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发布招生简章
高考填报志愿什么时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部新发布2019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报名手册,供您参考。
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招生规则第六章录取标准第七章收费标准第八章资助政策第九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和申诉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高等学校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并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书〔J〕2013]9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的监督,家长和社会各界。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第四条国家标准高等学校代码:10588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总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编号;邮政编码:510665校园1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编号;邮政编码:510630校园2广州市越秀区广元西路183编号;邮政编码:510400校园3: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编号;邮政编码:510450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证书: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国家招生管理局应当在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结业)条件的,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发证学校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他们将颁发证书。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组成,学生、校友代表全面贯彻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程序、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办理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试题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将成立信访小组,并派专人处理考生的上访、上访和投诉。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本校招生批次为本科批次。第十五条学校按专业划分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要求,以原籍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科保留招生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它可以用来控制学生的素质,解决考生因专业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的问题。第十六条我校服装服装设计专业和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皮革制品艺术设计专业实行四年制(2+2)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程试点项目设立了“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创新班”。学生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与我校其他专业同批次招生,班级分开安排。我校负责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颁发和学位授予。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前两年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后两年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由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我们的学校金融学专业与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金融管理专业的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四年专业发展(4+0)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程试点项目设立了“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创新班”。学生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与我校其他专业同批次招生,班级分开安排。我校负责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由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协办。他们都在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培养了四年。软件工程专业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技术专业,网络工程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的自动化专业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实行四年制(4+0)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程试点项目设立了“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创新班”。学生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与我校其他专业同批次招生,班级分开安排。我校负责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工作,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同赞助,所有四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培养。非创新班的学生不得转入创新班。创新班学生不得转学到其他专业或同一专业的非创新班。第十七条经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试点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入校前,应与所在县(市、区)县政府和培训机构签订《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训协议》,并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维修计划的源地按规定进行考核或调查聘用,并至少送目标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授课6年。第五章招生规则第十八条学校应当遵守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录取最优秀的学生。第十九条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理科、艺术类(含音乐、音乐、音乐等)制定具体录取标准美术班、广播电视导演班、舞蹈班)分类录取。第二十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生源比例100%-120%在这个比例内,学校要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实践中平行志愿各省(市)已按省(市)备案的招生简章平行志愿根据招生规则和生源,确定微调方案和招生计划比例。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品德考试、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二十二条广东省普通本科普通专业和文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物理等文科专业化学生物3理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所有科目的考试,每次考试必须取得年级分数;普通本科院校至少必须有一个普通专业2所有科目C级或以上;申请艺术(音乐、音乐、音乐等)美术参加高考文科文化课的学生,必须参加物理、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化学生物3参加科学文化高考的学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方面的考试3一门学科的普通高中入学考试;至少2D级及以上。第二十三条文理类专业招生规则:按照各省的投档规则,档案发布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总分排名,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个专业志愿。如果专业满分,则逐项核对该生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分相同:总分有相应排名的,以前一个为准;如果总分没有相应的排名,则以单项成绩为准进行比较,以单科高分为准;文史依次比较语文、外语和数学;理工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和外语。艺术(包括音乐美术录取要求:在专业文化科目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实行艺术类平行志愿根据艺术平行志愿根据“分数第一”的原则,艺术课上的学生不能平行志愿全省根据文化课总成绩和技术科目统一考试成绩,综合得分(文化课成绩占比40%技术类学生所占比例60%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750十40%+技术科目得分/技术科目总分×750十60%按照“分数第一”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生。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农村特级教师专项计划采取“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录取原则。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来看,考生投档总分由高到低。总分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先录取单科高分;文史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第二十四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未被录取,需要进行专业调整的,调剂到计划内有空缺专业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将根据考生档案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调剂。总分较低且不符合所填专业志愿要求且不符合调整要求的考生,或虽服从调整但不符合专业培训相关要求且计划中有空缺的考生,或者健康状况不符合职业条件要求的,取消资格。第二十五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实行英语教学。非英语国家的考生应谨慎申请。第二十六条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的政策,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和分数线在各省实行。加分适用于归档和专业评分。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秀招生条件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学业成绩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办法:经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同意,符合我校备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第六章录取标准第二十八条高等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在校生乙肝检测的通知2010]2第号条有关规定对残疾考生,如能自理,符合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将正常录取。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核,卫生部、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不符合体检条件或不适合在本校就读的高校在校生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被录取的专业,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三十条学费、住宿费按照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请参阅各省专业目录。本科学费:理工类,每生每年外语专业5710元,文史、金融、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年元5050元,每年艺术专业10000元,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每生每年元8000元。住宿:每位学生每年500-1500元。注:学费、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部门调整后的标准为准。第八章学生资助政策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我校奖学金的种类为优秀考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特殊奖学金和单位(个人)专项奖学金。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主要采取“奖、助、补、贷、减、缓、勤”等措施,最高不超过8000元。“绿色通道”专门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此外,我校还设有学生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和指导他们开展勤工俭学,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纪检监察申诉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部门)联系人:张老师监督电话:020-38265402传真:020-38265402邮箱:gsjwb@gpnu.edu.cn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020-38265603传真:020-38256659邮箱:zsxsc@gpnu.edu.cn学校网站:http://www.gpnu.edu.cn入学网站:http://zs.gpnu.edu.cn章节10附则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适用于本校20191998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授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说。本章程与国家和省(区)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区)的规定为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19年3月28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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