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包括国家重点大学自主招生与高职自主招生两大类。2003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
每年二三月进行的“华约”、“北约”、“卓越”联盟等名校的自主招生考试被称为“小高考”,实行数年来客观上额外增加了考生负担。今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意见》提出要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目前全国有90所重点院校有自主招生资格,每年招生人数占5%。
2015年起,高校自主招生将移至全国高考后进行。
东北大学走在改革的前列,该校在辽宁省的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便是在高考之后进行。今年,因为辽宁省实行了知分填报志愿,东大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纳入辽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填报,志愿填报在辽宁省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栏,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该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将自主招生安排在高考之后,对考生而言,减轻了不少压力,也使得考生有充足的经历应考。
自主招生有哪些程序
1.试点学校根据该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2.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近年来,有些院校已经不再区分应往届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有些院校已不需要)。
3.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4.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试点院校网站以及其他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近年来部分院校已经开始放宽高考成绩要求)。
6.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xuefen.com.cn 2013-2022 苏ICP备2022025589号-4-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