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专业是指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需要报考附加专业的考生可以选择报考“附加专业”。一级建造师新增专业不受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加上所有专业。
一级建造师报考分为三个层次:普通科目考试、两科免试和附加专业。附加专业是指取得建筑工程师一级资格证书,需要申请增设专业的考生,可以选择报考“附加专业”。简单地说,一级建造师实践学科共有10个专业。通过考试并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的考生要在10个专业中选择一个进行复试。
2016年,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新增项目)将纳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名称设为“附加专业”。因此,取得建筑工程师一级资格证书,需要申请“附加专业”的考生,报名时应在“等级”栏中选择“附加专业”,考试成绩在当年有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附加考试不再列为单独考试,而是纳入建筑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附加专业”,选择专业时要注意区分。
报考人员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结果在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注册建造师管理文件对一级建造师增设专业不作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有报考能力,10个专业都可以考。
目前,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中,有很多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铁路、港口与航运、机电工程等各类专业都有需求。每增加一项都有适当的奖励政策。
@xuefen.com.cn 2013-2022 闽ICP备2023010389号-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