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防疫方案(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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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防疫方案(热门17篇)
时间:2023-11-10 14:41:10     小编:碧墨

探索新的方案可以推动社会进步和创新。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需要有系统思考和全面分析的能力。方案的总结和评估是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的基础,以下是一些总结和评估的方法和指导。

复工防疫方案篇一

根据当前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20xx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学安全有序,制定本方案。

1、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以市州为单位,实行“一市一策”;高校秋季开学以学校为单位,实行“一校一案”。

2、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开学时间均不早于x月x日。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可于x月x日起开学;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暂缓开学,待转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方可开学。

3、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开学,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开学,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的不开学。

1、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明确开学时间和报到入校安排,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全面排查师生员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排查所有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旅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并建立台账。

3、加强疫情防控条件保障。对现存防控物资进行盘底,储备好可供使用1个月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资。对疫情防控设备进行检修,确保正常使用。规范配备留观室、隔离室。

4、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排查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督促全体教职员工和12周岁以上学生开学前“应接尽接”,并尽早完成全程接种。

5、全面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全面进行通风消毒。

6、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方案,开学前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7、加强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开学前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认真组织督查,各高等学校认真开展开学准备工作自查,切实完善开学工作方案。

1、错时错峰开学。中小学、幼儿园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校分学段错时错峰开学,高校在市州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统筹指导下分校分年级错时错峰开学。

2、明确报到入校要求。师生员工所在地市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开学前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凭健康码绿码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师生员工所在地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报到入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入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报到入校;2021年7月以来感染新冠病毒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报到入校(加强治愈出院师生员工隐私保护,不得泄露其个人相关信息)。师生员工报到入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3、有序组织报到入校。优化报到入校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员聚集,学生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4、现场查验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记录。对报到入校的师生员工现场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并查验疫苗接种记录,督促“应接尽接”,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5、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科学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以及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应急处置点规范处置。

1、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继续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在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的同时,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入校施工队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并要求其出示定期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加强公共场所每日通风消毒。每天定时对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以及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进行消毒。加强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通风,在天气允许和保障安全前提下,学校室内公共场所尽量保持通风透气状态。

3、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休复学管理。中小学生每日进行晨检,幼儿园幼儿每日进行晨午检,并做好晨(午)检记录。

复工防疫方案篇二

为有效防止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自即日起至正式通知疫情防控结束申请复工的企业(包括2月9日24时前计划提前复工、2月10日0点后申请复工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县20--年企业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系列通告要求,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现就企业复工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防疫责任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卫生整治消杀、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应切实担负起责任。

防控措施到位。《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到位,包括: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机构、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防范小组,明确疑似病例出现时的处理流程,开展应急知识培训等(附件1)。明确专人负责疫情的防控检测、跟踪联系、联络报送等工作。

人员排查到位。企业提交复产申请前必须再次深入摸排返岗人员信息,完成返岗员工台账登记工作(附件2),建立“一人一档”(附件3),详细掌握返岗员工近15日生活轨迹。对湖北籍返乡、湖北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目前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已有效规劝、暂不返当返岗复工。

防控物资到位。留置观察室、体温检测点、废弃医用防护品集中回收点等设置齐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充足(各企业在防疫期间,防控物资储备量须满足在产所有员工十日使用量)。

(一)企业申请。计划复工企业须在复工前4天向企业包保责任人提交复工申请,随申请同时上报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文件的资料清单(附件4),包括相对应的应急预案、企业返岗员工台账、在岗人员登记表(一人一档)等复工条件、《企业疫情防护用品登记台账》(附件5)等。

(二)现场查验。各包保责任人在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和完善的资料清单当日,向分管领导、园区防指办公室报备。第二日即由包保领导牵头各企业包保责任人、防指办公室前往企业,对照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逐项现场查验,查验结果由园区包保领导、企业负责人在上现场签字确认。现场查验不达标准的,终止复工申请,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后再行申请复工。

(三)复工初审。现场查验达标的计划复工企业,现场填写《企业复工登记表》(附件6),经园区初审后,向县经信局申报,复核通过报县防指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复产。

(一)人员管理到位。企业应做好每日实际到岗人员、来访者的登记和身体状况监测,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进入厂区的规定,一旦发现有发热人员,立即送入企业设置的观察室,并第一时间与县发热门诊联系、与对接包保责任人联系。加强企业宿舍区域人员管理,强化防疫宣传培训,不串门、不聚集。

(二)消杀防疫到位。各在产企业落实日通风、日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对进入厂区的企业班车、员工汽车、物流车辆、外来车辆等交通工具做好进厂前的消毒工作。对废弃口罩实施定点统一回收。

(三)制度落实到位。做好垃圾专项处理、就餐管理和物流管理等防疫制度。各企业严格采取分散就餐,暂停聚集性就餐,实行盒饭制、分时就餐制。

(四)联防联控到位。各企业在加强厂区疫情培训管控的同时,应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建立企业-家庭联防联控体系,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畅通与员工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员工关切;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的员工,保留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引导和管理好广大员工及其家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响应上级防指要求,强化个人和家庭防疫。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复工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按要求将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包保责任人,并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承诺(附件7),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措施。

加大包保服务。落实一个企业一名园区包保责任人制度。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制度,园区各企业包保责任人应按照前期摸排的企业复工计划,在2月5日前将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和复工工作要求逐一告知每家企业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复工准备工作。指导和支持复工企业完善防控设施设备,加强管理规范、防护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加强健康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提升复产能力。

强化监管责任。包保责任人应加强企业日常防疫监管。发现复工企业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督促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应立即责令停产。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复工防疫方案篇三

一、复工时间:

20__年2月日。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复工防疫方案篇四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零售、餐饮企业在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尽快组织商贸企业复工营业的紧急通知》、《市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有序推进全区商贸企业复工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落实排查“四个最严”,细化实化“七个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全区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必需保证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经营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经营。如大型宾馆酒店、大型商场、大型商超,要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复工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柜台,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企业需将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提前报到进行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企业复工前要做到:

1.人员排查必须要见底。企业应制作员工和业主花名册,并按时填报企业职工从市区外返回情况排查表,定期上报区商务局。要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用工,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规劝本市以外员工不返岗,确有需要的,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返区后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2.防控物资必须要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制作疫情防控物资清单。

3.隔离条件必须要完备。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企业内部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要就近寻找符合条件的隔离观察场所,落实员工隔离期间管控责任的保障工作。

4.防控措施必须要严实。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体系,明确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必须实施封闭管理,保留使用的出入口要设立明显标志和警示内容的检查站(岗),所有进企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核查和测量体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形成员工测温记录本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必须要达标。企业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

(二)企业复工后要做到:

1.严格落实管理。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做好员工进企业体温测量,记录姓名、身体状况等信息,外来人员体温无异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严格实行卫生防护。在岗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口罩,并且4小时一换;在岗员工必须定时测量体温,每天至少2次。

3.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企业必须定时对厕所、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设施、场地、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每天至少3次;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如确需使用,必须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集中办公区域、经营场所、应进行定时强制性通风换气;对会议室、餐厅、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定期消毒。企业应加强员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教,提高防病意识,自觉做到尽量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

4.严格禁止群聚活动。企业要引导员工不聚会、不会友、不聚餐、少开会,必须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减少参会人员、压缩会议时间,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语音会议形式,要暂停企业员工前往重点疫区的出差安排,尽量减少员工外出出差安排。

5.严格把关食堂安全。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员工实行分餐制,不得集中用餐。

6.严格实行信息上报。企业每日必须按规定上报所有在岗员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信息。新增上岗人员的情况需要提前48小时上报区商务局,予以审核。各企业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保证第一时间信息报告所在街道社区、保证第一时间隔离、保证第一时间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1、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了解返岗返工人员返通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企业要加强对返岗返工人员基本信息的了解,特别是行程轨迹和旅居史情况,并依此提前制定好疫情管控预案。着重排查疫区返通人员是否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对来自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无发热症状的,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对有发热症状的,一律送往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咽拭子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本省或其他非重点疫区人员,若非密切接触者,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正常返岗返工;若有发热症状的,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体检正常可解除隔离观察。

2、企业要组织好内部消杀和员工体温监测工作,为每名员工配备足够的口罩等防护装备,并建立健康档案。企业工作人员和经营户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营业。对不戴口罩入场的消费者要及时劝离。

3、企业只保留一个进出口,由专人看管、强化门禁检查,并在门口设立测温点,配备测温枪,企业大门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进入企业者前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企业,其中,超市、菜场、等服务业企业更应加强对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

4、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5、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企业要加强本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业户,确保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推诿扯皮、逃避责任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为更好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生产,督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成立商贸企业复工专班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具体服务职责:帮助企业做好生产经营环境消杀。帮助企业从我区指定合格消杀用品定点供应单位采购消杀产品,为企业自行组织采购消杀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疫情影响情况,对经济稳增长形势作出分析预判,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运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复工防疫方案篇五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6、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复工防疫方案篇六

根据《关于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务新领办﹝20xx﹞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为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健办,由王小俊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企业的协调配合和日常事务工作。

1.企业要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1.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上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小俊:18585380517)。从本县以外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反馈企业和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高风险地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企业组织医务人员对厂区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确认各企业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口罩和防护鞋。

一次性的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

11.复工后,企业组织排查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企业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电梯间。

电梯间是空气极其不流通的地方,只有一定浓度的酒精可以溶解冠状病毒外膜,然而酒精是极其容易挥发的,所以必须每小时都安排专人对电梯间进行酒精消毒。

建议:一是搭乘电梯一定要戴口罩。二是有条件的单位一定要频繁为电梯间消毒(特别是按钮区)。

2.饭堂/餐厅。

挤满人排队打饭或就餐的区域,是人流量最大,密度也最高的区域。

建议:一是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二是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三是避免扎堆就餐。

3.办公室。

有人的地方,就有传染的风险。

建议:一是佩戴口罩,谈话保持适度距离二是随时保持良好通风三是对门把手,键盘鼠标,文具,桌面进行必要酒精消毒。

4.勤洗手勤洗手勤洗手(重要三遍)。

一是到单位,第一时间洗手。二是吃东西前,先洗手。三是到过电梯间,饭堂高危区的,回来洗手。四是外出回来,马上洗手。五是要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

5.科学的酒精消毒。

关键是对我们手部会接触到的部位与物件进行消毒。如手机,门把手,电梯按钮,鼠标键盘,自行车把手,工作证,文具,椅子等,各位看自己实际情况,进行甄别与重点消毒。

酒精要喷洒覆盖物件,自然晾干即可,不用擦拭。

复工防疫方案篇七

坚持监所防疫标准高于社会面总要求,在严守“三条底线”、严把“四关”、确保“四种人干净”的基础上,在本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领导和指导下,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全力协助,公开透明、回应关切,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原则,积极协同卫健疾控部门,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救治,推动建立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坚决防止疫情在监所传播扩散,坚决维护监所安全稳定。

市局成立全市公安监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分管副局长黄万军任组长,监管支队长罗诚、政委曾国东任副组长,全市公安监管场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支队,负责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安监管场所防控应急处置的协调、指导工作。两县公安机关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一)本地或相邻地出现新增本土病例。

1.监所立即恢复实行abc三班制勤务模式,每组轮班时间为7至15天。a班人员上岗前进行核酸检测,除a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监区,a班人员与其他班组人员不得交叉接触。

2.实行受控收押。对新收押人员进行不少于21天集中过渡隔离后再进行不少于14天的二轮集中过渡隔离。集中过渡隔离期间,不得随意调换监室。集中过渡监所(监区或监室)应明确分区,专人专管,确保闭环。

3.监所应当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全面实施视频讯问会见,避免外来人员进入公安监所。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开展讯(询)问、律师会见等活动。

(二)监所环境、监内物品中发现新冠病毒。

1.监所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启动更高等级勤务,禁止一切人员、物品流动,同时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溯源排查工作。

2.协调卫健疾控部门对监所全部环境和物品开展检测和全面消毒,对涉及的物品全部封存,并开展物品信息溯源和流向跟踪,重点排查是否已流向被监管人员。

3.组织监所全体在押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增加肺部ct检查,对所在监区环境呈阳性的在押人员、以及阳性物品的接触和间接暴露人员,应协调办案部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停止执行。对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出所人员,统一送当地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对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的,指定监室对被监管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监所其余被监管人员统一在监室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除就医外原则上停止出入监室活动。

4.监所全体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增加肺部ct检查,对接触和间接暴露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经检测,排除感染新冠肺炎的,封闭在所执勤,开展监所日常工作,并配合做好溯源和消毒。严格出入监所审批,防止流向社会。

5.停止办理收押(拘、戒)、换押、提讯(询)、提解、会见、家属送钱送物等一切对外业务,必要时经审批可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

(三)监所内发现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

1.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更高等级勤务,所有在岗人员不得轮换出所,对发现的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就地在办公室、监室内隔离,停止在监区内流动,并由卫健疾控部门转移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立即对监所全体工作人员和被监管人员开展核酸,必要时增加肺部ct检查,排查该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在监所内的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对生活环境和使用过的物品开展检测,并及时进行消毒和封存。

2.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是被监管人员的,立即协调办案单位对该人员所在监室的全体人员变更强制措施,送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的,指定监室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将该人员所在的监区设为隔离区,参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开展管理,停止办理提讯(询)、会见、提押等诉讼业务,对取保或释放出所人员,提前与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是监所工作人员的,排查该人员在监所的活动区域和接触的人员,对其接触过的被监管人员原地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出入监室,停止办理提讯(询)、会见、提押等诉讼业务;对其接触过的监所工作人员,全部按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其家庭共同居住人,由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在做好安全防护前提下,固定管教民警、巡诊医生、工勤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接触隔离区,固定人员与其他工作人员尽量避免接触。充分运用广播、电教、对讲系统等开展针对性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减少民警面对面谈话教育和进监室管理。

5.停止办理收押(拘、戒)、换押、提讯(询)、提解、会见、家属送钱送物等一切对外业务,必要时经审批可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

(四)监所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1.监所工作人员、被监管人员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及当地卫健疾控部门立即落实专门医疗机构,将确诊及疑似人员送当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

2.层层封闭监室、监区及监所,监所工作人员全员开展核酸和肺部ct检查,并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停止办理收押(拘、戒)、换押、提讯(询)、提解、会见及代收钱物等一切对外业务。协调办案部门依法变更被监管人员强制措施或者停止执行。对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出所人员,统一送当地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4.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卫健疾控部门对全体被监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肺部ct检查,对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的,指定监室对被监管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除就医外原则上停止出入监室活动,通过播放视频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落实一日生活制度,防止出现恐慌情绪和借机闹事,加强巡视监控、医疗巡诊工作,确保监内安全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各监所要清醒认识到公安监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敏感性、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始终坚持“监所防疫标准高于社会面”的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完善处置方案,对落实监所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足够定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执行,坚决把疫情封堵在监所之外。工作中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被上级通报的,按公安内部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值班备勤,做好自身防护。全市公安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充足的警力值班备勤,并做好应对处置各项突发性事件的准备。督促监所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防止疫情在公安机关内部传播扩散。

(三)加强联动配合。监所要积极对接属地的联防联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强力推进监所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和被监管人员身体防护能力。

复工防疫方案篇八

为切实做好流坡坞镇中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开学工作预案。

(一)合理安排到岗时间。学校中层领导提前一周返岗,谋划本学期相关工作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教职工提前3天到岗,做好本职准备工作。

(二)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提前备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表等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设立留观室和隔离室。

(三)做好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安排专人加强对宿舍、教室、食堂、厕所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全方位消毒工作。开学后,持续落实消毒措施,按专业要求及时加强日常通风换气。

(四)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工作。学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疫情情况统计表。

(五)做好学生开学通知工作。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开学时间后,学校将第一时间内传达给每位师生。

(六)随时关注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指示。

(七)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一)做好开学学生报到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体温晨午检测制度,建立师生流动台账,及时对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采取隔离等措施,并要立即通知家长,暂缓返校。

(二)严格校园进出管制和严禁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解除前,严把学校大门关,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校,确保学校平安;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不组织其它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对教师车辆和校车管理。每天对教师车辆和校车进行消毒,告知学生在校车上应佩戴口罩并减少语言交流。

(四)加强上放学时对学校门口的管理。制订错时放学时间或安排值班教师加强对校门口的快速疏散管理,减少人们聚集的时间。

(五)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六)加强食堂管理。要加强对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监管。严格落实对炊具、餐具等用品定期消毒。严把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蛋类、奶类和肉类;不食用生冷食品,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七)加强舆情防控。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实况和单位出现的新状况,广泛动员、组织、凝聚全体师生力量,及时解疑释惑。教育全体师生保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促进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李建军校长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监管,分管同志做好具体落实及督查;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通知家长与学校做好防控工作的配合,及时掌握学生最新动态,向学校做好疫情信息报告;任课教师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学生的最新动态,及时做好临时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落实好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校实际,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细化措施,严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和领导在岗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复工防疫方案篇九

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复工防疫方案篇十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司实际,针对我司复工情况,做到防控工作有预案、有举措,有效防止疫情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执行“双测温”检测制度,对异常者做好登记,如有发热状况第一时间联系医护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1.所有员工从20xx年2月3日起每天填报体温检测结果,上下午各一次共两次,员工回流信息监督报送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每天下班前提交《员工春节返xx情况调查表》(各部门负责人检查员工返xx时间证明材料)以及《员工健康状况监测表》给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员工春节返xx情况调查表》以及《员工健康状况监测表》,统计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名单,提交给信息部进行人脸识别系统数据处理,确保只有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才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厂区。

3.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报告并要求其马上到医院就诊,以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为复工凭证。

(二)严格管控员工进出厂区。

(三)严格执行进出厂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保安组负责检查监督。

(四)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调配和使用管理。积极寻求物资支援,尽量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物(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防控物资,严格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对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的调配实施实名限量登记管理,切实保障防控物资用到有需要的地方上。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负责。

(五)加强对厂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物表的消毒工作,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每天对电梯上下午各消毒1次,在公共洗手池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由防疫消毒清洁小组负责。

(六)加强对员工宿舍的内务卫生清理和日常通风换气工作,督促员工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和通风要求。由宿舍管理小组负责。

(七)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监管。饭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服务。由饮食供应保障小组负责。

(八)加强对员工回流情况的排查统计,每天及时了解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由员工回流信息监督报送小组负责。

在复工后,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

1.继续严格执行“双测温”检测制度,严控进厂人员管理。必要时组织体温监测监控小组成员在厂区大门协助进行体温检测。加强对外来人员进行防控管理、登记追踪。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监测,确保体温低于37.3度,并佩带口罩方可进入厂区。由保安组负责,其它部门协助。

2.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制度,工作日期间以部门为单位每天进行2次(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检测和记录。由体温监测监控小组负责。

3.严格加强宿舍管理,所有回宿舍的员工需提前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及健康检查,内宿人员在检查无异常后需在保安员陪同下搬迁至外宿,并做好入住信息登记。由宿舍管理小组负责,保安员协助。

4.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饭堂用餐,统一由饭堂组根据每天的报餐人数做成单独的快餐,配送到各个部门办公区域,全体员工在各自的办公区域内用餐。由饮食供应保障小组负责。

5.严格执行公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厂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尤其是办公区域的餐厨垃圾,每个办公区域设定餐厨垃圾收集点,在用餐时间结束后马上清理,保证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定废弃口罩收集点,并每天清理。由防疫消毒清洁小组负责。

6.加强健康宣传,通过邮件、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员工宣防治新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基本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由防控信息宣导小组负责。

复工防疫方案篇十一

为了强化商场厂区及工程项目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并根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生产设备和机械加工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商场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1)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3)针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征”带来的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商场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需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要求做到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电工班电工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对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测,及时排除线路、器材老化或因杂物压迫造成的线路短路、断路、裸露等隐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要组织作业人员在正式生产前开机进行试运转,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员工培训方面:我司拟定03月14日正式复产,人员于03月10日全部到岗,商场将安排专门人员对员工进行节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

隐患整改及培训完成后,报安全生产委员会、逐一检查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审批后确认。

通过验收,做到“零隐患,零风险”的情况,领导同意后方可于3月14日正式复工复产:

1、安全及文明施工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复工防疫方案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前期准备。

1.1完善防疫体系。

提前编制好防疫制度、方案,提交公司、监理和业主审批,并报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备案,严格执行复工审批流程。只有在前期科学策划的基础上,才能在实施中有的放矢。特别是疫情防控管理体系的建立,属于核心工作。加强分工与合作,夯实责任,设立防疫专员进行防疫管理。

1.2人员摸排。

根据进度目标和作业面情况,分批组织人员进场。进场前,先对计划进场人员进行详细的电话摸排,特别是14天内的往来史、接触史,充分利用国家发布的大数据,譬如卫健委监制的电子健康卡、工信部发出的手机行程证明等工具。优先选调本地人员,对近期有湖北暴露史等“四类人员”,要求其暂缓进场。未经过前期摸排合格的人员,严禁进场。

1.3进场人员管理。

对拟进场的人员,安排包车点对点接至工地现场。进场后,第一时间进行信息登记,体温量测,发放工作牌,实行实名制管理。每天更新现场人员的信息,对新进场人员进行防疫和安全交底后方可上岗。不同批次进场人员实行分区住宿和作业,尽量减少交叉流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4天,经过核酸检测合格后可适当缩短。

2、过程管理。

2.1防疫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防疫知识的科普宣传,譬如:利用横幅、海报、防疫手册、二维码、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手段,使进场人员充分了解防疫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营造一种防疫当前的项目氛围。

2.2设防疫站点。

对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仅设一条实名制通道。在通道位置设好防疫站点,安排专人执勤管理,负责进出人员的排查、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进出人员应严格控制在已建立健康档案的名单以内,非提前建档人员不能进入现场,如果工作原因确实需要进入现场,经项目防疫专员同意后,由场内人员到防疫站点接人。执勤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备查。

2.3物资配备。

防疫物质应储备充足,根据人员进场的安排,口罩每人每天不少于2个,总数应满足10天以上的用量。体温枪、喷雾器数量应不少于防疫检查站个数的二倍,84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根据消毒区域大小和次数,合理配置。防疫物资实行限额领料登记,每天盘点剩余物资储备情况,及时采购补充。酒精和84消毒液分开存放和使用。

2.4杀菌消毒。

各个作业区域和办公区域均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流水洗手处,配备酒精类洗手液。采用稀释后的84消毒液进行不低于2次/天的全面消杀,并将消杀记录上墙公示,接受全员监督。办公室、宿舍等房间,坚持每天通风不少于2次,厕所等通风条件差的封闭空间可采用鼓风机配合强制通风。

2.5减少聚集。

减少宿舍聚集,严禁打牌、聚众闲聊。

2.6资料管理。

每日对进场人员名单、测量体温记录、消菌杀毒记录进行更新并进行上报;

对防疫物资领用、发放进行逐个签字。

3、异常处理。

项目部与疫情相关部门提前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提前做好防疫应急演练,夯实应急预案的分工与合作。在现场设置临时隔离室,一旦发现发烧、咳嗽等异常身体状况,立即现场隔离,第一时间通知疫情防控部门,配合检查或隔离,切忌自行前往或隐瞒不报。

4、防疫过程遇到的问题。

1、工人对防疫认识不足,对项目部的防疫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出现了晚上聚集打牌的现象。

2、疫情期间受各方面的影响,购买防疫物资困难,防疫物资短缺。

3、由于本项目是重点工程,各方面关注度高,业主要求国庆前通车,受疫情影响,严重影响工期。项目部优化施工顺序,提前形成半幅环岛,进行“核心段”围护桩施工,减少关键路线持续时间,以保证按期完工。

复工防疫方案篇十三

为指导商场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商场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商场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商场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商场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商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商场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一)分类返岗。商场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商场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商场,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商场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商场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商场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商场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商场,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商场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商场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复工防疫方案篇十四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x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复工防疫方案篇十五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6.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复工防疫方案篇十六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

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

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复工防疫方案篇十七

为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针对春节后的企业复工复产,商务局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防范措施,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到位,确保商务系统企业安全运营、安全生产。

要紧密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油气管道、燃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对标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组织相关力量,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保证其设备检修检测到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要推动企业应急处理措施准备到位,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尤其要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落实到岗位和每个操作人员;要保证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到位,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方案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及时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严格按照复产复工方案要求,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坚持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虚作假。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产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工作方案,对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手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

要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安全标准决不能降低。要严查、严管、严打,加强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该罚的严格罚、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同时,要加强监督,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问责。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在复产复工前,要督促各企业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特别要抓实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实施考核上岗制度。对于现场操作人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进行再培训和再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一致,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有关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危险作业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切实做到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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