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由省建设厅管理。二级建造师合格的,附加项目只能在考核合格的省份进行。所谓二级建造师附加项目,是指二级建造师六大专业考试中的一项通过,并增加了另一个同级专业。它的目标是同一水平。
所需附加材料:
1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正本一份(单位审核,单位盖章,考生签字)。
2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三。身份证(军官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学历(职务)证书副本一份(境外取得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职后取得学历证书,毕业不足两年的,还应提供学历证明。
4成绩单。
5非工程或非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参加附加考试的考生还应提交专业建筑工程师资格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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