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考的第一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表(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5申请免考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15年以上、从事监理工作1年以上的单位证明;
6申请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应当向总公司报考。
以上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应采用A4纸。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对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审查重点考核名单。
申请首期建设的人员必须有单位缴纳的社保,个人社保(农业保险)人员不得报考。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登记系统中填写的当前工作单位一致。
所有考生必须填写社保缴费记录表(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有效)备查。社保缴费记录表应注明工作单位和缴费年限。
其中,对于工作年限刚刚超过首次建设考试要求的新考生(1987年以后出生),现场资格审查还必须提供全部登记年份的社保缴纳记录表证明。
如对其他考生所在单位、是否从事施工管理岗位、工作年限等有疑问的,还需核对补办社保缴费记录表、劳动合同、法人资格、工程师职称等证明材料,根据审计意见,建筑业五大人事证书之一。严禁非施工管理企业人员报考首次施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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