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招生对象 | 办学地点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工 | 70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 | 70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3 |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 理工 | 40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4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文、理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5 | 工业自动化仪表 | 文、理 | 70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6 | 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 | 理工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7 | 无损检测技术 | 理工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8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理工 | 70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9 | 数控技术 | 理工 | 70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0 | 精密机械技术 | 理工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1 | 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 | 理工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2 | 摸具设计与制造 | 理工 | 5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3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理工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4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理工 | 80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5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 | 文、理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6 | 软件技术 | 文、理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7 | 计算机通信 | 文、理 | 70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8 |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 文、理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19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文、理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20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 文、理 | 70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21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 文、理 | 5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22 | 珠宝鉴定与营销 | 文、理 | 5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23 | 首饰设计 | 文、理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24 | 电子商务(电子报关) | 文、理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25 |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 | 文、理 | 35 | 3 | 40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26 | 应用韩语 | 文、理 | 35 | 3 | 4500 | 高中 | 仪表园校区 |
27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理工 | 35 | 3 | 4500 | 高中 | 浪头校区 |
28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文、理 | 80 | 3 | 4500 | 高中 | 浪头校区 |
2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工 | 70 | 3 | 4500 | 高中 | 浪头校区 |
30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理工 | 50 | 3 | 4500 | 高中 | 浪头校区 |
说明:理科考生理工类、文理兼招类均可填报;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理兼招类。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等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8日—4月12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208室。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nmec.net.cn/zsb/),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3、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交费方式:
(1)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504室(财务处)交费;
(2)到当地各大银行窗口将钱汇入我院丹东银行福春支行帐户中。汇款时一定要在附言中注明考生本人的姓名及14位考生号,并保留好汇款回执单;如果附言无法注明考生信息,必须将汇款回执单(注明考生姓名和14位考生号)立刻传真到0415-3853206,以便我们核对。
汇款信息:
户名: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010271000237581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春支行
银行号:313226009026
注:本帐号为我院缴纳报名考试费的唯一帐号。
交费时间:3月18日~4月12日中午12:00。
到期未交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不退报名费。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5日-4月16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mec.net.cn/zsb/)。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4月15日-4月16日在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命题与考试
考核分为“文化素质+职业能力”两部分。文化素质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200分。总分为500分。“文化素质+职业能力”两部分考核为一张试卷。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4月17日 | 9:00-12:00 | 丹东 |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为准。
七、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
录取时间:
2015年4月21日—4月24日。
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能力考核总分组成。
2、学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能力考核成绩也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录取查询时间:
2015年4月22日—4月25日。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nmec.net.cn/zsb/)点击录取结果。
九、录取备案时间:
2015年5月4日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十、其它相关补充事项
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5-3853111、3853211、3853222
传 真:0415-3853206
网 址:http://www.lnmec.net.cn.
学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仪表园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 (浪头校区)
邮 编:11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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