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工作制”的具体含义是:“四”是指一周只工作四天;“六”是指一天只工作六小时。我国《劳动法》有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期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是指一般职工在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制度。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又称标准工作制,是由立法规定白天和晚上的工作时间和一周内的工作日,要求所有雇主和一般雇员实行基本工作时间制度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是其他特殊工时制度的标准和基础,是其他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考标准。因此,标准工时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周平均工作时间(36小时)或者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可以延长;
不定时工作制: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弹性工作制等适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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