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

2018/04/28 09:06:39文/admin

学分网给各位考生筛选整理了2018年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2018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解读,2018辽宁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的资讯 请持续关注学分网。2018年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

2018年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辽宁(3所)参与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点击可查看招生简章)

2018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解读

1、考生户籍

国家专项计划:只限区域,不限户籍。凡在实施区域的城镇户籍或农村户籍的考生,符合要求均可报考。

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只限于指定县市的农村户籍的考生。

2、招生范围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

地方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的农村学生。

3、实施主体

国家专项计划主要是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地方专项计划主体是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高校专项计划主体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4、报名及录取方式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不需要单独报名和递交其它材料,志愿填报开始后,按照省级招办的志愿设置及录取批次要求填报,省招办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而高校专项计划实际上属于高校自主招生的组成部分,考生需要按各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里单独报名,并按照高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经专家审核通过后,于高考后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有的学校不需要笔试和面试),合格后享受该校一定的录取分数照顾。

5、高考分数要求

三大专项计划中,国家专项计划既有本一,也有本二批次院校参与招生,也就是说,只达到本二批次分数的考生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中的部分院校;

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线以往一般为本科第一批省控线,所以只有本一批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才能填报(经省招考委同意,个别院校征集志愿后也不能完成计划,降分录取的除外);

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须是本一线以上的学生。

2018辽宁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

具有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户籍。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1]26号)精神,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包括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

学分网小编提示:以上是2018年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2018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解读,2018辽宁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辽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分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 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 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学校决定2018年继续面向农村学生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以下简称“筑梦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1、仅限理科考生报考(浙江省不分文理科),生源地不限。

2、“筑梦计划”招生计划130人,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列表》。注:我校可对招生专业进行适当调整。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10日。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a.报名申请表。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填写完申请表后,须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次高中成绩缺一不可,包含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或高三最近一次年级考试⑥学业水平,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b.户口簿。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首页(印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户主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c.学籍证明。由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详见附件2《学籍证明模版》。

d.个人自述材料。要求须本人手写并签名。

e.浙江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须加盖中学公章)。

f.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中a报名申请表、b户口簿、c学籍证明、d个人自述材料等四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浙江考生还须提供e综合素质档案,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如考生有省级以上获奖等可在系统《申请表》“综合信息”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注: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审核及资格认定

1、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将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

2、“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及专业范围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8年5月31日起自行查询。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1、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比例和专业志愿情况确定2018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18年5月31日后通过我校招生网公布。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参与高考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考生只可填报公示合格范围内的专业,浙江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考生因错报、漏报专业志愿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高考录取时,非浙江考生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50分(江苏省25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浙江考生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的基础上,我校将依据“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注:(1)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3)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内蒙古模拟投档线为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普通理工最低录取分数线。

4、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

5、本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只适用于2018年高考录取使用。我校盘锦校区2018年暂不开展“筑梦计划”招生。

六、有关说明

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审核工作组,负责“筑梦计划”招生工作。

3、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考生“筑梦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报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受理举报电话:0411-84708124。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九、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简章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我校2018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

2018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155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试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含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测绘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土木工程)。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我校将根据各省考核合格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类)、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我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4月10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及确定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学科研究、社会活动,以及个人陈述和个人兴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5月30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类)。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农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高校专项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学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概不递补。

3.学校将对录取后的高校专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考生的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819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

八、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进一步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于2018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启航计划”(以下简称“启航计划”)。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才兼备、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学生(浙江考生不分文理)。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84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将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10日。

1.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须如实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有效。

(2)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须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方为有效。

(3)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须诚恳陈述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特长爱好,个人发展规划,申请我校及第一志愿专业的理由。

(4)申请表中的“附加材料”须按要求上传户籍证明、学籍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①户籍证明: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②学籍证明:由考生在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2.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按顺序申报5个专业志愿。

请按照以上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上传的材料务必真实、详尽、准确、清晰,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和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相关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审核考生资格。4月底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2.审核申请材料。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认定入选资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申请材料审核结果,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4.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情况,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录取时,我校将视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在省份间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5.高考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填写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说明: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选测AB,必测4C。

(3)对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物理、化学、生物;其他专业均为物理、化学、技术。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启航计划”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9225。

2.严格遴选申请材料审核专家。选派师德师风高尚、责任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高的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3.考生须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报。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相关招生政策调整,则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THE END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2022专项招生计划与定向招生的不同之处
当医生选化学还是生物好 学医要选什么科目
强基计划报名后可以不去吗 2022强基计划简介
警校招生条件2022分数 2022警校招生要求
2022年士兵考军校多少分 士兵考军校难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