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解决具体问题而经过深思熟虑、系统设计的一种解决方案,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方案了吧。制定方案需要遵循科学性和客观性的原则,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依据。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规范性、要素齐全性、说理充分性为目的,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是本局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工作标准要求高、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分三个阶段实施:
本局将在20xx年9月份对一线执法队员进行培训,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进行讲解。同时由局法制科对本局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的标准制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样本和制作规范并下发各执法单位。
各执法单位根据下发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和制作规范的要求,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加以运用,局法制科负责进行具体指导。行政执法文书必须符合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的基本要求。在此阶段,本局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评选优秀行政执法文书,并作为示范文本下发各执法单位。
本局将以案件评查的方式对各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结果。通过检查和总结,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有条件的执法队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先行试点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
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有效举措,是消除执法机关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效缓解行政争议,全面衡量办案质量,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本局执法形象的有效途径。各执法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文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执法单位要加强领导,措施到位,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在推行中遇到问题、或总结出经验和做法,请及时与局法制科联系。
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是规范本局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必将切实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各执法单位在推进过程中,要统筹兼顾,把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从而逐步提升本局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
名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三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及证据: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
的规定,
依据。
的规定,决定给予的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应急管理部门(印章)。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执法单位备案,一份交被处罚单位。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四
委托单位×××,……(写明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
受委托人×××,……(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受委托人是律师的,则写明律师姓名和所在律所即可)。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写明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为:
……。
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为:
……。
委托单位:×××(盖章)。
××××年××月××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委托人: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五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六
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推动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出一批“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和“交通文明执法标兵”、“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为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推进现代交通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1、建立主要领导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的情况;
2、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机构的工作条件;
3、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方案,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4、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5、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奖惩考核内容的情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
2、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3、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4、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5、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6、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了以下制度:
1、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2、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
3、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
4、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四)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1、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4、办理本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5、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6、履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1、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
2、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组织,上下联动,检查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份)
具体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事宜,确定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根据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4—5月)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根据《20xx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2、各地区、各系统的地市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总结本地区、本系统的自查情况,并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连同本地区、本系统的地、市级以上(海事、长航为其一级直属机构)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自查报告、自查评估得分表一起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部。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对照《20xx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认真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向部分别推荐1—2个“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2个“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2—3名“交通文明执法标兵”和1名“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应当是自查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并且在交通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起到模范示范作用的省级以下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应当是自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且“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这项检查内容得分在7分以上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交通文明执法标兵”应当是其所在单位自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2)。“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应当是其所在单位自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从事交通法制工作(包括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在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包括法制工作的主管领导、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评选条件附件3)。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推荐表》、《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推荐表》、《交通文明执法标兵推荐表》和《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分别见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提交自查报告、自查评估得分表、先进事迹材料以及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材料,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部。
4、自查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对所属不合格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形成专门报告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部,部将视情进行抽查。
(三)互查阶段(6—7月)
6—7月份,部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地区、各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互查。
1、互查组织
拟组织16个互查组,每组约3人,其中组长1人、组员约2人。(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8)
海事系统的互查工作由部海事局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若干自查组在系统内进行互查。
部体改法规司司领导、法制与文明建设处的相关同志将视情参与到各组的互查工作中去。
2、互查时间
第一组至第八组的互查工作应当在6月1日—6月20日完成;第九组至第十六组的互查工作应当在6月23日—7月13日完成。具体互查时间可由各组组长商组员确定。
3、互查范围和互查对象
这次互查的范围包括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长航系统、海事系统。每个检查组负责检查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互查对象由各组组长根据被考察省市的自查报告商组员确定,要重点检查被推荐为“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以及自查不合格的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
4、互查方式
(1)听取汇报、进行随机访谈或召开小型座谈会;
(2)查看执法案卷资料、掌握典型案例;
(4)对执法人员就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执法中应该遵循的规则进行抽查提问。
5、互查要求
(1)各检查组在开展互查工作前,要仔细审阅被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查情况报告,要按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检查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步骤,确保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2)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按照《20xx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对被检查单位特别是被推荐为“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的单位认真进行评估打分。要根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要求,把握进度、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得安排旅游活动,接待工作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尽量减少对考核单位的工作干扰。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抓好档案安全工作,推动全县档案工作管理进程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省、州档案局要求部署,经县委领导同意,全县20xx年至20xx年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着力解决好各部门、各单位在档案管理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大力推进档案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档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提升档案信息服务科学发展的整体水平。
档案工作保障、档案保管保护条件、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档案管理情况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
具体内容详见《机关档案工作检查标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标准》(附件1、附件2)。
县档案局负责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县各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自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县档案馆对具体检查单位另行进行通知。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标准,对本单位开展自查、对下属单位开展检查,如实填写自查情况,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档案安全方面的漏洞隐患,切实加以有效整改,立即消除安全风险。并于8月30日前将自查表报送县档案局。
(二)县档案局检查后应向受检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并要求受检单位2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情况;县档案局对全州年度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
1,机关档案工作检查标准
2,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标准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八
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及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政办〔xx〕29号)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政办〔xx〕29号文件的通知》(政法字〔xx〕36号)、《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轮)训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法行政〔xx〕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打好“环境创优”六场攻坚战,为四个基本路径中的“依法治市”提供法律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邀请法律专家,以及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且具有一定法律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一)各县(市、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领证人员。
(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首批培训时间拟定为五月中旬,届时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的《共用法律知识培训通知单》为准,分批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识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规选编》及相关资料为教材,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编辑成书面材料,并于年5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三)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
(四)各单位将准备参加的人员,务于5月31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具体操作事宜可问询市政府法制办培训中心。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九
2012年,笔者单位立项研究的西安市规划课题“大学区教师专业成长状况调研及分析”课题组围绕“大学区各群体教师”进行了调查研究。笔者专门从“行政管理人员”群体开展调查。这个群体,除极个别教师是“工勤人员”,绝大多数教师的真正身份是“学科教师”,并非“管理人员”。实际工作中,行政人员承担着“管理者”与“教师”双重角色职责。经过整理统计,行政人员成为“培训盲区”这个现象很突出。关于大学区“行政管理人员”如何有效开展培训工作引起了我的思考。
通过调查,大学区行政管理人员整体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较高。在大学区校际之间的交往中,所有行政人员的工作视角、工作内容均有变化,“行政管理者”角色和“学科专业教师”角色更突出,必须加强这两个角色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人员素质。
“行政管理者”角色培训的必要性。从数据可以看出,“行政干事”群体这类培训是缺失的,更多的行政干事停留在“干得合格,努力优秀”,而“积极发挥引领作用”似乎仅仅是校领导、主任们的责任。行政干事群体曾经大多是优秀教师群体,有“引领的潜能”,缺少的是“引领的自觉”。
“学科专业教师”角色培训的紧迫性。调查发现,除自身工作与教学紧密联系的教导处(教研室)行政人员外,其他行政人员真正投入自身学科专业精力的人很少,而科研更是被大部分行政人员所“屏蔽”。这一学习被动现状,比一线教师群体学习还被动。
从角色要求来看,行政人员培训有两个关键词“管理”、“教学”,围绕这两个关键词,大学区应再次深入了解人员培训具体需求,制订各行政人员岗位“培训菜单”,为设置行政人员“行政管理”、“学科专业”培训内容,为“因地制宜、学以致用”奠定基础。
1、针对“学科专业类”培训。这类培训较多,相比一线教师,行政人员更像旁观者。第一,准确定位。根据目前行政人员教学水平,采取民主与集中的考核办法,在“教学”上将行政人员定位是“名师”、“优秀教师”、“合格教师”还是“待发展的新教师”,便于在培训中尽量向一线教师相应群体靠拢,和一线教师的相关群体一起实施有层次的学科培训、实施成长规划。第二,找准切入点。客观上讲,长期缺少课堂教学实践的行政人员,可以先从“评课”入手,开始学科专业的提升。评课能力一方面需要培训者有丰厚的理论基础,一方面督促培训者认真聆听现实的课堂教学,适合行政人员快速融入到教学提升自己。在实际教学中,各成员校应给每个行政人员提供进课堂授课的机会,课时量结合学校实际。行政人员也应有参与“学科教学”各项荣誉认定、评比的机会。
2、针对“管理类培训”需求。从调查可看出,行政人员“管理类培训”相比“学科专业类”还欠缺。行政管理培训与行政级别的高低成正比,也就是说上级教育部门对“校领导”培训很频繁,或者校领导有更多机会接受系统管理培训;中层领导机会有,但不多,集中在“主任培训班”上;干事们除了财务类外,教育教学干事均很少接受过任何上级教育部门培训。这个状况,应引起上级教育部门、大学区的思考。教育教学干事在学校占的比例近一半,他们也遇到着如何与部门主任沟通,如何给部门出谋划策,如何与一线教师交往。除了“在实践学习”,也应给他们创造“系统培训”的机会。
第一,罗列培训需求。行政人员应从自身开始主动反思,向大学区罗列自己需求的“培训菜单”,大学区再梳理、归纳,按岗位需求,开始专家引领、同伴互助、个人反思的管理类培训学习。
第二,凝聚培训资源。作为大学区,各校优秀的管理理念、干事们自己丰富的经验均成为优秀而宝贵的培训资源。培训的形式除了经验交流,也可以跨校组织参观学习、短期跨校转任交流、建立工作qq群等。以往各校“较封闭”的管理空间,在大学区管理制下,让这样的跨校大学区管理培训成为现实。
总之,各校行政人员素质的提升应得到各方关注。“大学区管理制”对行政人员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大学区各类培训,包括使行政人员培训注入了活力,大学区应紧紧抓住这个改革机遇,提升行政人员素质,让大学区各成员校携手并进,共同发展。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十
接受行政中心工作已有将近5个月时间了,行政中心基本上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尽到了责任。但也有很多不足之处,相信在2012年本部门的工作一定会有所改善,向更好的方向发展,2012年人事行政部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善自己的工作,提高客户信心和忠诚度:
一、人员招聘与储备:
加强招聘渠道多元化,除了与中华英才网、中国农药人才网、肇庆鹏程万里等网站合作外,还要积极发动员工进行熟人推荐(2011-2012年初通过熟人推荐入职员工工作相对较稳定),参加一些现场招聘和校园招聘,对求职人员进行人才测评,严把入职关,力求把最合适的人员放到最合适的岗位,基本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二、员工培训:
制定详细、完整的培训计划,完善规范培训各程序环节的工作,及时对新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对培训结果进行跟踪,计划新编《员工手则》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新员工手则的制度作为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管理制度和理念提供了重要途径;除《员工手则》中相关制度培训外,对新进员工做企业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为他们早日了解公司、融入公司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公司制度、流程体系的完善:
的配合,提交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四、内部管理体系及流程制度的监察:
在各项管理制度体系实施后,人事行政部将不定期的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以助于协助各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绩效考评:
2012年初重新明确了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可惜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及时反馈,后期将要个部门主管配合,明确岗位职责,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同时,根据销售业务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和完善绩效考核项,明确岗位工作目标和责任,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的提高。
六、例会质量的提高:
2012年人事行政部要在例会中充分发挥作用,除保证会议纪的时效性外,重点是例会的后续跟进工作,改善措施一是需要人事行政部人员要完全参入到例会中去,对业务知识简单掌握,才能够在会议上起到客观的评论,二是起到员工执行力的监督作用,及时的督促员工完成会议上布置的任务。
七、加强与员工的沟通:
目前直接面谈作为人事行政部主要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的途径;除了在入职、异动的基础上,增加员工定期的面谈计划,以便控制员工离职率。
八、工作区域环境卫生:
九、降低采购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成本:
采购工作是需要不断的花公司的钱,怎样节约,怎样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最好的产品,是我部门思考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我部门会努力为公司节约采购资金,降低成本。在采购过程中,延续货比三家,调查市场行情,收集有关商家的资料等,在分析、权衡、综合评价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议定最终的价格,最后达到质量高,价格低的目的。
人事行政部将在公司领导运筹帷幄的战略决策下,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尽职尽责,持续改进,将继续紧密配合各部门相关工作,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党校行政党支部总计有13名党员,大多有办公室和总务处等教职员工构成,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中,按照党校党委部署,行政支部对于“四风”问题开展自查,经过全体13名党员共同讨论,查找出四个方面的十二条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方案如下。
一、查摆的主要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的主要问题
2.对于创新性工作思考的不多,缺乏创造性工作思维;
3.工作经验总结不足,调研积极性不高、能力不强;
4.会议数量不少、计划安排不少、总结报告不少,但督促检查不足。
(二)官僚主义方面的主要问题
5.在支持保障教学工作的食宿条件需求方面还存在不够积极、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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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十一
导语: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一起来看看相关考试内容吧。
这是指以当事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1.行政诉讼代理人以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名义进入诉讼程序。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否则他就不是代理人而是当事人了。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均非诉讼代理人。而且,此种代理人是代理进行行政诉讼,这与其他代理制度有所不同。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诉讼是基于代理权而产生,只要代理人的诉讼行为是在代理权限以内,就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后果。
3.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讼代理人只能在一个案件中代理一方当事人。
代理人制度的意义是:(1)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能参加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行使权利、提出主张;(3)有助于法院依法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接受监督,防止与减少违法与错误,提高审判质量。
1.法定代理人。是指依法直接享有代理权限,代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的人。这种代理权直接根据法律设定而产生,不以被代理人的意志为转移。条件是:(l)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2)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亲权或监护关系。首先是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如果被代理人没有作为监护人的亲属,则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作为其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法定代理人所做的一切诉讼行为,被视为是被代理的当事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与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与当事人居于同等地位,可以代理当事人为一切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但是,法定代理人毕竟不是当事人,不是诉讼主体。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是当事人,而不是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代理权限是基于亲权或监护关系而产生的,它的消灭也是在一定法律事实出现后消灭的。主要有:被代理的未成年人已经成年,有行政诉讼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恢复正常,重新具有行为能力;代理人本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收养关系被合法解除等。
2.指定代理人。即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的人。指定代理的条件是:(1)被代理人属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2)被代理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虽有法定代理人,但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或者不能行使代理权;(3)由法院依职权指定,无须被指定人同意。
指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个复杂的问题。一般认为,指定代理人如属法定代理人,则其权限就是原法定代理人的权限;如属于法定代理人以外的人,法院在指定时应予明确。
指定代理人代理权限消灭的情形是:案件终结;当事人产生或恢复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代理权等。
3.委托代理人。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的人就是委托代理人。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第30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委托代理权是在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并由委托人授权委托而产生的,既非源于法律,也非单方指定行为。委托人须向法院提交自己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有关代理权限的事宜,应在委托书中载明。
(2)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委托代理人有五种,即律师、原告或第三人的亲属、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社会团体、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其中,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依据法律享有特殊的权限:可以查阅本案材料,包括庭审和庭外材料;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社会团体作为诉讼代理人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色。
(3)根据《行诉法解释》第25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
(4)委托代理权消灭的主要根据有:诉讼终结;委托人解除委托;受委托人辞却委托;当事人、第三人更换或死亡;受委托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等。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十二
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方案不仅包括了行政人事部、人力资源部、后勤部、安全部、安全监察部、保安部、食堂等各部门的 绩效考核方案,同时也涵盖了行政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监、行政后勤人员、行政秘书等行政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是行政部进行绩效考核的必备文件。
什么才是好的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方案呢?
好的 行政部绩效考核方案,是根据企业不同时期制定的与企业发展相符的绩效考核方案。只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实施行政 人事部绩效考核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企业通过制定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方案,能够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行政人事部员工的工作绩效、态度、能力和素质,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进而提高行政人事部的工作效率,确保行政人事部的工作目标快速平稳的实现。
需要一个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方案范本,能不能帮一下我呢?
考核办法分两类,一种为工作目标考核部分,根据岗位类别确定不同的考核标准,月度内统计一次,总分为100分;一种为日常行为考核部分,适用于部门内的所有员工,为对部门员工的基本要求,在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增加或扣减分数。
(一)工作目标考核部分:
1、管理岗位的考核:适用于行政人事助理和车队队长
1)说明:每周考核一次,月度汇总
2)计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实际得分之和/周工作计划分数之和
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之和/月度周数
3)要求:
?周六12:00前责任人提供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总结客观、公正、全面
?计划全面、科学
4)考核办法:
?不符合要求每例扣2-4分;
?不按要求时间提交扣得分的3分。
2、司机的考核:适用于司机
1)说明:每月考评一次;
2)要求:按公司车辆与司机管理方案执行;
3)考核办法:按公司车辆与司机管理方案执行。
3、食堂炊事员的考核:适用于炊事员
1)说明:每月考核一次
2)要求:卫生、价格、味道、花色基本满足就餐员工要求
3)考核办法:由部门设计调查文卷对服务质量进行抽样调查,平均得分为其工作考核得分。
(二)日常行为考核部分:
说明:每月考核一次,累计计算
计算:月日常行为考核得分=扣分+奖励
1、考勤:
2)考核办法:由部门经理根据考勤记录和个人记录确认,每违反一例扣分值的3分。
2、5s管理:
1)要求:按公司5s管理方案执行;
2)考核办法:每违反一例规定扣分值的1分。
3、工作态度:
1)要求:主动、积极对待工作,遇到责任范围内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关解决办法;工作期间严禁玩游戏、看游戏网页。
2)考核办法:每违反一例扣分值的2-5分,其中玩游戏和看游戏网页每例扣5分。
4、沟通协调:
1)要求:协调好与领导、同事间相互关系,不得冲撞领导(含间接领导)、对待同事不友好,工作中的问题应耐心解释、说服。
2)考核办法:冲撞领导每例扣3分;对待同事不友好每例扣1-2分
5、会议:
1)要求:按时间参加公司和部门的相关会议
2)考核办法:会议迟到,每次扣2分,缺席扣5分。
6、临时性工作:
1)要求:无条件、积极、主动的`的接受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考核办法:部门领导交代工作态度不好、工作拖延、完成质量差每例扣2分;公司领导交代工作每例扣4分。
7、工作失误:
1)要求:工作中保持严谨认真的态度,降低失误率,杜绝重大失误;
2)考核办法:正式文件的一般失误酌情扣分,重大失误每例扣2-6分。
8、团队建设:
1)要求:具备团队意识和大局观念,能积极、主动有效的帮助同事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2)考核办法:每例与同事的配合不畅扣2分;
9、车辆管理(本项内容仅适用与司机):
1)要求:穿着工装、配工牌;按规定进行车辆停放;出勤日每天对责任车辆进行检查;
2)考核办法:违反一例扣5分
10、公司处罚:
1)要求:严守公司纪律,未有受公司处罚记录;
2)考核办法:受公司通报批评一次,扣6分;受公司警告一次,扣12分。 11、奖励:
奖励为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事件,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1)受到部门表扬,每次加3分;受到公司通报表扬加6分,记功加10分;
2)完成计划外工作较多,且完成质量和效果较好,视情况加2-5分;
3)积极帮助同事解决工作外困难,视情况加2-3分;
4)学习上刻苦钻研,进步较快者,视情况加1-5分;
5)部门内部考核表现突出者,视情况加1-3分;
6)其他需要表彰的事项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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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十三
这是指以当事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1.行政诉讼代理人以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名义进入诉讼程序。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否则他就不是代理人而是当事人了。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均非诉讼代理人。而且,此种代理人是代理进行行政诉讼,这与其他代理制度有所不同。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诉讼是基于代理权而产生,只要代理人的诉讼行为是在代理权限以内,就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后果。
3.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讼代理人只能在一个案件中代理一方当事人。
代理人制度的意义是:(1)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能参加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行使权利、提出主张;(3)有助于法院依法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接受监督,防止与减少违法与错误,提高审判质量。
二、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1.法定代理人。是指依法直接享有代理权限,代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的人。这种代理权直接根据法律设定而产生,不以被代理人的意志为转移。条件是:(l)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2)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亲权或监护关系。首先是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如果被代理人没有作为监护人的亲属,则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作为其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法定代理人所做的一切诉讼行为,被视为是被代理的当事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与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与当事人居于同等地位,可以代理当事人为一切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但是,法定代理人毕竟不是当事人,不是诉讼主体。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是当事人,而不是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代理权限是基于亲权或监护关系而产生的,它的消灭也是在一定法律事实出现后消灭的。主要有:被代理的未成年人已经成年,有行政诉讼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恢复正常,重新具有行为能力;代理人本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收养关系被合法解除等。
2.指定代理人。即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的人。指定代理的条件是:(1)被代理人属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2)被代理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虽有法定代理人,但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或者不能行使代理权;(3)由法院依职权指定,无须被指定人同意。
指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个复杂的问题。一般认为,指定代理人如属法定代理人,则其权限就是原法定代理人的权限;如属于法定代理人以外的人,法院在指定时应予明确。
指定代理人代理权限消灭的情形是:案件终结;当事人产生或恢复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代理权等。
3.委托代理人。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的人就是委托代理人。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第30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委托代理权是在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并由委托人授权委托而产生的,既非源于法律,也非单方指定行为。委托人须向法院提交自己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有关代理权限的事宜,应在委托书中载明。
(2)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委托代理人有五种,即律师、原告或第三人的亲属、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社会团体、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其中,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依据法律享有特殊的权限:可以查阅本案材料,包括庭审和庭外材料;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社会团体作为诉讼代理人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色。
(3)根据《行诉法解释》第25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
(4)委托代理权消灭的主要根据有:诉讼终结;委托人解除委托;受委托人辞却委托;当事人、第三人更换或死亡;受委托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等。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十四
通过考核,对行政部工作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担当的职务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工作努力程度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一方面为薪酬调整、职务变更、人员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促使各个岗位的工作业绩达到预期目标,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以保证企业经营目标得到实现。
二、考核实施细则
(一) 考核频率 行政部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两种,季度考核由行政部经理负责落实并实施,人力资源部给予指导与配合,年度综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 使用范围 企业行政部工作人员,行政部经理除外。
(三) 考核内容
2. 工作任务 (1) 工作计划完成率。 (2) 业务协作,主要考核其配合他
人完成工作的态度及结果,如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 (3) 公文处理的及时率。
(4) 文稿起草的及时率。 (5) 公文处理的差错率。 (6) 企业内部信息通报的完成率、及时率和准确率。 (7) 文件管理的规范性。 (8) 按时参加企业及部门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9) 积极主动地接收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 工作能力 (1) 专业技能 (2) 组织协调能力 (3) 沟通能力
三、绩效考核反馈与申诉
(一) 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者应向被考核者反馈考核结果。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结果,应先行沟通,也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逐级申诉。
(二) 绩效考核申诉
1.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被考核者有权向直接上级主管申诉;如果被考核者对直接上级主管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接到被考核者的申诉后,通过调查和协调,在xx日内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 员工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申诉。
四、考核结果存档 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于考核下月xx日前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存档,年度述职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在次年1月xx日前汇总归档。
通过考核,对行政部工作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担当的职务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工作努力程度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一方面为薪酬调整、职务变更、人员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促使各个岗位的'工作业绩达到预期。
目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以保证公司经营目标得到实现。
二、考核实施细则
(一) 考核频率
行政部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两种,月度考核由行政部经理负责落实并实施,年度综合考核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二) 使用范围
行政部工作人员,行政部经理除外。
(三) 考核内容
1. 工作态度
即积极主动地对待工作,遇到责任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关解决办法。其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 出勤率
(2) 工作主动性
(3) 工作积极性
(4) 合作性
(5) 工作责任感
2. 工作任务
(1) 工作计划完成率。
(2) 业务协作,主要考核其配合他人完成工作的态度及结果,如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
(3) 公文处理的及时率。
(4) 文稿起草的及时率。
(5) 公文处理的差错率。
(6) 公司内部信息通报的完成率、及时率和准确率。
(7) 文件管理的规范性。
(8) 按时参加公司及部门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9) 积极主动地接收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 工作能力
(1) 专业技能
(2) 组织协调能力
(3) 沟通能力
三、绩效考核反馈与申诉
(一) 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者应向被考核者反馈考核结果。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结果,应先行沟通,也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逐级申诉。
(二) 绩效考核申诉
1.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被考核者有权向直接上级主管申诉;如果被考核者对直接上级主管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诉。
2. 行政部接到被考核者的申诉后,通过调查和协调,在2日内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 员工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运营副总裁申诉。
四、考核结果存档
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于考核下月10日前由行政部汇总存档,年度述职考核结果由行政部在次年1月10日前汇总归档。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十五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129号令)及新政发[20xx]5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有效,真正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经州政府决定,由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从20xx年4月25日开始对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行政许可法、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等相关知识。
州政府所属各行政部门和各县市政府所属行政执法单位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未参加培训的人员、20xx年需换发证件、新申请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含执法监督人员及垂直管理部门)。
本年度综合法培训原则上在各县市集中进行,培训时间为3天,具体地点和日期另行通知。
根据轮训的要求,各单位按需换证人数进行安排,每期80人。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培训费192元。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综合法制培训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本年度培训作为落实《纲要》和《若干意见》的重要措施,合理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完成本年度培训工作,培训情况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2、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县市要按照要求安排计划、认真组织,及时落实投影设备、联系培训场地(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安排非参训人员旁听,旁听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参加培训考试)。
3、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按照自治区129号令及新政发[20xx]5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将由州法制办组织一次补考,对补考仍不及格的暂不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由各县市、各部门安排参加下一次轮训,费用自行承担。
行政诉讼代理方案篇十六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于8月27日顺利结束。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组织严密,较好地完成了培训考试工作任务。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法制办对培训考试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科学安排,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准备阶段。6月14日,我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xx府法发〔20xx〕14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报名工作。7月15日,在初步报名的基础上,我办专题进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随后,组织人员编印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要依据》1500册;准备了行政执法教程和考试大纲900册以及相关学习资料900份;在全市法制系统挑选了9位同志担任授课老师,并组织他们认真做好备课工作。为开展培训做好相关准备。
(二)培训阶段。从8月2日至8月17日,我办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统一培训。针对时间紧、天气热等实际情况,我办统筹安排师资,办领导现场调度,派驻人员认真负责,后勤人员搞好服务,确保了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据统计,全市共办培训班5个,830名执法人员(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5人)参加培训。其中市级有关执法部门主要领导自始至终参加了培训听课。
(三)考试阶段。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培训前我办即着手有关考务准备工作,一是提前落实了考试场地;二是聘请市技工学校的27名老师担任监考工作人员;三是就有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录用公务员的考试问题向省政府法制办作了请示。做到计划在先,服务在前。8月27日上午,全市设考点1个,考场26个。应试人员按照要求如期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省政府法制办巡考人员和市法制办领导亲临现场巡考。当日下午,本办还组织举行了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270余人参考。
本次培训考试工作,总体上比较顺利,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对这次培训考试工作,我办予以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开会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办领导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培训考试过程。
二是市县联动,密切配合。为搞好这次培训考试工作,市、县两级法制办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在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法制办能克服困难,做到集中人员、集中精力,落实了培训组织和后勤保障。
三是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培训期间,正值高温天气,无论是授课老师还是配合人员,都能做到认真负责,分工不分家,确保培训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培训考试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一是少数单位办事拖拉。由于少数单位报名拖拉,从6月份开始报名至8月17日培训结束,培训名单才正式确定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给准考证发放、培训考务安排等工作带来影响。
二是培训方式和效果有待提高。培训过程中,由于没有一支正规的师资队伍,对培训授课的要求、重点难以准确把握,又没有统一的资料和题库,培训效果受到影响。培训方式方法尚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是考务安排需进一步严密规范。考点设置、考场布置、准考证的制作和发放等不尽合理,考场出现无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情况,极个别人员还公开作弊,影响恶劣。同时,对乡镇干部专业法考试,也应当参照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要求进行,并加以规范。此外,后勤保障工作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培训考试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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