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以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首次注册。逾期不申请的,应提供相应的专业继续教育证书,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筑工程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1用户注册
登录中国建筑工程师网,点击建筑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个人入口。点击【注册】按钮,根据提示进行以下操作。
2基本信息收集
需要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密码等信息,证件号码是系统登录的唯一账号。
三。上传附件
所附资料包括:身份证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持身份证半身照、个人签名。其中,身份证照片必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才能上传。
4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需要改进的信息包括国籍、电子邮件地址、学历、学位、研究生院等。
5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包括现场认证和支付宝认证两种方式。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6现场认证:
现场认证,由该人员将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交省主管部门认证。
7支付宝实名认证:
用户需要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通过相应的授权即可完成实名认证功能。
8用户登录
当系统用于业务时,用户必须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
9登记声明
本功能用于已取得建造师资格的用户办理初始注册、附加注册、重新注册、继续注册、办理变更手续、办理注销手续、变更登记(仅限一级临时建造师)。
10首次登记
点击系统主界面上方的注册申报按钮,选择相应的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点击左侧的“初始注册”菜单,进入初始注册页面。
输入企业名称、劳动合同起止日期,选择报名专业,同意报名通知书和个人承诺,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初次报名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显示当前业务进展情况。
11登记变更
选择左侧的“变更登记”菜单,进入变更登记页面。如下图所示:
必须输入新企业名称关键字,根据提示选择相应的新企业名称,输入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同意登记说明和个人承诺事项,输入手机验证码。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显示当前业务进展情况。
12附加注册
选择左侧的“添加项目注册”菜单,进入添加项目注册页面。
输入合同起止日期,选择注册专业,同意注册说明和个人承诺,输入手机验证码,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显示当前业务进展情况。
13注册续期
选择左侧的“续签注册”菜单,进入续签注册页面。
输入合同起止日期,选择专业继续注册,同意注册说明和个人承诺,输入手机验证码,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显示当前业务进展情况。
14重新注册
选择左侧的“重新注册”菜单,进入重新注册页面。
输入企业名称、劳动合同起止日期,选择报名专业,同意报名通知书和个人承诺,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重新注册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显示当前业务进展情况。
对申请初次登记、重新登记、追加登记的,建设部应当在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后20日内完成审批,并作出书面决定,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布。在建设部审批期间,不再组织专家复审,只对申请人的重复登记、申报进行核查。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核,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上报建设部。
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办登记证和执业章或者更换污损的,由建设部委托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并在5日内办结。
省建设厅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的登记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初步审查意见。初审意见不一致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延续登记的,建设部应当在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后10日内完成审批,并作出书面决定,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布。在建设部审批期间,不再组织专家复审,只对申请人的重复登记、申报进行核查。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审批,并将书面审核意见报送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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