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科目为“建筑工程经济”、“建设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工程专业管理与实践”,考试成绩分别为100分、130分、130分、160分。
一级建造师得分如下:
“建筑工程经济”总分100分,“建设项目管理”总分130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分130分,专业项目管理与实践总分160分。
公共科目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科目为“专业项目管理与实践”,试题分为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1选修四门普通课程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一周期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四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的考试中全部及格;
2符合免试条件(两科免试)
免试人员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
三。对应专业(增加项)
一级建造师对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不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考试合格后,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应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般科目考生:需要参加以上所有科目的考生。
两科免费考生:只参加“规定”和“实践”两门科目的考生。
两年滚动意味着在连续两年的考试中通过所有科目将被视为合格。例如,如果你在2018年和2019年通过所有科目,就可以获得证书。在哪一年,你可以随意选修几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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