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招生简章

2015/04/16 02:46:53文/admin1

201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是全军最年轻的一所兵种院校,是在1999年全军院校体制编制压缩调整的情况下新成立的院校。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陆、空军直升机飞行军官和陆军航空工程机务军官,还承担着陆航中级指挥军官和机务学兵的培训任务,是一所军事与政治、指挥与技术、空勤与地勤、军官与士兵同校训练的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型院校。


陆军航空兵学院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把培养造就具有崇高理想、高尚的道德、宽广的胸怀、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严格的纪律、顽强的作风、强健的体魄,适应未来作战需要的飞行军官,作为培养目标。


学院组建后,在中央军委和总部机关的关怀下,围绕“打牢基础,勇于创新,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努力实现学院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总体建设思路,学院各方面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教学条件迅速改善,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院的教学正朝着教学网络化、训练模式化、指挥自动化的现代教学方向发展。


目前,从地方高中毕业生招收的飞行学员,先进入空军长春飞行学院进行基础训练,后转入陆军航空兵学院进行集中理论教育和飞行训练,总学习时间为四年。今后,从军队院校选拔的大学生飞行学员,进入陆军航空兵学院学习的时间为两年。学习和训练的主要内容有:航空理论、跳伞救生、航空体育、飞行模拟训练和飞行驾驶技术等。航空理论课程主要包括直升机航空动力学、直升机飞行力学、空中领航学、航空气象学、直升机构造、航空涡轮轴发动机等。


学员毕生后,根据所学直升机机型,分配至空军、陆军航空兵部队。


目前,从地方高中毕业生招收的飞行学员,在陆军航空兵院校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陆军中尉军衔,优秀者可任命为正连职飞行军官。从军队院校大专毕业生中招收的飞行学员进入陆军航空兵学院后,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在学习训练中由某种原因不能继续飞行者,在陆军航空兵范围内按照其原所学专业方向,任命为地面军官,安排其它相应工作。


飞行是令人向往的神圣职业!立志献身陆军航空兵飞行事业的热血青年们,祖国在召唤你们,陆军航空兵这支年轻而富有发展潜力的兵种在召唤你们。在新的世纪,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建立一支强大的陆军航空兵,需要一批有理想、有志气、有知识、高素质的大学生飞行员。我们殷切地期待和欢迎你们报名进入陆军航空兵学院。


二、招生对象


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可适当低于本省(市)本科录取分数线,但最多不低于40分,政审合格,身体健康。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着军装,无军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军队院校普通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涉外经济法


工商企业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及应用


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


商务英语


以上各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


四、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


邮编: 101116


咨询电话:010-51298568 51298569


传真:010-51298568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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