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艺术类专业概论
一。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2。学校地址:
艺术设计,广播电视导演,广播主持艺术,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高考方向),戏剧影视文学,音乐表演(小提琴高考方向),音乐表演(大提琴高考方向),音乐表演(美声高考方向)、音乐表演(钢琴高考方向)、音乐表演(二胡高考方向)、音乐表演(长笛)招生方向、音乐表演(单簧管招生方向)、沈阳市浦河校区舞蹈专业:南一58沈阳市沈北新区街。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立)
四。校级:本科
5个。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5.9万平方米(约2187.1亩);学生教学管理用房面积12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0.1平方米;师生比18.6:1;专任教师149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2%,研究生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7.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27078.9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平均值为8557.9万元元/生;平均图书289万册,平均每生图书91.3册。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预留比例: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原则:根据不同地区学生的申请情况,增加生源丰富地区的计划,保护考生利益。
艺术专业在文理、语言、男女方面都没有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注:各专业收费标准须经省发改委批准。
艺术类专业完成学业后,符合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普通高校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授予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一。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我们学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按学年预收。各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为:艺术设计、广播电视导演、广播主持艺术类专业1万元;音乐表演(小提琴招生方向)、音乐表演(大提琴招生方向)、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招生方向)、音乐表演(钢琴)1万元招生方向)、音乐表演(二胡招生方向)、音乐表演(长笛招生方向)、音乐表演(单簧管招生方向)11500元;舞蹈专业11500元(须经省发改委批准);表演,表演(民间文艺表演招生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15000元。住宿费:800-1200元/年。
2。学费、住宿费退还方式
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结束学业的,公立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程序
我校在校内外都有很多奖项和助学金,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 奖学金包括: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②学校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500元/学期,三等奖260元/学期,单项奖100元/学期;③企业奖学金。
(2) 财政补助包括:(1)国家一级财政补助4000元/年,二级财政补助2500元/年;(2)社会财政补助。
(3) 原籍地助学贷款。
(4) 勤工俭学岗位。进入学校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勤工俭学援助。学校将根据部分困难学生的需要,安排勤工俭学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5) 困难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学校将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补助。
(6) 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的经费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减免学费和住宿费的政策。
各类奖励、助学金评审结束后,全校宣传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高校志愿与录取模式
按照省的要求进行备案。志愿投档条件按照省的要求执行。
2。换挡比
辽宁省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外省按照本省的要求执行。
三。专业录取规则及考生专业安排
(1) 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自愿结算”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具体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2) 录取原则中文化课分数最低要求说明:
① 将参考控制线乘以比例,并将其舍入为整数。
(2) 如果对应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地省招办指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指定的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生所在地省招办指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实施专业来源。
③ 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本科批次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合并的省份,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按照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确定。
(3) 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说明:
(1) 在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专业成绩以合格成绩为准。
(2) 未组织专业学校考试的省份,专业成绩采用相应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
四。学校考试
在确定本次学校考试合格人数时,最后一次学校考试成绩相同,具体学校考试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课程重点为:①舞蹈;②声乐;③朗诵。
高校专业考试成绩信息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5个。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6。联系电话和网站
学生处招生办公室:024-62202299
í??·£ohttp://zs.l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部全程监督。考生舞弊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复检,对违反招生政策、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认定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具体招生计划待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本简编未尽事宜及本简编相关内容需按有关规定调整的,将在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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