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0学时。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自注册第二年起,每年至少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
后续职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执业行为准则、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从业人员(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参加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必修课时不少于10学时。
后续职业培训未按要求完成的,协会将采取“责令参加义务培训”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的纪律处分。
受到“责令参加义务培训”自律管理办法处罚的员工,应当接受协会组织的不少于6学时的纪律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纪律培训不计入后续职业培训课时。
协会将不定期抽查员工参加后续职业培训的情况。如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可取消相应学时,并加强对员工所在单位报送信息的检查。
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统考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这两门课都是必修课,可以单独申请。
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每项专项业务资格考试设一门科目。考试科目为:保荐代表人胜任力科目的投行业务、出具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证券分析师胜任力科目、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证券投资顾问胜任力科目。可根据就业方向选择学科。
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管理资格考试设1个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力测试、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测试、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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