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士证书遗失时,应向原发证机构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补发,并在报纸上声明原证书无效。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时效性,实行定期登记。有效期届满,持证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当地考试机构审核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证书自动失效。
补充资料:
护士执业证书换发申请表。
持照人最近15日在市属主要报刊上发表的原始报刊。
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
医疗卫生机构聘用护士(不含助理护士或助理护士)的证明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张最近一寸或两寸免冠半身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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