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登记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9:00至2020年10月30日17:00。考生可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报名。
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2020年10月26日9:00至2020年10月30日17:00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与考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候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朴实,品学兼优,组织实践能力强;
(3) 2021年毕业生,学业成绩良好,最高学历期间无必修课或补考,可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及相应学位;在外国高校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在京创业就业暂行办法》的要求,取得外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等要求。
(4) 截至2020年10月,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一般不超过30岁;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京外一流大学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应满足以下第二个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以上学生奖学金;
三。有参军经历。
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兼职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各类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者不在定向选拔和“优秀培养计划”范围内。
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录用的,不得报考。应聘者被录用后,不得申请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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