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2015/03/31 01:22:54文/网编2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649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小关南垭路67号 邮政编码:550004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孟爱玲、范泽均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以及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批次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六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或指定学校的校考合格证。考生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第三批本科艺术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因工作需要,考生报考建议如下: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②年龄: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身高:男生170cm-183cm,女生160cm-173cm。④视力: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无色盲、色弱(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二十条 学费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省(市、区)招生报及招生报考指南)。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竞赛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考研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小关南垭路67号

邮政编码:550004

咨询电话:0851-6803278、6803389

电子邮箱:gdkjxyzsb@163.com

学院网址:http://cst.gz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公章)

2015年4月15日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类)

电子信息工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技术、通信和信息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企业和研发机构从事各类电子设备、通信和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主要学习信号的获取与处理、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通信设备与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受到电子与信息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设计、开发、应用和集成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电子电路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具备分析和设计电子设备的基本能力;

3、掌握信息获取、处理的基本理论和应用的一般方法,具有设计、集成、应用及计算机模拟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信息产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专业方向

通信工程、信息系统、信号处理

五、核心课程

复变函数、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及实验、概率与统计、数字电子技术及实验、数据库应用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号与系统、高频电子技术、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

六、学制

四年

七、规定毕业最低学分

165学分

八、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电子信息工程(民航机务维修方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民航机务发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民航适航维修和SMS理论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团结协调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能为航空公司和民航维修企业提供优质维修技术服务,适合民用航空维修事业需求与发展的航线维修、定检维修、工程技术管理等领域的高级技术管理与维修服务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具有鲜明的民航特色,主要学习民航机务维修与工程管理的相关知识,接受民航机务维修理论、机载电子设备与系统维护、以可靠性为中心的先进维修的理论与方法、智能故障诊断、维修计划优化与维修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与实训,使学生掌握民航维修与工程管理知识,熟悉民航维修业务,能够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为航空公司和民航维修企业提供优质维修技术管理和服务,同时通过文化素质课程和专业实习环节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文化素养高、专业技能强的高级技术管理与维修服务人才。

三、主干学科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专业方向

感器应用技术、系统可靠性理论、大气数据系统、卫星通信系统

五、核心课程

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线性系统分析、电磁场与微波技术、自动控制原理、导航原理与系统、惯性导航系统、自动飞行控制系统。

六、学制

四年

七、规定毕业最低学分

165学分

八、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通信工程(本科类)

通信工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通信领域从事研究、设计、制造、运营、管理及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从事开发、应用通信技术与设备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主要学习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通信网、信息传输与处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通信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有关现代通信系统和网络的初步设计、开发、调试、维护和工程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数学、物理以及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通信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基本分析和维护方法;

3、 具有维护、维修及应用通讯设备的基本能力;

4、 熟悉通信系统和通信网建设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现代通信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专业方向

信号传输、网络通信、信号处理

五、核心课程

复变函数、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及实验、概率与统计、数字电子技术及实验、微型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网络及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电磁波、数字信号处理、通信电子线路、通信原理

六、学制

四年

七、规定毕业最低学分

165学分

八、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通信工程(3G通信方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3G通信专业知识,具备坚实的数理基础,系统掌握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够全面掌握3G移动通信的基本原理,了解目前及未来移动通信系统的体制、关键技术及特点,包括物理层、网络层、无线资源管理、网络建设、业务平台、支撑系统等,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获得严格的科学实验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能在信息通信科学或其他相关领域中从事科研和工程技术及生产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具有扎实的数理和外语基础;

2、掌握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的基本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掌握电路、信号与系统的基本理论、分析方法与实验技能;

4、掌握模拟与数字电路的基本理论、分析和设计方法以及实验技能;

5、掌握典型通信和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术,引导学生在某一专业上具备从事工程 设计、技术开发、设备维护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6、掌握信息处理、信息网络的一般原理与技术;

7、具有一定的人文、艺术素养;

8、初步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

三、主干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

四、专业方向

通信信息网、数字视频技术、数据通信网络技术、传感器应用技术

五、核心课程

高等数学、概率与随机过程、大学物理、英语、C语言程序设计、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磁场与电磁波、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通信电子电路、3G组网技术、移动通信原理、光纤通信、Java语言应用、路测技术等。

六、学制

四年

七、规定毕业最低学分

165学分

八、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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