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在填写高考申请时,金陵科技学院何时发布招生简章是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朋友十分关心的问题金陵科技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公布的2019年金陵科技学院注册手册供您参考。
2019年招生条例
金陵理工学院位于美丽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立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建单位。2019年,我校将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
办学类型:国营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红井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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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夫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中新村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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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制:本科(四年,五年)
文凭:按照国家规定,金陵科技学院将以电子方式颁发教育部注册的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科技学院章程》,制定本章程以及教育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衡量、择校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招生原则,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项,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条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选拔计划、确定招生标准、审查招生成绩等具体招生事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结合我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计划,我校2019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第九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兼顾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上一年度计划的延续性,并按省份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按照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0.5%制定预约计划,用于调整各地区统一招生网上生源的不均衡。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报考条件,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江苏省考生报考条件:
一个我校普通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要求考生考试科目等级达到BC级以上,要求考试科目达到5级。
?t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在7门必修科目中不超过3门不合格(或d级)科目。
第五章招生规则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我校招生工作由省招生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考生按理工科(含农业科学)、文史、艺术等类别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浙江省,实行地方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
第十五条我校实行远程网上招生。根据省、市、自治区考生确定的投档比例或分数线进行调整。实行平行志愿转移的省份,转移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本校招生以成绩和愿望为依据。批量备案后生源不足的,其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未完成的计划转入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七条江苏省省外招生办法
一个. 根据“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名,采用“清分”法确定考生是否被录取,专业是否有记录,专业等级不存在差异。也就是说,考生是根据自己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的。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列;仍相同的,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再次相同的,按语文、科学成绩排列。
?t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的是文化成绩和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总分相同的,按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列;再次相同的,按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列;再次相同的,按外语分由高到低排列。
第十八条江苏省招生办法
一个. 按“等分”对档案中的考生进行排名,用“清分”法确定考生是否被录取,专业是否有记录,没有专业等级差异等分“=本班考生总分+成绩奖金。考生所选科目加分:1A+4分、1A+3分、1B+1分。
?t“等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列;如果仍然相同,则按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果仍然相同,按语文、理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果仍然相同,则按语文成绩(不含加分)和理科成绩(不含加分)由高到低排列;如果再次相同,科目将根据学术水平进行排名。
èy艺术类考生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进行选拔。总分相同的,按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列;再次相同的,按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列;再次相同的,按外语分由高到低排列;再次相同的,他们将根据他们的学术水平进行排名。
第十九条本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没有规定。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专业考生外,其他专业对外语没有限制。但录取后,所有专业考生将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的教学。
第二十条录取通知书和公告:学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特快专递。招生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渠道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第六章奖励学生的收费标准和办法
第二十一条我校各专业的学费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学校承诺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积极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非全日制勤工俭学、困难临时救助、减免学杂费等方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帮助完成学业的绿色通道。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我校招生工作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和体质复审。凡发现考生存在代考、违规招生、虚假招生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招生资格,不予电子注册,并报有关教育部门调查。
第二十五条根据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对考生的宣传、咨询服务和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广大候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招生原则和招生结果可在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除学校组织开展的招生宣传活动外,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和说明有关招生情况。
第27条注册代码
一个国标招生编码:11048
?t江苏省招生编码:1128
江苏省招生编码:1621
江苏省招生编码:1441
江苏省招生编码:1135
第二十八条金陵科技学院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红井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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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025-86188800、86188285、86188811(传真)
学校网站:http://www.ji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
入学邮箱:zsb@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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