地难。结合县情,依法依规,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程度地并联办理,减少环节,缩短时限,“一站式”服务,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双向催办制度。住建局审批大厅指导催促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督导催促内部股室加快审批。并为之开通专门审批通道,即绿色通道。
(二)提高服务效率。认真梳理对外服务的工作流程,制定更加科学、严谨、规范、合理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流程管理,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倡导高效服务。坚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注重信息反馈。
(三)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在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填写征求意见卡以及开展社会评议等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做好依申请的信息公开工作,敏感问题和无把握问题,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避免了过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关注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几率。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干净做事,维护群众利益,不得从事违反廉洁纪律的活动。收费严格按照法律依据来收费,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素质,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在市局的大力指导帮助下,县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第四期考核评价工作,认真充分准备于20xx年12月16日顺利完成了“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指标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实施。根据我县12月11日和12日两次营商环境考评专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营商环境考评专题会议,主动协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公共交通公司等有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固化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具体业务负责人、参训人员、填报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处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仔细分析考题,认真准备答题。按照市12月12日营商工作考评工作会议的培训内容和下发的填报指引,我局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物流、等方面内容及时与县级相关单位联系,有针对性的在资料、数据掌握方面加强了协调。本次营商环境考核,局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对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题目中涉及到的港口、机场、轨道交通等我县尚未具备的基础设施内容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和施工进度做出了详细说明。
从20xx年xx营商环境第四期考评填答整体情况分析,xx县“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暴露了我县在政策指引、基础设施、数据统计分析方面尚有欠缺此次考核具体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政策文件等内容,共计考题32道(填空题24道,是否题7道、简答题1道,详见《20xx年xx市营商环境考核第xx期指标评价问题复原》)。
本次试卷考题中有11题涉及到港口、高铁和轨道交通。我县虽然有港口项目在推进,但仍未投入运营;高铁和轨道交通项目处于争取阶段,所以在试卷中填报数据为“零”。但在备注中都尽力说明原因、工作进度和取得成效。
试卷中涉及政策支持层面2题。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权限问题,我县基本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政策进行推进。
总体来说本次“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评价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市局审批处和第三方xx公司专家的`指导下,在广大责任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真实、客观、高质量的完成了作答。
二是在机场、铁路、公路、物流等项目上积极争取,构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形成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三是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5g、“互联网+”大数据、县块链等新科技技术,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与供应链、物流枢纽建设深度融合发展,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发展规划指导。紧紧抓住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期的有利时间,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提升的重大作用,按照“科学规划、分批实施、重点推进、加强储备”的原则,以重点高速公路和枢纽项目为重点,加大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推动一批支撑性强的公路、水路、铁路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夯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基础。
五是强化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力度。在政策范围框架内,灵活采用bot、ppp等建设模式,争取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增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项目融资能力,破解建设资金困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五
今年以来,该中心突出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并推行电子保函服务,降低投标交易成本,全力打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
12月7日,记者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市中级法院跨网交换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开标现场看到,大屏幕上显示开标流程和步骤,工作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宣读开标主持词,参与投标的9个单位在线上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线上与线下工作人员实时互动交流,整个开标过程仅10多分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打破空间和地域限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跨域通办。其中,“开标不见面”缩短了交易时长,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有效避免人员流动聚集。“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开、规范。目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与中山、茂名等8市签订了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搭建“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助力投标人“轻装上阵”。投标人通过网络向保险保函机构提交申请,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费,保险保函机构可为投标人提供担保,向招标人开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无须抵押、担保或冻结资金,具有办理简单快捷、信息保密性强、全程电子化追溯等优点,能有效缓解企业占用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截至11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累计开具电子保函约3000份,为企业节约现金保证金约5.8亿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推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普及,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和技术创新,加快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不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六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宗旨】为了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高质量収展,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aa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aa经济特区营商环境的改革优化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领导,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冴。
収展改革、市场监督、商务贸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营商环境的优化改革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驻深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各自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四条【政策公开】行政机关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措施,应当采叏适当形式听叏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丌得减损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戒者增加其义务,丌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丌得干预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劢。
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印収之日起三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収布,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咨询和解读。
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深入解读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性文件,提高市场主体对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
第五条【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丌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其他行业、领域和业务全面放开,市场主体可以平等进入市场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
第六条【平等待遇】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待遇,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平等适用本市支持企业収展的各项政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不国有企业在土地供应、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申报、资质许可、产业扶持、用水用电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丌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限制;丌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第七条【公平竞争】依法保障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参不政府采购活劢。鼓励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不基础设施和公用亊业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及建设工程丌得以非公开招标方式设立各类预选企业名录,丌得以业主强制选择等手段叏代公平竞争。
第八条【政务服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高效、便利、透明的原则,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业务查询、网上投诉、政务导办等服务,简化办亊程序,提高办亊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推行政务服务亊项网上叐理、网上审查、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可以实现网络共享的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可以获叏的信息以及前端流程已经收叏的材料,丌得要求重复提交。
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不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效力。从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中提叏的结构化数据可以作为政务服务数据比对的依据,比对结果可以作为业务办理的依据。
第九条【企业开办】全面实行网络注册、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商亊登记制度。申请开办企业实行一站式办理戒者全网通办,对开办个体户和自然人有限公司的申请,实行网上自劢审批;商亊主体名称可以通过微信自主申报;对开办企业申请,商亊登记机关可以卲时办结的,应当卲时办结;丌能卲时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商亊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共享有关政务信息。市场主体的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主劢采集、政府信息共享等方式采集的,丌得要求市场主体再行提供。
第十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丌断压缩减少行政许可亊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亊项要编制清单幵向社会公开,幵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
行政审批机关丌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定、认证、审定等方式发相设定戒者实施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亊项,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发相设定为备案亊项。
有关规划布局的数量、时间、距离等非强制性标准,丌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
第十一条【审批服务】审批机关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丌得增设审批条件和环节。对依法丌需要现场勘察、与业技术审查、集体讨论、与家论证、听证的亊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叏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对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丌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第十二条【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和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持续推进app办亊、移劢支付等便利丼措,进一步压减供水、供电、供气的办理时限。
第十三条【金融服务】全面叏消企业的银行开户行政许可,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企业贷款的投放额度,叏消各类违规的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顾问费、承诺费等费用。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应当一视同仁,对丌同性质和丌同类型的市场主体的同类贷款申请丌得有差别待遇。
建立地方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収展机制,以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管。
第十四条【纳税服务】本市税务机关应当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压减税收申报次数,压缩纳税时间,加大纳税便利化。丌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戒者摊派税款,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全面享叐各项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
第十五条【登记服务】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和优化丌劢产登记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登记服务效率。
市场主体在商业银行办理丌劢产抵押贷款的,可以委托商业银行直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配合。
推行丌劢产登记不水、电、气发更联劢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应当配合办理。
第十六条【规范房租】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建立产业用房租赁负面清单,禁止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分租、转租厂房、写字楼等产业用房和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产业用房的租金按片区实施分级分类价格指导。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产业用房的租赁管理,实行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
第十七条【规范收费】行政亊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丌得收费。收费目录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叐社会监督。禁止擅自收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叏消本市涉企行政亊业性收费。
供电、供水、供气、电讯、邮政等公用服务类收费应当明码标价,逐步降低各类服务收费。
第十八条【规范中介】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转为中介服务亊项,丌得强行要求市场主体接叐中介服务,丌得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丌得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政府部门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应当互通互认,丌得要求重复评估。
第十九条【信用建设】市、区政府应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抦露、使用和管理,幵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日常监管等过程中,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建立失信记录档案。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幵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当在反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戒撤销。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有关部门应当主劢撤销幵消除丌良影响。
第二十条【信用规范】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丌得规定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约束的内容。
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丌良影响的,可以通过信用承诺、信用整改、信用核查、信用报告戒者参加公益慈善活劢等方式修复信用。完成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信用惩戒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其信用修复结果。
第二十一条【综合监管】实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市场监管机关应当编制幵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叏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亊项等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消防监督、应急安全、文化市场等领域实行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叏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幵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执法检查】执法机关实施执法检查应当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仸务、依据、时间和方式等。
未经国家、省主管部门戒者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丌得开展拉网式的执法大检查。同一系统的上级执法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的,下级机关丌得重复检查。限制非办案类的综合检查,引导企业以自我检查、行业自律和信用承诺为主。确有必要开展检查的,以抽查为主。
第二十三条【审慎处罚】实施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不教育相结合,丌得以罚代管、重罚轻教。
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丏能主劢消除戒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和引导,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幵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丌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侵犯企业商标、与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应当开具清单收据和送达法律文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幵在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市场主体提供的财产担保可以满足执行要求戒者财产可以分割执行的,丌得超值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对查封、扣押的财产,由执法机关自行保管的,丌得使用戒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仸。
第二十五条【公安保障】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劢,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置,幵在十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投诉举报】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丼报和督察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丼报幵反馈处理情冴。仸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权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丼报。
营商环境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丼报方式,通过与项督察、日常督导等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劣和法律救济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市场主体依法维权。
推劢建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市场主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二十八条【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刓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仸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仸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亊责仸。
(六)违反规定利用职权便利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丌予互认而要求重复评估的;(七)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丏经核实有误的信用信息未及时更正戒者撤销,以及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八)未按照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戒者实施行政处罚,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劢,戒者在行政执法活劢中牟叏丌正当利益的;(九)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十)公安机关丌按照规定及时处置破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的行为的;(十一)未建立丼报、投诉制度,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丼报、投诉亊项戒者对丼报、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十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仸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法律责任】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违法分租、转租产业用房,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由房屋租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幵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七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县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通知》(太绩考办〔2020〕5号)文件要求,县营商中心对今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
整合了原“四送一服”服务平台专栏,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改版推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暨“四送一服”工作专栏,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
二是在综合协调上下硬功夫。强化机构职能。由县政办二级机构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县营商环境办日常工作,严格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考评”制度,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充实队伍力量。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纳入县营商办组成人员,在督查考核、“四送一服”、百名股长考核、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面对面”等工作上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制度牵引。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是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内重点事项,通过践行一线工作法,倒逼各部门、各园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转企业呼声为企业哨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厂门口”,让企业多动嘴少跑腿,让部门多办事少设槛。
三是在监督考核上下硬功夫。“面对面”电视问政强势开局。《太和营商环境·面对面》第一期栏目于7月首播,邀请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名县人大代表、20名县政协委员、县百名股长考评第一批被考评对象80名同志、50名规模企业代表到场观看。本期栏目以“服务不走心窗口成摆设”为主题,围绕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提升等方面开展,对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五家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提问。动真碰硬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导。已完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督导工作,组织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上半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重视不够的乡镇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改、以改促优,持续推进实现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获得电力流程、提升用水便利度、优化用气报装服务、改进不动产登记方式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按时完成。
(一)“综合窗口”流于形式。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全部改为“综合窗口”,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未能实现。
(二)数据共享壁垒难破。部分单位数据不在本级,造成信息共享困难,不能在平台上“一网通办”,导致企业办事仍然存在时间长、重复要件多、提供材料多等问题。
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多种因素导致我县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成本高,大大制约着企业的落地成长和发展壮大。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要在服务上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标准,推广容缺后补、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便利化措施。
(二)以企业所想所盼为导向,努力营造企业满意的服务环境。
二是加紧出台“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三是以《太和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65个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为着力点,协调推进各责任部门对标对表完成任务。
(三)以机关作风建设为保障,全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面对面”和督导考核是推动优良作风形成和作风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良作风建设年”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持续开展好这两项工作,切实推进“优环境、转作风、强产业”。
(四)以护航实体经济为目标,加快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优质法治服务、高效处理维权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等工作上下硬功夫,护航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篇十八
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召开,全面介绍我市减税降费及政府采购工作举措、进展成效等情况。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许雪忠,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勇,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振起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发布,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安排部署,市财政局和各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统筹推进,狠抓减税降费领域各项政策任务落实落细,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据统计,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全市累计退税减税缓税降费105.18亿元。其中,完成留抵退税59.81亿元,是去年全年退税总量的2.14倍。有力提振了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微企业广泛受益。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发展。一方面,快速退税,直接增加企业现金流。4-10月份,全市有2056户小微企业获得留抵退税,退税户数占到退税企业总户数的87.68%。另一方面,大幅减税,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将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范围由小规模纳税人扩展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3.84亿元,惠及30.13万户次。同时,我市在2020-2022年连续三年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多项政策集中发力,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了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强了生存和发展能力。重点行业减负明显。4-10月份,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退税规模占全部退税的51.64%,其中,制造业占比达到29.38%;2022年,还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6.84亿元。另一方面,聚焦交通物流行业综合施策。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纳入全额退税范围等。研发创新增添动力。我市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同时,延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政策。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高效便捷,着力提升供应商的“获得感”。在采购预算环节,今年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从源头上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在公开公示环节,从2021年5月起,采购人要在发布采购公告之前,至少提前30日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支持供应商更早、更好的知晓政府采购计划内容。在采购实施环节,不仅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而且不再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纸质的纳税、社保等证明材料,有效减轻了供应商交易成本。另外,今年推行了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努力实现零跑腿、零成本、零接触。在合同签署环节,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由发布中标公告后3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
在合同支付环节,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围绕金融创新,着力解决供应商的融资难题。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2.6亿元,惠及企业83家,有效缓解了供应商资金压力。在采购人监督、评审专家监督和代理机构监督等方面,围绕公平公正,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另外,今年着力创新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制定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对46个单位187个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绩效自评,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查找在采购流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偏纠错,努力提升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围绕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政府采购诚信体系。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菏泽市政采信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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