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我们可以更高效地完成任务。方案的表达要简明扼要,清晰传达核心思想和关键信息。方案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常常需要制定方案来解决各种问题或实现各种目标。我觉得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解决当前的困境。那么,如何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方案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问题或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具体困难或达到的具体目标。然后,我们可以进行头脑风暴,收集各种相关的信息和观点,以便更好地理解问题的本质和确定可能的解决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例可以激发大家的灵感,为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提供一些思路和启示。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自己的实际需求。记住,方案的制定是一个灵活和不断优化的过程,我们可以随时调整和改进。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一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具体规定,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档案的安全、与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作斗争。
三、执行全社的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做好全社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等工作,及时、准确地为社领导和其他工作提供相关的服务。
四、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正确掌握立卷原则,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指导,鉴别文件的保存价值,既要真实地反映出全社的面貌,又要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五、档案立卷要坚持立小卷为主,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分类组成永久、长期、短期三种。要做到文件归类准确、编目清楚,便于管理和检索利用。
六、严格管理制度,档案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心中有数。保守机密,没有经过正当手续和主管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将档案借给别人。发现失密或其它损害事故,立即向有关方面报告,并及时解决。
七、根据本系统的特点,及时归档,保持档案的真实性。对应销毁的档案及时清理、造册,按保密制度进行销毁,做好善后工作。
八、档案柜要保持整洁通风,经常检查档案室的安全设施,做好防虫、防鼠、防潮、防盗、防火等措施,若有意外和可疑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解决。
九、认真学习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努力钻研业务,做好保管。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鉴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度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局机关处以下公务员(含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在编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0日结束。
(一)考核动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考核动员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讲明考核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有关要求等问题,做好思想发动。
(二)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
(三)述职汇报。机关正处级干部(含稽查专员、调研员,下同)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处室负责人述职材料控制在1800字以内,其他人员控制在1500字以内;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述职。
(四)民主测评(评议)。正处级干部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在所在处室进行民主评议。
(五)领导评鉴。分管局领导根据民主测评得分,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次和平时考核,在分管处室正处级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处室负责人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考核,结合受奖励或出勤、惩处等情况,对处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其中各处室推荐优秀等次建议人选1名。
(六)审核评定。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汇总考核等次意见,提请局党组研究,按照15%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效能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处室或民主测评分值85分以下的处室负责人不评定优秀等次。正处级干部的优秀等次比例按照不超过局机关优秀公务员人选的30%确定。
(七)张榜公示。对评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的人选在局机关内部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八)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备案,《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由局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其中: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区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述职,不进行民主测评。
(二)工作人员考核。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发〔2016〕147号)文件执行,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做好xx年度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xx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xx办发〔xx〕x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市各级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已列入各级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纳入考核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参照执行。
二、指标体系
考核体系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加减分事项组成。党的建设指标实行定性考核,x个方面xx个考核要点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确定结果,其中超过x个考核要点未达到“好”等次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要点出现“差”等次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测评指标实行定量考核,按照百分制赋分。
(一)定性指标
着重考核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视察xx、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等内容。其中,“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定、“两个维护”不坚决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该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着重考核贯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情况;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加快建设“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工作情况;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情况;落实年轻干部配备比例要求,推进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情况等内容。
着重考核落实《中国******章程》《中国******党组工作条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组织功能,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等内容。
着重考核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情况;问责追究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情况等内容。
(二)定量指标,总分值100分
1.履行职责,分值50-70分
(1)重点任务。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及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助推“十五个攻势”攻坚成效,推动攻坚任务落地落实情况。
(2)主要职责。主要考核主责主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预算绩效。主要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创新创优,分值15-25分
(1)改革创新。主要考核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情况。
(2)提质增效。主要考核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情况。
3.综合测评,分值15-25分
(1)举办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对工作成效、领导班子、公益服务的满意情况。
(2)服务对象评价。主要包括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的满意情况。
(三)加减分事项
对助推“十五个攻势”,推动攻坚任务落地落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创新创优经验做法在全国或者全省复制推广的;运用平台法,争取政策、工程、项目、资金,为所在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成效明显的,予以加分。
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巡视巡察反馈重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考核资料不实的;上年度绩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予以减分。
三、考核机制
市本级事业单位(不含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承担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专业考核委员会在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领导下,承担本行业(领域)考核工作。其中,xx广播电视大学、xx职业技术学院、市技师学院由市委教育工委设立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其他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由相关市直部门(单位)设立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各区(市)及功能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各区(市)及功能区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一)健全考核组织。市直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考核要求,组建专业考核委员会,专业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专业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工作方案制定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xx年xx月xx日前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备案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不予认定。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中应当包括专业考核委员会组成、被考核单位名单、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实施程序、考核等次评定办法、相关保障措施等内容。所属事业单位未参加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说明情况。
(三)开展平时考核。专业考核委员会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全面了解被考核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实行写实考核,推进督考结合。
(四)实施年终考核。xx年xx月xx日前,专业考核委员会组织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年终考核一般按照实地考核、述职评价、集中评审、满意度调查等形式进行。
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形式,了解实际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赋分。
通过书面述职或者会议述职形式,组织评审专家评议排名,根据排名结果计分。
通过集中审核有关数据资料,根据审核情况,对照评分标准量化赋分。
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取举办单位、服务对象等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计分。
(五)确定考核等次。专业考核委员会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撰写考核情况报告,附被考核单位存在问题清单以及得分排名情况,2020年1月31日前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4月底前,专业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考核等次,经公示无异议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后,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汇总,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等次予以认定。有关部门发现事业单位在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基础管理、服务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及不得确定优秀等次或者直接确定较差等次的情形,应当于xx年12月31日前通报相关专业考核委员会。(六)组织检查评估。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互评互审、实地考核监督、第三方评估抽查的方式,对专业考核委员会提报的考核方案、方案实施以及考核结果进行检查监督,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反馈考核结果。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考核等次备案情况反馈各专业考核委员会,由各专业考核委员会通报被考核单位。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良好等次比例与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挂钩,一般、较差等次据实确定,具体为:
(一)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占比不超过xx%,良好占比不超过xx%。
(二)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占比不超过xx%,良好占比不超过xx%。
(三)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良好占比不超过xx%。
(四)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优秀、良好等次。
六、结果运用
(一)做好综合研判。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深入分析考核工作情况,研究提出改进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促进整改提高。被考核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专业考核委员会要强化指导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年度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x月底前以主管部门名义将被考核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三)强化激励约束。根据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奖优奖勤的原则,综合考虑履责情况、工作贡献度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奖励。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聚焦“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勇于开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
(二)完善考核组织。专业考核委员会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人员组成,形成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举办单位和业内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考核工作架构,确保考核工作组织有力、公开透明。
(三)压实考核责任。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指导监督,推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专业考核委员会要敢于担当、认真负责,以本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为基础,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完善考核内容(含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考核指标,制定评分标准,明确分值权重,其中定性指标和加减分事项以本方案为准,定量指标由专业考核委员会在本方案定量指标规定的框架内细化完善,确保考准考实。各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考核工作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报告和证明材料,积极支持配合考核工作。各区(市)及功能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高标准完成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单位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认真落实考核要求,严禁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平衡照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履行考核责任不力、违反考核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四
据《2017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程序。下一个程序将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核,参照上级部门对公务员录用考核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月15日。
二、考核对象
2017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对象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主体
考核在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原人事局)牵头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得随意扩大考核对象的范围,不能放弃对考核对象的考核。
四、考核原则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考核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考核结果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五、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在政治思想方面,主要是考核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党,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道德,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在敬业奉献、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现。
六、考核标准
用人单位应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核。要把政治思想坚定、能力强素质高、道德品质良好、学习工作表现优秀、能够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并与招考岗位相匹配的合格人才选拔出来。
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不具备省级以上人社部门确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拟聘用岗位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岗位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考核程序
中,考生已参加工作的,到其所在单位考核;考生系待业人员的,到其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或其从事临时工作的单位考核,也可根据情况到原所在学校考核。考核时,可请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核前,可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公告。
2.撰写考核材料。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应当如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报告应准确客观,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表现、存在的问题及考核组意见,考核组意见必须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得含糊其辞。考核材料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名。考核材料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考核小组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3.上报情况。考核小组在规定的考核时限内将考核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应届毕业生为学校出具的鉴定材料,待业人员为社区出具的综合情况材料)、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材料上报市人事局事业股。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
2017年12月30日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五
为科学评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现有的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须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进行。
绩效分析主要根据行业特点,通过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查两种,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标准应尽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应表述明确、具体。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
3.事业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及具体工作表现,对部门所属工作人员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次意见。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单位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综合分析比较得出。
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以上人员应进行公开述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核。
4.考核小组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建议。
5.考核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签署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考核年度内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在20xx年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符合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条件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调整优秀等次的比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和审核的,单位优秀人数比例一律按15%计算。业单位主管部门可统筹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一)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派出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事业单位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单位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
(二)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中由市委任免的管理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三)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结果的报送。
1.年度考核结束后,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实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市属事业单位须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2.经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各单位应当将《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3.各区(经济功能区)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所辖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六
为加强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全面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公〔20xx〕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考核对象是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局内部轮训锻炼的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参加编制所在单位的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参加工作岗位所在单位的考核。
平时考核以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评价,重点评价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等。
为此,平时考核采取量化“积分制”,由考勤工作、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六部分定性组成。总分定量100分,其中:考勤工作30分,常规工作25分,重点工作30分,民主测评15分。奖励加分和惩戒扣分另行计算。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一)考勤工作(30分)。
1、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由局人事教育科会同监察室每周开展不定期考勤签到、检查在岗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和出差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驻财组〔2016〕6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驻财组〔2014〕45号)等文件执行。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1分;旷工或无故超假的每半天扣2分(不足半天按脱岗计算)。
2、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经上级或局办公室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全体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的,每次扣1分;因缺岗被上级通报或因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值班人员处置而不到场的,每次扣5分。
3、学习、会议制度。对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含财经论坛、道德讲堂、培训、测试等),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加。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要提前向分管机关的局领导请假,并填写会议请假。
报告。
单,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局人事教育科备案。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4、工作效能制度。工作时间禁止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在电脑或手机上打游戏、炒股、网购、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网页或视频、未到下班时间打乒乓球等,经上级或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每周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查到一次扣2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每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服务态度不端正、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监察室核实的,每人次扣5分,性质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节能管理制度。倡导节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下班离开单位后,办公室内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不关的,经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每发现1次扣该办公室全体人员1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全体人员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重大活动参与制度。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重大活动,并受到上级或局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二)常规工作(25分)。
7、工作记实。实行工作月记制度(见附件2:工作月记表),每月末,简要记录每月所做重点工作事项,并在每月的1号,科室、单位负责人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其他同志交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对未完成工作的要说明理由。审查后交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存档备查。无故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分;缺交的,每次扣2分。
8、每月小结。每月末,各科室、单位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位同志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每项工作扣2分。
9、临时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交办任务(包括各种临时任务如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事项或领导重要批示等承办件)。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项(次)扣3分;虽能服从工作安排,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2分。
10、保密工作。保密工作被上级查处通报或发生泄密事件,以及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对网络舆情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件(次)扣相关责任人员各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1、结果考核。对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财政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凡态度消极、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3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12、过程评价。按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类重点工作报表,以及重点工作总结、计划等文字材料,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表述清楚。凡未按要求上报各类重点工作报表、文字材料的,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每项(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四)民主测评(15分)。
13、民主测评。每季度末和年终,按照民主测评程序开展民主测评。在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单位范围内,每次测评排名在后3名并且不称职(不合格)票数2票及以上者,每人扣2分。
(五)奖励加分(25分封顶。同项内容按最高分奖励,不重复加分)。
14、科室(单位)受奖(封顶5分)。以科室(单位)为主体而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对科室(单位)全体人员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经常是去年的工作今年表彰,无法计入去年积分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5、个人受奖(封顶5分)。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去年工作受到表彰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6、克难有为(封顶5分)。上级和我局安排的重点、难点、应急工作,敢于担当、表现突出、完成效果好,有上级和我局相关文件、讲话显示体现或省、市、我局领导批示表扬的,可对具体承办人每件(次)加2分。
17、对外宣传(封顶5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办的报刊及网站上发表与市财政局和所从事岗位工作有关的调研、宣传等文章(不含为评职称而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
18、公益活动(封顶5分)。积极参加上级和我局组织的无偿献血、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体育赛事等公益公共活动的,每件(次)加1分;在全市和省厅取得名次的每件(次)加2分。
上述所有奖励加分事项均须有书面依据或与书面依据认定一致的复印件,没有书面依据或复印件不得奖励加分。
(六)惩戒扣分(扣分不封顶)。
惩戒扣分即是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通报批评、影响大局、违纪违法、失职失误、推诿避责、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单位进行扣分。
19、因工作不力被省、市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扣3分。
20、因工作互相推诿或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全局工作受影响,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全局安定团结局面事件的,每次扣5分。
21、在上级纪委等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被有关部门发现并查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扣3分、5分、8分。
22、在党风廉政、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安全工作、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3、在应急任务办理工作中推诿躲避、表现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4、在财政资金拨付业务中,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不力,存在无故拖延办结时间、以出差开会为借口不及时办理、行政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5分,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得被评为“好”和“良好”等次;在当年度考核中,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因限时办结被扣分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集体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由财政监督办定期提供书面依据。
上述惩戒扣分事项原则上须经局监察室调查核实。另外,上述情节严重的,经局监察室核实并报局领导批准,对相关人员取消年度积分资格,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见附件1),把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考核的相关依据,并一式三份报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局考核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一)建立考核档案。由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为分管科室、单位全体人员按编制建立考核档案,一人一盒。各科室、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人员每月1号及时搜集并上报上月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资料,不及时上报资料没有依据者不得加或扣分,与此同时,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要每月1号及时催交整理相关资料入档;每季度末,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政监督办和创建办等提供每周或每月考勤工作和相关奖励加分、惩戒扣分等书面依据,由局人事教育科统一汇总后,向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提供。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依据并加盖公章,为月考核、季审定、年终综合考评奠定基础。
(二)每月考核。每月5号前主管领导对分管人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加扣分情况,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局属事业单位填写《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表》,由分管局长联系人收齐后报分管局长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月考核等次建议。
(三)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末,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按市人社局有关精神分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和名额;随后由每位同志填写本季度“积分制考核表”(见附件3);再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组织分管的各科室、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随后根据各项考核内容据实填写“积分制”考核综合得分汇总表(见附件4);最后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依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情况、“积分制”考核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本季度的平时考核等次结果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在季度终了5日内,报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留存,确定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并作为年终年度考核等次依据。
(四)年终综合考评。第四季度仍按照以上季度考评的一系列程序开展考评,并组织全局年度民主测评(各分管局领导不再组织季度民主测评),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同时,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市人社局分配的优秀等次名额分下去,并将我局的先进工作者名额分下去,结合前三个季度评选出的平时考核优秀人选、“积分制”考核排名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由各分管局领导按照所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最终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一)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市人社局文件和相关政策执行,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应按照年度综合积分排名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当在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机关与局属单位优秀比例分别核算和评选,不得相互占用指标。未完成公务员网络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减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该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二)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年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内部轮训锻炼人员),在分管局领导的主持下,根据季度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评选出“市直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局分管领导的主持下以分管或协助分管科室(单位)为单位进行,按所分管科室(单位)实有人数的10%比例评选,确定的拟表彰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作为奖优惩劣的依据。
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原则上应从本年度“积分制”考核年度综合积分靠前的工作人员中推荐提名;积分排名位列后20%的人员,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对于连续三年积分排名靠前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的,作为优先交流轮岗、培养推荐、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连续两年积分排名靠后且积分较低的,可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等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考核工作作为奖励先进、治慵懒散、规范行为的重要抓手。成立市财政局考核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晞任主任,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冯文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任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时考核工作,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把关。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因人因岗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考核内容与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对应到岗到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平时考核工作,做好考核登记、材料收集报送、基础台帐、联络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档案妥善保管,考核程序规范,严格管理把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导致平时考核失实、失真的个人和科室单位,一经发现,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法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考核办法电子档已通过局办公内网网络寻呼发送至全体人员。
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随时掌握平时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把平时考核制度落到实处。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七
一、目的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强化门卫管理,确保单位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单位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门卫员工,本单位办公区域和全体员工,以及来宾。
2、行政后勤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运行负监督、管理责任;公司专职门卫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执行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维护责任。
四、细则。
1、行为端庄,服装整洁,对来客来访接待礼貌;
(1)、有快递送达,门卫统一时间集中地点保管,厂区人员不得随意到门卫取;
6、儿童及闲杂人员不得随意放行入厂,更不可带入生产区;
7、成品出厂要收取出门证,并查验所装数量与出库单是否相符,保存好出门证以备后用;
(1)、门卫室内应保持肃静,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门卫室聊天,逗留;
10、负责打扫厂院及死角、大门前的卫生,负责厂区内树木花草的浇水、花池的维护;
11、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允许新闻媒体等机构到公司采访、摄像;
12、完成公司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
五、监督。
1、违反细则第1、3、4、5、6条,当事人处罚50元,上级主管处罚100元;
3、违反细则第9条,当事人处罚200元,上级主管处罚300元;注:门卫是公司对外的第一窗口,因此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和工作现场的干净、整洁、卫生,维护好公司的良好形象。
沈阳**家具有限公司。
总经办。
2015年10月21日。
门
卫
合同。
书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称乙方)。
本着保障单位财、物的安全,防止各类刑事犯罪的捣乱破坏,创造良好的单位工作环境的原则,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2013年1月23日起至2014年1月23日止。
二、劳动报酬:一年为12000.00元,每月平均1000.00元,每月12日甲方给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雇用款。
三、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坏。
四、工作范围及责任:
第一条负责白天、夜间打更,全天负责单位的秩序,对外来人员逐一登记。
第二条夜间没有单位领导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一切车辆进入单位,确保二十四小时不离岗。以上工作如有落实不到位,出现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负责建三江质监局办公楼内的安全防火防盗。
五、工作要求:
第四条看管好单位内设施、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第五条搞好规定范围内的卫生。
第六条一但发生案件,要及时与单位领导联系,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六、福利及待遇:
第七条乙方在岗期间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省及农垦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自伤或者自身人为疏漏造成的自然伤亡(类似于煤气中毒、个人突发疾病、交通事故、摔伤、电伤)等,一切后果及费用自付。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病或者由自身病症引起的其他事件,与本单位无关。
第八条门卫室的取暖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签订的合同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合同,提前两周递交辞呈申请。如果乙方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事项,每发生一起,从当月工资扣除100元;若因严重失职或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财产损失,出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外,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经教育不改,继续出现类似错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视乙方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继续聘用,否则解除合同。
八、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与今后国家、省及农垦总局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保安队队员职责。
职务:保安队队员所属部门:三眼桥仓库直接上级:保安队队长直接下级:无。
一、职责及工作内容:
1、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执行命令,尽忠职守。严守纪律,严格执行本部门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礼貌值勤,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队长报告。
3、当值时,对所值勤或巡逻区域的人、事、物等要提高警惕,做到勤巡视、勤观察、勤察看、勤分析。
4、熟悉本库区的公共设施,消防器材,熟悉掌握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遇到突发事件时(火警、抢劫、盗窃、破坏等),保持冷静、勇敢果断,及时向上级报告出事地点和性质,控制事态发展,等待增援人员到场。
6、积极参加军事消防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7、严格执行警械器材管理,严整仪容,熟悉技防设施操作使用。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特质和要求:
热爱安全保卫工作,政治合格,无犯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独立办事能力,工作稳重、细心,作风扎实,能够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培训要求:
1、法律法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三眼桥保安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保安管理制度》。
2、技能培训:军事消防知识和操作、警械器材使用、技防系统操作和基本知识。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八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个人总结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考核结束后,局考核领导组按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的要求,将测评以及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备案.考核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九
根据台人字[2016]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2016年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局干部年度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局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副科级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另作安排。
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要加大量化考核工作力度,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中提供的考核要素进行量化测评。同时把年度考核与平时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与绩效考评工作各有重点,互为补充。绩效考评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绩效考评为主要依据。
1、制定2016年度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12月10日召开机关大会进行考核动员,组织学习有关考核文件。
3、12月10日,被考核人作全年个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4、12月11日,按科室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5、12月11日,直接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考评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科长签工作人员,科长由分管领导签)。
6、12月13日,局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送交分管领导审批。
7、12月13日,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每个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9、12月16日前,把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10、局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总结,汇总上报考核结果,把《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1、根据区人事局批准,我局优秀等次名额3名。
2、当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的年度考核。
3、借调人员回原单位考核并评定等次,由借用单位领导签署考核意见。
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强弱、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行政执法绩效的优劣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对培训成绩不合格或应参加培训考试而未参加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这优秀等次。
5、在“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之间继续保留“基本合格”等。“基本合格”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可视同“合格”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促其改正提高。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需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复核意见仍不服,可向区考核领导小组申诉。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十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
个人总结。
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考核结束后,局考核领导组按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的要求,将测评以及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备案.考核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十一
一是根据文件精神,迅速召开了党组会,安排部署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会上及时成立了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二是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宣传和政策了解,提高被考核人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年度考核工作是综合评价每个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的一种有效途径和方法,能够起到激励先进、鼓励后进的作用。在考核过程中既严格考核过程,又要体现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是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文秘x代写qq800002959电话13182443908和监督检查,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考核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等要求进行,做到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求被考核人认真对照年度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客观总结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找出不足,做好自我总结、自我评议。因事因病考核期间不在单位的人员也全部认真填写了《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四是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严格履行考核程序,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重点把握个人述职、个人自评、民主测评、领导审核评价、公示、确定等次等环节,避免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确保了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注重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做好被考核人员年度工作述职。
按照自查、述职、自评、民主测评、领导审核评价等考核程序,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同时将被考核人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示范区”建设和灾后重建样板建设工作中的表现,以及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工作的监察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此外还分别召开中层以上人员和局党组会,综合评价被考核人的年度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
我局共有公务员总数8名(不含副局级以上市管干部11名)其中参加年度考核8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1人,优秀比例是12.5%其余7人均为称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十二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参照公务员法进行人事管理和转制为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
第七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八条各事业单位要围绕考核内容,分别制定符合岗位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考核一般采取百分制的办法。确实不能量化的,要采取定性表述的方式。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考核标准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分别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应以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聘期期满考核标准应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要求为依据;具体标准由事业单位根据本办法和单位实际情况,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行制定。
平时考核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与出勤、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第九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根据行业特点,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农历年、学年等周期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条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以合并进行。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二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
(五)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第十三条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
(四)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五)廉洁从业。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组织纪律性差,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含领导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领导人员能出色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人员能较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端正,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人员能够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领导人员不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第十七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新技术推广应用中成绩突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基本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较熟练,能够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第十八条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能够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端正,无责任事故或严重失误,注重劳动安全,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要与主管部门对单位整体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数的15%。对当年本单位获得省级(含)以上集体奖励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可提高到20%。
第二十条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实现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
未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未实现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应当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表现相统一的方法。
第二十三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二)单位在一定范围内组成考核单元并组织个人述职;。
(五)考核单位负责人签署考核等次意见;。
(六)被考核人员签字确认考核结果;。
第二十四条聘期考核程序由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参考年度考核的程序确定。
第二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单位考核组织申请复核。单位考核组织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若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一)被确定为不参加年度考核对象;。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三)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申诉期间不影响原考核结果执行。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其他领导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按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聘用合同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平时考核一般采取绩效分析、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法进行,由部门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注重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时的表现进行跟踪考核。
第二十八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
较高等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考核,必要时可以安排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并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第二十九条绩效分析主要通过有关统计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
绩效分析指标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设计,突出公益服务特点。
第三十条部门内部评议主要通过部门内部人员的评价,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以及在本部门工作人员中的公认度。
部门内部评议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填写评议表等方式进行。评议表应当填写具体的评议意见,包括工作表现、优点、缺点等。
第三十一条单位民主测评主要通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代表的评价,了解较高等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以及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认度。
单位民主测评一般采取填写无记名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测评表分项分档,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项目,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等四个等次。
第三十二条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主要通过服务对象的评价,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以及在服务对象中的公认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样调查,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四个等次。
第三十三条综合评价主要对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单位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相互补充印证,修正绩效分析的量化结果,全面、客观、公正地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出评价。
综合评价一般应当形成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综合性意见,作为审议考核等次建议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四条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满半年(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四)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单位进行考核,其转业前情况,可参阅转业时的鉴定,一般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三十五条对事业单位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二)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和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第三十六条病假(因工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三十七条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行政机关任命的)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四十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其发放绩效工资、续聘、解聘、奖励、晋升、培训、调整岗位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五)工勤技能人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同级或上一级工勤技能等级。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三)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第四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二)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三)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
(四)一年内不得参加较高等级岗位的竞聘;。
(六)考核不合格被调整岗位的,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变更,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且原聘岗位存续的,如工作人员提出续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续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可以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
第四十六条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第四十七条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薪级工资不予晋升,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其中对符合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情形的人员,可依据聘用时的鉴定或考察材料以及平时考核情况,符合年度考核规定的合格以上等次条件的,可晋升薪级工资。
第四十八条考核结果的使用,要与事业单位评选先进活动、开展表彰奖励工作、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紧密结合。
第六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十九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职权分别负责党群系统和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和方法。
第五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成立考核组织,负责拟定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审定人员考核等次,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等。考核组织成员由单位主管人事(干部)工作的领导、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和其他人员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得少于考核组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单位考核组织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干部)部门。考核组织成员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第五十二条要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标准、程序和考核最终结果应当公开。
第五十三条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十四条建立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和检查评估制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情况及考核优秀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后归口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期间和考核工作结束之后,对部分所属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和调研评估,印证考核成效,检查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机关工勤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六条各市、各部门按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原省人事厅印发的《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晋人字[]102号)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十四
《暂行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事业单位可针对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不同要求,制定出符合岗位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
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的,在职务岗位空缺内,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以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勤人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工人技术职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年终奖金,同时单位可对其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可对其予以降职、低聘或解聘。
来源:劳动网。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十五
本人严格按照财务人员的相关制度和条例,实现现金管理,现金收付,凭证的审核以及现金日记帐登记等业务谨慎细致不出差错,能够确保做到现金的收支准确无误,认真复核会计主管审核的原始凭证数量,金额计算与金额是否一致,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保证了现金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银行业务
日常与银行相关部门联系紧密,根据单位需要正确开具支票转账进账,提取现金备用,井然有序地完成了职工日常报销。
在平日与银行接触的工作中,我认真复核所要求开具的银行结算凭证的台头,帐号,用途是否一致,认真填写银行结算凭证,保证金额填写准确,认真审查收款结算凭证的真伪性,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情况,逐笔序时认真登记所有帐户的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按帐号与银行对帐,落实并督促未达帐项及时入帐。
三.其他工作
从质和量上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维护并保持了与各银行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认真处理好与其他单位财务人员的合作关系,另外,对于本职工作,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与帐目,发现现金金额不符,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及时回收整理各项回单、收据,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从无坐支现金。
根据会计提供的依据,及时发放员工报销和其它应发放的`经费。
在工作中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算(发票上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帐),对不符手续的发票不付款。
回顾这几个月来的点点滴滴,每当完成一项工作任务,即使忙一点,心里还是感到很欣慰很踏实,在新的一年里,我还需要在工作上更加积极主动,态度上更加认真负责;另外,我能有现在这点小小的进步,这都得益于领导,前辈的帮助与交流,我真正感受到了领导的关怀和期望,同时也由衷的钦佩他们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员工,我的工作是再普通不过了,象我这样能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事还有很多,我们能在过去一年圆满地完成任务,主要在于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采取各种灵活多变的方式和方法去解决各种不同的问题,我只是和所有我们公司的其他员工一样, 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公司,希望对公司能有所贡献。
我想,普通的工作也并非意味着追求的终结,我处在一个比较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所以我更应该去实现我的理想和追求,无论结果如何,即使平凡也不能平庸。
更何况追求过程的本身就是一种成长,一种进步。
在新一年中,我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积级参加公司的各项活动和学习,从去年的工作中认真吸取经验,缩小在业务上的差距,让自己今后的工作更加严谨有序,让自己以更踏实的态度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决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同时我也衷心期待领导和前辈能够多多在工作上指导我,在思想上帮助我,我会尽力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最后,我再一次衷心感谢我身边的每一位同事和领导,有了大家这样好同事好领导,在这样的一个优秀的集体里,我相信我们的公司明天会更好!而我们也将收获无限的希望!
在政治思想上,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我能够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平时注重党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在群众中做好党的各项宣传组织工作。
一年多的工作和学习,使我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
下面,就业务工作方面向各位领导和老师做以下总结。
在教学上,我承担了《数控实用技术》的教学任务,承担了《数控技术》、《金属切削机床》、《特种加工与精密加工》、《机械加工新技术》等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同时承担了本科毕业设计和专科毕业设计的教学任务。
其中指导的两名学生毕业设计成绩优秀,一名学生获校级优秀学士学位。
我利用现有条件,积极探索网络在实践教学管理中的应用,了《高校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设计与构建研究》、《基于网络的数控加工技术在实践教学中的应用研究》等多项教学项目,并设计开发了基于web的开放式实验室管理系统,同时有多项参与的教学项目通过学校验收。
在利用设备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我相继完成了renishaw位置测量扫描系统和六分量测力系统的功能开发,完成了《特种加工与精密加工》、《机械加工新技术》等新开实验课程建设,并对《数控技术》等课程原有的实验内容加以改进。
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室是山东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单位,我坚持以实验教学为主体,实验教学与科研、工程应用共同发展的方针,为教师提供科研平台和成果转化条件。
我坚持实验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作为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室负责人参与了学院山东省数控技能培训工作,培训了多批合格学员,同时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和科技竞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科研上,我能够探索创新,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我先后参与了多项省级、校级项目的设计开发工作,参与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修形齿形的直齿圆锥齿轮设计理论研究与应用技术》(项目编号:yxxf21)、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研奖励基金项目《汽车用精密成形锥齿轮齿形修形设计技术研究》(项目编号:xxbs05016)等多个项目的科研开发。
管理工作方面,在学院领导的安排下,我分别负责了学院网站、学院工会文体委员和学院行政党支部书记的具体工作,并担任了机自0807和机自0808两个班级的班主任。
在日常教学中我注重自身学习的提高,20***年6月顺利完成了山东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并取得了硕士学位。
***年参加了全国数控机床维修的培训并合格毕业。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能够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于奉献。
20**年,我累计完成教学工作量700多课时。
总之,在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我努力进行科学研究,对兼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我会一如既往、认认真真的作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争取以更优异的成绩服务于学院、学校和社会。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十六
绩效评估标准应该根据工作本身来建立的,而不管谁在做这项工作。而每项工作的绩效评估标准应该就只有一套,而非针对每个工作的人各订一套。
绩效评估标准和目标不同。目标应该是为个人而不是为工作而订。目标的典型特征是必须具有挑战性。因此,一位主管虽领导指挥很多人从事相同的某项工作,他应该只订出一套工作标准,但对每位部属却可能设定不同的目标,这些目标则依个人之经验。技术、过去的表现而有不同。
2、标准是可以达到的。
绩效评估的项目是在部门或员工个人的控制范围内,而且是通过部门或个人的努力可以达成的。
3、标准是为人所知的。
绩效评估标准对主管及员工而言,都应该是清楚明了的,如果员工对绩效评估标准概念不清,则事先不能确定努力方向;如果主管不清楚绩效评估标准,则无从衡量员工表现之优劣。
4、标准是经过协商而制订的。
主管与员工都应同意该标准确属公平合理,这在激励员工时非常重要。员工认为这是自己参与制订的标准,自己有责任遵循该标准工作,达不到标准而受相应的惩戒时也不会有诸多抱怨。
5、标准要尽可能具体而且可以衡量。
绩效评估的项目最好能用数据表示,一般属于现象或态度的部分,因为抽象而不够具体,就无法客观衡量比较。有句管理名言说:“凡是无法衡量的,就无法控制。”
6、标准有时间的限制。
绩效评估资料必须定期迅速而且方便取得,否则某些评估将失去时效性,而没有多大的价值了。
7、标准必须有意义。
绩效评估项目是配合企业的目标来制订的,所采用的资料也应该是一般例行工作中可以取得的,而不应该是特别准备的。
8、标准是可以改变的。
因为绩效评估标准须经同意并且可行,有必要时就应定期评估并予以改变。也就是说,绩效评估标准可以因新方法之引进,或因新设备之添置,或因其他工作要素有了变化而变动。
绩效考评标准体系具有完整性、协调性和比例性三个特征:
所谓完整性,就是各种标准相互补充,扬长避短,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完整性反映了标准体系的配套性特征。
所谓协调性,是指各种标准之间在相关的质的规定方面的衔接,相互一致协调发展,它反映了标准体系的统一性与和谐性。协调性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相关性的协调,例如,定性标准、同类别尺度标准就是同一种类型具有一致性。另一种是延伸性的协调。
所谓比例性,是指各种标准之间存在一定的数量比例关系,它反映了标准体系的统一性和配比性。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十七
《暂行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事业单位可针对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不同要求,制定出符合岗位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
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的,在职务岗位空缺内,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以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勤人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工人技术职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年终奖金,同时单位可对其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可对其予以降职、低聘或解聘。
来源:劳动网。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调动内部核算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确保公司_年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在总结上年内部核算及考核情况的基础上,特提出本思路。
一、上年年内部核算及考核方案的不足。
1、上年的考核方案以内部核算利润为主考核指标,按部门实现的内部利润挂靠不同的工资考核系数,以此系数作为应发工资计算的依据,再根据其它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应发工资实行保底下浮考核。这一模式可能导致能完成利润指标的部门在利润能确保的前提下,放松进一步降成本的努力。而对于完成利润难度大的单位,或因某一项指标扣罚已超过保底限额的单位,也可能会因此而放弃对其它业绩指标的努力。
2、目前公司的管理人员分为由公司设立岗位工资标准且由公司直接考核支付工资的人员和部门按完工产量结算的计件工资总额或货款收入计提工资总额由部门自行进行二次考核支付工资人员两部份。第一部份人员的扣款由公司直接落实到个人应发工资中,而第二部份人员由于部门留有工资余额,部门可能采用工资余额支付考核扣款,而未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不利于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容易导致不同部门同工种同工作类别人员之间考核后收入的不平衡性,另一方面个别部门会因此而挤占一线计件工人工资,导致一线计件工人队伍不稳定。
3、对采购部实行内部利润核算时,将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的大宗原材料的波动纳入内部利润考核范围,由于市场波动较大,不能真实体现采购部的工作业绩。
4、金工车间全额承担其所使用的厂房及设备折旧等固定费用,而该部份资产在评估中评估值偏大,且有部份设备基本未使用,导致金工车间固定费用总体水平偏大,不利于其参予市场竞争。
5、部长级岗位采用年薪工资加年终奖励提成模式,其中年薪工资的70%按月预支。由于年薪预支额本身偏低,故会导致月度考核力度不足,且年终分配余额过大,难以制定合理的分配办法,容易出现大锅饭局面。
1、将上年实行的月度预支、年终拉通汇算方式,改为月度岗位工资或月度部门工资总额按月度考核指标一次性考核,年终设立单项奖,按全年该项指标完成情况实施单项奖励的办法。同时加大月度工资发放比例,提高月度考核扣罚力度。
2、以上年内部各环节实际运行情况测定各种成本费用发生比率,并以此口径,根据今年公司经营规划,预算各种成本费用总额。综合考虑其可降耗的合理空间,设立今年的相关考核标的。
3、将计件工资单价划分为白坯直接计件工资、白坯间接计件工资、兰坯直接计件工资、兰坯间接计件工资、检验直接计件工资、检验间接计件工资几部份。即将制造部原属计件工资总额中支付工资的工艺科技术人员、工段长、办公室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其它费用从原计件工资单价中剥离成为白坯间接计件工资单价;将计调中心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其它费用从原计件工资单价中剥离成为兰坯间接计件工资单价;将兰坯工段计件工人及班组长、辅工工资及其它费用从计件工资单价中剥离成为兰坯直接计件工资单价;检验组长的工资及其它费用从原检验计件工资单价中剥离成为检验间接计件工资单价;检验人员工资及费用为检验直接计件工资单价;剥离上述项目后的工资成为制造部一线工人(含工序检验、机修、模具、水电工等辅工、技工)的直接计件工资单价。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0217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