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专业可首次注册。首次执业医师注册,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情况,对相应专业进行注册,鼓励注册1-3个同类专业。鼓励注册儿科、康复医学、急诊医学、精神卫生、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病理学等专业人才
已执业的,可增加1-2个专业。只注册过一个专业的,可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需要,增加1-2个同类专业。按照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执业登记执业范围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第六条规定办理。 助理如果被接纳为医生,可以直接改变执业范围。助理医师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直接变更执业范围,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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