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的有效证件包括医生证(所谓无执业医师证的医生属于非法行医)、护士证(作为聘用相应技术岗位的必要依据),药师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考试科目的审批)、医疗技术证书(人事部统一印制)等。
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制定相关业务计划,经总裁、副总裁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报告。
要深入各科室了解掌握情况,组织院外重大抢救会诊,督促各项制度和日常工作的落实,定期进行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和技术考核的实施和检查,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协助人事部门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晋升、奖惩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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