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4/04/10 10:15:31文/admin3

2014年辽宁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院全称:辽宁美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经济开发区沈北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18876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2.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5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46.82万元,图书1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专业语种:所有专业招生均为英语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
610204服装设计三年
670103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年
670104电脑艺术设计三年
560105环境艺术设计三年
670112广告设计与制作三年
590110动漫设计与制作三年
670102产品造型设计三年
560106园林工程技术三年
670101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三年
670108雕塑艺术设计三年
670110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三年
660115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媒体经营与管理方向)三年
590108软件技术(手机游戏开发方向)三年
560104室内设计技术三年
670204服装设计与表演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美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对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如业余时间到学院后勤部门协助劳动获得报酬等。

六、招生录取原则说明

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艺术类考生参加辽宁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文史、理工与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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